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公司财务制度word版本
建筑业财务会计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公司财务会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保障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财务会计活动,包括会计核算、财务报告、资金管理、税务处理等。
第三条公司财务会计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合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会计准则和财务制度;(二)真实可靠: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三)权责分明:明确财务会计人员的职责,确保财务工作的有序进行;(四)勤俭节约: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第二章会计核算第四条公司会计核算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进行会计核算;(二)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三)建立健全会计科目体系,确保会计科目设置的合理性和实用性;(四)建立健全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等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第五条公司财务会计人员应做到以下事项:(一)认真审核原始凭证,确保其真实、合法、完整;(二)按照规定编制记账凭证,及时登记账簿;(三)定期对账,确保账账、账实相符;(四)编制财务报表,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
第三章资金管理第六条公司资金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集中管理:公司设立专门的财务部门负责资金管理;(二)预算控制:编制年度资金预算,确保资金合理使用;(三)收支两条线:明确资金收支审批流程,加强资金收支管理;(四)风险防范:建立健全资金风险控制制度,防范资金风险。
第七条公司财务部门应做到以下事项:(一)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明确资金使用范围和审批流程;(二)加强银行账户管理,确保资金安全;(三)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确保资金合理使用;(四)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各项税费。
第四章税务处理第八条公司税务处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纳税:按照国家税法规定,履行纳税义务;(二)合理避税: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采取合理措施降低税负;(三)准确计算:确保纳税申报准确无误;(四)及时缴纳:按照规定期限缴纳各项税费。
建筑公司财务规章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建筑公司的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及全体员工。
第三条公司财务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进行财务活动。
(二)真实性原则: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三)完整性原则:全面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
(四)及时性原则:及时反映公司的财务信息。
(五)效益性原则: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成本。
第二章财务部门职责第四条公司设立财务部,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工作。
第五条财务部门主要职责:(一)编制和执行财务计划,确保财务目标实现。
(二)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活动规范化。
(三)负责会计核算、报表编制和财务分析。
(四)负责资金筹措、使用和回收。
(五)负责税务筹划和风险控制。
(六)负责内部审计和监督。
第三章资金管理第六条公司资金管理遵循以下规定:(一)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进行资金筹措和使用。
(二)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明确资金使用范围、审批程序和监督机制。
(三)加强资金预算管理,合理控制资金支出。
(四)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确保现金安全。
第四章财务核算第七条公司财务核算遵循以下规定:(一)按照国家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
(二)建立健全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会计报表体系。
(三)定期进行财务分析,提出改进措施。
(四)及时编制和报送各类财务报表。
第五章内部审计与监督第八条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财务活动进行审计和监督。
第九条内部审计部门主要职责:(一)对财务部门的工作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审计。
