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医院急诊绿色通道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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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诊科绿色通道管理制度

急诊科绿色通道管理制度

急诊科绿色通道管理制度1、概述急诊科绿色通道是一项专门为重症患者提供的救治服务,主要针对危重患者,在其他患者排队等候的情况下,可以更快地获得医师的救治。

此外,急诊科绿色通道还为患者提供了更加全面、快速、高效的诊断和治疗服务。

2、适用范围该管理制度适用于急诊科内的所有患者,包括但不限于因疾病、事故等突发状况导致病情危急的患者。

3、开通条件(1)危重患者:身体濒临危险、需要立即治疗以防止病情恶化或生命危险的患者,例如心脏骤停、休克、中毒、严重创伤、呼吸困难等。

(2)紧急患者:病情需要紧急处理的患者,例如产妇难产、突发性肺炎、急性心肌梗死等。

4、操作流程(1)患者进入急诊科后,需先进行初步评估;(2)评估后符合开通绿色通道的条件,医护人员会将患者转送至绿色通道,进行相应急救治疗;(3)患者在绿色通道接受治疗后,如果病情无法缓解,则需回到急诊科进行进一步治疗。

5、管理要求(1)急诊科医务人员需要对患者进行初步评估,并根据患者情况决定是否提供绿色通道服务;(2)为了保证急诊科绿色通道的效果,医院需要统一制定相关的规章制度并向患者进行宣传;(3)医院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对绿色通道的人员和物资进行配备或调整,以满足患者的需求;(4)急诊科应当对绿色通道的患者进行特别关注,提供必要的心理支持和照顾。

6、后续跟踪(1)绿色通道患者需要医务人员进行后续跟踪观察,以确保病情稳定;(2)对于因急诊科绿色通道服务未能及时救治或诊断不明导致患者损失的情况,医院需要及时进行赔偿或处理。

7、总结急诊科绿色通道是医务人员救助危重患者和紧急患者的重要措施,为患者提供更加便捷、快速、专业的医疗救治。

在使用绿色通道过程中,医务人员需要严格遵守管理制度,为患者提供高质量的医疗服务。

“急诊、急救绿色通道”管理规范

“急诊、急救绿色通道”管理规范

“急诊、急救绿色通道”管理规范1.“急诊、急救绿色通道”指医院在为畅通急危重症患者抢救流程、挽救患者生命而设置的畅通的诊疗过程,该通道的所有工作人员,应对进入“绿色通道”的伤病员提供快速、有序、安全、有效的诊疗服务。

2.“急诊、急救绿色通道”救治范围各种急危重症需立即抢救患者;“三无”人员(患者无姓名、无家属、无经费)。

需要进入“急救绿色通道”的患者指在短时间内发病,所患疾病可能在短时间(<6小时)内危及患者生命。

分类如下。

(1)创伤急救绿色通道:急性创伤引起的体表开裂出血、开放性骨折、内脏破裂出血、颅脑出血、高压性气胸、眼外伤、气道异物、急性中毒、电击伤等及其他可能危及生命的创伤、重度休克、急性颅脑损伤等。

(2)心脑血管绿色通道:急性心肌梗死、急性心力衰竭、急性脑卒中、各种昏迷等。

(3)妇产科绿色通道:意外紧急产程、宫外孕大出血、产科大出血等。

(4)其他危及患者生命的绿色通道:急性呼吸衰竭、急性肺水肿、急性肺栓塞、大咯血、严重哮喘持续状态、消化道大出血、重症酮症酸中毒、甲状腺功能亢进危象等。

3.“急诊、急救绿色通道”工作程序(1)院前急救:急诊科工作人员接到院前急救电话后,询问患者数量及病情,如为成批患者,立刻报告急诊科主任协调全科力量做好抢救准备,力量不足时汇报医务处或医院总值班,启动成批患者抢救预案。

派出医护人员和救护车现场急救,具备转运条件后转医院院内处理。

转运前应先与急诊科电话联系,做好“绿色通道”启动准备工作。

(2)院前急救与院内急诊绿色通道衔接。

①急诊科与“120”患者转接流程:急诊科接市120急救中心电话后做好接诊准备→双方交接(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单位、受伤经过、诊断、处置情况、目前病情)并签字→交接完毕;②如为患者自行入急诊科,接诊医师判断患者病情需启动“急诊、急救绿色通道”时,上报所在专业二线班及急诊科主任,如为工伤需同时上报医务处(非正常工作时间报总值班);③接诊科室遇成批患者时,应立即汇报医务处(或医院总值班)、主管院长,动员全院力量抢救,各相关科室医务人员必须无条件服从医院指挥和安排。

