保险相关法律法规培训教程
2024保险培训ppt完整版含内容

信用保证保险产品介绍
信用保险
权利人向保险人投保债务人的信用风 险的一种保险,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其 义务时,由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
保证保险
被保证人根据权利人的要求投保自己 信用的保险,如果由于被保证人的作 为或不作为导致权利人遭受经济损失 ,保险人负赔偿责任。
03
保险营销技巧与客户关 系管理
客户需求分析与定位
未来发展趋势预测和挑战应对策略
未来保险行业将继续 向数字化、智能化方 向发展。
面对挑战,保险行业 需要积极拥抱变革, 加强技术创新和人才 培养。
保险行业将更加注重 客户体验和服务质量 ,提高客户满意度。
创新思维引领下的新型保险业态探讨
01
探讨基于区块链技术的 智能合约在保险行业的 应用前景。
02
成功经验
通过积极主动的沟通和快速响应机制成功化解了该起医疗纠纷诉讼案件维护了公司声誉和客户利益。
风险识别与防范策略
数据分析法
通过对历史数据进行挖掘和分析发现潜在风险点和趋势变化。
专家评估法
借助专家经验和知识对特定领域或项目进行评估和预测。
风险识别与防范策略
• 现场调查法:深入现场实地调查了解实际情况和 风险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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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 保险行业概述与发展趋势 • 保险产品种类与特点 • 保险营销技巧与客户关系管理 • 核保核赔流程与实务操作指南 • 投资理财型保险产品及市场分析 • 互联网科技在保险行业应用前景展望
01
保险行业概述与发展趋 势
保险行业现状及特点
01
02
03
行业规模持续扩大
补偿的一种人身保险业务。
意外伤害保险
指被保险人由于意外原因造成身 体伤害或导致残废、死亡时,保 险人按照约定承担给付保险金责
机动车辆保险定损员培训教程

机动车辆保险定损员培训教程机动车辆保险定损员是负责处理保险理赔案件中的赔付金额、车辆损失评估以及保险索赔等工作的人员。
机动车辆保险定损员需要具备一定的车辆知识、保险业务知识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
本文将介绍机动车辆保险定损员的培训教程。
一、车辆知识培训机动车辆保险定损员需要了解各类车辆的基本构造、技术参数和特点。
他们需要了解不同车型的零部件价格、损坏程度的评估,以及不同车型的维修方法和费用。
此外,他们还需要了解保险行业中的常见车辆问题和事故原因,以便更好地处理保险理赔案件。
二、保险业务知识培训机动车辆保险定损员需要了解各类机动车辆保险的种类、保险责任和赔付标准。
他们需要了解不同保险产品的保险条款和细则,以及保险赔付的计算方法和赔付流程。
此外,他们还需要了解车辆保险业务中的常见问题和争议,以便更好地协调保险公司与被保险人、第三方当事人之间的纠纷。
三、法律法规知识培训机动车辆保险定损员需要了解交通法规和相关法律法规,特别是与车辆保险理赔案件相关的法律法规。
他们需要了解道路交通事故的认定和处理程序,以及保险公司和被保险人的相关权利和义务。
此外,他们还需要了解一些法律知识和法律常识,以便更好地处理与车辆保险相关的法律问题。
四、定损案例分析与实操训练机动车辆保险定损员需要通过案例分析和实操训练来提高自身的定损能力。
他们需要学习分析不同类型的定损案件,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评估车辆损失和赔付金额,运用相关的计算方法和工具进行案件处理。
此外,他们还需要进行一些实操训练,模拟处理保险理赔案件的真实情景,提高自身的应对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五、客户服务与沟通技巧培训机动车辆保险定损员需要学习与被保险人、第三方当事人以及保险公司之间的沟通与协调。
他们需要学习如何处理客户的投诉和纠纷,提供专业的意见和解决方案。
此外,他们还需要学习沟通技巧,包括口头和书面表达能力、礼仪和聆听技巧等,以便更好地与各方面进行沟通和协调。
六、职业道德和责任感培养机动车辆保险定损员需要树立正确的职业观念和职业道德。
2024版年度保险知识培训PPT课件免费

contents •保险基础知识概览•人身保险详解•财产保险深入剖析•保险购买技巧与注意事项•保险行业发展趋势及前景展望•培训总结与答疑环节目录01保险基础知识概览保险定义与功能定义功能保险市场及参与主体保险市场参与主体包括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保险公估人等。
保险产品分类与特点分类特点保险原则及适用场景最大诚信原则保险利益原则近因原则损失补偿原则02人身保险详解定期寿险终身寿险两全保险030201医疗保险重疾保险护理保险意外伤害保险意外伤害身故/残疾保险因意外导致身故或残疾时,给付保险金。
意外医疗保险报销因意外导致的医疗费用,如门诊、住院等。
特定意外伤害保险针对特定场景或活动,如交通意外、旅游意外等提供的保障。
其他人身保险产品投资型保险产品年金保险如万能险、投连险等,具有保障和投资双重功能,风险与收益并存。
特定人群保险03财产保险深入剖析企业财产保险针对企业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因意外事故或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提供保障。
家庭财产保险覆盖因火灾、爆炸、自然灾害等造成的家庭财产损失。
货物运输保险为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因意外事故、自然灾害等造成的损失提供经济赔偿。
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公众责任保险产品责任保险雇主责任保险信用与保证保险信用保险01保证保险02忠诚保证保险03其他财产保险产品工程保险农业保险特殊风险保险04保险购买技巧与注意事项如何选择合适的保险产品了解自身需求根据年龄、职业、家庭状况等因素,明确自己需要哪方面的保障。
对比不同产品通过保险公司官网、第三方平台等途径,了解市场上各类保险产品的保障范围、保费等信息,进行对比分析。
咨询专业人士向保险经纪人、保险顾问等专业人士咨询,获取更全面的产品信息和建议。
填写投保单注意事项如实填写信息仔细阅读条款确认投保事项缴费方式及退保规定缴费方式退保规定注意事项索赔流程与注意事项索赔流程了解保险产品的索赔流程,如报案、提交材料、审核等步骤,以便在需要索赔时能够及时获得赔付。
保险法教案第一

保险法教案第一章保险法概述(2课时)【教学目的与要求】通过本章教学要求学生了解和掌握保险和保险法的的基础概念和基本理论,深刻理解保险制度在社会生活中的意义和保险法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
