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糖皮质激素临床使用指南
糖皮质激素临床应用指南

糖皮质激素临床应用指南糖皮质激素临床应用指南一、引言糖皮质激素是一类广泛应用于临床的药物,具有抗炎、免疫抑制和代谢调控等多种作用。
然而,由于其滥用可能导致一系列不良反应,因此,合理的应用和使用指南十分重要。
本文将详细介绍糖皮质激素的临床应用指南,帮助临床医生更好地使用这类药物。
二、糖皮质激素的分类和机制1. 分类:糖皮质激素主要可分为短效、中效和长效三类。
2. 机制:糖皮质激素通过与胞浆或核内的糖皮质激素受体结合,影响基因转录和蛋白质合成,从而发挥其抗炎、免疫抑制和代谢调控等作用。
三、糖皮质激素的临床应用指南1. 炎症性疾病的治疗:- 皮肤炎症:短期使用低浓度糖皮质激素外用。
- 关节炎:短期使用中等剂量口服糖皮质激素。
- 呼吸道炎症:短期使用低浓度糖皮质激素吸入剂。
2. 免疫性疾病的治疗:- 自身免疫性疾病:根据疾病的严重程度和患者的特点,选择不同剂型和剂量的糖皮质激素治疗。
- 移植排斥反应:联合其他免疫抑制剂使用糖皮质激素。
3. 代谢调控:- 肾上腺功能减退症:长期使用糖皮质激素进行替代治疗。
- 糖尿病:糖皮质激素使用应谨慎,结合其他抗糖尿病药物进行治疗。
四、本文档涉及附件本文档附有以下相关附件:1. 临床应用指南的表格附件,包含糖皮质激素的剂型、剂量和使用时机等信息。
2. 患者信息传达单,用于记录糖皮质激素的应用情况和患者反应。
五、本文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1. 药物滥用:指对药物的过度使用或不合理使用,超过了其治疗或预防范围,可能导致不良反应或药物依赖等问题。
2. 糖皮质激素受体:位于细胞内的受体,与糖皮质激素结合后转运至细胞核,影响基因转录和蛋白质合成。
3. 皮质醇:一种常用的糖皮质激素,具有抗炎、免疫抑制和代谢调控等作用。
六、全文结束。
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应用指南

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应用指南糖皮质激素(glucocorticoids)是一类常用的内分泌药物,主要用于治疗炎症、过敏、自身免疫和肿瘤等疾病。
然而,糖皮质激素类药物的使用必须严格遵循医生的指示,因为滥用或错误使用可能导致严重的副作用。
因此,编制《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对于合理使用这类药物十分重要。
1. 药理学糖皮质激素类药物是由肾上腺皮质合成的激素分泌在人体内的一种内分泌激素。
糖皮质激素可以结合到细胞内的糖皮质激素受体中,促进蛋白质合成和分解,降低炎症反应和免疫反应,延长细胞的生存期等。
此外,糖皮质激素还可以调节体内的碳水化合物、蛋白质和脂质代谢等方面的生理过程。
2. 药物分类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主要分为内源性和外源性两类。
内源性糖皮质激素由肾上腺皮质产生,包括皮质醇、皮质酮、17-羟溶血酮等,其中皮质醇是最主要的一种。
外源性糖皮质激素是指通过口服、注射、吸入、局部涂抹等方式,从外部导入人体内的糖皮质激素类药物。
根据作用强度和持续时间不同,糖皮质激素类药物又可分为短效、中效和长效。
3. 适应症糖皮质激素类药物的主要适应症包括:(1)炎症:各种类型的炎症性疾病如风湿性关节炎、系统性红斑狼疮、硬皮病、结节病等。
(2)过敏反应:心血管、呼吸系统过敏反应等。
(3)自身免疫疾病:如系统性红斑狼疮、硬皮病、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等。
