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资产管理制度
中学资产管理控制制度

中学资产管理控制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学资产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益,保障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正常开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无形资产等的管理。
第三条资产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二)分类管理、合理使用、严格控制;(三)预算约束、绩效评价、持续改进。
第四条资产管理实行责任制,学校领导对资产管理负总责,相关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资产管理负直接责任。
第二章资产管理机构与职责第五条学校成立资产管理委员会,负责全校资产管理的统筹规划、政策制定、监督考核等工作。
第六条资产管理委员会下设资产管理办公室,负责学校资产管理的具体事务,包括资产的采购、验收、使用、维护、处置等。
第七条各职能部门负责本部门资产的日常管理,包括资产的采购申请、使用登记、维护保养等。
第八条各年级、班级负责本年级、班级资产的使用和管理,确保资产安全、完好。
第三章资产管理程序第九条资产采购(一)资产采购应根据学校教育教学需求和财务预算,按照政府采购规定和程序进行。
(二)采购申请应由使用部门提出,经资产管理办公室审核,报资产管理委员会审批。
(三)采购合同应明确资产的规格、质量、价格、交付时间等内容,并由学校法定代表人签字。
第十条资产验收(一)资产到货后,使用部门应组织验收,确认资产的规格、数量、质量等符合采购合同要求。
(二)验收合格后,使用部门应在资产管理办公室指导下,办理资产入账手续。
第十一条资产使用(一)资产使用部门应合理调配资产,确保资产发挥最大效益。
(二)使用部门应建立健全资产使用登记制度,定期对资产进行维护保养。
(三)资产使用过程中,发现故障或损坏,应立即报修,确保资产的正常使用。
第十二条资产维护与报废(一)资产管理办公室应定期对学校资产进行盘点、维护,确保资产安全、完好。
(二)资产报废应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经资产管理办公室审核,报资产管理委员会审批。
中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范文(五篇)

中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范文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学校固定资产管理,维护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固定资产,保障和促进固定资产管理体制,根据市政府和财政局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部门各学科的固定资产管理人员管理活动。
第三条学校固定资产(包括固定资产、材料、低值耐久品和低值易耗品),是保证开展学校工作,完成教育任务所必需的物质条件。
学校需建立必要的固定资产及财产物资管理制度,进行科学核算和严格管理,防止财产物资的积压、浪费和损失。
第四条学校要加强对固定资产和财产物资管理工作的领导。
按照“分级管理,管用结合,层层落实”的原则,实行学校领导负责,财产管理部门负责实施,专职财产会计(财产总保管员)具体管理和核算,做到财务、财产使用部门明确分工,密切配合,严密手续,定期对帐,帐帐相符,帐实相符。
第二章固定资产范围第五条固定资产的范围包括房屋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及其他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是指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____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____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的教学、科研、生活、生产用资产(不含玻璃制品)。
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如课桌椅、办公桌椅、图书资料、学生床等),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第六条固定资产分为以下六类:第一类:房屋和建筑物。
凡产权属于学校的房屋(校舍)、场地、建筑物及其他各种附属设施。
第二类:专用设备。
包括各种仪器和机械设备、医疗器械、电教设备、艺术和体育专业用的文娱、体育设备等。
第三类:一般设备。
包括被服装具,家俱,办公与炊事设备等。
第四类:文物和陈列品,包括展览(室)的一切文物及陈列品,不论其价值大小,一律列为固定资产。
第五类:图书音像资料。
包括各类图书、报刊合订本、各种音像资料、教育软件、管理软件等。
第六类:其他固定资产。
不属于以上分类的固定资产。
中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五篇)

中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五篇)中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1一、凡是购进价值在500元以上。
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物品设备必须经过总务处后勤人员的验收,登记造册,入固定资产帐目。
二、凡是领取物品和借用学校财物,必须登记或填写借条,办领取手续,学期结束交还入库。
凡丢失或损坏固定资产者要赔偿。
三、学校各功能室,由学校指派的负责人负责,要管好,用好室内设施(含卫生管理),具体要求按各功能室制度执行。
