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退税政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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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退税法律规定

出口退税法律规定

出口退税法律规定什么是出口退税出口退税是指国家出口商品时,对企业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关税、环境保护税等税费予以退还,以减轻企业负担,提高企业竞争力,促进国家出口经济的发展。

出口退税的法律依据出口退税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税收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退税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税收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税收管理条例》于2004年5月1日施行,它规定了出口退税的有效期、出口退税税收分类、申请出口退税的手续等内容。

其中,出口退税有效期为一年,自缴款证明开具之日起算。

分类方面,增值税、消费税是重点税种,出口企业可以按照税款纳税申报程序,在货物出境口岸备案后,向国家税务部门退税。

同时,对于豁免税和零星税则,企业可以在缴款证明获得后向外汇管理部门申请退税。

在手续方面,企业需要办理出口退税资格认定,并在退税申请前的60天向税务局汇款确认。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退税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退税条例》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它明确了出口退税的政策和政策执行要求。

其中,主要内容包括:1.出口企业在销售商品时,自行支付进项税额的,可以在后期向国家税务部门申请退税。

2.出口企业在销售商品时,采用以增值税金额为核定依据的简易计税方法的,可以按照规定退还部分增值税。

3.出口企业申请退税时需要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签订合同、报关单、装箱单等。

4.出口企业需要遵循国家相关贸易法规,保证商品出口合法。

5.国家定期调整退税品种、退税税率和退税总量,同时加强退税审核监管力度。

如何申请出口退税首先,企业需要进行出口退税资格认定并办理缴纳退税保证金的手续。

然后,在货物出口前,企业需要在税务局进行申报备案手续,并在货物出境时办理退税手续,获取《出口货物缴款证明》。

最后,企业需要在规定时间内依据税款纳税申报程序,向国家税务部门办理退税手续。

需要注意的是,企业还需要遵循国家相关贸易法规,以保证商品出口合法,避免出现退税纠纷。

出口退税会计必知出口退税三大政策及出口退税率

出口退税会计必知出口退税三大政策及出口退税率

出口退税会计必知出口退税三大政策及出口退税率出口退税,是国际贸易中的惯例,每个国家都鼓励本国商品出口,促进经济的发展,于是对进出口的商品、劳务或应税在国内负担的流转税予以退还,来增加本国商品的国际竞争力。

下面为大家介绍的是出口退税三大政策及出口退税率。

一、出口退税三大经济政策1.出口免税并退税经济政策(又免又退),是对本道出口销售环节免税,对出口前道采购环节的进项税额进行退还,即对出口货物实行零税率,国家遵循“征多少退多少”“未征不继之彻底退税”的基本原则。

2.出口免税但不退税经济政策(只免不退),就是增值税出口销售环节增值税,但是供货对购进环节的进项税额不再退税。

适用于下列情形:(1)出口的货物前道购进环节是免税的,那么出口时货物价格中本身就不含可以抵扣的进项税,因此无须退税;(2)国家规定的特殊的不予退税的货物。

3.出口不免税也不退税政策(不免不退),就是出口环节视同内销,照常征税,也叫出口征税政策,援用装运于国家限制或禁止出口的货物。

二、出口退税率1.一般规定:除单独新规定的退税率之外,出口货物的退税率为其适用税率。

出口货物取得增值税投资体制的,退税率按照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税率和出口货物退税率孰低的原则确定,出口商品两者差额扣减出口货物或劳务的成本。

2.特殊规定:(1)外贸企业按简易办法征税的出口货物,其退税率为征收率。

【注】可以享受退税配套措施的只有一般纳税人,因为一般纳税人才可以抵扣进项税额,由于出口环节销项税额免李建军了,如果不退税,就会造成进项税额无法抵扣,所以采用退税的法律条文。

如果小规模纳税人中国出口,只能免税不能退税。

(2)转口企业委托加工修理修配货物,其加工修理修配费用的退税率,为出口货物的退税率。

(3)适用不同退税率的货物、劳务及应税行为,应当分开报关、分别核算,并分别申报退(免)税;否则从低适用退税率。

(4)出口企业既有适用增值税免抵退项目,也有房产税即征即退、先征后退项目的,增值税即征即退和税后退项目不参与出口项目免抵退先征计算。

出口退税政策汇编

出口退税政策汇编

出口退税政策汇编1. 简介出口退税政策是指国家为促进出口贸易发展,对部分或全部出口商品或劳务的增值税、消费税等加征税收予以退还或免征的政策。

这一政策的实施对于企业的出口业务具有重要意义,有助于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本文将对中国的出口退税政策进行汇编和介绍。

