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良事件报告及根本原因分析制度

不良事件报告及根本原因分析制度
不良事件报告及根本原因分析制度

1目的

鼓励医院工作人员主动报告不良事件与临界差错信息,医院利用报告系统进行研究、分析,获得安全警示信息和改进建议,增强识别、处理安全隐患和预防不良事件发生的能力,从而实现医院安全目标。

2范围

全院各部门、各科室

3职责

3.1工作人员

发生或发现不良事件立即处理,同时报告上一级直接主管,登录医院内网,填写不良事件

报告单,上报给相关职能部门。

3.2各科室负责人

3.2.1确保不良事件得到及时正确处理,将事件损害降低到最小。

3.2.2将警训事件上报主管职能科室,督导科室内人员上报各类不良事件与临界差错。

3.2.3积极组织改进工作,及时反馈给职能部门。

3.3医务科、护理部、设备科、总务科、院感科、保卫科、药剂科、输血科等职能部门

接到各科室报来的不良事件与近似错误信息,将警讯事件或SAC=1、2级不良事件上报

至分管院长,积极处理降低损害并及时组织调查、分析、讨论,提出整改意见,及时登录医

院内网填写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并适时进行追踪检查评价,对本部门分管的警训事件和严

重度评估分级(SAC)1级、2级的不良事件及时组织根本原因分析(RCA),形成分析报告,

呈报分管院长.每季度将不良事件的趋势分析与处理情况形成报表,报至质管办。

3.4质管办

接收全院不良事件,对跨部门的警训事件和严重度评估分级(SAC)1级、2级的不良事

件及时组织讨论分析,提出改进意见,反馈至相关职能部门,并督促改进。每季度整合各部

门不良事件报表,对全院不良事件做整理、分析,每季度或半年汇报至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

委员会。

3.4院领导:分管院长在接到事件报告后及时呈报院长;院长指派分管副院长,在明确事件

性质的48小时内,启动RCA。

4 定义

4.1不良事件

指在医疗机构中发生的、任何预料之外的,不期望的可能影响患者诊疗结果,增加患者

的痛苦和负担的事件,以及影响医院工作的正常运转和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因素和事件。按

不良事件严重程度分为四类:

4.1.1警讯事件

涉及死亡或严重身体伤害或心理伤害的意外事件。严重身体伤害具体包括丧失四肢或功能。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4.1.1.1 意外死亡,包括但不限于:与患者病情的自然发展或基本状况无关的死亡(如:

因术后感染或医院获得性肺栓塞而死亡)、足月婴儿的死亡、自杀等;

4.1.1.2 与患者病情的自然发展过程或基本状况无关的主要功能永久丧失;

4.1.1.3 手术部位错误、操作错误和患者错误;

4.1.1.4 因输注血液或血液制品,亦或移植受污染的器官或组织二造成感染慢性疾病或

绝症;

4.1.1.5 婴儿被绑架或婴儿由非亲生父母带回家;

4.1.1.6 强奸、职场暴力,例如在医院现场攻击(导致死亡或功能永久丧失);或谋杀

(蓄意杀害)患者、工作人员、医生、医科学生、受训医师、探视者或小贩等。

4.1.2异常后果事件:未达到警讯事件程度的所有已经发生并造成异常后果的不良事件。

4.1.3未造成后果事件:虽然发生了错误事实,但未造成异常后果。

4.1.4临界差错:指一个或多个环节出现错误,但因为不经意或是及时的介入行为,使原

本可能导致意外、伤害或疾病的事件或情况并未真正发生。例如:用药近似错误:

发生在院内药品管理/储存/调配/运输等流程中的差错,但在药用于患者前,被中

途拦截且没有对患者造成伤害;诊疗近似错误:在诊疗过程中,一旦工作人员操

作不当将会对患者造成严重后果,但错误的操作被及时发现或制止,而最终没有对

患者造成伤害。

4.2根本原因分析(Root Cause Analysis, RCA)是为系统过错与责任制定可预防措施的一种管理学方法。

5程序

5.1根据不良事件类型分为以下10类,工作人员遇到下列情况需要进行报告:

5.1.1医疗医技相关不良事件

5.1.1.1医疗处置事件:误诊、误治等。

5.1.1.2手术相关不良事件:术前诊断和术后诊断之间的存在重大差异(疾病部位、性质、病理)、各类手术并发症、手术部位错误、手术患者错误、手术类型错误、异物遗留在患者体内等事件。

5.1.1.3麻醉镇静相关事件:麻醉和中深度镇静过程中的不良事件。

5.1.1.4非预期事件:非预期重返ICU或延长住院事件等。

5.1.1.5管路事件:包括导管操作事件等。

5.1.1.6跌倒事件:非预期情况下,患者身体的某部分接触到地面或其他低处。

5.1.1.7压疮事件:是由于局部组织长期受压,发生持续缺血、缺氧、营养不良而致组织溃烂坏死。

5.1.1.8其他护理不良事件:各种护理缺陷及其他护理相关不良事件。

5.1.1.9医技检查事件:检查部位错误、检查患者错误、标本错误等。

5.1.2 用血不良事件

5.1.2.1输血不良反应:包括可疑或确定的溶血性、细菌污染性等严重的输血不良反应。5.1.2.2输血相关事件:因医嘱开立、备血、储存、传输不当引起的输血相关事件、输血错误等。

5.1.3药品不良事件

5.1.3.1药品不良反应:是指合格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有害反应。

5.1.3.2用药差错和临界差错: 指药品在临床使用及管理全过程中出现的、任何可以防范的用药疏失,这些疏失可导致患者发生潜在的或直接的损害。

5.1.3.3药品质量问题:如药品破损、包装标识模糊不清、内有异物等。

5.1.4 院内感染不良事件:院内感染事件、院内感染爆发事件。

5.1.5 职业暴露事件:包括针刺伤、锐器伤等。

5.1.6医疗设备、器械不良事件:医疗器械、设备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发生的导致或可能导致人体伤害的任何与医疗器械预期效果无关的有害事件。

5.1.7 公共意外事件:食物中毒、危险物品泄漏事件、辐射源泄漏、火灾、医用气体事故、压力容器事故、电梯事故、停电事故等。

5.1.8 行政后勤事件:

5.1.8.1治安事件:患者和工作人员遭到外来人袭击;患者和医院财产被盗和被损坏;工作人员、患者、家属及来访者等之间产生矛盾导致损伤等。

5.1.8.2物品运送事件:如延迟、遗忘、丢失、破损、未按急需急送、品种规格错误等。5.1.8.3设施异常事件:医院建筑、通道、水电暖等异常事件。

5.1.9 人体受试者研究相关不良事件:临床药物试验、新技术项目研究等人体受试者研究相关的不良事件。

5.1.10其他不良事件:其他未归类事件。

5.2 报告时限:

5.2.1 警讯事件30分钟内电话报告相关职能科室(非工作时间报告行政总值班),并于12小时内登录医院内网-不良事件上报系统,按规定填写上报。

5.2.2 异常后果事件、未造成后果事件、临界差错在24小时内登录医院内网-不良事件上报系统,按规定填写上报。

5.3上报权限:

