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级骨干教师评选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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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学校级骨干教师评选方案

2023年学校级骨干教师评选方案

2023年学校级骨干教师评选方案一、背景介绍教师是学校教育事业的中坚力量,骨干教师更是学校教育质量和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了进一步激励和培养优秀的骨干教师,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我校决定在2023年开展学校级骨干教师评选活动。

本方案旨在规范评选程序,公平公正选拔出一批优秀的骨干教师。

二、评选目标1. 确定优秀骨干教师,为他们提供更多的发展机会和培训资源。

2. 激励全体教师争做骨干,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教师队伍整体质量。

3. 加强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提高学校的整体教学质量。

三、评选原则1. 公平公正:评选过程中要保证公平、公正,不偏袒任何人。

2. 真实客观:评选依据真实客观的教学表现和教育教学贡献。

3. 专业科学:评选方法要科学合理,评委须具备一定的专业背景。

四、评选条件1. 教育教学能力突出,具备较高的教学水平。

2. 教研能力强,能不断创新教学方法和内容。

3. 师德高尚,言传身教,对学生起到良好的示范作用。

4. 学科竞赛成绩突出,获得过省级及以上奖项。

5. 有较高的教育教学研究和论文发表水平。

五、评选程序1. 提名阶段(1)学校将公示骨干教师评选的相关信息,并征求全体师生的提名意见。

(2)教师个人申报或由同事推荐,并提交相关资料(包括教育背景、教育教学经历、教学成果等)。

(3)学校教务处组织专家小组对提名的教师进行初步审核,确定评选候选人。

2. 评审阶段(1)评委小组评审:由学校组织评委小组进行评审,评委应具备一定的专业背景。

评委将根据教师的资料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分和评议。

(2)听课评审:评选候选人需按照学校要求进行示范课或者现场听课,在评委的观摩和评价下,综合评定候选人的教学水平和教育教学贡献。

(3)面试评审:评选候选人还需参加面试环节,面试主要考察教师的教育理念、教育教学能力以及发展规划等方面的情况。

3. 公示和表彰阶段(1)评选结果将在学校网站、校园公告栏等途径进行公示,并接受师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和意见反馈。

校级骨干教师评选制度

校级骨干教师评选制度

校级骨干教师评选制度
介绍
校级骨干教师评选制度旨在激励校内优秀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进一步提升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水平,同时也是一种对教师工作的鼓励和认可。

评选标准
评选校级骨干教师需要综合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1.教学成果:包括国家级、省级、市级教学成果奖等相关奖项,以及学
生综合评价、教学评估等。

2.教学能力:主要考虑教学理念、教学方法、教学效果、教学创新等方
面的表现。

3.学科建设:主要考虑学科建设规划、项目申报、教学改革等方面的成
果。

4.教师素质:主要考虑敬业精神、专业素养、职业道德等方面的表现。

评选程序
1.个人或部门提出推荐意见,填写《校级骨干教师推荐表》并提交。

2.推荐部门成立评审小组,对推荐材料进行初评,并将初评材料报送学
校教学督导办公室备案。

3.教学督导办公室成立评审专家组,对初评材料进行终审,确定候选人
名单。

4.根据评分情况,评审专家组确定校级骨干教师人选。

5.公示,听取反馈意见,最终确定校级骨干教师名单,颁发证书。

培训和激励
为了激励校级骨干教师持续提高自身教育教学能力,学校将会为他们提供丰富的培训机会,帮助他们不断提高自身教育教学水平,并对教育教学成果进行资助和奖励。

同时,校级骨干教师也应该在日常教育教学中起到表率作用,着重培养和发挥创新精神,探索教育教学新思路和新模式,在学科建设、教材建设等方面做出突出的贡献。

总结
高效的教师评选制度有助于激励教育教学工作的改进和提高,更好地服务于学校的发展。

学校应该建立完善的制度和平台,帮助教师提高教育教学水平,提高自身教育教学效果,更好地实现教学目标。

2023年学校级骨干教师评选方案及管理办法

2023年学校级骨干教师评选方案及管理办法

2023年学校级骨干教师评选方案及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充分发挥骨干教师的示范引领作用,提高学校教育教学水平,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本方案适用于我校所有教育阶段的骨干教师评选工作。

