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公益活动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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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志愿者服务管理办法

学生志愿者服务管理办法

学生志愿者服务管理办法学生志愿者是指主动参加社会公益活动,为社会做出贡献的学生群体。

他们秉持着无私奉献的精神,用自己的力量影响和改变社会。

为了更好地管理学生志愿者服务,制定一套科学有效的管理办法是非常必要的。

本文将从招募、培训、督导、评估和激励等方面展开讨论,以期提供关于学生志愿者服务管理的有效方法和策略。

1.志愿者招募志愿者招募是管理学生志愿者服务的第一步。

可以通过学校宣传栏、班级通知、社交媒体等途径发布招募信息。

招募信息应该简明扼要、吸引人眼球,能够表明志愿者服务的意义和成就感。

2.志愿者申请志愿者申请表是了解志愿者背景、兴趣爱好和服务意愿的重要工具。

申请表内容可以包括个人信息、服务意向、特长技能和自我介绍等,以便更好地筛选合适的志愿者。

3.志愿者培训志愿者培训是提高志愿者服务质量的关键环节。

培训内容可以包括志愿者的责任与义务、服务技巧与沟通技巧、专业知识和安全常识等。

培训可以通过讲座、研讨会、互动游戏等形式进行,以增强志愿者的专业素养和服务能力。

4.志愿者督导志愿者督导是学生志愿者服务管理中的重要环节。

督导人员可以由学校教师或社会组织工作人员担任。

他们要定期与志愿者进行沟通交流,了解志愿者服务情况,并对志愿者的工作进行指导和反馈,以确保志愿者服务的顺利进行。

5.志愿者服务项目志愿者服务项目应该根据社会实际需求和学生志愿者的兴趣爱好来确定。

可以包括敬老院的助餐服务、社区的环境整治、义卖等。

同时,也要保证服务项目的可持续性,避免临时性服务的碎片化问题。

6.志愿者服务时间志愿者服务时间应该合理安排,充分考虑学生的学业负担和个人时间安排。

可以结合学校课程表和学生的自愿意愿进行时间的选择,以让更多学生参与到志愿者服务中来。

7.志愿者团队建设志愿者团队建设可以通过组建学生志愿者社团、开展团队活动和培训等方式进行。

团队建设不仅可以增强团队凝聚力和合作意识,还可以激发志愿者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8.志愿者服务宣传志愿者服务宣传是吸引更多学生参与志愿者服务的重要手段。

学生参加公益劳动与志愿者服务的管理办法

学生参加公益劳动与志愿者服务的管理办法

学生参加公益劳动与志愿者服务的管理办法学生参加公益劳动与志愿者服务管理办法
为了培养学生的劳动观点和社会公益服务意识,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学校规定在所有的专业培养教学计划中,增加“公益劳动与志愿者服务”实践教学环节,记学分。

为确保该项教育工作顺利实施,必须进行规范管理,特制定“学生参加公益劳动与志愿者服务的管理办法”。

一、“公益劳动与志愿者服务”指学生在校内校外出席公益性质的劳动和社会公益活动。

二、“公益劳动与志愿者服务”一般应在第一至第三学年内的课余时间完成。

三、“公益劳动与志愿者服务”一周按五个工作日计,六个小时计一个工作日。

四、“公益劳动与志愿者服务”可以分散时间顺利完成,也可以集中展开总计时间顺利完成。

五、“公益劳动与志愿者服务”提倡集体组织参与,也可以分散个别进行。

但是,不管是集体或个人完成的工作均需要提供有效的证明。

所参与的项目和时间均需得到辅导员的同意。

六、学生在顺利完成“公益劳动与志愿者服务”的任务后,均必须投档“公益劳动与志愿者服务顺利完成申报书”,报辅导员审查通过后由辅导员每个学期按班级投档“公益劳动与志愿者服务”课堂教学环节成绩单,计入学生的学业总成绩。