5.3.1本院工作人员负责不良事件上报。

5.3.2医学生、进修生发生发现相关事件报告带教老师,由带教老师负责不良事件上报。5.3.3医院外包工作人员发生或发现相关事件报告责任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由其负责不良事件上报。

5.4 报告程序:

5.4.1院内上报流程,详见附件。

5.4.2上报卫生行政部门:医务部、设备科、院感办、输血科、药学部接到相关事件后按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种类和时间报告上级行政主管部门。

5.4.3每季度统计分析报质管办。

5.5 报告部门归属及分析:

5.5.1医务部:医疗医技相关不良事件中除护理相关事件外的其他不良事件收集及分析;

5.5.2护理部:医疗医技相关不良事件中护理相关不良事件收集及分析;

5.5.3设备科:医疗设备、器械等相关的不良事件收集及分析;

5.5.4总务部:后勤管理范围内的不良事件,负责行政后勤事、公共意外不良事件收集及分析;

5.5.5输血科:输血不良反应、输血相关事件收集及分析;

5.5.6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院内感染相关事件、职业暴露事件收集及分析;

5.5.7药学部:药品不良反应、用药差错和临界差错、药品质量问题的收集及分析;

5.5.8科教科:人体受试者研究相关事件收集与分析;

5.5.9保卫科:治安事件、电梯事件收集与分析;

5.5.10质管办:无法归类不良事件收集及分析;所有不良事件汇总分析。

5.6不良事件分级及处理:

5.6.1 损害程度分级:

0级-临界差错:事件已发生,但在执行前被制止;

1级-无伤害:事件发生并已执行,但未造成任何伤害;

2级-轻度伤害:生命体征无改变,需进行临床观察及一般处理,不需增加额外照护;

如表皮发红、擦伤、淤青等。

3级-中度伤害:部分生命体征有改变,需进一步临床观察及对症处理,需额外的探视、评估、观察和处置;如测血压、血糖、脉搏次数比平常次数增多;拍X线、抽血验尿检查、包扎缝合止血治疗、1-2剂药物治疗等。

4级-重度伤害:生命体征明显改变,需提升护理级别及紧急处理;除额外的探视、评估、观察外,还需手术、住院或延长住院处理;如骨折、气胸等需延长住院。

5级-极重度伤害:事件造成永久性功能丧失。

6级-与患者病情的自然发展或基本状况无关的的死亡

严重程度如当下无法判定时,请主管部门依实际经验和后续追踪情形做判定。

5.6.3 严重度评估分级(Severity Assessment Code,简称SAC):是依据损害严重程度与事件发生频率为两轴所呈现的风险矩阵。

5.6.4主管职能科室在接收到事件后的处理:

5.6.4.1警讯事件及SAC1级事件(极度危险事件):主管职能科室在接收到事件后24小

时内上报分管院长,分管院长即时报告院长,由院长指定负责人在45天内完成RCA

(根本原因分析),并采取改进措施。

5.6.4.2 SAC2级事件(高度危险事件):主管职能科室在接收到事件后72小时内上报分

管院长,分管院长即时报告院长,由院长指定负责人在45天内完成RCA(根本

原因分析),并采取改进措施。

5.6.4.3 SAC3级事件(中度危险事件):一周内告知相关部门管理者,讨论改善。

5.6.4.4 SAC4级事件(轻度危险事件):进行数据统计,每季度进行趋势分析。

5.7 RCA分析的基本步骤:

5.7.1 成立RCA小组:根据事件性质,事件主管部门挑选RCA小组成员,成立RCA小组。

小组的组成、规模、复杂程度取决于事件的严重程度,成员一般5-8名,最好不

超过10人。小组成员包括组长、事件相关流程且具有相关专业知识的临床一线人

员、相关部门的管理人员、熟悉RCA运用方法的管理人员。成员挑选时遵循利益

回避原则。

5.7.2事件调查及资料收集:事件发生有关的人员的谈话、病历、事件经过材料、会议记

录、事件相关的文件等,运用工具如流程图等对资料进行排列。

5.7.3分析原因:主管部门将上述整理好的资料分发给小组成员,经RCA小组成员集体讨

论找出相关的因素,运用鱼骨图、决策树等工具进行分析,找出事件发生的近端

原因并确定根本原因。

5.7.4行动计划:寻找可改善的流程,并制定改善流程计划,交相关部门落实。

5.7.5 分析报告:RCA主管部门追踪措施的落实及改进成效,并汇总整理相关材料,最后

形成一份RCA报告。报告使用统一的格式:

5.7.5.1封面:报告封面须标识事件类别、发生科室、地点、时间等。。

5.7.5.2 摘要简述事件发生的相关信息,包括:导致事件发生情况的摘要说明、调查组

织、报告单位及日期等。

5.7.5.3 主要内容:包括事实资料、分析、结论、安全建议及改善行动。

5.7.5.4 附录:包括了解报告所必须的其它相关资料。

5.7.6 改进措施:

5.7.

6.1 特殊原因:在事件调查的任何阶段,调查小组应将任何需要即时采取的预防措

施,建议给相关单位,以避免类似事件的发生。

5.7.

6.2 系统原因:调查小组协助医院辨识出造成事件的根本原因,进而规划风险降低

策略,执行具有效益的改善方式,以预防事件的再发生。

5.8 调查配合:发生不良事件的部门必须尽量保存相关证据,医院所有单位及人员都必

须配合小组调查需要提供必要的协助。

5.9 注意事项

5.9.1 建立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及事件调查的性质不以惩罚为目的,而是以采取补救措施

作为首要任务,探索经验、分享与共同学习。

5.9.2各职能科室负责统计汇总当月不良事件,并认真查看上报信息内容是否完整,上报

时限是否在规定范围内,并于每月10日前交至质控办,质控办统计全院不良事件。

5.9.3上报信息内容完整并且时限在规定范围内的给予10元/例的奖励。

6参考文件及资料

《JCI国际医院评审标准》第五版QPS.7/QPS.8/QPS.9

7表单

不同类型不良事件的报告表单

8附件

8.1《不良事件院内上报流程图》

不良事件院内上报流程图

主管职能部门联系电话:

不良事件报告制度与流程

不良事件报告制度与流程 不良事件报告制动是发现医疗过错中存在的安全隐患、防范医疗事故、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安全、促进医学发展和保护患者利益的重要措施。为打到卫生部提出的病人安全目标,落实建立与完善主动报告医疗安全(不良)时间与隐患缺陷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目的规范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主动报告,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及时发现医疗不良事件和安全隐患,将获取的医疗安全信息进行分析,反馈并从医院管理体系、运行机制与规章制度上进行有针对性的持续改进。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院本部发生的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与隐患缺陷的主动报告;但药品不良反应/事件、医疗器械不良事件、输血不良反应、院内感染个案报告需按特定的报告表格和程序上报,不属本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内容之列。 三、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定义和等级划分 (1)不良事件定义: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是指在临床诊疗活动中以及医院运行过程中,任何可能影响病人的诊疗结果、增加病人的痛苦和负担、并可能引发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以及影响医疗工作的正常运行和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因素和事件。 (2)不良事件等级划分:按事件的严重程度分4个等级。 Ⅰ级事件(警训事件)——非预期的死亡,或是非疾病自然进展过程中造成永久性功能丧失。 Ⅱ级事件(不良后果事件)——在疾病医疗过程中是因诊疗活动而非疾病本身