【教学重点与难点】教学重点:保险的概念和特征、保险与危险,保险本质的各种学说,保险法的概念和地位,保险法的调整对象和内容体系。
教学难点:保险与危险,保险本质的各种学说。
第一节保险的概念一、保险的概念和特征(一)保险的语意保险英文为“insurance”,源于14世纪意大利的商业用语,本义为一种通过商业行为建立起来的风险损失分散制度。
后传到英国,并经由英国传到其他国家。
保险在汉语中为“事物存在的安全状态或者运行的安全系数”。
日常用语为“稳妥可靠”、“安全无恙”,即“无危险”。
(二)保险的专业含义从经济学角度讲,保险是指具有同类危险的众多的社会单位或者个人,集中一定的资金建立保险基金,以此对因该危险事故的发生而造成的特定社会单位或个人的经济损失予以补偿的经营性行为。
从法律的角度讲,保险则是指投保人与保险人之间建立的一种保险合同关系,即根据保险合同约定,投保人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而保险人对于约定的保险事故发生造成的承保财产的损失或被保险人的生、老、病、死、残等承担保险责任的法律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等条件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
”对于保险的概念,可以从几个角度来理解:从法律角度看,保险是一种合同行为。
投保人向保险人缴纳保费,保险人在被保险人发生合同规定的损失时给予补偿,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从经济学角度看,保险是对客观存在的未来风险进行转移,把不确定性损失转变为确定性成本(保费),是风险管理的有效手段之一。
财产保险培训教程(doc 14页)

财产保险培训教程(doc 14页)../temp/...../更多资料请访问.(.....)更多企业学院:...../Shop/《中小企业管理全能版》183套讲座+89700份资料...../Shop/40.shtml 《总经理、高层管理》49套讲座+16388份资料...../Shop/38.shtml 《中层管理学院》46套讲座+6020份资料...../Shop/39.shtml 《国学智慧、易经》46套讲座...../Shop/41.shtml 《人力资源学院》56套讲座+27123份资料...../Shop/44.shtml 《各阶段员工培训学院》77套讲座+ 324份资料...../Shop/49.shtml 《员工管理企业学院》67套讲座+ 8720份资料...../Shop/42.shtml财产保险保险标的必须是可以用货币衡量价值的财产或利益。
(江河、空气、土地无价)(三)保险利益的特殊性1、产生于人与物间的关系,即投保人与保险标的之间的关系(人身保险利益产生于人与人的关系)2、保险利益有量的限定3、保险利益时效(四)保险金额的特殊性确定保险金额的依据即为保险价值(五)保险期限的特殊性一般为1年或1年以内。
(海上运输货物保险依据“仓至仓条款”)(六)保险合同的特殊性财产保险合同属于损失补偿合同。
三、种类海上保险---风险发生的区域,火灾保险—风险事故,汽车保险—保险标的(一)财产损失保险1、企业财产保险:适用于各种企业、社团、机关和事业单位2、利润损失保险3、家庭财产保险4、运输工具保险5、货物运输保险6、工程保险7、特殊风险保险8、农业保险:种植业保险与养殖业保险(二)责任保险是以被保险人依法应负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或经过特别约定的合同责任为保险标的公众责任保险、产品责任保险、雇主责任保险、职业责任保险(三)信用(保证)保险信用保险:商业信用保险、进出口信用保险保证保险:合同保证保险、产品保证保险、忠诚保证保险第二节企业财产保险一、企业财产保险的保险标的范围是指以投保人存放在固定地点的财产和物资作为保险标的的一种保险。
保险知识培训PPT课件

责任保险产品
公众责任保险
承保被保险人在公共场所进行生产、经营或其他活动时,因发生意外事故而造成的他人人 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
产品责任保险
承保被保险人因制造或销售产品的缺陷导致消费者或使用人等第三者人身伤亡或其他损失 ,依法应承担的赔偿责任。
雇主责任保险
承保被保险人(即雇主)所雇用的员工在受雇期间从事保险单所载明的与被保险人的业务 有关的工作时,因遭受意外事故而受伤、残疾、死亡,或患有与职业有关的职业性疾病, 根据法律或雇用合同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医药费用及经济赔偿责任。
保险分类
根据保险标的的不同,保险可分为财 产保险、人身保险、责任保险和信用 保险等。
保险的功能与作用
保险功能
保险具有经济补偿、资金融通和社会管理等功能。其中,经济补偿是保险最基本 的功能。
保险作用
保险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发挥着“稳定器”和“助推器”的作用。一方面,保险通 过经济补偿机制,保障社会再生产的顺利进行和人民生活的安定;另一方面,保 险通过资金融通和社会管理等功能,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保险销售渠道与模式
代理人渠道
通过招募和培训代理人,利用其专业知识和人际关系网络进行保险销售。
银行保险渠道
与银行合作,在其网点销售保险产品,实现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
网络保险渠道
利用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技术,开展在线保险销售和服务。其他道如电话销售、团体保险等。
客户服务理念与技巧
以客户为中心
树立“客户至上”的服务理念,关注客户需 求和体验。
03
保险市场运行规则
包括保险法律法规、监管政策、行业自律规则等,是规范保险市场行为
、维护市场秩序的重要保障。
保险法基础知识

保险法基础知识一、本章的主要内容和重点本章介绍了保险与保险法的概念、保险法的调整对象、我国《保险法》的立法目的与原则、《保险法》的基本原则、《保险法》的适用范围、《保险法》的意义以及保险代理人学习保险法的意义。
保险法的概念、《保险法》的基本原则是本部分的重点。
二、应掌握的几个问题(一)保险法的概念保险法是以保险关系为调整对象的法律规范总称。
保险法调整两方面的关系:一方面是保险人与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等平等主体间的关系,这些人之间的关系通常是由合同确立;另一方面规范保险经营者的形式、设立、经营规则、变更、终止以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对保险经营者的监督管理关系。
