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国际贸易术语的案例

合集下载

国际贸易术语风险防范案例分析--学生用

国际贸易术语风险防范案例分析--学生用

国际贸易术语风险防范案例目 录一、关于FOB的大型案例 (3)1、如何理解“船舷为界”? (3)2、如何理解派船与装运义务的依存关系? (3)3、卖方的交货和交单义务 (4)4、如何出口通关及单证的处理? (6)6、卖方的装船通知很重要! (6)7、FOB的变形问题 (7)二、关于CIF的大型案例 (8)1、如何理解CIF的交货方式? (8)2、CIF条件下货物运输的责任怎样承担? (9)3、货运保险巧安排 (11)三、关于CFR的大型案例 (13)1、CFR条件下卖方如何承担交货义务 ? (13)2、CFR条件下做好与运输相关的一切准备! (13)3、装船通知的特殊重要性! (15)一、关于FOB的大型案例1、如何理解“船舷为界”?【案例一】卖方A与买方B之间按FOB条件签订了一笔葱头的买卖合同。

到了规定的装运期,卖方将货物备妥后,交指定的商检机构进行检验,各项指标均符合合同的规定,于是将货物装上买方安排的船只。

货物抵达目的港,买方收货后,经检验却发现一部分葱头已经腐烂变质,无法食用。

于是买方就货物质量问题向卖方提出索赔。

卖方以装船前的检验证书为据,拒绝理赔。

于是,双方将争议提交仲裁机构。

对于该争议,仲裁庭应如何裁决?【案例二】卖方A向买方B出口一批柠檬酸,按FOB条件签订了合同。

该产品属于食品添加剂,常温下呈散状细小的结晶体。

合同规定,采用两层包装,内层为不透气的塑料袋,外层为编织袋。

卖方在装运期内按质、按量备妥了货物,取得了合格的商检证书,并按时装上买方安排的船只。

货物抵达目的港后,买方卸货时却发现一部分货物已结成硬块,导致质量的变化。

买方就此向卖方提出索赔,卖方同样拒绝赔偿,理由是货物装船前是合格的,过船舷后品质变化的风险应由买方承担。

对于该争议,仲裁庭又应如何裁决?2、如何理解派船与装运义务的依存关系?【案例一】买方与卖方于7月19日签订合同,购买5000吨棉籽饼,价格94美元/吨,FOBT 中国某港口,装运期为8月。

