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校财产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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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财产管理制度范文(四篇)

学校财产管理制度范文(四篇)

学校财产管理制度范文为了加强学校公共财产的管理,减少学校财产的损失,特制定如下财产管理措施,希全体师生遵照执行。

一、总则:1、学校所有财产是国有财产,全校师生必须爱护,任何人不得损坏或侵占。

2、总务处管理学校财物,学期初与相关人员签订财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并依照本制度督促落实。

3、总务处对班级财产进行造册,并与各班班主任、班级财产管理员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各班班主任为目标管理责任人,负责班级财产管理,及时了解班级财产管理及理赔情况。

4、总务处对各处室、办公室、实验室、图书室等场所的财产进行造册,并与各室负责人签定目标管理责任书,该负责人为财产目标管理责任人。

5、班级财产、办公室财产、实验仪器受损应及时通知学生理赔,理赔时间不超过____天。

6、对于有意破坏班级财产及学校其他财产的学生,如在桌椅上刻字、打架摔坏课桌凳、损坏实验仪器、故意损坏公共财物等,学校将对责任人批评教育和按价赔偿。

7、学校定期对资产进行清查,每学期至少要登记造册一次。

学校设立财产目标管理奖,对财产管理做得好的给予奖励,对做得差的给予批评。

二、固定资产入账程序根据学校决定购入价值____元以上不易损物品后,总务处出具固定资产入账单,交会计处审核同意后,计入学校固定资产。

三、教室财产管理制度1、教室内所有教学设备和财产,由总务处利用寒暑假一次性修配好,开学一周内由各班班主任按总务处发放的表格验收,验收记录作学期结束时财物验收的凭证。

2、课桌凳移交给各班后,由各班负责保管,不得任意搬出或更换,如有损坏须由当事人赔偿,总务处再派人修理。

3、教室内的教学设备,每学期开学时由总务处配备好,学期结束时由总务处验收,学期中如有人为损坏,由当事人负责维修赔偿。

4、班主任为班级财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学期初,总务处与班主任签订协议,学期末,总务处对班级财产进行严格检查,严格按协议奖罚兑现。

四、仪器设备管理及报损制度1、实验仪器是开展实验教学的基本工具,实验室人员严格执行有关制度,爱护仪器设备,防止丢失,使之处于良好状态。

中小学校财务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中小学校财务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中小学校财务管理制度范文中小学财务管理制度1. 背景和目的中小学的财务管理制度是指规范学校财务管理活动的一套制度和规定,旨在确保学校财务活动的规范性、透明度和合法性,保障学校财产的安全,提高财务管理效率,有效遏制贪污和浪费等不良现象。

本文所述财务管理制度适用于各个类型、地区的中小学校。

2. 财务管理职责2.1 学校财务部门。

学校应设立财务部门,负责学校的财务管理工作。

财务部门应有足够的人员和设备来完成相关任务。

2.2 财务管理人员。

财务管理人员应具备财务管理专业知识和技能,并经过相应的培训和考核。

他们应遵守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保证财务管理的公正、准确和安全。

2.3 学校领导。

学校领导要牢固树立财务管理意识,加强对财务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指导,确保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

3. 财务管理制度3.1 预算管理。

学校应按照国家和地方的预算管理要求,制定学校财务预算,明确经费的来源和用途,控制经费的使用,确保经费的合理调配和充分利用。

3.2 会计制度。

学校应按照国家会计法和相关会计准则,建立起符合学校实际情况的会计制度,明确会计核算方法、会计报告和会计档案的管理程序,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3.3 资金管理。

学校应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包括资金收付、资金保管和现金流量管理等方面的规定,确保资金的安全和有效运作。

3.4 资产管理。

学校应建立资产管理制度,包括资产购置、使用和处置等方面的规定,确保资产的安全和有效利用,防止浪费和贪污行为的发生。

3.5 购买管理。

学校应建立规范的购买管理制度,包括采购流程、招标采购、合同管理和供应商评估等方面的规定,确保购买活动的合法性、公平性和透明度。

4. 监督和检查学校应建立保障财务管理制度有效执行的监督和检查机制,包括内部监督机构和外部审计机构的参与,确保财务管理活动的合规性和合法性。

5. 处理违规行为对于发现的财务管理违规行为,学校应及时进行调查和处理,并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包括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和法律后果。

