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技术要求分析
对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报告编制的建议

对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报告编制的建议背景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建设项目的数量和规模越来越大,其中不乏压覆矿产资源较为丰富的区域。
然而,在项目规划阶段是否充分考虑到矿产资源利用与保护问题,就成为了考验环保意识和可持续发展理念的重要标志。
现状目前,在建设项目的环评和规划编制中,对压覆矿产资源的评估常常被忽略或淡化。
特别是对深层、复杂矿床资源的评估更是困难重重,评估方法也存在着较大的不足。
建议评估内容建议在项目规划或环评报告中,对压覆矿产资源开展全面而具体的评估。
具体而言,应当包括:1.确定评估区域范围和界线。
2.对目标矿产床进行确权和资源量评估,包括已被采空的矿床和尚未采空而压覆在建设项目下的矿床。
对于未确定矿床位置的地区,应当结合地质、物探等方法进行勘查。
3.评估压覆矿产资源被建设项目影响的范围和程度,包括地表和地下。
根据评估结果,制定科学合理的资源保护措施和开采方案。
4.分析开采压覆矿产资源所产生的环境影响,并提出适当对策,保证环境安全。
5.对压覆矿产资源的开采和保护制定合理的经济和税收政策,推动资源开发与保护的平衡。
评估方法为了对压覆矿产资源进行准确全面的评估,需要采用科学、系统而有效的评估方法。
建议采用以下方法:1.地质调研:通过对评估区域地质特征、地形地貌等因素的调查研究,确定矿床类型、储量规模和分布规律等,为后面的评估提供基础数据。
2.遥感技术:借助卫星遥感技术和高分辨率影像测绘技术,全面了解评估区域的地貌地貌、植被覆盖、土地利用等变化情况,快速准确地定位矿床和作出资源利用决策。
3.地球物理勘查:借助地球物理勘探技术,对目标矿床的物理特征进行测量和分析,深入探明矿床的地质结构和储量情况。
4.矿产资源量统计和评估:利用现代计算机软件和数学模型,进行资源量统计和评估,计算出矿产资源的总储量和可采储量,为资源开发提供科学依据。
结论保护资源、保护环境是可持续发展的基石。
在建设项目的规划编制中,对压覆矿产资源的评估必须给予高度重视,制定科学合理的保护和开发措施,以确保项目建设与矿产资源的保护相得益彰,实现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
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技术要求PPT

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技术要求PPT 该PPT主要关于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技术要求,具体如下:
PPT一: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技术要求
内容提要:本PPT是关于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技术要求的简介,目的在于介绍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技术在建设项目中的重要性,以及制定相
应的技术要求的必要性。
PPT二: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技术要求的基本内容
内容提要:本PPT主要介绍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技术要求的基
本内容,例如,主要包括矿产资源评估技术区域范围的选取,矿产产出量
估计,综合成本估算,可行性分析,安全及环境影响评价,以及社会影响
评价等部分。
PPT三:矿产资源评估技术区域范围的选取
内容提要:本PPT主要介绍矿产资源评估技术区域范围的选取,具体
内容包括对待勘探区域的地质环境情况及发现矿产资源的特点,对地质结构、岩性、构造、地质年代、矿产分布和矿床类型等重要因素进行综合分析,从而根据技术要求,进行有效开发,并综合考虑矿山覆盖程度,确定
矿产资源评估技术区域范围。
压覆矿产资源储量评估报告有关技术要求-张灿

谢 谢!
thanks!
