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校财产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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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财产管理制度范文(四篇)

学校财产管理制度范文(四篇)

学校财产管理制度范文为了加强学校公共财产的管理,减少学校财产的损失,特制定如下财产管理措施,希全体师生遵照执行。

一、总则:1、学校所有财产是国有财产,全校师生必须爱护,任何人不得损坏或侵占。

2、总务处管理学校财物,学期初与相关人员签订财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并依照本制度督促落实。

3、总务处对班级财产进行造册,并与各班班主任、班级财产管理员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各班班主任为目标管理责任人,负责班级财产管理,及时了解班级财产管理及理赔情况。

4、总务处对各处室、办公室、实验室、图书室等场所的财产进行造册,并与各室负责人签定目标管理责任书,该负责人为财产目标管理责任人。

5、班级财产、办公室财产、实验仪器受损应及时通知学生理赔,理赔时间不超过____天。

6、对于有意破坏班级财产及学校其他财产的学生,如在桌椅上刻字、打架摔坏课桌凳、损坏实验仪器、故意损坏公共财物等,学校将对责任人批评教育和按价赔偿。

7、学校定期对资产进行清查,每学期至少要登记造册一次。

学校设立财产目标管理奖,对财产管理做得好的给予奖励,对做得差的给予批评。

二、固定资产入账程序根据学校决定购入价值____元以上不易损物品后,总务处出具固定资产入账单,交会计处审核同意后,计入学校固定资产。

三、教室财产管理制度1、教室内所有教学设备和财产,由总务处利用寒暑假一次性修配好,开学一周内由各班班主任按总务处发放的表格验收,验收记录作学期结束时财物验收的凭证。

2、课桌凳移交给各班后,由各班负责保管,不得任意搬出或更换,如有损坏须由当事人赔偿,总务处再派人修理。

3、教室内的教学设备,每学期开学时由总务处配备好,学期结束时由总务处验收,学期中如有人为损坏,由当事人负责维修赔偿。

4、班主任为班级财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学期初,总务处与班主任签订协议,学期末,总务处对班级财产进行严格检查,严格按协议奖罚兑现。

四、仪器设备管理及报损制度1、实验仪器是开展实验教学的基本工具,实验室人员严格执行有关制度,爱护仪器设备,防止丢失,使之处于良好状态。

中小学校班级财产管理制度

中小学校班级财产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中小学校班级财产管理,保障教育教学活动的正常开展,提高班级财产使用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班级财产管理范围1. 教室设施:包括课桌椅、黑板、电子白板、电视、广播箱、讲台、宣传标语图画、照明线路、灯具、空调、电扇、墙壁等。

2. 教学用品:包括教材、教辅材料、实验器材、体育器材等。

3. 办公用品:包括办公桌、椅子、文件柜、打印机、复印机、电脑等。

4. 其他财产:包括学生个人物品、教师个人物品等。

三、班级财产管理职责1. 班主任:班主任是班级财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协调、监督班级财产管理工作。

2. 班级财产管理员:班级财产管理员由班主任指定,负责班级财产的具体管理工作。

3. 学生:学生应自觉爱护班级财产,遵守班级财产管理制度,共同维护班级财产的安全和完好。

四、班级财产管理要求1. 班级财产的购置、领用、报废等手续必须齐全,做到账实相符。

2. 班级财产实行承包责任制,由班级财产管理员负责具体管理,班主任定期检查。

3. 学生个人物品应妥善保管,不得随意损坏或丢弃。

4. 班级财产不得随意拿出教室外,确需外借的,需经班主任批准。

5. 班级财产损坏或丢失,责任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五、班级财产管理措施1. 定期清查:班主任应定期组织班级财产管理员对班级财产进行清查,确保账实相符。

2. 定期维修:班级财产损坏后,应及时维修,避免影响教育教学活动。

3. 保管责任:班级财产管理员应负责保管好班级财产,确保其安全、完好。

4. 消防安全:班级财产管理员应加强对班级财产的消防安全管理,确保消防设施齐全、有效。

六、奖励与处罚1. 对在班级财产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班级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班级财产管理制度的班级和个人,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追究责任。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由班主任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学校财产物资管理制度范文(5篇)

学校财产物资管理制度范文(5篇)

