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减值准则的国际比较

合集下载

资产减值会计准则国际比较及实施建议

资产减值会计准则国际比较及实施建议
证 企 业 在 被 收 购 后 能 够 马 上 投 入 运
营 , 免 出现 集体跳槽 的困境 。第 二 , 避
薪 酬 、福 利 制 度 的设 计 既 要 体 现 能 力 又 要 兼 顾 公 平 , 并 和 东 道 国 的社 会 文
理和 披露七 个章 节 。


我 国 、美 国 和 国 际 资 产 减
C S 8的 框 架 分 为 总 则 、 能 发 A 可
营企 业 和合 营企 业 的投 资 、 括{A 包 IS 3 2金融 工 具 : 露 和 列报 》 围 内 的 披 范
金融 资产 。不 适 用于 存货 、 建造 合 同 形 成 的 资产 、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 员 递 雇
及 披 露 等 具 体 问 题 进 行 规 范 , 国 准 美
值 准 则 的总体 比较 ( ) 架 比较 一 框
I S3 A 6包 括 准 则 目 的 、 范 围 、 涉
国国家文化 的前提 下 ,注 重分析 集体 主义和个人 主义倾 向 的程 度 ,有 针对 性 地设计绩 效考核 制度 ,在个人 主义
据 实际情况 及时做 出调整 。 我 国企 业 海外 兼并 的历 史 不长 , 民 营 企 业 不 仅 要 学 习 国 内 企 业 海 外 并 购 的 经 验 , 要 学 习 海 外 跨 国 公 司 更
长 期 资 产 、通 过 出售 处 置 的 长 期 资 产、 长期资 产 和待处 置 资产 或 资产 组 的报 告 、 生效 日、 过渡期 七部分 。
国准 则 更 详 细 , 清 晰 。 更 ( ) 用 范 围 比 较 二 适 I S3 A 6涵 盖 了 土 地 、建 筑 物 、 机 器 和 没备 、 以成 本 计 价 的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 形资 产 、 誉 以及对 子 公 司 、 无 商 联

关于资产减值准则的思考

关于资产减值准则的思考

关于资产减值准则的思考摘要:资产减值准则与企业财务报告的准确性和企业可持续发展之间存在着密不可分的内在联系。

本文探讨了资产减值准则的相关理论基础和实际应用,分析了资产减值准则在提高财务报告质量、规范企业会计行为等方面的重要意义。

同时讨论了资产减值准则实施过程中可能面临的挑战并提出进一步完善资产减值准则的建议。

关键词:资产减值;会计准则;会计引言随着全球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企业的财务报告准确性和透明度越来越受到关注。

资产减值准则作为财务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准确实施对于保护投资者利益、维护市场公平具有重大意义。

如何准确评估和反映资产价值,防范资产减值损失,已成为各国企业和监管机构关注的焦点。

我国于2006年开始实施的资产减值会计准则,标志着企业会计准则向规范化和国际化迈出了重要一步。

本文拟通过分析资产减值准则的理论基础、实践运用和存在问题探讨其在提高财务报告质量和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中的作用和意义。

一、资产减值准则的理论基础(一)资产减值准则的定义与目的资产减值准则不仅关乎企业财务报表的准确性和透明度,还关乎投资者的利益、资本市场的公平和公正以及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资产减值准则作为会计领域的一项重要规范,其核心目的是确保企业财务报表能够真实、公允地反映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资产减值准则涵盖了资产减值的确认、计量、记录和披露等方面。

它要求企业在财务报表中对资产的价值进行定期评估,当资产的可回收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应及时确认并计量减值损失。

这有助于确保企业不会高估资产价值,从而避免财务报表的失真。

资产减值准则的目的在于提高财务报告的质量,增强投资者的信心。

通过准确反映企业的资产价值,资产减值准则有助于投资者做出更加明智的决策。

同时还有助于规范企业的会计行为,减少财务舞弊的可能性,并维护资本市场的公平和公正。

资产减值准则还有助于企业加强内部管理和风险控制[1]。

通过对资产价值的定期评估,企业可以及时发现潜在的风险和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解决。

试论资产减值会计的国际比较

试论资产减值会计的国际比较

科技信息2008年第28期SCIENCE&TECHNO LO GY INFORMATION一、资产减值会计准则的历史回顾资产减值的会计思想最早可追溯至文艺复兴时期。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物价的剧烈波动,资产减值会计得到飞速的发展,各国都已颁布或正在制定相关的准则。

