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源热泵行业相关政策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明确煤改地源热泵项目支持政策的通知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明确煤改地源热
泵项目支持政策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6.06.17
•【字号】京发改〔2016〕1038号
•【施行日期】2016.06.1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能源及能源工业其他规定
正文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明确煤改地源热泵项目
支持政策的通知
京发改〔2016〕1038号各区发展改革委、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改善空气质量,加快推进散煤治理,实现本市煤改清洁能源项目支持政策全覆盖,按照《北京市2016-2020年加快推动民用散煤清洁能源替代工作方案》(京发改[2016]664号)的总体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大煤改清洁能源支持政策的通知》(京发改[2016]643号)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煤改地源热泵项目的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支持政策,具体通知如下:
一、以整村实施的农村地区煤改地源热泵项目,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按照工程建设投资的50%安排资金支持。
二、以社区统一实施的城镇地区煤改地源热泵项目,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按照工程建设投资的50%安排资金支持。
三、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6月17日。
地热 政策

地热政策
地热政策主要是关于促进和规范地热能开发利用的规定和措施。
地热能是一种可再生的能源,其开发和利用对于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优化能源结构、保护环境等方面都具有重要意义。
一般来说,地热政策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仅供参考:
1. 规划和目标:政府会制定地热能开发利用的规划和目标,明确地热能开发利用的重点领域、区域和时间节点等。
2. 资源管理:政府会加强对地热资源的勘查、登记和评估,建立地热资源数据库,为地热能开发利用提供基础数据支持。
3. 技术和标准:政府会推动地热能技术的研发和应用,制定地热能开发利用的技术标准和规范,促进地热能产业的健康发展。
4. 投资和融资:政府会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地热能开发利用领域,为相关项目提供融资支持。
5. 税收优惠和补贴:政府会给予地热能开发利用项目一定的税收优惠和补贴,降低项目的投资成本,提高项目的经济效益。
6. 市场监管:政府会对地热能市场进行监管,防止无序竞争和资源浪费现象的发生,维护市场的公平竞争和资源的合理利用。
总的来说,地热政策旨在促进地热能的开发和利用,推动地热能产业的健康发展,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国家关于地源热泵出台的相关政策和标准

国家关于地源热泵出台的相关政策和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2006年1月1日可再生能源,是指风能、太阳能、水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等非化石能源。
⒈《建筑节能管理条例》⒉2004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了中国第一个《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加快太阳能、地热等可再生能源在建筑物的利用。
⒊2006年8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大力发展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水能等可再生能源和替代能源。
最新颁布的《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积极扶持风能、太阳能、地热能、海洋能等的开发和利用。
积极推进地热能和海洋能的开发利用,推广满足环境和水资源保护要求的地热供暖、供热水和地源热泵技术.⒋《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央国家机关节能减排工作的通知》:实施地热源、水源、空气源热泵技术试点示范工程,积极推广空调和采暖系统变频调速技术、空气热回收技术等新技术的应用,扩大太阳能等新能源的使用范围。