学校财产物资管理制度范文一、库存物资管理1物资保管员应对所有的入库物品妥善保管,按照企业制度要求,认真做好物资的收发工作。

2.对库存物资每月末清点,每季度定期盘点,认真记录上期余额、本期增加额、本期减少额、期末余额等,做到账账相符,账物相符。

3.对常用物资要估算出其每月的消耗量,及时制定采购计划,补充补充更新。

对保质期或有效期短的物品,应以够用为原则,防止库存积压过期失效。

4.设立物资领用登记管理制度,任何人领用物资必须登记;单次领用单价超过____元的物资或总价超过____元的物资,领用时,需持有经总经理批准的文件。

5.物资丢失后,责任者须赔偿后,手持财务部门盖章的赔付收据,方可补发。

6.工程用料、建筑材料,因其品种繁多,使用频繁,可由工程部门根据物资保管制度安排专人保管,做到账账相符,帐物相符。

7.每季度末,物资保管处派专人对其进行抽查,年终进行全面盘点。

8.物资保管处每年根据物资的使用情况,提供积压的物资明细表,并详细列明物资积压的原因。

如果因个人原因造成物资积压的,个人应承担部门经济责任。

9.会计部门根据物资积压情况,核算出物资的折旧价值,有关部门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对积压物资做出相应的处理。

二、固定资产管理1.固定资产包括公司所属的土地、房屋、建筑物、机械设备、运输设备、车辆船舶、山林树木等。

耐用年限未达____年及以上的或价值未超过____元以上的,可以不列为固定资产。

2.固定资产按所属类别,由指定部门负责管理,其管理和保养的具体细则、包括编序、移交、增减报告、盘点、增置、营造、修缮等,由各指定部门自行制定。

3.固定资产的出租、外借、处理、抵押、质押、转让、移交、报废等,必须向总经理请示;新建、改建、拆除房屋、建筑物等工程项目,必须写详细的书面报告,计算出预计费用,上报总经理批准。

4.财务部门应设立完整的固定资产台帐,根据固定资产的实际状态、增减情况和折旧情况,进行相关的会计处理;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和折旧率,按税法的规定办理。

小学学校财产管理制度范本

小学学校财产管理制度范本

小学学校财产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1.1 本制度的制定目的是为了规范小学学校财产的管理,确保学校财产的安全、有序、有效运作。

1.2 学校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物、设备、图书、实验器材等固定资产,以及日常物资、办公用品、低值易耗品等流动资产。

1.3 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全体教职员工、学生及与学校财产管理有关的相关人员。

第二章财产登记管理2.1 所有学校财产的购置、变动、报废等情况必须进行登记管理。

2.2 财产登记记录应包括财产名称、型号、规格、产地、数量、使用部门、使用人等信息。

2.3 财产登记记录必须由负责人进行核实,并定期进行盘点和更新。

第三章财产使用管理3.1 学校财产由专人管理,任何人不得私自挪用、借走、乱放。

3.2 学校财产应按照使用规范进行操作,不得用于与学校教育教学及公务无关的用途。

3.3 学校财产的使用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操作技能,不得将财产交给未经培训的人员使用。

第四章财产维护管理4.1 学校财产应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转和良好状态。

4.2 学校财产出现故障、漏损等情况时,应及时上报维修或更换,不得擅自修理或延迟维修。

4.3 学校财产使用结束后,应进行相应的清洁和维护,保持其整洁。

第五章财产保管管理5.1 学校财产按照规定的存放位置、方式进行保管,确保财产的安全。

5.2 贵重物品、易失物品等应进行特殊保管,严禁单一人员擅自保管。

5.3 财产保管人员必须定期检查财产存放情况,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第六章财产领用管理6.1 财产领用必须经过申请、审批程序,并填写相应的领用单据。

6.2 财产领用人员必须按照领用用途进行使用,不得私自转借或擅自改变用途。

6.3 财产领用人员应对领用的财产负责,确保其安全、完好。

第七章财产报损管理7.1 凡因损坏、丢失、被盗等原因导致财产价值减少的,应及时报损,并填写相应的报损单据。

7.2 财产报损必须经过确认并有相关证明材料,报损人员应对报损情况负责。

7.3 财产报损应及时上报并核准,做好相应的处理与更换。

中小学财务管理规章制度(7篇)

中小学财务管理规章制度(7篇)

中小学财务管理规章制度(7篇)中小学财务管理规章制度(精选7篇)中小学财务管理规章制度篇1为了规范我校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我校事业发展,根据我校具体状况,制定本制度。

一、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任务1、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国家、群众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2、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学校预算,并对预算过程进行控制管理和结算;合理配置学校资源,努力节约开支,加强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建立健全学校内部管理制度;如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对学校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监督;按规范做好账目、单据、报表等工作,并理解上级相关部门的财务检查。

二、财务管理体制1、学校财务管理体制是:“统一领导,集中管理”,财务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