2. 出口退税政策的种类2.1 增值税退税增值税退税是指对出口商品增值税征收的税款进行退还的政策。

根据中国的法律法规,出口企业可以申请对出口商品、技术和服务的增值税进行退税。

具体的退税率和退税方式根据商品的类别、出口地区和政策调整而定。

2.2 消费税退税消费税退税是指对出口商品上征收的消费税进行退还的政策。

消费税是指对特定消费品征收的税款,对于出口商品,可以通过申请消费税退税来降低企业的成本。

2.3 关税退还关税退还是指对进口原料和零部件征收的关税进行退还或免征的政策。

这一政策的实施对于进口原料和零部件居多的出口产品的生产企业具有重要意义,可以降低企业的生产成本。

3. 出口退税政策的申请和享受3.1 申请条件企业要享受出口退税政策,需要满足一定的申请条件。

一般来说,企业需要具备合法的经营资格,出口商品需要符合国家的质量标准和出口限制,企业需要进行合规的申报和报关手续等。

3.2 申请流程企业在享受出口退税政策前,需要进行申请并按照规定的流程办理相关手续。

具体的申请流程包括:填写和递交退税申请表、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进行申报和报关手续等。

在申请过程中,企业需要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和配合,并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办理。

3.3 退税方式根据中国的出口退税政策,出口企业可以选择不同的退税方式。

一般来说,退税可以通过财政部门直接退还税款到企业的指定账户,也可以按照一定比例核准企业报关单的税款额度。

4. 出口退税政策的调整和变化出口退税政策是一个动态的政策体系,根据国家的经济形势和出口贸易的需求,政策可能会进行调整和变化。

企业需要及时关注政策的改变,调整自身的出口业务策略和申请流程。

出口退税政策详细

出口退税政策详细

出口退税政策详细简介出口退税是指国家为了促进对外贸易,对出口商品的增值税、消费税等按规定的比例或额度予以退还的政策措施。

出口退税政策在很大程度上鼓励了出口商品的生产和外贸发展,对提升我国的国际竞争力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本文将详细介绍出口退税政策的相关内容。

出口退税政策的目的出口退税政策的主要目的是促进出口贸易,增加出口商品的竞争力,推动经济发展。

通过退还增值税、消费税等税款,降低出口商品的成本,提高商品的价格竞争力,从而吸引更多的出口订单,推动出口额的增长。

出口退税政策的适用范围出口退税政策适用于出口到海外的货物和劳务,包括商品出口、加工贸易、修理和加工修理物品出口、实验研究试验出口、展览展示出口等。

出口退税政策的主要原则出口退税政策的主要原则包括:平等、公平、便利、健全。

具体而言,出口退税政策要坚持平等对待各类出口企业,做到公正合理;要为出口企业提供便利化的操作流程,简化退税手续和时间;要建立健全的监管制度,确保退税政策的正确执行和合规性。

出口退税政策的申请流程出口退税政策的申请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环节:1.出口企业登记:出口企业需要在国家税务局进行登记,取得出口经营权。

2.出口货物备案:出口企业需要将要出口的货物进行备案登记,包括货物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价格等相关信息。

3.退税申请:出口企业根据实际出口情况,填写退税申请表,提交至国家税务局。

4.审批和退税:国家税务局对退税申请进行审批,并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将退税款项退还给出口企业。

出口退税政策的税率和标准出口退税政策的税率和标准由国家税务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

一般而言,出口退税政策按照货物分类进行区分,不同类别的货物退税率不同。

退税率一般在5%至17%之间,根据出口商品的附加值和税负情况进行测算和调整。

出口退税政策的注意事项在享受出口退税政策时,出口企业需要注意以下几个事项:1.出口货物合规性:出口企业需要确保出口货物的合规性,遵守国家出口政策和质量标准,以确保退税申请的受理和审批。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政策概述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政策概述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政策概述
一、出口退税政策:
1.税率退还:根据出口商品的种类和企业的属性,国家设定不同的退
税税率。

出口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办理退税手续,将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
按照退税税率退还给企业。

