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食堂账务处理

合集下载

员工食堂财务账务处理

员工食堂财务账务处理

员工食堂财务账务处理
员工食堂的财务账务处理通常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1. 预算和成本控制:制定员工食堂的预算计划,包括食材采购、人员工资、设备维护等各项开支。

通过合理的预算和成本控制,确保食堂运营的经济性和可持续性。

2. 收入和支出记录:对于食堂的各项收入和支出进行准确记录。

收入包括员工就餐收费、公司补贴等,支出包括食材采购、工资支付、设备购置和维修等。

建立详细的账目记录,以便进行财务核算和分析。

3. 采购管理:食堂的食材采购应按照规定进行管理,确保采购的物品质量合格、价格合理。

记录采购的供应商信息、采购数量和价格等,以便进行成本核算和审计。

4. 费用报销和审批:对于食堂运营中的费用支出,如采购费用、维修费用等,需要建立相应的报销和审批制度。

确保支出的合理性和合规性,并有相应的凭证和记录支持。

5. 财务报告和分析:定期编制员工食堂的财务报告,包括收支情况、预算执行情况等。

通过财务分析,了解食堂的运营状况,发现问题并及时进行调整和改进。

6. 内部控制和审计:建立员工食堂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管理的合规性和准确性。

定期进行内部审计,检查财务记录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员工食堂的财务账务处理需要严格遵守财务管理的原则和法规,确保财务信息的准确性和透明度。

同时,合理的财务管理有助于控制成本、提高效率,为员工提供优质的餐饮服务。

职工食堂账务处理

职工食堂账务处理

企业职工食堂依据性质分为三类:第一类属于独立经营的职工食堂。

这类食堂除了为本单位员工提供餐饮服务外,还同时对外提供餐饮服务,犹如饭店或餐饮公司.依据现行“同一法人企业内部可能会有多个独立的营业税纳税人"的营业税制度,这类食堂要依法办理税务登记,就其收入缴纳营业税,并按税法规定购买、使用餐饮业发票。

第二类是入驻企业的餐饮公司开办的职工食堂。

这类食堂实质上是“外援”——企业将餐饮事务外包,引进餐饮公司为本企业员工提供餐饮服务.这些餐饮公司都是正规的企业,工商、税务登记手续齐全,为营业税的纳税人,可以购买、使用餐饮业发票。

第三类为企业内部食堂。

这类食堂只为本企业员工提供餐饮服务,功能重在服务而不在经营,属于单位内部行为,不属于提供了《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劳务范畴,无需办理税务登记,也不需要缴纳营业税,当然也没有购买、使用餐饮业发票的权力。

本文主要讨论第三类-—企业内部食堂的涉税问题及其财税处理。

一、相关政策分析1.现行财税政策描述企业内部食堂属于职工福利的范畴,国家财政、税收政策对此均有明确规定。

《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09]242号规定: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发放给职工或为职工支付的以下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集体福利:(一)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等发放或支付的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职工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暂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职工疗养费用、自办职工食堂经费补贴或未办职工食堂统一供应午餐支出、符合国家有关财务规定的供暖费补贴、防暑降温费等。

(二)企业尚未分离的内设集体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集体宿舍等集体福利部门设备、设施的折旧、维修保养费用以及集体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人工费用.上述两条均提到了“职工食堂”。

这在强调职工食堂是企业员工的重要福利外,也给广大财务人员处理职工食堂的收支,指明了方向.但该文同时明确: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一致的,应当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计算纳税。

食堂账务处理及票据要求

食堂账务处理及票据要求

食堂账务处理及票据要求是指对于食堂在日常运营中的财务管理和票据管理方面的规定和要求。

下面是一般情况下食堂账务处理及票据要求的一些基本内容:
1. 收入记录:
-食堂应当建立健全的收入记录系统,对每日、每周或每月的销售收入进行准确记录。

-记录应包括销售日期、销售项目、销售数量和销售金额等信息。

2. 支出记录:
-食堂应当记录所有的支出,包括采购原材料、支付人工费用、水电费用等。

-记录应包括支出日期、支出项目、支出金额等信息。

3. 票据要求:
-食堂应当开具正规的销售票据,包括发票或收据,作为销售的凭证。

-发票或收据上应包括销售日期、销售项目、销售数量、销售金额、购买人姓名等信息。

-食堂应当依法保存票据原件,以备查验和报账之用。

4. 结算与报账:
-食堂应当定期对账,核对收入和支出,确保账目的准确性。

-食堂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对账目进行报账,包括向上级部门或财务部门提交财务报表等。

