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独生子女审定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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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子女证》情况审核表

《独生子女证》情况审核表
《独生子女证》情况审核表
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
所在单位
家庭住址
申请人
配偶
子女
《独生子女证编号》
发证时间
发证计生行政管理部门
申请人所在单位(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审核意见
年月日
发证计生行政管理部门审核意见:
年月日
社保经办机构审批意见:
年月日
注:1、本表一式三份,申请人、发证计生行政管理部门、社保经办机构各留存一份
2、申请人属企业职工的,由申请人所在单位签署审核意见;申请人属非企业职工的其他人员,由申请

农村独生子女审定表 农村独生子女高考加分审定模板

农村独生子女审定表 农村独生子女高考加分审定模板

河北省农村独生子女审定表注:由考生用黑色钢笔或碳素笔填写。

此表一式三份。

一份存本人档案,其余二份分别存乡、县级审核机构。

证明我村村民与系夫妻,二人于年月依法登记结婚,双方均为初婚(再婚、离异、丧偶)。

于年月政策内生育一男(女)孩,系独生子女。

其妻子和子(女) 均系农业户口,户口登记在本村,具有农村居民户口连续10年以上,依法享有农村责任田承包经营权、农村集体收益分配权,以从事农业生产为主要生活来源且不享受城镇居民社会保障和福利待遇。

特此证明村委会主任签字:村委会(盖章)年月日关于农村独生子女高考加分审定工作的通知各乡(镇)、招生办:为切实做好我县2021年农村独生子女高考加分审定工作,结合工作实际,特做如下通知说明:一、资格条件农村独生子女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一)父母双方或者母亲一方为我县农村居民的;(二)依法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且该考生无同父异母、同母异父或同父同母的兄弟姐妹;(三)考生本人为我县农村居民的。

二、提供材料1、由考生用黑色钢笔或碳素笔填写的《河北省农村独生子女审定表》一式三份(贴考生照片处必须加盖乡级审核机构公章),审定表由乡审核机构负责人签署意见并签字加盖公章。

2、一家三口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独生子女父母《结婚证》、《一胎生育证》。

(只看原件不需复印)。

3、村级出具的证明,村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附件1)。

4、离婚、丧偶的需提供相关证明。

5、早婚早育的需提供征收处罚票据及《结论证》原件并复印一份。

6、学校出具为该校学生,今年参加高考的证明。

三、注意事项1、认定农业户口(农村居民),应具备以下条件:从考生身份审定当月起向前推算,具有农村居民户口连续10年以上;依法享有农村责任田承包经营权、农村集体收益分配权;以从事农业生产为主要生活来源且不享受城镇居民社会保障和福利待遇。

2、考生及其母亲户口簿有迁移记录,且迁移时间不足10年的,由原户籍所在地出具证明;户口簿首页注明为“农业户口”的,可认定该户口簿所属成员为农业户口;户口簿首页注明“家庭户”,户口簿所属成员“职业”栏注明为“大田作物生产人员”、“种植业生产人员”或“农民”等字样的,可认定该成员为农村居民。

河北省农村独生子女审定表

河北省农村独生子女审定表
河北省农村独生子女审定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照片上加盖骑缝章,
与《参加高考证明》
章一致)
户口所在地
所在学校
身份证号
报考类别
父亲姓名
户口所在地
母亲姓名
户口所在地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编号
乡级卫生计生办审定意见:
卫生计生办主任(签章)
(签章)
年月日
县级卫生计生局或审批局审定,此表一式三份,一份存本人档案,其余二份分别存乡级卫生计生办、县级卫生计生局或审批局;
属招工考试的,此表一式二份,一份存本人档案,一份存乡级卫生计生办。
(签章)
年月日
市级卫生计生委审定意见:
卫生计生委主任(签章)
(签章)
年月日
备注
注:(1)照片必须是考生本人近期小二寸蓝底免冠照片。有就读学校的考生由所在学校在照片上加盖公章。无就读学校的社会考生由县级招生考试机构在照片上加盖公章。
(2)属高考的,此表一式四份,一份存本人档案,其余三份分别存乡级卫生计生办、县级卫生计生局或审批局、市级卫生计生委;

办理独生子女证审批表

办理独生子女证审批表
自愿生育一个孩子申请审批表
夫妇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
工作单位
户口性质
节育措施
孩子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家庭住址(户籍地址)
夫妇
双方
申请
本人自愿只生育(收养)一个子女,申请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男方签字:
女方签字:
年月日
女方单位(或户籍地乡镇计生办)审核意见
经办人:
(盖章)
年月日
男方单位(或户籍地乡镇计生办)审核意见
经办人:
(盖章)
年月日
县审批
意见
经办人:
(盖章)
年月日
奖金及保健费发放
发儿童保健费时间
发至独生子女年满十四周注
注:本表一式二份,由县计生局、乡镇计生办各留存一份;申请夫妇有工作单位的,自行复印交给单位。

河北省农村独生子女审定表

河北省农村独生子女审定表
河北省农村独生子女审定表
考生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照片
户籍地址
所在学校
考生类别
考生号
姓名
户籍地址
是否有其他生育或收养行为
农村户籍是否连续10年
是否享受本村责任田承包经营权和集体收益分配权
母亲
父亲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编号
发放机关
村级审核意见:
审核人(签章) (公章)
年 月 日
镇(乡)级审核意见:
主管领导(签章)(公章)
年 月 日
县级审核意见:
主管领导(签章)(公章)
年 月 日
注:(1)考生到就读学校领取此表;
招办留复印件一份
(3)考生类别只限“农村应届”、“农村往届”