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于1998年6月发布了IAS36《资产减值》,2002年3月,IASB发布了有关改进现有国际会计准则的一份征求意见稿,提出了对IAS36中关于资产减值内部指标和使用价值确定作几项主要变动的建议。

2004年3月,IASB发布了修订后的IAS36,并根据对2002年3月的征求意见稿中提出的建议做了修改,并于2005年1月1日生效。

我国1992年实施的第三次会计制度改革前,在会计法和会计制度中都没有涉及资产减值准备问题。

1998年开始执行的《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及财务部文件规定,公司应计提坏账准备、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财务部于2000年12月29日正式颁布了《企业会计制度》,要求对所有符合资产定义的不实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将资产减值有四项扩大到八项,新增的四项准备包括委托贷款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和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为了加快与国际会计准则的趋同,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资产减值准则,引入了“资产组”的概念,并界定为“企业可认定的最小资产组合”,将计提准备的资产范围扩大到除现金资产之外的几乎所有资产项目。

二、资产减值会计国际准则与国内准则比较(一)资产减值概念比较《国际会计准则第36号—资产减值》(以下简称IAS NO.36)认为资产减值就是资产账面金额超过可收回金额部分的差额。

我国的企业会计准则则是强调合理预计可能发生的损失,但可能发生的损失具体指哪一方面并未统一明确。

(二)资产减值的理论基础比较IAS NO.36称资产减值的目的是“规范企业确保其资产以不超过可收回金额进行计量”,资产的概念规定了资产的账面价值不能以高于预期可能流入企业的经济利益计价,这正是资产减值会计存在的理论基础。

资产减值会计准则的国际比较

资产减值会计准则的国际比较

资产减值会计准则的国际比较资产减值会计准则的国际比较引言:资产减值是指由于资产的价值下降,需要在会计报表中确认减值损失的过程。

减值准则的制定与应用对于企业的财务报告和决策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着重探讨不同国家和地区在资产减值会计准则方面的差异,并分析这些差异的原因及对企业决策的影响。

一、美国的资产减值会计准则美国的会计准则是由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制定的。

根据美国通用会计准则(US GAAP),在减值测试中,企业需要对资产或资产组合的可回收金额进行估计,并与账面价值进行比较。

如果可回收金额低于账面价值,则需要确认减值损失。

而在确认减值损失时,应根据减值货币去进行核算。

二、欧洲的资产减值会计准则欧洲的会计准则主要是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来制定的。

根据IFRS 9金融工具准则,在减值测试中,企业需要对金融资产进行分类,并根据可观察到的损失概率进行风险计提。

在确认减值损失时,应根据经历的损失进行核算。

三、日本的资产减值会计准则日本的会计准则是由日本财务会计准则理事会(ASBJ)制定的。

根据日本财务会计准则(J-GAAP),在减值测试中,企业需要对资产或资产组合的可回收金额进行估计,并根据减值损失可能性的大小进行损失计提。

在确认减值损失时,应根据损失大小进行核算,并在报告中披露相关信息。

四、中国的资产减值会计准则中国的会计准则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4号——非金融资产减值的规定》(财会[2006]3号文件),在减值测试中,企业需要对非金融资产进行评估,并根据现金流量的期望经济效益来确定减值损失。

在确认减值损失时,企业应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利益进行核算。

五、国际比较与原因分析1. 准则体系: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准则体系存在差异,导致对资产减值的处理方式也不同。

美国采用的是更为保守的方法,而欧洲及日本较为注重风险计提的实质性判断,中国将更多侧重于现金流量的期望等。

资产减值准则的比较分析

资产减值准则的比较分析

资产减值准则的比较分析严格按照会计准则合理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可以有效地防止企业的资产虚增和利润虚增,对于减少市场泡沫有显著的作用,这在全球金融危机的大背景下具有突出的意义。

本文比较了各国的资产减值准则,并在此基础上对于我国实施资产减值准则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应对措施。

标签:资产减值会计准则金融危机0 引言我国从1992年7月1日起开始《外商投资企业会计制度》,要求按不超过应收账款余额的3 %比例计提坏账准备。

1999年发布的《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有关会计处理问题补充规定》将四项减值准备的使用范围扩大到所有股份有限公司。