5. 税务要求:
-食堂应当依法缴纳相关税费,包括增值税、消费税等,按时申报并缴纳税款。

-食堂应当合法合规地开具发票,遵守税法规定,防止偷逃税款。

6. 财务管理制度:
-食堂应当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包括财务管理流程、内部控制制度、财务管理人员的职责分工等。

-财务管理制度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保证食堂的财务管理工作合规性和规范性。

以上是一般情况下食堂账务处理及票据要求的基本内容,具体要求可能会根据不同地区、不同单位和不同行业的实际情况而有所不同。

食堂账务处理(精华版)

食堂账务处理(精华版)

职工食堂买菜没有发票原先仍可以这样处理许多企业为了便利员工就餐,开设了职工食堂,职工食堂该如何做账呢?食堂从菜市场小贩处购买食材,没有发票如何是好?1 企业食堂应当设立单独的帮助账核算食堂收支,用以核算食堂的开支;企业支付给食堂经费时:借:其他应收款——食堂贷:货币资金月末,食堂依据帮助账核算的属于企业的支出,开具食堂结算收据给财务部,财务部依据结算收据:借:治理费用——职工福利费贷:其他应收款——食堂2 企业购入食堂用固定资产,属于公司福利用设备,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借:固定资产贷:货币资金计提折旧时:借:治理费用——职工福利费贷:累计折旧3 企业为食堂内部人员计提工资借:治理费用——职工福利费贷:应对职工薪酬食堂帮助账要明细记录食堂收到的拨款,购买食材的支出,收取的职工费用,以备企业财务和税务的检查;企业列支入账的福利费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应按税法规定的扣除比例工资总额的14%进行调整;1 食堂设置帮助账务,反映食堂收支,受到企业拨款时:借:货币资金贷:其他应对款——公司2 食堂选购材料时:借:原材料贷:货币资金3 月末盘点,算出消耗,结算食堂成本:借:食堂支出成本贷:原材料4 收取员工自付的餐费借:货币资金贷:食堂支出成本注:内部食堂收取员工就餐费用,不作食堂收入处理,而应直接冲减食堂成本费用;由于企业内部非独立核算单位相互供应的劳务,不构成增值税纳税义务,向职工收取的费用无须纳税;5 月末食堂依据合算的当月食堂支出成本,开具内部结算收据,上报企业财务:借:其他应对款——公司贷:食堂支出成本食堂虽然是作为帮助核算账务,但其核算仍必需符合国家税法规定,全部的选购活动必需取得正规发票;否就,税务机关在以后的税务检查中,不合规单据将不得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将做所得税应纳税调增处理,并予以惩罚;所以,对于企业食堂选购时的发票规定,企业肯定要引起重视;不要为了节省选购成本,任凭到不能供应发票的商品经营者处选购食材,从而放任白条收据入账,最终却付出更高的代价;第一招:外包饭堂,承包商开票入账;企业可以将饭堂整体外包给饭堂承包商,由饭堂承包商为企业预备员工午餐一并负责选购全部饭堂食材,企业按期支付饭堂承包费用并向饭堂承包商全额索取发票入账;其次招:挑选农产品生产企业购买食堂物品;企业可挑选以下供应商,如:农场,农村专业合作社等,取得发票直接入账,这些农产品生产企业销售自产农产品可以免税;第三招:挑选农产品贸易公司;农产品贸易公司也可以免增值税,因此,挑选他们也是可以取得发票;第四招:找农业个体户;农夫以个体户身份从事农业产品生产,免增值税,也免个人所得税,他们也可以开具发票;第五招:发放伙食补贴,无票照样入账不少财务人员反映:企业不愿外包饭堂,又觉得找农超开票太麻烦,能否企业内部解决无票的问题?木有问题,企业可采纳发放伙食补贴的方式:第一步:财务人员依据每月预算伙食支出计提员工伙食补贴至“工资薪金”其次步:将上述计提的工资扣缴作为购买食材支出,拨给饭堂就可以了;第三步:饭堂用收到的款项购买食品材料;这些费用已经计入职工薪酬,无需另外取得发票,工资低于起征点也不需要交个人所得税;不过,即使肯定要超个税起征点,税率也是可以掌握的;因此,企业仍需要认真去衡量如何做最为划算;[此文档可自行编辑修改,如有侵权请告知删除,感谢您的支持,我们会努力把内容做得更好]。

