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的比较及分析
「长期股权投资」的权益法和成本法对比

长期股权投资是指通过投资取得被投资单位的股份。
企业对其他单位的股权投资,通常视为长期持有,以及通过股权投资达到控制被投资单位,或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为了与被投资单位建立密切关系,以分散经营风险。
长期股权投资追求的是长期的利益,因此投资者比较关注企业的经营发展。
一、成本法1、成本法的优点在于:第一,投资账户能够反映投资的成本;第二,核算简便;第三,能反映企业实际获得利润或现金股利与其流入的现金在时间上基本吻合;第四,与法律上企业法人的概念相符,即投资企业与被投资单位是两个法人实体,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利润或发生的净亏损,不会自动成为投资企业的利润或亏损。
虽然投资企业拥有被投资单位的股份,是被投资单位的股东,但并不表明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利润能够分回,只有当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利润或现金股利时,这种权利才得以体现,投资收益才能实现; 第五,成本法所确认的投资收益,与中国税法上确认应纳税所得额时对投资收益的确认时间是一致的,不存在会计核算时间上与税法不一致的问题;第六,成本法的核算比较稳健,即投资账户只反映投资成本,投资收益只反映实际获得的利润或现金股利。
2、成本法的局限性表现为:第一,成本法下,长期股权投资账户停留在初始或追加投资时的投资成本上,不能反映投资企业在被投资单位中的权益;第二,当投资企业能够控制被投资单位,或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情况下,投资企业能够支配被投资单位的利润分配政策,或对被投资单位的利润分配政策施加重大影响,投资企业可以凭借其控制和影响力,操纵被投资单位的利润或股利的分配,为操纵利润提供了条件,其投资收益不能真正反映应当获得的投资收益。
二、权益法1、权益法的优点在于:第一,投资账户能够反映投资企业在被投资单位中的权益,反映了投资企业拥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的经济现实;第二,投资收益反映了投资企业经济意义上的投资利益,无论被投资单位分配多少利润或现金股利,什么时间分配利润或现金股利,投资企业享有被投资单位净利润的份额或应当承担亏损的份额,才是真正实现的投资收益,而不受利润分配政策的影响,体现了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
《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的深度剖析与处置策略》

《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的深度剖析与处置策略》一、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的多元转换(一)公允价值计量转为权益法核算原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因追加投资等原因导致持股比例上升,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时,需转按权益法核算。
若原持有的股权投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转入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当期损益。
例如,假设某投资方原持有一项交易性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为 100 万元,公允价值为 120 万元,此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20 万元应计入当期损益。
若原持有的股权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应当直接转入留存收益。
(二)公允价值计量或权益法核算转成本法核算投资方原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或者原持有对联营企业、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应按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有关内容进行会计处理。
在合并报表中,需对各项资产、负债进行重新评估和调整,以反映合并后的财务状况。
(三)权益法核算转公允价值计量原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因部分处置等原因导致持股比例下降,不能再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时,应按剩余股权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同时,原采用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应当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应当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四)成本法核算转为权益法核算因处置投资等原因导致对被投资单位由能够实施控制转为具有重大影响或者与其他投资方一起实施共同控制时,首先应按处置投资的比例结转应终止确认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浅谈长期股权投资中权益法与成本法

浅谈长期股权投资中权益法与成本法1. 引言1.1 什么是权益法与成本法权益法与成本法是长期股权投资中常用的两种会计核算方法。
权益法是指投资者按照其所持有的股权比例来核算投资公司的投资收益,并将其反映在自己的财务报表上。
在权益法下,投资者将持有的股权投资按照投资公司未分配利润的比例确认为自己的投资收益,而不是简单地将投资收益按照投资金额的比例确认。
相比之下,成本法是指投资者将持有的股权投资按照投资金额确认在财务报表中,并不反映投资公司的具体经营状况和业绩。
在成本法下,投资者只是简单地将投资金额列为资产,而不对投资公司的运营和盈利情况进行具体核算。
两种方法的选择主要取决于投资者对投资公司的控制程度和信息获取渠道。
如果投资者具有对投资公司的控制权或能够获取到足够的财务信息,通常会选择使用权益法进行核算,以更准确地反映投资公司的业绩。
而如果投资者只是passively 持有股权,并且无法获取到足够的信息,通常会选择使用成本法。
在实际投资中,选择合适的投资评估方法是非常重要的,需要综合考虑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和收益预期,以实现风险与收益的平衡。