造成的病人机体与功能损害。 Ⅲ级事件(未造成后果事件)——虽发生了错误事实,但未给病人机体与功能造成任何危害,或有轻微后果而不需要任何处理可完全康复。 Ⅳ级事件(临界错误事件)——由于及时发现,错误在对患者实施之前被发现并得到纠正,患者最终没有得到错误的医疗护理服务。 四、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流程 处理程序当发生不良事件后,报告人科采取多种形式,如填写书面《医疗不良事件报告表》或电话报告给相关部门,报告事件发生的具体事件、地点、过程、采取的措施等相关内容,一般不良事件要求24-48小时内报告,重大事件、紧急情况者应在处理的同时口头上报告给相关上级部门,职能部门接到报告后立即调查分析事件发生的原因、影响因素及管理等各个缓解缓解并制定改进措施。针对可是报告的不良事件,相关职能部门组织相关人员分析,制定对策,及时消除不良事件造成的影响,尽量将医疗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doc

庆医发〔2017〕18号 庆城县岐伯中医医院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 报告制度 一、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的定义 本制度所称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是指临床诊疗活动中以及医院运行过程中,任何可能影响患者的诊疗结果、增加患者的痛苦和负担并可能引发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以及影响医疗工作的正常运行和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因素和事件。包括: (一)可能损害患者健康或延长患者住院时间的事件。 (二)可能导致患者残疾或死亡的事件。 (三)各类可能引发医疗纠纷的事件。 (四)不符合临床诊疗规范的操作。 (五)可能引起患者额外经济损失的事件。 (六)可能给医院带来经济损失的事件。 (七)可能给医务人员带来人身损害或经济损失的事件。 (八)可能给医院带来信誉等各种损失的事件。

(九)其他非上列可能导致不良后果的事件或隐患。 二、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分级 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按事件的严重程度分4个等级: Ⅰ级事件(警告事件)——非预期的死亡,或是非疾病自然进展过程中造成永久性功能丧失。 Ⅱ级事件(不良后果事件)——在疾病医疗过程中是因诊疗活动而非疾病本身造成的病人机体与功能损害。 Ⅲ级事件(未造成后果事件)——虽然发生了错误事实,但未给病人机体与功能造成任何损害,或有轻微后果而不需任何处理可完全康复。 Ⅳ级事件(隐患事件)——由于及时发现,错误在对患者实施之前被发现并得到纠正,患者最终没有得到错误的医疗护理服务。 三、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的分类 根据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所属类别不同,我院划分为十六类: 1、医疗沟通事件:指医护工作人员对患者所有已知病情情况、诊疗措施了解后,与病人及其家属沟通,使病人及其家属对病情、各种诊疗措施、病情发展、费用、并发症等涉及知情的事项了解。医患双方上述沟通不到位产生的事件。 2、病人资料辨识事件:因对病人资料辨认不清,导致的事件。包括认识病人错误,治疗部位错误,治疗时间错误,严重误诊、漏诊等事件。 3、医疗处置事件:指诊断、治疗操作中不当、不及时及意外事件(除检验、仪器、耗材、药物事件)。 4、药物事件:药物发放、运送及使用过程中不良事件。 5、血液及血制品事件:血液制品发放、运送及使用过程中不良事件。 6、设备仪器相关事件:设备故障,一次性耗材出现问题或者设备使用不当导致的不良事件。

不良事件报告制度文档

医院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一、医院安全(不良)事件的定义 本制度所称医院安全(不良)事件指在临床诊疗活动中以及医院运行过程中,任何可能影响患者的诊疗结果、增加患者的痛苦和负担、以及影响医疗工作的正常运行和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因素和事件。 二、医院安全(不良)事件类别 根据医院安全(不良)事件所属类别不同划分为7类: (一)病房诊治问题:包括错误诊断、严重漏诊、错误治疗、治疗不及时、院内感染等。 (二)不良治疗:包括错用药、多用药、漏用药、药物不良反应、输液反应、输血反应等。 (三)意外事件:包括跌倒、坠床、烫伤、自残、自杀、失踪、猝死等。 (四)辅助诊查问题:包括报告错误、标本丢失、标本错误、检查过程中出现严重并发症等。 (五)手术相关问题:如手术患者、部位和术式选择错误、患者术中死亡、术中术后出现并发症、手术器械遗留在体内、住院期间同一手术的再次手术、麻醉相关事件等。 (六)医患沟通:包括医患沟通不良、医患语言冲突、医患行为冲突等。 (七)其他非上列导致医疗不良后果的事件。 三、接收报告部门 (一)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尚未发生或已有纠纷苗头的上报医务工作部。 (二)护理安全(不良)事件上报护理部。 (三)感染相关安全(不良)事件上报医院感染管理科。 (四)药品安全(不良)事件上报药剂科。 (五)器械安全(不良)事件上报医疗设备仪修部。 (六)设施安全(不良)事件上报后勤保障部。 (七)服务及行风安全(不良)事件上报纪委监察室。 (八)人身安全(不良)事件上报后勤保障部。 四、报告形式 (一)书面报告(填写《医疗不良事件报告表》)上报主管部门。

(二)网络直报,通过院内OA系统将电子版《医疗不良事件报告表》)上报主管部门。 (三)紧急电话报告,仅限于在不良事件可能迅速引发严重后果的(如意外坠楼、术中死亡、住院期间意外死亡等)紧急情况使用。事后补报《医疗不良事件报告表》。 五、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处理流程 (一)当发生不良事件后,当事人填写书面《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表》,记录事件发生的具体时间、地点、过程、采取的措施等内容,一般不良事件要求24~48h内报告,重大事件、情况紧急者应在处理的同时口头或电话上报职能科室,由其核实结果后再上报分管院领导。 (二)职能处室接到报告后立即调查分析事件发生的原因、影响因素及管理等各个环节,制定对策及整改措施,督促相关科室限期整改,及时消除不良事件造成的影响,尽量将医疗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涉及药物不良反应、院内感染、输血反应的实行双重填报。 (四)以上处理结果(《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表》)最后统一报后勤保障部备案。 六、奖罚机制 (一)鼓励自愿报告,对主动报告且积极整改者,视情节轻重可减轻或免于处罚。对阻止重大安全事故发生的报告者予以500~1000元现金奖励。 (二)隐瞒不报的经查实,视情节轻重给予100~1000元的处罚;由此引发纠纷或事故的按本院医疗纠纷处置相关制度处罚。 (三)后勤保障部每季度对收集到的不良事件报告进行分析,公示处理结果,跟踪处理、整改意见的落实情况。 (四)医院每年对不良事件报告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予以奖励。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自愿报告制度 一、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是指在正常诊断与治疗过程中,发生本可避免的涉及医疗安全的不良事件/缺陷。医院通过自愿的、不具名的报告途径获得的显性或隐性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信息。 二、医院积极倡导医护人员主动报告医疗安全(不良)事件,鼓励医务人员

