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新加坡中央公积金制度的几点思考(精)
新加坡中央公积金制度及借鉴——基于资产建设理论的探讨

[ 作者简介]栾
卉 (9 6一 ,女 , 吉林 图 门人 , 南开 大 学 周恩 来政 府 管 理 学 院 社 会 保 障 专 业 硕 士 生 ,研 究 方 向 为社 会保 18 _ )
障。
— —
7 — 4 —
保 障 的纯 粹 的强 制 性退 休 储 蓄计 划 。新 加 坡 16 95
加 坡 中央公积金 制度 所独有 的特 点 ,分析 资产 建设理论 在其 中的理 论指 导作 用 ,并 为我 国社 会福
利政 策 的发展 找 出了可供 借鉴 的方 面及 启 示。 [ 关键词]新 加坡 ; 中央公 积金 ;资产 建设
[ 中图分类号]F 9 .1 2 33 [ 文献标识码]A [ 文章编号] 10 — 5 6 2 1 )3 0 7 — 4 0 9 66 (0 00 —0 4 0
二、资产 建设 个案—— 新加 坡公 积金制 度
在 以资 产为基 础 的福利 政策 的 国家 中 ,新加 坡是 一个 特例 ,早 在迈 克 尔 ・ 谢若 登 提 出资产 建
设 理论之 前 ,2 纪 5 0世 0年代新 加坡就 开始 建立 具有 本 国特 色的个 人储 蓄制 度 ,其政 策被 尝试 用
许 多 优 惠政策 使会 员获 得 资产 的机 会 ,特别 是在 房
产方面。
保险 ( 人寿保险 住宅保险和健康保险) 、新加坡
国 内的高等 教育 、医疗 保 险 ( 括 自雇 者) 和法 定 包
的6 2岁 以后 的月 收入 等 。 因此 ,中 央公 积 金 制 度 已不仅 仅是 一个 简单 的养老保 障计划 ,而成 为一 种 重 要 的社 会 经济 政策 工具 。新 加 坡 中央公 积金 制 度
新加坡中央公积金制度对我国的启示

能力上 , 通过住房金融的大量创新 , 增强住房保
住宣公迟垒
C 艇 札 似 眦
障 能力 。 与我 国住房 公积 金 的单 纯住 房信 贷功 能 相 比 , 加坡 中央 公积 金 的支付 能力更 强 。 由于 新
新加 坡公积 金 实行“ 存贷 分 离 ” 因此 组屋 购 买人 , 既可 以提取 公积金 支付 购房 首付 , 可 以 向建 屋 又
为公积 金 的管理 部 门, 有 资金征 缴 、 只 支付 、 管理 和 保值 职能 , 并不 能 向公 积金缴存 人 发放低 息住
其主 要作用 之一 。 鉴于新 加坡政府 实施 的政府 组 屋 计划 和 公 积金 制 度 的紧 密对 接 有 效 实现 了新
房 贷款 。相应地 , 向组屋 购买人 发放购 房贷 款 的
职 能 由隶属于 国家 发展部 的建屋 发展 局承 担 , 建 屋 发 展局 在 公 积 金 存 款 利 率 的基 础 上 上 浮 0 1 .
加坡 国民的“ 者有 其屋 ” 居 目标 , 因此 新加坡 公积 金对 住房 保障 的作用 才尤 显突 出 , 被世 界各 国 并
所高度 关注 与研 究 。 与我 国的住 房公积 金制度 不 同 ,新 加 坡 的 中央 公积 金 住房 金 融运 作 机 制和
统 一 。作 为 中央 公积 金 的会 员 , 向建屋 发展 局 申
二 是 要 在法 律 上 明确 住 房 公积 金 的 个 人 所 有属 性并 建立 利益保 障机 制 。 新加 坡的 中央 公积 金实 行 会 员制 , 过 立法 和 完 善 机 制 , 积 金 的 通 公 资产 私 有 性 和 资产 安全 及 保 值增 值 得 到 了充 分 保 证 ,并 且随着 中央公 积金 支付 功 能 的强大 , 会
国外住房公积金制度分析与借鉴

国外住房公积金制度分析与借鉴[提要]我国的住房公积金制度作为福利性住房政策的重要实践,为改善人民的住房生活水平和提高国民福祉发挥了重要作用。
向美国、德国、新加坡等典型国家学习,借鉴其先进经验,对更好地完善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典型国家;住房公积金制度;借鉴一、国外典型国家住房公积金相关制度(一)新加坡中央公积金模式。
新加坡在1955年率先建立中央公积金制度,政府一开始采用强制性储蓄的资金管理运营模式,实现以合理方式解决处理中低收入群体居民的社会保障目的。
与此同时,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的配套法律、法规和政策,形成了较有特色的中央公积金制度体系。