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资产减值准则,引入了“资产组”的概念,将计提准备的资产范围扩大到除现金资产之外的几乎所有资产项目,进一步趋同于国际会计准则,但是对比SFAS、IAS的相关规定和我国的减值准则,其中仍存在一定差异,而我国的减值准则在实施过程中存在也有一定障碍,尤其是在金融危机背景下,按照准则中的相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损失有重要意义。

1 资产减值准则比较1.1 关于资产减值确认时间的比较SFAS第144条规定,对长期资产和可辨认、摊销无形资产,企业应当在环境变化或有事项表明该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无法收回时核算资产是否减值。

IAS第36条规定,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应估计是否存在资产可能已经减值的迹象。

如果存在这样的迹象,企业应估计资产的可收回价值。

我国资产减值准则第4条规定,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

只有在存在减值迹象的情况下,才要求估计资产可收回金额。

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应当进行减值测试。

FASB中规定只要求企业在有迹象、环境或事项变化表明可能发生减值时才进行减值测试。

1.2 关于资产减值准则适用范围的比较SFAS的规定比较宽泛,其144条规定除商誉、不摊销的无形资产、金融工具(包括按成本法或权益法核算的权益性投资)外的长期资产的资产减值都应纳入资产减值的范围。

会计准则国际趋同下资产减值准则比较研究

会计准则国际趋同下资产减值准则比较研究

会计准则国际趋同下资产减值准则比较研究【摘要】会计准则国际趋同已经是当今世界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但在会计准则趋同的过程中,我国依据国情仍旧保留了小部分差异。

本文主要针对在会计准则国际趋同背景下,国际会计准则和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中资产减值准则进行比较研究。

从资产减值的定义、确认基础比较、资产转回等方面进行分析,得出我国资产减值准则的差异具有合理性、必然性、长期性的结论。

【关键词】会计准则;国际趋同;资产减值准则一、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必要性全球经济不断融合,各国经济交往密切,呈现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趋势。

会计作为国际通用商业语言,在经济交往过程中所起的重要作用已经逐渐凸显。

此时各国会计准则的国际趋同,在全球范围内形成一个统一的高质量、高标准的会计准则,协调各国在会计处理上的差异的需求尤为迫切。

然而中国作为重要的新兴市场经济国家,也将顺应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大势所趋,积极进行会计准则趋同工作。

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必要性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分析:(一)从企业的角度分析每个公司都是经济发展的组成细胞,其发展状况和方向常常决定了整体发展情况和动向。

在众多公司中,我们以跨国公司、上市公司为例,来分析我国会计准则趋同的必要性。

随着经济不断发展,跨国公司现已遍布全球,其是全球资本流动的重要载体,连接多国之间的经济业务、投融资等活动。

但是在由于母子公司在不同的国家或者是公司本身就存在多国管理人员,使得在会计处理方式、报表编制、经济指标计算都有所不同、可能会造成经营过程中成本、费用计算差异较大。

有些跨国公司按照子公司会计准则计算的经营成果为盈利,但是按照母公司会计准则则是亏损的现象,致使投资者对于跨国公司的真实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法了解,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投资者的经济行为。

