茨淮新河灌区2019年度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

合集下载

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项目简介

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项目简介

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项目简介项目背景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灌溉作为农业生产的重要手段,具有关键作用。

同时,由于全球气候变暖和土地资源变化,水资源日趋紧缺。

因此,在农田灌溉领域,节水已经成为非常关键的问题。

近年来,为了充分利用现有的水资源,促进农业的可持续发展,中国政府大力推进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工程,以提高灌溉水利效益、减少用水量、改善水质环境,从而实现地区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项目简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工程实施的主要目标是提高灌溉效率、保护水资源,并全面提升农业的生产力和质量。

项目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灌区续建配套工程:对灌区进行改造升级,引入新型灌溉技术和设备,优化灌溉布局,建设灌梁、灌沟、渠道等灌区配套设施。

2.节水改造工程:对现有的农田灌溉设施进行改造升级,引进节水技术,包括节水灌溉、微灌、滴灌、喷灌等技术,降低灌溉水量。

同时,通过耕作技术、土壤改良等措施增强土壤保水能力,实现灌溉用水量的减少。

3.建立水利管理体系:完善水利管理制度和水资源管理体系,包括加强农田水权管理,制定灌溉用水计划,加强水资源调配等措施,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和节约用水。

项目效果通过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工程,可以充分利用现有的水资源,提高生产效率和质量。

具体效果如下:1.提高农业生产率:新型灌溉设备和设施的引入,有效地提高了灌溉效率,增加了田间产量和品质。

同时,降低了灌溉水的用量,减少了对水资源的浪费。

2.保护水资源:节约了水资源的使用量,降低了土地的水分蒸发,减少了农业源地的水污染和土壤粘性的增加。

同时,通过优化灌溉布局、建设配套设施等措施,实现了对水资源的更加科学、合理的管理和利用。

3.改善农民生活质量:提高农田灌溉效率,能大大促进农村经济、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为农民创造更加稳定的经济来源和就业机会。

总结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工程是一个重要的水利工程,对中国农村发展和水资源利用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要掌握科学的技术和管理,依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工程方案,实现节水与提高生产之间的平衡,促进地区经济的长期可持续发展。

茨淮新河灌区现代化改造需求分析及改造思路探讨

茨淮新河灌区现代化改造需求分析及改造思路探讨

2021.164茨淮新河灌区现代化改造需求分析及改造思路探讨甘卫国茨淮新河灌区沿茨淮新河两岸分布,总土地面积2241.1km 2,设计灌溉面积201万亩。

20世纪80年代末,茨淮新河及骨干建筑物建成,形成了以上桥枢纽为龙头,茨淮新河为主要蓄水工程和输水线路的灌区骨干输配水体系。

灌区灌溉水源主要来自插花、阚疃、上桥三座节制闸拦蓄当地径流,灌溉水量不足时,再经上桥、阚疃翻水站抽提淮河水源补给。

经多年建设和运行,灌区采用“蓄、引、提”并举的方法,兴建泵站、开渠挖河、凿井补源等,兴建了大批骨干水利工程,基本形成了较为完善的灌排水设施体系。

当前灌区仍存在基础设施薄弱、管理手段落后、信息化程度较低、水污染防治及岸线保护压力较大等问题,与现代农业发展、节水型社会、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不相适应,与国家现代化建设步伐不相协调。

因此,为实现农业农村经济的健康可持续发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农产品有效供给,必须加快灌区现代化改造步伐。

一、灌区现代化改造的需求分析1.灌排工程体系薄弱,灌、排基础设施有待完善茨淮新河灌区上一轮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规划于2000年4月通过水利部审查,伴随着国家经济的快速发展,水利建设进入黄金期,但受投资限制,灌区亩均投资不足300元,为了保证灌区续建配套工程效益发挥,在实施安排上遵循了先骨干水源工程、再重要干支渠、后田间工程的先后顺序。

灌区上一轮改造主要完成一部分一级提水泵站和部分卡脖子工程,骨干工程病险情况得到好转,但作为灌区输配水的骨干渠道和灌排沟、渠仍没有进行系统治理配套,现状存在沟渠淤积严重、岸坡防护率低、沟渠配套建筑物老损缺失等问题。

灌区输水不畅、灌溉水利用率偏低已成为当前灌区最突出的“短板”,是灌区灌排水路上的“肠梗阻”。

由于灌区水源工程和输配水工程、排水工程并未形成一套完整高效的灌排水系统,灌区效益仍然没有充分发挥,随着灌区作物种植结构的优化调整、稻虾养殖等生态农业的发展以及农业经济效益的不断提高,灌区人民对进一步完善灌排工程体系的需求更加迫切,亟需在灌区现代化改造中实施完善。

