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计划
关于2018年上半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进展情况的汇报

关于2018年上半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进展情况的汇报渭南市临渭区人民政府2018年7月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市住建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区坚持把保障性安居工程作为惠民生的重点、稳增长的支点、提升城市品位的关键点,通过早谋划、抓开工,促进度、抓分配,强力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一、进展情况(一)保障房建设工作。
始终把保障房建设作为工作重点,围绕建设、分配、入住各个环节,强力推进保障房建设。
一是抓措施落实。
由区政府主要领导带队,深入各保障房项目,逐项目研判问题,制定方案,夯实责任,细化措施,推动工作落实。
二是抓资金筹集。
区财政列支5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保障房建设,争取中省各类资金2.34亿元,启动实施保障房租售并举工作,着力解决资金不足问题。
三是抓设施完善。
积极衔接市自来水公司、市天然气公司,完成了瑞景新城等4个保障房项目天然管网铺设,解决了示范小区的自来水问题。
四是抓督查督办。
由区政府督查室负责,对照任务和时间节点,采取两天一督查、每周一通报的办法,加大对保障房建设的跟踪督办,确保按期完成建设任务。
截至目前,全区累计完成投资77.35亿元,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61432套,建筑面积307.3万平方米,建成保障房298.3万平方米,完成分配48129户。
2018年,我区计划创建和谐社区4个,目前正在加紧对小区的绿化、道路等设施进行提升改造,计划年内完工。
(二)棚户区改造工作。
我区始终坚持以棚户区改造统揽城市工作,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层级分抓、片区推进”的思路,大力推进棚户区改造。
一是夯实责任,解决推进慢的问题。
按照“一个项目、一套班子、一抓到底”的工作机制,逐项目成立指挥部,明确区级领导包联,夯实部门和街道办的包抓责任,及时协调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二是多元融资,解决融资难的问题。
积极争取棚改政策性贷款,5个项目列入省厅棚改计划;加大招商力度,吸引碧桂园集团、**宏帆集团、山东中信集团等实力企业参与投资棚户区改造;充分发挥政府直属公司的融资平台作用,加强与浦发等银行合作,着力解决融资难问题。
南宁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南宁市住房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南宁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南宁市住房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公布日期】2018.07.02•【字号】•【施行日期】2018.07.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住房改革与发展正文南宁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南宁市住房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宁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各责任单位:为加快推进确保完成自治区下达我市2018年住房保障各项目标任务,结合我市实际,我办制订了《2018年南宁市住房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2018年南宁市住房保障工作实施方案》南宁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18年7月2日附件:2018年南宁市住房保障工作实施方案为确保完成2018年我市住房保障各项目标任务,加快推进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建设,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为党的十九大精神指导,进一步强化我市住房保障责任,紧紧围绕年度责任目标,加快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认真抓好保障房分配运营管理工作,加快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二、目标任务(一)开工任务市直危旧房改住房改造开工1214套(含2017年自治区新增市直危旧房改住房改造开工660套);自治区新增市直危旧房改住房改造开工541套。
自治区新增棚户区(含市直危旧房)住房改造开工目标任务作为自治区绩效考评加分、奖励的依据。
(二)基本建成市直危旧房改住房改造532套。
(三)分配入住2018年底前,列入国家计划的政府投资公租房(不含已按照规定盘活的公租房)分配要完成90%以上。
(四)租赁补贴发放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4200户。
(五)着力解决公租房竣工验收备案一年以上未分配、因配套设施不全影响交付使用的问题,取得实质性进展。
【住建方案】元氏县2018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住建方案】元氏县2018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实施方案2018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为了切实做好我县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扎实推进保障和改善民生,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和《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元氏县住房保障“十二五”规划等有关要求,扎实有效地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确保圆满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二、任务目标在2018年已开工建设的保障房,争取年内全部完工;廉租房“常春公寓”项目年内对符合条件的保障户实施实物配租;继续按规定对符合廉租住房补贴条件的家庭落实补贴资金;完成市下达的建设任务,项目建设、手续办理等各项工作提前达到省市规定的时间节点;做好入住管理,确保分配入住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完善2018-2018年棚改规划、抓紧编制2018-2020年棚改规划,落实到年度计划和具体项目;提前谋划“十三五”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规划,科学确定“十三五”总体目标。
三、工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
县政府成立以主管县长任组长,房管、住建、国土、民政等有关单位为成员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全县住房保障工作和安居工程建设的组织实施。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房管局,负责综合协调、工作指导、督查督办和制定年度计划,分解目标任务,研究落实措施。
制定保障性住房管理制度,做好维护和管理工作。
(二)落实配套资金。
根据省市有关要求,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保障性住房资金筹集和管理制度,保障性住房资金全部按政策规定渠道筹集,列入财政预算、实行财政兜底,并在县财政开设专户,做到专户储存、专款专用,依法监管、确保安全。
县财政部门建立健全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管理制度,县审计部门加强对住房保障资金使用等情况的定期跟踪审计,发现问题要举一反三,认真整改,防范问题重复发生。
住房保障2018年度工作计划【最新版】