(二)保险法的调整对象保险法对保险合同关系加以调整,《保险法》对保险合同的概念、订立、变更、终止等问题作了明确的规定;保险法也对商业保险公司的经营活动加以规范,以防止保险公司的无序竞争,保护广大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合法利益。
(三)《保险法》的基本原则《保险法》的基本原则是进行保险活动,解释和执行《保险法》的基本依据,主要有:1、遵守法律与行政法规的原则保险活动属于民事活动,因此保险当事人必须遵守法律与行政法规。
因为只有守法,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违法就就受到制裁。
保险活动的当事人,不但要遵守《保险法》及有关的行政法规,而且要遵守国家所有的法律与行政法规。
2、自愿原则3、诚实信用原则诚实信用原则的含义是,为了保持社会的稳定与和谐发展,民事主体在保险活动中,要维持双方的利益以及当事人利益与社会利益平衡的立法意志,即立法者要实现以上三方利益平衡的要求。
4、境内投保的原则5、公平竞争的原则6、专业经营的原则(四)保险代理人学习《保险法》的意义1、学法是保险代理人资格的必备条件:保险代理人只有懂法、守法、用法,才能有效地运用其保险专业知识,在正确的轨道上不断拓展自己的业务。
保险代理人的行为脱离了法律的约束,将走入歧途。
因此努力学习保险法以及一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是保险代理人的必备条件。
保险法规教学大纲

保险法规教学大纲一、课程基本信息课程名称:保险法规课程类别:专业必修课课程学分:X学分课程总学时:X学时授课对象:具体专业和年级二、课程目标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掌握保险法规的基本理论、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熟悉保险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和解除等环节的法律规定,了解保险监管的体制和方法,培养学生运用保险法规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为学生今后从事保险相关工作或进一步学习保险法律知识奠定基础。
三、课程内容(一)保险法概述1、保险的概念、特征和分类2、保险法的概念、调整对象和体系3、保险法的基本原则,包括最大诚信原则、保险利益原则、损失补偿原则、近因原则(二)保险合同1、保险合同的概念、特征和分类2、保险合同的主体、客体和内容3、保险合同的订立、生效、履行、变更和解除4、保险合同的解释原则和争议处理(三)财产保险法规1、财产保险合同的一般规定2、企业财产保险、家庭财产保险、机动车辆保险、货物运输保险等主要财产保险险种的法律规定3、财产保险的理赔和代位求偿权(四)人身保险法规1、人身保险合同的一般规定2、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主要人身保险险种的法律规定3、人身保险的受益人、保险金的给付(五)保险经营法规1、保险公司的设立、变更、解散和清算2、保险公司的业务范围和经营规则3、保险代理人和保险经纪人的法律规定(六)保险监管法规1、保险监管的目标、原则和内容2、保险监管机构的职责和权限3、保险监管的主要措施和法律责任(七)保险法律责任1、违反保险法规的民事责任2、违反保险法规的行政责任3、违反保险法规的刑事责任四、教学方法1、课堂讲授通过讲解、分析保险法规的基本概念、原理和法律条文,使学生系统掌握保险法规的知识体系。
2、案例分析结合实际案例,引导学生运用所学的保险法规知识进行分析和讨论,培养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小组讨论组织学生分组讨论保险法规中的热点问题和疑难问题,促进学生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培养学生的思维能力和创新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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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公民的民事 权利能力一律平等。
讨论:对于与保险相关的民法类规定, 你们还知道哪些?
民法相关内容
刑法相关内容
合同法相关内容
其他法律法规相关规定
案例三
刘某于2008年8月投保意外险1000万,经核保评估后 将保额削减为500万。 2008年11月其提出理赔申请称因杀鸭子时候不慎把自 己的拇指以及食指砍掉,申请赔付意外伤残保险金75 万元。 经调查发现客户于07年以房屋抵押贷款来投资股票, 结果所购得股票亏损严重,而客户还贷的日期是09年1 月。
责任。
• 《合同法》的其他相关规定:
44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合同效力 93条:当事人 协商一致,可 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 以约定一方解 除合同的条件。 解除合同的条 件成立时,解 除权人可以解 除合同。 45条: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 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 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 件成就时失效。 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 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 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 就。 合同订立 13条:当事人订立合同,采 取要约、承诺方式。
• 《民法通则》第十七条规定: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精神病人, 由下列人员担任监护人: • (一) 配偶; • (二) 父母; • (三) 成年子女; • (四) 其他近亲属; • (五) 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 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对担任监护人有争 议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 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没有第一款 规定的监护人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 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 《婚姻法》第二十六条 国家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养父母和养子女间 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养子女和生父母间的权利和义务,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