1.2 长期股权投资的特点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投资者在企业中持有股份超过50%的投资,或者持有少于50%的股份但具有控制权的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的特点包括投资期限长、风险较高、回报较稳定、具有一定的控制权和管理权等。
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期限通常较长,投资者需要长期持有股份才能获得投资回报。
这对投资者的资金和风险承受能力提出了较高的要求。
长期股权投资的风险较高。
由于投资者持有较高的股权,对企业的经营和发展具有较大影响力,一旦企业经营出现问题,投资者可能面临较大的经济损失。
长期股权投资的回报相对较稳定。
投资者持有较高的股份,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能够分享企业的利润和增值收益,获得相对稳定的投资回报。
长期股权投资在投资期限、风险、回报和管理方面具有独特的特点,投资者在选择投资方式时需要综合考虑这些因素,选择合适的投资策略和评估方法。
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

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一、长期股权投资概述长期股权投资是指企业将资金投入其他企业,取得持股比例较高且持有时间较长的投资行为。
在会计上,长期股权投资被视为一种长期资产,需要进行核算和处理。
二、长期股权投资的确认企业在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需要确认这项投资。
确认长期股权投资时,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 投资成本可可靠计量;2.长期股权投资的确认是公司主要参与控制,具有控权意义的;3.长期股权投资的确认是为获取长期经济利益的;4.计划持有该投资较长时间;5.被投公司对公司具有贡献,其经济绩效可以为公司带来利益。
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可以采用成本法或权益法。
### 1. 成本法成本法是最基本也是最常用的一种核算方法。
根据成本法,企业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在财务报表上采用成本的方式列示,投资的成本包括购买该长期股权投资所支付的所有费用。
### 2. 权益法权益法是一种更加复杂的核算方法。
按照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要及时更新账面价值,以反映被投公司对公司贡献的价值。
在使用权益法核算时,企业需要持有被投公司一定比例的表决权股份,以确保能有效地参与被投公司的经营管理。
四、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方式包括转让、清算和其他方式。
在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时,企业需要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处置方式,并按照相关法规和会计准则进行处理。
在进行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时,企业需要根据相关会计准则对投资进行减值测试。
如果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高于其可实现净收益,企业就需要对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减值准备,以反映投资价值的下降。
六、长期股权投资的会计处理在编制财务报表时,企业需要在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中充分展示长期股权投资的情况。
同时,企业还需要做好长期股权投资相关的会计记录和披露工作,确保财务信息的及时、准确和完整。
七、结论长期股权投资在企业的投资组合中起着重要作用,其核算和处理对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绩效有重要影响。
因此,企业在进行长期股权投资时,应严格按照相关准则和规定进行核算和处理,保证长期股权投资的合理利用和价值实现。
把握长期股权投资的特点与核算方法

把握长期股权投资的特点与核算方法长期股权投资是指通过投资取得被投资单位的股份,那么长期股权投资有哪些基本特点呢?下面是整理的关于如何把握长期股权投资的特点与核算方法,欢迎阅读。
长期股权投资的含义长期股权投资(Long-term investment on stocks)是指通过投资取得被投资单位的股份。
企业对其他单位的股权投资,通常视为长期持有,以及通过股权投资达到控制被投资单位,或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为了与被投资单位建立密切关系,以分散经营风险。
基本特点长期持有长期股权投资目的是为长期持有被投资单位的股份,成为被投资单位的股东,并通过所持有的股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或为了改善和巩固贸易关系,或持有不易变现的长期股权投资等。
利险并存获取经济利益,并承担相应的风险。
长期股权投资的最终目标是为了获得较大的经济利益,这种经济利益可以通过分得利润或股利获取,也可以通过其他方式取得,如被投资单位生产的产品为投资企业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在市场上这种原材料的价格波动较大,且不能保证供应。
在这种情况下,投资企业通过所持股份,达到控制或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使其生产所需的原材料能够直接从被投资单位取得,而且价格比较稳定,保证其生产经营的顺利进行。
但是,如果被投资单位经营状况不佳,或者进行破产清算时,投资企业作为股东,也需要承担相应的投资损失。
禁止出售除股票投资外,长期股权投资通常不能随时出售。
投资企业一旦成为被投资单位的股东,依所持股份份额享有股东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一般情况下不能随意抽回投资。
风险较大长期股权投资相对于长期债权投资而言,投资风险较大在中国,长期股权投资的取得方式主要有:1. 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区分企业合并的类型,分别同一控制下控股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控股合并确定形成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2. 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根据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包括购买过程中支付的手续费等必要支出。
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方法(成本法和权益法)