厦门市医院急诊绿色通道管理制度

厦门市医院急诊绿色通道管理制度

厦门市医院急诊绿色通道管理制度篇一:厦门市医院急诊绿色通道管理制度厦门市医院关于《加强急诊危重病人抢救绿色通道管理暂行规定》各科室:为了确保急诊危重病人得到有效的医疗救治,最大限度争取抢救的时间,进一步提高危重患者的抢救成功率,医院决定加强急诊绿色通道管理。

急诊科、手术室、icU、药房、血库、检验科和功能影像检查等科室必须对进入急诊绿色通道救治的病人提供快速、有序、安全、有效的诊疗服务,医院特制定关于加强急诊危重病人抢救绿色通道管理暂行规定,希各科遵照执行。

一、危重病人和急诊抢救绿色通道的服务人群:所有生命体征不稳定的病人或预见可能出现危及生命的各类危急重病人二、危重病人和急诊抢救绿色通道的服务原则以抢救生命为原则,一律实行优先抢救、优先检查和优先住院,与医疗相关的手续后补办的原则,先救治,后交费。

三、危重病人和急诊抢救绿色通道的工作制度1、实行首诊负责制,实施抢救科室及检验、输血、放射、药剂、手术等相关辅助科室的医护人员必须全力抢救,无条件为患者提供方便,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患者,延误患者的最佳诊疗时机。

各科室对盖“绿色通道”专用章的申请单、处方须快速反应优先处理。

3、科室设实行医生和护士24小时值班制度,抢救设备和备用抢救药品齐备,做好随时做好危重病人和急诊抢救的准备。

4、在抢救过程中,如需相关科室会诊,抢救科室呼叫院内抢救会诊原则上相关科室医生在10分钟内到达。

5、为保证抢救的及时,对绿色通道抢救病人的各类有创操作,值班医师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先留取血样,随后送检查科进行梅毒、艾滋和乙丙肝的监测。

6、对绿色通道抢救的病人,值班医师必须尊重家属的知情权,及时告之病情及变化,进行医患沟通,根据病情发给病人及家属病重或病危通知。

7、实行上报制度,在进行危重病人和急诊抢救的同时,必须向相关医务科报告患者病情及抢救及情况,正常工作日报告所在医务科,夜间或休息日报告院总值班,由医务科或院总值班协调相关科室协助抢救,并在必要时组织抢救会诊。

医院急诊绿色通道管理制度模版(二篇)

医院急诊绿色通道管理制度模版(二篇)

医院急诊绿色通道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做好急诊绿色通道的管理工作,提高急诊抢救和处理速度,提升患者满意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急诊绿色通道是指对瞬时生命危险和严重致残的患者,提供快速、高效、优质、安全的急诊医疗服务的通道。

第三条急诊绿色通道的管理范围包括急诊科、急诊留观区、急诊手术室等急诊相关部门和区域。

第四条急诊绿色通道的管理工作由相关部门负责,相关部门应充分了解本制度,严格按照本制度的要求执行。

第五条患者将自愿申请进入急诊绿色通道,急诊医生有权根据情况决定是否接纳申请。

第六条医院应当通过加强交流与沟通、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快速诊断和救治技术手段等措施,提高急诊绿色通道的工作效率。