2024年学校资产管理制度范本(七篇)

2024年学校资产管理制度范本(七篇)

2024年学校资产管理制度范本金额管理规范为确保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必须严格遵循账账相符、账物相符的原则,确保每一笔金额均有明确的账目记录,并与实际物资相符。

校内设备管理制度1. 校内设备原则上不得擅自移动。

若确需移动,分管保管员或部门负责人需及时通知总保管员,办理设备移动手续,并及时调整账目,以确保全校设备的有序流动。

2. 个人使用并保管的财产,应由使用人到总保管员处领取并登记上账,以便于日后的清点与查找。

教职工在调离或退休时,校务办公室需通知校财产保管员为其办理财产清账手续。

3. 保管员在工作变动前,应由新、老分保管员和总保管员共同清点财产,并办理交接手续,以确保人员变动时账物清晰无误。

固定资产定期清查制度1. 学校应成立以校长为组长,主管财务领导、固定资产管理员、主管会计为成员的固定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的统一领导与具体实施方案的制定。

2. 固定资产清查工作应每年定期组织实施,且至少进行一次,通常安排在每年年底进行。

3. 各部门需按清查领导小组的统一布置,对本部门管理和使用的固定资产进行登记造册,并对数据的准确性负责。

4. 对于无法确定具体责任人的固定资产,由领导小组指派专人进行登记造册。

5. 各部门应认真组织实施清查工作,密切配合,确保不漏项、不留死角。

6. 领导工作小组需根据各部门财产登记表进行逐一核查,确认无误后由核查人签字,并检查是否有疏漏。

7. 固定资产管理员需对数据进行汇总和整理,并与固定资产明细账进行逐一核对。

8. 对于应报废或更新的固定资产,由领导工作小组统一研究处理,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审核批准后,核减固定资产原值。

对于闲置或不适用的固定资产,报上级部门设备管理机构统一处置,并作相关会计处理。

9. 对盘盈、盘亏的固定资产,需请示有关领导批准后进行必要的会计处理。

10. 根据相关手续及凭证,调整固定资产明细账和总账。

11. 根据调整后的固定资产明细账,更新固定资产管理系统的数据,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同时做好数据备份工作。

中小学校班级财产管理制度

中小学校班级财产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中小学校班级财产管理,保障教育教学活动的正常开展,提高班级财产使用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班级财产管理范围1. 教室设施:包括课桌椅、黑板、电子白板、电视、广播箱、讲台、宣传标语图画、照明线路、灯具、空调、电扇、墙壁等。

2. 教学用品:包括教材、教辅材料、实验器材、体育器材等。

3. 办公用品:包括办公桌、椅子、文件柜、打印机、复印机、电脑等。

4. 其他财产:包括学生个人物品、教师个人物品等。

三、班级财产管理职责1. 班主任:班主任是班级财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协调、监督班级财产管理工作。

2. 班级财产管理员:班级财产管理员由班主任指定,负责班级财产的具体管理工作。

3. 学生:学生应自觉爱护班级财产,遵守班级财产管理制度,共同维护班级财产的安全和完好。

四、班级财产管理要求1. 班级财产的购置、领用、报废等手续必须齐全,做到账实相符。

2. 班级财产实行承包责任制,由班级财产管理员负责具体管理,班主任定期检查。

3. 学生个人物品应妥善保管,不得随意损坏或丢弃。

4. 班级财产不得随意拿出教室外,确需外借的,需经班主任批准。

5. 班级财产损坏或丢失,责任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五、班级财产管理措施1. 定期清查:班主任应定期组织班级财产管理员对班级财产进行清查,确保账实相符。

2. 定期维修:班级财产损坏后,应及时维修,避免影响教育教学活动。

3. 保管责任:班级财产管理员应负责保管好班级财产,确保其安全、完好。

4. 消防安全:班级财产管理员应加强对班级财产的消防安全管理,确保消防设施齐全、有效。

六、奖励与处罚1. 对在班级财产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班级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班级财产管理制度的班级和个人,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追究责任。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由班主任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2024年学校财产管理制度样本(五篇)

2024年学校财产管理制度样本(五篇)