所以为了便于跨国公司进行信息汇总,不断提高会计信息的可比性和有用性,与母公司的整体战略保持一致,迫切需要拥有一套高质量、统一的国际通用的会计准则。

上市公司作为经济的领跑者,由其构成的的股票市场更是经济的晴雨表。

新准则下资产减值的比较分析【会计实务操作教程】

新准则下资产减值的比较分析【会计实务操作教程】
只分享有价值的会计实操经验,用有限的时间去学习更多的知识!
新准则下资产减值的比较分析【会计实务操作教程】 [摘要]我国财政部 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就 准则相比与国际会计准则基本实现了趋同,但在资产减值损失是否可以 转回上却存在着实质性差异。本文将对新准则资产减值准则与就准则及 国际会计准则进行纵向及横向比较分析。
只分享有价值的会计实操经验,用有限的时间去学习更多的知识!
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应当以资产组产生的 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6.商誉减值的处理不同 旧准则规定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为无形资产,按照直线法摊销。但商 誉的使用寿命难以进行可靠的估计,随着时间的推移商誉效用的递减(即 直线法摊销)没有充分的证据,所以与国际准则趋同,新准则规定“企业 合并所形成的商誉,至少应当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商誉应当 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不再摊销。 会计是一门很基础的学科,无论你是企业老板还是投资者,无论你是 税务局还是银行,任何涉及到资金决策的部门都至少要懂得些会计知 识。而我们作为专业人员不仅仅是把会计当作“敲门砖”也就是说,不 仅仅是获得了资格或者能力就结束了,社会是不断向前进步的,具体到 我们的工作中也是会不断发展的,我们学到的东西不可能会一直有用, 对于已经舍弃的东西需要我们学习新的知识来替换它,这就是专业能力 的保持。因此,那些只把会计当门砖的人,到最后是很难在岗位上立足 的。话又说回来,会计实操经验也不是一天两天可以学到的,坚持一天 学一点,然后在学习的过程中找到自己的缺陷,你可以针对自己的习惯 来制定自己的学习方案,只有你自己才能知道自己的不足。最后希望同 学们都能够大量的储备知识和拥有更好更大的发展。

长期资产减值会计准则 最新变化及其国际比较

长期资产减值会计准则 最新变化及其国际比较

则》 3 和 8号具 体准 则 , 中 第 8号 会 计 准 则 《 产 减 值 》 下 文 简 称 其 资 (
为新 准 则 ) 独 对 长期 资产 减 值 问题 作 了规 定 , 以 往 分 散 在 各 准 单 与
越 大 , 内容 也有 了较 大 发 展 , 了 法 律 上可 以确 认 的 无 形 且 除
维普资讯
五 、 整 性与 有 效 性并 重 完
鉴于 现 行经 济 环 境 及 其 未来 发 展 趋 势 ,完 整 性 与 有效
性 并 重 已成 为 未 来 财 务报 告 发展 的 一 个主 要 趋 势 。主 要 表
现 在 以下 几 个方 面 。 1注 重对 人 力 资源 的 披 露 。 济 发 展 水平 越 高 , 力 资 、 经 人 本 在 经 济 发展 中 的 作用 越 大 。知识 经 济的 蓬 勃 兴 起 使 人 们 关 注 两 个基 本 定 律 : 是 科 学技 术是 第一 生 产 力 ; 是 人 力 一 二 资源 是 比 其他 任 何 经 济 资源 都 更 为 重 要 的 资源 ,它 是 凝 聚
能 发生 减 值 的迹 象 ” “ 企 业合 并 所 形 成 的 商 誉 和 使用 寿命 不 确 定 ;因
的 无 形 资 产 , 论 是 否 存 在减 值迹 象 , 年 都 应 当进 行减 值 测 试 ” 无 每 。
第 二 十 三 条 再次 对 商誉 的 减 值 测 试 进 行 强 调 :企 业 合 并 所 形 成 的 “ 商 誉 ,至 少 应 当在 每 年年 度 终 了 进 行 减 值 测试 ” “ ;商誉 应 当结 合 与
资产 如 商标 、 利 权 、 权 、 算机 软 件 等 , 包 括 了许 多 不 专 版 计 还
则和 《 业 会计 制 度 》 关 条 款 中 的规 定 相 比 , 企 相 在许 多方 面 都 做 出 了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摘要将我国与美国及国际会计准则在资产减值的概念、理论基础、确认和计量以及披露等方面进行了比较,分析其差异及其原因,并对我国资产减值准则的制定提出建议。

关键词资产减值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则国际比较从2000年年底财政部颁布新的《企业会计制度》以来,资产减值会计问题一直是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热点。

我国《企业会计制度》借鉴了IAS NO.36和SFAS121关于资产减值的规定,要求企业对可能发生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这一规定体现了中国会计准则和国际惯例的接轨。

但是同美国及国际会计准则相比,我国对企业资产减值会计只在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中作了少数特殊的规定,并未做出全面系统的规范,未形成独立的资产减值准则。

1 资产减值会计准则制定背景 1.1 资产减值国际会计准则制定背景IASC于1998年6月发布了IAS NO.36———资产减值,当时的考虑是:目前许多国际会计准则都涉及到资产减值问题,如存货、投资、固定资产、建造合同、职工福利、所得税等,就资产减值制定国际会计准则,有助于保持资产减值会计核算方法的一致性;国际会计准则中有关资产减值的现行规定不够具体,不能保证各企业采用同一的方法进行资产减值的认定、确认和计量。