四、教室门、窗、桌、椅、讲台、黑板、电风扇(空调)要妥善保管好,一般情况下有阳光的天气时,原则上不准开灯,放学或下班一定要关好。
五、各办公室的办公桌、椅谁使用谁负责,其它常用物品由年级组长负责。
六、学校的设备和高档电器数具及教学场地原则上不外借,要外借需由校长审批。
七、每学期总务处组织人员盘点一次,要使购进和保存帐物相符。
八、每学期结束前一周,对固定资产的'数量,质量和设备配件进行全面检查,对于损坏、报废和盘亏的固定资产应在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报经__门批准的前提下,及时调帐,未经批准的报废,盘亏损失不得擅自调帐。
九、经管固定资产帐目的账务员、实物保管人员和使用责任人员,调离工作岗位或暂时离职时,必须办理交接手续。
__中学中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2一、固定资产的管理范围1、各部门分管使用的固定资产。
2、学校财产部门负责管理全部固定资产。
3、校产的分级管理各部门处室负责人、具体兼管员__→总务主任、固定资产管理人员__→校分管领导、校财务。
二、固定资产管理责任1、固定资产的使用人,对该资产的使用、保管、维护负直接责任。
2、各部门的负责人、财产保管员对本部门固定资产的使用、保管、报损、维护有直接责任。
3、总务主任、会计室、校产管理员负责学校全部资产的管理工作。
三、固定资产台帐1、总务处校产管理部门、各处室兼管员应建立固定资产明细帐,会计室建立固定资产总帐。
固定资产计算机台帐和书面台帐并存。
统一学校固定资产台帐的格式,规范记帐,做到帐帐、帐实相符。
中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范本

中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固定资产的管理,确保资产的安全、有效地利用,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固定资产的管理,包括建筑物、设备、器材、图书等。
第三条学校固定资产按照管理的功能和使用的需要划分为行政资产、教学资产、科研资产等分类。
第四条学校所有固定资产的使用、保管、维修、报废等工作必须严格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进行。
第五条学校固定资产的管理实行责任制,各级负责人要落实到具体的岗位和人。
第六条学校要加强对固定资产管理人员的培训和监督,定期对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
第二章责任与权限第七条学校设立固定资产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学校固定资产的管理办法和制度,协调各部门间的资产使用和管理。
第八条固定资产管理委员会由学校的行政主管、财务主管、设备主管等组成。
第九条固定资产管理委员会的职责包括:1. 制定固定资产的选购和验收办法;2. 确定固定资产的维修、保养和报废标准;3. 审批固定资产的借用、调拨和处置;4. 监督各部门的固定资产管理情况。
第十条学校固定资产的使用权限和管理责任划分如下:1. 校长拥有全校固定资产的最高管理权限;2.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固定资产负有使用和管理责任;3. 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具体负责资产的登记、存储、维修和报废等工作。
第十一条各部门要做好固定资产的台账记录和更新工作,确保资产信息的准确和完整。
第十二条使用固定资产的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使用资产,不得私自转移、出借或违规处置资产。
第十三条学校固定资产的维修和保养工作应由专门的人员负责,确保资产的正常运转和延长使用寿命。
第三章选购与验收第十四条学校固定资产的选购工作必须按照程序进行,要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和比选,选择最适合学校需求的产品。
第十五条学校固定资产的选购应当征求各相关部门的意见,并进行综合评估。
第十六条对于价值较高的固定资产,学校要组织专门的验收小组进行验收,核对资产数量、型号、规格等,并填写验收报告。
中学资产管理制度

中学资产管理制度一、总则1.1 为加强和规范本校资产管理,保障教育教学活动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资产管理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内所有资产的采购、验收、使用、报废等全过程管理。
1.3 资产管理应遵循“科学规划、合理配置、有效利用、严格管理”的原则。
二、资产分类与管理职责2.1 学校资产按照用途分为教学资产、行政资产、图书资产、体育资产、实验资产等类别。
2.2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所使用的资产负直接管理责任,应定期盘点、维护,确保资产安全完整。
2.3 学校设立资产管理部门,负责资产的采购、验收、调配、报废等管理事务。
三、资产采购与验收3.1 资产采购应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和教育教学需要,按照预算计划进行。
3.2 采购过程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阳光采购,严禁违规操作。
3.3 资产到货后,资产管理部门应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确保资产数量、质量符合采购要求。
四、资产使用与维护4.1 各部门应建立资产使用登记制度,确保每项资产有明确的使用责任人和使用记录。
4.2 师生员工应爱护学校资产,规范使用,不得私自挪用、损坏或丢失。
4.3 资产出现故障或损坏时,应及时报告资产管理部门,由专业人员进行维修或报废处理。
五、资产报废与处置5.1 资产报废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由资产管理部门组织评估后确定报废资产。
5.2 报废资产应按照学校规定进行处置,严禁私自变卖或处理。
