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部门考核办法
东莞理工学院部门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

东莞理工学院单位和部门业绩考评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调动各单位、各部门(简称“单位”,下同)积极性,提高我校管理和办学水平,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考评对象为学校的各学院、系、部、处、馆、中心等二级单位和管理部门。
第三条校考评与聘用工作领导小组(简称“考聘领导小组”),负责单位业绩考评的组织与实施。
小组办公室(设在人事处)负责单位业绩考评的日常工作。
第四条业绩考评分为年度(学年度)考评和任期考评。
年度考评,按学年进行。
任期考评原则上按二级单位或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的任期进行,由校党委组织部另行安排。
第五条考评原则1、民主、公开、公正原则。
对各单位的考评,要客观如实反映其实际状态,真正起到鞭策落后,鼓励先进的作用。
考评以实绩为主,要广泛听取教职工、管理与服务对象的意见。
2、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原则。
对各单位的考评能够量化的要量化,使考评结果更客观,更具有公信力,使各部门的发展状态、工作成绩和工作水平能够相互比较。
第二章考评内容与指标第六条业绩考评内容和指标,按照三个维度设置:1、各二级单位实际完成的工作任务与所承担的职责、应完成工作任务比较。
2、各二级单位本考评期与以前、特别是最近的考评期所完成的工作任务比较。
3、本单位完成的工作任务情况与同类单位比较。
第七条教学单位考评项目及内容1、教学状态。
根据《东理院系教学工作状态评估办法(试行)》(莞工教【2011】98号)执行;2、科研与教研工作。
考评实际完成科研任务情况、学术道德等。
各单位应完成科研工作量根据《东莞理工学院科研工作量考评办法》(莞工2011(48))执行。
各单位每学年应该完成科研任务量为全体岗位应完成学年度任务量之和。
教研工作量考评办法参照科研工作量考评办法执行,教研工作量计入科研总工作量。
3、学科与专业建设。
包括学科建设、学位点申报、专业建设、师资队伍建设、课程建设、特色项目等。
4、学生工作。
中国矿业大学徐海学院部门考核管理办法(暂行)

附件5
中国矿业大学徐海学院教职工成果业绩点考核办法(试行)为调动广大教职工科研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鼓励多出成果,出高质量的成果,经院务会研究通过,特制定本办法。
一、成果业绩点认定办法
1. 我院教职工所取得的成果,其署名单位必须为中国矿业大学徐海学院,署名其他单位的成果不计算业绩点。
2. 对于新进教师,只计算其在徐海学院工作期间所获得的成果。
3. 对于院系互聘及退休返聘人员,其成果署名为中国矿业大学徐海学院的可以计算。
4. 教师编制人员的成果业绩点要求按照《中国矿业大学徐海学院专任教师聘任及考核办法(试行)》(中矿大徐海字[2006]24号)执行;管理人员的业绩点由院务会审核认定。
根据我院目前教师成果具体情况,教师编制岗位定额成果业绩点暂不作要求。
二、成果业绩点的计算办法
1. 成果业绩点计算公式为:Y= H+S+L-X
Y:成果业绩点
H:教学成果业绩点
S: 科技成果业绩点
L:研究生指导质量业绩点
X:岗位定额成果业绩点
2. 各类成果业绩点的计算标准
(1)H:教学奖励业绩点
(2)S:科技成果业绩点①论文、著作业绩点:
②科技获奖业绩点:
④知识产权业绩点:
三、有关规定
(一)成果业绩点以每个自然年为考核期限,和部门及教职工年度考核同时进行;
(二)在年度考核时,教职工申报成果业绩点,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系(教研室)和发展研究室进行审核;
(三)成果业绩点按照500元/个的标准发放成果业绩点奖金。
四、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由学院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中国矿业大学徐海学院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二级院(系)工作考核办法