(4)肿瘤细胞增生:如淋巴瘤、大肠癌等。
4. 注意事项尽管糖皮质激素类药物在临床上广泛使用且疗效显著,但仍有许多副作用需要注意,如:(1)免疫抑制:糖皮质激素类药物可以抑制免疫系统功能,增加感染的风险。
(2)骨质疏松:糖皮质激素会影响钙盐代谢,容易导致骨质疏松。
(3)水肿、皮肤瘀斑:糖皮质激素类药物可以引起水肿、皮肤瘀斑等不良反应。
(4)增加血糖:糖皮质激素类药物可以增加血糖,导致糖尿病等代谢异常。
5. 临床应用指南(1)遵医嘱:使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需遵医嘱,按照剂量和时间等明确的指示进行。
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糖皮质激素类药物(Corticosteroid)是一类由肾上腺分泌的激素,也称为“激素的五指”。
它们在医学上被广泛应用于一系列炎症性、免疫性和过敏性疾病的治疗,如关节炎、哮喘和过敏性鼻炎等。
然而,由于糖皮质激素的复杂性和潜在的副作用,正确的应用原则对临床工作者和患者来说至关重要。
一、适应症糖皮质激素药物的应用范围广泛,但需权衡其益处与副作用。
常见的适应症包括:炎症性疾病(如风湿性关节炎、系统性红斑狼疮)、过敏性疾病(如哮喘、荨麻疹)、器官移植后的免疫抑制以及某些癌症的化疗过程中。
二、使用剂型和途径糖皮质激素可通过多种途径给药,包括口服、局部涂抹、局部注射和静脉注射等。
选用剂型和途径需结合患者的病情、治疗目的和激素的特点加以考虑。
例如,表皮糖皮质激素是用于局部治疗的最常见剂型,常见的有药膏、乳液、喷雾和凝胶等。
三、剂量调整原则合理的剂量调整是糖皮质激素治疗中的关键环节。
剂量一般以最小有效剂量为原则,个体差异和疾病类型决定了每个患者所需剂量的不同。
临床医生需根据患者的情况和疗效进行剂量调整,既要控制疾病进展,又要尽量减少副作用。
四、疗程和停药原则糖皮质激素的治疗时间应尽量短,避免长期使用。
慢性疾病的治疗过程需要根据疾病的活动性和控制情况来评估疗程。
对于急性疾病,通常在症状缓解后逐渐减少剂量,最终停药。
五、副作用及预防糖皮质激素的副作用是临床使用过程中需要特别关注的问题,包括但不限于肾上腺皮质抑制、易感染、骨质疏松、高血压和血糖异常等。
为了最大程度地减少副作用,医生应严密监测患者的体征和实验室指标,并在必要时给予相应的预防和支持治疗。
六、特殊人群的应用孕妇、儿童和老年患者在使用糖皮质激素时需特别注意。
孕妇要权衡母婴的风险与利益,避免过度使用。
对于儿童和老年患者,剂量和用药时间需要特别斟酌。
七、与其他药物的相互作用糖皮质激素与许多其他药物存在相互作用。
特别需要注意的是,一些药物可能增加糖皮质激素的副作用,如非甾体抗炎药和抗凝药物。
最新糖皮质激素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二)合理制订糖皮质激素治疗方案
4.给药途径:包括口服、肌内注射、静脉注 射或静脉滴注等全身用药,以及吸入、局部 注射、点滴和涂抹等局部用药。
(三)重视疾病的综合治疗
在许多情况下,糖皮质激素治疗仅是疾 病综合治疗的一部分,应结合病人实际情况, 联合应用其他治疗手段,如严重感染病人, 在积极有效的抗感染治疗和各种支持治疗的 前提下,为缓解症状,确实需要的可使用糖 皮质激素。
二、糖皮质激素在儿童、妊娠、哺乳期妇女 中应用的基本原则
(三)哺乳期妇女糖皮质激素的应用。 哺乳期妇女应用生理剂量或维持剂量的糖皮质
激素对婴儿一般无明显不良影响。但若哺乳期妇女 接受中等剂量、中程治疗方案的糖皮质激素时不应 哺乳,以避免经乳汁分泌的糖皮质激素对婴儿造成 不良影响。
糖皮质激素临床应用管理
尽量避免使用糖皮质激素的情况。
1.对糖皮质激素类药物过 敏;