1965年,新加坡在原有中央公积金制度基础上,扩大了中央公积金制度的适用范围,将中央公积金由单纯养老保险范畴扩大到购房、医疗保健等方面,整体来说,新加坡中央公积金制度在帮助当地居民提高住房水准方面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具体表现为将住房公积金制度用中央公积金法的形式固定下来,形成包括严格的法律制度、动态的管理制度和完善的运行机制三方面为主要内容的特色公积金制度,采用雇员贷款是从银行获得,但购房或装修的贷款的偿还则是从雇员个人的储蓄基金中支出的这样一种运作模式,购房金额无最高限额要求,住房首付和此后还款均从住房公积金中支取,并且将职工的养老保障纳入公积金的保障范围。
(二)美国住房保障制度资本和证券市场特色。
美国主要利用其国内发达的证券市场和先进的市场经济发展理念处理国内居民的住房保障问题。
美国政府除了借鉴和吸收住房福利主义政策精髓外,还主要利用其国内发达的资本市场和证券市场提供的便利,创新发展了如房屋抵押贷款等形式,给本国居民购买自有住房提供资本条件和平台,同时,美国政府也可以此为契机,拉动本国的经济和社会发展。
另外,美国政府还积极通过财政和金融等手段,如提供各种金融性政策优惠,包括降低利率或对某些特定居民免征所得税,对中低收入群体进行购房补贴等一系列的福利主义补贴或支持,鼓励民间群体积极购房。
新加坡中央公积金投资运营分析及对中国的启示

在 中央公 积金 制度 下为 满足 不 同 的储 蓄需 求 , 设立 了功能不 同的 四个 账 户 : 通账 户 、 门账 户 、 普 专 医疗储
蓄账 户 和退休 账户 。普 通账 户 可 以用 于 购房 、 险 、 资 和教 育等支 出 , 门账户 用 于积 累退 休 金 , 供养 老 保 投 专 提 保 障, 这两 个账 户 均设立 于 2 0世 纪 7 O年代 末 。 医疗 储 蓄 账 户 于 1 8 9 4年 4月 引 入 , 为成 员 及 其直 系亲 属支 付 住 院和 门诊 费用 、 大病 医保 的保 险 费 , 供 医疗保 障。退 休 账 户 于 1 8 提 9 7年 1月 引 入 , 雇员 年 满 5 岁 在 5周 时建立 , 金来 源 于专 门账户 , 资 在成 员 年满 6 2岁 时用 于 支付养 老 金 。 公 积金账 户 的记账 利 率并 不是 中央公积 金局 实 际运 用公 积 金 获得 的收 益率 , 是 按 照 当地 四家 主要 银 而 行( 由于 合并 , 目前 是 三家 ) 2个 月定期 存 款利 率 的简单 平均 数 与月末 储 蓄存款 利 率的简 单平 均数 进 行加 权 l
17 0
户 的记账 利 率 都 是 一 样 的 , 保持 在 2 5 以上 ,0年 代 中期 和 8 .% 7 0年 代 中期 的 1 2年 问 , 记账 利 率 曾达 到
6 5 , 阶段记账 利率平 均达到 4 1 % 。 .% 该 .4
从 19 9 5年 7月起 , 考虑 到不 同账户 的功能 和特点 不 一样 , 不 同账 户 开始 实 行 了差 别 利 率 。19 对 9 5年 7
摘 要 : 新加 坡 中央公积 金 制 度是 养 老金 个人 账 户 制 度 中集 中管 理 、 中投 资 的典 集
新加坡的住房制度 公积金制度及对我国的借鉴意义

2、多元化投资
我国应积极探索住房公积金投资的多元化渠道,降低对银行存款的依赖,提 高资金的收益水平。同时,应加强风险控制,确保资金的安全和稳定增值。
3、加强监管力度
我国应加强对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监管力度,建立健全的监管机制,防止违规 操作和腐败问题的发生。同时,应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透明 度和效率。
参考内容
新加坡中央公积金制度,独具特色的社会保障制度。新加坡中央公积金制度 是一种独具特色的社会保障制度。作为一种社会福利制度,即所谓“退休基金社 会主义”制度,实际上是一种强制性的长期储蓄。政府通过这一制度有效地调控 消费基金,解决职工购买住房和退休后的养老问题。
新加坡中央公积金制度建立于1955年,当时新加坡还是英国的殖民地,人民 生活困苦,特别是居住条件很差,失去工作能力的人缺乏社会保障,为了逐步改 变这种状况,同时又避免政府承担财政责任,于是立法建立了这种自助性的保障 模式。1965年独立后,新加坡政府继承了这一制度模式,目的是为雇员退休后或 不能继续工作时提供一定的经济保障。经过40多年的发展,新加坡公积金制度现 已发展为向社会成员提供养老、医疗、储蓄等保障项目的社会保险制度,其覆盖 范围也从公共和私人部门内的雇员扩大到自雇者。