(二)对财务报表进行审核,确保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三)对财务活动中的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理。
(四)对财务管理制度进行评估,提出改进建议。
第六章附则第十条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
建筑行业财务规章制度范本

建筑行业财务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建筑行业财务管理工作,规范建筑行业财务行为,提高财务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建筑行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建筑企业,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以及其他形式的企业。
第三条建筑企业财务管理的宗旨是:严格执行国家财务法律、法规,坚持合法、合规、合理、有效的原则,确保企业财务稳健、经营有序,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
第四条建筑企业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是:(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财务法律、法规和政策,建立健全企业财务管理体系;(二)加强企业财务核算和监督,确保企业财务报告真实、完整、准确;(三)合理筹集、使用和管理企业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四)加强企业成本控制,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五)严格执行税收政策,依法纳税;(六)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保障企业股东、员工和客户的利益。
第二章财务管理组织结构第五条建筑企业应当设立财务部门,负责企业财务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
财务部门应当设置合理的岗位,明确岗位职责,配备相应的财务人员。
第六条建筑企业财务部门的主要职责是:(一)制定企业财务管理政策和制度,组织实施并进行监督;(二)编制企业财务预算、决算,组织实施并进行监督;(三)负责企业资金筹集、使用和管理,确保企业资金安全;(四)负责企业成本核算和控制,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五)负责企业财务报告的编制和披露,确保企业财务报告真实、完整、准确;(六)负责企业税务申报和缴纳,严格执行税收政策;(七)参与企业投资、融资、并购等重大经济活动的决策,提供财务支持;(八)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保障企业股东、员工和客户的利益。
第三章资金管理第七条建筑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确保企业资金安全、有效运行。
第八条建筑企业筹集的资金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章程的规定使用,不得挪作他用。
第九条建筑企业应当加强对外投资、融资、担保等活动的风险控制,确保企业资金安全。
建筑施工企业财务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建筑施工企业的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部门和全体员工,是单位财务管理的根本依据。
第三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依法理财、规范操作、加强监督、提高效益。
第二章财务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我单位设立财务部,负责全单位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资金调度等工作。
第五条财务部的主要职责:1. 负责制定、执行和监督财务管理制度;2. 负责编制、审核和上报财务报表;3. 负责编制年度预算,执行预算控制;4. 负责资金筹集、使用和管理;5. 负责会计核算、会计凭证的审核、保管和归档;6. 负责税务筹划和税务申报;7. 负责内部控制,防范财务风险;8. 负责与审计、税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
第三章资金管理第六条资金管理的基本原则是:合理筹措、节约使用、确保安全。
第七条资金筹集:1.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金融政策,合理选择筹资渠道;2. 筹资活动必须经财务部审核,报单位领导批准;3. 筹资活动应充分考虑资金成本和风险。
第八条资金使用:1. 严格按照预算执行,不得超预算使用资金;2. 优先保证生产经营和重大项目的资金需求;3. 加强资金支付管理,严禁挪用、侵占、私分资金。
第九条资金安全:1. 财务部应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确保资金安全;2. 加强资金账户管理,定期进行核对;3. 加强财务印章管理,确保财务印章安全。
第四章会计核算与监督第十条会计核算的基本原则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第十一条会计核算内容:1. 货币资金核算;2. 应收账款核算;3. 预付账款核算;4. 存货核算;5. 投资核算;6. 固定资产核算;7. 无形资产核算;8. 应付账款核算;9. 长期借款核算;10. 股东权益核算;11. 收入、费用核算;12. 利润核算。