2.严重精神病史; 3.癫痫; 4.活动性消化性溃疡; 5.新近胃肠吻合术后; 6.骨折;7.创伤修复期; 8.单纯疱疹性角、结膜炎 及溃疡性角膜炎、角膜溃 疡;
9.严重高血压; 10.严重糖尿病; 11.未能控制的感染(如水 痘、真菌感染);
糖皮质激素的适用范围
1.内分泌系统疾病:用于原发性和继发性肾上腺皮质功 能减退症、先天性肾上腺皮质增生症的替代治疗;肾上腺 危象、垂体危象、甲状腺危象等紧急情况的抢救;重症亚 急性甲状腺炎、Graves眼病、激素类生物制品【如胰岛素 及其类似物、促肾上腺皮质激素(ACTH)等】药物过敏 的治疗等。大、小剂量地塞米松抑制试验可判断肾上腺皮 质分泌状况,诊断和病因鉴别诊断库欣综合征(皮质醇增 多症)。
糖皮质激素的不良反应
6.肌无力、肌肉萎缩、伤口愈合迟缓。 7.激素性青光眼、激素性白内障。 8.精神症状如焦虑、兴奋、欣快或抑郁、失眠、性格改变 ,严重时可诱发精神失常、癫痫发作。 9.儿童长期应用影响生长发育。 10.长期外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可出现局部皮肤萎缩变薄、 毛细血管扩张、色素沉着、继发感染等不良反应;在面部 长期外用时,可出现口周皮炎、酒渣鼻样皮损等。 11.吸入型糖皮质激素的不良反应包括声音嘶哑、咽部不适 和念珠菌定植、感染。长期使用较大剂量吸入型糖皮质激 素者也可能出现全身不良反应。
糖皮质激素临床应用指南

糖皮质激素临床应用指南糖皮质激素是一种由肾上腺皮质分泌的类固醇激素,具有调节机体代谢、免疫和应激等多种生理功能。
在临床医学中,糖皮质激素被广泛应用于多种疾病的治疗和缓解。
然而,由于其副作用和滥用情况,其临床应用需要遵循一定的指南和原则。
本文将介绍糖皮质激素的临床应用指南,以帮助医生、药剂师和患者更好地理解和使用糖皮质激素。
糖皮质激素主要用于治疗多种疾病,包括但不限于:自身免疫性疾病:如系统性红斑狼疮、类风湿性关节炎等。
血液系统疾病:如急性淋巴细胞性白血病、多发性骨髓瘤等。
神经系统疾病:如急性播散性脑脊髓炎、视神经炎等。
糖皮质激素的使用方法包括口服、静脉注射和局部应用。
具体使用方法应根据患者的病情和医生的建议来确定。
在使用过程中,应注意以下几点:剂量:糖皮质激素的剂量应根据患者的病情和医生的建议来确定。
剂量过大会导致副作用,剂量过小则可能无法达到治疗效果。
疗程:糖皮质激素的治疗疗程应视患者病情而定。
在达到治疗效果后,应逐渐减少剂量,直至停药。
给药方式:口服、静脉注射和局部应用应根据患者的病情和医生的建议来确定。
联合用药:在某些情况下,糖皮质激素可以与其他药物联合使用,以达到更好的治疗效果。
但联合用药时应谨慎,注意药物相互作用的可能性。
副作用:糖皮质激素的副作用包括骨质疏松、消化性溃疡、继发性糖尿病等。
因此,在使用过程中应密切观察患者的反应,如有异常应及时就医。
停药反应:突然停药可能会导致病情反复,甚至出现危及生命的停药反应。
因此,在使用糖皮质激素时应遵循医生的建议,逐步减少剂量直至停药。
禁忌症:糖皮质激素对于某些疾病是禁忌使用的,如活动性肺结核、胃溃疡等。
在使用糖皮质激素前应排除这些禁忌症。
儿童和孕妇:儿童和孕妇在使用糖皮质激素时应特别谨慎。
在必要情况下,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最低有效剂量,并密切观察不良反应。
预防措施:在使用糖皮质激素时,应注意预防感染和其他并发症的发生。
患者应注意休息,避免过度劳累和精神压力过大,以降低感染和其他并发症的风险。
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应用指南

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应用指南糖皮质激素类药物是一类广泛应用于临床的药物,因其具有抗炎、免疫抑制及免疫调节等多种作用,而被医生广泛使用。