阜阳市茨淮新河插花灌区工程现状及对策

阜阳市茨淮新河插花灌区工程现状及对策

24 灌水 技术 落后 。 . 灌水 定额 偏大 。 水资 源浪 费严 重
站 房破 旧 、 雨 , 出水 管断 裂 , 均匀 沉陷 等『1 漏 进 不 l。 - 2
12 渠 道 工 程 .
灌溉 制 度及 作 物种 植 结构 不合 理 , 水方 式 落 后 , 溉 灌 灌 田块 偏 大 , 水 漫 灌 , 大 串灌 现 象 严 重 。 大 量 的 水进 入 田间 使 后 以 深 层 渗 漏 形 式 损 耗 , 仅 未 能 促 进 作 物 增 产 , 而 带 不 反 走土中水溶性养分 。 造成 水 资源 的 大量 浪 费 和 土壤 养 分 的 流失 。
13 干 支 渠 系建 筑 物 工 程 .
灌 区管 理 体 制僵 化 , 权 不 清 , 护 设 施 简 陋 , 段 落 责 管 手 后 , 理 人 员 技 术 素质 和 管 理水 平 低 下 , 管 管护 经 费 短 缺 , 水 价 偏 低 、 费征收 困难 等 问题 , 水 阻碍灌 区 的发展 。
23 田间 工程 配套 不完 善 .
县 交界 处 。 岸 与 颍 河灌 区衔 接 , 岸 利 用原 排 水 沟 输 水 。 右 左 灌 区 涉 及 颍 东 、 泉 两 区 , 区总土地面 积 3 7 k , 区沿 颍 灌 1. m2 6 灌 新 河两岸设排灌 结合 站5 、 座 灌溉站 1座 , 设计流 量 2 .5 / 7 m3 3 S. 装 机容量 2 4 W; 7 0k 二级抽水泵站 2 4座 , 6 装机容量 4 8 k , 07W 设 计灌溉 面积 1 7万 h 设 引水 涵闸 4座 , . 7 m; 总设计 引水流量 1.m/, 3 3 设计灌 溉面积 0 5万 h 2该灌 区利用插 花节制 闸拦 7 S . 7 mo 蓄径流 , 有效 调节 库 容 7 0万 I 8 n。

浅议利辛县茨淮新河灌区存在的问题与节水改造的思路

浅议利辛县茨淮新河灌区存在的问题与节水改造的思路

浅议利辛县茨淮新河灌区存在的问题与节水改造的思路作者:屈晓东来源:《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12年第05期摘要:茨淮新河是安徽省20世纪70年代初开挖兴建的一项大型治淮骨干工程,是淮北平原新开辟的一条人工河道,其作用是以防洪为主,兼有除涝、排洪、灌溉、航运、供水等多种综合功能。

河道全长134.2km,截引黑茨河、茨河全部来水及西淝河上中游来水,流域面积6960.5km2。

随着茨淮新河工程主干的完工以及后期水利投资的压缩,利辛县工程建设还遗留很多问题。

关键词:灌区;工程;问题中图分类号:TD223 文献标识码:A1主干工程遗留问题1.1部分防洪堤薄弱,需加固处理。

如茨淮新河防洪堤在西淝河下段堵口处、港河口及9处建筑物段,堤身非常薄弱;西淝河上段入茨淮新河口至阜蒙河段防洪堤也非常薄弱,不能安全防御2300m3/s的分洪要求。

1.2处理工程调减后,影响了防洪体系建设,也减少了支流蓄水库容。

按照茨淮新河处理工程规划,西淝河洪水影响范围达到朱集闸上17km处的刘小湾庄,后因工程建设经费压缩,朱集闸以上17处防洪工程全部被调减,1991、1998年大水以及2000年夏季大水,西淝河朱集闸以上水位居高不下,所有敞开沟口严重倒灌,部分村庄上水,农作物受严重。