第三条:骨干教师评选工作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民主的原则。

第二章:评选范围和要求第四条:评选范围包括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各个学段的骨干教师。

第五条:骨干教师评选要求包括教学水平高、教育教学能力强、业务能力全面、服务学生全面发展、注重创新教育等。

第六条:申报骨干教师需符合以下条件:持有相应教育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备五年以上教学经验,连续三年教学质量合格。

第三章:评选程序和要求第七条:评选程序按照申报、初审、复审、评议、公示和公示以后再审的程序进行。

第八条:申报阶段:骨干教师应主动提出申报,并提交所需材料和学校的推荐信。

第九条:初审阶段:由学校组织相关专家对申报者材料进行初步评估,初审合格者进入复审阶段。

第十条:复审阶段:学校成立复审委员会,对初审合格者进行面试和实际教学观察,复审合格者进入评议阶段。

第十一条:评议阶段:学校成立评议委员会,对骨干教师进行全面评议,评议合格者进入公示阶段。

第十二条:公示阶段:公示合格者的名单,接受公众监督和意见。

公示期为七天。

第十三条:公示以后再审:对公示后收到的反映问题的意见进行再审。

第四章:骨干教师评选结果的确定和奖励第十四条:根据评选程序和要求,确定骨干教师评选结果,并公布在学校官方网站上。

第十五条:被评选为骨干教师的教师将获得奖金、荣誉称号,并享受相关政策和待遇。

第五章:监督管理第十六条:学校应建立骨干教师评选工作台账,做好评选材料的保存和归档工作。

第十七条:学校领导层应定期对骨干教师评选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

第十八条:评选工作中如出现违纪行为,将按学校相关纪律处分规定进行处理。

第六章:附则第十九条: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具体事宜由学校进行解释和修改。

第二十条:本方案由学校教务处负责解释和修改。

校级骨干教师评选方案

校级骨干教师评选方案

校级骨干教师评选方案一、背景为了落实“立德树人”的校本建设方针,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升教学水平和科研能力,我校拟开展校级骨干教师评选,以激励优秀教师不断进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评选条件1. 资历条件申请者必须满足以下条件:•拥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在我校任教5年以上,连续3年以上优秀教学或科研表现,无不良记录。

2. 教学条件申请者需符合以下教学条件之一:•担任本科课程负责人的校级骨干教师;•连续3年以上获得优秀教学成果奖或优秀课程质量奖的教师;•获得校级以上教学荣誉称号的教师。

3. 科研条件申请者需符合以下科研条件之一:•在省级及以上科研平台开展的项目中担任主要负责人,或者在国家级优秀青年基金、重点领域领军人才等项目中担任研究骨干的教师;•连续3年以上获得省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的教师;•获得校级以上科研荣誉称号的教师。

三、评选程序1. 提名推荐学院、系、研究所等单位应每年按照本单位情况在规定时限内公布评选通知,并组织教师进行提名推荐。

2. 材料评审校级骨干教师评选工作评审委员会按照公开、公正、公平、公认原则对提名人员的材料进行初审,确定候选人。

3. 现场答辩候选人需进行现场答辩,并回答评审委员会问题。

4. 综合评审评审委员会根据材料和答辩情况进行综合评审,并根据分数高低确定获奖名单。

5. 颁奖评选工作完成后,组织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并在学校网站、新闻媒体、学术期刊等栏目上公布获奖名单。

四、奖励措施获得校级骨干教师称号的教师可享受以下奖励措施:•获奖证书和奖金;•在学校网站、新闻媒体、学术期刊等栏目上公布获奖名单;•参与优秀教师培训和学术交流活动;•优先聘用为高端讲师、教授讲座及学科组长;•享受特别津贴等政策待遇。