食堂财务管理核算办法

食堂财务管理核算办法

职工食堂财务管理及账务处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集团内部职工食堂管理,规范内部食堂财务核算。

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我单位食堂管理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职工食堂以服务职工为主要职能,不以盈利为目的。

职工食堂单独建账,独立进行核算,作为集团公司的备查账簿。

第二章财务管理第三条应建立健全食堂管理制度。

明确食堂管理人员分工、明确管理流程、明确负责监督审核食堂的财务收支和伙食开支等有关事项。

第四条应建立食堂内部控制制度。

明确食堂采购、验收、库管及财务的岗位及职责。

食堂管理员和会计要定期或不定期地盘库,核对账实是否相符。

第五条各项会计记录,都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会计事项进行登记。

会计记录必须以合理凭证为依据,如实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做到内容真实、数字准确、项目完整、手续齐备、资料可靠。

第六条购买单位价值在500元及以上或使用期超过一年的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由集团公司财务负责核算报销。

第七条食堂人员工资、社保及福利由集团公司财务负责核算支付。

第三章集团公司账务处理第八条集团公司账务会计核算一、食堂应办理食堂结算专用银行卡,用于食堂资金收支。

食堂购买米面油等经费时,可以从财务部预支、月末冲减,依据《资金调拨付款审批表》办理支付:借: 其他应收款-食堂贷: 货币资金月末,财务部依据结算收据、《食堂收支盈亏表》、《食堂业务招待统计表》办理本月食堂费用结算,并根据将本月食堂费用在部门间分摊,账务处理为: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借:业务招待费借:其他应收款-××部门(单位)贷:其他应收款-食堂二、企业购入食堂用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属于公司福利设备设施,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借: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贷:货币资金计提折旧时:借:管理费用-职工福利费贷:累计折旧/低值易耗品-摊销三、企业为食堂内部人员计提工资借:管理费用-职工福利费贷:应付职工薪酬第九条、食堂对外接待的账务处理如需在食堂对外招待、由食堂管理部门开具食堂业务招待单据,相关负责人、食堂管理员及厨师需签字作为食堂招待费的结算依据。

新会计准则下职工食堂费用如何处理

新会计准则下职工食堂费用如何处理

职工食堂费用的个人所得税处理
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税务风险的防范
对于由企业承担的职工食堂费用,应 计入员工工资薪金所得,并按照个人 所得税法规定计算个人所得税。
企业在处理职工食堂费用时,应确保 员工个人所得税的正确计算和缴纳, 避免因违反规定而产生税务风险。
扣除项目的调整
个人所得税法可能对扣除项目进行调 整,企业需关注相关政策变化,以便 及时调整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
改进建议
其他企业可借鉴该企业的实践经 验,加强职工食堂费用的内部控 制和风险管理,提高费用的使用 效率和管理水平。
THANKS
谢谢您的观看
监督机制
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包括内部监督 和外部监督。内部监督由企业内部审 计部门或财务部门负责,外部监督由 政府监管部门或第三方审计机构负责 。
责任人
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在职工食堂费用管 理中的责任,包括直接负责的主管人 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职工食堂费用的风险防范与应对措施
风险防范
加强内部控制,规范财务管理,防止出现虚假报销、贪污浪 费等问题。
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违反了税法规定。
改进建议
03
企业应将职工食堂费用纳入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范围,规范账
务处理,避免引发税务风险。
案例二
案例描述
某企业在内部审计中发现,职工食堂费用的管理存在漏洞,存在 虚报、冒领等问题。
问题分析
该企业在职工食堂费用的管理上缺乏有效的内部控制机制,导致 费用报销不规范,存在管理漏洞。
新会计准则下职工食堂费用 如何处理
汇报人: 日期:
目录
• 新会计准则下职工食堂费用的 会计处理
• 职工食堂费用的税务处理 • 职工食堂费用的审计与监督 • 职工食堂费用处理的案例分析