随着对该类药物认识的不断加深,临床应用越来越规范和科学。
本文旨在介绍糖皮质激素类药物的基本知识和临床应用指南,帮助医生更加正确、安全地应用该类药物。
一、基本知识糖皮质激素类药物是一类内源性荷尔蒙肾上腺皮质分泌的激素,在人体内处于重要的代谢和调节作用。
根据其药效不同,可分为短效、中效和长效三种,具体以药物种类、用途和用量等为准。
糖皮质激素类药物的主要作用是抗炎,它们可以抑制细胞因子分泌、中性粒细胞趋化和减少白细胞介导的炎症反应,有效缓解各种炎症性疾病如风湿性关节炎、气管支气管炎、疱疹性角膜炎等的症状。
此外,糖皮质激素类药物具有免疫抑制和免疫调节作用,对自身免疫性疾病如系统性红斑狼疮、丙型肝炎等有一定治疗作用。
二、临床应用指南1.应充分认识糖皮质激素类药物的治疗作用及副作用。
糖皮质激素类药物在肿瘤治疗、抗炎、免疫抑制、免疫调节和替代内分泌等多个方面具有重要的作用。
但是,它们的过量使用会引起一些不良反应,如糖尿病、高血压、骨质疏松、易感染等,严重者可导致精神障碍、休克等。
2.应具体评估每位患者的病情和药物应用。
在临床实践中,每位患者的病情和药物应用均有所不同,医生应充分了解患者的个体差异和医疗史,合理制定药物治疗方案。
糖皮质激素类药物的治疗效果与副作用都与剂量和时间有关,因此,应在剂量、频率及疗程等方向控制。
3.应定期检查患者身体状况。
由于糖皮质激素类药物具有多方面影响,医生应定期检查患者身体状况,包括生化指标、肾功能、肝功能、心电图、骨密度等,以确定治疗是否合理、剂量是否足够、疗程是否过长等详细问题。
4.应加强临床团队合作和药物安全管理。
糖皮质激素类药物的应用需要全面协作:医生、护士、药剂师等各学科合作,共同制定合理的治疗方案;药物安全也要得到加强,特别是对于那些长期使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的患者,必须建立病例档案,进行监控管理。
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23年)

糖皮质激素作用的新型制剂
▪ 基于糖皮质激素作用机制的新型制剂研发方向包括: 1.新型糖皮质激素受体(GR)配体,其抗炎和免疫抑制作用可与代谢副作用 分离; 2.对糖皮质激素进行修饰,改变其理化性质和药代动力学特征,提高组织 局部浓度,如聚乙二醇化,提高亲脂性等; 3.提高糖皮质激素的靶向作用,如将糖皮质激素与抗体结合或与多肽结合; 或将糖皮质激素封装处理,如已完成临床II期试验的脂质体泼尼松龙[23];
糖皮质激素应用简介
(二)给药途径 ▪ 不同制剂的糖皮质激素大多具有相同的生物
等效性,吸收率相近。 ▪ 可以有多种给药途径,包括口服、肌内注射、
静脉注射或静脉滴注等全身用药,以及吸入、 鼻喷、局部注射、点滴和涂抹等局部用药。 (三)常用糖皮质激素药物比较
糖皮质激素应用要点
▪ 糖皮质激素可以对多个器官系统造成不良反应,包括: 1.皮肤和外貌:皮肤变薄和瘀斑(最常见的不良反应)、痤疮、轻度多毛 症、面部红斑和皮肤紫纹、类库欣表现(水牛背和满月脸)和体重增加等。 较低剂量也会发生这些不良反应,停药后多逐渐自行消失或减轻。 2.眼:长期应用会增加白内障和青光眼的发生风险。此外,还可能出现眼 球突出和中心性浆液性脉络膜视网膜病变等罕见眼科并发症。长期应用中 到大剂量糖皮质激素治疗的患者,应定期进行眼科检查,及早发现。
糖皮质激素应用要点
(四)糖皮质激素使用者免疫接种的注意事项 ▪ 免疫接种疫苗根据其性质主要包括减毒活疫苗、灭活疫苗、亚单
位疫苗、DNA疫苗以及树突状疫苗等。 ▪ 目前新型冠状病毒疫苗类型主要包括核酸疫苗(mRNA疫苗、DNA
疫苗)、病毒载体疫苗、蛋白质亚单位疫苗、病毒样颗粒(Virus Like Particle,VLP)疫苗、减毒活疫苗、灭活疫苗、自组装(selfassembling)疫苗等。
