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督四查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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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检四查工作制度

四检四查工作制度

四检四查工作制度是为了加强企业内部管理,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确保安全生产,预防事故发生而制定的一项重要制度。

它主要包括四个检查和四个审查,即日常检查、定期检查、专项检查和领导巡查;作业前检查、过程检查、完工检查和总结检查;文件审查、过程审查、结果审查和整改审查。

下面将从四个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一、四个检查1. 日常检查:日常检查是企业安全生产的基础,要求每位员工都要对工作环境、设备、工具等进行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处理。

日常检查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工作场所的安全通道、消防设施、警示标志等是否完好,有无障碍物;(2)设备、工具是否正常运行,有无异常声音、温度变化等;(3)电气线路、气管道是否整齐、完好,有无破损、老化现象;(4)作业人员是否按规程操作,有无违章行为。

2. 定期检查:定期检查是由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组织的一种全面、系统的检查,定期检查应按照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检查计划,明确检查周期、内容和责任人。

定期检查主要包括:(1)对生产设备、设施进行技术检测,确保其安全性能符合要求;(2)对作业环境进行评估,及时发现潜在的安全隐患;(3)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其安全意识;(4)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进行审查,完善不足之处。

3. 专项检查:专项检查是针对某一特定环节、设备或隐患进行的检查,主要由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组织。

专项检查应根据实际需要制定检查方案,明确检查目标、内容和方法。

专项检查主要包括:(1)对新设备、新工艺进行安全评估;(2)对的重点部位、重点环节进行深入检查;(3)对突发事故进行原因调查,防止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4. 领导巡查:领导巡查是由企业主要负责人或安全生产负责人进行的检查,具有更高的权威性和指导性。

领导巡查应不定期进行,主要以随机抽查、现场办公等形式进行。

领导巡查主要包括:(1)对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实地了解;(2)对员工进行安全访谈,了解安全生产知识的掌握程度;(3)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4)对安全生产工作的不足之处提出整改要求。

XX局 “四督四查”机制建设工作总结

XX局 “四督四查”机制建设工作总结

XX局“四督四查”机制建设工作总结自“四督四查”机制建设工作开展以来,我们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纪委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标本兼治、查防结合、纠建并举、注重实效”的原则,以“基层党风正、政风清”为工作目标,认真贯彻实施“四督四查”机制,重点纠正基层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侵害群众利益问题。

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职能,把推进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机制建设与党总支主体责任和纪检监督责任结合起来,不断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强力推进“四督四查”机制建设,加强了文广新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营造了良好的清正廉政氛围。

具体做法是:一、强化领导,健全组织文广新局成立了基层党风政风“四督四查”机制领导小组,由局党总支书记、局长张华敏为组长,其它副局长为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制定工作目标和方案,坚持“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职责,切实抓紧抓实。

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责任目标,摆上重要位置,与局重点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积极推动基层党风政风“四督四查”监督检查机制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二、突出重点,措施到位1、强化廉政教育。

年初,按照局活动方案,由党总支书记和总支委员组织全体机关干部、党员分别上廉政党课9课时。

把《廉政准则》、中央八项规定等党纪条规和政策法规列入党员干部培训规划,全年来组织党员、干部开展8次以法纪规定、惠民政策、财经纪律、财务管理等为内容的技能培训。

扎实推进廉政文化进机关、下基层活动。

全年局投入2万余元制作了“四督四查”内容版面、党风廉政建设宣传墙、廉政文化长廊、惠民内容宣传栏、标语,设立了“四督四查”活动室等宣传教育平台,营造了廉政文化氛围,强化宣传教育。

2、加大党务、政务、惠民政策公开力度。

健全机关党务、政务、惠民政策和办事公开制度。

制定了党务、政务、惠民政策公开栏,并通过新野阳光廉政、文广新局阳光廉政页公开栏等渠道及时向群众公开涉农政策及各项法规制度。

充分利用阳光廉政平台及时将惠农资金发放使用情况和群众关心的热点、焦点事项在上公布,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安全生产四查方案