1.3沿河洼地没有得到治理,影响了阚疃节制闸正常蓄水,灌溉效益无法提高。

沿河洼地面积约180km2,受工程经费限制,洼地治理进展缓慢。

1.4管理设施偏少,影响工程效益发挥。

主要原因是受工程经费限制,工程建设时,管理设施考虑的很少。

2灌区存在的主要问题2.1水资源供需矛盾较大。

a、茨淮新河蓄水位达不到设计要求;利辛县茨淮新河以北1500km2属阚疃枢纽控制流域,占全县面积80%。

从茨淮新河运行近20年来的情况看,阚疃闸蓄水位(设计正常25.0m,最低24.0m,最高26.0m)绝大部分时间在24.0m左右,最低时仅达22.5m,而且造成地下水位大幅度下降,地下水资源大量流失,形成了旱情逐年加剧的严重情况。

茨淮新河灌区报告

茨淮新河灌区报告

1 综合说明茨淮新河是安徽省淮北平原的一条大型人工河道,是以防洪为主,兼有灌溉、航运、城市供水等综合利用的工程。

河道全长134.2km,横跨茨河、西淝河、芡河等流域,流域面积6960km2。

该工程于1971年11月开工建设,1980年春完成。

茨淮新河灌区涉及怀远、凤台、潘集、蒙城、利辛、颍泉、颍东7个县(区),土地面积为3945km2,本次论证灌区最终发展规模为305万亩。

本次续建配套灌区土地面积2336km2,灌溉面积为201万亩(其中井渠结合灌区面积20万亩)。

报告中除第三章“规模论证”部分外,均指本次续建配套灌区范围。

灌区沿茨淮新河两岸分布,下游灌区左岸基本以芡河为界,右岸与淮水灌区衔接;中游灌区基本为利辛县灌区,左岸利用西淝河及利阚河输水,右岸利用原有排水沟引水;上游灌区为阜阳地区部分(不含蒙城),右岸与颍水灌区衔接,左岸利用原排水沟输水。

1973年,阜阳地区茨淮新河工程指挥部编制了《茨淮新河灌溉工程规划报告》,设计灌溉面积近期为197万亩,远期为293万亩。

水电部以(74)水电计字第5号文批复:“灌区近期规模为197万亩,远景规模可暂不定……”。

灌区于1974~1992年间陆续配套建设,目前实灌面积已达165万亩,其中水稻95.6万亩。

灌区利用插花、阚疃、上桥三座大型河道节制闸拦蓄径流,有效调节库容4350万m3。

上桥、阚疃两座大型抽水站可从淮河抽水补给茨淮新河。

沿茨淮新河建有泵站以及在新河大堤设引水涵闸、在引水渠道两侧分散建灌溉站,在沿河两岸发展灌溉。

上桥站总装机6台,共9600KW,抽水能力120m3/s;阚疃站总装机4台,6400KW,抽水能力80m3/s。

灌区已建成支渠以上固定渠道总长946.6km,其中干渠93条,总长448.6km;支渠174条,总长498km;支渠以上各类交叉建筑物930座,其中分水建筑物535座,交通桥395座。

灌区配套已完成一级提水站77座,总装机264台、23770kW;二级提水站656座,总装机17220kW,设计控制灌溉面积已达201万亩(部分县、区电灌站设计灌溉面积较原规划情况有一定的变化)。

茨淮新河灌区农业节水建设思路探析

茨淮新河灌区农业节水建设思路探析

47ZHIHUAI 2019.9理后,通过检测达到规定标准后才可排入河道。

另外,河道管理部门应对目标河道污水处理情况例行随机抽查,并针对偷排、乱排等现象采取整治措施,并根据法律、法规予以严惩。

2.健全维护管养机制建立健全生态河道管理机构,形成长效管养机制,组建专业河道管养队伍,配备齐全管养专业工具,定期组织实施河道清淤、垃圾打捞。

河道生态岸坡应作为管养核心,遵循因地制宜、合理布局,注意保护和恢复生物的多样性,避免人为破坏。

保障生态河道充分发挥防洪、景观等功能,维持河道生态系统动态平衡。

3.定期监测评估为更好地开展生态河道维护管养工作,检验评估河道生态治理效果,河道管理部门应制定监测机制和评估办法。

对目标河道沿线布置监测点,定期监测多种生态评价指标,依据监测数据对河道生态健康状况进行评估,并进一步针对存在问题提出维护管养措施。

四、结语综上所述,农村生态河道治理模式由设计、管理两大部分组成,其结构组成详见图1。

构建农村生态河道治理模式,对生态河道治理实践具有积极的指导、借鉴意义,应进一步加强研究,保障河道生态系统的持续健康发展■(作者单位:宿迁市水务勘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223800)探索与交流图1 农村生态河道治理模式结构图茨淮新河灌区农业节水建设思路探析武敬佩茨淮新河灌区地处黄淮海平原南端,是淮北平原的粮食主产区,承担着四市七个县区约200万亩农田灌溉任务。