水平变形: ε
max=+1.52bcwmax/r
其中b为水平煤层水平移动系数;一般取0.30;bc 为倾斜煤层水平移动系数; 水平移动系数bc=b(1+0.0086а)
冒落带和导水裂隙带 根据重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03年10月10日以 布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规程>重庆市地 方标准DB50/139-2003; 矿层顶底板均为中硬岩层: 冒落带最大高度:Hm=(M-W)/(K-1)Cosа 其中M为矿层采厚度(米)
附图;地形地质图的比例尺要求(10000或 5000)。
压覆评估注意事项:
工程概况:注意详细收集委托方有 关项目批准文件、项目设计内容和 有关工程内容;特别是要查对有关 坐标数据来源。对项目评估进行全 面了解。
范围及面积: 建设用地范围:是评估基础和主要依 据; 保护范围:是确定压覆范围的关建; 与项目重要等级有关; 评估范围:与评估区影响或压覆的矿 产种类有关; 压覆范围:根据实际压覆或影响确定.
矿山储量动态管理 W矿层顶板下沉值,一般取0.05m; K为岩石碎膨系数(K=1.35); а为矿层倾角;
导水裂隙带: Hli=100∑M/(1.6 ∑M +3.60)±5.60 M为矿层厚度(m).
爆破影响作业距离: 根据《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03) R=[K/V]1/a.Qm
评估估算:
1、资料收集完整;特别是区县登记 备案的储量报告是基础;
2、估算的参数要有依据,不能完全
重庆市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技术要求

(五)工程测量 按照《工程测量规范》 (GB50026-2007)、《煤矿 测量规程》(2010版)的 技术要求,采用相同比例尺验 证矿山储量核实、储量动态检 测的工程测量成果。如原测量 成果达不到评估工作质量要求 的,必须重新实测。并将测量 技术总结报告作为评估报告的 附件。
可能理解不了什么叫围护带,因此建议评估报告或评审意见书使用有关“保
护法”或“保护(管理)条例”规定的术语。 有关围护带宽度和公路建筑控制区范围等怎样确定,“技术要求”文本及
开展前首先要根据合同签订的建设项目类型,熟悉相关的保护(管理)
条例或规程规范,否则编写不出高质量的评估报告。 (一)应熟悉的政府文件 1.《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管理 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37号)
2.《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审批管
六、压覆矿产资源处理原则 压矿报告评审过程中关于压覆原则的确定在表述上很不统一,如 “无(不、未)压覆矿产资源”、“可视为无(不、未)压覆矿产资 源”、“可不视为压覆矿产资源”等,“技术要求”参照(国土资发
[2010]137号)文,统一按“作无压覆矿产资源处理”、“不作压覆矿
产资源处理”和“作压覆矿产资源处理”进行表述。 1、作无压覆矿产资源处理─以前称为无压覆矿产资源。 2、不作压覆矿产资源处理─以前称为视为无压覆矿产资源。 3、作压覆矿产资源处理─以前称为压覆矿产资源。
筑物。加之该规程自2000年发布后一直未进行修编,已不适应当前建
(构)筑物的分类。因此“技术要求”将“三下压煤开采规程”和 《重庆市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规程》对建(构)筑物重要性的分类进 行了综合,并将“三下压煤开采规程”对应的保护等级、围护带宽度 合并为一个表,供编制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报告使用。具体分类要求见 “技术要求”附录1。
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公布日期】2014.08.18•【字号】渝国土房管[2014]566号•【施行日期】2014.08.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矿产资源正文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渝国土房管〔2014〕566号)市地勘局,各区县(自治县)国土房管局、国土资源局、各分局,万盛经开区国土房管局,市地调院,市地质矿业协会,各地勘单位,局机关有关处室: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37号)有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审批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区县(自治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审批审查工作,强化已批准建设项目压覆的矿产资源监管,督促矿业权人依法变更矿区范围或勘查区块范围。
已批准建设项目压覆的矿产资源,不得设立矿业权。
二、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评估评审涉及矿业权(含国家矿产地、财政出资勘查项目)的,建设单位应及时将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报告评审意见书及评估报告主要技术图纸分送有关区县(自治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相关矿业权人。