五、总结本方案的实施,旨在选拔出一批杰出、优秀、高水平的骨干教师,激励广大教师在教学和科研中不断探索创新,推进我校教育教学水平的提高。

在实施中,各单位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流程推荐申报,确保评选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校级骨干教师评选方案

校级骨干教师评选方案

校级骨干教师评选方案一、评选目的和意义校级骨干教师评选是为了发现、培养和提拔一批在教学、科研和教学管理方面表现出色的教师,引导广大教师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学能力,促进学校整体教育教学水平的不断提升。

评选出的骨干教师将成为学校教学团队的重要骨干力量,起到推动全校教师队伍建设的示范和带头作用。

二、评选对象和条件1. 评选对象为本校在职教师,包括教师和行政管理人员。

2. 评选对象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在教学工作中表现突出,取得较好的教学效果;(2)在科研工作中有一定的成果,积极参与学术交流;(3)在教学管理中起到了良好的带头作用,有推动全校教育教学发展的能力;(4)遵守教育教学纪律,无违纪违法行为;(5)具备相应的荣誉称号或奖励。

三、评选程序1. 拟定评选办法和标准学校教务处组织相关部门制定评选办法和评选标准,明确评选的程序、依据和权重,并在学校内部进行公示和宣传。

2. 申报和初评所有符合评选条件的教师,均可自愿申报参与评选,在设定的截止时间内将个人简历、教学案例、教学成果、科研论文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提交给教务处。

由教务处组织专家和骨干教师组成初评专家组,对申报材料进行初评,并结合公开课观摩、教学观察和个人面试等方式进行身临其境的评估。

初评专家组将根据评选标准,按照一定的比例(如20%)进一步筛选出优秀的教师,进入复评环节。

3. 复评和终评经过初评后,优秀教师将进入复评环节。

复评环节主要通过组织专家进行教学实地考察、学生和同事的评价等,对教师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评估。

复评主要从以下方面对教师进行评价:(1)教学能力:包括课堂教学设计、教学方法、教学效果等;(2)科研成果:包括科研项目、研究论文、教材编写等;(3)教学管理:包括班级管理、学生情况了解和教育辅导等;(4)评价结果根据综合评分进行排名,评选出一定数量的骨干教师。

终评环节主要由学校教务处、科研处、行政管理处等相关职能部门组成终评委员会,对复评结果进行综合评定,最终确定校级骨干教师。

2024年小学校级骨干教师评选方案

2024年小学校级骨干教师评选方案

2024年小学校级骨干教师评选方案评选方案:2024年小学校级骨干教师评选方案一、背景介绍为了进一步提升小学教师队伍的素质,激励教师积极向上的创新意识和专业能力,我校决定在2024年开展小学校级骨干教师评选活动。

该活动旨在选拔出一批具备优秀的教学能力、教育经验丰富、对学生有较大影响力的骨干教师,为全校教师树立榜样,推动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

二、评选目标1.选出一批具备优秀教学能力的骨干教师,强化学校教育教学的核心竞争力;2.选拔出一批具有团队合作意识和带头作用的骨干教师,推动学科教研和教学互相促进;3.选出一批在德育、智育和体育等方面有突出贡献的骨干教师,提升学校的整体素质。

三、评选条件1.具备小学教师资格证书,具备小学本科及以上学历;2.在岗时间不少于五年,教学工作表现良好,教学成绩突出;3.具备较高的教育教学理论素养和实践能力;4.具有良好的学生成长记录,有较大的影响力;5.具有良好的带头作用和团队合作精神,乐于分享经验。