灌区内整体年平均降水量偏少,农业用水量整体不足,水资源相对贫乏,用水效率普遍较低。

近些年随着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的逐步实施,沿河及面上大部分骨干工程得以更新改造完成,极大地提高了灌溉用水保证率,但尚有部分工程年久失修、效益低下,无法保证农田灌溉用水需求;再加上节水措施不到位、运行管理体制存在弊端等诸多原因,导致茨淮新河灌区存在工程设施体系不完善、农业节水政策不健全等“短板”,影响到灌区的可持续发展。

为改善灌区工程状况,提高灌溉水利用效率和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推动灌区管理体制改革,使茨淮新河灌区发展走上良性循环,加快推进农业节水综合示范建设工作势在必行。

茨淮新河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效益分析

茨淮新河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效益分析

计 算 中 运 用 自动 化 办 公 软 件 提 高 了

计 算 效 率 和 准 确 率 在 此 简述 计 算 方

法 和 步 骤 以 供 借鉴




河 南省沙 涡 河近 期治 理 工

程 第 3 4 标段 工 程 简 介
河 南省沙 涡河 近期治理 工 程是

国 家 治淮 1 9 项 骨 干 工 程 之
投资增加 1 %, 5 同时效益减 少 1% 5
17 94
1- 2 3
13 . 0
计流量 2 9 / 2 m3,沿渠 二级抽水站 6 6 需要 ; s 5 协调环境 、 发电 、 航运 、 水产等用 量的要求适 时适 量供水 ,可 大幅度提高 处 ,装 机容 量 12 0 W,设 计 流 量 水要求 , 72k 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18 /; 6 m3 干渠 9 条 , s 3 总长 4 8 k 支 4 . m; 6 农 作物的产 量。 () 1农作 物增产指标 灌区新增灌溉面积上 的主要农作 物
1. 5 5
17 - 3
投 资增加2% 0
效益减 少 2% 0
1 34 13
5 1 55
1. 3 6
1. 3 0
11 . 7
11 . 0
目前茨淮新河灌 区有效灌溉面积 已达 1 5 6 万亩, 已建成的一级抽水站 7 7 处, 装机 2 4台 , " 6 装机容量 2 7 0 W, 3 7 k 设
河岸 建有提水泵站 、引水涵 闸等 引水 了茨淮新河灌区工程效益发挥。 工程 , 发展灌溉事业。 区采用蓄 、 、 灌 引 提相 结合 的方式供水 , : 即 利用插 花 、
三 、 程 规 划 工

浅谈大中型灌区现代化改造的总体思路

浅谈大中型灌区现代化改造的总体思路

2021.160浅谈大中型灌区现代化改造的总体思路高 升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是响应2018年中央1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提出的“加快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决策要求,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举措。

水利部与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先后发放通知,对当前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等工作作出重要部署。

加快推进大中型灌区现代化改造,建设完善的工程体系、建立科学的管理体制,是国家粮食安全、乡村振兴和实现灌区高质量发展最坚实的水利保障。

本文以茨淮新河灌区为例,浅谈大中型灌区现代化改造的总体思路。

一、灌区概况茨淮新河灌区是以茨淮新河作为水源工程的大型提水灌区,位于安徽省淮北平原粮食主产区,涉及阜阳、亳州、淮南、蚌埠四市的颍东、颍泉、利辛、蒙城、凤台、潘集、怀远七个县(区),于1974—1992年间陆续配套建成,至1999年实灌面积达165万亩。

2000年6月该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规划报告通过审查,被列为《全国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规划》402个大型灌区之一。

2006年茨淮新河灌区首批项目开始实施,到2020年6月已累计实施96个项目,完成投资7.4亿元,完成改造骨干泵站70座、灌溉渠道长度42km、渠系建筑物637座、新建堤顶道路101km 等。

二、灌区面临的主要问题茨淮新河灌区内泵站及配套工程大都建于二十世纪七八十年代,建设标准低、配套设施差、管理能力弱。

灌区经10多年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及“八小工程”“高标准农田建设”等相关项目的实施建设,区域内“卡脖子”工程、病险工程除险加固、部分骨干渠道严重渗漏等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水利工程改造提升成效显著。