主动报告不良事件制度

主动报告不良事件制度 一、护理不良事件是指不符合常规护理和治疗,预期结果之外所发生的非正常事件,包括护理差错及事故、严重护理并发症(非难免压疮、静脉炎等)、严重输血、输液反应、特殊感染、跌倒、坠床、管路滑脱、意外事件(烫伤、自杀、走失等)等情况。 二、不良事件分级 (一)警告事件——非预期的死亡,或是非疾病自然进展过程中造成永久性功能丧失。 (二)不良事件——在疾病医疗过程中是因诊疗活动而非疾病本身造成的患者机体与功能损害。 (三)未造成后果事件——虽然发生的错误事实,但未给患者机体与功能造成任何损害,或有轻微后果而不需任何处理可完全康复。 (四)隐患事件——由于及时发现错误,未形成事实。 三、护理不良事件报告流程 (一)发生护理不良事件后应在第一时间通知主管医师,配合医师及时采取相应处理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对患者的伤害程度,并在护理记录单上真实记录相关病情变化、处理及护理措施。 (二)护士长应及时了解情况,于24小时内电话上报护理部并及时在科室内通报,以引起每位护理人员的重视。护士长一周内组织全体护理人员进行讨论,确定不良事件级别,分析事件发生的原因,对立即采取的措施、事件处理结果进行评价,同时制定整改措施,通过不良事件上报系统及时上报。 (三)各护理单元要有防范处理护理不良事件的预案,定期演练;建立登记本,及时据实登记。 (四)发生不良事件后,有关的记录、标本、化验结果及相关药品、器械均应妥善保管,不得擅自涂改销毁。 (五)护理部每月汇总工作中护士发生的各类风险事件,包括护理风险、医技、信息、药剂、检验、后勤等系统造成的风险事件,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改进,避免和减少其它部门给护理工作增加的风险系数。

不良事件分析报告制度

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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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持续提高我院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根据中国医院协会提出的患者安全目标和《二级医院评价标准和细则》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 医疗不良事件的定义 医疗不良事件是指因诊疗活动而非疾病本身所造成患者可能的人身损害,包括诊疗的失误及相关的设施、设备引起的损害等。 二、 医疗不良事件报告程序、处理流程: 各科室或个人具名或匿名报告不良事件 职能科室(医务、护理、院办公室、设备、后勤中心) 当发生不良事件后,当事人或知情人应立即向科室负责人报告,填写《医疗不良事件报告表》,报送职能科室,一般不良事件要求24h 内报告,事件重大、情况紧急者应立即口头汇报,事后补填《报告表》;报告人不愿具名或匿名的,可在医院网站上下载电子版《医疗不良事件报告表》,填写完成后发送到医教科邮箱。 职能科室接到报告后立即调查分析事件发生的原因、影响因素及管理等各个环节并制定改进措施。针对科室报告的不良事件,医教科每个月组织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会议分析,每季度公布分析处理结果,并跟踪处理及改进意见的落实情况,落实情况列入每个月科室考核和年终的科室考评内容。 三、医疗不良事件分类 (一)按医疗不良事件发生后对病人或家属的影响程度,从小到大分为6类: 一般事件(提出处理意见) 重大事件 分管院长 组织相关委员会讨论提出实施意见 院长

潜在不良事件:由于不经意或是及时的介入行为,而使原本可能导致的不良事件或情况并未真正发生在病人身上。 无伤害:事件发生在病人身上,但是没有造成任何的伤害。 轻度伤害:事件虽然造成伤害,但不需或仅需稍微的处理或观察, 如捏伤、擦伤、皮肤小撕裂伤。或者需额外的探视、评估或观察,但仅 需要简单的处理,如缝合、夹板固定、冰敷、抽血检查、包扎或止血治 疗。 中度伤害:除需要额外的探视、评估或观察外,还需住院、延长住 院时间或会诊等特别处理。 重度伤害:造成病人永久功能障碍或永久残疾。 极重度伤害:造成患者死亡的。 (二)按照医疗不良事件发生的原因及过错的大小,分为一般和重大医 疗不良事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一般医疗不良事件: 1.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过程中按技术操作规程进行诊疗护理, 但由于诊断、治疗、护理水平有限等原因过失而造成或未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件。 2.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过程中按技术操作规程进行诊疗护理, 但因实验检查器械或设备原因过失而造成或未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件。 3.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过程中按技术操作规程进行诊疗护理, 但因在诊疗或操作过程中,未能预见或预见不够等原因过失而造成或未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件。 4.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过程中按技术操作规程进行诊疗护理,但因在诊疗或操作过程中,未能尽到足够的注意义务而造成或未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件。5.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过程中未能充分尊重病人的知情同意权,使医疗信息沟通过程或沟通信息失真导致的不良事件。 6.设施存在缺陷,未能尽到足够的安全义务导致的不良事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为重大医疗不良事件: 1.擅离职守或对急、危重病人借故推诿拖延,贻误诊治和抢救时机;

主动报告不良事件制度

主动报告护理不良事件制度 一、不良事件定义:指在患者在医院就诊、治疗期间发生的不在计划中、未预计到或通常不希望发生的事件主要包括给药错误、跌倒、压疮、管道滑脱、走失误吸或窒息、烫伤以及其他与患者安全相关、非正常的意外事件等。 二、上报范围 1、可疑即报只要护士不能排除事件的发生和护理行为无关就报。 2、隐患濒临事件上报有些事件虽然当时并未成伤害但根据护理人员的经验认为再次发生同 类事件的时候可能会造成患者伤害也需要上报 三、上报程序 1、一般不良事件当事人立即口头报告护士长和分管护士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将损害减至最低。当事者24小时内填报《沐阳南关医院医院护理不良事件主动上报表》签字后上报护理部。 2、严重不良事件当事人立即报告护士长、科主任或总值班人员及时采取措施将损害降至最低必要时组织全院多科室的抢救、会诊等同时报告护理部由护理部上报医院领导。当事科室应在6小时内填报《沐阳南关医院医院护理不良事件主动上报表》。护理部丁抢救或紧急处理措施结束后立即组织人员进行调查、核实。 四、结果分析与反馈 1、不良事件发生后科室认真组织讨论分析原因汲取教训制定改进措施并有效落 实。 2、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每月对上报的资料进行分析讨论。对上报事件进行分类常规分为不可避免、创造条件可以避免、可以避免3类重点关注创造条件可以避免、可以避免事件。制定整改措施组织整改。 3、护理部将评析的事件结果反馈给当事人及科室。每季度在护士长会议上对护理不良事件进行总结、分析匿名通报并组织全院护理人员认真学习严格落实整改措施消除护理隐患及缺陷。 五、奖罚 1、对丁主动上报不良事件的科室或责任人根据给病人造成的后果经护理质量委员会讨论减轻或免丁处罚。在讨论及通报中隐去当事者姓名、科室。 2、对不良事件首先提出建设性意见的科室或个人给予表扬。 3、对主动上报不良事件的非责任护士给予奖励科室当月奖金100元。 4、发生护理不良事件隐瞒不报者扣发当事人当月奖金100元,护士长隐瞒不报?者扣发护士长当月管理奖,100元。 六、其他 1、发生差错事故者执行护理部《护理差错、事故评定标准》