2、学校财务处为学校的单一财务机构,在校长领导下,统一管理学校的各项财务工作,学校设财务主管1名,财务人员若干名。

3、学校财务处应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以及学校实际状况,明确分工并制定人员岗位职责,每学期对财务人员的岗位职责的履行状况进行必要的考核。

三、预算及收入管理1、学校预算的依据是事业发展计划和任务编制的年度财务收入计划。

学校财务处应在每年的一月前按有关规定编制好下上年度的财务结算和本年度的财务预算。

2、编制预算务必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

收入预算坚持用心稳妥原则,支出预算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的原则。

3、学校收费实行一费制。

爱德分校的收费按有关文件执行。

四、支出管理1、支出是根据学校为发展事业和开展教育教学、科研及其它活动发生的各项耗费和损失。

2、学校支出包括:⑴事业支出。

事业支出的主要资料包括:基本工资、补助工资、其它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公务费、业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和其它费用。

⑵专项资金支出。

学校财产管理制度

学校财产管理制度

学校财产管理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财产管理,保障学校财产的安全与完整,提高学校财产的使用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财产管理必须坚持依法管理、科学管理、民主管理的原则,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管理体制。

第三条学校财产是学校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的重要物质基础,包括教学设施、生活设施、科研设施、办公设施等。

学校必须切实加强财产管理,确保财产的安全与有效利用。

第四条学校财产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建立健全财产管理制度,加强财产的采购、使用、维护和处置等工作,提高财产的使用效益,保障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正常进行。

二、财产的采购与验收第五条学校财产的采购必须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选择合格的供应商,确保采购质量。

第六条学校财产的采购必须经过充分的市场调研和论证,编制详细的采购计划和预算,报学校领导审批。

第七条学校财产的采购必须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采购过程的透明和合法。

第八条学校财产的验收必须按照采购合同的规定进行,由采购部门、财务部门和使用部门共同参与,确保财产的质量和数量。

三、财产的使用与管理第九条学校财产的使用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用途进行,不得挪作他用,确保财产的安全和有效利用。

第十条学校财产的使用必须建立责任制,明确使用人和使用责任,实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

第十一条学校财产的维护必须建立定期检查和保养制度,确保财产的正常运行和延长使用寿命。

第十二条学校财产的处置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不得擅自处置,确保财产的价值和权益。

四、财产的监督与检查第十三条学校财产管理必须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实行财务审计和资产管理相结合的监督方式。

第十四条学校财产管理必须定期进行资产清查,确保财产的账物相符和数据真实。

第十五条学校财产管理必须建立财产管理报告制度,定期向学校领导报告财产管理的情况和问题。

五、法律责任与奖励第十六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学校将依法予以追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将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学校财产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财产财务管理,确保财产的安全、完整和有效利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的财产、财务活动,包括学校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对外投资、预算内外资金等。

第三条学校财产财务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规范运作;(二)勤俭节约,合理使用;(三)公开透明,接受监督;(四)责任明确,奖惩分明。

第二章财产管理第四条学校财产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的原则。

第五条学校设立财产管理部门,负责全校财产的登记、保管、使用、报废等工作。

第六条学校财产分为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

(一)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土地、设备、仪器、家具等。

(二)流动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库存物资等。

第七条学校固定资产实行账卡管理,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登记、领用、维修、报废等手续。

第八条学校流动资产实行定期盘点制度,确保账实相符。

第九条学校财产的购置、报废、转让、出租等,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学校审批程序办理。

第三章财务管理第十条学校财务管理实行预算管理、收支两条线管理、审计监督相结合的原则。

第十一条学校设立财务管理部门,负责全校财务的核算、审核、报销、结算等工作。

第十二条学校年度预算编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合理编制,确保收支平衡;(二)突出重点,保障教育事业发展;(三)公开透明,接受监督。

第十三条学校预算执行过程中,应当按照预算执行进度,合理安排资金使用。

第十四条学校收支两条线管理,即学校收入必须全部上缴国库,支出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第十五条学校财务报销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合法合规,真实准确;(二)手续完备,审批严格;(三)及时准确,妥善保管。

第十六条学校设立审计部门,负责对学校财务活动进行审计监督。

第四章监督与检查第十七条学校设立财产财务监督委员会,负责对学校财产财务管理工作进行监督。

学校财产管理制度范本(三篇)

学校财产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校财产的管理,保障校园财产的安全和有效利用,提高财产管理的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财产管理的目标第二条我校财产管理的目标是:依法保护校园财产安全,提高资产使用效益,实现财产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专业化。

第三章财产管理的原则第三条我校财产管理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第一:保护财产安全是首要任务,通过加强安全防范和管理措施,确保校园财产的安全。