江苏农牧科技职业学院二级院系(部)工作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为了进一步深化学院人事与分配制度改革,深化院系(部)二级管理,扩大院系(部)自主权,使院内分配与岗位职责、工作绩效密切挂钩,强化竞争、激励和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各类人员的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办学效益,根据学院《全员聘用制改革方案》的要求,特修订院系(部)工作考核办法。
一、考核依据学院《全员聘用制改革方案(试行)》(苏牧〔2006〕79号文),学院《教学工作二级管理实施办法》、《学生管理工作二级管理实施办法》、学院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各部门工作职责及工作任务分解表等文件。
二、成立考核组织(一)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学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分管教学、学生、招生就业、科研、安全等工作的院领导为副组长,人事、教务、督导、学生管理、招生就业、财务、科技产业及高职教育研究所等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的院系(部)工作考核领导小组。
(二)专项工作考核小组根据《全员聘用制改革方案(试行)》中要求,分类成立院系(部)教学与督导工作、学生管理(含学生缴费)和招生就业工作、科研和社会服务工作、行政管理工作(含包干经费使用)与党团工作四个考核小组,由分管院领导担任考核小组组长,相关职能部门组织相关人员负责考核。
三、考核办法院系(部)工作均按自然年度考核,调整后院系(部)年度考核、党政(群)管理部门及直属单位年度考核、教职工年度考核均安排在翌年元月份实施。
每个考核小组根据专项工作考核办法(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附后),具体组织实施专项考核工作。
各小组负责汇总专项工作考核结果,以百分制报组织人事处。
四、考核结果(一)考核结果分综合和专项两部分人事部门汇总后报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认。
1.综合成绩按教学工作25%、学生管理和招生就业工作30%、科研和社会服务工作15%、行政管理和党团工作20%、教学督导工作占10%的比重汇总。
2.专项工作成绩根据专项考核小组报送的结果,以百分制排序。
(二)奖惩办法1.考核奖励按综合得分排名,第一、二、三名分别奖励3万元、2万元、1万元。
学院学生工作考核办法

学生工作考核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落实“质量立校,全员育人”的办学理念,加快推进我院学生素质教育,促进系部学生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管理,调动系部学生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实现对系部学生工作客观、公正、科学的评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系部学生管理工作期末(年末)考核和评比。
第三条系部学生工作考核坚持全面考核、注重实绩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发展性原则。
第二章组织领导第四条学院成立系部学生工作考核领导小组,由主管院领导担任组长,成员由学生处、院团委等相关人员组成。
第五条学生工作考核领导小组每学期末组织系部学生工作考核,系部分管领导、辅导员和班主任是系部学生工作责任人。
第三章考核内容与计分办法第六条考核内容包含五个方面:(一)各项制度的制定与落实;(二)学生组织建设;(三)班级学生管理;(四)系部常规工作;(五)文体活动管理。
第七条考核计分方法:系部学生工作考核采用积分制,每学期各系部基础分60分。
根据考核细则,基础分与各项分值相加,得出系部考核成绩,年度考核成绩为两学期考核成绩的平均值。
第四章考核细则第八条各项制度的建立与落实:(一)学院制订的学生工作制度保存完整,并有成册的文字性资料备查,该项记5分。
(二)学院制订的学生工作制度未完整保存,没有成册的文字性资料备查,该项记0分。
(三)创造性的建立内部学生工作管理制度,并能规范组织实施,该项记5分。
第九条学生组织建设:(一)学生组织按程序建立并管理到位,该项记5分;(二)学生组织没有按规定程序建立,或管理混乱,该项记0分。
第十条班级常规管理:(一)班级竞赛班级竞赛每天原始材料、每周小结材料、每月总结材料齐全,内容充实,该项记5分;班级竞赛每天原始材料、每周小结材料、每月总结材料比较齐全,内容不充实,该项记3分;班级竞赛每天原始材料、每周小结材料、每月总结材料任缺一项,该项记0分。
(二)出勤管理系部学生班均迟到、早退、缺勤人数低于全院班均值,且名次排列居于前三名者,该项记5分;系部学生班均迟到、早退、缺勤人数高于全院班均值,且名次排列居于后三名者,该项记0分;介于上述两者之间者,该项记3分。
南阳师院各职能部门(含教辅、后勤服务)绩效考核办法