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及流程

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及流程 一.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定义:本制度所称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指在临床诊疗活动中以及医药运行过程中,任何可能影响患者的诊疗结果、增加患者痛苦和负担并可能引发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以及影响医疗工作的正常运行和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因素和事件。二.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类别 1.病房诊治问题:包括错误诊断、严重漏洞、错误治疗、治疗不 及时等。 2.不良治疗:包括错用药、多用药、漏用药、药物不良反应、输 液反应、输血反应等。 3.意外事件:包括跌倒、坠床、烫伤、自残自杀、失踪、猝死等。 4.辅助诊查问题:包括报告错误、标本丢失、标本错误、检查过 程中出现严重并发症。 5.手术相关问题:手术患者、部位、术式选择错误、患者术中死 亡、术中术后出现并发症等。 6.医患沟通:包括医患沟通不良、医患语言冲突或行为冲突等。 7.其他非上述导致不良后果的事件。 三.凡出现上述情况,科室及医务人员需主动向以下职能部门报告。 1.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尚未发生或已有纠纷苗头的上报医务科。 2.护理安全(不良)事件上报护理部。 3.感染相关安全(不良)事件上报感控科。 4.药品安全(不良)事件上报医务科或药剂科。

5.设施安全(不良)事件上报总务科或医务科。 6.服务及行风安全(不良)事件上报医务科或院办室。 7.人身安全(不良)事件上报医务科及院办室、保卫科。四.报告形式 1.书面报告,填写不良事件上报表。 2.紧急电话报告,仅限于在不良事件可能迅速引发严重后果的(如 意外坠楼、术中死亡、住院期间意外死亡等)紧急情况使用。 3.当不良事件发生后,当事人记录事件发生的具体事件、地点、 过程、采取的措施等内容,一般不良事件要求12-24小时上报,重大事件、情况紧急者应在处理的同时口头或电话上报职能科室,由其核实后逐级上报院领导。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上报、处置流程

医疗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及流程

医疗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及流程为了鼓励全院职工及时、主动报告医疗不良事件,通过及时分析原因,采取相应措施,最大限度地避免类似事件的发生,以达到持续改进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的目的,特制定我院医疗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一、医疗不良事件的定义 医疗不良事件是指临床诊疗活动中以及医院运行过程中,任何可能影响病人的诊疗结果、增加病人的痛苦和负担并可能引发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以及影响医疗工作的正常运行和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因素和事件。 二、医疗不良事件分类 根据医疗不良事件造成后果的程度分为: 潜在不良事件:由于不经意或是及时的介入行为,而使其原本可能导致的不良事件或情况并未真正发生在病人身上。 无伤害:事件发生在病人身上,但是没有造成任何的伤害。 轻度伤害:事件虽然造成伤害,但不需或仅需稍微的处理或观察;如捏伤、擦伤、皮肤小撕裂伤。 中度伤害:需额外的探视、评估或观察,但仅需要简单的处理;如缝合、夹板固定、冰敷、抽血检查、包扎或止血治疗。 重度伤害:除需要额外的探视、评估或观察外,还需住院、延长住院时间或会诊等特别处理。 极重度伤害:造成病人永久功能障碍或永久残疾,甚至死亡。 三、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及流程

1、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遵守医疗服务职业道德。 2、发生医疗不良事件后,遵循早发现早报告的原则,当事人应立即报告科主任、护士长。如为一般医疗不良事件,科室负责人以书面形式在一周内填写《不良事件报告表》报告医务科/护理部,医务科/护理部核实后,报分管院长。严重不良事件(产生重度伤害及以上)或情况紧急者应在处理事件的同时先口头上报相关部门,事后在24小时内补填《不良事件报告表》。 3、发生医疗不良事件后,当事人、科室负责人、主管部门应积极采取挽救或抢救措施,尽量减少或消除不良后果。有关的记录、标本、化验结果及相关药品、器械均应妥善保管,不得擅自涂改、销毁。 4、发生医疗不良事件后,当事人应认真填写“医疗不良事件报告表”,并登记发生不良事件的经过、分析原因、后果及本人对不良事件的认识和建议。科主任护士长负责组织科内讨论,对发生缺陷进行调查、分析,确定事件的真实原因并提出改进意见,跟踪改进措施落实情况,定期对病区的医疗安全情况分析研讨,对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制订相关的防范措施。 5、科室负责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将讨论结果分别上报医务科/护理部,一般不良事件由医务科/护理部提出处理意见,如属严重不良事件(产生重度伤害及以上),需提交医院医疗事故管理委员会讨论决定。造成不良影响时,相关部门应做好有关善后工作。

护理不良事件主动报告制度(整理版)

护理不良事件报告制度与主动报告的激励机制 一、护理不良事件是指不符合常规护理和治疗,预期结果之外所发生的非正常事件,护士不希望发生的,未预料到的事件;可能引发纠纷,造成事故的事件。包括给药错误、治疗不及时、针刺伤、压疮、跌倒、坠床、药物外渗、管路滑脱、标本错误、意外事件(烫伤、自杀、走失等)等情况。 二、报告范围:凡在医院内发生的或在院外转运病人时发生的不良事件均属主动报告的范围。 三、不良事件分级 (一)1级(警告事件):非预期的死亡,或是非疾病自然进展过程中造成永久性功能丧失。 (二)2级(不良事件):在疾病医疗过程中是因诊疗活动而非疾病本身造成的患者机体与功能损害。 (三)3级(未造成后果事件):虽然发生的错误事实,但未给患者机体与功能造成任何损害,或有轻微后果而不需任何处理可完全康复。 (四)4级(隐患事件):由于及时发现错误,未形成事实。 三、护理不良事件报告流程 (一)发生护理不良事件后应在第一时间通知主管医师,配合医师及时采取相应处理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对患者的伤害程度,并在护理记录单上真实记录相关病情变化、处理及护理措施。 (二)护士长应及时了解情况,于24小时内电话上报护理部并及时

在科室内通报,以引起每位护理人员的重视。护士长一周内组织全体护理人员进行讨论,确定不良事件级别,分析事件发生的原因,对立即采取的措施、事件处理结果进行评价,同时制定整改措施,通过不良事件上报系统及时上报。 (三)各护理单元要有防范处理护理不良事件的预案,定期演练;建立登记本,及时据实登记。 (四)发生不良事件后,有关的记录、标本、化验结果及相关药品、器械均应妥善保管,不得擅自涂改销毁。 (五)护理部每月汇总工作中护士发生的各类风险事件,包括护理风险、医技、信息、药剂、检验、后勤等系统造成的风险事件,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改进,避免和减少其它部门给护理工作增加的风险系数。 (六)护理部对严重不良事件组织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进行根因分析,寻找事件发生的根本原因,有针对性地制定防范措施,修订相关制度、流程,防范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对造成的不良影响做好有关善后工作。