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方法(成本法和权益法)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方法有两种:一是成本法;二是权益法。
1.成本法(1)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范围①企业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
即企业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
注意:企业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成本法核算,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照权益法进行调整。
②企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
(2)成本法的核算步骤①取得长期股权投资时借:长期股权投资(金额为初始投资成本)应收股利(金额为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贷:银行存款(金额为实际支付的价款、税费等)②持有期间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长期股权投资持有期间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时,企业按应享有的部分确认为投资收益:分录是:借:应收股利贷:投资收益注意:被投资企业宣告分派无论属于投资企业投资前还是投资后实现的净利润,投资方均应该确认投资收益。
③企业收到现金股利或利润借:银行存款贷:应收股利④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企业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应当设置“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科目核算。
借:资产减值损失——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贷: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⑤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时,借:银行存款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贷:长期股权投资应收股利(金额为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利润)投资收益(也可能在借方)【例题1:教材例1-68】甲公司2008年1月10日购买长信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股票50000股准备长期持有,从而拥有长信股份有限公司5%的股份。
每股买入价为6元,另外,企业购买该股票时发生有关税费5000元,款项已由银行存款支付。
甲公司的会计分录为:借:长期股权投资305000贷:银行存款305000【例题2:教材例1-69;1-70】甲公司2008年5月15日以银行存款购买诚远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100000股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每股买入价为10元,每股价格中包含0.2元的已宣告分配的现金股利,另支付相关的税费7000元。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和权益法的比较三篇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和权益法的比较三篇篇三: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和权益法的比较长期股权投资有两种核算方法:成本法和权益法。
成本法是指投资后按实际成本确认账面金额,并且在持有期间一般不因被投资企业净资产的增减而变动投资账面余额的方法;权益法是指投资企业对长期股权投资最初以初始投资成本计价,在持有该投资期间,投资企业应根据享有被投资企业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变动,对该投资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的方法。
二、成本法和权益法适用范围不同(一)成本法的适用范围1.投资企业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2.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
将投资企业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由原先采用权益法变更为采用成本法核算。
对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应采用成本法核算,进行了更为细致的界定,增加了限定条件“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
(二)权益法适用范围根据新的企业会计制度规定,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此规定将权益法的适用范围进行了调整,适用范围不再包括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关系的长期股权投资。
变化比较明显。
二、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和权益法的相同点两者的投资内容相同。
在会计处理上,初始投资成本的核算内容一致,都是指取得长期股权投资时支付的全部价款,或放弃非现金资产的账面价值,以及支付的税金、手续费等相关费用。
具体分为以下四种情况:1.以支付现金资产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支付的全部价款(包括支付的税金、手续费等相关费用)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2.企业接受的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或以应收款项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3.以非货币性交易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包括股权投资与股权投资的交换),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的新旧会计准则分析与比较