财政部建设部印发《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评审办法》⒌财政部建设部印发《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⒍<建设部、财政部关于推进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应用的实施意见> ,重点支持领域:一共8个领域,与地源热泵有关系的有4个.⑴地表水及地下水丰富地区利用淡水源热泵技术供热制冷;⑵沿海地区利用海水源热泵技术供热制冷;⑶利用土壤源热泵技术供热制冷;⑷利用污水源热泵技术供热制冷;在《可再生能源法》的颁布之后,可再生能源利用将成为一个新的亮点,我国很快将成为世界上可再生能源利用第一大国。
地源热泵技术将成为利用可再生能源的一个主力军,它已经在全国城市级区域逐渐推广应用,必将成为我国城市经济发展中的一个新的增长点;不过,地源热泵的广泛应用,还需要更多的各个专业各个领域的人来共同努力共同配合,从政府政策、主机设计制造、系统的设计和运行管理等各个方面都来共同参与。
只有这样,地源热泵才能最大限度的发挥其作用。
2023年地源热泵行业市场需求分析

2023年地源热泵行业市场需求分析地源热泵作为一种新兴的清洁能源技术,近年来在国内市场受到了越来越多的关注和认可。
其利用地热来进行供暖和制冷,能够大幅降低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减少对环境的负面影响。
据市场调查机构统计,近年来地源热泵市场规模不断拓展,预计未来几年将继续保持快速增长。
一、行业市场需求分析1. 政策支持力度不断加强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清洁能源的政策,并加大了对地源热泵技术的培育和推广力度,例如财政补贴、税收优惠等。
2018年国家发改委等7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地源热泵技术推广应用的通知》,要求各级政府积极组织实施地源热泵应用项目,并优先支持新建和改造项目中采用地源热泵供热、供冷等节能技术。
2. 市场占有率逐步提升随着地源热泵技术不断成熟,其在供暖、制冷等领域的占有率逐步提高。
目前在一些富裕地区,采用地源热泵供暖已经成为一种主流的做法,而在其他地区,其应用仍处于起步阶段,但随着政策不断支持和技术不断改进,未来市场潜力巨大。
3. 环保意识不断提高近年来,各大城市不断加大环保力度,而地源热泵技术正是环保技术的典型代表,配合太阳能发、光伏发电等技术,被认为是未来城市能源最为理想的可持续方案。
随着人们环保意识的增强,未来市场需求将会进一步增长。
二、市场前景展望1. 去化周期缩短由于市场需求不断提高,地源热泵的去化周期价格也有所下降。
近年来,地源热泵设备的价格逐步降低,目前已经进入了相对平稳的阶段,未来随着技术的不断完善,价格可能会进一步下调。
2. 企业战略拓展随着国家政策的不断扶持,市场前景不断向好,企业将会逐步采取多样化的战略进行拓展。
这包括从产品线的扩展到渠道升级、智能制造和智能控制等诸多方面,来更好地响应新形势下的市场。
3. 技术不断升级随着技术的不断改进,地源热泵设备的性能、效率和可靠性将不断提高,产品的可持续性也将有所增强。
同时,随着全球能源形势的改变,未来该技术有可能被应用在更广泛的领域,例如城市能源系统、工业等领域。
2024年水地源热泵市场分析现状

2024年水地源热泵市场分析现状概述水地源热泵(Water Source Heat Pump,WSHP)是一种利用水体或地下水作为热源或热泵系统的热源热泵技术。
随着全球对能源消耗和环境保护意识的提高,水地源热泵市场正逐渐崭露头角。
本文将对水地源热泵市场的现状进行分析,并展望其未来的发展趋势。
市场规模水地源热泵市场在过去几年里呈现了持续增长的趋势。
根据市场调研数据显示,2019年全球水地源热泵市场规模约为XX亿元,预计到2025年,市场规模将达到XX亿元,年复合增长率为XX%。
市场驱动因素1.环境意识的提高:水地源热泵作为一种清洁能源利用技术,具有较低的环境影响。
全球对于环境保护的重视推动了水地源热泵市场的发展。
2.能耗要求的提高:随着能源消耗问题的日益突出,各国政府制定了更为严格的能源消耗标准。
水地源热泵凭借其高效节能的特点,成为符合标准要求的热泵技术之一。
3.新建建筑需求增加:全球建筑业发展迅猛,尤其是高耗能建筑的兴起,使得水地源热泵市场面临巨大的机遇。
水地源热泵在新建建筑中被广泛应用,以满足节能环保的要求。
4.政策支持力度加大:为推动水地源热泵市场的发展,各国政府纷纷出台各种支持政策,例如给予购买补贴、降低税收、提供贷款优惠等,进一步推动了市场增长。
市场挑战1.技术壁垒:水地源热泵技术相对于传统的冷热源热泵技术来说较为复杂,需要更高的技术水平进行设计和施工。
此外,水资源的数量和质量也对水地源热泵的应用产生一定的限制。
2.初始投资高:与传统热泵系统相比,水地源热泵的初始投资较高,给消费者带来了一定的负担。
这也是限制市场规模扩大的一个因素。
3.竞争压力增大:随着市场的发展,水地源热泵市场逐渐引起了竞争对手的关注,国内外厂商纷纷涌入市场,导致市场竞争加剧。
市场前景1.技术创新:随着水地源热泵技术的逐步成熟,未来将会有更多的创新技术涌现。
例如,采用新型材料的热交换器、提高系统热效率的控制算法等,将进一步提高系统的性能和效率。
地源热泵行业相关政策

1997年~2002年■ 1997年11月8日,原国家科委与美国能源部在北京签署了中美两国《关于地热能源生产与应用的合作协议书》,决定在我国开始推广美国土-气(水)型地源热泵技术。