涉及财政出资勘查项目,同时分送市地调院和勘查项目承担单位。
三、建设单位向市国土房管局申报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审批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一)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审查意见表(原件1式3份);(二)关于××××压覆矿产资源的函(原件1份);(三)地质勘查资质单位编制的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报告(原件1份);(四)评审单位出具的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报告评审意见书(原件1份);(五)建设单位与矿业权人签订的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补偿协议(原件1份);(六)区县(自治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关于××××压覆矿产资源的初审意见》(原件1份);(七)压覆矿产资源储量登记书(原件一式6份,利用报盘软件制作打印,含数据库电子报盘);(八)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有关材料。
压覆矿产资源和地质灾害评估报告编制技术方案

压覆矿产资源和地质灾害评估报告编制技术方案矿产资源和地质灾害评估报告是矿产资源开发与利用中的重要参考依据,对于矿区的可持续发展和资源合理利用具有重要意义。
编制该报告需要科学准确的技术方案,以下是对压覆矿产资源和地质灾害评估报告编制的技术方案的详细说明:一、矿产资源评估技术方案1.野外调查与取样:通过野外地质调查,了解矿石、岩石的产状、岩性、厚度等地质背景信息,并进行现场取样,以获取充分的样品面积和大范围的取样点,保证样品的代表性。
2.野外勘探与测量:采用物探、地电、地磁、重力、电磁等各种手段进行野外勘探,获取地下矿产的有关信息,并进行地层分析,测绘地质剖面,提取与矿产资源相关的地质参数。
3.实验室分析与鉴定:将野外取得的样品送到实验室进行全面的物理性质、化学性质和矿石组成分析,通过岩矿鉴定技术确定矿石种类和品位,以及含矿量的测定。
4.地质模型构建:通过野外调查、勘探与实验室分析数据,对矿石分布进行空间重建,建立地质模型,确定矿产资源的规模、赋存特征和产区分布。
5.矿产资源量评估:根据地质模型,采用问题驱动的评估方法,进行矿产资源量计算和评估,包括计算矿体体积、矿石储量、品位、回收率等指标。
二、地质灾害评估技术方案1.地质灾害调查与监测:通过实地考察、航空遥感、物探、地震、地电、测地仪等多种手段,对矿区进行地质灾害调查和监测,获取数据和信息。
2.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价:根据地质灾害调查与监测数据,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价,通过建立地质灾害预警模型,对可能发生的地质灾害进行预测和评估。
3.灾害风险评估:对地质灾害的风险进行评估,综合考虑灾害发生概率、灾害损失概率和经济损失等因素,定量评估地质灾害对矿区的影响和风险程度。
4.地质灾害预防与控制方案:结合地质灾害评估结果,提出相应的预防与控制方案,包括土地使用规划、工程控制措施和灾后防护措施等,以减轻地质灾害对矿区带来的影响。
5.灾害应急预案编制:根据地质灾害评估结果,编制相应的灾害应急预案,明确各级应急响应、组织与协调机构,制定灾害应急措施和工作流程,确保在灾害发生时能够及时响应和处置。
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评价及报告编写要求

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评价及报告编写要求
1、压覆矿产资源项目概述
压覆矿产资源项目是指针对矿山开采等建设活动,对处于开采工作影响下的矿产资源进行综合评价的工作,以阐明矿产资源状况并给出矿产资源总量等具体数据依据,为矿山开采立项、建设资金申请及后续的矿山历史记载提供技术支持。
(1)压覆矿产资源评价工作要结合地质矿床的实际工作情况,对矿床遗留的非开采部分的矿产资源状况进行详细的勘察并进行综合评价。
(2)编制压覆矿产资源评价报告时,必须充分反映地质矿床的实际情况,同时注意技术语言要通俗易懂,说明和说明要清楚准确,图表和数据要精确可靠,正文结构要清晰有序。
(3)压覆矿产资源评价报告全文内容分为三个部分,依次为:报告摘要、主体内容和总结与结论,分别列举矿床的基本属性、开采情况、资源分布、资源总量、资源品质、资源类型及其它地质矿床信息,给出相应的评价数据与具体结论。
(4)压覆矿产资源评价报告必须正确使用编制标准,如《岩矿评价技术要求》等国家标准,以。
12、办理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评估及报告编写要求初步总结.doc.doc

办理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评估及报告编写要求初步总结一、压矿评估工作的政策依据1、《矿产资源法》第三十三条:“在建设铁路、工厂、水库、输油管道、输电线路和各种大型建筑物或者建筑群之前,建设单位必须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地质矿产主管部门了解拟建工程所在地区的矿产资源分布和开采情况。