安全生产四查方案

安全生产四查方案安全生产是企业运营中的重要环节,关系到员工和企业的生命财产安全。

为了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四查是一种常用的管理方法。

以下是一份安全生产四查的方案,共计1000字。

一、目的和意义安全生产四查是指对企业现场进行定期查找、核对、排查和抽查,以确保安全隐患及时发现和解决。

其目的是为了提高企业的安全意识,规范安全操作,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和企业的稳定发展。

二、四查的内容和频次1. 定期查找:定期查找是指按照一定的周期对企业进行全面的查找整改。

内容主要包括设备安全状态、作业场所卫生整洁、员工的安全防护用品是否齐全等。

定期查找的频次应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安排,一般建议为每季度一次。

2. 核对检查:核对检查是指对企业的安全操作规程、安全设备和消防器材进行核对,确保其正常运行。

核对内容包括各类操作规程是否符合要求、消防设备是否完好等。

核对检查的频次应为每月一次,以确保安全设备的畅通。

3. 排查隐患:排查隐患是指对企业现场的安全隐患进行深入的排查和整改。

包括人员行为不规范、设备损坏等。

排查隐患的频次应为每周一次,以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隐患。

4. 抽查记录:抽查记录是指对企业的安全操作、员工安全防护用品、设备运行等进行随机抽查,记录下来并进行分析。

抽查记录的频次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

三、四查的流程和方法1. 设定检查计划:制定安全生产四查的计划,确定每次查找的重点和内容,合理安排查找的时间和地点。

2. 成立查找小组:由专门负责安全生产的人员组成查找小组,明确各个成员的职责和任务。

3. 报告上级:每次查找结束后,对查找的情况进行总结并向上级进行汇报,提出处理建议和改进意见。

4. 整改措施:对查找出来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确定整改措施和责任人,并制定整改时间表和计划。

5. 再次检查:在整改完成后,进行再次检查,确保整改措施得到了有效执行。

四、四查的管理与评估1. 建立档案管理:对安全生产四查的记录和报告进行档案管理,以备后续的查验和评估。

四督四查工作实施方案

四督四查工作实施方案

四督四查工作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根据党中央关于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要求,制定了四督四查工作实施方案。

二、工作目标目标是通过四督四查工作,重点加强对党员干部廉政意识和纪律约束的监督,提高党员干部廉政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水平,不断增强党组织的纪律性和执行力,确保全面从严治党取得实效。

三、工作内容1.四督:即对党员干部的廉政教育督促、廉政建设督导、廉洁自律督责和廉洁从政督查。

具体包括:a.加强对党员干部廉政教育的督促,组织开展专题讲座、培训和学习交流活动,提高党员干部的廉政意识和法律意识。

b.加强对党员干部廉政建设的督导,通过开展监督检查、抽查、巡视等形式,检查党员干部在廉洁从政、勤勉履职等方面的表现,并协助解决问题。

c.加强对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督责,落实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法规和规定,对违反廉洁自律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和纠正,发挥党员干部的示范作用。

d.加强对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督查,建立健全廉政档案和廉洁从政撰写账簿等制度,确保党员干部廉洁从政。

2.四查:即对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情况的巡查、检查、查纠和诫勉。

具体包括:a.开展对党组织廉洁从政情况的巡查,检查党组织是否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和反腐败工作机构,是否有有效的监督机制和问责机制。

b.开展对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情况的检查,抽查党员干部的财产申报情况、生活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表现,并及时进行纠正和提醒。

c.开展对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廉洁问题的查纠,发现违纪问题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对违纪者进行严肃追责,坚决纠正不正之风。

d.开展对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廉政情况进行诫勉,通过会议、谈话或书面通知等方式,向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传达廉政要求和纪律规定。

四、工作程序1.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根据上级要求和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年度的四督四查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内容、时间节点和责任人。

2.组织培训和宣传:通过举办培训班、倡导廉政文化等方式,提高党员干部的廉政意识和法律意识。

四督四查实施细则

四督四查实施细则

四督四查实施细则
四督四查是指党政机关对干部进行考察、评估的一种工作制度。

四督是指对干部思想作风、组织纪律、工作作风、廉洁自律进行监督;四查是指对干部履职情况、工作业绩、廉政风险、形象建设进行检查。

四督四查的实施细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确定监督责任人:明确各级党政机关的责任人,落实监督责任。