第十二条会计监督:1. 财务部应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定期开展内部审计;2. 财务部应配合外部审计,及时提供审计所需资料;3. 财务部应加强对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的审核,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建筑行业财务制度范本

建筑行业财务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筑企业财务管理,加强内部控制,保障企业的财务安全和稳健经营,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建筑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建筑企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具体实施细则。
第三条建筑企业应当坚持依法合规经营原则,建立健全财务管理体系,加强内部控制,提高财务管理效率和水平。
第四条建筑企业应当加强财务人员培训,提高员工财务管理意识,保密意识,维护企业财务利益。
第五条建筑企业应当定期对财务管理制度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财务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
第二章财务管理第六条建筑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包括财务组织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财务监督制度、内部控制制度等。
第七条建筑企业应当设立财务部门,专门负责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明确财务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第八条建筑企业应当制定财务管理制度,包括会计政策、内部控制制度、财务报表编制制度等。
第九条建筑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监督制度,对财务管理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审计,及时发现问题并整改。
第十条建筑企业应当加强内部控制,建立健全财务审批流程,规范财务管理行为,防范财务风险。
第三章财务预算第十一条建筑企业应当制定年度预算和经营计划,围绕企业发展战略和业务需求制定财务预算。
第十二条建筑企业应当建立预算编制制度,合理分配预算资源,确保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效益。
第十三条建筑企业应当加强预算执行监督,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整改。
第十四条建筑企业应当建立健全预算调整机制,根据经营情况及时调整预算,确保企业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
第四章资金管理第十五条建筑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加强资金使用和监督,确保企业资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
第十六条建筑企业应当加强资金计划管理,合理安排企业资金使用计划,防范资金紧张风险。
第十七条建筑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资金监督制度,对企业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审计,及时发现问题并整改。
第十八条建筑企业应当加强资金风险管理,制定相应的应急措施,防范资金损失风险。
建筑公司财务制度范本

建筑公司财务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财务管理,保障公司财产安全,提高公司财务运作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财务制度是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守的规范,凡公司员工在财务管理工作中违反本制度规定的,将按公司规定进行处理。
第三条公司财务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财务管理事务,包括资金管理、会计核算、财务报告、审计等方面。
第四条公司财务部门是公司财务管理的主要负责部门,财务部门负责实施公司财务制度,监督各部门的财务活动。
第五条公司全体员工都有义务配合财务部门的工作,按照公司财务制度规定的要求,认真履行财务管理职责。
第六条公司领导班子必须要保证财务制度的严格执行,对违反公司财务制度的行为必须进行严肃处理。
第二章资金管理第七条公司的资金必须统一管理,并按照公司的财务预算进行合理分配和使用。
第八条公司的资金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公司各部门的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发现并解决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第九条公司的经营活动应尽量减少现金交易,提倡使用银行转账等电子化支付方式,确保资金的安全和便捷。
第十条公司的资金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配置,确保公司的正常运转和发展需求。
第十一条公司的员工在日常工作中需要报销费用时,必须按照公司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严禁私自套取公司资金。
第十二条公司资金存放在银行或其他合法金融机构,在使用时须提供合法的凭证,严禁私存现金。