【仅供参考】住房保障2018年度工作计划部门: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此文内容仅供参考,可自行修改)第1 页共5 页住房保障2018年度工作计划xx年,是推进我县城市棚户区改造和发展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工作及强力推进中心村建设的关键一年,也是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促进我县经济平衡较快增长的决策部署的关键一年。
为有组织、有计划地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这一民生工程,确保我县住房保障工作年度目标任务的完成,特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思路xx年我县住房保障工作的总体思路是:积极争取国家及自治区对我县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投资资金和政策支持,通过完善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并轨后住房保障制度,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城市棚户区改造)建设力度。
开工建设新项目,超前做好明年的项目储备,力争在xx年底实现主要以城市棚户区改造为主,结合中心村建设,兼并发放差别化租赁补贴,基本解决我县现有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
二、工作目标(一)多渠道扩大公共租赁住房房源。
1、xx年在建一批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重点在望远工业园区,数量216套),公共租赁住房基本标准达到:房屋结构安全;单套建筑面积控制在60㎡以内,设有卧室、厨房、卫生间;供电、供水、供热、有线电视等设备并能达到基本入住条件。
2、鼓励民间资本积极参与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协调望远工业园区“望远中小企业创业基地”自主建设150套公共租赁住房,要求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室内达到基本入住条件。
其主要解决园区内外来第 2 页共 5 页务工人员和新就业大学生住房问题。
实行租金收益、产权共有机制。
(二)认真做好租赁补贴发放工作。
严格考评制度,完善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并轨管理后差别化租赁补贴发放工作。
(三)建立健全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准入退出机制,完善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电子档案管理工作。
年底累计完成自治区下达我县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户537户。
【住建方案】无极县2018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实施方案(0001)

【住建方案】无极县2018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实施方案2016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实施方案为全面推进我县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进一步改善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条件,做好住房保障工作,完成上级下达我县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任务,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任务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和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快保障性住房分配入住,强化配套设施建设和后期管理,加大棚户区改造力度,狠抓开工率、竣工率、入住率和配套率;继续下大力筹集公共保障房房源,对优先保障的特殊住房困难家庭(低保、一二三级残疾、优抚对象)努力实现应保尽保;深化公平分配,创新管理模式和举措,实现后期管理科学规范;推进长效机制建设,确保年度目标任务完成,确保工程质量,确保政策落实。
二、工作目标2016年省下达我县的保障性安居工程任务目标:新开工建设棚户区改造住房949套;新增发放住房租赁补贴30户;启动往年结余的1600套限价商品房项目;购买72套符合公共保障房标准的商品房作为房源。
三、工作要求(一)高质量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按时间节点和市政府印发的目标责任要求,3月底前,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落实到具体项目;6月底,项目开工率达到50%以上,竣工率达到30%以上;8月底,项目开工率达到80%以上,竣工率达到60%以上,入住率达到50%以上;10月底前项目100%开工且手续齐全,11月底前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同时完成今年购买72套公共保障房的目标并分配入住。
(二)加大棚户区改造力度认真贯彻落实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有关工作的通知》(石政函〔2015〕128号)要求,继续加大棚户区改造力度。
一是进一步扩大棚户区改造范围。
将城市危房和符合条件的改造搬迁村庄纳入棚户区改造范围,集中利用3年时间全部消除现有D级危房,确保居住安全。
结合城镇化布局和小市镇建设要求继续有序推进规划区内(含建制镇)的城中村、城郊村的改造进程,对群众改造意愿强烈、条件成熟的要全部列入改造计划。
2018年住房保障工作计划范例与2018年住房建设工作计划汇编.doc

2018年住房保障工作计划范例与2018年住房建设工作计划汇编2018年住房保障工作计划范例一、工作目标根据我县与市人民政府签订的住房保障目标责任状要求,xx年我县需新建廉租住房100套、新建公共租赁住房340套、新建经济适用房和教师产权型住房200套,完成竣工保障性住房929套,完成住房保障信息系统建设的任务。
二、项目建设情况1、新建廉租住房100套,计划总投资620万元。
采取征地集中建设,项目建设选址在县城巴更片(即经济适用房二期的北面),规划建设高六层共100套,目前已办理了建设工程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立项批复、可研批复、环评批复、用地预审、地质勘察、施工设计、项目招投标工作等手续,目前正在开工建设并进行主体施工,完成投资200万元。
2、新建公共租赁住房340套,计划总投资1520万元。
具体在***县古零初中1栋6层共24套、古寨初中1栋6层共36套、永州中心小学1栋5层共20套、林圩中心小学1栋5层共20套、周鹿卫生院1栋5层共40套、里当卫生院、百龙滩卫生院、乔利卫生院各建1栋5层20套、苏博工业区1栋5层共100套、金钗镇政府大院、加方乡政府大院各建1栋5层20套。
目前,项目办理了建设工程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立项批复、可行性研究批复、环评批复、土地使用证;完成地质勘察、施工设计、项目招投标工作等手续,目前,己全部开工建设,在古零初中、古寨初中、百龙滩卫生院、乔利卫生院、金钗镇政府大院、加方乡政府大院己建主体共6栋140套,其余正在进行基础施工,完成投资550万元。
3、新建经济适用房和教师产权型住房200套,计划总投资3600万元。
采取征地集中建设,项目建设选址在县城西新区巴更片,与20xx年经济适用房项目同属一个小区和项目,项目规划建设10栋共408套;其中200套用于20xx年任务,余下208套用于20xx年任务,目前,己全部开工建设,正在进行主体施工,完成投资1300万元。
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包头市2018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通知