职工食堂账务管理制度

职工食堂账务管理制度

职工食堂账务管理制度一、统一管理为了规范职工食堂的账务管理以及防止不法分子侵入,公司决议由公司总经理进行统一管理。

全部相关责任人需向总经理报告工作详情,以确保整个管理流程的透亮度、公正性和真实性。

二、账务单据管理2.1 检查和核实全部的账务单据都需进行检查和核实。

职工食堂的管理员需认真负责地管理全部进销货物的信息。

2.2 合规性审查每张账务单据都需经过较严格的审查,专门的审查人员会定期对账单进行评估和审查,以确保其合规性。

2.3 账务单据保管全部进口货物和出口货物的账务单据都需妥当保管。

每个月必需对账单进行汇总,全部账单必需以纸质形式和电子形式进行妥当保存,以备有关方面需要时使用。

2.4 记账全部的进销货物都需进行记账,每一项货物的流向都要认真记录下来。

相关人员还需按时汇总全部账单,并进行复核。

三、职工食堂餐费结算3.1 支出方式公司职工在食堂就餐时可选用现金或预付款等支出方式。

管理员需认真记录全部职工的支出方式及金额,并向相关人员报告。

3.2 账单结算买单时需出示职工的工作证,丹信科技将职工餐费直接扣除,然后将全部费用以左前金额进行结算,并保证职工享有实惠的餐费标准,同时也需监管餐费的使用情况。

四、食品卫生管理4.1 政府标准全部食品的安全及卫生都需符合政府规定的标准,并得到政府的核准。

管理员需认真负责地管理全部食品,并按时报告相关的食品安全负责人。

4.2 监控和检查全部厨房都应配有专门的视频监控摄像机,以此防止食品被恶意搞乱。

同时每月都应当进行检查及纪录,以确保全部食品的安全。

4.3 排污系统流程为确保职工食堂的健康和安全,公司决议对使用排污设备加以监管,并需依照政府规定的流程进行排污。

同时我们还会严格掌控所投放的化学品的质量,并进行安全记录。

五、管理和安全5.1 规章制度每周至少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对食品及厨房都应当进行评估和监测,以确保其安全和卫生。

5.2 培训与教育管理员和相关人员需接受过卫生和安全培训,以提高他们的职业技能和教育水平,并提高与职工沟通交流的本领。

综合说说内部职工食堂的账务处理

综合说说内部职工食堂的账务处理

综合说说内部职工食堂的账务处理公司内部食堂经常有同学咨询关于企业内部食堂的会计和税务处理问题,比如如何列支相关费用,如何与企业结算,如何取得票据等等,今天大白菜会计学堂和你综合说一说!一、内部食堂提供餐饮服务是否经营行为?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单位内部职工食堂(不包括由第三方承包经营并与企业结算的食堂,下同),只为本企业员工提供餐饮服务,也不以营利为目的,因此属于单位内部行为,不是经营行为,不需要缴纳增值税。

二、内部食堂在企业算是一种什么费用?如何税前列支?《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09〕242号)第一条规定,企业职工福利费是指企业为职工提供的除职工工资、奖金、津贴、纳入工资总额管理的补贴、职工教育经费、社会保险费和补充养老保险费(年金)、补充医疗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以外的福利待遇支出,包括发放给职工或为职工支付的以下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集体福利:(一)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等发放或支付的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职工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暂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职工疗养费用、自办职工食堂经费补贴或未办职工食堂统一供应午餐支出、符合国家有关财务规定的供暖费补贴、防暑降温费等。

(二)企业尚未分离的内设集体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集体宿舍等集体福利部门设备、设施的折旧、维修保养费用以及集体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人工费用。

根据上述规定,单位内部食堂为单位员工提供服务,相应支出属于职工福利费范围,应通过“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列支。

该实际支出的福利费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一并应按税法规定的扣除比例-工资总额的14%进行调整。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企业职工食堂依据性质分为三类:第一类属于独立经营的职工食堂。