2024年学校财产管理制度样本为确保学校公共财产的有效管理,防止财产损失,特制定以下财产管理措施,要求全体师生严格遵守执行。

一、总则:1、学校所有财产均属国有,全体师生应予以尊重和保护,任何人均不得进行破坏或非法占用。

2、学校总务部门负责财产管理,学期初将与相关人员签订财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并监督本制度的执行。

3、总务部门将对班级财产进行详细登记,并与各班班主任及班级财产管理员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班主任为第一责任人,负责班级财产的日常管理及理赔事宜。

4、总务部门同样会对各处室、办公室、实验室、图书室等处的财产进行登记,并与各负责人签订责任书,该负责人承担财产目标管理责任。

5、如发生财产损坏,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启动学生理赔程序,理赔期限不得超过____天。

6、对于故意破坏班级财产或学校其他财产的行为,学校将对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并要求其按价赔偿。

7、学校将定期进行财产清查,每学期至少进行一次财产登记。

同时,设立财产目标管理奖,对管理优秀的给予奖励,对管理不佳的进行批评。

二、固定资产入账流程:学校在购买价值____元以上的耐用品后,总务部门需出具固定资产入账单,经会计部门审核同意后,正式纳入学校固定资产。

三、教室财产管理规定:1、所有教学设备和教室财产由总务部门在寒暑假期间进行维修配备,开学一周内由班主任进行验收,验收记录作为学期结束时财产检查的依据。

2、课桌椅一旦分配给各班,由班级负责保管,不得随意搬出或更换。

如有损坏,需由责任人赔偿,总务部门再进行维修。

3、教学设备由总务部门在学期初配备,学期结束时由总务部门验收。

若在学期中人为损坏,由责任人负责维修并赔偿。

4、班主任对班级财产负首要管理责任,学期初与总务部门签订协议,学期末总务部门将对班级财产进行详细检查,并按协议执行奖惩。

四、仪器设备管理及报损制度:1、实验仪器是实验教学的基础,实验室人员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爱护仪器设备,防止遗失,保持其良好运行状态。

小学学校财产管理制度范本

小学学校财产管理制度范本

小学学校财产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1.1 本制度的制定目的是为了规范小学学校财产的管理,确保学校财产的安全、有序、有效运作。

1.2 学校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物、设备、图书、实验器材等固定资产,以及日常物资、办公用品、低值易耗品等流动资产。

1.3 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全体教职员工、学生及与学校财产管理有关的相关人员。

第二章财产登记管理2.1 所有学校财产的购置、变动、报废等情况必须进行登记管理。

2.2 财产登记记录应包括财产名称、型号、规格、产地、数量、使用部门、使用人等信息。

2.3 财产登记记录必须由负责人进行核实,并定期进行盘点和更新。

第三章财产使用管理3.1 学校财产由专人管理,任何人不得私自挪用、借走、乱放。

3.2 学校财产应按照使用规范进行操作,不得用于与学校教育教学及公务无关的用途。

3.3 学校财产的使用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操作技能,不得将财产交给未经培训的人员使用。

第四章财产维护管理4.1 学校财产应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转和良好状态。

4.2 学校财产出现故障、漏损等情况时,应及时上报维修或更换,不得擅自修理或延迟维修。

4.3 学校财产使用结束后,应进行相应的清洁和维护,保持其整洁。

第五章财产保管管理5.1 学校财产按照规定的存放位置、方式进行保管,确保财产的安全。

5.2 贵重物品、易失物品等应进行特殊保管,严禁单一人员擅自保管。

5.3 财产保管人员必须定期检查财产存放情况,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第六章财产领用管理6.1 财产领用必须经过申请、审批程序,并填写相应的领用单据。

6.2 财产领用人员必须按照领用用途进行使用,不得私自转借或擅自改变用途。

6.3 财产领用人员应对领用的财产负责,确保其安全、完好。

第七章财产报损管理7.1 凡因损坏、丢失、被盗等原因导致财产价值减少的,应及时报损,并填写相应的报损单据。

7.2 财产报损必须经过确认并有相关证明材料,报损人员应对报损情况负责。

7.3 财产报损应及时上报并核准,做好相应的处理与更换。

2024年中小学财务管理制度3篇

2024年中小学财务管理制度3篇

2024年中小学财务管理制度3篇目录第1篇中小学校财务管理制度范本第2篇中小学财务管理制度第3篇中小学校财务管理制度范例中小学财务管理制度中小学财务管理制度(一)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和各项财政、财务规章制度,以及上级单位制定的财务管理办法。