2. 制定监督标准:制定干部思想作风、组织纪律、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的监督标准,明确监督内容。

3. 开展定期检查:定期对干部进行检查,包括抽查、考察等方式,确保监督工作的连续性和有效性。

4. 建立监督档案:建立干部的监督档案,记录干部的监督情况,为评估干部提供依据。

5. 加强培训和教育:加强干部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干部的意识,增强廉政反腐意识。

6. 建立奖惩制度:建立奖励和惩罚制度,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奖励或者惩处。

7. 加强协调合作:各级党政机关之间加强沟通与协调,形成合力,共同推动四督四查工作的开展。

通过四督四查的实施细则,可以提高干部自身素质和工作能力,增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力度,推动党的工作更加高效、廉洁、公正。

四督四查工作方案

四督四查工作方案

四督四查工作方案
一、背景:
近年来,社会生产、生活等各个领域的发展,随之而来的是各
种各样的问题和安全隐患。

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安全和健康,维护
社会公序良俗,提高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等的责任意识,同时也
为了加强对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管,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各级政府先后出台了“四督四查”工作方案。

二、四督四查的定义:
四督,即对法律法规、政策措施、基本公共服务、安全生产等
领域进行督查,明确责任、压实责任、检查责任、问责责任;
四查,即对突出问题、重点领域、重要活动、主要设施等进行
现场查看,排查隐患、治理问题、消防安全、环境保护等。

三、工作目标:
1.深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要求,保持政治清明,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实现全面从严治党。

2.推进各项改革创新试点工作,制定安全生产和环保等管理制度,完善从业人员的技能和知识培训,提高各项管理的针对性和实
效性。

3.解决和管控各种安全隐患,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
管理,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和灾害的发生。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督四查”专项检查工作方案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督四查”专项检查工作方案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督四查”专项检查工作方案依照xx市纪委《关于成立基层党风政风“四督四查”监督检查机制的实施方法(试行)》(xx纪发〔XX〕16号)、《xx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督四查”监督检查机制方案》(xx人社纪检〔XX〕4号)要求,为推动人社局“四督四查”监督检查工作的落实,迅速扭转该项工作被动局面,局研究决定,从7月份开始至9月底在全市人社系统开展与群众利益关系紧密的就业、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等惠民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形专项检查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检查内容重点检查XX年以来全市就业资金治理和利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资金治理和利用情形,必要时能够延伸到其他年度。

(一)就业资金治理和利用情形、《就业失业记录证》发放情形我市从XX年开始进行就业失业记录,各级公共就业效劳机构对本辖区内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或劳动者自主就业办理就业记录,对没有就业经历的城镇新成长劳动力和各类失业人员办理失业记录。

《就业失业记录证》实行国家标准、统一编号,属地治理,依照《xx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就业记录和失业记录治理暂行方法的通知》(豫人社〔XX〕23号)的操作规程,对符合条件的人员是不是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信息搜集和证件发放,不设置政策外条件,提供免费效劳,做到应发尽发。

二、就业困难群体就业情形(1)公益性职位安置情形我市增强公益性职位开发治理,优先扶持和重点帮忙就业困难人员就业。

对就业困难群体中的记录失业1年以上的“4555”人员和享受城镇居民低保家庭的“4050”人员、记录失业的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等是不是进行公益性职位安置。

“零就业家庭”动态归零。

严格依照《xx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xx省财政厅关于印发xx省公益性职位治理暂行方法的通知》(豫人社〔XX〕14号)规定,对职位开发、人员招聘、职位治理、薪酬待遇等各个环节是不是进行标准操作,公布公正,就业资金利用平安有效。

(2)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助情形我市为稳固就业,踊跃落实社会保险补助政策。

移民局四督四查监督检查机制工作方案

移民局四督四查监督检查机制工作方案

移民局四督四查监督检查机制工作方案一、背景随着中国国际化水平的提高,海外工作和生活逐渐成为了越来越多的中国人选择和追求的目标。

与之相对应的,海外移民也逐渐成为了一个日益重要的社会现象。

因此,移民管理工作的重要性也随之增加。

移民局是我国负责移民管理的政府机构,负责审批、登记、管理和监管全国范围内的出入境和居留,保护我国的移民权益,同时也要维护我国的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为了实现这些目标,移民局需要建立起先进、科学的监督机制,加强监管工作,确保移民管理工作的合理、公正、规范。