四、评选流程1.宣传阶段:在学校内广泛宣传评选活动,向全体教师介绍评选目的、条件和流程;2.初选阶段:由学校组织评选委员会,根据评选条件进行初步筛选,确定初选名单;3.材料审核阶段:评选委员会对初选名单的教师材料进行审核,确保材料真实、完整;4.教学观摩阶段:选定的教师进行教学观摩展示,评选委员会对教学实施进行评估,并填写评估表;5.个人陈述+面试阶段:评选委员会对入围的教师进行个人陈述和面试,了解其教育理念、教学经验和成果;6.评选表决阶段:评选委员会根据教师材料审核、教学观摩、个人陈述和面试结果,进行综合评估,并进行评选表决;7.结果公示阶段:将评选结果进行公示,并在校内和校外媒体公布。

五、评选奖励将评选出的小学校级骨干教师列入学校骨干教师库,并给予一定的奖励和表彰。

奖励包括:1.提供一定的资金支持,用于教师个人发展和教学研究;2.给予小学校级骨干教师加薪、晋升或其他激励措施;3.优先参加市、区或国家级优秀教师培训或交流活动。

学校级三级骨干教师评选细则范文(3篇)

学校级三级骨干教师评选细则范文(3篇)

学校级三级骨干教师评选细则范文一、评选目的本教师评选细则旨在激励和表彰具有优秀教学水平、师德师风良好、教学成果显著的三级骨干教师,以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推动学校教学质量的持续提升。

二、评选条件1. 教学水平(1)教学能力突出,授课内容系统完整,教学思路清晰。

(2)教学方法灵活多样,注重激发学生思考和创新能力。

(3)组织学生参与课堂活动,鼓励学生积极参与讨论和互动。

(4)能够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进行个性化教学,关注每个学生的发展进程。

2. 师德师风(1)爱岗敬业,教书育人,良好的职业操守。

(2)严守纪律,不迟到、早退、缺课,并提供高质量的备课和教案。

(3)与同事合作融洽,注重团队精神,积极参与学校的教研活动。

(4)积极参加学生课外活动,关注学生的全面发展。

3. 教学成果(1)在校级以上的教学竞赛中获奖或取得优异成绩。

(2)发表过教学论文或研究成果,并产生一定的影响力。

(3)在学生中具有良好的口碑和影响力。

三、评选程序1. 推荐阶段(1)广泛征集推荐对象,由学校教务处协调相关部门进行公告。

(2)教师根据个人情况撰写个人骨干教师推荐材料。

(3)相关部门进行初步筛选,确定候选人名单。

2. 评审阶段(1)成立评审委员会,委员由学校领导、教师代表和教育专家组成。

(2)评审委员会根据候选人的推荐材料,进行评选打分。

(3)评审委员会进行面试或教学观摩,并结合学生评价进行综合评定。

3. 结果公示(1)评选结果由评审委员会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2)公示期内,学生和教职员工可对评选结果提出异议,评审委员会进行调查核实。

(3)公示期过后,评选结果最终确定。

四、评选奖励1. 获奖证书:授予三级骨干教师称号,并颁发获奖证书。

2. 绩效奖金:根据评选结果,发放相应的绩效奖金。

3. 参加培训:获奖教师可享受学校组织的相应培训机会。

4. 荣誉待遇:学校将在相关发布媒体上宣传和表彰获奖教师。

五、奖项设置(1)最佳教师奖:评选年度教学成果突出、教学水平卓越的教师。

2023年学校级骨干教师评选方案及管理办法

2023年学校级骨干教师评选方案及管理办法

2023年学校级骨干教师评选方案及管理办法一、总则为促进教职工的专业发展,提高教学质量,激励教师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和需要,制定本方案及管理办法。