2.出口税收优惠:国家对于创新型、高新技术产品的出口企业,给予
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如减少增值税和消费税税率,提高企业的盈利空间。

3.出口退税绩效考核:国家对于出口企业的退税申请进行绩效考核,
如出口产品的市场占有率、质量认证、技术创新等,绩效好的企业可以获
得更高的退税比例。

二、出口抵免政策:
1.出口货物免税:对于涉及国家重点支持行业的出口产品,可以免除
增值税和消费税的缴纳。

2.出口货物减免:对于符合一定条件的出口产品,可以根据实际利益,减免一定税额。

3.出口货物劳务免税:对于涉及出口技术服务、建设工程、劳务输出
等方面的企业,可以免除增值税和消费税。

1.合法经营:外贸企业需要依法登记注册,并且具备独立经营和合法
经营的资格。

2.出口资格:外贸企业需要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取得出口资格。

4.申报办理:外贸企业按照规定程序,向海关提交出口退税申报,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和资料。

5.退税返还:外贸企业的退税申报经过海关审批,审核通过后,相关税款将按照一定时间周期返还给企业。

需要注意的是,外贸企业在享受退税政策的同时,也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保持合法经营,避免违规操作和税务风险。

总而言之,外贸企业出口退税政策是国家为了促进出口和经济发展所实施的一项重要政策。

通过退税政策,可以减轻企业负担,增加企业利润率,提高企业竞争力,进一步推动经济发展。

出口退税的基本政策

出口退税的基本政策

出口退税的基本政策1. 简介出口退税是指国家政府为促进本国产品出口,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出口产品向出口商支付一定比例的税款退还的政策。

出口退税政策可以有效降低企业的出口成本,提高产品的竞争力,促进经济发展和外贸平衡。

2. 出口退税政策的目的•促进国际贸易:通过减少商品出口环节的税负,提高产品的竞争力,促进企业出口,增加国际市场份额。

•促进外贸平衡:通过出口退税政策,提高出口企业的盈利能力,平衡进出口贸易,降低贸易逆差。

•促进经济发展:出口退税政策可以增加企业的投资和就业机会,扩大生产规模,带动相关产业链的发展,促进经济增长。

3. 出口退税政策的主要内容3.1 适用范围出口退税政策适用于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注册在国内,并拥有进出口权。

•产品需要符合出口退税政策规定的出口产品范围。

3.2 退税比例出口退税政策根据不同产品的出口环节和关税税率,确定相应的退税比例。

退税比例一般在产品的出口目录中明确规定。

3.3 退税的方式出口退税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现金退税:退还出口商实际支付的关税和增值税。

•货物抵扣:将退税款项直接抵扣在企业进口原材料、设备等货物的关税和增值税中。

这样可以减少企业的进口成本。

3.4 申请与核准企业在出口产品后,需要向海关申请出口退税。

海关根据相应规定,审核退税申请,核准合格后,将退税款项支付给企业。

4. 出口退税政策的优势和影响4.1 优势•降低出口成本:出口退税政策可以减少企业在生产、销售、物流等环节的税负,降低企业的出口成本,提高产品的价格竞争力。

•提高产品的国际竞争力:通过降低出口价格,出口退税政策可以提高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增加产品在国际市场中的份额。

•促进经济发展:出口退税政策可以增加企业的盈利能力,促进企业增加投资和扩大生产规模,带动相关产业链的发展,促进经济增长。

•市场竞争压力增加:由于出口退税政策的实施,国外产品进入国内市场的成本降低,对国内企业造成竞争压力。

•财政收入减少:出口退税政策会导致国家财政收入减少,而这部分资金本来可用于其他领域的投资和发展。

出口退税39号文件

出口退税39号文件

出口退税39号文件为了促进出口贸易的发展,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对出口货物实行退税政策,特制定出口退税39号文件。

一、适用范围本文件适用于从中国境内出口的货物,包括货物的原产地、加工地和销售地在中国境内的出口货物。

适用于符合条件的一般贸易、加工贸易、转口贸易、进料加工贸易、出口代理贸易等各类出口方式。

二、适用条件1. 出口货物必须是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和相关出口要求的合法货物。