5.3 资产处置所得收入应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不得私自挪用。
六、资产盘点与监督6.1 资产管理部门应定期组织全校资产盘点,确保资产账实相符。
6.2 学校应建立资产管理监督机制,对资产管理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6.3 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学校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七、附则7.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学校资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7.2 本制度的修改和废止,须经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
7.3 本制度与上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相抵触的,以上级法律法规和政策为准。
中学校园资产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中学校园资产管理,确保资产安全、完整和合理配置,提高资产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职责1. 学校资产管理委员会负责全校资产管理的总体规划和决策,协调各部门间的资产管理工作。
2. 财务部门负责资产的购置、登记、核算、报损、报废和处置等工作。
3. 教务部门负责教学设备、图书资料等教育教学资产的管理。
4. 总务部门负责学校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办公用品等后勤资产的管理。
5.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使用的资产负直接管理责任。
三、管理范围1. 中学校园资产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
2. 固定资产:指单价在500元以上,耐用期在一年以上的物品,如教学设备、办公设备、家具等。
3. 流动资产:指单价在500元以下,耐用期在一年以下的物品,如办公用品、低值易耗品等。
4. 无形资产:指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
5. 对外投资:指学校以资金、设备、技术等对其他单位或个人的投资。
四、管理程序1. 资产购置: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和实际需求,制定资产购置计划,经学校资产管理委员会审批后,由财务部门负责实施。
2. 资产登记:资产购置后,由财务部门进行登记,建立资产台账。
3. 资产使用:各部门在使用资产时,应严格按照资产性质和用途进行,确保资产安全、完整。
4. 资产维护:各部门应定期对所使用的资产进行维护保养,延长资产使用寿命。
5. 资产报废:资产达到报废条件时,由使用部门提出报废申请,经财务部门审核后,报学校资产管理委员会审批。
6. 资产处置:资产处置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确保资产处置的合法性、合规性。
五、监督检查1. 学校资产管理委员会定期对各部门资产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资产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
2. 各部门应定期开展资产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 对违反资产管理制度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学校资产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3.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中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5篇)

中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学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益,避免浪费和损失,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中学固定资产的采购、验收、登记、使用、保管、维修、调拨、报废等管理活动。
第三条中学固定资产是指预期长期使用、价值较高、不易消耗的固定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土地、房屋、设备、机器等。
第四条中学固定资产管理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公用的原则,做到科学规划、合理配置、高效利用、严格管理。
第五条资产管理部门是中学固定资产管理的责任部门,负责全面贯彻执行本制度。
第二章资产采购第六条中学固定资产的采购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的要求进行,必须符合中学的教育教学需要。
第七条资产采购以公开招标为主要方式,确保公开、公平、公正,采购合同应由双方签订,并妥善保管。
第八条资产采购应制定采购计划,明确采购目标、数量、价格、供应商等信息,并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进行。
第九条资产采购验收应由相关责任人进行,确认资产的品种、数量、质量等,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登记和使用。
第三章资产登记第十条资产登记应以中学资产管理系统为基础,将采购完毕的资产及时录入系统,做到信息准确、完整、一致。