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的新旧会计准则分析与比较第一篇: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的新旧会计准则分析与比较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的新旧会计准则分析与比较摘要: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了新会计准则,并规定自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中首先执行,鼓励其他企业执行。
新会计准则体系与2001年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投资》(以下简称“旧准则”)相比,对原有的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在会计核算与信息披露进行了重新规范。
下面将对新、旧准则中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方法等方面进行比较分析,以期更好地理解新准则。
关键字: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新会计准则;旧会计准则;分析比较一、新旧准则对长期股权投资规范范围的变化旧投资准则规范范围包括股权投资、债权投资且划分为长期投资和短期投资。
因为引入了金融工具的概念,新准则仅规范长期股权投资,将短期投资修改为交易性证券投资,长期债权投资修改为持有至到期投资,均纳入《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范。
《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未予规范的长期股权投资(如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无控制、无共同控制且无重大影响,但在活跃市场中有报价、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也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二、新旧准则下成本法和权益法的适用范围旧准则规定,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无控制、无共同控制且无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应采用成本法核算;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应采用权益法核算;一般地,根据投资企业的持股比例,当投资企业的持股比例低于20%普通股,采用成本法;持有20%~50%普通股时,采用权益法核算。
但判断投资企业对被投资企业的影响程度,应按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来决定采用何种方法。
新准则规定,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中规定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分别采用成本法和权益法核算,但是,两种方法核算的范围发生了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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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的比较与分析(1)
我国会计核算规范未对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以下称核算方法)作出系统一致的规定,可供选择的核算方法有成本法和权益法,其中权益法又包括了非完全权益法和完全权益法。
不同的核算方法不仅应用基础、范围、过程不同,而且应用结果也不同。
本文试图从理论的角度,结合我国现行的会计实践就此进行初步的比较与分析。
一、应用基础的比较与分析
不同的核算方法不仅对投资企业与被投资单位之间的关系有不同的认识,而且对相关投资的持有收益的认识也不相同。
成本法认为投资企业与被投资单位是两个独立的法人实体和会计主体。
投资企业只有在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发生以原有资产增减变动为条件的经济业务,或对被投资单位税后利润或现金股利的要求权实现时,才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
相关投资的持有收益为实际收到或确定将收到的利润或股利。
权益法认为被投资单位是投资企业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被投资单位的所有经济活动都部分或全部被看作是投资企业的经济活动,投资企业对此均应在活动发生时或年终进行会计结算时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相关投资的持有收益则因核算方法的不同而不同。
从财务的角度不难推导出,非完全权益法下相关投资的持有收益理论上一般应为投资额与市场利率的乘积,与被投资单位个别利率无实质联系;完全权益法下相关投资的持有收益理论上最后则为所享净投资额(所有者权益)与被投资单位个别利率的乘积,体现了投资企业与被投资单位的
整体一致性。
二、应用范围的比较与分析
在我国会计实践中,核算方法的具体应用范围通常依赖于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或会计核算制度的明确规定。
根据会计核算制度的规定,如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无实质控制权,对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可用成本法,反之则应用权益法。
《企业会计准则——投资》的相关内容还表明,当企业用权益法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核算时,应使用完全权益法。
虽然现行的行业会计制度并未就权益法的具体类型加以说明和限定,但从有关应用举例及说明上看,所用的权益法应是非完全权益法。
在核算方法的具体选择上,确定投资企
业对被投资单位是否具有实质性影响是十分重要的。
按《企业会计准则——投资》的规定,是否具有实质性影响的标准是看投资企业与被投资单位之间是否存在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如果存在则为有实质性影响,反之则否。
从这一规定及相关说明来看,核算方法的选择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投资企业对其在被投资单位可供分配利润中所占份额的可控制程度。
当这种可控程度较高,投资企业有权按自己的意愿从被投资单位实际取得投资收益、或有权否决一切不利于自己实际取得投资收益的决议时,则倾向于采用权益法,反之,则倾向于选用成本法。