2. 出口货物必须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行申报和报关手续。

3. 出口货物必须提供有效的购销合同、出口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

4. 出口货物的退税申请人必须是符合法定资格的出口企业或其委托的相关代理机构。

三、退税政策1. 出口货物可以享受出口退税政策,退税率根据商品分类和批准的退税标准确定。

一般来说,一般贸易商品的退税率为13%,加工贸易商品的退税率根据批准的加工贸易产品目录和标准确定。

2. 出口货物的退税申请须在出口货物实际出境前办理,由出口企业按照相关规定向税务部门提出退税申请。

退税申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出口货物的报关单、购销合同、出口许可证、退税申请表等。

3. 税务部门对退税申请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申请将及时办理退税手续,退税款将通过指定的银行账户或其他方式返还给申请人。

四、监督管理1. 出口企业必须严格遵守《出口货物退税管理办法》,按规定履行退税手续,保证退税申请材料的真实有效。

2. 税务部门将对出口企业的退税申请进行抽查和监督,对违规行为和虚假申报等违法行为将依法处理。

3. 出口企业应当主动配合税务部门的监督检查,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和材料,保证退税申请的合规性和真实性。

五、附则1. 本文件所称出口货物包括实物货物和务实输出货物,适用范围包括一般贸易和各类加工贸易。

2. 本文件所称的税务部门是指国家税务总局或其授权的地方税务机关。

3. 其他有关出口退税的具体政策和办法,参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执行。

六、生效与解释本文件自发布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归国家税务总局所有。

出口退税政策解读

出口退税政策解读
出口退税政策有关 政策
一、出口退(免)税有关政策
1
(一)出口货物退(免)税的企业 范围




目前我国享受出口货物退(免)税的出口企业有下列五类: (一)经对外贸易备案登记后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外 (工)贸企业。 (二)经对外贸易备案登记后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 企业和生产型的集团公司。 (三)外商投资企业。 (四)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自产货物的生产企业 及 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外贸企业。 (五)特准退税的企业。如:对外承包工程公司、对 外承接修理修配业务的企业、外轮供应公司和远洋运输供 应公司、在国内采购货物并运往境外作为在国外投资的企 业、国际招标机电产品的中标企业等。
明》的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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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出口货物视同内销征税的规定
(二)出口货物视同内销征税的范围和方法

是否应加收滞纳金?
《征管法》第五十二条 因税务机关的责任,致 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 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 缴税款,但是不得加收滞纳金。
31
三、出口货物视同内销征税的规定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
当期免抵税额=0
23
二、货物出口后退(免)税计算方法

例1:某自营出口生产企业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出口货物的征税税率为17%,退税率为13%。2007 年3月购进原材料一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 明价款200万元,外购货物准予抵扣进项税款34万 元,货物已验收入库。上期期末留抵税款3万元。 当月内销货物销售额100万元,货款117万元。本月 出口货物销售折合人民币200万元。试计算该企业 应退税额、应免抵税额。

出口企业确有特殊原因在规定期限内无法申报出 口退税的,按现行有关规定申请办理延期申报手 续。外贸企业申请开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仍 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报关出口后60日 内)。 2009年1月1日以后,生产企业与外贸企业申报出 口退税期限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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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退税政策规定第一章出口物资退(免)税概述一、出口物资退(免)税概念出口物资退(免)税是国家对出口物资已承担或应承担的增值税和消费税实行退还或免征。

出口物资退税是指国家将出口物资出口前在国内生产、流通环节实际承担的增值税、消费税,在物资报关出口后退还给出口企业,使出口物资不含税即零税负。

出口物资免税是指对出口物资在国内生产环节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物资出口后不再退税。

出口物资退(免)税是国际贸易中通常采纳并为国普遍同意的旨在鼓舞各国出口物资公平竞争的一项税收措施。

二、出口退(免)税的方法退(免)增值税:1、“退税”;2、“先征后退”;3、“免、抵、退”税;4、“免抵”税;5、“免税”。

退(免)消费税:1、“先征后退”;2、“免税”。

目前采纳的出口物资退(免)税方法:1、外贸企业出口应征增值税的物资,免征出口环节增值税,物资出口后实行退税方法;出口应征消费税的物资实行退税的方法。

2、生产企业出口应征增值税的物资实行“免、抵、退”税的方法;出口自产的属于应征消费税的产品,实行免征消费税方法。

第二章出口物资退(免)税差不多规定一、出口物资退(免)税的企业范畴1、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外贸企业和内资生产企业;2、外商投资企业;3、托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生产企业;4、特准退税企业;5、指定经营贵重物资出口的企业。