农村独生子女审定表(卫计委)2019年高考启用

农村独生子女审定表(卫计委)2019年高考启用
年 月 日
备注
注:(1)照片栏粘贴小2寸近期正面免冠蓝底照片。
(2)属高考的,此表一式四份,一份存本人档案,其余三份分别存乡级计生办、县级卫计局、市级卫计委。
属中考、技工考试招考的,此表一式三份,一份存本人档案,其余二份分别存乡级计生办、县级计生局;
属招工考试的,此表一式两份,一份存本人பைடு நூலகம்案,一份存乡级计生办。
河北省农村独生子女审定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学校骑缝章)
户口所在地
所在学校
报考类别
考生号
父亲姓名
户口所在地
母亲姓名
户口所在地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编》号
乡级计生办审查意见:
计生办主任(签章) (签章)
年 月 日
县级卫计局审查意见:
卫计局局长(签章) (签章)
年 月 日
市级卫计委审查意见:
卫计委主任(签章) (签章)

河北省度农村独生子女中考加分政策

河北省度农村独生子女中考加分政策

河北省度农村独生子女中考加分政策河北省2017年度农村独生子女中考加分政策河北省为进一步做好2017年度农村独生子女中考加分审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办理时间自2017年4月1日起至4月30日止。

各乡(镇)请合理安排时间集中办理。

二、资格条件农村独生子女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1、父亲、母亲双方或母亲一方为我省农村居民的;2、依法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且该考生无同父异母、同母异父或同父同母的兄弟姐妹;3、考生本人为我省农村居民的。

农村居民,指从考生身份审定当月起向前推算,具有我省农村户籍人口连续10年以上(户口认定按保市计生【2014】16号文件执行),依法享受农村责任田承包经营权、农村集体收益分配权,不享受城镇居民或企业职工社会保障和福利待遇的人员。

国家工作人员、事业单位职工不属于这个范围。

成建制转为城镇居民的,符合上述条件的,自转为城镇居民之日起,24个月内享受农村居民待遇。

三、提供材料参加照顾加分的考生需向县、乡两级提供:(一)《河北省农村独生子女审定表》(附件1)一式三份(贴考生2寸照片处必须加盖乡级计生办公章)。

(二)考生本人及其父亲和母亲户口页原件及复印件。

(三)村委会开具的《农村居民身份证明》(见附件)。

(四)《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婚姻变动的家庭还需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复印件及村委会出具的考生父、母未再生育的证明,并加盖乡计生办公章。

(六)考生父亲或母亲亡故的需提供派出所相关证明。

(七)考生属于早育的,需提供结论证或罚款票据,票据或结论证丢失的由村委会出具证明,乡计生办盖章。

四、办理程序拟享受优惠加分的考生,均需在规定期限内向其户籍所在地的乡级计生办进行个人申请;乡级计生办经审查,对符合优惠加分条件者填写《河北省农村独生子女审定表》,由乡(镇)计生办按规定时间统一报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审定,不得让考生或考生家长自行前来办理。

每次集中办理时,将本次需审核的考生情况填写《2017年保定市参加中考农村独生子女身份审定办理登记册》(见附件)一同上报。

河北省特殊家庭审定表

河北省特殊家庭审定表

河北省特殊家庭审定表
一、个人基本信息
1. 姓名:
2. 性别:
3. 出生日期:
4. 身份证号码:
5. 现住址:
6. 联系
7. 电子邮件:
8. 工作单位:
二、与被审定对象的关系
1. 被审定对象姓名:
2. 被审定对象与申请人的关系:
3. 被审定对象的出生日期:
4. 被审定对象的身份证号码:
5. 被审定对象的特殊情况说明:
三、特殊家庭情况
1. 申请人家庭成员情况(包括与被审定对象关系、年龄、工作状况等):
2. 家庭经济状况(包括收入来源、月平均收入等):
3. 家庭生活状况(包括居住环境、居住面积等):
4. 特殊情况说明(如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残疾等):
四、申请理由
请详细描述申请该特殊家庭审定的理由和目的:
五、附件清单
请列出所有申请所需的附件清单:
六、申请人声明
本人声明所填写的内容真实有效,并愿意接受相关部门的审查和监督。

七、申请日期
申请日期:年月日
请注意:请在填写完整后将本表格提交给相关部门,并按照要求提供所需的证明材料。

填写不实或隐瞒事实的申请将被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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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定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户口所在地
所在学校
报考类别
准考证号
父亲姓名
户口所在地
母亲姓名
户口所在地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编号
乡级计生办审查意见:
计生办主任(签章)(签章)
年月日
县级卫生计生局审查意见:
卫生计生局长(签章)(签章)
年月日
市级卫生计生委审查意见:
卫生计生委主任(签章)(签章)
年月日
备注
注:(1)照片必须与准考证的照片一致。
(2)属高考的,此表一式四份,一份存本人档案,其余三份分别存乡级计生办、县级卫生计生局、市级卫生计生委。
属中考、技工考试招考的,此表一式三份,一份存本人档案,其余二份分别存乡级计生办、县级卫生计生局。
属招工考试的,此表一式二份,一份存本人档案,一份存乡级计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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