第二章管理要求第七条急诊医师应当全程负责绿色通道患者的抢救和处理工作,及时判断患者病情的危险程度,并采取相应的抢救措施。

第八条急诊科医师应当高度重视绿色通道工作,做好绿色通道患者的急救处理工作,并及时协调其他相关科室的支持和协助。

第九条急诊绿色通道的辅助人员应当熟悉绿色通道的基本流程和工作要求,做好绿色通道患者的病史记录、检查申请和快速辅助检查等工作。

第十条急诊科应当制定急诊绿色通道的病种列表,明确应纳入绿色通道优先处理的疾病和情况。

第十一条急诊科应当编制患者流程图,明确绿色通道患者的就医流程,确保患者在最短时间内得到抢救和治疗。

第十二条医院应当对急诊科医师的职业素养和技术能力进行培训,提高其抢救和处理绿色通道患者的能力。

第三章流程管理第十三条患者到达急诊科后,应当立即进行初步测评,初步判断患者的病情危险程度。

第十四条急诊医师应当根据绿色通道的病种列表和患者的病情判断,决定是否接受患者进入绿色通道。

第十五条绿色通道患者应当尽量避免在候诊区等待,应当直接进入急诊留观区进行进一步的抢救和治疗。

第十六条绿色通道患者的诊疗工作应当按照“先诊断,后治疗”的原则进行,急诊医师应当尽快完成相关的检查和诊断工作。

第十七条绿色通道患者应当优先进行辅助检查和检验,医院应当安排专人协助患者进行检查。

6急诊抢救(绿色通道)管理制度及服务流程

6急诊抢救(绿色通道)管理制度及服务流程

急诊抢救(绿色通道)管理制度及服务流程一、绿色通道的含义医院急救“绿色通道”指医院在抢救急危重症患者时,为挽救其生命而设置的畅通的诊疗过程,所有工作人员应对进入“绿色通道”的患者提供快速、有序、安全、有效的诊疗服务。

二、绿色通道的范围1.休克、昏迷、循环呼吸骤停、严熏心律失常、急性重要脏器功能衰竭生命垂危等患者的急诊抢救。

2. 110、120及其他部门转送的“三无”患者(无钱、无家属、无身份证明)的急诊抢救。

3.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交通事故、中毒等)中患者的急诊抢救。

三、绿色通道的措施1.由接诊医师决定患者是否按照绿色通道的管理服务并上报行政总值班。

2.急诊科实行二十四小时连续应诊制及首诊负责制,有关科室值班人员接到急诊会诊请求后应于15分种内到达会诊地点。

3.患者一旦进入绿色通道,即应实行先救治,后挂号交款,各有关临床、医技科室(如检验科、放射科、药房等)及后勤部门(如电梯、收费处等)根据急诊科的绿色通道印章必须优先为患者提供快捷的服务。

绿色通道印章由急诊科保管。

4.凡无家属陪伴的患者,急诊科应安排护士、护工等人员办理有关检查、交费、取药等手续。

5.全院医务人员均有义务积极参加“绿色通道”的抢救工作,不得推诿病人,或对“绿色通道”的呼叫不应答。

对干扰“绿色通道”的个人和科室,需追究责任。

6.凡遇涉及多科的复合伤患者,原则上由对病人生命威胁最大的疾病的科室收治,如有争议,急诊科值班医师有权裁决,必要时会同医务处或行政总值班协商解决。

7.遇到突发事件(交通事故、中毒及其它最大突发事件)应立即报告医务处或行政总值班,迅速启动相关的应急预案并组织全院力量进行抢救。

四、绿色通道的程序1.开通绿色通道救治的病人在其处方、化验检查单、收费单、住院单等盖上绿色通道印章。

其他相关科室人员见此印章,必须给予紧急优先处置,不得无故推诿。

2.如遇无费用病人,原则上先救治后付费。

白天由医务处签署欠费救治的意见,晚上由行政总值班签署意见。

医疗急救绿色通道管理制度

医疗急救绿色通道管理制度

医疗抢救绿色通道管理制度(一)绿色通道含义医院急诊“绿色通道”指医院抢救急危重症伤病中,为挽救其生命而设置通畅诊疗过程,该通道全部工作人员,应对进入“绿色通道”伤病员提供快速、有序、安全、有效诊疗服务。

(二)绿色通道范围1.休克、昏迷、循环呼吸骤停、严重心律失常、急性关键脏器功效衰竭等危重患者急诊抢救;2.110、120、122及其它部门转送“三无”患者(无钱、无家眷、无身份证实)急诊抢救;3.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交通事故、中毒等)中患者急诊抢救;4.其它应该开通“绿色通道”情况。

(三)绿色通道方法符合医院绿色通道范围病员来院接诊后,应采取下述方法:1.由接诊医师决定患者是否享受绿色通道服务并按要求程序上报;2.急诊科实施二十四小时连续应诊制及首诊负责制,相关科室值班人员接到急诊会诊请求后应于10分钟内抵达会诊地点。