国际贸易术语2020案例

国际贸易术语2020案例

国际贸易术语2020案例案例背景。

有个中国的玩具制造商,咱们就叫它“欢乐玩具厂”吧,和一个美国的零售商,叫做“趣购商店”,谈了一笔大生意。

欢乐玩具厂打算把自己新推出的超级酷的智能玩具卖给趣购商店。

涉及的贸易术语:FOB上海(2020规则)双方在合同里约定使用FOB上海(遵循国际贸易术语2020规则)。

这就意味着,欢乐玩具厂要负责把货物在上海港的指定船上交货。

欢乐玩具厂可忙乎开了。

他们精心生产、包装好玩具,然后按照规定的时间把货物运到了上海港。

这时候呢,按照FOB的规则,欢乐玩具厂要承担货物在装上船之前的一切风险和费用。

比如说,从工厂运到港口的运费啦,在港口等待装船期间货物的保管费啦,要是在这个过程中货物有个磕磕碰碰或者出了啥意外,那都是欢乐玩具厂的事儿。

意外发生。

就在货物要装船的前一天晚上,上海港突然遭遇了一场罕见的暴风雨。

虽然货物放在港口的仓库里,但是仓库的屋顶有点漏雨,结果一部分玩具被淋湿了,包装也受损了。

按照FOB上海的规定,这时候货物还没装上船呢,所以损失就得欢乐玩具厂自己承担。

欢乐玩具厂那个心疼啊,不过也没办法,只能赶紧重新包装,还得检查玩具有没有损坏,这又花了不少钱和时间。

装船之后。

好不容易把货物顺利装上船了,从这个时候起,风险就转移到了趣购商店那边。

船上的航程中不管发生啥,比如遇到海盗啦(虽然现在很少,但也得考虑这种极端情况呀),或者海上风暴对货物造成损害,那都是趣购商店要去处理的事情了。

而且,趣购商店还得负责货物的海上运输保险,因为欢乐玩具厂的责任到货物装上船就结束了。

关于运输费用。

在这个FOB的贸易术语下,欢乐玩具厂只负责把货物交到船上,从上海港到美国港口的运费是由趣购商店来承担的。

趣购商店找了一家海运公司,谈好了运费,就等着货物到达美国了。

这个案例就很清楚地展示了FOB上海(2020规则)下,买卖双方各自的责任、风险和费用的划分。

如果双方对这个贸易术语不是很清楚,那在这个过程中肯定会产生很多纠纷的。

国际贸易术语专题案例分析

国际贸易术语专题案例分析

国际贸易术语专题案例分析:1.关于DAP的案例分析:案例:西安某公司以FOB条件出口一批冻鸡。

合同签订后接到买方来电,称租船较为困难委托我方代为租船,有关费用由买方承担。

为了方便合同履行,我方接受了对方的要求。

但时至装运期我方在规定装运港无法租到合适的船只,且买方又不同意改变装运港。

因此,到装运期满时货仍未装船,买方因销售季节即将结束便来函以我方未按期租船履行交货义务为由撤销合同。

此情此景,我公司该何去何从?分析:我方应该拒绝买方撤销合同的无理要求。

按照FOB成交的合同,应由买方负责租船订舱。

买方可以接受买方的委托,并由买方自负风险和费用条件下,代买方办理租船订舱,但卖方不承担租不到船的责任及其由为租到船带来的延误装运的责任,所以买方撤销合同的理由不成立。

案例:西安阳光公司从韩国月牙公司进口一批货物,签定“CFR烟台”合同,货物在鲁东半岛附近海域沉没。

韩国月牙公司未及时向我方发出装船通知,我方未办理投保,无法向保险公司索赔。

故我方要求对方承担责任,但韩国月牙公司以货物离港,风险已经转移给我方为由拒绝承担责任。

问:韩国月牙公司的行为是否合理,究竟由谁承担责任?为什么?分析:韩国月牙公司的行为不合理,应由韩国月牙公司承担责任。

按照CFR条件达成的交易,卖方在货物装船后必须及时向买方发出装船通知,以便买方办理投保。

如果货物在海运途中遭受损失,由于卖方未发出装船通知使买方漏保,那么卖方不能以风险在装运港船上转移为由免除责任,在此案例中,月牙公司未及时向我方发出装船通知使我方未办理投保,货轮沉没,韩国月牙公司应承担责任。

4.关于CIF的案例分析:作业题案例:2012年11月11日,我上海明珠出口公司按CIFCanberra向澳大利亚某商出售一批云花,由于商品季节性比较强,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到货期限条款:卖方保证运货船只不得迟于12月12日驶抵目的港。