2. 规范管理:建立健全财产管理制度,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操作和管理。

3. 综合管理:综合运用各种手段和方法,有效地管理和使用财产。

4. 预防为主:提前排除潜在的风险和隐患,预防财产损失的发生。

5. 公开透明:财产管理工作应公开透明,接受监督和检查。

第四章财产管理的责任第四条各级领导和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执行财产管理制度,落实各项管理责任,做好财产的保管和管理工作。

第五章财产的分类管理第五条根据财产的性质和用途,我校将财产分为固定资产和动产两类。

1. 固定资产:包括土地、房屋、设备、器具、工具、图书等。

2. 动产:包括办公用品、耗材、易耗品等。

第六章财产的登记管理第六条对于固定资产,要进行全面的登记管理。

每一项固定资产都应有详细的登记信息,包括名称、规格、数量、购置日期、存放地点等。

第七章财产的使用和处置第七条使用财产时,要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权限进行申请、领用和归还。

第八条财产的处置必须经过审批程序和评估,严禁私自买卖、调拨和处置财产。

第八章财产保管和安全防范第九条财产的保管和安全防范是财产管理工作的核心内容,要做到以下要求:1. 财产保管:财产要专人保管,定期检查,确保财产的完好无损。

2. 安全防范:建立安全防范措施,包括安保人员、监控设备等,确保财产的安全。

第九章财产管理的监督和考核第十条财产管理工作要接受内部和外部的监督和考核,对于财产管理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要及时进行纠正和追究责任。

第十章附则第十一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我校财产管理部门所有。

2023年中小学财务管理制度7篇

2023年中小学财务管理制度7篇中小学财务管理制度1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和各项财政、财务规章制度,以及上级单位制定的财务管理办法。

2、按规定向上级单位和财务部门报年度预算、月份用(缴)款计划、月份会计报表和年度决算。

3、根据国家规定和上级核定的预算,办理各项财务收支,在规定的权限内,支配和办理本单位预算支出正确核算,合理分配资金,努力增收节支。

4、按照本校实际,加强财务活动分析,及时发现和解决财务收支中的问题,努力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果。

5、健全财产物资管理制度,按期进行财产物资的清查工作,保护国家财产的完整和安全。

6、接受财政部门、上级主管单位及其他有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如实反映情况主动提供有关资料。

7、组织、指导、监督所属报销单位的各项财务收支及缴销工作。

8、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妥善保管会计凭证、帐簿、报表等档案资料。

9、每学期的经费收支,大致情况学期结束须定期向教师代表汇报并公示,征求意见,做到民主理财、精打细算,合理安排,注意效益。

10、各项经费支出,都要按原始凭证结报,严格执行开支标准,不得自行提高或变相提高,并实行校长"一支笔"审批制度。

11、财务人员要随时主动向校长室反映财务活动情况,上交财务月报表,做到忠于职守,随时接受学校领导的调查和意见。

12、在一般情况下,购物由专人负责,购物发票须有经手人、验收人或证明人、审核人、校长签名,并注上用途,以作备查,不符合规定的事项有权拒绝支付。

中小学财务管理制度2第一条为规范中小学校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教育事业发展,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中小学校特点,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中小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利益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三条中小学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学校预算;依法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规范资金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规范学校经济秩序,维护学校声誉;如实的反映学校财务状况,为领导决策提供必要的数据资料;对学校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监督。

学校财产管理制度模版(4篇)

学校财产管理制度模版一、总则学校财产是学校的重要资源,为保障学校财产的安全、合理、高效运行,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益,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财产管理组织架构学校设立财产管理部门,负责学校财产的管理工作。

该部门应设置财产管理人员,包括负责财产采购、验收、入库、出库、盘点等工作的人员,负责财产维修、保养的人员,负责制定和执行财产使用规范的人员等。

三、财产采购和验收1.财产采购应根据学校年度财务预算,依法采取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等方式进行,确保合理、公正、公平。

2.财产验收应根据财产采购合同和质量标准进行,对财产的数量、规格、质量等进行仔细检查,确保财产的完好无损。

3.财产验收合格后,应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将财产安全存放或投入使用。

四、财产入库和出库1.财产入库应由财产管理人员进行,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并填写入库登记簿,确保财产入库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2.财产出库应由使用人员提出申请,并经过相关审批手续,由财产管理人员负责发放,同时进行出库登记,确保财产出库的合法性和追溯能力。

五、财产盘点1.学校每年应进行一次全面的财产盘点,对所有财产进行清查核对,确保财产数据的准确性。

2.财产盘点应由财产管理人员负责,对每个教室、实验室、办公室等进行逐一清查,记录财产的数量、规格、状态等信息,及时发现财产的损坏、丢失等问题。

3.财产盘点结果应及时上报学校领导和财务部门,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及时更新财产信息,保持财产盘点的连续性和准确性。