最后,新加坡住房制度和公积金制度的成功经验也提醒我们,要重视制度的 稳定性和可持续性。政府在制定和调整相关政策时,应充分考虑长远效应和全局 利益,避免短视和片面性的决策。
总结
新加坡的住房制度和公积金制度为其公民提供了稳定和舒适的生活环境,值 得我们深入学习和借鉴。通过制定合理的住房政策和补贴机制,以及建立综合性 社会保障体系,我们可以更好地满足公民的基本生活需求和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 我们也应该注意制度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以实现长期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新加坡住房和公积金制度经验教训及启示

“ 居者 有 其 屋 ” 本出自《 孟子 ・ 梁 惠 王 章 句
上》 , 被 新 加 坡政 府 用 上 了 。1 9 5 9 年, 新 加坡 完
旧组 屋必 须退 出来 。 对 于弄 虚作 假者 , 将会 受 到 5 0 0 0 新元 的 罚款或 6 个月 的监 禁 , 更 为严 重者 会
制度 和 公积 金 制 度 , 学 习 其 经验 ,汲取 其 教 训 ,
市 ”的美 誉 。 新 加 坡拥 有 国土面 积 约 7 0 0 平方 公
里, 人 口5 0 0 多万 , 每 平方 公 里多达 7 0 0 0 人 以上 , 成 为 世 界 上 人 口密 度 最大 的 国 家 之 一 。在 历 史
上, 新 加坡 也 曾有 大部 分 国 民 “ 住 房 难 ”的痛 苦 经历 , 1 9 6 0 年, 新 加 坡 刚 刚脱 离 英殖 民地 统 治 , 经 济 社 会 发 展 都 比较 落 后 ,国 民的 住 房 短 缺 十
分 严重 。 李光 耀 政府 针对 时 弊提 出了 “ 居 者有 其
新 加 坡 人 随 着 收 入 增 加 ,希 望 房 子 能 够 更 新换 代 , 面 积大 一 些 ,设计 好 一些 好 。 建屋 发 展 局将 “ 组 屋 ”建造 的重 点从 一 房式 、 二 房 式转 向
了四房 式 、五 房式 ,以满足 多 层 次住 房 需求 。 值 得 我们 注 意 的是 : 虽然 “ 组 屋 ”的供给 发 生 了变 化, 但 是准 入 机制 、 分配 程 序和 等级 制度 仍 然十
屋” 计 划 :即通 过 建屋 发 展 局修 建 组屋 ,帮助 国 民解 决住 房 困难 。 经过 5 0多年 的努 力 以后 , 8 0 % 以上 的国 民住上 了合 适 的住房 。 2 0 0 8 年, 新加 坡 “ 居者 有其 屋 ” 计划 获得 联 合 国公共 服 务奖 ,成
新加坡中央公积金制度介绍

新加坡中央公积金制度介绍新加坡的社会保障体系由社会保险和社会福利两部分组成。
社会保险由国家强制实施个人储蓄的中央公积金制度构成,是新加坡社会保障体系的主体部分,也是其最具特色之处。
社会福利是指政府对无法维持最低生活水平的成员给予救助,如对穷人发放津贴和救助金,它是社会保障体系的辅助部分。
一、中央公积金制度的建立和发展1955年7月1日,中央公积金制度正式建立并实施。
最初,公积金制度所包括的劳动者是指受雇于同一雇主、时间在一个月以上的工人,不包括临时工及独立劳动者,也只是一个强制性的储蓄计划,保障的范围也只涉及公积金会员退休或因伤残丧失工作能力后的基本生活。
随着时间的推移,新加坡政府在原有储蓄计划的基础上,又推出了一系列公积金计划,包括的范围除养老保险外,还包括住房、医疗、教育、投资增值等多个方面,如1968年推出的“公共组屋计划”、1984年推出的“医疗储蓄计划”、1995年推出的“填补医疗储蓄计划”等等。
二、中央公积金制度的组织和实施1、缴费率雇主和雇员都向中央公积金缴费。
1955年的缴费率为10%(雇主和雇员各缴纳5%),1968年上升到13%,1984年达到50%,目前基本稳定在40%,其中雇主缴17%,雇员缴23%.但由于公积金制度规定其会员可以将一部分积累额购买住房、股票和支付教育及住院医疗费用,因此,实际用于养老的公积金远低于40%的缴费率。
为了避免公积金过多用于其他支付而影响养老保险,1987年政府规定,达到55岁后必须在其公积金账户中保留一笔最低存款,以充分保证60岁退休后可以购买相当于社会平均收入25%的最低终身年金。
2、中央公积金的构成中央公积金是一个完全积累的强制储蓄计划。
55岁以下会员的个人账户一分为三,普通账户、医疗账户和特别账户。