如货轮迟于12月12日抵达目的港,买方有权降价或拒收货物。

国际贸易术语案例

国际贸易术语案例

国际贸易术语案例随着全球化的发展和国际贸易的日益复杂化,了解和运用国际贸易术语成为一个重要的技能。

在国际贸易中,各种术语被用来描述不同的贸易活动和各种商务操作。

在本文中,将介绍几个常见的国际贸易术语,并通过相应的案例加以说明。

首先,我们来介绍一下最基础的贸易条款术语:FOB (Free On Board)。

FOB是一种价格术语,表示卖方将货物交付到指定的运输工具上,并且将所有费用和风险转移给买方。

在FOB条款下,卖方负责将货物安全地交付到指定的港口或船只。

买方需要承担货物离开装运地点后的所有费用和风险。

例如,一家中国制造商与一家美国买家进行贸易,他们使用FOB条款。

制造商完成生产并将货物交付到指定的港口,所有费用和风险从此转移给买家。

买家需要自己负责安排运输和支付运费。

除了FOB,还有CIF (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

CIF是另一种常见的贸易术语,表示卖方在货物运达目的港之前负责支付货物的成本、保险和运费。

在CIF条款下,卖方负责购买货物的保险,并将货物运送到买方指定的目的港。

买方需要承担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任何损失或损坏的责任。

一个经典的CIF案例是中东石油出口商与亚洲买家之间的石油贸易。

出口商负责将石油安全地运送到指定的目的港,并购买保险以覆盖贸易过程中的任何风险。

买家需要自己负责安排提货、支付运费和进口手续。

此外,还有EXW (Ex Works)条款。

EXW是指卖方把货物放在自己工厂、仓库或其他指定的地点,并将货物交给买方指定的运输公司或物流服务提供商。

在EXW条款下,买方需要承担货物离开卖方提供的位置后的所有费用和风险。

一个典型的EXW案例是德国汽车制造商与国际汽车零件供应商之间的贸易。

制造商将汽车零配件放在自己的工厂,买方需要自己安排提货并支付所有相关的费用。

最后,我们来介绍一下LC (Letter of Credit)。

LC是一种支付方式,通过银行保证卖方可以按照买方指示的条件支付货款。

国际贸易术语相关案例分析

国际贸易术语相关案例分析

国际贸易术语相关案例分析国际贸易术语相关案例分析导语:关必须由具有报关资格并经海关注册登记的“报关单位”办理。

报关单位的报关员须经海关培训和考核认可,发给报关员证,才能办理报关手续。

下面店铺带着大家一起来看看相关的考试案例吧。

1.有一批货物以CIF 伦敦价格条件出口,由卖方投保一切险及战争险加罢工险。

船未到伦敦前,船方获悉伦敦港正在罢工,不能靠岸卸货,乃将应卸伦敦货物卸至下一个港口。

后来伦敦罢工结束,货物又从该港运往伦敦,增加运费2200 英镑,这笔费用由谁负责?并说明理由。

答:这笔费用应由进口人自己负责,因为按CIF 价格,出口人在货物装运后,交单即交货,已完成交货任务,可不负责。

承运人按提单背面条款大都规定如因罢工而使船舶及货物不能到达目的港及 /或在目的港卸货,承运人有权在任何其他安全和便利的港口卸下货物,运输合同应认为已经履行。

保险公司对罢工险负责的损失只限于直接损失,间接损失不赔。

而因港口工人罢工无法在原定目的港卸货,转到另一个港口卸货所引起增加的运输费用属于间接损失。

2.我国某出口公司向法国出口货物一批,合同中的贸易术语是CIF M ARSEILLES,卖方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装运港装船,但货船离港后不久便触礁沉没。

次日,当卖方凭提单、保险单以及发票等有关单据通过银行向买方要求付款时,买方以无法收到合同中规定的货物为由,拒绝接受单据和付款。

我方应该如何处理?答:本案买卖双方订立的是 CIF 合同。

CIF 合同的含义是卖方负担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前的一切责任、费用和风险。

2000通则在CIF 解释中的第B5 款规定:“买方负担货物越过装运港的船舷后一切货损货差的风险。

”因此,货船在途中沉没造成的货物损失应由买方负担,买方应接受所有单据并且按合同规定支付全部货款。

在接受单据后,买方可以凭单据向保险单载明的承保人(保险公司)索赔,通常可以获得相当于货物价值(CIF 价)1.1倍的赔偿。

3.有一份出售油菜籽的 FOB 合同。

第二篇国际贸易术语案例

第二篇国际贸易术语案例

第二篇国际贸易术语案例国际贸易术语案例国际贸易是各国之间进行商品和服务交换的活动,而在国际贸易中,使用一系列的术语来描述不同的贸易活动和程序。

这些术语对于各方能够清楚地沟通和理解贸易细节至关重要。

本文将通过一些案例来说明国际贸易术语的应用。

案例一:EXWEXW(Ex Works)是国际贸易中常见的一个术语,表示卖方将商品准备好,买方来卖方处提货的条件。

例如,一家中国制造商将电子产品准备好,买方来制造商工厂提货并负责运输和承担所有费用和风险。

这种条件下,卖方的责任相对较小,而买方需要承担较多的责任和费用。

案例二:FOBFOB(Free on Board)是另一个常见的国际贸易术语,表示卖方将货物交付到装运港口,并对货物负责,而买方需要负责运输和承担费用和风险。

以中国制造商向美国零售商出口为例,卖方将货物运送到中国港口,并完成报关手续,之后货物由买方的承运人接收并运送到目的港口。

案例三:CIFCIF(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是另一个国际贸易术语,表示卖方将货物交付到目的港口,并负责购买货物的海上运输保险,同时承担运输费用。