但灌区配套设施、用水管理、高效节水及可持续发展等方面仍存在明显短板,水资源紧缺及供需矛盾问题日益突出。

灌区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突出问题:1.灌区投入长期匮乏,难以满足灌排工程改造需要灌区工程经过长年运行,机电设备大多属淘汰产品、效率低下,土建结构老化、损毁严重。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茨淮新河灌区2019年度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骨干工程监理标协议书(合同编号:CHXH-JL-2019-01)委托人:安徽省茨淮新河工程管理局监理人:安徽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监理中心签订时间:二〇一九年七月签订地点:安徽省蚌埠市合同协议书委托人:安徽省茨淮新河工程管理局监理人:安徽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监理中心合同编号:CHXH-JL-2019-01合同名称:茨淮新河灌区2019年度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骨干工程监理标安徽省茨淮新河工程管理局(以下简称“委托人”)为实施茨淮新河灌区2019年度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骨干工程(项目名称),已接受安徽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监理中心(以下简称“监理人”)对该项目监理投标。

委托人和监理人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2)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3)专用合同条款;(4)通用合同条款;(5)委托人要求;(6)监理报酬清单;(7)监理大纲;(8)其他合同文件。

2. 上述合同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

如果合同文件之间存在矛盾或不一致之处,以上述文件的排列顺序在先者为准。

3. 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壹佰壹拾叁万肆仟元整(¥ 1134000.00元)。

4. 总监理工程师:胡荣庆。

5. 监理工作质量符合的标准和要求:合格。

6. 监理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监理工作。

7. 委托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监理人支付合同价款。

8. 监理人计划开始监理日期: 2019年7月19日,实际日期按照委托人在开始监理通知中载明的开始监理日期为准。

监理服务期限为 180 日历天。

9. 本合同协议书一式拾份,合同双方各执叁份,其余分送有关单位。

10. 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委托人:(盖单位章)监理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年月日年月日通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 词语定义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中的下列词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

1.1.1 合同1.1.1.1 合同文件(或称合同):指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函和投标函附录、专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委托人要求、监理报酬清单、监理大纲,以及其他构成合同组成部分的文件。

1.1.1.2 合同协议书:指委托人和监理人共同签署的合同协议书。

1.1.1.3 中标通知书:指委托人通知监理人中标的函件。

1.1.1.4 投标函:指由监理人填写并签署的,名为“投标函”的函件。

1.1.1.5 投标函附录:指由监理人填写并签署的、附在投标函后,名为“投标函附录”的函件。

1.1.1.6 委托人要求:指合同文件中名为“委托人要求”的文件。

1.1.1.7 监理大纲:指监理人在投标文件中的监理大纲。

1.1.1.8 监理报酬清单:指监理人投标文件中的监理报酬清单。

1.1.1.9 其他合同文件:指经合同双方当事人确认构成合同文件的其他文件。

1.1.2 合同当事人和人员1.1.2.1 合同当事人:指委托人和(或)监理人。

1.1.2.2 委托人:指与监理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继承人。

1.1.2.3 监理人:指与委托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继承人。

1.1.2.4 委托人代表:指由委托人任命,并在授权范围和期限内代表委托人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的全权负责人。

1.1.2.5 总监理工程师:指由监理人任命,代表监理人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的全权负责人。

1.1.2.6 承包人:指在本工程监理范围内,与委托人签订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的当事人。

1.1.3 工程和监理1.1.3.1 工程:指永久工程和(或)临时工程。

1.1.3.2 监理服务:指监理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依照法律、规范标准和监理合同等,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或施工等阶段进行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和安全监理、环保监理的服务活动。

1.1.3.3 监理资料:是委托人按合同约定向监理人提供的,用于完成监理范围与内容所需要的资料。

1.1.3.4 监理文件:指监理人按合同约定向委托人提交的监理大纲、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监理日志、监理报告、工程质量评估报告、事故处理文件、监理工作总结和其他文件等,包括阶段性文件和最终文件,且应当采用合同中双方约定的格式和载体。

1.1.4 日期1.1.4.1 开始监理通知:指委托人按第6.1款通知监理人开始监理的函件。

1.1.4.2 开始监理日期:指委托人按第6.1款发出的开始监理通知中写明的开始监理日期。

1.1.4.3 监理服务期限:指监理人在投标函中承诺的完成合同监理服务所需的期限,包括按第6.2款和第6.3.2项约定所作的调整。

1.1.4.4 完成监理日期:指第1.1.4.3目约定监理服务期限届满时的日期。

1.1.4.5 基准日:指投标截止时间前28天的日期。

1.1.4.6 天:除特别指明外,指日历天。

合同中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

期限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天24:00。

1.1.5 合同价格和费用1.1.5.1 签约合同价:指签订合同时合同协议书中写明的监理报酬总金额。

1.1.5.2 合同价格:指监理人按合同约定完成了全部监理工作后,委托人应付给监理人的金额,包括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按合同约定进行的变更和调整。