3.伤病员一旦进入绿色通道,即应实施“二先二后”(即先救治处理,后挂号交款;先入院抢救,后交款办手续),各相关临床、医技科室(如检验科、放射科、CT室、药房等)及后勤部门(如电梯、入出院处、服务队等)必需优先为患者提供快捷服务。

4.“绿色通道”安排服务队实施二十四小时服务,负责迎、送伤病员和入院后相关检验、交费、取药、手续办理帮助服务。

遇危重病人需送检验或入住院,接诊科室必需安排医务人员亲自护送。

5.全院医务人员全部有义务主动参与“绿色通道”抢救工作,不得推诿病人,或对“绿色通道”呼叫不应答。

对干扰“绿色通道”个人和科室,需追究责任。

6.绿色通道范围内患者,除属ICU收治范围者外,要确保实现专科收治,标准上由对病人生命威胁最大疾病对应科室收治,如有争议,急诊科医师有权裁决,必需时会同医务科或行政总值班协商处理。

需立即手术患者,应立即通知手术室,由手术室按抢救手术绿色通道给予特殊保障。

7.接诊科室碰到重大抢救,病员较多时,应立即通知医务科或行政总值班并同时汇报分管院长,方便组织全院力量进行抢救。

医院急诊绿色通道管理制度范文

医院急诊绿色通道管理制度范文

医院急诊绿色通道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医院急诊科的服务质量,缩短患者等待时间,建立健全医院的急诊绿色通道制度,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医院急诊绿色通道是指为了保障急诊患者的快速就医,优先就诊,提供高效、高质量医疗服务的特殊通道。

第三条医院急诊绿色通道的管理原则是“快速、公平、优质、安全”。

第四条医院急诊绿色通道适用于所有需要急诊治疗的患者。

第五条医院急诊绿色通道的实施机构为急诊科,具体工作由急诊科主任负责。

第六条医院急诊绿色通道按照患者的病情和就诊需求分类设置,包括一般急诊绿色通道、特殊急诊绿色通道等。

第七条患者如需使用医院急诊绿色通道,应事先向急诊科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第二章急诊绿色通道的设置第八条医院应在急诊科门诊大厅明显位置设置急诊绿色通道的指示标识,并在窗口处设立专门的绿色通道接待员。

第九条急诊科应设置专门的候诊区域,保证患者的隐私和安全。

第十条急诊科应设置一个或多个急诊绿色通道号,为使用急诊绿色通道的患者提供排队和就诊。

第十一条医院急诊绿色通道接待员应接收使用急诊绿色通道的患者,并核实其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第十二条医院急诊科应配备专职护士或医生,负责直接为使用急诊绿色通道的患者提供快速、高效的医疗服务。

第十三条为了提高患者就诊效率,医院应合理安排医生和护士的工作时间和人员配备。

第十四条医院应定期对急诊绿色通道进行评估和改进,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第三章使用急诊绿色通道的条件和程序第十五条下列情况之一,患者可以向医院急诊绿色通道申请特殊通道:(一)急病危重患者,如心脏病、脑血管病、严重感染等;(二)孕妇分娩或产后出血、高血压疾病等;(三)手术后突发并发症、创伤患者等;(四)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的患者等。

第十六条患者向医院急诊绿色通道申请特殊通道,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一)身份证明:身份证、居民户口簿等;(二)疾病证明:疾病诊断证明书、病历等;(三)其他相关证明:如工作单位证明、病情说明信等。

医院急诊绿色通道管理制度范本(2篇)

医院急诊绿色通道管理制度范本(2篇)

医院急诊绿色通道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供更加高效和便捷的医疗服务,加强急诊绿色通道的管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急诊绿色通道是指为病情危急、需要立即治疗或处置的患者提供快速就诊的通道。

第三条急诊绿色通道的管理原则是服务至上、公平公正、便捷高效、安全可控。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本院急诊科接诊的所有患者。