第三章会计核算第十三条公司的会计核算工作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财务会计准则进行,确保会计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第十四条公司的会计核算工作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各部门应积极配合提供相关资料,确保会计核算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五条公司的会计年度应与国家规定的会计年度一致,公司应在每年底及时完成年度财务报表的编制和审计工作。
第十六条公司的会计数据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记录和核算,不得捏造、篡改、隐瞒会计数据。
第十七条公司的会计凭证必须按规定的格式和要求进行制作,应清晰、完整、准确地记录所有财务交易情况。
建筑施工单位财务制度范本

建筑施工单位财务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筑施工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保障企业的资金安全,确保企业的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建筑施工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为全体员工必需遵守的规章制度。
第三条建筑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强化内部控制,提高财务管理效率,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四条建筑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国家的相关财务法律法规,加强财务监督,防止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第五条建筑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定期审计制度,对企业的财务情况进行定期审计,保证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第六条建筑施工单位应当建立财务风险管理制度,合理控制财务风险,确保企业的财务安全。
第七条建筑施工单位应当建立财务人员绩效考核制度,对财务人员的工作进行考核,激励其提高工作效率。
第八条建筑施工单位应当加强财务信息化建设,提高财务管理的效率和水平。
第二章财务组织管理第九条建筑施工单位应当设立财务部门,负责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十条建筑施工单位应当设立财务监督管理部门,对财务部门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十一条建筑施工单位应当建立财务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企业的财务管理政策和方针。
第十二条建筑施工单位应当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对企业的财务情况进行审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十三条建筑施工单位应当设立财务风险管理部门,对企业的财务风险进行识别、评估和应对。
第三章财务管理制度第十四条建筑施工单位应当建立财务核算制度,对企业的经济业务进行核算,确保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第十五条建筑施工单位应当建立财务预算制度,对企业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预测和控制。
第十六条建筑施工单位应当建立资金管理制度,合理调配企业的资金,确保企业的资金安全。
第十七条建筑施工单位应当建立会计核算制度,对企业的会计核算工作进行规范和标准化。
第十八条建筑施工单位应当建立财务报告制度,定期向上级部门和股东报告企业的财务情况。
第十九条建筑施工单位应当建立财务决策制度,对企业的重大财务决策进行评估和论证。
建筑企业财务规章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建筑企业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建筑企业及其下属分支机构、项目部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三条建筑企业财务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财务制度;2. 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3. 增强财务透明度,强化内部控制;4. 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降低财务风险。
第二章财务机构与人员第四条建筑企业应设立财务部,负责全企业财务管理工作。
财务部应配备具备相应资质的财务人员,明确岗位职责,实行责任追究。
第五条财务部的主要职责:1. 负责编制、执行财务预算;2. 负责会计核算、财务报表编制及审核;3. 负责资金管理、融资工作;4. 负责成本核算、成本控制;5. 负责税务筹划、纳税申报;6. 负责财务风险防范与控制;7. 负责内部审计、监督检查。
第三章资金管理第六条建筑企业应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确保资金安全、合规、高效。
第七条资金收支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确保资金使用透明。
第八条建筑企业对外支付大额款项,须经财务部审核,报总经理批准。
第九条建筑企业应加强应收账款管理,及时催收欠款,降低坏账风险。