二、目的为建立完善的移民管理机制,维护移民权益,保障国家经济和社会安全,制定移民局“四督四查”监督检查机制工作方案,以加强移民管理工作的监督和管理。

三、内容1. 四督内容(1)法律法规督导。

对本机关和下级机构的法律法规遵守工作进行督导,确保工作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督导包括本机关和下级机构对法律法规的学习、传达和执行情况。

(2)案件督办。

对正在审理的涉及移民管理的案件进行督办,确保案件处理工作顺利进行。

(3)服务督导。

对移民服务中心和出入境管理所的服务工作进行督导,确保服务规范、优质。

(4)安全督导。

对出入境口岸和边境线进行安全督导,确保出入境安全。

2. 四查内容(1)加强出入境管理信息化建设,提高边检人员信息化管理水平,确保信息准确、及时、有效。

(2)加强边防警务力量建设,提高边防警务的时效性和有效性,确保边境安全不受威胁。

(3)加强移民管理文化建设,提高移民管理工作人员职业素养和工作水平,确保公正、规范的移民管理工作。

(4)加强对外合作,开展移民管理信息交流,加强国际移民管理合作,共同应对移民问题。

四、工作要求加强督查力度,严格把控移民管理工作质量和效果。

加强督查手段,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提高督查效率和准确性。

加强信息化建设,建设全面、高效的移民信息系统,加强对移民数据的收集整理和利用,为移民管理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加强人员培训,对移民管理工作人员进行常态化、制度化的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素质和能力,确保其业务水平能够满足监督检查工作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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宛龙纪发〔2015〕号中共南阳市卧龙区纪委关于印发《卧龙区推进基层党风政风“四督四查”机制工作方案》的通知各乡镇党委、纪委,各街道景区党工委、纪工委,各区直涉农单位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为扎实推进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机制建设,根据卧龙区委《关于建立基层党风政风“四督四查”机制的意见》要求,区纪委研究制定了《卧龙区推进基层党风政风“四督四―1 ―查”监督检查机制工作方案》,现予以印发,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南阳市卧龙区纪委2015年4月日―2 ―车站街道基层党风政风“四督四查”机制工作方案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区委、区纪委关于建立推进基层党风、政风“四督四查”机制的意见和工作方案的要求,《关于建立基层党风政风“四督四查”机制的意见》,扎实推进全街道党风政风监督检查机制建设,促进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现就街道落实基层党风政风“四督四查”机制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纪委四次、五次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机制建设的总体要求,坚持查防结合、纠建并举、注重实效,通过“四督四查”的有机结合、综合施治和整体推进,逐级部署实施、层层传导压力、规范工作程序、完善体制机制,对全街道党风政风存在问题进行标本兼治,逐步建立起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工作常态化、规范化、长效化运行模式和体系。

二、工作目标以基层党风正、政风清为目标,以实施“四督四查”机制为抓手,加强街道、基层站所和社区的党员干部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检查,探索建立适合实际的具体制度和工作机制,形成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的有益经验,推动全街道基层党风政―3 ―风监督检查各项工作的有效落实,确保基层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有人管、有人制止、有人纠正、有人追究。

三、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一)督教育1、重视廉政教育。

区纪委领导每年至少集中开展1次廉洁教育巡回宣讲活动;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每年带头上1次廉政党课;每年至少开展1次基层违纪违法问题和典型案件警示教育。

责任主体:区纪委,乡镇党委、纪委监督主体:区纪委,乡镇纪委2、制定培训规划。

把《廉政准则》、《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若干规定》等党纪条规和政策法规列入基层干部培训规划。

责任主体:区委,乡镇党委监督主体:区纪委,乡镇纪委3、加强业务培训。

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涉农部门、村组干部以法纪规定、财政法规、财经纪律、财务管理等为内容的业务技能培训。