1.2 美国资产减值会计准则制定背景FASB于1995年3月发布了SFAS121《长期资产的减值、处置的会计处理》,主要内容是针对长期资产、可辨认的无形资产以及相关的商誉等项目区分不同的资产类型进行不同的减值处理.但是,SFAS121的缺陷在于没有提供“如何”具体实施资产减值准则的实际指导。

因此,FASB又于2001年11月发布了SFAS144《长期资产的减值或处置》,它主要是对销售处置的长期资产统一方法,对持有和使用的长期资产继续保留121号的确认与计量标准,同时对具体实施准则条款提供更多的指导。

1.3 我国资产减值会计规范制定背景为了提高企业会计信息质量,进一步和国际会计准则的协调,财政部于2000年12月29日正式颁布了《企业会计制度》,这项新制度对资产的定义作了调整,更加强调了资产“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本质。

与此相关,为了符合资产定义的内在要求,使资产以真实价值得到反映,新制度将资产减值由四项扩展到八项,充分体现了会计核算的谨慎性原则。

2 资产减值会计准则的国际比较2.1 资产减值概念比较IAS NO.36认为资产减值就是资产帐面金额超过可收回金额部分的差额。

我国的企业会计制度则是强调合理预计可能发生的损失,但可能发生的损失具体指哪一方面并未统一明确,而是在具体资产项目减值损失计量的内容当中做出不同资产减值损失的描述。

2.2 资产减值的理论基础比较IAS NO.36称资产减值的目的是“规范企业确保其资产以不超过可收回金额进行计量”,资产的概念规定了资产的帐面价值不能以高于预期可能流入企业的经济利益计价,这正是资产减值会计存在的理论基础。

而我国的新制度中明确指出“根据谨慎性原则”计提减值准备。

由于谨慎性原则的概念不明确,因而以谨慎性原则来规范资产减值,在理论上存在缺陷,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具有较大的随意性和不科学性。

[!--empirenews.page--]2.3 资产减值的确认比较2.3.1 资产减值的确认标准(1)资产减值的确认标准。

确认标准主要有三种,即永久性标准、可能性标准和经济性标准。

永久性标准是指只有永久性(在可预见的未来期间内不可能恢复)的资产减值损失才予以确认。

英国等一些国家采用这一标准。

可能性标准是指对可能的资产减值损失予以确认。

美国等一些国家采用这一标准,其特点在于确认和计量的基础不同,确认采用未来现金流量的不贴现值,计量采用公允价值,这样可能会导致资产价值的高估。

经济性标准是指只要发生减值就予以确认,确认和计量的基础相同,其可以减少确认时的主观判断和人为操纵,在实务中更具可操作性,IAS NO.36就采用这一标准。

我国也基本倾向于这一标准。

(2)关于资产减值的恢复。

《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如果已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价值又得以恢复,应在已计提减值准备的范围内转回。

这一点,与IAS NO.36一致,而SFAS121不允许资产减值的转回。

2.3.2 确认资产减值的时间及条件IAS NO.36要求企业在每一个资产负债表日应估计是否存在资产可能已经减值的迹象。

如果存在这种迹象,企业应估计资产的可收回价值,当可收回价值低于其帐面价值时,应对减值损失加以确认,并计入当期损益。

SFAS121规定长期
性资产和可辨认无形资产在因环境改变或事件发生导致资产帐面价值可能无法恢复时,企业应确认该资产是否发生减值。

我国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应定期或至少每年年度终了检查各项资产,合理预计各项资产可能发生的损失,但对于“定期”的具体规定会计制度没有说明,这使企业在操作时有一定的随意性,使企业之间缺乏可比性。

IAS NO.36及SFAS121在评估资产是否发生减值的迹象时,考虑的因素比我国多。

主要考虑市价的跌幅、市场利率或其他投资报酬率的提高、企业净资产的市场资本化金额的变化以及资产的使用方式或程度在当期或在近期将发生重大负面影响的变化等因素。

相比之下,我国的相关会计规范所提到的迹象简单得多,约束力和可操作性都显欠缺。

2.3.3 确认资产减值对折旧、摊销和所得税的影响IAS NO.36提到:“如果有迹象表明资产可能已经减值,这说明可根据适用于该资产的国际会计准则,重新评估和调整资产的剩余使用期限、折旧(摊销)方法或残值,即使这项资产没有确认减值损失。