第五条本制度的内容包括急诊绿色通道的确认、登记、分诊、优先就诊等各个环节的管理。

第六条患者通过急诊绿色通道就诊,不收取任何费用。

第七条患者使用急诊绿色通道就诊,不影响医院正常的医疗秩序和其他患者的就诊。

第八条本制度的实施由医院急诊科负责,质量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检查。

第二章急诊绿色通道的确认第九条患者需要就诊时,可自行选择是否使用急诊绿色通道。

第十条患者选择使用急诊绿色通道时,需提供相关的病历、诊断证明或其他证明材料。

第十一条急诊绿色通道的确认由急诊科医生根据患者的病情进行判断,并向患者做出确认。

第十二条患者凭急诊绿色通道确认的凭证,方可正式进入急诊绿色通道就诊。

第三章急诊绿色通道的登记第十三条患者进入急诊绿色通道后,需在工作人员指导下进行登记。

第十四条登记时需提供患者的基本信息、病情描述、主诉以及相关证明文件等。

第十五条登记表格应包含患者姓名、年龄、性别、家庭住址、联系电话、病情描述、过敏史等内容。

第十六条工作人员在登记表格上填写时间、工号、签名等信息,确保登记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第十七条登记后,将登记表交由分诊护士进行相关分诊操作。

第四章急诊绿色通道的分诊第十八条分诊护士根据患者的登记信息和急诊绿色通道的就诊规则,进行分诊操作。

第十九条分诊护士应对分诊结果进行记录,包括患者的分诊等级和相应的处理方式。

第二十条分诊等级分为急诊、加急和普通三个等级,并根据不同等级的紧急程度进行相应的处理和诊疗。

第五章急诊绿色通道的优先就诊第二十一条急诊绿色通道患者在分诊后,将得到相应的等待时间提示。

第二十二条患者按照分诊结果和等待时间提示排队等候就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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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医院关于
《加强急诊危重病人抢救绿色通道管理暂行规定》各科室:
为了确保急诊危重病人得到有效的医疗救治,最大限度争取抢救的时间,进一步提高危重患者的抢救成功率,医院决定加强急诊绿色通道管理。

急诊科、手术室、ICU、药房、血库、检验科和功能影像检查等科室必须对进入急诊绿色通道救治的病人提供快速、有序、安全、有效的诊疗服务,医院特制定关于加强急诊危重病人抢救绿色通道管理暂行规定,希各科遵照执行。

一、危重病人和急诊抢救绿色通道的服务人群:
所有生命体征不稳定的病人或预见可能出现危及生命的各类危急重病人
二、危重病人和急诊抢救绿色通道的服务原则
以抢救生命为原则,一律实行优先抢救、优先检查和优先住院,与医疗相关的手续后补办的原则,先救治,后交费。

三、危重病人和急诊抢救绿色通道的工作制度
1、实行首诊负责制,实施抢救科室及检验、输血、放射、药剂、手术等相关辅助科室的医护人员必须全力抢救,无条件为患者提供方便,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患者,延误患者的最佳诊疗时机。

各科室对盖“绿色通道”专用章的申请单、处方须快速反应优先处理。

3、科室设实行医生和护士24小时值班制度,抢救设备和备用抢救药品齐备,做好随时做好危重病人和急诊抢救的准备。

4、在抢救过程中,如需相关科室会诊,抢救科室呼叫院内抢救会诊原则上相关科室医生在10分钟内到达。

5、为保证抢救的及时,对绿色通道抢救病人的各类有创操作,值班医师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先留取血样,随后送检查科进行梅毒、艾滋和乙丙肝的监测。

6、对绿色通道抢救的病人,值班医师必须尊重家属的知情权,及时告之病情及变化,进行医患沟通,根据病情发给病人及家属病重或病危通知。

7、实行上报制度,在进行危重病人和急诊抢救的同时,必须向相关医务科报告患者病情及抢救及情况,正常工作日报告所在医务科,夜间或休息日报告院总值班,由医务科或院总值班协调相关科室协助抢救,并在必要时组织抢救会诊。

四、急诊绿色通道救治的工作程序
1、急诊科护士接诊时,或救护车送达我院的患者发现有上述情况时,须立即报告医生,进入“急诊绿色通道”救治程序。

急诊科医生根据初步的病情判断,尽快下达建立静脉通道、监测生命体征、进行各种救治措施、进行各种相关检查的口头或书面医嘱。

急诊科护士尽快准确执行。

2、急诊值班医护人员边抢救病人同时电话报告医务科或总值班,开通绿色通道,书面审批后面补办,尽可能留取病人有效证件,在急诊抢救、治疗、用药、检查等由急诊值班医生在申请单、处方上盖“绿色通道”专用章,并填写好“绿色通道专用本”上的各相关信息。

