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独生子女审定表 农村独生子女高考加分审定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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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农村独女户二女户女儿报考事业单位照顾加分资格审核表

莆田市农村独女户二女户女儿报考事业单位照顾加分资格审核表
法律责任,依法将申请人失信行为记入政府及相关部门信用档案。
村计生管理员(签名):
计生办负责人(签名):
经办人(签名):
村支书(签名):
乡镇分管领导(签字):
局 长(签字):
单位盖章
单位盖章
单位盖章
年月日
年月日
年月日
1、符合加分对象为莆田籍的农村独女户(农村双农民生育一个女孩并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或农村二女户(农村双农民生育二个女孩并
申 已绝育的家庭)的女儿;
本人保证以上表格内容及提供的相关审验材料属实,愿意接受各方监督,并且了解《申请加分须知》的有关内容。如有不实,自
本人 愿承担由此引起的相应法律责任。
承诺 申明
承诺人(签名)及联系电话: 代办人(签名):
代办人身份证号及联系电话:
村(居)委会意见:
乡镇(街道)计生部门意见:
县区(管委会)卫健局审核意见:
请 2、本表一式二份由申请人填写,逐栏必填,并经村(居)、乡镇(街道)两级把关后提交县区卫健局初审,符合条件、所需审验证件齐全的,并于 2021 加 年 4 月 21 日-22 日报送荔城区教育局审核办理加分事宜,逾期不予受理;
3、属农村独女户的,应提供笔试准考证、户口簿、父母结婚证、独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1 份;属农村二女户的,应提供笔试准考证、户口簿、父母结婚
莆田市农村独女户、二女户女儿报考事业单位照顾加分资格审核表
姓名
出生 年月
性质 年月日
(独女或二女)
户籍所 在乡镇、村
准考证号码
报考岗位
父亲 姓名
出生 年月
初再(婚) 年月日
时间
年 月 日 所在乡镇、村
《独生证》 办理情况

河北省农村独生子女审定表

河北省农村独生子女审定表
河北省农村独生子女审定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照片上加盖骑缝章,
与《参加高考证明》
章一致)
户口所在地
所在学校
身份证号
报考类别
父亲姓名
户口所在地
母亲姓名
户口所在地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编号
乡级卫生计生办审定意见:
卫生计生办主任(签章)
(签章)
年月日
县级卫生计生局或审批局审定,此表一式三份,一份存本人档案,其余二份分别存乡级卫生计生办、县级卫生计生局或审批局;
属招工考试的,此表一式二份,一份存本人档案,一份存乡级卫生计生办。
(签章)
年月日
市级卫生计生委审定意见:
卫生计生委主任(签章)
(签章)
年月日
备注
注:(1)照片必须是考生本人近期小二寸蓝底免冠照片。有就读学校的考生由所在学校在照片上加盖公章。无就读学校的社会考生由县级招生考试机构在照片上加盖公章。
(2)属高考的,此表一式四份,一份存本人档案,其余三份分别存乡级卫生计生办、县级卫生计生局或审批局、市级卫生计生委;

农村独生子女审定表 农村独生子女高考加分审定模板

农村独生子女审定表 农村独生子女高考加分审定模板

河北省农村独生子女审定表注:由考生用黑色钢笔或碳素笔填写。

此表一式三份。

一份存本人档案,其余二份分别存乡、县级审核机构。

证明我村村民与系夫妻,二人于年月依法登记结婚,双方均为初婚(再婚、离异、丧偶)。

于年月政策内生育一男(女)孩,系独生子女。

其妻子和子(女) 均系农业户口,户口登记在本村,具有农村居民户口连续10年以上,依法享有农村责任田承包经营权、农村集体收益分配权,以从事农业生产为主要生活来源且不享受城镇居民社会保障和福利待遇。

特此证明村委会主任签字:村委会(盖章)年月日关于农村独生子女高考加分审定工作的通知各乡(镇)、招生办:为切实做好我县2021年农村独生子女高考加分审定工作,结合工作实际,特做如下通知说明:一、资格条件农村独生子女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一)父母双方或者母亲一方为我县农村居民的;(二)依法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且该考生无同父异母、同母异父或同父同母的兄弟姐妹;(三)考生本人为我县农村居民的。