普通账户的储蓄可用于住房、保险、获准的投资和教育支出;医疗账户用于住院费支出和获准情况下的医疗项目支出;特殊账户中的储蓄用于养老和紧急支出。
新加坡的中央公积金制度

中央公积金构成
• 中央公积金是一个完全积累的强制储蓄计划。 • 55岁以下会员的个人账户一分为三: • 普通账户:用于从事中央公积金局指定的投资、 购置产业、教育和转拨款项以供父母退休使用。 • 医疗储蓄账户:用于成员及其直系亲属支付住院 和医药方面的费用,还可以用来支付前三个孩子 的分娩费用。 • 专门账户:用于晚年养老和应急之用,一般只占 个人账户的10%。
• 1、协助政府获得低息款项用来建设国家。 国内资本形成靠国内储蓄或资本流入, 或者 两者兼而有之。中央公积金委员会一直是 在册的政府公债的拥有者。政府用公积金 余额来发展经济, 并使通货膨胀率保持在低 水平。
• 2、新加坡的中央公积金制度是一个集中管 理和强制性管理程度都很高的社会保障制 度。新加坡政府利用其高度社会控制能力, 强制性地使人民必须为自己的种种保障之 需进行预防性储蓄和投资。从而降低了政 府的社会福利开支,又为公共设施建设和 资本市场发展提供了大量资金。
二、公积金用途的发展
• 公积金随着缴交率的上升,其用途也由原 来单为退休养老发展成多种用途。 • 例如, 根据现在的公积金法案规定的一些 条件, 普通帐户在被基金会认可后,可用 于购买房产、股票,为子女交学费,付保 险费等。
• 1 9 6 5 年新加坡独立时, 大部分人都住在市区的 旧屋或非法建造的木屋中。虽然当时的政府领导 人已明确指出逐步改善居屋, 并使其后的“ 组屋” 建设( 就是政府投资为一般职工建造优惠房, 其 价格仅为房地产公司出售房价的1/5 一1/10 ) 得以 实施。 • 可是在政府允许动用公积金来支付购屋的款项前, 购买者并不多,而在允许用公积余买房后, 人们的 购屋兴趣就逐年升高,近几年来已达到争先恐后 的程度。日前,已有84%的人拥有自己的住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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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新加坡中央公积金制度的几点思考
对新加坡中央公积金制度的几点思考
中央公积金制度是具有新加坡特色的社会保障制度。
它的基本内容是:强制性地规定雇主和雇员将收入的一部分上缴给中央公积金局,通过建立中央公积金来为每一个雇员提供全面的社会福利保障。
公积金局每月收缴的公积金经过计算记入每个会员的个人账户中。
目前,会员的个人账户分为三个:普通账户,用于购房、投
资、教育等;保健账户,用于支付住院医疗费用和重病医疗保险;特别账户,只限于养老和特殊情况下的紧急支付,一般在退休前不能动用。
新加坡中央公积金制度是以个人账户为标志,强制储蓄的保障模式。
该制度不仅解决了新加坡的养老难题,而且对新加坡的社会经济稳定发展提供了重要的保证,现在通常被认为是东亚乃至世界范围内养老保险制度成功运行的典范。
笔者对新加坡公积金制度特点的一些认知,简单归纳以下几点体会:
一、实施时间较早,涵盖面广
新加坡1955年开始实施中央公积金制度,同年,成立了中央公积金局,负责整个公积金的管理运行。
中央公积金制度的建立,初衷是为年迈退休的雇员提供养老金,只是一个简单的养老储蓄制度。
几十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中央公积金制度也从单纯的为退休人员提供生活保障的强制性储蓄计划,逐步发展演变成为一个综合性的、包括养老、住房、医疗的制度;同时,还根据各个时期的具体情况,制定了一些规定或补充办法逐步完善扩大的公积金的使用范围,以适应当时社会和个人的需要。
二、基金管理规范,运作良好
新加坡公积金制度的高效运行是在法律的规定下进行的,公积金制度运作的法律依据是1953年通过的“公积金法令”。
同期成立的新加坡中央公积金局是公积金制度的管理机构,它是隶属于劳工部的一个具有独立的、具有半官方性质的管理机构。
中央公积金局只是一个行政机构,负责公积金的行政管理,公积金的具体运营是由新加坡政府投资公司投资运营。
新加坡通过中央公积金局对公积金进行统一的企业化管理。
公积金管理局只负责行政事务,公积金的具体运营是由新加坡政府投资公司投资运营,这就使得公积金能够以一个恰当的身份进入资本市场,从而确保公积金的保值增值。
公积金管理局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公积金从汇集、运营、储存、结算到雇员利益的获得,都独立于政府财政,因而,政府财政的丰欠对公积金没有直接的影响,更为重要的是政府无权动用公积金去弥补财政可能存在的赤字。