天津商业大学宝德学院
学生公益劳动与志愿者服务顺利完成申报书
姓名学号专业班级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共工作日内容:参加公益劳动或志愿者服务情况证明单位盖章或证明人签字:年月日辅导员意见签字:年月日系意见负责人签字:年月日(公章)备注说明:参加一次公益劳动或志愿者服务填一张表。

学校公益服务管理制度

学校公益服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公益服务管理,提高公益服务质量,促进学校与社会的和谐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开展的各类公益服务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志愿服务、爱心捐赠、社区服务、公益活动等。

第三条学校公益服务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公益服务活动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二)公益性原则:公益服务活动应以服务社会、服务人民为宗旨;(三)自愿性原则:参与公益服务活动的人员应自愿参加;(四)公开透明原则:公益服务活动应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五)效益最大化原则:合理利用资源,提高公益服务质量。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学校设立公益服务管理委员会,负责学校公益服务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公益服务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一)制定学校公益服务管理制度;(二)组织、策划、实施公益服务活动;(三)协调校内各部门、社会团体和志愿者参与公益服务;(四)对公益服务活动进行评估和总结;(五)加强公益服务队伍的建设和管理。

第六条学校各部门、各班级应积极配合公益服务管理委员会的工作,履行以下职责:(一)宣传公益服务理念,营造良好的公益氛围;(二)组织学生参与公益服务活动;(三)为公益服务活动提供必要的场地、设施和资源;(四)对参与公益服务的学生进行表彰和奖励。

第三章公益服务活动管理第七条公益服务活动应提前规划,明确活动目的、内容、时间、地点、参与人员等。

第八条公益服务活动策划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活动主题鲜明,符合公益服务宗旨;(二)活动内容丰富,具有实际意义;(三)活动形式多样,便于参与;(四)活动组织有序,确保安全。

第九条公益服务活动实施过程中,应做到:(一)严格遵循活动策划方案,确保活动顺利进行;(二)加强活动现场管理,确保人员安全;(三)做好活动记录,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四)及时反馈活动信息,扩大公益服务影响力。

学生志愿者活动管理办法

学生志愿者活动管理办法

学生志愿者活动管理办法一、背景介绍学生志愿者活动是提供给学生们自愿参与的社会公益活动。

它不仅可以丰富学生们的课余生活,增加社会参与意识,更能培养学生们的责任感和团队合作能力。

然而,为了确保志愿者活动的质量和安全,我们需要有一套有效的管理办法。

二、活动申请与批准学生们可以通过拟定活动计划书,向相关部门或指导老师申请志愿者活动。

活动计划书应当包括活动目的、时间、地点、具体内容、预期成果和安全措施等信息。

相关部门或指导老师应当审核申请,评估活动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并在确定无问题后进行批准。

三、志愿者招募与选拔学校或组织可以通过宣传与推广活动,吸引对该活动感兴趣的学生报名参加。

为了确保志愿者队伍的质量,可以进行面试、选拔等环节,选拔出适合活动的学生作为志愿者。

同时,应当向学生们提供志愿者活动管理规定的培训,包括安全知识、活动流程和志愿者的职责等内容。

四、活动实施与监督活动开始前,组织人员应当提前到场,检查活动场地的安全性,准备所需物品,并进行活动的布置。

在活动期间,组织人员应负责组织和指导学生志愿者,确保活动的顺利进行。

同时,为了确保志愿者们的安全,组织人员应进行现场监督,及时解决活动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和危险情况。

五、志愿者活动记录与评估每次活动结束后,应当及时记录活动的实施情况,包括活动过程中的问题和收获。

志愿者们也可以根据自己的体验和感受,将活动效果进行评估,提出改进建议。

这不仅能为之后的活动提供经验借鉴,也能激励志愿者们参与更多的志愿者活动。

六、志愿者安全保障为了确保志愿者的安全,组织人员应当在活动前为志愿者们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醒他们注意自身安全。