第四章成本管理第十条建筑企业应建立健全成本管理制度,加强成本核算、成本控制。
第十一条建筑企业应按项目、部门、产品等进行成本核算,确保成本核算的真实、准确。
第十二条建筑企业应制定合理的成本控制指标,加强成本控制,降低成本费用。
第五章内部控制第十三条建筑企业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管理的规范、有效。
第十四条建筑企业应实行财务审批制度,明确审批权限和程序。
第十五条建筑企业应定期进行内部审计,及时发现和纠正财务风险。
第六章财务报告与披露第十六条建筑企业应按规定编制、报送财务报表,确保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及时。
第十七条建筑企业应建立健全信息披露制度,及时披露财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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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驼洋建筑、市政、路桥工程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日常财务行为,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便于公司各部门及员工对公司财务部工作进行有效地监督,同时进一步完善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维护公司及员工相关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公司主要业务为工程投标业务及工程建设业务,因此,公司财务部门所对应的主要职责如下:1、投标保证金的管理:包括投标保证金的准确汇出、及时退付、准确登记等。
2、工程款拨付的管理:包括按照《公司工程款拨付流程》之规定准确、及时拨付工程款等。
3、公司业务收入及报销支出的管理:包括及时核算开标费用收入,工程管理费用收入,押证费收入,分公司承包费收入等。
按照公司报销管理办法,支付公司业务费用支出,并及时支付各类证件挂靠费用等。
4、财务内部管理:包括现金管理、电子银行管理、对账管理、报表管理等。
第三条:财务管理是公司经营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财务部门对财务管理工作负有组织、实施、检查的责任,财会人员要认真执行《会计法》等法律法规,坚决按有关财务制度办事。
同时,公司全体员工也必须遵守财务制度所规定的各项流程和办法进行有关业务活动,并严守公司秘密。
第二章投标保证金管理制度第四条:投标保证金必须由公司法人私人账户汇入公司基本账户或一般账户(根据招标文件规定)。
再由公司基本账户或一般账户汇入招标方账户。
第五条:公司之投标保证金,均由电子银行渠道汇出,出纳人员制单,再由会计人员复合,确保汇出投标保证金准确无误。
第六条:公司收到招投标中心退回的投标保证金之后,应先退至公司法人私人账户,再扣除开标费及转账手续费后退回至投标保证金所有人。
第七条:退回投标保证金时,出纳人员应在汇款用途中注明所退工程名称,并保留汇款凭证。
第八条:公司所有汇出保证金的工程名称、金额、汇入地点、退回时间,工程开标时间、开标费金额等,财务人员必须详细登记于《保证金收付明细表》(见附件一)中,并定期送报。
第三章工程款拨付管理制度第九条:公司在投标活动中,若中得标的工程,公司各部门之职责为:1、经营部职责:经营部相关人员将中标工程情况、证件质押情况向工程部门、财务部门以及档案部门进行告知、备案;2、工程部职责:工程部门应与实际承包人签订工程安全施工相关合同,并负责督促中标工程按照各项规章制度进行安全生产,出现安全事故或迎接上级检查时,主动配合处理、跟进;3、财务部职责:财务部门应与实际承包人签订工程财务合同,并负责监督中标工程财务状况,按照既定流程拨付工程款项、收取相关费用、监督工程实际承包人税务缴纳情况;4、档案部职责:档案部门在中标之后,负责向工程实际承包人索要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之原件,登记被质押证件的情况,工期结束后及时向工程实际承包人索要被押证件,竣工备案后,索要施工许可证及竣工备案表之原件。
第十条:当收到甲方所支付的中标工程工程款时,具体拨付应按以下流程执行:1、出纳人员确认工程款到账后,将《工程款拨付审批表》(见附件二)依次交与财务部门负责人、档案部门负责人、经营部门负责人、工程部门负责人填写相应项目;2、财务部门负责人、档案部门负责人、经营部门负责人、工程部门负责人根据各自部门对工程的监管情况,如实填制《工程款拨付审批表》相关项目;3、各部门填制完毕后,出纳人员根据所到工程款,减去相关应收、应暂扣、应处罚的金额,计算确定该次应拨付之工程款金额,并拨付给工程实际承包人;4、款项拨出之后,出纳人员将填制完成之后的《工程款拨付审批表》复印一式四份,分别交与财务部门、档案部门、经营部门、工程部门。
第十一条:工程款中,若有暂扣款项,当暂扣事项消除时,应执行以下退回流程:1、暂扣事项指工程实际承包人未能缴清税款;未能交回证件、工程资料;以及暂扣的安全施工保证金等;当公司暂扣部分工程款之后,该暂扣部分应存入公司专门账户,再退回实际承包人之前不得动用。
2、当工程实际承包人已缴清未缴税款、交回暂押证件及工程资料、工程顺利完工通过验收无后续问题时,暂扣事项消除,则应向工程实际承包人退回相应暂扣金额;3、暂扣事项消除后,暂扣执行部门填写本部门保留原该笔工程款的《工程款拨付审批表》之最后一栏,并签字,交与出纳人员。
4、出纳人员执行相关退回暂扣款项事宜。
第四章公司业务收入及报销支出管理制度第十二条:开标费用收入管理方案1、若公司所参与投标工程未能中标,招投标中心将退回我公司所汇出的投标保证金,当收到该笔退回之投标保证金时,出纳人员应在扣除相应开标费用及手续费之后,再将该笔投标保证金退回至实际持有人。
2、出纳人员应开具该笔开标费用之收据,作为财务原始凭证,会计人员应在收据上签字。
3、出纳人员应填制《保证金收付明细表》中有关开标费用的项目,并与经营部相关人员核对,核对无误后,经营部相关人员应在《保证金收付明细表》中签字。
第十三条:工程管理费用、押证费用管理方案1、若公司所参与投标工程中标,财务部门应与工程实际承包人签订财务合同,财务合同中应明确规定该工程所收管理费比率及押证费金额。