用于治疗哮喘的糖皮质激素及用法指南

用于治疗哮喘的糖皮质激素及用法指南哮喘是一种常见的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患者常常会出现气喘、胸闷、咳嗽等症状。
糖皮质激素是一种有效的治疗哮喘的药物,本文将介绍常用的糖皮质激素及其用法指南。
一、糖皮质激素的分类糖皮质激素主要分为两类:吸入型糖皮质激素和口服型糖皮质激素。
1. 吸入型糖皮质激素吸入型糖皮质激素是哮喘治疗中的首选药物,它能够通过吸入方式直接作用于呼吸道,具有副作用少、效果显著等优点。
常见的吸入型糖皮质激素包括:布地奈德、倍氯米松、氟替卡松等。
2. 口服型糖皮质激素口服型糖皮质激素主要用于哮喘发作时的急性缓解,也可以用于控制症状较为严重的患者。
常见的口服型糖皮质激素包括:泼尼松、甲泼尼龙等。
二、糖皮质激素的作用机制糖皮质激素通过与细胞内的糖皮质激素受体结合,影响多种炎症反应,从而起到抑制炎症、减轻肺部病变的作用。
它具有抗炎、抗过敏、免疫抑制等多方面的作用。
三、吸入型糖皮质激素的使用方法吸入型糖皮质激素的使用方法相对简单,下面将详细介绍。
1. 按照医生的指导使用在开始使用吸入型糖皮质激素之前,应咨询医生,并按照医生的指导使用。
2. 清洁口腔使用吸入型糖皮质激素之前,应将口腔内的食物残渣清除干净,并漱口,以防止药物残留在口腔内。
3. 正确使用吸入器吸入型糖皮质激素通常需要使用吸入器。
在使用之前,应仔细阅读说明书,并按照说明书的指导正确使用吸入器。
4. 坚持使用吸入型糖皮质激素的治疗效果通常需要一段时间才能显现,因此,患者应坚持按时使用,并遵循医生的建议使用。
四、口服型糖皮质激素的使用方法口服型糖皮质激素的使用方法相对复杂,下面将详细介绍。
1. 严格按照医生的指导使用口服型糖皮质激素的使用应严格按照医生的指导,不能随意增减剂量或停药。
2. 逐渐减量长期口服糖皮质激素会导致一系列的副作用,因此,在使用一段时间后,医生会逐渐减少剂量,直至停药。
患者在减量过程中应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并遵循医生的建议。
3. 避免突然停药口服型糖皮质激素不能突然停药,应逐渐减量。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山东省立医院糖皮质激素临床使用管理办法及指南第1版(2012.11)目录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使用管理办法 (1)糖皮质激素临床使用指南 (4)附录:山东省立医院糖皮质激素目录 (14)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使用管理办法制定日期:2011年6月修订日期:2012年11月一、组织领导(一)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负责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定期开展合理用药培训与教育,督导临床科室合理使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
(二)医务部定期组织专家对糖皮质激素的临床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分析,对不合理用药情况提出改进意见。
二、使用的基本原则糖皮质激素主要用于抗炎、抗毒、抗休克和免疫抑制,其应用涉及临床多个专科,应用糖皮质激素要非常谨慎。
正确、合理应用糖皮质激素是提高其疗效、减少不良反应的关键。
其正确、合理应用主要取决于以下两方面:一是治疗适应证掌握是否准确;二是品种及给药方案选用是否正确、合理。