第一百九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保险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 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 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 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投保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的; (二)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发生的保险事故编造虚假的原因或者夸大损 失的程度,骗取保险金的; (三)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 (四)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造成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 (五)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骗取保险金的。 有前款第四项、第五项所列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 罚。 单位犯第一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 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 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 上有期徒刑。 保险事故的鉴定人、证明人、财产评估人故意提供虚假的证明文件,为他人诈骗 提供条件的,以保险诈骗的共犯论处。
• 代位继承
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 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 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先死 亡的长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 承人遗产的一项法定继承制 度,又称间接继承、承租继 承。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继 承人,称被代位继承人,简 称被代位人。代替被代位人 继承遗产的人称代位继承人 ,简称代位人。代位人代替 被代位人继承遗产的权利, 叫代位继承权。
合同法 合同解除
民法相关内容
刑法相关内容
合同法相关规定
其他法律法规相关内容
民事诉讼法
其他法律法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民事诉讼证据 的若干规定
道路交通事故 处理办法
• • • •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六条 公民下落不明满二年,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其失踪的,向下落 不明人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 申请书应当写明失踪的事实、时间和请求,并附有公安机关或者其他有关机关关 于该公民下落不明的书面证明。 第一百六十七条 公民下落不明满四年,或者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满二年,或者 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公民不可能生存,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 其死亡的,向下落不明人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 申请书应当写明下落不明的事实、时间和请求,并附有公安机关或者其他有关机 关关于该公民下落不明的书面证明。 第一百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受理宣告失踪、宣告死亡案件后,应当发出寻找下落 不明人的公告。宣告失踪的公告期间为三个月,宣告死亡的公告期间为一年。因 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公民不可能生存的,宣告死亡的公告期间 为三个月。 公告期间届满,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被宣告失踪、宣告死亡的事实是否得到确认, 作出宣告失踪、宣告死亡的判决或者驳回申请的判决。 第一百六十九条 被宣告失踪、宣告死亡的公民重新出现,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 人申请,人民法院应当作出新判决,撤销原判决。
民事行为能力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 精神病患者除外),十 六周岁以上以自己劳动 收入为生活来源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十周岁以上未成年人, 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 的精神病人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十周岁以下未成年人, 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 神病人
民事能力
民事权利能力
《民法通则》