同时,活动场地也应做好安全保障措施,如设置警示标识、保障活动器材的安全等。

对于涉及有一定风险的活动,应妥善安排救援措施,确保志愿者的生命安全。

七、志愿者激励与奖励为了激励学生们积极参与志愿者活动,可以设立志愿者服务时长的积分制度,对于达到一定服务时长的学生给予相应的奖励和荣誉。

学生公益活动组织管理办法

学生公益活动组织管理办法

学生公益活动组织管理办法随着社会的进步和人们价值观念的改变,越来越多的学生意识到积极参与公益活动的重要性。

学生公益活动不仅有助于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团队合作能力,还可以增加学生的社会经验和人际交往能力。

为了更好地组织和管理学生公益活动,以下是一些管理办法。

一、确定活动目标在组织学生公益活动之前,首先需要明确活动的目标。

这可以帮助组织者更好地规划和组织活动,确保活动的顺利进行。

例如,目标可以是提高社区环境的整洁度,或者是帮助贫困地区的学生获得更好的教育。

通过明确目标,可以更好地调动学生们的积极性和参与度。

二、制定详细的计划在确定了活动目标后,需要制定详细的活动计划。

计划包括活动的时间、地点、参与人员以及具体的工作安排等。

通过制定详细的计划,可以确保每个环节都被充分考虑到,并且减少可能出现的问题。

三、招募适合的志愿者学生公益活动离不开志愿者的支持和参与。

组织者应该积极招募适合的志愿者,例如对公益活动有浓厚兴趣的学生或者具有相关经验的人士。

志愿者的参与能够提高活动的效率和质量,同时也为学生提供了一个锻炼自己能力的机会。

四、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在组织学生公益活动的过程中,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非常重要。

组织者需要与志愿者、学校和相关部门进行有效的沟通,确保信息的流通和任务的顺利完成。

同时,也需要与志愿者保持良好的沟通,及时解决问题和意见。

五、分工合作在学生公益活动中,分工合作是必要的。

组织者可以根据志愿者的兴趣和专长进行合理的分工,使每个人都能够发挥自己的优势。

通过分工合作,可以提高工作效率,更好地完成公益活动的目标。

六、确保活动的安全在学生公益活动中,安全是最重要的。

组织者要确保活动过程中的安全措施得以落实,例如提供必要的防护装备,教育志愿者关于安全的知识,以及了解活动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

只有确保了活动的安全,才能保证参与者的身心健康。

七、营造积极的活动氛围在组织学生公益活动的过程中,营造积极的活动氛围是十分重要的。

小学公益活动方案_关于公益的活动

 小学公益活动方案_关于公益的活动

小学公益活动方案_关于公益的活动策划书范文公益活动我们大家都会与参与的活动,小学也会举行公益活动,培养小学生的爱心。

下面是为你整理的小学公益活动方案,希望对你有用!小学公益活动方案xx篇1一、活动主题:奉献一份小小爱心造就一个爱的社会二、活动目的:为了提高同学的社会实践能力,丰富同学的课余生活,我班特联系九江市小记者协会组织"爱心公益卖报"活动。

目的在于提高同学的社会实践能力,筹集一笔善款,为九江市慈善事业献出同学的一份爱心。

锻炼同学的能力,让同学敢于与人交流,点燃同学的爱心,培养同学的社会责任感、团队精神等。

三、活动时间:周六下午2:00,1点40分在浪井广场肯德基门口集合四、活动地点:信华广场、烟水亭、联盛广场五、活动参与对象及职责:双峰小学一(2)班学生根据参加人数分组及义卖地点。

每组安排1-2负责人带队,统计,分报。

六、活动内容:1、每组要选好负责人分发义务卖报的报纸,每个小朋友可先派发10份,卖完后可在负责人那继续领报纸,鼓励同学们多多加油,增强他们的参与意识,培养他们的团队精神,争取创造好的卖报成绩。

2、卖报活动过程中家长不要跟随卖报,希望小朋友们能够独立完成任务,切实锻炼自己的能力,但家长可在旁鼓励,另家长还要注意孩子的安全问题,有突发事件及时与本组负责人沟通。