第十一条资产登记应包括资产的名称、型号、规格、计量单位、数量、原值、使用单位、存放地点等基本信息。
第十二条资产登记应登记资产的变动情况,包括调拨、外借、维修、报废、损毁等,确保资产流动情况的监控和掌握。
第十三条资产登记应定期进行盘点,核实账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确保资产的完整和安全。
第四章资产使用第十四条中学固定资产应按照规定用途和用途范围进行使用,不得随意改变或私自处置。
第十五条资产使用单位应对资产进行合理和科学的安排和使用,确保资产的安全和有效利用。
第十六条资产使用单位应定期进行设备检查和维护保养,对发现的故障及时报修,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和延长使用寿命。
第五章资产保管第十七条资产保管单位应制定资产保管制度,并明确责任人,确保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赤峰学院附属中学资产管理制度

f翥I丸ff("Λf赤峰学院附属中学文件赤院附中字[2023]57号赤峰学院附属中学资产管理制度为了加强我校资产管理,提升我校资产管理水平,促进资产管理工作规范化,根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和上级关于加强资产管理文件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资产管理1.固定资产实行分类管理。
2.固定资产实施总务科和财务统一管理下的部门使用管理责任制。
目标是“统一管理、账物分管、责任到人、账物相符”。
3.财务人员负责固定资产预算编制和资金管理。
按固定资产的明细进行分类核算。
总务科专人负责固定资产实物管理。
实物管理者按固定资产的具体分类建立固定资产明细账,记录各项资产的进出日期、数量、型号、价格、状态、存放地点和保管人等详细情况。
4.总务科建立固定资产账本,配合财务人员定期或者不定期的对资产进行账务清理,对实物进行清查盘点,并根据需要进行维护和调配。
5.固定资产实物分配到部门,责任到人。
各部门主管对本部门固定资产保管、使用、维护负总责,使用和保管人员负第一责任。
因保管、使用不当而丢失、损坏的,责任人应予以赔偿。
6.不得随意处置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的调拨、捐赠、报废、变卖、转让等,应当经过中介机构评估或鉴定,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批准。
方可继续往下走手续。
7.通过政府采购或者自采招投标等方式进行资产的购置、验收入库、维护保管等日常管理以及账卡管理、清查登记、日常监督检查等工作,保障资产的安全完整。
8.对上级部门直接配置、奖励、调拨的资产,接受捐赠、利用上级补助或者其他收入购置的资产以及其他依法确认为国家所有的资产,应当及时入账,做好登记手续。
9.无形资产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完善管理体制;明晰产权关系,落实管理责任;保障无形资产的安全完整;规范无形资产的处置。
二、资产处置1.公开原则。
处置资产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资产处置的依据、过程和结果应当公布。
2.先审批后处置原则。
处置学校固定资产,必须严格履行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自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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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资产
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行政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保证国有资产的完整,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结合本镇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合理配备并节约、有效使用固定资产,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率,保障固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第三条单位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应坚持统一政策、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物尽其用的原则。
第四条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和监督,对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固定资产进行统一购置。
单位成立由一把手负责的“固定资产管理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单位固定资产的产权界定、配备、清查、变动处置,以及资产使用、维护过程中的监督任务。
第五条单位应确定专人负责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资产的配置、登记、统计、维护、保管等,并对所管资产的安全完整负有责任。
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应相对稳定,工作调动时必须办理交接手续。
固定资产的范围、分类与计价
符合下列标准的列为固定资产
(一)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一般设备价值在800 元以上、专用
设备单位价值在1000 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来的物质形态的资产。