第九条 公民从出生 时起到死亡时止, 具 有民事权利能力,依 法享有民事权利,承 担民事义务。
(四)直接证据的证明力一般大于间接证据;
(五 ) 般小于其他证人证言。
•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 第十三条 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对事 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车辆可以移动的,当事人 应当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对现场拍照或者标划事故车辆现场位置后,立即撤离现 场,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再进行协商。 非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者行人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基本事实及成因清楚的, 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 对应当自行撤离现场而未撤离的,交通警察应当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造成 交通堵塞的,对驾驶人处以200元罚款;驾驶人有其他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 ,依法一并处罚。 第十四条 具有本规定第十三条规定情形,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协议的,填 写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协议书,并共同签名。损害赔偿协议书内容包括事故发 生的时间、地点、天气、当事人姓名、机动车驾驶证号、联系方式、机动车种类 和号牌、保险凭证号、事故形态、碰撞部位、赔偿责任等内容。
前往客户就诊的85医院。 接待的医师提供了客户就诊时 候的伤残照片。该照片显示客 户的伤情不可能为其所描述的 由一刀所造成的 该案经审核确定被保人本 次事故为自残,为保险欺诈未 遂,通过检察院提起公诉,法 院刑事庭宣判:犯保险诈骗 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 金2万元
•
• • • • • • •
江某一气之下将**保险公司告上法院。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保人已经履行了自己的义务, 因为孙某某是保险公司业务员,所以其告知孙某某就 等于告知了保险公司,可以形成“表见代理”。保险 公司 应该承担赔付责任。
• 何谓“表见代理”
• 《合同法》第四十九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 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 ,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 有效。 • 第四十八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 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 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
民法相关内容
民法通则
继承法
婚姻法
案例一
李亮于2006年10月8日为自己投保了一份人寿保 险,保额50万,未指定身故受益人。2010年8月10 日,李亮因肺癌身故。 李亮2007年7月1日与王玲登记结婚,09年1月5日 生下一个儿子李小亮。李亮的父亲李辉,母亲张玉, 一个哥哥李明,妹妹李莉。 问:1、该笔保险金有多少受益人,分别是? 2、如果王玲于2010年7月与李亮离婚,又应 该有哪些受益人,为什么?
民法相关内容
刑法相关内容
合同法相关内容
其他法律法规相关规定
案例四
江某,某医院外科主治医师,于2007年8月1日投保 **保险公司一款重疾保险,业务员为孙某某,当时孙某 某并未将投保书交给江某签字,也未对责任免除条款 予以特别说明,而是自己代江某在投保书上签字。江 某曾告知孙某某自己有胃溃疡病史10余年,但孙某某 并未在投保书上写明。 2008年5月,江某被确诊胃癌,向保险公司申请重 疾保险金。保险公司以被保人投保前未告知疾病与本 次事故有关拒付,并解除与江某的保险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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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alcohol concentration 车辆驾驶人员血液或呼气中的酒精浓度。 3.3 饮酒驾车 drinking drive 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 驶行为。 3.4 醉酒驾车 drunk drive 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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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九条: (一)众所周知的事实; (二)自然规律及定理; (三 ) (四)已为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所确认的事实; (五)已为仲裁机构的生效裁决所确认的事实; (六)已为有效公证文书所证明的事实。 前款(一)、(三)、(四)、(五)、(六)项,当事人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 第七十七条:人民法院就数个证据对同一事实的证明力,可以依照下列原则认定 (一)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依职权制作的公文书证的证明力一般大于其他书证; (二 ) 般大于其他书证、视听资料和证人证言; (三)原始证据的证明力一般大于传来证据;
• 转继承 继承特例
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实际 接受遗产前死亡,该继承人 的法定继承人代其实际接受 其有权继承的遗产。转继承 人就是实际接受遗产的死亡 继承人的继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