在临床诊疗工作中应参考和遵循《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的有关规定,结合患者具体情况,制定个体化给药方案,在治疗中,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严格掌握糖皮质激素治疗的适应证。
(二)合理制订糖皮质激素治疗方案。
(三)重视疾病的综合治疗。
(四)监测糖皮质激素的不良反应。
(五)注意停药反应和反跳现象。
三、分级管理糖皮质激素临床应用实行分级管理。
根据药物应用范围、安全性、疗效、不良反应等因素,对糖皮质激素的冲击疗法及长程治疗方案施行特殊管理,其具体要求如下:(一)糖皮质激素的冲击疗法需具有主治及以上职称医师决定。
(二)长程糖皮质激素治疗方案,需由相应学科主治及以上职称医师制定。
先天性肾上腺皮质增生症的长程治疗方案制订需内分泌专业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医师决定。
随访和剂量调整可由内分泌专业主治及以上职称医师决定。
(三)紧急情况下临床医师可以越级使用糖皮质激素,但仅限于3天内用量,并严格记录救治过程。
四、使用管理(一)药品调配:调配糖皮质激素须凭医师开具的处方或医嘱单,经药师审核后予以调配,复核无误后发放。
对糖皮质激素的冲击疗法及长程治疗方案的处方或医嘱,药师应审核处方医师的资质,符合要求后方可调配。
(二)用药复核:护理人员在给患者使用糖皮质激素前,应核对患者信息、药品信息,并仔细检查药品的外观状况,确认无误后方可给药。
(三)安全用药:在选择和使用糖皮质激素时,应注意与其他药物之间的配伍禁忌。
密切关注药物不良反应,一旦发生应立即对症处理并及时上报。
五、合理使用(一)糖皮质激素在不同疾病中的治疗原则应参照《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应用。
(二)对特殊人群(儿童、妊娠、哺乳期妇女)中的应用应遵循以下原则:(1)儿童糖皮质激素的应用儿童长期应用糖皮质激素应严格掌握适应证和妥当选用治疗方法。
根据年龄、体重(体表面积更佳)、疾病严重程度和患儿对治疗的反应确定糖皮质激素治疗方案。
密切观察不良反应,以避免或降低糖皮质激素对患儿生长和发育的影响。
(2)妊娠期妇女糖皮质激素的应用孕妇慎用糖皮质激素。
特殊情况下临床医师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糖皮质激素的使用,例如慢性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症及先天性肾上腺皮质增生症患者妊娠期应坚持糖皮质激素的替代治疗,严重的妊娠疱疹、妊娠性类天疱疮也可考虑使用糖皮质激素。
(3)哺乳期妇女糖皮质激素的应用哺乳期妇女应用生理剂量或维持剂量的糖皮质激素对婴儿一般无明显不良影响。
但若哺乳期妇女接受中等剂量、中程治疗方案的糖皮质激素时不应哺乳,以避免经乳汁分泌的糖皮质激素对婴儿造成不良影响。
(4)大剂量使用糖皮质激素者不宜怀孕。
六、监督管理(一)严格限制没有明确适应证的糖皮质激素的使用,如不能单纯以退热和止痛为目的使用糖皮质激素。
(二)加强糖皮质激素的不良反应监测。
(三)医务部定期检查处方医师资质。
(四)定期对临床科室的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使用情况进行点评,并对不合理用药情况进行干预,进行持续质量改进。
糖皮质激素临床使用指南制定日期:2012年11月第一章糖皮质激素临床应用的基本原则一、糖皮质激素治疗性应用的基本原则糖皮质激素在临床广泛使用,主要用于抗炎、抗毒、抗休克和免疫抑制,其应用涉及临床多个专科。