各相关科室凭“绿色通道”专用章优先办理,保证在最短时间内完成检查治疗项目并及时反馈检查结果,血库及时提供急救用血,麻醉科和手术室提供手术平台。

经“绿色通道”收治的病人如病情严重,仍按照先救治后缴费的原则继续给予救治,办理入院时在入院证上盖“绿色通道”专用章。

送病人到病房时,跟病房值班的护士做好交接班。

急诊科值班护士除按急诊危重病人抢救、记录外,还应详细记录各种检查项目、使用的药品和材料等,还有医生所开的检查单、处方和所用材料的收费单原单保管好,以作为催缴费用的依据。

3、首诊医生要执行对患者的抢救、向上级医生或科主任报告、组织会诊、完成各种医疗文书、必要时陪同患者进行检查或转送患者的任务。

4、急诊科应根据患者病情,及时报告医务科,必要时由医务科组织医院各种急诊抢救小组参加抢救。

5、对需住院、紧急手术或血液净化治疗的患者,急诊科应及时与相关科室联系,并由医生或护士护送到达,并当面完成与下一个科室的患者病情的交接工作。

6、对需做各种辅助检查确诊的危重患者,必须由医生或护理人员陪同,边抢救、边检查。

7、各有关临床、医技科室及后勤部门必须优先为患者提供服务,如优先检查、优先治疗、优先使用电梯等。

8、各科室值班人员(包括医生、护士、医技、药剂、后勤维修保障人员等)接到急诊科急会诊或其它紧急请求后,必须于10分种内到达急诊科或请求地点,科室人员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

9、收费室及药房,应尽快完成“绿色通道”收费、取药工作。

10、各辅助检查科室须及时接受标本和患者。

检验常规项目自检查开始到出具结果≤30分钟。

心电图、影像常规检查自检查开始到出具结果≤30分钟。

超声自检查开始到出具结果时间≤30分钟。

有关科室在完成上述检查结果之后,须及时电话告知患者所在的科室。

11、凡需多个科室协同抢救的患者,原则上由对患者生命威胁最大的疾病的专科科室收治。

如有争议,急诊科医师有权裁决,或由医务科(或总值班)决定。

急诊科医师收住病人,科室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拒收。

12、对突发公共事件(交通事故、中毒等),有3名以上伤病员的重大抢救时,应在紧急救治的同时,立即报告医务科或总值班,启动相关的应急预案。

五、急诊绿色通道的管理
1、急诊科要尽可能详细登记通过急诊绿色通道救治的患者的接诊时间、详细住址、联系人、联系方式、患者最后的去向(包括转诊科室和死亡)等资料,每月将详细资料上报医务科。

2、医务科要加强协调管理急诊绿色通道,每月审查急诊科上报的资料,定期追踪检查,进行急诊绿色通道医疗质量讲评。

不定期举行急诊绿色通道实地演练,促使急诊绿色通道工作不断完善。

3、对拒不执行或干扰急诊绿色通道运行的个人和科室,必须追究责任。

4、急诊科当班医师有权根据绿色通道服务人群条件决定病人进入“急诊绿色通道”救治程序,后由当班医师补办书面申请。

其它科室书面报告医务科或总值班书面批准绿色通道申请后,开放绿色通道。

每次申请绿色通道金额不得超过3000元,首次绿色通道费用使用完后必须由科室书面申请经医务科或分管领导批准后才能继续。

5、各科室要做好在“绿色通道”发生的所有检查项目经费登记,当确无法催缴病人费用时,在“绿色通道”发生的所有项目经费经医务科审核后报主管领导审批,由医院支出,不扣相关科室成本。

6、“绿色通道”专用章使用权为当班医生。

各班次严格做好交接,严格按规定使用,对于印章丢失或不按规定使用造成不良后果追究当事人责任,催缴费用由当班医护负责,擅盖“绿色通道”专用章者每次扣当事人500元。

六、本规定下发文后即执行。

二○一一年十一月三十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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