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包头市2018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8.03.09•【字号】包府办发〔2018〕18号•【施行日期】2018.03.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住房保障正文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包头市2018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通知包府办发〔2018〕18号各旗、县、区人民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中直、区直企事业单位:为贯彻落实自治区房地产和住房保障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进一步加强我市2018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工作,确保顺利完成目标任务,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目标任务(一)总体任务。
自治区下达我市城市棚户区(城中村)改造新开工任务10896户,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基本建成5231套,政府投资建设公共租赁住房年内分配率达90%,发放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484户。
(二)任务分解。
昆区:棚户区(城中村)改造3635户,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基本建成170套,公共租赁住房分配252套,发放住房租赁补贴20户。
青山区:棚户区(城中村)改造1000户,公共租赁住房分配69套,发放住房租赁补贴80户。
东河区:棚户区(城中村)改造1500户,公共租赁住房分配90套,发放住房租赁补贴300户。
九原区:棚户区(城中村)改造2000户,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基本建成1273套,公共租赁住房分配372套,发放住房租赁补贴27户。
稀土高新区:棚户区(城中村)改造1061户,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基本建成1766套,公共租赁住房分配87套,发放住房租赁补贴5户。
石拐区:棚户区(城中村)改造100户,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基本建成381套,公共租赁住房分配142套。
白云矿区: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基本建成273套,公共租赁住房分配28套,发放住房租赁补贴2户。
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8年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任务的通知

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8年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任务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3.13•【字号】郴政办函〔2018〕36号•【施行日期】2018.03.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住房保障正文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8年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任务的通知郴政办函〔2018〕3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及中省驻郴有关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18年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任务下达给你们,并提出如下工作要求,请认真抓好落实。
一、加快项目实施进度。
各相关单位要尽快将每项指标分解到具体项目、具体地块,完善前期工作,加快项目审批,落实配套资金,确保2018年6月底前新项目开工率达60%以上,2018年11月底前实现100%开工。
要扩大新开工项目基本建成总量,市本级及各县市区保障性安居工程新开工基本建成量在2018年11月底前达总开工量的1/3以上。
二、保证工程质量安全。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强化对参建各方建设行为和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
在建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要全部纳入省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
三、提高分配安置比例。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快住房分配步伐,确保全市保障性住房分配入住率在2018年11月底前达95%以上,并于每月15日前将住房分配入住情况报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2625600) 。
四、加大督查考核力度。
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工作调度,定期或不定期对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任务情况进行督查督办。
要严格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全市综合绩效考核评估范畴,并按相关规定兑现奖惩。
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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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计划
2018年结合我县保障性安居工程总体建设情况,计划建设保障房80套(其中:廉租房20套,公租房60套),城市棚户区改造1.5万平方米(112户)。
根据县委关于分解落实《县委常委会2018年工作要点》主要目标任务及责任的通知(定字〔2018〕9号)文件要求,为确保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制定如下工作计划。
一、目标任务2018年度保障房项目6月份之前全面开工,12月底全面竣工。
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4月之前完成前期工作,12月底全面竣工。
二、进度安排1、3月30日前完成:项目选址、规划、设计、勘探等前期工作。
2、6月30日前完成:保障房项目招投标工作并开工建设;启动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
3、9月30日前完成:保障性项目房屋主体五层完工;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拆迁50%。
4、12月30日前完成:保障房项目全面竣工;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全面完工。
三、组织领导四、工作措施为确保我县2018年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全面竣工,房管局、城投公司要统一认识,按照“快、准、实、早、重”的要求,围绕工程项目建设工作,迅速行动,精心组织,狠抓进度,科学安排施工,加快工程建设步伐,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主要采取以下措施:1、做到早谋划、勤协调,确保项目建设管理工作落实到位。
2、房管局、城投公司作为牵头、业主单位,从领导到工程管理人员要加强对施工单位督促检查,实行工期倒排,各负其职等有效措施,确保工程工期进度。
3、加强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力度,每天必须有专人在施工现场,每星期定期召开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