(2004年7月1日起我国实行新《对外贸易法》,对外贸易经营者是指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或者其他执业手续,依照修订后对外贸易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从事对外贸易经营活动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二、出口物资退(免)税的物资范畴1、享受出口退(免)税物资的差不多条件: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条件:(1)必须是属于增值税和消费税征税范畴的物资;(2)必须是报关离境的物资;(3)必须是财务上已作销售处理的物资;(4)必须是出口收汇并已核销的物资。

2、出口免税物资范畴(1)来料加工复出口物资;(2)打算内出口卷烟;(3)小规模纳税人自营出口和托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物资。

3、不予退(免)税物资范畴《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列举规定的物资。

生产企业自营出口和托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非自产物资不予办理退(免)税。

三、出口物资退(免)税税种税率1、税种:我国出口物资仅退(免)增值税和消费税。

2、退税率:现行退税率按国家公布的《2004年退税率文库》执行。

(1)调整后的增值税出口退税率为17%、13%、11%、8%、5%五档,自2004年1月1日起实行。

具体情形如下:(A)2003年前适用5%和13%退税率的农产品,仍保持2003年的退税率不变;(B) 2003年前适用17%退税率的产品,除船舶、汽车及其关键件零部件、数控机床、加工中心、组合机床、起重及工程用机械、机械提升用装备、建筑采矿用机械、程控、电报交换机、光通讯设备、医疗仪器及器械、铁道机车、便携数字式自动数据处理机、金属冶炼设备、航空航天器、印刷电路等产品仍保持17%的退税率不变以外,其它产品的退税率降为13%,要紧包括部分机电产品、服装和棉纺织品等;(C) 2003年前适用15%退税率的产品,退税率降为13%,要紧包括钢材及其制品、小五金、有机和无机化工原料、塑料制品、玩具、鞋、钟表、陶瓷、化纤、橡胶制品、运动用品、皮革制品、旅行用品及箱包等;(D) 2003年前适用13%退税率的产品,除了以农产品为原料的加工品,以及按照现行政策征税税率为17%的产品仍坚持现行13%的退税率不变外(个别产品除外),其它产品的退税率降为11%,要紧包括煤炭、化肥等;(E)取消部分资源性产品的出口退税政策,要紧包括各种矿产品的精矿、原油、原木、针叶木板材、木制一次性筷子、软木及软木制品、木浆、纸板、纸浆、山羊绒、鳗鱼苗等。

对上述产品中征收消费税的产品,同时取消其消费税的出口退(免)税;(F)将部分资源性产品的出口退税率降为8%和5%,降为8%的产品要紧包括铝、磷、钼、镍和铁合金等;降为5%的产品要紧包括铜、炼焦煤、焦炭等(2)外贸企业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物资(农产品除外)出口的,按6%办理退税。

(3)外贸企业托付生产企业加工物资出口的,其加工费部分按出口物资对应的出口退税率办理退税。

四、出口物资退(免)税的计税依据1、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的计税依据:购进物资发票上不含增值税的金额。

增值税专用发票(含托付加工物资购进原材料、支付加工费)上注明的进项金额,一般发票(限规定的12类物资)上注明的销售金额÷(1+征收率)。

2、产企业出口退税的计税依据:出口物资的离岸价(FOB价),以到岸结算的,扣除运保费。

五、出口物资退(免)税的申报规定具体按最新规定参阅“第二部分”资料。

六、出口物资退(免)税的运算1、外贸企业退税的运算外贸企业退税实行单票对应法,即在出口与进货的关联号内进货数据和出货数据配齐申报,对进货数据实行加权平均,合理分配各出口占用的数量,运算出每笔出口的实际退税额。

应退税额=外贸收购不含增值税购进金额×退税率(出口一票或多票对进货一票)或=出口数量×加权平均单价×退税率(出口一票或多票对进货多票)外贸企业托付加工物资退税依据和运算:应退税额=购进原辅材料计税金额×适用退税率+加工费增值税专用发票计税金额×复出口物资适用的退税率。

2、生产企业“免、抵、退”税的运算实行“免、抵、退”税治理方法的“免”税,是指对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物资,免征本企业生产销售环节的增值税;“抵”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物资所耗用原材料、零部件等应予退还的进项税额,抵顶内销物资的应纳税款;“退”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物资在当期内因应抵顶的进项税额大于应纳税额而未抵顶完的税额,经主管退税机关批准后,予以退税。