这类食堂除了为本单位员工提供餐饮服务外,还同时对外提供餐饮服务,犹如饭店或餐饮公司。

依据现行“同一法人企业内部可能会有多个独立的营业税纳税人”的营业税制度,这类食堂要依法办理税务登记,就其收入缴纳营业税,并按税法规定购买、使用餐饮业发票。

第二类是入驻企业的餐饮公司开办的职工食堂。

这类食堂实质上是“外援”——企业将餐饮事务外包,引进餐饮公司为本企业员工提供餐饮服务。

这些餐饮公司都是正规的企业,工商、税务登记手续齐全,为营业税的纳税人,可以购买、使用餐饮业发票。

第三类为企业内部食堂。

这类食堂只为本企业员工提供餐饮服务,功能重在服务而不在经营,属于单位内部行为,不属于提供了《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劳务范畴,无需办理税务登记,也不需要缴纳营业税,当然也没有购买、使用餐饮业发票的权力。

本文主要讨论第三类——企业内部食堂的涉税问题及其财税处理。

一、相关政策分析1.现行财税政策描述企业内部食堂属于职工福利的范畴,国家财政、税收政策对此均有明确规定。

《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09]242号规定: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发放给职工或为职工支付的以下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集体福利:(一)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等发放或支付的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职工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暂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职工疗养费用、自办职工食堂经费补贴或未办职工食堂统一供应午餐支出、符合国家有关财务规定的供暖费补贴、防暑降温费等。

(二)企业尚未分离的内设集体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集体宿舍等集体福利部门设备、设施的折旧、维修保养费用以及集体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人工费用。

上述两条均提到了“职工食堂”。

这在强调职工食堂是企业员工的重要福利外,也给广大财务人员处理职工食堂的收支,指明了方向。

但该文同时明确: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一致的,应当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计算纳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三、关于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对福利费用的税前扣除也做出明确规定:《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以下内容:(一)尚未实行分离办社会职能的企业,其内设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等集体福利部门的设备、设施及维修保养费用和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

(二)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

(三)按照其他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安家费、探亲假路费等。

该文同时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应该单独设置账册,进行准确核算。

没有单独设置账册准确核算的,税务机关应责令企业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改正。

逾期仍未改正的,税务机关可对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进行合理的核定。

依据税法规定,单独核算的职工食堂福利费用,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但前提是不能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

国税函2009年3号文明确“工资薪金总额”不包括企业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以及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所以,企业在职工福利费中列支的各项食堂支出——包括发放给食堂工作人员的工资,都不应算入企业的工资总额。

2. 福利费用14%列支标准的变化分析2008年新企业所得税税法实施之前,企业职工福利费用依据企业员工计税工资总额的14%计算提取并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或者说,企业计提的福利费不论是否用于职工身上,都可以在税前扣除——这也导致很多企业存在职工福利费“提而不用”的现象,致使职工福利费“福利不到职工身上”。

2008年之后,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注意这里强调的是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同时也明确了将职工福利费用由计提改为据实支出,没有支出则不允许扣除。

国税函〔2008〕26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补充通知》对此有明确的衔接规定:2007年度的企业职工福利费,仍按计税工资总额的14%计算扣除,未实际使用的部分,应累计计入职工福利费余额。

2008年及以后年度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应先冲减以前年度累计计提但尚未实际使用的职工福利费余额,不足部分按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扣除。

企业以前年度累计计提但尚未实际使用的职工福利费余额已在税前扣除,属于职工权益,如果改变用途的,应调整增加应纳税所得额。

税法与会计制度是“相互关照”的。

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新准则,就取消了“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会计科目,增设“应付职工薪酬”科目,下设“工资”、“职工福利”、“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解除职工劳动关系补偿”、“其他与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相关的支出”等八个明细核算,核算企业的应付职工薪酬项目,这也就将职工福利费列入职工薪酬范围核算。

职工福利费用从允许提取到只准直接列支,一方面有助于消除了企业“提而不用”的虚假现象;另一方面也具有“蚕食”企业利益的功能:只要花不到14%,较之计提老政策,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就少些,纳税就多些。

这也许会产生促使企业足额或超额开支福利费用的动力。

二、相关涉税问题处理1.税前扣除问题及其处理建议内部食堂福利费用列支的依据是合法票据。

企业将福利费用支付给独立经营的职工食堂或入驻餐饮公司,均可取得正规的餐饮业发票并据以入账。

但企业内部食堂无权使用发票,企业在列支内部食堂费用时就相对复杂。

分述如下:(1)若企业内部食堂独立核算,企业支付食堂的经费补贴,可用内部资金往来单据入账列支。

而内部食堂应建立独立的账务系统,核算其收支行为并备查。

账务处理分述如下:企业给食堂拨付费用或为食堂购置设施、支付食堂员工工资等,在企业账上借记“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贷记“银行存款”;若让职工负担部分餐费,企业要先扣减员工饭费,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其他应付款——食堂”,转交员工饭费给食堂,借记“其他应付款——食堂”,贷记“银行存款”。