”这说明该准则赞同折旧(摊销)要考虑减值准备的影响。

而我国的会计制度并未规定这一点,使减值确认和折旧(摊销)之间的关系不清晰。

另外,IAS NO.36也考虑了资产减值确认对所得税的影响,它提到:“如果已经确认了资产减值损失,应根据《IAS NO.12—所得税》,通过比较调整后的资产帐面价值与其纳税基础,确定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而我国的会计制度和准则就此问题没有规定,使实务人员很难处理好会计规范与税法的关系。

2.4 资产减值计量的比较(1)资产减值的计量属性。

IAS NO.36规定,当资产的可收回金额小于其帐面价值时,资产的帐面金额应减记至可收回的金额,减记的价值即为资产减值损失。

SFAS121规定,企业使用和持有的资产应采用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允许确认未实现损失或利得。

而我国会计制度则按照不同的资产对其计量属性作了具体的规定,如采用历史成本、账面价值、公允价值、可收回金额、未来现金流量现值、销售净价、使用价值、市价等多种计量属性,并在不同的会计准则中又各有表述,可操作性差。

[!--empirenews.page--] (2)可收回金额的确定。

在SFAS121中,可收回金额采用的是未折现的现金流量。

而在IAS NO.36中,可收回金额是指资产的销售净价与其使用价值两者之中的较高者。

我国会计制度中对可收回金额的规定与IAS NO.36基本相似,只是对于处置费用和销售净价的定义没有IAS NO.36严谨。

(3)减值计量单元的确定。

我国《企业会计制度》中,在确定资产减值时,对于不同的资产制定了不同的计量单元,规定对长期资产以单项计量,虽然减少了主观判断的空间,但在操作中具有局限性。

而IAS NO.36规定:“可收回金额应就单个资产确定,除非该资产持续使用产生的现金流入不能基本上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资产组合所产生的现金流入,如果是这样,就要确定资产所属的现金产出单元的可收回金额。


2.5 资产减值披露的比较在资产减值的披露方面,我国会计制度和准则的规定不明确,披露的内容也过于简单。

存货准则要求企业披露当期计提的资产减值和转回的减值损失、存货跌价损失准备的计提方法和确定存货可变现净值的依据。

固定资产准则仅要求企业披露当期计提的减值损失和转回的减值损失。

无形资产准则只要求披露当期计提的减值准备。

投资准则只要求企业披露当期计提的损失准备和期末市价。

这些准则对于资产减值准备巨额计提与转回、不提或少提的原因及理由等均未做出统一的披露规定。

而IAS NO.36和SFAS121的披露要求更为详尽,不但要求披露当期计入损益或直接冲减权益的资产减值的金额,在损益表中的项目、当期冲回的减值损失,还对分部报告中应披露的减值信息作了规定,而且还要求披露导致确认或转回减值损失的事件和环境等。

3 关于完善我国资产减值会计规范的建议(1)制定资产减值会计准则。

全面完整定义资产减值会计处理中的各个概念,并在指南部分以详细、贴近现实的例子演示资产减值准备确认、计量的全过程。

(2)在确认资产是否减值时,应列举更多的迹象,借鉴国际会计准则,在确认标准上详细化,明确资产减值对折旧和摊销的影响和调整,以及对所得税的影响。

(3)明确界定有关资产计量的各基本概念及其之间的关系,就如何确定销售净价、估计未来现金流量、确定和调整折现率做出详细的、具有可操作性的规定;引入“现金产出单元”概念,使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的计算更
具有可操作性。

(4)规范会计选择权利。

我国会计准则制定部门应对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的专业判断范围及其会计政策的选择权持谨慎态度,应针对不同行业、不同资产减值状况及减值准备计提与转回的时间、计价、比例、方法、上限、下限等,制定引导性、参考性的标准及限制条件的具体实施细则,以增强会计准则的规范性与可操作性。

(5)进一步健全、发展信息价格市场。

通过信息价格市场和资产评估体系的完善,企业各项资产的公允价值和市价得到公正合理的确定和公开,让公司的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有章可循,真正体现会计核算的公正性原则,同时增加其公允性和客观性。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