责任主体:区委,乡镇党委监督主体:区纪委,乡镇纪委4、加强廉政文化建设。

扎实推进廉政文化“六进”活动,利用农廉网、电子屏、宣传版面、宣传栏、活动室、图书室、文化广场等宣传教育平台,开展经常性宣传教育活动。

―4 ―责任主体:乡镇党委、纪委,村党支部监督主体:区纪委,乡镇纪委,村务监督委员会(二)督公开1、健全基层党务、政务、村务和办事公开制度。

乡镇每年要确定党务政务公开目录,通过阳光农廉网、公开栏、电子屏等渠道对党务政务事项进行公示公开。

区财政、发改、审计及其他涉农部门要及时向群众公开涉农政策及各项法规制度等,要将涉及本部门的强农富农惠农政策资金用途、标准、对象、发放结果逐一向群众公开。

责任主体:区涉农部门,乡镇党委,村党支部监督主体:区纪委,乡镇纪委,村务监督委员会2、认真做好“三资”及重大事项的公开。

村级财务、集体“三资”使用和处置情况要定期公开;村组重大支出、专项资金等群众关注的热点内容随时公开;涉及“四议两公开”决策事项应当在10个工作日之内全部予以公开。

责任主体:村党支部监督主体:乡镇纪委,村务监督委员会3、公开事项公示情况及时向纪委备案。

按季度将公开事项公开的时间、范围、内容、形式等于项目安排后15日内连同相关文件报上级纪委备案;乡镇纪委对重点项目公开情况事前介入把关、提出意见,事后检查落实、登记备案;每年要对本年度公开情况和监督情况形成书面报告报区纪委,区纪委以调查群众知晓率的方式进行抽查检查,每月不少于3次。

―5 ―责任主体:区涉农部门,乡镇党委,村党支部监督主体:区纪委,乡镇纪委4、积极推进农廉网建设,运用科技手段公开相关事项。

建立农廉网公开监管体系,形成区乡村三级涉农政策和农村工作公开体系,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阶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

责任主体:区涉农部门,乡镇党委,村党支部监督主体:区纪委,乡镇纪委,村务监督委员会(三)督明责1、明确界定党委和纪委责任。

区委对健全基层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和工作机制,推动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实责化、规范化、制度化负主体责任,区纪委负监督责任;乡镇党委对辖区内党风廉政建设和党员干部廉洁履职情况负主体责任,班子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责任,乡镇纪委负监督责任,职责清单上墙。

乡镇党委、纪委每半年向区纪委报告一次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履行情况。

责任主体:区委、区纪委,乡镇党委、纪委监督主体:区纪委2、明确界定涉农部门责任。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区涉农部门对职责范围内的强农富农惠农政策落实及资金使用情况等负监管主体责任,对本部门涉农项目资金使用进行全过程监督;明确本部门有关科室和人员在落实惠农政策资金各环节中的责任,确保惠农政策宣传到位、落实到位;重点―6 ―加强对涉及强农富农惠农政策落实及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强农富农惠农资金监督管理。

涉农部门严格按照“四督四查”机制的有关要求,做好项目备案、自查自纠。

乡镇各职能机构每半年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一次职责范围内的强农富农惠农政策落实及资金使用情况,由上级主管部门汇总后报区纪委。

责任主体:区涉农部门监督主体:区纪委3、明确界定村“两委”和村务监督委员会责任。

村支部书记对本村党风廉政建设负第一责任;“两委”班子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责任;村务监督委员会对村“两委”班子及其成员履职情况负日常监督责任。

村党支部和村务监督委员会每半年向乡镇纪委报告一次廉洁履职和开展监督情况。

责任主体:村党支部监督主体:乡镇纪委,村务监督委员会(四)督制度1、严格执行乡镇领导班子议事规则。

健全各项乡镇领导班子议事规则,落实重大事项集体决策,严格执行“五个不直接分管”和落实末位发言等各项制度。

责任主体:乡镇、街道景区党(工)委监督主体:区纪委,乡镇、街道景区纪(工)委2、严格执行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

认真落实党和―7 ―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的暂行规定等反腐倡廉相关制度,完善落实基层干部任前廉政谈话、诫勉谈话、述职述廉、责任追究等各项制度,建立对新任基层干部开展廉政谈话制度,落实基层党组织生活会制度,完善以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为主要形式的民主决策制度,推行基层干部勤廉双述、村民询问质询和民主评议制度。