在这种情况下,卖方需要负责将货物按照约定的条件交付到目的港口,并支付货物在海上运输中的保险费用。

买方需要承担货物从目的港口到目的地的运输费用和风险。

案例四:L/CL/C(Letter of Credit)是一种常见的国际贸易支付方式。

例如,一家中国制造商与一家美国零售商达成交易,卖方要求买方开立一份信用证来保证支付。

在这种情况下,买方会联系其银行开立信用证,该信用证确保在卖方提供必要的文件后,买方的银行将支付货款给卖方。

案例五:IncotermsIncoterms是一套国际贸易术语的缩写,用于规范各国之间的贸易交易。

这些术语规定了卖方和买方在交付货物、承担费用和风险等方面的责任和义务。

例如,根据Incoterms规则,CIF表示卖方责任到达目的港口为止,而买方需要支付从目的港口到目的地的费用和风险。

国际贸易术语案例

国际贸易术语案例

国际贸易术语案例1、我某出口企业按FCA Shanghai Airport条件向印度A商出口手表一批,货价5万美元,规定交货期为8月份。

自上海运往孟买;支付条件:买方凭由孟买某银行转交的航空公司空运到货通知即期全额电汇付款。

我出口企业于8月31日将该批手表运到上海虹桥机场交由航空公司收货并出具航空运单。

我随即用电传向印商发出装运通知。

航空公司于9月2日将该批手表空运至孟买,并将到货通知连同有关发票和航空运单交孟买某银行。

该银行立即通知印商收取单据并电汇付款。

此时,国际手表价格下跌,印商以我交货延期,拒绝付款、提货。

我出口企业坚持对方必须立即付款、提货。

双方争执不下,逐提交仲裁。

如果你是仲裁员,你认为应如何处理?说明理由。

2、印度孟买一家电视机进口商与日本京都电器制造商洽谈买卖电视机交易。

从京都(内陆城市)至孟买,有集装箱多式运输服务,京都当地货运商以订约承运人的身份可签发多式运输单据。

货物在京都距制造商5公里的集装箱堆场装入集装箱后,由货运商用卡车经公路运至横滨,然后再装上船运至孟买。

京都制造商不愿承担公路和海洋运输的风险;孟买进口商则不愿承担货物交运前的风险。

试对以下问题提出你的意见,并说明理由:(1)京都制造商是否可以向孟买进口商按FOB、CFR、CIF术语报价?(2)按以上情况,你认为京都制造商应该采用何种贸易术语?3、我某公司以FOB条件出口一批冻鸡。

合同签订后接到买方来电,称订舱较为困难委托我方代为订舱。

为了方便合同履行,我方接受了对方的要求。

但由于船期比较紧张,时至装运期我方在规定装运港无法订到合适的舱位,且买方又不同意改变装运港。

因此,到装运期满时货仍未装船,买方因销售季节即将结束便来函以我方未按期订舱履行交货义务为由撤销合同。

试问:我方应如何处理。

4、某年,中国某出口商以CIF魁北克价格向加拿大某进口商出口500公吨核桃仁,由于核桃仁属季节性商品,进口商要求且双方同意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信用证开证日期:9月底装运:不迟于10月31日,不允许分装和转船到达日期:不得迟于11月30日。

(完整版)国际贸易术语案例分析全

(完整版)国际贸易术语案例分析全

国际贸易术语案例分析案例一:某公司向外商出售一级大米300公吨,成交条件FOB 上海。

装船时货物经检验符合合同要求,货物出运后,卖方及时向买方发出装船通知。

但是航运途中,因海浪过大,大半被海水浸泡,大米的品质受到影响。

货物到达目的港后,只能按三级大米价格出售,于是买方要求卖方赔偿差价损失。

从案例一来看,采用FOB贸易术语,卖方按时将货物交到买方指定船上即履行了交货义务,货物的风险已从卖方转移到买方。

至于买方货物受损,如果属于保险公司承保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则应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卖方可协助办理。

案例二:1958年8月,某公司从巴基斯坦购买棉纱。

其中“三马”牌四十支棉纱300包,“金鱼”牌二十支棉纱200包,合计金额9.35万美元,价格条件CIF香港。

货物装船后,卖方向买方提交全套有效单据。

同年12月,进口商提货时,部分棉纱已被污损,经检验公证,共计损失2932.68美元。

于是买方要求如数赔偿。

在协商不能解决纠纷的情况下,买方向法院起诉。

从案例二来看,CIF合同决定了卖方凭单交货、买方凭单付款的象征性交货性质。

案例三:某年,某公司出售一批核桃给英国客户,共计1700公吨,价格条件CIF伦敦。

因核桃属于季节性较强的商品,因此,按照行业惯例,合同订有“到货期限”条款,如届时货物未到,买方有权扣价或拒收。

后来货物果然延迟到达,英国客商要求扣价。

从案例三来看,贸易术语的使用,在某种程度上决定着合同的性质,但是还要兼顾合同中是否还有与该贸易术语相抵触的条款,如果有它就可能改变合同的性质。

案例四:某出口公司按CFR贸易术语与法国一家进口商签订一笔抽纱台布出口合同,价值8万美元,即期托收方式支付。

货物于1997年1月8日(周三)上午装“昌盛轮”完毕,当天业务员工作较忙,忘记发出装船通知(shipping advice),1月9日(周四)上午才向买方发出通知。