3、活动完成后,每组负责人要认真做好同学的卖报数统计登记的工作。

负责人要将所募集的善款保存好,后由小记者协会集中交给九江慈善总会。

七、注意事项1、统一服装:活动当天学生要佩戴红领巾、穿校服。

一方面可以宣传学校乐于公益事业,一方面方便活动中便于找到学生,以免走丢。

2、关于报纸价格:请注意!每份报纸起价一份1元。

由于是爱心卖报,爱心无大小,希望通过同学们的口才,说明卖报目的是"献爱心",路人能慷慨解囊。

可能一份报纸2元、5元、10元......这就要看同学们的拉。

3、负责人:活动总负责人毛靖茗妈妈。

学生志愿活动管理制度

学生志愿活动管理制度

学生志愿活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生志愿者队伍建设,发挥学生志愿服务的积极作用,建立起科学的学生志愿活动管理制度,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学生志愿活动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学校的学生志愿者服务活动,旨在规范、引导和推动学生志愿服务的开展。

第三条学校将通过学生会、社团、团委等组织,统一规范学生志愿服务活动,保障学生志愿者的权益,提升学生志愿服务水平,促进校园文明建设和社会和谐发展。

第四条学生志愿者应当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志愿服务对象的权益,不得损害他人利益,做到真心实意、热情服务。

第五条学校将建立全面的学生志愿者服务管理平台,完善志愿者信息管理、志愿服务活动组织、监督评价等工作,以促进学生志愿服务的有效开展。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六条学校将建立学生志愿者服务组织,包括学生志愿者协会、学生志愿服务团队等,形成以学生会、社团、团委为主要组织形式的学生志愿者队伍。

第七条学校将根据学生的志愿服务意愿和特长,组织开展各类志愿服务活动,如环境保护、社区服务、帮扶困难群体等,做到志愿服务项目设计合理、多样化。

第八条学生志愿者组织应当建立健全管理机制,设立专门的领导机构、工作人员和志愿者服务指导员,负责志愿服务项目的组织协调和日常管理工作。

第九条学生志愿者组织应当及时公布志愿服务项目的信息,吸引更多学生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开展志愿服务宣传和培训活动,提升学生志愿服务的影响力和知名度。

第十条学生志愿者组织应当建立健全志愿者管理制度,从志愿者招募、注册、培训、服务记录、评价等方面进行管理,确保志愿者信息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第三章招募与培训第十一条学校将建立志愿者招募渠道,组织开展招募活动,吸引更多的学生加入志愿服务队伍,推动志愿服务的广泛开展。

第十二条志愿者招募应当坚持自愿原则,鼓励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和特长选择志愿服务项目,确保招募工作公开、公平和公正。

第十三条学校将根据志愿者的需求和特点,组织开展志愿者培训活动,提高志愿者的综合素质和服务能力,引导志愿者树立正确的服务态度和价值观。

大学学院学生义务工作管理办法

大学学院学生义务工作管理办法

XXXXX学院学生义务工作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我院受助大学生的义务工作(以下简称义工),培养我院大学生回报社会、奉献爱心、懂得感恩的意识,推动我院义工规范化和制度化,促进我院学生义工的良性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1、凡受到XX大学各级各类奖助学金资助的学生,以及其它欲申请各级各类奖助学金的学生均需向能动学院义工部申请,义工时数要求参照20XX版学生手册《XX大学受助大学生义工管理办法》。

2、义工报名工作由各班生活委员负责,义工部负责人进行统筹安排,每学期初进行义工时间统计。

义工工作一经商定将不再进行变更,学生应如约到岗参加义工工作。

3、能动学院义工工作包括卫生检查、学风督查、夜不归宿、办公室值班和青志协志愿工作五个主要方面,另设一些机动义工岗位,如运动会啦啦队、学院集体工作等。

4、在义工工作过程中,对于发现无故旷工的同学,学院将进行批评教育,经过多次教育仍然不能改正的同学,学院将取消该同学的义工资格。

5、义工时数每学期统计两次,严格按照实际的义工时数进行统计(学校的义工凭义工本到义工部负责人处登记义工时间),统计后进行公示,评奖评优以公示无异议后的义
工时数为准。