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及流程

海南医学院附属医院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试行)及流程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是发现医疗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防范医疗事故、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安全、促进医学发展和保护患者利益的重要措施。为达到卫生部提出的病人安全目标,落实建立与完善主动报告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与隐患缺陷的要求,鼓励全院各科室、每位职工能够及时、主动、方便地报告影响病人安全的不良事件或潜在风险,结合卫生部评审标准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目的 规范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主动报告,对不良事件进行全面报告,可增强全院职工风险防范意识,及时发现不良事件和安全隐患,及时并有效避免医疗差错与纠纷,保障病人安全;通过将获取的医疗安全信息、不良事件进行分析,有利于发现存在的不足,提出改进措施,从医院管理体系、运行机制与规章制度上进行有针对性的持续改进;提高对错误的识别能力,不断吸取经验教训,避免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在医院发生的与患者安全相关的不良事件与隐患、缺陷、凡医院内与患者安全相关的部门、科室、人员均适用。医院鼓励医务人员主动、自愿报告不良事件。 三、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定义和等级划分

(一)定义 不良事件是指临床诊疗活动中以及医院运行过程中,任何可能影响病人的诊疗结果、增加病人的痛苦和负担并可能引发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以及影响医疗工作的正常运行和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因素和事件。 (二)等级划分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按事件的严重程度分4个等级: Ⅰ级事件(警告事件)——非预期的死亡,或是非疾病自然进展过程中造成永久性功能丧失。 Ⅱ级事件(不良后果事件)——在疾病医疗过程中是因诊疗活动而非疾病本身造成的病人机体与功能损害。 Ⅲ级事件(未造成后果事件)——虽然发生了错误事实,但未给病人机体与功能造成任何损害,或有轻微后果而不需任何处理可完全康复。 Ⅳ级事件(隐患事件)——由于及时发现错误,但未形成事实。 四、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的原则: (一)Ⅰ级和Ⅱ级事件属于强制性报告范畴,报告原则应遵照国务院《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国发[1987]63号)、卫生部《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的规定》(卫医发[2002]206号)以及我院相关规定执行。 (二)Ⅲ、Ⅳ级事件属于自愿报告系统范围,是强制报告系统的补充,具有自愿性、保密性、非处罚性和公开性的特点。 1、自愿性:医院各科室、部门和个人有自愿参与的权利,提供信息报告是报告人(部门)的自愿行为。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为了更好地保障医疗安全,减少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确保患者安全,特制定医院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具体如下: 一、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定义 本制度所称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指在临床诊疗活动中以及医院运行过程中,任何可能影响患者的诊疗结果、增加患者的痛苦和负担并可能引发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以及影响医疗工作的正常运行和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因素和事件。 二、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类别 根据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所属类别不同,我院划分为7类: 1、病房诊治问题:包括错误诊断、严重漏诊、错误治疗、治疗不及时、院内感染等。 2、不良治疗:包括错用药、多用药、漏用药、药物不良反应、输液反应、输血反应等。 3、意外事件:包括跌倒、坠床、烫伤、自残、自杀、失踪、猝死等。 4、辅助诊查问题:包括报告错误、标本丢失、标本错误、检查过程中出现严重并发症等。 5、手术相关问题:如手术患者、部位和术式选择错误、患者术中死亡、术中术后出现并发症、手术器械遗留在体内、住院期间同一手术的再次手术、麻醉相关事件等。 6、医患沟通:包括医患沟通不良、医患语言冲突、医患行为冲突等。 7、其他非上列导致医疗不良后果的事件。 三、接收报告部门 1、医疗不良事件尚未发生纠纷的上报医务科,已有纠纷苗头的上报安全医疗办。 2、护理不良事件上报护理部。 3、感染相关不良事件上报院感科。 4、药品不良事件上报药剂科。

5、器械不良事件上报设备科。 6、设施不良事件上报总务后勤科。 7、服务及行风不良事件上报纪检办。 8安全不良事件上报保卫科。 四、报告形式 (一)书面报告。护理不良事件报告按护理部规定执行。 (二)紧急电话报告,仅限于在不良事件可能迅速引发严重后果的(如意外坠楼、术中死亡、住院期间意外死亡等)紧急情况使用。 五、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处理流程: 医院个人或科室 具名或匿名报告不良事件 职能科室(医务、护理、后勤、保卫、设备、院感、药剂) J f提出一般实施意见 分管领导-组织相关委员会讨论 J J提出重大实施意见 院领导、党委会? J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说明:1、当发生不良事件后,当事人填写书面《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表》,记录事件发生的具体时间、地点、过程、米取的措施等内容,一一般不良事件要求24?48h内报告,重大事件、情况紧急者应在处理的同时口头或电话上报告职能科,由其核实结果后再上报分管院领导。2、职能科室接到报告后立即调查分析事件发生的原因、影响因素及管理等各个环节,制定对策及整改措施,督促相关科室限期整改,及时消除不良事件造成的影响,尽量将医疗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3、涉及药物不良反应、院内感染、输血反应的实行双重填报。 4、以上处理结果(《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表》)最后统一报医患关系协调办

《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及激励机制》

《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及激励机制》 1、各护理单元均建立护理安全(不良)事件登记本,由护士长或指定专人负责每月汇总上报护理部。 2、发生一般护理安全(不良)事件后,当事人或发现者应及时向护士长汇报发生经过、原因、结果,护士长及时进行核实调查处理。发生严重护理安全(不良)事件或医疗纠纷后,当事人应立即向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医院主管部门报告,不得超过24小时。主管部门应立即组织调查核实,并向患者及家属通报解释。 3、发生严重护理安全(不良)事件后,应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将差错造成对病人的损害至最低限度。 4、发生严重护理安全(不良)事件或纠纷后,有关该病人的标本、化验结果、药品、血袋、器械、护理记录等应妥善保管,不得销毁和涂改。 5、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按“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进行。医患双方共同对医疗文件和实物进行封存。 6、严重护理安全(不良)事件或医疗事故发生者应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材料,科室积极组织分析议论,坚持“三不放过”原则(问题没有查清不放过;当事人不接受教训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 7.院、科二级应根据护理安全(不良)事件的性质、情节、后果、本人认识态度,依据有关规定做出适当处理,对隐瞒不报,不认真检