食堂收到企业及员工交纳的餐费,计入“伙食收入”,日常的各种柴米油盐及原材料支出计入“伙食成本”,其票据入账要求与不独立核算的内部食堂相同。

(2)若企业内部食堂不独立核算,其支出并入企业大账核算,入账票据细分如下:1)对于工业产品,比如在商场、超市等经营单位购买的油盐酱醋等,依据商场开具的商业发票入账。

因这些工业产品产品都是应税商品,没有正规发票,则不允许在税前列支。

2)对于农副产品,比如青菜、米面、牛羊肉以及鲜活鱼类等,要区别几种情况取得发票:一是在超市等经营单位购买,可以直接取得商业零售发票入账;二是通过蔬菜公司配送,也可以取得正规发票入账;三是农贸市场或集市,取得发票的方式有二:A.农贸市场或集市管理部门出具购买凭证,例如苏州,企业内部食堂在农贸市场采购农副产品,持采购清单让市场管理部门“敲个戳子”(盖个章),就可据以入账,当地税务部门对此认可。

B.若市场管理部门不给“敲个戳子”,或当地税务部门不认可这些“白条”,企业只能损失一些税点,到相关税务部门**并据以入账。

企业内部食堂列支费用,凭证是关键。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发票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8〕80号规定:在日常检查中发现纳税人使用不符合规定发票特别是没有填开付款方全称的发票,不得允许纳税人用于税前扣除、抵扣税款、出口退税和财务报销。

对应开不***、虚***、制售假发票、非法**,以及非法取得发票等违法行为,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处罚;有偷逃骗税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处罚;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对于职工内部食堂经费补贴的税前扣除,税法没有给出一个标准,但在实务中企业必须把握两个原则:一是14%这个总体标准,所有的福利费用加在一起不能超标,超标就要进行纳税调整。

二是实事求是,内部食堂发生的费用要符合税法合理性原则,并符合企业的真实情况,弄虚作假也会遭到纳税调整或其他处罚。

一般情况下,非独立核算的食堂不允许经手货币资金,由企业财务代为管理并进行账务处理。

食堂收到企业及员工交纳的餐费,借记“财务往来”,贷记“伙食收入”;采购各种柴米油盐等原材料,借记“库存商品”,贷记“财务往来”,领用时借记“伙食成本”,贷记“库存商品”。

2.涉及其他主要税种的相关问题处理(1)涉及增值税。

依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一)规定: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不允许扣除;不允许扣除的还有这些与生产没有直接关系的“货物的运输费用”。

内部食堂属于福利部门,其采购的物品不论是存货还是固定资产,其进项税金都不允许抵扣,要计入福利费中。

(2)涉及营业税。

企业内部食堂若在为本单位员工提供餐饮服务的同时,还对外提供餐饮服务,那么就变成了经营性机构,应依法办理税务登记,就其对外收入缴纳营业税。

(3)涉及个人所得税。

现行福利政策导向是:公共福利不涉及个税,但若要发放到个人头上,则要并入当月工资薪酬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财企[2009]242号对此特别强调:企业给职工发放的节日补助、未统一供餐而按月发放的午餐费补贴,应当纳入工资总额管理。

国税函[2009]3号所列“合理工资薪金”五大原则也明确:对于企业未统一供餐而按月发放的午餐费补贴,无论是直接发放给个人,还是个人提供票据报销后支付,都属于对劳动力成本按标准进行的定期补偿,具有“普惠制”的工资性质,应当纳入职工工资总额,一并计算交纳个人所得税。

对于误餐补助问题,《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误餐补助范围确定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5〕82号早就明确如下:国税发〔1994〕89号文件规定不征税的误餐补助,是指按财政部门规定,个人因公在城区、郊区工作,不能在工作单位或返回就餐,确实需要在外就餐的,根据实际误餐顿数,按规定的标准领取的误餐费。

一些单位以误餐补助名义发给职工的补贴、津贴,应当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