2、按规定向上级单位和财务部门报年度预算、月份用(缴)款计划、月份会计报表和年度决算。

3、根据国家规定和上级核定的预算,办理各项财务收支,在规定的权限内,支配和办理本单位预算支出正确核算,合理分配资金,努力增收节支。

4、按照本校实际,加强财务活动分析,及时发现和解决财务收支中的问题,努力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果。

5、健全财产物资管理制度,按期进行财产物资的清查工作,保护国家财产的完整和安全。

6、接受财政部门、上级主管单位及其他有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如实反映情况主动提供有关资料。

7、组织、指导、监督所属报销单位的各项财务收支及缴销工作。

8、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妥善保管会计凭证、帐簿、报表等档案资料。

9、每学期的经费收支,大致情况学期结束须定期向教师代表汇报并公示,征求意见,做到民主理财、精打细算,合理安排,注意效益。

10、各项经费支出,都要按原始凭证结报,严格执行开支标准,不得自行提高或变相提高,并实行校长'一支笔'审批制度。

11、财务人员要随时主动向校长室反映财务活动情况,上交财务月报表,做到忠于职守,随时接受学校领导的调查和意见。

12、在一般情况下,购物由专人负责,购物发票须有经手人、验收人或证明人、审核人、校长签名,并注上用途,以作备查,不符合规定的事项有权拒绝支付。

中小学财务管理制度(二)为了规范和加强学校财务管理,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度,正确反映和监督各项经济活动,管好、用好各项资金,保护国家财产,维护财经纪律,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会计、出纳人员岗位职责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财政法规、政策、制度,维护财经纪律,认真贯彻财务管理制度,办理会计、出纳业务,进行会计核算、会计监督。

中小学财务管理规章制度(7篇)

中小学财务管理规章制度(7篇)

中小学财务管理规章制度(7篇)中小学财务管理规章制度(精选7篇)中小学财务管理规章制度篇1为了规范我校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我校事业发展,根据我校具体状况,制定本制度。

一、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任务1、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国家、群众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2、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学校预算,并对预算过程进行控制管理和结算;合理配置学校资源,努力节约开支,加强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建立健全学校内部管理制度;如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对学校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监督;按规范做好账目、单据、报表等工作,并理解上级相关部门的财务检查。

二、财务管理体制1、学校财务管理体制是:“统一领导,集中管理”,财务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

2、学校财务处为学校的单一财务机构,在校长领导下,统一管理学校的各项财务工作,学校设财务主管1名,财务人员若干名。

3、学校财务处应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以及学校实际状况,明确分工并制定人员岗位职责,每学期对财务人员的岗位职责的履行状况进行必要的考核。

三、预算及收入管理1、学校预算的依据是事业发展计划和任务编制的年度财务收入计划。

学校财务处应在每年的一月前按有关规定编制好下上年度的财务结算和本年度的财务预算。

2、编制预算务必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

收入预算坚持用心稳妥原则,支出预算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的原则。

3、学校收费实行一费制。

爱德分校的收费按有关文件执行。

四、支出管理1、支出是根据学校为发展事业和开展教育教学、科研及其它活动发生的各项耗费和损失。

2、学校支出包括:⑴事业支出。

事业支出的主要资料包括:基本工资、补助工资、其它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公务费、业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和其它费用。

⑵专项资金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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岩瑞中学资产管理制度
学校财产是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顺利开展的必要的物质基础。

管好、用好学校财产(以下简称校产),是每个师生的职责、权利和义务,延长校产使用年限,提高校产使用效率,确保其正常运行,是贯彻执行勤俭办学,提高教育事业经费使用效益的重要方面。

为克服财务管理中重金轻物的思想,切实加强校产管理,确保校产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第一章校产涵盖的范围
第一条校产涵盖的范围包括以下六个方面:
1、教室
2、办公室
3、专用室(会议室、实验室、图书室、音乐器材室、体育器材室、微机室)
4、食堂
5、田径场地(含篮球场)
6、其他公共区域:校门、围墙、学校小卖部、操场、公厕、照明及消防设备、卫生设施、草坪、花坛及广场、宣传栏等。