二、提供材料1、由考生用黑色钢笔或碳素笔填写的《河北省农村独生子女审定表》一式三份(贴考生照片处必须加盖乡级审核机构公章),审定表由乡审核机构负责人签署意见并签字加盖公章。

2、一家三口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独生子女父母《结婚证》、《一胎生育证》。

(只看原件不需复印)。

3、村级出具的证明,村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附件1)。

4、离婚、丧偶的需提供相关证明。

5、早婚早育的需提供征收处罚票据及《结论证》原件并复印一份。

6、学校出具为该校学生,今年参加高考的证明。

三、注意事项1、认定农业户口(农村居民),应具备以下条件:从考生身份审定当月起向前推算,具有农村居民户口连续10年以上;依法享有农村责任田承包经营权、农村集体收益分配权;以从事农业生产为主要生活来源且不享受城镇居民社会保障和福利待遇。

2、考生及其母亲户口簿有迁移记录,且迁移时间不足10年的,由原户籍所在地出具证明;户口簿首页注明为“农业户口”的,可认定该户口簿所属成员为农业户口;户口簿首页注明“家庭户”,户口簿所属成员“职业”栏注明为“大田作物生产人员”、“种植业生产人员”或“农民”等字样的,可认定该成员为农村居民。

河北省农村独生子女审定表

河北省农村独生子女审定表
河北省农村独生子女审定表
考生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照片
户籍地址
所在学校
考生类别
考生号
姓名
户籍地址
是否有其他生育或收养行为
农村户籍是否连续10年
是否享受本村责任田承包经营权和集体收益分配权
母亲
父亲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编号
发放机关
村级审核意见:
审核人(签章) (公章)
年 月 日
镇(乡)级审核意见:
主管领导(签章)(公章)
年 月 日
县级审核意见:
主管领导(签章)(公章)
年 月 日
注:(1)考生到就读学校领取此表;
招办留复印件一份
(3)考生类别只限“农村应届”、“农村往届”

农村独生子女审定表(卫计委)2019年高考启用

农村独生子女审定表(卫计委)2019年高考启用
年 月 日
备注
注:(1)照片栏粘贴小2寸近期正面免冠蓝底照片。
(2)属高考的,此表一式四份,一份存本人档案,其余三份分别存乡级计生办、县级卫计局、市级卫计委。
属中考、技工考试招考的,此表一式三份,一份存本人档案,其余二份分别存乡级计生办、县级计生局;
属招工考试的,此表一式两份,一份存本人பைடு நூலகம்案,一份存乡级计生办。
河北省农村独生子女审定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学校骑缝章)
户口所在地
所在学校
报考类别
考生号
父亲姓名
户口所在地
母亲姓名
户口所在地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编》号
乡级计生办审查意见:
计生办主任(签章) (签章)
年 月 日
县级卫计局审查意见:
卫计局局长(签章) (签章)
年 月 日
市级卫计委审查意见:
卫计委主任(签章) (签章)

河北省农村独生子女审定表

河北省农村独生子女审定表

河北省农村独生子女审定表
注:属中考的,此表一式三份,一份存本人档案,其余两份分别存乡级计生办、县级计生局。

此表由黑色钢笔或碳素笔填写。

姓 名 性别
出生年月
照 片
户口所在地 所在学校 报考类别 准考证号 父亲姓名 户口所在地 母亲姓名
户口所在地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编号 乡级计生办审查意见:
计生办主任(签章) (公章)
年 月 日 县级计生局审查意见:
计生局长(签章) (公章)
年 月 日
备 注
证明
我村(街)居民、、为农村居民且具有农村户口连续10年以上、依法享有农村责任田承包经营权、依法享有农村集体收益分配权。

该考生为独生子女。

特此证明
村居委会(章)
年月日
2013年定州市农村独生子女中考加分审定登记表
填报单位:年月日
序号父亲姓名户口性质母亲姓名家庭住址子女姓名性别备注
负责人签字:填表人签字:
3。

招生考试加分审批表

招生考试加分审批表

昭通市年高中招生考试加分
审批表()
县(区)
填表说明
1、加分条件简写在表头括号内,如(独生子女)
2、在符合加分条件的序号上画圈。

3、有关单位审核意见应注意如下:
(1)符合文件的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应由县、区、市户籍部门及计划生育办公室审核签章,附独生子女证书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签章。

(2)符合文件的二女绝育女儿,应由县、区、市户籍部门及计划生育办公室审核签章,节育证明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签章。