在公积金制度中,由于明确了政府在养老保险中的责任和义务,也就是政府以自身实际持有的资产储备作为公积金的担保,政府财政负有担保偿还公积金的义务,这就保证了公积金制度的良好信誉。
三、制度信誉度高,服务优质
中央公积金制度把个人努力程度与本人存款多少和他所享受的待遇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会员越是努力工作,公积金存款就越多,他所享受养老金、医疗保健等福利待遇也越多。
从这一基本点出发,公积金制度具有强烈的激励机制,帮助新加坡建立了一支刻苦工作的劳动队伍。
新加坡人愿意努力工作。
会员的存款采用个人账户集中管理的办法。
一方面,会员有自己的账户,透明度很高;另一方面,政府公积金各项费用的收支、管理、运营的情况透明度很高,有利于监督,管理和宏观调控。
政府出面为公积金支付作担保,增强了会员对制度的信心。
新加坡是一个开放的城市,与外界交往甚多,国外的服务水准会很快反馈到国内来。
因此,会员普遍要求公积金局的服务水准不断提高。
公积金局通过采取多种措施,提高信任度,并优质服务。
如定期给会员寄存款报告,使会员知道账户存有多少钱和有关的信息;会员来局办事,一般在10分钟内完成办事手续;要求提款时,要很快把钱给他,一般不超过一星期等。
笔者通过赴新加坡的学习体会,并结合我区社会保险工作的实际,浅谈几点个人想法:
一、在立法条件具备下,我区社会保险管理结构可进行相应调整
目前,我国的各种社会保险险种都没有完全意义上的立法。
所运行的依据也仅仅是几个暂行条例和管理办法。
对社会保险的征缴、清欠、稽查都缺乏过硬的法律依据和法律手段。
随着我国养老社会保险制度的不断深化改革以及参保人数的迅速增加,组织管理规模的扩大和业务量的增加,进行职能部门的整合是组织创新的必然选择。
法律的完备,意味着行政职能的增加,有必要相应将我区的社会保险机构整合为行政管理部门,直属区政府管理。
要尝试由政府成立投资公司,对基金的保值增值进行委托管理、投资运营。
二、在全国社会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的情况下,我区要尽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我国目前社会保障范围窄、险种不完善、覆盖面小,目前只有一部分人能享受到正常的社会保障。
广大农村居民在遭遇年老、伤残、疾病、生育等风险时仍是以家庭自我保障为主。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需要健全的社会保障体制作保证,如果农村居民这块得不到保障,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就很难以得以完善。
因此,应尽快
建立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使之与经济发展相适应。
农民工、失地农民等社会保障问题也逐渐成为日益激化的社会问题。
国家正在研究、制订新的险种和新的办法来解决上述矛盾和问题。
但是这种完善需要一个过程,而在我区财力迅速增长的前提下,可适度地进行一些先行的探索。
今年我区通过全省启动农垦企业养老保险的契机,解决了河西一部分征地劳动力的社会保障问题,
这就是一个尝试。
社会保险管理部门要加大政策调研力度,要开拓视野,勇于探讨一些既符合发展方向又利区、利民的思路。
三、创新服务手段,提高服务质量
结合新加坡的一些成功做法,我区社会保险部门可以考虑试行基金管理定期公示制度,将基金结余、基金投资组合、退休审批发放等情况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增加基金管理的透明度、提高民众对我区社会保险的信誉度。
要增设更快
捷方便的查询服务,为每位参保者设置一个密码,随时提供来电或网上查询缴费和个人账户情况。
要在日常工作中规范服务行为、规定服务程序、承诺服务效果、提高服务效率。
新加坡的学习效果是明显的,有待于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来进一步消化。
我相信,通过更多的学习和思考,通过我区社会保险管理部门的共同努力,新区的社会保险工作将取得更多的成绩来推动新区的稳定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