第二章管理组织系统
第二条校产管理组织系统
1、在校长室的统一领导下,由分管副校长主管,总务处具体负责、总管学校财产。

2、各类设备、校产根据分块、分线管理原则落实,由各有关负责人具体负责、管理。

各处室内财产负责人为各处室主任;各教师办公室财产负责人为各办公室主任;各班级财产分块主管为年段长及年段核心小组,具体负责人为班主任;各专用室(会议室、实验室、图书室、音乐器材室、体育器材室、微机室)的财产负责人为各专用室负责人;食堂财产负责人为食堂主任;田径场(含篮球场)财产负责人为体育室负责人;小卖部的财产负责人为店主。

第三条总务处协助财务核算中心建立学校固定财产帐并立卡存档,分类建立固定资产帐和分类明细帐,所有固定资产和大宗物品(图书、仪器、课桌椅等)都必须登记造册;各处室(包括教室、办公室、实验室、食堂以及各专用室等)现有财产均应登记造册,经总务处核对
无误后,总务处代表学校与各处室财产负责人签定有关协议,建立固定资产管理责任制度,落实具体责任人。

第四条学校经常性地对师生进行“爱我学校从爱护公物做起”的道德教育,努力引导养成爱护公物光荣,损坏公物可耻的良好习惯。

第三章购物与领用制度
第五条学校添置财产,须先经校长同意,必要时经校长办公会议确定,由总务处负责组织购置。

第六条学校基建和较大型维修,较大型物品添置由分管副校长组织人员进行预算编制,交校长办公会议确定,必要时须报镇人民政府批准;基建维修和较大型以上物品添置,必须通过公开招投标形式,必要时报请镇人民政府或委托上级有关职能部门公开招投标。

第七条添置校产经校产专管员验收签字后,登记入册,方可分配使用,严禁未报购物和购物后未报验收入册擅自领用。

第八条上级有关部门或有关单位、组织无偿调拨的仪器和赠送的设备,应由验收人员或接受人员填报《固定资产调拨使用单》入帐后方可使用。

第九条各处室的用品、常规教具由总务处根据需要和可能情况统一配备。

各处、室负责人或教职工个人领用公物均需填写《领物登记本》,写清数量、用途并签字,严格手续,明确责任。

笔墨纸张虽属低价易耗品,也力求勤俭节约,减少浪费。

第四章使用、借用和检查制度
第十条处室财产由其负责人负责或由有关人员负责使用管理,总务处每学期检查一次。

第十一条班级使用财产,原则上每一学期清点验收一次。

在期初由总务处与班主任签定责任书(年段长证明),中途发生变化(增减),发现损坏应及时记载,由负责人追究责任人的具体责任,期末由总务处组织人员进行清点结算,作为考核和奖惩负责人的依据。

第十二条总务处依据以上规定期限进行检查外,有权利可以对各处室及部门的校产进行不定期的抽查,了解校产使用及维护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发现损坏,查明原因及时理赔维修。

第十三条校长室要定期对总务处校产管理情况进行验审,保证帐帐相符。

第十四条校产原则上不出借。

如确实需要的,应由借物单位或借物人出具借条,说明物品、数量、归还时间等内容。

出借人签名并经校
长室批准后,总务处备案方可出借,并由总务处开具出门证。

本校教师确因特殊需要向学校借用财产的,也应办理相关手续。

出借财产由总务处限期收回。

归还时应严格验收,遗失或损坏的,应按赔偿制度处理,教学仪器为常用设备,原则上不予出借。

第五章赔偿制度
第十五条财产缺损的责任追究
第一款学校校产被损坏或缺少,由总务处逐级追究财产损坏或缺少者的责任。

第二款班级财产的损坏或损失,由班主任追查班级中的责任学生并索赔。

第三款各处室财产损坏或损失,由各处室负责人及时向责任人了解并核实情况,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总务处,并索赔。