南阳师院各职能部门(含教辅、后勤服务)绩效考核方案(征求意见稿)为了进一步调动各职能部门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强化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推动学校快速发展,学校决定对各职能部门年度工作情况进行绩效考核。
具体办法如下:一、考核对象学校各职能部门(含教辅、后勤服务)。
二、考核原则坚持实绩考核与服务评价相结合、突出重点和兼顾一般相结合、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激励广大干部职工创先争优,努力做好本职工作,为学校建设发展多做贡献。
三、考核内容考核内容包括日常管理、年度主要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教代会代表民主评议、满意度测评和一票否决等项目的考核。
(一)党建与日常管理。
各部门(单位)领导班子及基层组织建设、宣传思想文化、文明单位创建、党风廉政建设、综治稳定保密计生、作风建设等方面的情况。
(二)主要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部门(单位)年初根据学校工作计划和实际工作情况提出5项左右主要目标任务。
(三)工作作风。
(四)服务态度、服务水平。
(五)一票否决。
主要涉及安全稳定、廉政建设、保密工作、计划生育等方面的情况。
一旦出现一票否决现象,则取消该部门(单位)当年获评优秀的资格。
四、考核程序(一)部门(单位)自评。
部门(单位)依据《南阳师院各职能部门、直属单位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和本部门(单位)与学校签订的《任务书》,对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评,完成自评报告。
(二)党建与管理的考核。
由学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有关部门根据绩效考核指标体系进行考核。
(三)主要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考核。
学校召开专门的集中述职考评汇报会议,由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汇报本部门(单位)年度主要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由学校领导、中层干部等与会人员在认真听取各部门(单位)主要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汇报后,集中评议。
(四)民主评议。
由教代会代表对部门(单位)工作作风进行民主评议。
(五)工作作风。
由校领导和各学院分别进行评议。
(六)服务态度、服务水平。
师范学院(大学)年度工作考核实施办法

师范学院(大学)年度工作考核实施办法
第一条为充分激发全校办学活力,推动学校内涵建设与质量提升,根据学校相关文件规定,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考核思路:以完成学校重点工作为导向,注重可操作性,尽量做到简化和量化。
第三条考核范围:教学学院和职能部门(如出现党风廉政建设、安全与综治工作、计划生育等一票否决情况,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第四条考核周期:按自然年度考核。
第五条考核综合排名:
(一)教学学院依据《教学学院考核附表》统计得分进行综合排名。
考核指标体系和评分结果由相关考核部门提供。
(二)职能部门依据《职能部门考核附表》统计得分进行综合排名。
第六条考核结果运用:
(一)根据综合排名决定人均绩效。
(二)对综合排名前3名的教学学院和前3名的职能部门的党政负责人给予奖励。
(三)综合排名作为学校年终评先评优、干部考核等工作的重要参考。
第七条考核组织领导:考核在学校质量管理委员会指
导下,由质量评估处组织实施。
第八条本办法自当年度1月1日起开始执行,原有关规定凡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九条本办法由质量评估处负责解释。
学院处级干部年度考核办法