查者,应予严肃批评,加倍处罚。 8.护理部和科室应定期组织护士长分析不安全因素,并提出防范措施,确保护理安全。杜绝“四不准”事故发生:不准打错青霉素;不准输错血,血制品;不准开错手术部位;不准运错尸体、抱错婴儿。 9、护理部应定期组织护理安全(不良)事件、事故管理专家小组分析差错发现的原因,护理部以不通报科室及姓名的方法向全院进行反馈,提出防范及整改措施并进行质量安全教育。 10、护理部将护理不良事件问责制与非惩罚性机制进行结合,鼓励积极上报。对积极上报且未引起严重后果者不予以处罚,发生缺陷后有意隐瞒不报者,护理部根据情节给予处理。 伽师县人民医院 xx年9月修订xx年3月再次修订 护理不良事件主动报告激励机制 围绕“病人的生命高于一切”安全理念。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安全为本,以预防为主,建立前瞻性的病人安全护理质量管理体系,变事后批评为事前指引,建立针对系统而非个人,缺陷分享学习而不是批评惩罚的护理安全文化。通过激励机制,鼓励临床及全院各科室主动积极排查医疗隐患与差错,及时报告影响病人安全的事故隐患或潜在风险,定期分析原因,交流对应措施,使存在的问题得到及时解决,最大限度地避免医务人员因担心差错受到惩罚而瞒报、漏报,采取补救措施不当,致事件扩大、恶化转化成大的医疗纠纷的情况的发生。实施人性化管理,进行持续质量改进,提高护理质量确保病人

护理不良事件主动分析报告激励机制

护理不良事件主动报告激励机制 2015.05修订一、自愿报告制度依据保密性、自愿性和非处罚性为处理原则,鼓励从业人员主动报告。 二、报告者可以报告自己发生的问题,也可以报告所见他人发生的问题。如原报告系统采取了匿名的形式,对报告人应严格保密。 三、自愿报告者应遵循真实、本人亲身经历的原则陈述事件,不得故意编造虚假情况,不得诽谤他人,否则将根据其造成的后果和影响,承担相关的行政和法律责任。 四、报告中违反相关规定和制度的行为,属于非主观故意,未造成后果的免于处罚。 五、自愿报告人员为消除护理安全隐患提出合理化建议的,对保障护理安全有贡献的,护理部组织讨论给予50-200元奖励。 六、主动上报护理不良事件,每例奖20元;未及时上报引起纠纷或投诉者,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扣发奖金50—100元。 七、发生严重的不良事件的各种有关记录、检验报告及造成事故的药具、器具均要妥善保管,医患双方封存签字保存。不得擅自涂改、销毁、藏匿、转移、转换等方式来改变其原貌。有意违反规定者要追究行政责任。 八、各科室建立护理不良事件登记本,发生不良事件的科室及时组织分析、讨论;各科室对当月发生的护理不良事件进行统计,组织全科护理人员讨论、分析、制定整改措施。 九、护理部对全院护理不良事件进行鉴定,并每季度组织护士长分析讨论,提出防范措施。 十、护理人员可以通过口头、电话、书面报告、邮件等形式报告不良事件。

护理不良事件包括: 1、手术病人/部位错误 2、病人识别错误 3、用药错误 4、输血意外 5、静脉输液意外 6、使用呼吸机发生意外 7、人约束意外 8、各种管道脱落 9、病人院内自杀/走失10、病人院内跌倒11、意外针刺伤12、药物不良反应13、其他需要报告的意外事例。

医院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81311 医院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 度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医院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 度范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为了更好地保障医疗安全,减少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确保病人安全,根据卫生部今年“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主题”的医院管理年活动精神,结合中国医院协会《20xx年度病人安全目标》,特制定突泉县人民医院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具体如下: 一、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定义 本制度所称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指在临床诊疗活动中以及医院运行过程中,任何可能影响病人的诊疗结果、增加病人的痛苦和负担并可能引发医疗纠纷

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及流程

一.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定义:本制度所称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指在临床诊疗活动中以及医药运行过程中,任何可能影响患者的诊疗结果、增加患者痛苦和负担并可能引发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以及影响医疗工作的正常运行和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因素和事件。二.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类别 1.病房诊治问题:包括错误诊断、严重漏洞、错误治疗、治疗不 及时等。 2.不良治疗:包括错用药、多用药、漏用药、药物不良反应、输 液反应、输血反应等。 3.意外事件:包括跌倒、坠床、烫伤、自残自杀、失踪、猝死等。 4.辅助诊查问题:包括报告错误、标本丢失、标本错误、检查过 程中出现严重并发症。 5.手术相关问题:手术患者、部位、术式选择错误、患者术中死 亡、术中术后出现并发症等。 6.医患沟通:包括医患沟通不良、医患语言冲突或行为冲突等。 7.其他非上述导致不良后果的事件。 三.凡出现上述情况,科室及医务人员需主动向以下职能部门报告。 1.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尚未发生或已有纠纷苗头的上报医务科。 2.护理安全(不良)事件上报护理部。 3.感染相关安全(不良)事件上报感控科。 4.药品安全(不良)事件上报医务科或药剂科。

5.设施安全(不良)事件上报总务科或医务科。 6.服务及行风安全(不良)事件上报医务科或院办室。 7.人身安全(不良)事件上报医务科及院办室、保卫科。 四.报告形式 1.书面报告,填写不良事件上报表。 2.紧急电话报告,仅限于在不良事件可能迅速引发严重后果的(如 意外坠楼、术中死亡、住院期间意外死亡等)紧急情况使用。 3.当不良事件发生后,当事人记录事件发生的具体事件、地点、 过程、采取的措施等内容,一般不良事件要求12-24小时上报,重大事件、情况紧急者应在处理的同时口头或电话上报职能科 室,由其核实后逐级上报院领导。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上报、处置流程 科室医务人员发现并上报安全(不良)事件 职能科室(医务科、院办室、护理部、感控科等) 严重事件一般事件 上报院领导 提出处理意见

护理不良事件主动报告制度

护理不良事件主动报告制度 1.在护理活动中必须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 行政法规, 部门规 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遵守护理服务职业道德。 2.各护理单元有防范处理护理不良事件的预案, 预防其发生。 3.各护理単元应建立护理不良事件登记本, 及时据实登记。 4.发生护理不良事件后, 要及时评備事件发生后的影响, 如实上报, 并积极采取挽救或抢救措施, 尽量减少或消除不良后果。 5.发生护理不良事件后,有关的记录、标本、化验结果及相关药品、器械均应妥善保管,不得擅自涂改、销毁。 6.发生护理不良事件后的报告时间: 当事人应立即报告值班医师、病区护士长、科护士长和科领导。由病区护士长当日报科护士长, 科 护士长报护理部, 并交书面报表。各科室应认真填写“护理不良事件 报告表”,由本人登记发生不良事件的经过、分析原因、后果,及本人 对不良事件的认识和建议。 7.护士长应负责组织对缺陷、事件发生的过程及时调査研究, 组织科内讨论, 对发生缺陷进行调査, 分析整个管理制度、工作流程及层级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确定事件的真实原因并提出改进意见或方案。 护土长将讨论结果和改进意见或方案呈交科护士长, 科护士长要将处 理意见或方案提出建设性意见, 并在一周内将报表报送护理都。 8.对发生的护理不良事件, 组织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对事件进行讨论, 提交处理意见;缺陷造成不良影响时,应脚子有关善后工作。 9.发生不良事件后,护理部定期组织护士长对发生的原因、影响因素及管理等各个环节应作认真的分析,确定根本原因,及时制订改进措施, 并且限踪改进措施落实情况, 定期对病区的护理安全情况分析研讨,