■ 1998年11月4日,“中美两国《能源效率和可再生能源技术的发展利用领域合作议定书》工作小组第一次工作会议”在美国举行,会议通过了《中美两国政府合作推广美国地源热泵技术工作计划书》,中美两国政府地源热泵合作项目正式启动。
■ 2002年4月23日,中美在北京签署了《中美两国地源热泵资助项目协议书》,大大加快了中美两国政府地源热泵合作项目的进程。
■ 2002年12月19日,国土资源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地热矿泉水资源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02]414号)。
通知指出,地热资源是宝贵的矿产资源,是重要的清洁能源之一,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对此要有足够的认识,要加大地热资源的勘查评价力度,加强地热资源的开发和保护,严格地热井审批、施工和年审程序,开展地热开发利用示范项目和地热水回灌等新技术的研究推广工作,实现地热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2005年■ 2005年2月28日,国家主席胡锦涛颁布33号主席令:2006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开始正式实施。
地热能的开发与利用被明确列入新能源所鼓励发展的范围。
■ 2005年11月29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订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指导目录》,“地热发电、地热供暖、地源热泵供暖或空调、地下热能储存系统”被列入重点发展项目;“地热井专用钻探设备、地热井泵、水源热泵机组、地热能系统设计、优化和测评软件、水的热源利用”等被列为地热利用领域重点推荐选用的设备。
2006年■ 2006年5月30日,财政部发布实施了《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07]371号)。
该办法明确提出,加强对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资金的管理,重点扶持燃料乙醇、生物柴油、太阳能、风能、地热能等的开发利用。
各国热泵支持政策汇总

各国热泵支持政策汇总本文汇总了全球各个国家推行的热泵支持政策,为推广热泵技术应用提供参考。
1. 欧洲国家1.1 德国•德国政府通过合资办公室(BAFA)提供热泵补贴,减轻个人用户投资成本。
•2011年德国法律规定,替代电和传统电热水器安装热泵的住宅可以享受热泵购买补贴和运营补贴。
•利用太阳能发电的热泵还可以申请额外的补贴。
1.2 瑞典•瑞典政府提供各种形式的热泵购买补贴,包括地源热泵和空气源热泵。
•瑞典为安装热泵的住宅提供额外的税收减免政策。
•对于公共建筑和企业,瑞典政府提供各种形式的奖励和补贴,鼓励使用热泵系统。
1.3 法国•法国政府通过国家能源过渡税(CITE)和国家住房补贴(ANAH)提供热泵补贴。
•个人用户安装热泵系统还可以享受部分税收减免。
•法国政府还提供热泵换取旧锅炉的奖励措施,推动用户更新锅炉为热泵。
2. 北美国家2.1 美国•美国政府通过可再生能源投资税收抵免法案(ITC)提供热泵安装补贴。
•一些州政府也提供额外的热泵奖励和减税措施,推动热泵的普及。
•美国能源部还鼓励并支持相关科研和技术开发,提高热泵效率和性能。
2.2 加拿大•加拿大政府通过能源效率项目提供热泵补贴和奖励。
•一些省份和市政府还提供额外的热泵补贴和能源升级项目。
•加拿大政府鼓励热泵行业的研究和发展,并支持相关技术创新。
3. 亚洲国家3.1 日本•日本政府通过能源和环境经济研究所提供热泵相关的奖励和补贴。
•为支持热泵的普及,日本政府还制定热泵安装标准和技术规范,并提供相应的认证。
•一些地方政府也提供额外的热泵补贴和减税措施。
3.2 中国•中国政府通过节能补贴和财政补贴政策支持热泵行业发展。
•各地方政府也提供不同的热泵补贴和奖励,鼓励用户使用热泵技术。
•中国政府还推动热泵标准的制定和技术的研发,提高热泵行业整体水平。
4. 其他国家4.1 澳大利亚•澳大利亚政府通过可再生能源激励方案提供热泵补贴和奖励。
•澳大利亚一些州和领地政府还提供额外的热泵支持措施。
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地源热泵系统建设和应用工作的实施意见

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地源热泵系统建设和应用工作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沈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10.11•【字号】沈政发[2006]20号•【施行日期】2006.10.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地源热泵系统建设和应用工作的实施意见(沈政发[2006]20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地源热泵系统是利用浅层地能进行供热制冷的新型能源利用技术,具有清洁、高效、节能的特点。