1.1.5.3 费用:指为履行合同所发生的或将要发生的所有合理开支,包括管理费和应分摊的其他费用,但不包括利润。

1.1.6 其他1.1.6.1 书面形式:指合同文件、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 语言文字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

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3 适用法律适用于合同的法律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方政府规章。

本合同适用的其他规范性文件,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1.4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1)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4)专用合同条款;(5)通用合同条款;(6)委托人要求;(7)监理报酬清单;(8)监理大纲;(9)其他合同文件。

1.5 合同协议书监理人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与委托人签订合同协议书。

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委托人和监理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盖单位章后,合同生效。

1.6 文件的提供和照管1.6.1 监理文件的提供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监理人应在合理的期限内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向委托人提供监理文件。

合同约定监理文件应经委托人批复的,委托人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批复或提出修改意见。

1.6.2 委托人提供的文件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由委托人提供的文件,包括规范标准、承包合同、勘察文件、设计文件等,委托人应按约定的数量和期限交给监理人。

由于委托人未按时提供文件造成监理服务期限延误的,按第6.2款约定执行。

1.6.3 文件错误的通知任何一方当事人发现文件中存在的明显错误或疏忽,均应及时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应立即采取适当的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1.6.4 文件的照管监理人应在现场保留一份合同文件、监理文件、委托人要求中的所列文件、以及其他根据合同收发的往来信函,以备委托人和行政管理部门查阅使用。

1.7 联络1.7.1 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1.7.2 上述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来往函件,均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送达指定的地点和指定的接收人,并办理签收手续。

1.8 转让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一方当事人不得将合同权利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也不得全部或部分转移合同义务。

1.9 严禁贿赂合同双方当事人不得以贿赂或变相贿赂的方式,谋取不当利益或损害对方权益。

因贿赂造成对方当事人损失的,行为人应当赔偿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0 知识产权1.10.1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监理人完成的监理工作成果,除署名权以外的著作权和其他知识产权均归委托人享有。

1.10.2 监理人从事监理活动时不得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

因侵犯专利权或其他知识产权所引起的责任,由监理人自行承担。

因委托人提供的监理资料导致侵权的,由委托人承担责任。

1.10.3 监理人在投标文件中采用专利技术、专有技术的,相应的使用费视为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之中。

1.11 文件及信息的保密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将有关文件、技术秘密、需要保密的资料和信息泄露给他人或公开发表与引用。

1.12 委托人要求1.12.1 监理人应认真阅读、复核委托人要求,发现错误的,应及时书面通知委托人。

无论是否存在错误,委托人均有权修改委托人要求,并在修改后3日内通知监理人。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由此导致监理人费用增加和(或)周期延误的,委托人应当相应地增加费用和(或)延长周期。

1.12.2 如果委托人要求违反法律规定,监理人应在发现后及时书面通知委托人,要求其改正。

委托人收到通知书后不予改正或不予答复的,监理人有权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直至解除合同;由此引起的监理人的全部损失由委托人承担。

1.12.3 委托人要求采用国外规范和标准进行监理时,应由委托人负责提供该规范和标准的外国文本和中文译本,提供的时间、份数和其他要求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2. 委托人义务2.1 遵守法律委托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遵守法律,并保证监理人免于承担因委托人违反法律而引起的任何责任。

2.2 发出开始监理通知委托人应按第6.1款的约定向监理人发出开始监理通知。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委托人应为监理人的现场人员,在施工期间提供办公房间、办公桌椅、互联网接口、冷暖设施、生活设施、进出现场交通服务和其他便利条件。

2.3 办理证件和批件法律规定和(或)合同约定由委托人负责办理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履行的各类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委托人应当按时办理,监理人应给予必要的协助。

法律规定和(或)合同约定由监理人负责办理的监理所需的证件和批件,委托人应给予必要的协助。

2.4 支付合同价款委托人应按合同约定向监理人及时支付合同价款。

2.5 提供监理资料委托人应按第1.6.2项的约定向监理人提供监理资料。

2.6 其他义务委托人应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3. 委托人管理3.1 委托人代表3.1.1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委托人应在合同签订后14天内,将委托人代表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授权范围和授权期限书面通知监理人,由委托人代表在其授权范围和授权期限内,代表委托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和处理合同履行中的具体事宜。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