义工时间统计以义工部记录为准,严禁私自增加义工时数。

本办法由能动学院义工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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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文理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参加公益、义务、志愿活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院和中等职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实施意见》(陕政发〔2007〕26号)精神,为落实《西安文理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实施细则》,进一步做好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下简称学生)资助工作,加强受资助学生履行参加公益、义务、志愿活动(以下简称活动)的管理,使接受资助的学生有组织的自觉参加学院或所在系(院)安排的活动,强化学生的责任感和荣誉感。

通过活动不断增强接受资助学生的劳动观念,树立自立、自强、回报社会、服务他人的良好意识,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提升学生的工作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

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活动坚持“自立、自强,自律,诚信做人,回报社会”的宗旨。

在学生学有余力的前提下,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学院或所在系(院)安排的各项活动。

第三条活动内容包括校园服务、公益活动、义务劳动和志愿服务等内容。

活动要立足校内,且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院规定的前提下有组织地进行。

避免学生参加存在安全隐患的各项活动,维护学生权益。

参加活动学生的培训工作采取谁用人、谁考核、谁负责的办法。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四条学生参加活动由学生资助中心协调管理,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各系(院)工作组的工作。

各系(院)要成立由主管学生工作领导为组长,主管学生资助工作辅导员牵头,其他辅导员参与的学
生活动工作组,负责组织、管理和开展、考核、记录学生参加活动情况。

各年级辅导员要担任所带班级的活动指导老师,最终形成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管理运行机制。

第五条在校期间获得奖、助、贷、减、免、补、勤工助学、绿色通道的学生,均有义务参加活动并接受管理、培训和考核;其他学生可以向所在系(院)自愿提出申请参加活动。

学生每人每学期累计不少于20小时的义务劳动或两次以上的公益活动(时限累计不低于20小时)。

第三章活动程序
第六条学生活动采取学院统筹,各系(院)自行组织的方式进行。

系(院)要尽可能地创造机会和条件,保证学生参与活动的质量要求。

第七条组织学生开展活动,活动时间不能占用学生上课时间。

各单位组织学生开展活动,事先须向学生所在系(院)主管领导报批,批准后方可开展相应活动。

各用人单位要在活动开始前对学生进行培训,并加强对学生的管理和考核工作,活动结束后第一时间向学生所在系(院)反馈活动考核情况。

第四章活动考核
第八条活动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校内从事公共区域环境卫生保养和其他服务性义务劳动,为全校师生提供学习、工作和生活上的便利;
2.学院或各系(院)组织的社会调研和实践活动等;
3.配合学院大型活动的各项服务工作;
4.校内外其它力所能及的义务、志愿工作。

第九条学生应按照学院和系(院)的规定和安排,积极参与各项活动。

第十条各系(院)指导老师要为每一名参加活动学生发放一册
《西安文理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参加公益、义务、志愿活动考核手册》(以下简称“手册”),学生参加活动时携带《手册》,由用人单位或部门对学生参加活动进行考核、登记和盖章后方可生效。

系(院)每学期期末寒暑假的前三周收回学生个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参加公益、义务、志愿活动考核卡》,依据用人单位反馈情况,考核学生参加活动的出勤和各方面表现情况,并将学年评估考核结果记录到学生本人资助档案相应栏目内。

第五章管理和奖惩办法
第十一条学生参加活动时,要听从安排,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院规章制度,认真完成活动任务;要做到着装整洁,行为得体。

第十二条系(院)对学生参加各项活动的次数、质量及具体表现进行考核,并作为其申请当年各级各类奖助学金和各项个人评优的必备条件。

对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学生,优先向院内各单位、各部门推荐参加勤工助学工作。

第十三条学院对各系(院)活动的组织情况进行考核,并纳入《系(院)学生工作考核体系》中。

第十四条学生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活动的或参加活动低于规定标准时限的,学院将给予批评教育。

经教育仍不悔改者,取消其下一年度各类奖助金资助资格和评优资格。

第十五条在活动中因不听从安排,做出有损学院声誉行为者,学院依据《西安文理学院学生手册》中的相关规定对违纪行为予以相应校纪处分。

第十六条本办法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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