推进地源热泵系统建设,有利于优化能源结构,促进能源互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由于我市地质水文条件完全符合发展地源热泵技术要求,建设部已将我市列为实施地源热泵系统建设和应用的试点城市。
为实现市委、市政府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战略目标,做好试点工作,现就全面推进地源热泵系统的建设和应用工作提出实施意见如下:一、工作规划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已经形成地源热泵供热(制冷)面积312万平方米的基础上,全面推进地源热泵系统建设和应用。
(一)在三环内的455平方公里核心区范围内,对符合应用水源热泵技术的409平方公里范围内的建筑物,原则上都要采用水源热泵技术规划建设,其余46平方公里范围内的建筑物,原则上都要采用土源热泵技术规划建设。
(二)在市政府已经明确的“四大城市发展空间”3551平方公里范围内,凡具备应用地源热泵技术的区域,原则上都要采用地源热泵技术规划建设。
(三)在全市12980平方公里的市域面积内,全市统一规划,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地源热泵系统建设和应用。
(四)从现在起到2007年底,计划全市实现地源热泵技术应用面积1800万平方米。
(五)从2008年起,每年建设和应用地源热泵技术不少于1600万平方米,其中新建1000万平方米,改建、改造600万平方米。
至2010年底,计划全市实现地源热泵技术应用面积6500万平方米,占全市当期供热面积的32.5%。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1997年~2002年■ 1997年11月8日,原国家科委与美国能源部在北京签署了中美两国《关于地热能源生产与应用的合作协议书》,决定在我国开始推广美国土-气(水)型地源热泵技术。
■ 1998年11月4日,“中美两国《能源效率和可再生能源技术的发展利用领域合作议定书》工作小组第一次工作会议”在美国举行,会议通过了《中美两国政府合作推广美国地源热泵技术工作计划书》,中美两国政府地源热泵合作项目正式启动。
■ 2002年4月23日,中美在北京签署了《中美两国地源热泵资助项目协议书》,大大加快了中美两国政府地源热泵合作项目的进程。
■ 2002年12月19日,国土资源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地热矿泉水资源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02]414号)。
通知指出,地热资源是宝贵的矿产资源,是重要的清洁能源之一,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对此要有足够的认识,要加大地热资源的勘查评价力度,加强地热资源的开发和保护,严格地热井审批、施工和年审程序,开展地热开发利用示范项目和地热水回灌等新技术的研究推广工作,实现地热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2005年■ 2005年2月28日,国家主席胡锦涛颁布33号主席令:2006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开始正式实施。
地热能的开发与利用被明确列入新能源所鼓励发展的范围。
■ 2005年11月29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订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指导目录》,“地热发电、地热供暖、地源热泵供暖或空调、地下热能储存系统”被列入重点发展项目;“地热井专用钻探设备、地热井泵、水源热泵机组、地热能系统设计、优化和测评软件、水的热源利用”等被列为地热利用领域重点推荐选用的设备。
2006年■ 2006年5月30日,财政部发布实施了《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07]371号)。
该办法明确提出,加强对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资金的管理,重点扶持燃料乙醇、生物柴油、太阳能、风能、地热能等的开发利用。
其中第二章有关“扶持重点”第七条中提出“在建筑供热、采暖和制冷的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重点支持太阳能、地热能等在建筑物中的推广应用。
”■ 2006年5月31日,由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规划委、建委、市政管委、科委、财政局、水务局、国土局、环保局等九委(局)联合制定了《关于发展热泵系统的指导意见》京发改〔2006〕839号,并于2006年7月1日正式实施。
《关于发展热泵系统的指导意见》补助标准为:地下(表)水源热泵35元/平方米,地源热泵和再生水源热泵50元/平方米。
随后又陆续发布了《关于发展热泵系统的指导意见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关于地源热泵项目的申报程序及有关管理要求的说明》和《北京市平原区浅层地温资源评价及利用规划》。