学院处级干部年度考核办法1. 考核目的为了促进学院处级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效率,提高干部工作质量和水平,本考核办法特制定。
2. 考核对象考核对象为学院处级干部,包括正处级干部、副处级干部等。
3. 考核内容学院处级干部年度考核包括工作考核和个人考核两部分。
3.1 工作考核工作考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工作计划完成情况:包括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执行情况、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提高工作效率的措施等。
2.工作质量:对个人工作完成的效果和实用性进行评估,包括出具各类文件的质量和规范性、组织的各项会议效果、督查工作成果等。
3.投入产出比:对工作所花费的时间、人力、物力的投入和工作所实现的产出之间的比例进行评估。
4.部门协作:考核各处室、部门之间的协作情况和协同工作的效果。
5.其他工作方面:如党建、组织管理、人员选拔、考试成绩等。
3.2 个人考核个人考核方面,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1.个人能力:包括思想作风、务实能力、工作方案设计、解决问题的能力等。
2.班子团结:对个人所在班子、团队协作的情况、组织协调和推动力等进行评价。
3.个人形象和综合素质:包括形象气质、仪表端庄、言谈大方、具有亲和力等。
4. 考核方法考核采用评议相结合的方法,考核小组由学校相关部门和校外专家组成,以其中一人为组长,分别对参评人员进行评议并镶嵌在考核表中,考核表评语要突出评优评先和催红加压的“两头重、中间轻”的工作方针。
5. 考核标准考核标准分为三档:优秀、称职、基本称职。
5.1 优秀工作业绩突出,为本学期核心工作做出重要贡献,能够有效推动项目进展。
在管理和组织工作等方面表现突出,在领导和团队合作方面表现优秀,是本学期的优秀干部。
5.2 称职工作能力和工作成效达到本单位业务要求,做事勤勉、认真,能适应工作要求变化。
虽有一定的欠缺和不足,但不影响工作的进展。
5.3 基本称职工作能力和工作成效基本符合本单位业务要求,但有一定的欠缺或不足,表现一般。
学生会部门考核办法

学生会部门考核办法为调动各部门干部干事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充分发挥我院学生会组织的创造力,促进学生会工作不断向前发展,推动学生会工作的全面开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适用对象本办法考核对象为武汉科技大学各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会各部门第二条评选原则1.考核工作由学生会主席团领导,院秘书部具体负责。
2.考核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透明的原则进行。
第三条评选时间未定第四条参评条件1.考核过程中,各被考核部门必须积极配合考核工作,对考核组需要查阅的有关资料,必须如实保质提供。
2.考核的评定意见由考核组综合考核情况后给出。
3.在考核中有虚报、瞒报工作情况的,一律评定为不合格。
4.秘书部对考核组所报各部门工作考核情况进行汇总后,在全院进行公示,公示无异后,将考核结果函送院团委。
第五条考核内容(一)常规工作(二)活动开展情况(三)宣传工作(四)基础建设第六条评分办法1.考核采用百分评分制,以100分为满分。
60分以下为不合格。
2.计算年度考核总成绩时,通过考核组评定的绩效考核成绩占总成绩的70%,各部门代表现场答辩投票成绩占总成绩的30%,年度考核总成绩将在答辩后现场公布。
第七条奖惩办法主席团根据各部门的年度考核结果,结合各学院学生会在日常工作中的表现情况及民主评议意见,依次评选出1个“标兵部门”,2个“先进部门”,3个“优秀部门”,5个“特色部门”并颁发奖状。
附录一:武汉科技大学信息学院学生会部门绩效考核量化表附录二:武汉科技大学各学院学生会现场答辩考核评分表附录一:学生会部门绩效考核量化表备注:1.该考核办法为试行阶段,对各部门所得分数,会根据不同部门的不同特点,做出相应的调整。
2.本次考核需要整理支撑材料的时间未定。
3.加粗字体为部门需要准备的支撑材料。
4.文字后的括弧内容,是对前述语句的解释。
5.请各部门认真对待此次绩效考核量化表,细致准备相应支撑材料,并于规定时间内上交,如有问题可联系秘书部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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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部门考核指标
部门形象建设考核细则
教学工作考核细则
校企合作工作考核细则
学生工作考核细则
加分项:
1、因学生工作有创新、效果好、成绩突出,省级以上新闻媒体予以报道的每次加5分,市级新闻媒
体予以报道的每次加2分。
2、在全国、省、市参加重大集体活动和比赛中,为学校争光的,荣获省级三等奖以上加3-5分,优
秀奖加2分,荣获市级二等奖以上加3-5分,三等奖加2分。
3、个人受到省、市以上表彰或嘉奖,省部级表彰加5分,市厅级表彰加3分。
集体受到省、市以上
表彰或嘉奖,省部级表彰加8分。
市厅级表彰加5分。
4、辅导员和学生在学院学报以及相应专业报纸上发表论文加3分,在省级、国家级期刊上发表加
2-5分,在核心期刊上发表加8分。
论文公开在报纸上发表的每篇加2分。
招生就业工作考核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