生产企业出口物资“免抵退”税额应依照出口物资离岸价、出口物资退税率运算。

①“免抵退”税额=本月出口物资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物资退税率-“免抵退”税额抵减额-上期结转免抵退税额抵减额(有进料加工业务的企业后两项有数据,其中:“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物资退税率)②应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或=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③“免抵”税额=“免抵退”税额-应退税额增值税纳税申报,需运算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从进项税转出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当期出口物资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物资征税率-出口物资退税率)-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上期结转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有进料加工业务的企业后两项有数据,其中: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购进的免税原材料价格×(出口物资征税率-出口物资退税率))3、应退消费税的计税依据及运算:(1)外贸企业出口应税消费品应退消费税运算:应退税额=购进出口物资的进货金额(出口数量)×消费税比例税率(单位定额税率)关于烟(免税不退税)、酒类实行从价定率和从量定相结合复合计税征收的,其运算公式为:应退税额=进货金额×比例税率+出口数量×定额(2)生产企业出口应税消费品退(免)消费税的运算: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自营或托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应税消费税的物资实行免税方法,即不征不退。

没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托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应税消费税,应退消费的运算与外贸企业同。

七、加工贸易退税政策(一)进料加工复出口物资的退税规定进料加工是指企业从国外购进原材料,加工成品后复出口的贸易方式。

其退税方法与一样贸易退税方式差不多上一致,但由于进口料件存在有不同程度的减免税,在退税时就应将进口环节减免税款作扣减,以免造成多退税的现象。

1、外贸企业进料加工复出口(1)外贸企业进口料件作价加工方式:外贸企业将减税或免税进口料件销售给生产企业加工时,应先填《进料加工贸易申报表》,报经主管其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批准后,再将此申报表报送主管其征税的税务机关,并据此在开具销售进口料件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可按规定征税税率运算注明销项税额,主管出口企业征税的税务机关对销售这部份料件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应交税额不计征入库,而由主管其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按规定税率运算销售进口料件的应扣税额,于出口企业办理退税时在应退税额中扣回。

(2)外贸企业进口料件采取托付加工方式:外贸企业进口料件采取托付加工方式,托付生产企业加工收回出口物资,支付加工费,凭受托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加工费金额,依复出口物资适用的退税率运算应退税额。

2、生产企业进料加工复出口(1)实行“免、抵、退”税的生产企业经营“进料加工”复出口业务的,在履行每份进料加工复出口合同第一次进料之前,应持进料加工贸易合同、海关核发的《进料加工登记手册》、经外经贸主管部门盖章的《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进口料件申请备案清单、出口成品申请备案清单、出口制成品及对应进口料件消耗备案清单等资料,向退税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2)生产企业在向退税部门申报办理“免、抵、退”税时,应填报《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进口料件申报明细表》,退税部门按规定审核后出具《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

(3)进料加工业务采纳“购进法”运算“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按当期全部购进的进口料件组成计税价格运算出具。

(二)来料加工复出口物资的免税规定:出口企业以“来料加工”方式加工复出口物资,实行“不征不退”的方法,即在生产环节免税,出口环节不退税。

出口企业以“来料加工”进口方式进口原辅材料、另部件等后,凭海关核签的“来料加工”进口物资报关单和《来料加工登记手册》向主管其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办理《来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加工企业凭此证明向主管其征税的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免征其加工物资及其工缴费的增值税和消费税,但耗用的国内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三)进口料件深加工结转:企业进口料件加工后不直截了当出口,而是结转给国内其它企业再加工出口的,即深加工结转,凭海关签发的深加工结转报关单办理免税手续,结转环节不予征收增值税和消费税,但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耗用的国内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八、生产企业“免、抵、退”税有关政策规定(一)关于离岸价的确定生产企业出口物资不论海、陆、空、邮运出口,均按财务制度规定的入帐时刻作为出口物资销售收入的实现时刻登记出口销售帐。

生产企业出口物资“免抵退”税的计税依据是出口物资的离岸价(FOB)。

出口物资离岸价(FOB)以出口发票上的离岸价为准(不论以何种价格条件成交,出口发票上必须注明FOB价,且应与出口报关单上的FOB价相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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