■ 2006年9月4日,财政部建设部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06〕460号)的通知。
该办法第四条专项资金支持的重点领域其中包括:利用土壤源热泵和浅层地下水源热泵技术供热制冷;地表水丰富地区利用淡水源热泵技术供热制冷;沿海地区利用海水源热泵技术供热制冷;利用污水源热泵技术供热制冷。
■ 2006年10月11日,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全面推进地源热泵系统建设和应用工作的实施意见》(沈政发 [2006] 20号),对工作规划、工作要求和扶持政策三大方面做了详细介绍。
确定了在沈阳市已有地源热泵技术应用面积312.3万平方米的基础上,到2007年底,力争全市实现地源热泵技术应用面积1800万平方米。
至2010年底,力争全市实现地源热泵技术应用面积6500万平方米的工作目标。
■ 2006年12月,《北京市“十一五”时期地质勘查发展规划》提出:“将加大地热能、浅层地热能等可再生资源的开发利用力度,到2010年新能源和再生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争取到4%”。
“要加强平原区已知地热田外围地质的勘查、增加地热资源储量、开展地热资源空白区的勘查评价”。
“完成规划新城和新农村建设的综合地质勘查、地热资源勘查……”。
■根据《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09号)和《建设部推广应用新技术管理细则》(建科[2002]222号),建设部于2006年12月28日,发布了关于《建设事业“十一五”重点推广技术领域》(建科[2006]315号)的通知。
确定了“十一五”期间九大重点推广技术领域,其中“建筑节能与新能源开发利用技术领域”中重点推广太阳能、浅层地热能、生物质能及其他可再生能源与新能源应用技术。
2007年■ 2007年4月10日,建设部科学技术司印发了关于组织推荐申报《建设部“十一五”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技术目录》项目的通知(建科综函[2007]59号)。
申报技术领域其中包括:土壤源热泵技术、空气源热泵技术、地表/地下水源热泵技术、海水水源热泵技术、污水水源热泵技术以及地热能梯级利用技术和地热能热电及热电冷三联供技术。
■ 2007年5月23日,国务院发布国发[2007]15号文《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明确提出,“要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抓紧制订出台可再生能源中长期规划,推进风能、太阳能、地热能、水电、沼气、生物质能利用以及可再生能源与建筑一体化的科研、开发和建设,加强资源调查评价。
”■ 2007年7月10日,沈阳市政府发布了《沈阳市地源热泵系统建设应用管理办法》(2007沈阳市人民政府令第71号),并于2007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
该《办法》提出,地源热泵系统的建设及运行应当坚持统一规划、综合利用、注重效益和开发与环境保护并重的原则。
具备应用地源热泵技术条件的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应当建设地源热泵系统;明确所有的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应当履行建设项目应用地源热泵技术相关审批手续。
■ 2007年8月3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实施了《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的通知》 (发改能源[2007]2174号)。
其中对地热能的中长期发展目标和方向做出明确规定。
“要积极推进我国地热能的开发利用,合理利用地热资源,推广满足环境保护和水资源保护要求的地热供暖、供热水和地源热泵技术;在具有高温地热资源的地区发展地热发电,研究开发高温地热发电技术;在长江流域和沿海地区发展地表水、地下水、土壤等浅层地热能进行建筑采暖、空调和生活热水供应。
到2010年,地热能的年利用量达到400万吨标准煤,到2020年,地热能年利用量达到1200万吨标准煤”。
■ 2007年10月31日,重庆市建设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重庆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工程专项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渝财建[2007]427号),并于印发之日起实施。
规定对利用可再生能源热泵机组的空调,按机组额定制冷量每千瓦补贴人民币800元;利用可再生能源提供生活热水的高温热泵机组,按机组额定制热量每千瓦补贴人民币900元。
2008年■ 2008年6月2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和财政部办公厅联合印发了《关于组织申报2008年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的通知》(财办建[2008]64号)。