应用糖皮质激素要非常谨慎。
正确、合理应用糖皮质激素是提高其疗效、减少不良反应的关键。
其正确、合理应用主要取决于以下两方面:一是治疗适应证掌握是否准确;二是品种及给药方案选用是否正确、合理。
(一)严格掌握糖皮质激素治疗的适应证。
糖皮质激素是一类临床适应证尤其是相对适应证较广的药物,但是,临床应用的随意性较大,未严格按照适应证给药的情况较为普遍,如单纯以退热和止痛为目的使用糖皮质激素,特别是在感染性疾病中以退热和止痛为目的使用。
糖皮质激素有抑制自身免疫的药理作用,但并不适用于所有自身免疫病治疗如慢性淋巴细胞浸润性甲状腺炎(桥本病)、1型糖尿病、寻常型银屑病等。
(二)合理制订糖皮质激素治疗方案。
糖皮质激素治疗方案应综合患者病情及药物特点制订,治疗方案包括选用品种、剂量、疗程和给药途径等。
本《指导原则》中除非明确指出给药途径,皆为全身用药即口服或静脉给药。
1、品种选择:各种糖皮质激素的药效学和人体药代动力学(吸收、分布、代谢和排出过程)特点不同,因此各有不同的临床适应证,应根据不同疾病和各种糖皮质激素的特点正确选用糖皮质激素品种。
2、给药剂量:生理剂量和药理剂量的糖皮质激素具有不同的作用,应按不同治疗目的选择剂量。
一般认为给药剂量(以泼尼松为例)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况:(1)长期服用维持剂量:2、5~15、0 mg/d;(2)小剂量:<0、5mg·kg-1·d-1;(3)中等剂量:0、5~1、0 mg·kg-1·d-1;(4)大剂量:大于1、0 mg·kg-1·d-1;(5)冲击剂量:(以甲泼尼龙为例)7、5 30、0 mg·kg-1·d-1。
3、疗程:不同的疾病糖皮质激素疗程不同,一般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况:(1)冲击治疗:疗程多小于5天。
适用于危重症病人的抢救,如暴发型感染、过敏性休克、严重哮喘持续状态、过敏性喉头水肿、狼疮性脑病、重症大疱性皮肤病、重症药疹、急进性肾炎等。
冲击治疗须配合其他有效治疗措施,可迅速停药,若无效大部分情况下不可在短时间内重复冲击治疗。
(2)短程治疗:疗程小于1个月,包括应激性治疗。
适用于感染或变态反应类疾病,如结核性脑膜炎及胸膜炎、剥脱性皮炎或器官移植急性排斥反应等。
短程治疗须配合其他有效治疗措施,停药时需逐渐减量至停药。
(3)中程治疗:疗程3个月以内。
适用于病程较长且多器官受累性疾病,如风湿热等。
生效后减至维持剂量,停药时需要逐渐递减。
(4)长程治疗:疗程大于3个月。
适用于器官移植后排斥反应的预防和治疗及反复发作、多器官受累的慢性自身免疫病,如系统性红斑狼疮、溶血性贫血、系统性血管炎、结节病、大疱性皮肤病等。
维持治疗可采用每日或隔日给药,停药前亦应逐步过渡到隔日疗法后逐渐停药。
(5)终身替代治疗:适用于原发性或继发性慢性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症,并于各种应激情况下适当增加剂量。
4、给药途径:包括口服、肌内注射、静脉注射或静脉滴注等全身用药,以及吸入、局部注射、点滴和涂抹等局部用药。
(三)重视疾病的综合治疗。
在许多情况下,糖皮质激素治疗仅是疾病综合治疗的一部分,应结合病人实际情况,联合应用其他治疗手段,如严重感染病人,在积极有效的抗感染治疗和各种支持治疗的前提下,为缓解症状,确实需要的可使用糖皮质激素。
(四)监测糖皮质激素的不良反应。
糖皮质激素的不良反应与用药品种、剂量、疗程、剂型及用法等明显相关,在使用中应密切监测不良反应,如感染、代谢紊乱(水电解质、血糖、血脂)、体重增加、出血倾向、血压异常、骨质疏松、股骨头坏死等,小儿应监测生长和发育情况。
(五)注意停药反应和反跳现象。