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病理科不良事件报告制度为建立健全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和预警制度,提高医务人员风险意识,加强医疗安全管理,及时妥善处理安全隐患事件,保证医院的安全运行,根据卫生部《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暂行规定》的精神,病理科特制定此管理制度。 一.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是指在正常操作过程中,发生本可避免的涉及医疗安全的不良事件/缺陷。包括: (一)可能引起患者人身损害的事件。 (二)可能引起患者额外经济损失的事件。 (三)可能引发医疗纠纷的事件。 (四)可能给医院带来经济损失的事件。 (五)可能给医务人员带来人身损害或经济损失的事件。 (六)可能给医院带来信誉等各种无形损失的事件。 二.在日常医疗工作中,病理科需要报告的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具体如下: (一)出现医疗意外。 (二)家属对医疗过程提出异议或有纠纷倾向。 (三)误诊或漏诊。 (四)各种操作失误或意外导致标本.设备的损坏。

(五)违反各种操作规范,导致感染.中毒等危害身体健康的事件。 (六)检查标本丢失。 (七)检查报告单姓名.性别.部位.结论错误。 (八)其他。 三.建立差错.事故登记本,记录差错.事故的经过.原因及后果,科主任应及时组织讨论与总结。 四.发生差错.事故后,要积极采取措施,以减少或消除由于 差错.事故造成的不良后果。 五.发生严重差错或事故后,责任者应立即报告科主任,并向主管职能科室和院长报告。如不按规定报告或有意隐瞒,事后经 领导或他人发现,须按情节的轻重给予处分。 六.发生严重事故的有关记录及相关物品,要妥善保存,不得擅自涂改或销毁。 七.差错事故发生后,按其性质与情节,分别组织全科或全院有关人员进行讨论,以提高认识,吸取教训,改进工作。 八.为了弄清事实真相,应注意倾听当事人意见,并仔细检查.取证.认定事实经过。 九.重大差错及事故应提交医院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讨论,做出其性质和责任的结论。 .未经医疗事故(缺陷)鉴定小组确定结论的差错及事故,任何人不得随意解释。

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完整版

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为了加强对医疗器械的监督管理,严格医疗器械的质量跟踪检测工作,保证医疗器械的安全、有效,依据《黑龙江省农垦总局总医院关于规范医疗器械管理使用的实施方案》,特制订制度 一、基本概念 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是指获准上市的质量合格的医疗器械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发生的,导致或者可能导致人体伤害的各种有害事件。医疗器械不良事件主要包括医疗器械已知和未知作用引起的副作用、不良反应及过敏反应等。副作用:是治疗使用的医疗器械所产生的某些与防治目的无关的作用。 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指对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发现、报告、评价和控制的过程。医疗器械与药品一样具有一定的风险性,特别是那些与人体长时间接触、长期使用、植入人体内的医疗器械,在其对疾病诊治的同时,不可避免地存在着相应风险。只有通过医疗器械上市后,在使用中发生的不良事件的监测和管理,最大限度地控制医疗器械潜在的风险,保证医疗器械安全有效的使用。 二、报告原则 (一)基本原则:造成患者、使用者或其他人员死亡、严重伤害的事件已经发生,并且可能与所用的医疗器械有关,需要按可疑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 严重伤害包括三种情况: 1.危及生命

2.导致机体功能的永久性伤害或者机体结构的永久性损伤。 3.必须采取医疗措施才能避免上诉永久性伤害或者损伤。 (二)濒临事件原则:有些事件当时并未造成人员伤害,但临床医务人员根据自己的临床经验认为再次发生同类事件时,会造成患者、使用者或其他人员死亡或严重伤害,则也需报告。 (三)可疑即报原则:在不清楚是否属于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时,按可疑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报告事件可以是与使用医疗器械有关的事件,也可以是不能排除与医疗器械无关的事件。 三、报告时限及流程 (一)报告时限 突发、群发不良事件立即报告,并在24小时内填报《可疑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表》; 死亡事件:发现或者知悉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报告; 严重伤害或可能导致死亡或严重伤害事件:发现或者知悉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市中心报告。 (二)报告流程 1、各临床科室设置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员,医务科设置医疗器械不良事件联络员,联络员建立于哈尔滨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联系及《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系统》网络直报的账号。 2、各临床科室报告员收集本科室不良事件的信息,按报告原则完整、准确、详细填写《可疑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表》,按时限要求上报医务科联络员。联络员立即进行网络直报,同时打电话通知哈尔滨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审核。 3、联络员要每月定期与临床相关科室进行沟通,了解医疗器

医务人员主动报告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制度

医务人员主动报告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制度 根据卫生部《患者安全目标的要求》,为加强医疗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不断提升医疗质量和管理的水平,增强医务人员的风险防范意识,鼓励医院全体员工参与病人的安全管理,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要求,特制定此制度。 第一条本制度所称医疗不良事件指在临床诊疗活动中以及医院运行过程中,任何可能影响病人的诊疗结果、增加病人的痛苦和负担并可能引发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以及影响医疗工作的正常运行和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因素和事件。 第二条根据医疗不良事件所属类别不同,可划分为7类:1、医疗不良诊治:包括错误诊断、严重漏诊、错误治疗、治疗不及时、院内感染等。 2、不良治疗:包括错用药、多用药、漏用药、药物不良反

应、输液反应、输血反应等。 3、意外事件:包括跌倒、坠床、烫伤、自残、自杀、失踪、猝死等。 4、辅助诊查问题:包括报告错误、标本丢失、标本错误、检查过程中出现严重并发症等。 5、手术相关问题:如手术患者、部位和术式选择错误、患者术中死亡、术中术后出现并发症、手术器械遗留在体内、住院期间同一手术的再次手术、麻醉相关事件等。 - 1 - 6、医患沟通:包括医患沟通不良、医患语言冲突、医患行为冲突等。 7、其他导致医疗不良后果的事件。 第三条医疗不良事件分别上报医务科、护理部,由相关职能科室负责收集、汇总、分析上报及解决。 第四条发现或发生不良事件后,当事人在信息系统填写《医疗不良事件报告表》(见附件),记录事件发生的具体时间、地点、过程、采取的措施等内容,上报医务科、护理部。

第五条一般不良事件要求24小时内报告;遇到各种意外事件造成患者严重伤害、死亡的紧急情况(如意外坠楼、术中死亡、住院期间意外死亡等),立即电话报告医务科、总值班及分管院长;节假日期间应立即先报总值班。 第六条相关职能部门接到通知后,立即调查分析,采取措施,防止事件的扩大,最大限度的降低受害人的损失。认真查找事件发生的原因、影响因素及管理等各个环节,制定对策及整改措施,督促相关科室限期整改。 第七条发生或发现重大医疗不良事件后,医院启动《重大医疗不良事件和医疗过失行为应急处理预案》。 第八条职能部门处理后,将《医疗不良事件报告表》交由医务科统一备案。 第九条医务科、护理部及相关职能科室要根据事件的严重程度,适时参与、关注事件的处理。 第十条医务科、护理部每季度对收集到的不良事件报告进行分析、- 2 - 汇总。定期不定期组织跟踪不良事件的整改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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