显然,前述规定是不完善的,它并未考虑长期股权投资在投资企业总资产中所占的比例情况。
实际上,在这一比例较高的情况下,即使投资企业在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中所占份额难以使其对被投资单位
产生实质性影响,但被投资单位的盈亏及资产的受赠等行为仍会在实质上对其财务状况及相关指标产生影响。
如果投资企业仍按前述规定选用成本法对相关的长期股权投资进行核算,投资企业投放到相关长期股权投资上的那部分资产的运营状况将得不到充分的披露,进而极大地影响到投资企业会计信息的质量。
例如,我国大量上市公司即使盈利也从未进行过利润分配,这就使得许多采用成本法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核算的法人股东(投资企业)未能在其会计报表上反映出这部分投资的真实情况。
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投资企业使用权益法对相关的长期股权投资进行核算应是最优的选择。
三、应用过程的比较与分析
核算方法的应用过程就是对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相关变动进行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的过程,以及对股权投资差额的处理过程。
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相关变动具体包括取得税后利润、发生税后亏损。
进行利润分配、接受实物捐赠、出现法定财产重估增值以及产生资本汇率折算差额等。
所谓股权投资差额则指取得股权的支出与其所代表的净资产(所有者权益)之间的差额,前者大于后者为借差,反之为贷差。
无论何种差额,在投资企业个别会计报表上是不作直接反映的。
在成本法下,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相关变化一般都不进行确认,只有在投资企业从被投资单位实际收到利润(行业会计制度)或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时,投资企业才按实际收到的利润或应当收到的现金股利借记“银行存
款”或“应收股利”科目,贷
记“投资收益”科目或“长期股权投资”科目。
如被投资单位发生税后亏损,或无利可分的情况下,投资企业不作任何反映。
当然,这种只认盈利不认亏损的做法对投资企业单个会计报表而言,是有停谨慎性原则的;另外,通过不同的法规对同一会计事项规定了不同的确认标准,不仅缺乏规范性,而且违背了可比性原则。
在权益法下,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前述相关变化均视同投资企业自己相应项目的变化,一旦被投资单位发生这些变化,投资企业就应进行恰当的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
被投资单位取得税后利润,投资企业应按其所占份额借记“长期股权投资”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科目,反之则作相反的会计分录;被投资单位实际支付利润,投资企业应按实际收到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长期股权投资”科目;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发生其它相关变化,投资企业应按其所占份额借记“长期投权投资”科目,贷记“资本公积”科目。
在完全权益法下,不涉及到股权投资差额的分摊问题。
股权投资差额为借差,投资企业应按本期的分摊额借记“投资收益”科目,贷记“长期股权投资”科目,反之,则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按我国规定,分摊方法一般采用直接法,分摊年限借差不超过1O年,贷差不短于10年。
另外,如果涉及到合并会计报表的编制,核算方法还会对合并会计报表的编制程序产生影响。
按财政部《合并会计报表的暂行规定》,母公司(投资企业,下同)为编制合并会计报表,对子公司(被投资单位,下同)进行的股权投资必须采用权益法进行核算,但这并不意味
着只有权益法才会涉及合并会计报表的编制问题。
按规定,当母公司直接待有一子公司的股份比例很低的情况下,母公司对相关股权投资可用成本法进行核
算,该子公司一般也不属会计报表的合并范围,但若加上通过其它子公司间接持有该子公司的股份之和超过50%的情况下,母公司仍应将该子公司纳入会计报表的合并范围,因而仍会涉及会计报表的合并问题,在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时需按权益法对该子公司个别会计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
权益法下则不存在这一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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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的比较与分析(2)
四、应用结果的比较分析
不同的核算方法对会计核算结果将会产生不尽相同的影响。
就投资企业个别会计报表而言,受到影响的报表项目决定于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变动类型及相关的会计核算规范。
根据我国会计制度的规定,当被投资单位取得税后利润或发生税后亏损的情况下,受到影响的项目为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收益以及由此决定的其它相关项目;当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发生其它相关变化的情况下,受到影响的项目为长期股权投资、资本公积以及由此决定的其它相关项目。
而受到影响的程度则取决于被投资单位的盈亏状况以及股权投资差额的性质。
当被投资单位取得税后利润且股权投资差额为贷差时,长期股权投资的期末余额及投资收益的本期贷方发生额在完全权益法下将达到最大,非完全权益法下次之,成本法下最小;当被投资单位发生税后亏损且股
权投资差额为借差时,情况则相反;当被投资单位取得税后利润但股权投资差额为借差,或被投资单位发生税后亏损但股权投资差额为贷差时,相关项目在不同核算方法下的大小还将取决于被投资单位盈亏的大小、股权投资差额的大小及其具体摊销年限等诸多因素,情况十分复杂。
这种状况不仅导致了采用不同核算方法的企业之间的会计信息失去可比性,而且会计报表的使用人也很难按财务会计报告中披露的资料将不可比的数据调整到可比的基础之上。
因此,进一步统
一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是十分必要的。
就合并会计报表而言,由于其基本观点是将相关企业看作一个整体,这些相关企业之间的经济交易均被视为一个企业的内部事务。
因此,会计报表的合并结果并不会受核算方法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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