非经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批准,不得压覆重要矿床。
”2、《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建设单位在建设铁路、公路、工厂、水库、输油管道、输电线路和各种大型建筑物前,必须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了解拟建工程所在地区的矿产资源分布情况,并在建设项目设计任务书报请审批时附具地质矿产主管部门的证明。
在上述建设项目与重要矿床的开采发生矛盾时,由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提出方案,经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提出意见后,报国务院计划行政主管部门决定。
3、国土资源部《关于规范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审批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0]386号文件规定:①凡是准备建设铁路、公路、工厂、水库、输油管道、输电线路和各种大型建筑物或者建筑群的,建设单位必须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了解拟建工程所在地区的矿产资源分布和开采情况,各省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向建设单位提供建设项目范围内资源分布情况和矿业权设立情况。
④需要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的建设项目,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建设单位提出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申请,由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审查,出具是否压覆重要矿床证明材料或压覆重要矿床的评估报告,报国土资源部批准。
需要压覆非重要矿产资源的建设项目,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建设单位应提出压覆非重要矿产资源申请,由矿产地所在行政区的县级以上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审查,出具是否压覆非重要矿床证明材料或压覆非重要矿床的评估报告,报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批准。
⑤经批准可压覆矿产资源的建设项目,在其范围内有采矿权的,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由建设单位与采矿权人签订补偿协议并报批准压覆的部门备案,采矿权人应及时到原发证机关办理相应的矿区范围变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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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压矿评估须执行的文件和常涉及到的保护(管理)条例或规程 规范
开展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有关政策文件必须熟悉。评估工作 开展前首先要根据合同签订的建设项目类型,熟悉相关的保护(管理) 条例或规程规范,否则编写不出高质量的评估报告。
(一)应熟悉的政府文件
1.《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管理
重庆市建设项目压覆矿产 资源评估技术要求
主讲人:张华明
(2016年11月)
目录
一
压矿评估须执行的文件和常涉及到的保护(管 理)条例或规程规范
二 基本术语及定义
三 压矿评估资料收集
目录
四 矿业权(矿产地)查询范围 五 野外调查工作 六 压覆矿产资源处理原则
目录
七 怎样确定评估范围和压覆范围 八 压覆矿产资源储量估算 九 成果编制基本要求
非西安80坐标系统( 1985国家高程)地形图(建设单位提供的地形图、 矿业权(矿产地)地形地质及矿区范围图、储量估算图或采掘工程平面图 等),须由具有资质的测量单位或专业测量技术人员进行坐标转换。
(告,1:5万未覆盖的可 选用1:20万报告)、区域水文地质调查报告。 2、第三轮区县矿产资源规划。 3、区县矿业权设置区划(设置方案)。 4、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
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 [2010]137
号)
2.《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审批管
理工作的通知》(渝国土房管 [2014]566
号)