二、评选的对象学校级骨干教师评选对象为全校教职工中在教育教学工作中表现突出,业务能力强,受到师生好评的教师。

三、评选的标准1. 教师业绩评价标准:包括课堂教学质量、师德师风、教育教学科研成果、教育教学管理和服务等方面的表现。

2. 教育教学贡献标准:包括教科研成果、教育教学改革研究、教师培训和指导等方面的贡献。

3. 师德师风标准:包括教师的敬业精神、团队合作能力、诚实守信等方面的表现。

四、评选的程序1. 筹备阶段:学校成立由教务处、督导组、党政办等组成的评选领导小组,负责制定评选细则,明确评选标准和程序。

2. 推荐阶段:通过广泛征求意见和自荐,教师提交个人材料和自荐材料。

评选领导小组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并进行公示。

3. 评审阶段:评选领导小组成员根据个人材料和自荐材料进行评审,进一步筛选出符合评选标准的候选人。

4. 公示阶段:公示被评选为骨干教师候选人名单,征求师生意见,并接受公开投票评议。

5. 终审阶段:评选领导小组进行终审,最终确定骨干教师名单,并公布结果。

五、评选的奖励措施1. 学校级骨干教师将获得奖金、荣誉称号和师资培训的机会,奖金和奖励将作为对其付出和贡献的肯定。

2. 骨干教师将享受一定的奖励待遇,包括教研经费、课程组长或学科组长职务、研修学习的机会等。

六、评选结果的监督和评估1. 学校建立骨干教师的档案和绩效考核体系,对骨干教师进行定期评估和督导,保证他们在教育教学上的持续发展和提高。

2. 学校领导和教师代表组成骨干教师管理委员会,负责监督和评估骨干教师的工作和业绩。

七、保障措施1. 学校将加大对骨干教师的培养和支持力度,提供教育教学研究经费和教师培训的机会,提高骨干教师的能力和水平。

2. 学校领导将优化教师工作环境,提供良好的教育教学条件和发展机会,激励骨干教师发挥其优势和创新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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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级骨干教师评选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充分调动骨干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制定海林市特殊教育学校骨干教师管理试行办法如下:
一、校级骨干教师认定范围。

根据相关荣誉和称号,对校级骨干教师分为以下两类:
第一类:教学能手、教科能手、示范课、AA级优质课。

第二类:教坛新秀、教科新秀、德育新秀、A级优质课获得者、基本功竞赛获得优胜者。

二、校级骨干教师岗位要求
1、爱岗敬业,热爱学生,富有奉献意识和合作精神,高质量做好教育教学工作。

2、加强自身学习和修养。

每年研读一本教育专著,并研读1-2种相应专业的教学期刊,并做好学习笔记或撰写好学习体会。

3、积极发挥示范和带头作用。

骨干教师指导青年教师1~2名或带好一个兴趣组,并有具体指导方案和过程安排,每学期本校上公开课1~2次。

4、积极参加教育科研。

每位骨干教师独立承担或参与一个市级以上研究课题。

5、积极撰写本学科教学研究论文。

每年有1—2篇教育教学专业论文在市级及以上评比中获奖或市级及以上教育杂志发表。

6、积极参与本学科教改工作,积极承担或参与教改实践中的课改实验,骨干教师的教学质量要始终处于前列,带动本学科教学质量提高。

三、校级骨干教师考核办法
1、成立考核小组。

校长为组长,分管校长副组长,教务、教科、德育和骨干教师所在教研组代表组成考核小组。

2、考核内容:各层次骨干教师岗位要求的具体内容,主要包括师德表现、业务能力、教学工作;科研水平、进修情况和教育成果等方面。

3、考核程序:考核按学年度进行,各骨干教师将自己一学年度的工作情况进行自我评价(填好自我评价表)。

并附有关的原始业务材料(包括获奖证书、论文、公开课的备课教案、学习笔记等)。

考核等第为不合格、合格、优秀。

4、考核对象必须是在职在岗(与荣誉称号对应岗位)的骨干教师,如考核不合格,不得享受相应待遇。

四、骨干教师的有关待遇
1、骨干教师优先参加由教育系统提供的相关学习培训、交流、研讨、参观、考察等活动。

2、享受书报费。

骨干教师每年由学校赠送一份教育报刊或专业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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