(二)单位价值虽不足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如学校的课桌椅、图书等,均要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三)各单位认定的需要按照固定资产进行管理的其它物资或耐用品。
固定资产的分类,固定资产分为六大类:
第一类土地、房屋和建筑物
1.土地:指单位具有使用权的土地(含陆地和水面)。
2.建筑物和附属物:指单位控制、所有和使用的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其中房屋包括办公用房、教育用房、仓库、宿舍、食堂用房、锅炉房等; 建筑物包括道路、围墙、操场、长廊、亭子、假山、桥、雕塑、绿化景观等; 附属设施包括房屋、建筑物内的电梯、通讯线路、输电线路、水气管道等。
第二类一般设备
1.设备:包括计算机、复印机、碎纸机、打印机、速印机、扫描仪、空调机、录像设备、电风扇、洗衣机、电视机等。
2.设备:包括电话总机、电话机、传真机等。
3.设备:包括保险柜、橱柜、沙发、茶几、床、办公桌、椅等。
4.工具:包括汽车、摩托车、非机动车辆及船只等。
第三类专用设备:指各种具有专门性能和专门用途的设备,包括
教育用实验仪器、量具衡器、机械设备、医疗器械、网络设备、监控设备、投影设备、广播音响和视频设备、文体事业单位的文体设备等。
第四类图书:指图书馆(室)、阅览室的图书、数据等。
第五类文物和陈列品:包括展览室、陈列室等收存的文物、字画和陈列品等。
第六类其它固定资产:指未能包括在上述各项内有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的计价
(一)新建成(包括自建)房屋、建筑物等固定资产按竣工决算审计金额计价; 土地按征用时支付的费用计价; 若基建项目经验收合格已投入使用,但尚未决算审计的,按项目的批准金额入帐。
待审计后,按审计确定的金额进行调整。
(二)购入、有偿调入的固定资产分别按购进价、调拨价计价入帐。
(三)自制的固定资产按实际开支的工料费计价入帐。
(四)盘盈、接受捐赠、无偿调入的固定资产有价格的按原价入帐,不能查明原价的,可以按同类产品的市场价入帐,没有同类产品的可估价入帐。
(五)房屋和建筑物因扩建、改建、装修等增加的价值,按竣工审计决算的实际成本计价; 局部拆除房屋、建筑物的部分,按拆除部分占原值比例计算减少固定资产价值。
(六)固定资产因进行技术改造或改进其质量的,按其实际支出
费用增加其价值; 由于各种原因造成成套设备损坏但仍可以使用的按其损坏程度减少其价值。
(七)报废、变卖、调出、遗失、损坏的固定资产,需核实并经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批准后按帐面原值注销。
第十条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按原值入帐。
固定资产的管理
固定资产帐册设置
(一)固定资产总帐的设置,由镇财务结算中心和未纳入结算中心管理的单位财务部门设立单位固定资产总帐,按照六大类设立明细科目核算固定资产各大类的金额。
(二)固定资产明细帐的设置,由单位负责资产管理的部门或人员根据固定资产分类,按固定资产的品名设置明细帐,进行数量、金额核算,以反映固定资产的增加和减少情况。
明细帐应设置资产的购进日期、规格型号、单位、单价、数量、存放地点、来源等栏目。
(三)固定资产使用登记表的设置,单位对在用的固定资产,以使用部门或在放点为单位,填制固定资产使用登记表,该表一式二份,一份由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存查,一份由使用部门保存,若发生变动,重新填制固定资产使用登记表。
(四)固定资产总帐、明细帐应使用电算化软件设置核算,对于无电算化软件的单位,明细帐应统一购置固定资产明细帐页进行设置核算。
固定资产的处置管理
固定资产的处置,是指单位对其占有、使用的固定资产进行产权转让及注销产权的一种行为。
包括无偿调出、出售、盘亏、报废、报损等。
(一)固定资产处置的审批权限
1、各单位占有、使用的单位原值在2万元以上(包括2万元),属大型、精密、贵重资产的处置,应当详细说明相关原因,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财政部门批准。
2、各单位占有、使用的单位原值在2万元以下,但成批处置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资产处置,必须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财政部门批准。
3、固定资产无偿调入外单位的,批量价值在1万元以上的,必须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财政部门批准。
4、向个人出售和转让固定资产(包括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单位原值在3000元以上及批量价值在1万元以上的,必须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财政部门批准。
5、不在1、2、3、4项范围内的资产处置,只需填制《单位固定资产增减申报单》,经单位领导审批后方可核销。
(二)固定资产处置申报程序
1、各单位处理上述规定标准的固定资产,首先应向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进行申报,填报《单位固定资产处置申报核准表》,经审批后方可处理。
2、各单位处理固定资产时,应根据不同情况提交有关文件、证件及资料:
(1)资产价值的凭证,如购货单(发票、收据、工程决算副本、记帐凭单复印件、固定资产卡片等);
(2)资产报废的技术鉴定(未达到正常使用年限);
(3)报损资产的名称、数量、规格、单价、损失价值清册,以及鉴定数据和对非正常损失责任者的处理文件。
(三)固定资产处置的帐务处理
1、各单位无偿调出、出售、报废、报损的资产,申报单位可凭《单位固定资产处置申报核准表》或《单位固定资产增减申报单》的核算联,调整有关资产帐目。
2、固定资产的处置收入,包括出售收入、报废报损残值变卖收入,均属国家所有,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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