(二)常涉及到的保护(管理)条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 席令第30号) 2.《电力设施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239号) 3.《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 1999)》(国家经贸委公安部 令第8号) 4.《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593号) 5.《铁路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639号) 6.《重庆市水利工程管理条例》( 2007年2月1日起施行) 7.《重庆市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管理办法(试行)》( 2012年12 月1日起施行)
(四)查询范围
指在建设项目确定后,在重庆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与建设项目所 在区、县(自治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矿业权管理系统查询有无矿 业权(矿产地)设置的范围。
(五)评估范围
根据建设项目类型及其相关的法律法规、保护(管理)条例或规程规 范等所规定的禁止从事采矿、采石、取土、爆破作业的范围,以及“三 下压煤开采规程” 图解投影圈定的保护煤(矿)柱范围。
(三)常涉及到的规程规范主要有:
1、《固体矿产地质勘查规范总则》( GB/T13908-2002 )
2、《固体矿产资源 /储量分类》( GB/T17766-1999 )
3、《工程测量规范》( GB50026-2007 )
4、《爆破安全规程》( GB6722-2014)
5、《煤、泥炭地质勘查规范》( DZ/T0215-2002 )
目录
十 压矿报告及评审意见书有效时限
十 一
评估报告编写参考提纲
为进一步规范重庆市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评估工作,重庆地 质矿产研究院根据重庆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要求,编写完成了 《重庆市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技术要求》,该“技术要求” 对评估单位开展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评估作出了比较全面和具 体的要求,对原编写提纲进行了修改补充,新增了轨道交通压矿 评估技术要求,补充完善了水利工程压矿评估技术要求。同时规 定了压矿报告及评审意见书的有效时限、明确了评审机构、评审 专家职责、评估技术人员要求等。本次培训的重点内容为压覆矿 产资源评估的“技术要求”和怎样编写质量合格的压覆矿产资源 评估报告。
(六) 压覆范围
指建设项目实施后,评估范围内不能勘查开发利用的矿产资源空间分 布范围。
(七)建设项目类型
原编写压覆报告时,建设项目类型的重要性主要参照“三下压煤 开采规程”, 由于该规程对建(构)筑物的分类主要针对的是煤矿山, 编制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报告所涉及的建设项目不单是煤矿山的建(构) 筑物。加之该规程自 2000年发布后一直未进行修编,已不适应当前建 (构)筑物的分类。因此“技术要求”将“三下压煤开采规程”和 《重庆市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规程》对建(构)筑物重要性的分类进 行了综合,并将“三下压煤开采规程”对应的保护等级、围护带宽度 合并为一个表,供编制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报告使用。具体分类要求见 “技术要求”附录 1。
三、压矿评估资料收集 (一)建设项目资料 1、建设项目立项批复文件。 2、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工程设计文件。 3、建设单位提供的建设用地范围拐点坐标(西安 80坐标系统)。 4、建设单位对提供资料真实性的承诺书。 (二) 工作底图
国家测绘局出版的或国家地理信息中心提供的 1:10000(西安80坐标系统、 1985国家高程)地形图。
6、《煤矿测量规程》( 2010版)
7、《建筑物、水体、铁路及主要井巷煤柱留设与压煤开采规程》
(国家煤炭工业局煤行管字 [2000]
第81号)
二、基本术语及定义 (一)压覆矿产资源 指因项目建设或规划实施后,导致已查明的不能开发利用的矿产资源。 (二)矿产地 指经地质勘查工作查明 333资源量以上,且具有工业开采价值或具有进 一步开展地质工作的区域,包括已关闭矿山的剩余矿产资源储量区域。 (三) 重要矿产资源 “技术要求”附录 2列出了《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中的 34个矿 种和重庆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本市优势矿种。具体见“技 术要求”附录 2。
(四)涉及压矿的报告必须收集的矿产资源勘查及矿山生产资 料
1、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注销文件) 2、矿产资源勘查地质报告及其附图、资源主管部门出具的审批文件 或评审机构出具的专家评审意见书及评审文号。 3、最近一次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和最新矿业权实地核查及储量动 态检测报告及其附图、资源主管部门的备案证明和评审机构出具的专 家评审意见书及评审文号。
4、矿山闭坑地质报告及其附图、评审机构出具的专家评审意见书及 评审文号,以及政府的关闭文件、有关部门的验收文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