2、收到该工程首笔工程款时,财务人员应收取合同所规定的管理费用及押证费用。
3、押证费用收取自工程中标押证日开始至工期结束为止,若超过工期,所押证件未能拿出,则按照合同规定,再次加收至证件拿出日为止。
4、注册建造师证总押证费用的25%应支付给注册建造师本人,作为其证件的使用费用。
5、收取工程管理费用和押证费用时,出纳人员应开具该笔费用之收据,作为财务原始凭证,会计人员应在收据上签字。
第十四条:分公司承包费用管理方案1、公司可在异地设立分公司办事处,办事处设立时,财务部门应根据承包合同,向分公司承包人收取承包费用。
2、当承包期限到期时,财务部门应告知分公司承包人,如分公司承包人继续承包,则在新一年的承包合同签订时,按照合同收取承包费用。
3、收取承包费用时,出纳人员应开具该笔承包费用之收据,作为财务原始凭证,会计人员应在收据上签字。
第十五条:处罚收入管理方案1、当分公司承包人或者工程实际承包人违反合同规定、使得公司遭受损失时,公司可对分公司承包人或者工程实际承包人进行处罚。
2、当分公司承包人或工程实际承包人未经公司允许私自以公司名义开立银行结算账户时,工程实际承包人违反安全施工管理规定,而出现安全事故或在各项检查中未能通过导致公司被通报批评或遭受处罚等情况时,公司有权根据合同规定对分公司承包人或工程实际承包人发出处罚通知,再其暂扣款项或工程款、保证金中扣除相应处罚金额。
3、若出现处罚情况,财务部门应向分公司承包人或工程实际承包人发出处罚通知书。
4、收取处罚金额后,出纳人员应开具该笔处罚费用之收据,作为财务原始凭证,会计人员应在收据上签字。
第十六条:报销支出管理方案1、公司员工因工作需要而产生的费用支出,在确认无误后,公司应实报实销。
2、员工因工作需要发生费用支出时,应取得相应正式发票,如遇特殊情况无法取得发票的,应写出书面说明,并由至少一名证明人签字证明。
3、员工报销应填制报销凭证,准确填写报销时间、报销事由、金额、单据张数等,并在发票背面签字,同时在报销凭证中报销人栏签字。
4、员工将报销凭证交与会计人员处审核金额、单据、签名等情况,会计人员审核格式、金额等无误后,签字确认。
5、会计人员审核后,员工将报销凭证交与总经理签字。
6、总经理签字后,由会计人员将报销凭证交与董事长签字。
7、董事长签字后,出纳人员复核金额,确认无误后,将报销金额转入员工银行账户,出纳人员保留转账凭证作为付款依据。
第十七条:借支管理方案1、若员工因工作业务原因(如缴纳培训报名费、异地出差等),需要事前向财务部借支经费时,应填制借款单,一式两联,并交与总经理签字,一联交与财务部门,一联员工自行保存。
2、业务办理结束后,员工应及时按照报销流程报销该笔支出。
3、员工报销完毕后,财务部门将员工所填之借款单交还与员工本人。
4、员工出差借支,应在出差返回两日内办理报销,其他业务借款在业务完结两日内办理报销,借支未还者原则上不得再次借支,逾期未还借支者转为个人借款从工资中扣回。
第五章财务内部管理制度第十八条:现金及银行账户管理方案1、公司现金包括出纳人员处库存现金以及存放在法人私人账户中的款项。
2、出纳人员应妥善保管库存现金及银行卡,需要取现时,应通知会计人员,并告知理由,不得私自取现。
3、当出纳人员根据流程需要支付报销款项时,付款后,应在报销单上签字,并盖付讫章。
4、出纳人员应做好现金日记账及银行存款日记账。
5、严禁白条抵库和任意挪用现金,出纳人员必须每日结出现金日记帐的帐面余额,并与库存现金相核对,发现不符要及时查明原因。
财务经理对库存现金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以保证现金的安全和完整。
公司的一切现金收付都必须有合法的原始凭证。
6、加强对银行账户及其他账户的保密工作,非因业务需要不准外泄,银行账户印签实行分管、并用制,不得一人统一保管使用。
严禁在任何空白合同上加盖银行账户印签。
7、出纳人员要随时掌握银行存款余额,不准签发空头支票,不准将银行账户出借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办理结算或套取现金。
在每月末要做好与银行的对帐工作。
第十九条:电子银行管理方案1、为方便财务人员日常业务,公司基本账户、一般账户以及法人的私人账户均开设有网上银行业务,2、企业银行电子支付系统的管理,严格按照企业银行电子支付程式和许可权规定执行。
电子支付密码器、IC卡、U盾、账户密码和操作人员密码是使用企业银行系统的关键要素,应妥善保管,主管卡和操作员卡应按照分管并用的原则,由财务管理中心负责人和操作员分别设制密码,不得一人统管使用。
3、网银的U盾由出纳人员和会计人员分别保管使用,出纳人员使用制单U盾,每笔款项的汇出由出纳人员制单。
会计人员使用复核,当出纳人员制单后,由会计人员复核该笔款项。
确保打出的每笔款项均遵守相关制度流程并金额、收款方均正确无误。
4、电子银行U盾应妥善保管,到期时应及时续费,保证通畅使用。
第二十条:财务报告及财务分析管理方案1、财务报表分月报和年报,月报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年度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营业费用明细表、利润分配表。
公司财务月报表应于次月15日内完成,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应于次年90日内制作,并汇报公司管理层。
2、财务分析是公司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财务管理中心应对公司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行总结、评价和考核,通过财务分析促进增收节支,充分发挥资金效能,通过对财务活动不同方案和经济效益的比较,为领导或有关部门的决策提供依据。
第二十一条:对账管理方案1、对账分为账实核对、账账核对、帐表核对、账证核对。
2、账实核对:出纳人员根据现金日记账,每月填制《现金及银行存款余额对账表》(见附件三),并与会计账务余额核对,若核对相符,《现金及银行存款余额对账表》则作为会计原始依据装订入凭证账簿,若不相符,则检查账务或现金库存是否有误,若查无原因,则在领导审批后做财产损益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