责任主体:乡镇党委,村党支部监督主体:区纪委,乡镇纪委3、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

村务监督委员会机构设置符合“六有”要求;村务监督委员会切实履职履责,充分参与村级重大事项决策、会签入账监督。

村务监督委员会换届选举后,乡镇党委至少对新当选的监委会成员进行1次业务培训,提高其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责任主体:乡镇党委,村党支部监督主体:乡镇纪委4、完善基层信访机制。

建立有专门的信访窗口,业务内信访事项由乡镇纪委受理,业务外由乡镇纪委督促办理,所有事项有信访记录和处理结果、反馈资料。

责任主体:乡镇党委、纪委监督主体:区纪委5、规范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制度。

村级切实履行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职责,制定监管制度,规范财务工作流程;村级集体“三资”的监督管理规范,财务管理制度―8 ―完善;“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有固定场地、专业人员,有业务办理规章、程序、工作记录、档案资料;村“两委”每次换届选举前,由乡镇党委牵头,对各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进行全面计量、盘点、核实、登记,完善“三资”账簿,统一移交“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集中管理。

财政部门定期组织开展对“三资”中心工作人员和村报账员的财政法规、财经纪律、财务管理等业务培训责任主体:乡镇党委,区财政部门,村党支部监督主体:区纪委,乡镇纪委6、推进基层审计制度。

区审计部门对重点部门、关键岗位领导任期、离任进行审计,每年对1—3个乡镇、3—5个区直涉农部门主要负责人开展任中审计;每年选择1—2项民生项目和专项资金进行重点审计,推动惠民政策落实到位。

根据上级安排部署和本区实际,由审计部门牵头,相关专项资金管理部门配合,由各乡镇负责,相关职能部门配合,根据村级集体“三资”规模和村务管理规范程度,每年对1/3村的集体资产、村级债权债务、土地补偿费和涉农财政资金等事项开展专项审计;村“两委”换届前,乡镇党委负责组织人员按照程序,对村“两委”主要干部开展离任审计,审计结果向群众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责任主体:区审计局,乡镇党委监督主体:区纪委,乡镇纪委(五)普遍检查―9 ―1、认真检查。

区乡两级纪检监察机关每年组织检查组,对区涉农部门、乡镇和村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履行情况进行普遍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责任主体:区纪委,乡镇纪委监督主体:区纪委2、涉农部门认真履职尽责。

区涉农部门建立相应的督查制度,定期不定期对本部门工作开展和机制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综合分析,向同级纪委专题报告。

责任主体:区涉农部门监督主体:区纪委3、建立督查情况及时上报制度。

乡镇纪委、区涉农部门每月要向区纪委报告1次工作开展情况。

责任主体:乡镇纪委,区涉农部门监督主体:区纪委(六)重点核查1、做好自查自纠。

区财政、发改、审计及其它涉农部门和乡镇各职能机构认真履行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四督四查”机制的有关要求,做好项目备案、自查自纠等工作;重点加强对涉及强农富农惠农政策落实和强农富农惠农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查出线索快速处理,并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的再监督;加强制度建设,从机制上预防和减少基层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发生。

―10 ―责任主体:区涉农部门,乡镇职能机构监督主体:区纪委,乡镇纪委2、开展有针对性的监督检查。

区乡两级纪委对各涉农部门和乡镇的自查情况,进行重点检查,特别是对未纳入“一卡通”的财政惠民补贴资金进行检查,对发现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及时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严格落实“一案双查”制度。

责任主体:区纪委,乡镇纪委监督主体:区纪委(七)专项巡查1、针对重点领域、重点人员、重点程序开展专项巡查。

区委按照“一次一组建”、“一次一授权”的原则成立专项巡查组,每年确定2至3个乡镇,2至3个区涉农部门,通过听取汇报、质询问题、座谈走访、查阅账目等形式,对其履行职责、服务群众、纪律执行、制度落实以及维护群众权益等情况开展专项巡查,接受群众举报,收集案件线索,及时发现和纠正在党风政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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