第四款专用室内的财产损坏或损失,由专用室负责人依据借用登记记载情况,书面向总务部门报告,追究借用人的责任或最近一次借用单位负责人的责任,并索赔。

第五款公共设施被损坏或损失的,由值周老师及有关负责人查实情况,追究损坏人或携带人的责任,并索赔。

第六款班级中损坏或损失的财产,班主任未能查明责任人;各处室损坏或损失的财产,处室负责人未能查明责任人;专用室负责人未能查明专用室内财产被损坏或损失的责任人;值周老师及有关负责人未能查明公共设施被损坏或损失的责任人,追究有关负责人应承担的失责责任。

第七款报损财产修复后,各相关处室的负责人和责任人应在修理单上填上明确回复意见。

否则,将分别追究相关处室责任人及修理人的责任,必要时还将追究负责人的责任。

第八款学校贵重物品及设备由专人负责保管,如有失窃,学校将视具体情况分别追究有关责任人及保安的责任。

第十六条学校严格执行“谁损坏,谁赔偿”的原则、“照价赔偿”的原则和“有意损坏,从重赔偿”的原则。

第十七条未增值校产损坏照价赔偿,已增值校产损坏按现价赔偿,贬值校产损坏由有关部门或领导估价后赔偿。

第十八条无法评估现价的校产,按原价的一倍至三倍进行赔偿;有意损坏的,原则上按原价的三倍进行赔偿。

第十九条损坏后经修理仍可使用的校产,考虑到修理后校产内在质量影响及外观影响,按修理价(含工、本费等)的2——3倍赔偿。

第二十条班级财产损坏,坚持先赔偿后修理的原则。

第二十一条赔偿途径
第一款由损坏责任人向相关负责人报告设备损坏情况,再由负责人用书面形式向总务处报告财产损坏(或损失)情况。

第二款由总务处核实设备损坏程度,定出赔偿金额,或根据损失财产的价值定出赔偿金额,并由总务处出具赔偿通知单。

第三款由负责人督促责任人向财务处缴纳赔偿经费(由负责人直接向财务处缴纳)。

并向总务处出示已赔偿金额的收据。

第四款专用室内损坏或损失的财物由各专用室负责人查实情况,并通报给使用单位的负责人(班主任)或最后一次使用单位的负责人(班主任)由负责人(班主任)按上述途径执行赔偿。

同时专用室负责人应将财产损坏或损失情况报给总务处备案。

第五款学生在实验操作过程中,损坏玻璃器具等低价易损失物品的赔偿,由实验室管理人员根据一般定价在课后立即索赔,并开具由财务处发给的收据单,收取的赔偿款连同收据存根及时回交财务处。

第六款教师损坏财产的,根据总务处核定赔偿金额,相关负责人应督促责任人直接向学校财务处缴纳赔偿金。

第七款教师个人损坏财产而隐瞒实情、谎报或逾期(直至期末检查)不报的,将在期末岗位奖或月岗位工资中强行扣除赔偿,并视情况按教师岗位责任制和月岗中有关条款给予必要的处分。

第八款凡负责人无法查实财产损坏或损失者,由负责人个人承担赔偿。

第九款各处室公物损坏,须先缴赔偿金后修理,情况特殊的,可以由负责人先向总务处书面申请,经获准可先修理后支付赔偿金。

第十款教职工调离学校,应如数交回领用的所有校产(含图书、教参、耐用教学用具等)及寝室钥匙等,再分别由有关处室负责人出具校产回收证明报校长室,校长室据此开具“行政介绍信”,“工资介绍信”,损坏或损失的必须按规定赔偿。

第六章报废制度
第二十二条固定资产超过使用年限,并被确定不能使用和修复的,或修复费用大于使用价值的,低值财产或另星校产应由总务处鉴定,校长室主管领导批准,填《报废单》,调整财产帐。

高价值校产或大宗校产的报废须经校长批准或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必要时报请镇政府审批。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所提校产,主要指固定资产即指在多次使用过程中并不改变它自身的实物形态者,不包括高(低)价易耗品、文具纸张、一般低价办公用品、化学药品、低档塑料制品用具、卫生工具、报纸等。

第二十四条在执行《学校财产管理制度》中有突出成绩或贡献的有关部门负责人或其他个人,总务处将呈报校长室予以公开表扬,并给予一定的奖励。

第二十五条本制度所有条款与上级有关新规定不符,则执行上
级规定。

岩瑞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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