法商收到装船通知向保险公司申请投保时,不料该保险公司已获悉“昌盛轮”9日凌晨在海上遇难,拒绝承保。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有关国际贸易术语的案例
3月1日,卖方在货物备妥后电告买方应尽快派船接货。

但是,
一直到3月28日,买方仍未派船接货。

于是卖方向买方提出警告,
声称将撤销合同并保留索赔权。

买方在没有与卖方进行任何联系的
情况下,直到1997年5月5日才将船只派到厦门港。

这时卖方拒绝
交货并提出损失赔偿,买方则以未订到船只为出拒绝赔偿损失,双
方争议不能和解、卖方选起诉到法院。

法院经取证调查,认为买方确实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派船接货、因此法院判决:卖方有权拒绝交其,并提出赔偿请求、后经双方协商,卖方交货,但由买方赔偿仓储、利息、保险等费用。

本案例是
涉及FOB价格术语下船货衔接的问题。

有一份CIF合同,货物已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装运港装船,受载船只离港4小时后触礁沉没。

第二天,当卖方凭手中持有的提单、
保险单、发票等装运单据(shippingdocuments)要求买方付款时,买
方以货物已全部损失为理由,拒绝接受单据和付款。

试问在上述情
况下,卖方有无权利凭规定的单据要求买方付款?为什么?
卖方完全有权凭合同规定的单据要求买方付款,而买方无权拒付。

因为:(1)CIF合同是一种特定类型的合同,在贸易惯例中有特定的
解释,而且在过去的不少判例中,一些著名的法官对它也下过权威
性的定义。

根据这些解释和定义,CIF合同有以下几个主要特点:a.货物的风险在约定的装运港装船越过船舷时,由卖方转移给买方,
而不是在货物到达目的港卸货时划分的。

b.货物所有权的转移,是
以单据和付款为其对流条件(cur-rentconditions)。

c.卖方有义务
按照合同的规定交付货物和提交单据,亦有凭单据向买方收取货款
的权利;买方有义务按照合同收受货物、接受单据和支付货款,并有
拒受不符合合同的货物和单据的权利。

因此,CIF合同不是卖方保
证在目的港交货的合同,而是卖方在装运港把货物装上运往约定目
的港船只,并支付运费和投买海上运输保险的合同。

只要卖方按合
同规定的时间在装运港把货物装上往目的港的船只,并付清运费和
保险费,提供合同规定的提单、保险单、发票和有关单据,卖方就
履行了他的义务。

至于货物在装船以后的一切风险和额外费用,均
与卖方无关。

(2)按照上述解释,在本例中只要卖方按照合同的规定,在装运港把货物装上运往约定目的港的船只,此后货物发生的一切
风险损失,均与卖方无关。

尽管货物在离港后4小时触礁沉没,卖
方也不负任何责任。

只要卖方持有符合合同规定的单据,买方就必
须凭卖方提供的单据付款。

因此,买方不能以任何理由拒付或拖延
付款。

我某出口公司与外商按CIF某港口即期L/C方式付款的条件达成交易,出口合同和收到的L/C均规定不准转运。

我方在L/C有效期
内将货物装上直驶目的港的班轮,并以直运提单办理了议付,国外
开证行也凭议付行提交的直运提单付了款。

承运船只驶离我国途经
某港时,船公司为接载其他货物,擅自将我方托运的货物卸下,换
装其他船舶继续运往目的港,由于中途耽搁,加上换装的船舶设备
陈旧,使抵达目的港的时间比正常直达船的时间晚了两个多月,影
响了买方对货物的使用。

为此,买方向我出口公司索赔,理由是我
方提交的是直运提单,而实际是转船运输,是弄虚作假行为。

我方
有关业务员认为,合同用的是“到岸价”,船舶的舱位是我方租订的,船方私自转船的风险理应由我方承担。

下一页更多相关精彩内容!。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