糖皮质激素减量应在严密观察病情与糖皮质激素反应的前提下个体化处理,要注意可能出现的以下现象:1、停药反应:长期中或大剂量使用糖皮质激素时,减量过快或突然停用可出现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样症状,轻者表现为精神萎靡、乏力、食欲减退、关节和肌肉疼痛,重者可出现发热、恶心、呕吐、低血压等,危重者甚至发生肾上腺皮质危象,需及时抢救。
2、反跳现象:在长期使用糖皮质激素时,减量过快或突然停用可使原发病复发或加重,应恢复糖皮质激素治疗并常需加大剂量,稳定后再慢慢减量。
二、糖皮质激素在儿童、妊娠、哺乳期妇女中应用的基本原则(一)儿童糖皮质激素的应用。
儿童长期应用糖皮质激素更应严格掌握适应证和妥当选用治疗方法。
应根据年龄、体重(体表面积更佳)、疾病严重程度和患儿对治疗的反应确定糖皮质激素治疗方案。
更应注意密切观察不良反应,以避免或降低糖皮质激素对患儿生长和发育的影响。
(二)妊娠期妇女糖皮质激素的应用。
大剂量使用糖皮质激素者不宜怀孕。
孕妇慎用糖皮质激素。
特殊情况下临床医师可根据情况决定糖皮质激素的使用,例如慢性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症及先天性肾上腺皮质增生症患者妊娠期应坚持糖皮质激素的替代治疗,严重的妊娠疱疹、妊娠性类天疱疮也可考虑使用糖皮质激素。
(三)哺乳期妇女糖皮质激素的应用。
哺乳期妇女应用生理剂量或维持剂量的糖皮质激素对婴儿一般无明显不良影响。
但若哺乳期妇女接受中等剂量、中程治疗方案的糖皮质激素时不应哺乳,以避免经乳汁分泌的糖皮质激素对婴儿造成不良影响。
第二章糖皮质激素临床应用管理一、管理要求1、严格限制没有明确适应证的糖皮质激素的使用,如不能单纯以退热和止痛为目的使用糖皮质激素。
2、冲击疗法需具有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决定。
3、长程糖皮质激素治疗方案,需由相应学科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制定。
先天性肾上腺皮质增生症的长程治疗方案制订需三级医院内分泌专业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决定。
随访和剂量调整可由内分泌专业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决定。
4、紧急情况下临床医师可以高于上条所列权限使用糖皮质激素,但仅限于3天内用量,并严格记录救治过程。
二、落实与督查1、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必须加强糖皮质激素临床应用的管理,根据《指导原则》结合本机构实际情况制订“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应用实施细则”(简称“实施细则”)。
建立、健全本机构促进、指导、监督糖皮质激素临床合理应用的管理制度,并将糖皮质激素合理使用纳入医疗质量和综合目标管理考核体系。
2、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按照《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和《处方管理办法》规定,药事管理专业委员会要履行职责,开展合理用药培训与教育,督导本机构临床合理用药工作。
依据《指导原则》和“实施细则”,定期与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内容包括:糖皮质激素使用情况调查分析,医师、药师与护理人员糖皮质激素知识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