注:表中所列加分条件为简称,具体规定在《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奖励规定的通知》(云政发〔2004〕101号)、《昭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昭通市农村独生子女和二女绝育家庭女儿高中免费教育及中考加分奖励实施细则的通知》昭政发〔2009〕128号,《昭通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昭通市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方案的通知》(昭市教〔2012〕4号).。

高考报名河北省农村独生子女预审核申请表

高考报名河北省农村独生子女预审核申请表

2023年高考报名河北省农村独生子女
预审核申请表(样表)
报名点名称:。

考生姓名:,身份证号码:。

考生母亲姓名:,身份证号码:。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编号:。

本人因疫情封控原因无法在2022年11月13日前办理河北省农村独生子女资格审核,特申请河北省农村独生子女资格预审核,待疫情管控措施解除后及时到相关部门办理河北省农村独生子女资格审核,并及时将审核通过的《河北省农村独生子女审定表》原件交高考报名点。

本人承诺符合河北省农村独生子女资格,如未按时上交《河北省农村独生子女审定表》我愿放弃2023年河北省农村独生子女资格申请,请报名点取消我2023年高考报名河北省农村独生子女申请资格。

特此申请
考生签字(手印):考生母亲签字(手印):
申请日期:2022年 11 月 6 日
报名点审核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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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农村独生子女审定表
注:由考生用黑色钢笔或碳素笔填写。

此表一式三份。

一份存本人档案,其余二份分别存乡、县级审核机构。

证明
我村村民与系夫妻,二人于年月依法登记结婚,双方均为初婚(再婚、离异、丧偶)。

于年月政策内生育一男(女)孩,系独生子女。

其妻子和子(女) 均系农业户口,户口登记在本村,具有农村居民户口连续10年以上,依法享有农村责任田承包经营权、农村集体收益分配权,以从事农业生产为主要生活来源且不享受城镇居民社会保障和福利待遇。

特此证明
村委会主任签字:
村委会(盖章)
年月日
关于农村独生子女高考加分审定工作的
通知
各乡(镇)、招生办:
为切实做好我县2021年农村独生子女高考加分审定工作,结合工作实际,特做如下通知说明:
一、资格条件
农村独生子女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一)父母双方或者母亲一方为我县农村居民的;
(二)依法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且该考生无同父异母、同母异父或同父同母的兄弟姐妹;
(三)考生本人为我县农村居民的。

二、提供材料
1、由考生用黑色钢笔或碳素笔填写的《河北省农村独生子女审定表》一式三份(贴考生照片处必须加盖乡级审核机构公章),审定表由乡审核机构负责人签署意见并签字加盖公章。

2、一家三口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独生子女父母《结婚证》、《一胎生育证》。

(只看原件不需复印)。

3、村级出具的证明,村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附件1)。

4、离婚、丧偶的需提供相关证明。

5、早婚早育的需提供征收处罚票据及《结论证》原件并复印一份。

6、学校出具为该校学生,今年参加高考的证明。

三、注意事项
1、认定农业户口(农村居民),应具备以下条件:从考生身份审
定当月起向前推算,具有农村居民户口连续10年以上;依法享有农村责任田承包经营权、农村集体收益分配权;以从事农业生产为主要生活来源且不享受城镇居民社会保障和福利待遇。

2、考生及其母亲户口簿有迁移记录,且迁移时间不足10年的,由原户籍所在地出具证明;户口簿首页注明为“农业户口”的,可认定该户口簿所属成员为农业户口;户口簿首页注明“家庭户”,户口簿所属成员“职业”栏注明为“大田作物生产人员”、“种植业生产人员”或“农民”等字样的,可认定该成员为农村居民。

四、要求
1、认真负责,严格标准程序。

农村考生独生子女身份审核工作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严格审核标准和程序,确保审核工作准确无误。

2、严格把关,落实审核责任。

坚持“谁审核、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谁盖章、谁负责”的审核原则,确保公平公正。

3、及时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建立健全考生优惠加分信息公示制度,做好考生优惠加分信息的公示工作。

审核工作结束后,考生所在乡(镇)、考生所在学校、考生申报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县卫健局人口监测和家庭发展股(413室)。

联系咨询电话:XXXX
附:1、证明信式样
2、河北省农村独生子女审定表
县卫生健康局
2020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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