六、财产维修和保养1.财产维修和保养应根据财产的使用情况制定计划,定期进行,确保财产的正常运行和使用寿命。

2.财产的维修和保养应由专门的维修人员负责进行,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确保维修和保养的质量。

3.对于财产的维修和保养,应做好相应的记录,包括维修内容、时间、费用等,以便查询和统计。

七、财产使用规范1.财产使用人员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方法使用财产,不得超越或滥用权限,保证财产的安全和合理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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岩瑞中学资产管理制度
学校财产是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顺利开展的必要的物质基础。

管好、用好学校财产(以下简称校产),是每个师生的职责、权利和义务,延长校产使用年限,提高校产使用效率,确保其正常运行,是贯彻执行勤俭办学,提高教育事业经费使用效益的重要方面。

为克服财务管理中重金轻物的思想,切实加强校产管理,确保校产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第一章校产涵盖的范围
第一条校产涵盖的范围包括以下六个方面:
1、教室
2、办公室
3、专用室(会议室、实验室、图书室、音乐器材室、体育器材室、微机室)
4、食堂
5、田径场地(含篮球场)
6、其他公共区域:校门、围墙、学校小卖部、操场、公厕、照明及消防设备、卫生设施、草坪、花坛及广场、宣传栏等。

第二章管理组织系统
第二条校产管理组织系统
1、在校长室的统一领导下,由分管副校长主管,总务处具体负责、总管学校财产。

2、各类设备、校产根据分块、分线管理原则落实,由各有关负责人具体负责、管理。

各处室内财产负责人为各处室主任;各教师办公室财产负责人为各办公室主任;各班级财产分块主管为年段长及年段核心小组,具体负责人为班主任;各专用室(会议室、实验室、图书室、音乐器材室、体育器材室、微机室)的财产负责人为各专用室负责人;食堂财产负责人为食堂主任;田径场(含篮球场)财产负责人为体育室负责人;小卖部的财产负责人为店主。

第三条总务处协助财务核算中心建立学校固定财产帐并立卡存档,分类建立固定资产帐和分类明细帐,所有固定资产和大宗物品(图书、仪器、课桌椅等)都必须登记造册;各处室(包括教室、办公室、实验
室、食堂以及各专用室等)现有财产均应登记造册,经总务处核对
无误后,总务处代表学校与各处室财产负责人签定有关协议,建立固定资产管理责任制度,落实具体责任人。

第四条学校经常性地对师生进行“爱我学校从爱护公物做起”的道德教育,努力引导养成爱护公物光荣,损坏公物可耻的良好习惯。

第三章购物与领用制度
第五条学校添置财产,须先经校长同意,必要时经校长办公会议确定,由总务处负责组织购置。

第六条学校基建和较大型维修,较大型物品添置由分管副校长组织人员进行预算编制,交校长办公会议确定,必要时须报镇人民政府批准;基建维修和较大型以上物品添置,必须通过公开招投标形式,必要时报请镇人民政府或委托上级有关职能部门公开招投标。

第七条添置校产经校产专管员验收签字后,登记入册,方可分配使用,严禁未报购物和购物后未报验收入册擅自领用。

第八条上级有关部门或有关单位、组织无偿调拨的仪器和赠送的设备,应由验收人员或接受人员填报《固定资产调拨使用单》入帐后方可使用。

第九条各处室的用品、常规教具由总务处根据需要和可能情况统一配备。

各处、室负责人或教职工个人领用公物均需填写《领物登记本》,写清数量、用途并签字,严格手续,明确责任。

笔墨纸张虽属低价易耗品,也力求勤俭节约,减少浪费。

第四章使用、借用和检查制度
第十条处室财产由其负责人负责或由有关人员负责使用管理,总
务处每学期检查一次。

第^一条班级使用财产,原则上每一学期清点验收一次。

在期初由总务处与班主任签定责任书(年段长证明),中途发生变化(增减),发现损坏应及时记载,由负责人追究责任人的具体责任,期末由总务处组织人员进行清点结算,作为考核和奖惩负责人的依据。

第十二条总务处依据以上规定期限进行检查外,有权利可以对各处室及部门的校产进行不定期的抽查,了解校产使用及维护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发现损坏,查明原因及时理赔维修。

第十三条校长室要定期对总务处校产管理情况进行验审,保证帐帐相符。

第十四条校产原则上不出借。

如确实需要的,应由借物单位或借物人出
具借条,说明物品、数量、归还时间等内容。

出借人签名并经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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