该通知指出,重点支持以下几个方面的建筑应用示范:与建筑一体化的太阳能供应生活热水(高层建筑)及太阳能供热制冷技术;与建筑一体化的太阳能光电转换技术;沿江、海、湖地区利用地表水源热泵供热制冷技术;地质条件适宜地区利用土壤源及水源热泵技术;利用污水源热泵供热制冷技术;利用太阳能与热泵复合供热制冷技术。
■ 2008年10月15日,北京市国土资源局下发《关于地源热泵(地埋管方式)项目需进行地质条件评估及加强地质环境监测的通知》(京国土热[2008]531号),对所有在建、拟建的地源热泵(地埋管方式)项目做出具体规定。
并于2009年1月1日起执行。
■ 2008年12月3日,国土资源部发布实施了关于《大力推进浅层地热能开发利用》(国土资发〔2008〕249号)的通知。
该通知分为总体要求、工作部署和组织实施三大部分,对浅层地热能开发做了全面规划,其中工作部署要求:一是调查评价,查清浅层地热能资源;二是编制规划,保障浅层地热能持续利用;三是加强监测,掌握开发利用动态。
2009年■ 2009年7月6日,财政部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了《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城市示范实施方案》(财建[2009]305号)和《加快推进农村地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的实施方案》(财建[2009]306号)的通知。
通知指出,资金补助基准为每个示范城市5000—8000万元,具体根据2年内应用面积、推广技术类型、能源替代效果、能力建设情况等因素综合核定,切块到省。
2009年农村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补助标准为:地源热泵技术应用60元/平方米,每个示范县补助资金总额最高不超过1800万元。
以后年度补助标准将根据农村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成本等因素予以适当调整。
2010年■ 2010年4月2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0〕25号),此举引起行业间广泛关注。
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的出现,使业主在少量出资的情况下完成了地源热泵系统项目的建设,解决了地源热泵系统初投资高的难题,实现了节能减排,降低了运行成本,有效推进了地源热泵行业的发展。
不久后,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颁布了《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财政奖励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对财政奖励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作了进一步说明。
■为进一步推动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根据《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城市示范实施方案的通知》(财建[2009]305号)和《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农村地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财建[2009]306号)文件精神,财政部办公厅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于2010年5月7日联合发布了《关于组织申报2010年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城市示范和农村地区县级示范的通知》(财办建[2010]34号),对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项目申报要求做了进一步说明。
■ 2010年8月4日,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组织实施了《关于加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城市示范和农村地区县级示范管理》(财建[2010]455号)的通知。
从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进度;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项目管理,确保示范质量三大方面对可再生能源应用在城市示范及农村地区县级示范做了进一步工作部署。
2011年■ 2011年3月8日,财政部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财建[2011]61号的通知。
通知指出,切实提高太阳能、浅层地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建筑用能中的比重,到2020年,实现可再生能源在建筑领域消费比例占建筑能耗的1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