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联产业【2011】632号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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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车速限制系统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编制说明

《车辆车速限制系统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编制说明

《车辆车速限制系统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报批稿编制说明一、工作简况1、任务来源为进一步提高车辆安全技术性能,工信部和公安部于2011年12月31日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提高大中型客货车安全技术性能,加强车辆《公告》管理和注册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产业[2011]632号文),该文件对装备限速装置的车型及速度限值做了明确规定。

为有效落实有关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研究GB/T24545-2009《车辆车速限制系统技术要求》中是否可加入最高限速指标的要求,保证限速装置在一些车型上的应用,并将标准属性由推荐性改为强制性。

为此,整车分技术委员会对GB/T24545-2009提出了修订计划并得到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的批复,计划号为20111449-Q-339。

2、主要工作过程2012年6月27日,GB/T24545-2009《车辆车速限制系统技术要求》修订第一次会议在天津中国汽车技术中心召开。

来自重汽、一汽、上海通用五菱、陕汽、郑州宇通、丰田、戴姆勒以及欧洲汽车工业协会的代表参加了会议。

会议介绍了GB/T24545-2009《车辆车速限制系统技术要求》修订的背景。

会议形成了标准的修订原则,讨论了现阶段存在的问题,并制定了下阶段工作安排。

2013年11月15日,GB/T24545-2009《车辆车速限制系统技术要求》修订第二次会议在济南中国重汽技术中心召开。

来自重汽、上海通用五菱、陕汽、郑州宇通、柳州五菱、丰田、戴姆勒的代表参加了会议。

会议对标准草案进行逐条分析讨论,并达成基本一致的修改意见,形成了《车辆车速限制系统技术要求》标准修改稿的征求意见稿(初稿)。

2015年8月27日,在包头举行全标委工作会议,会中对《车辆车速限制系统技术要求》标准征求意见稿(初稿)进行讨论,并收集到一些意见或建议。

以下相关议题需要进行进一步研讨、论证,包括:(1)标准适用范围是应具有限速要求的车辆,其限速系统或功能的具体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由本标准规定。

中国产业发展和产业政策报告(2011)

中国产业发展和产业政策报告(2011)

《中国产业发展和产业政策报告(2011)》发布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2011年07月25日来源: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2011年7月25日,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社会科学院联合举行新闻发布会,共同发布《中国产业发展和产业政策报告(2011)》(以下简称《报告》)。

工业和信息化部党组成员、总工程师、新闻发言人朱宏任出席发布会,介绍了《报告》的背景、主要内容及意义,并与全国人大常委、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学部主任、学部委员陈佳贵一起回答了记者提问。

《报告》是工业和信息化部成立以来针对中国工业发展和产业政策发布的第一份最系统、最权威的报告。

《报告》以“加快工业转型升级、推进工业强国”为主线,坚持“刻画主要事实、做出基本判断、传递政策信息”的宗旨,采取政府部门和科研机构分工合作、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组织形式,具有内容全面、信息丰富、观点鲜明、创新点多、政策性强的特点。

《报告》由“概览、行业和政策”三部分构成,包括我国工业总体发展情况的介绍、重点行业发展水平的评析、产业政策总体实施情况的总结、具体产业政策的深入解读、“十一五”产业发展和政策的回顾、未来发展趋势的展望等内容。

《报告》首次从生产效率、可持续发展水平、技术创新、国际竞争力和工业增长五个维度构建了工业发展指数,并对我国工业发展的总体水平和各个行业的发展水平进行了评估。

《报告》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系统对“十二五”时期我国工业发展和产业政策的演进趋势进行了展望。

《报告》提出,“十二五”时期,我国工业发展的主题将由“调整和振兴”向“转型与升级”转变。

工业发展的方向将呈现重化工业进一步深化、先进制造业加速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快速培育、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的显著特征。

产业政策的重点要注重统一政策顶层设计与因地制宜实施相结合、淘汰落后与发展先进协同推进、推动兼并重组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并举、把加强自主创新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促进产业集聚和区域协调发展。

推动工业发展和结构调整要注重统筹协调好政府和市场、外需与内需、工业和服务业、传统产业和新兴产业等方面的关系。

机动车查验工作风险点及防控措施

机动车查验工作风险点及防控措施

机动车查验工作风险点及防控措施摘 要:机动车查验工作是公安交管部门依法实施机动车登记管理、保障机动车安全性能的重要基础。

机动车查验是一项专业性和技术性极强的工作,同时具有风险高、强度大、责任重等特性。

为切实加强机动车查验工作,做好机动车查验风险点的防控,需要多角度、全方位的努力。

关键词:机动车查验;机动车登记杨鸣(绵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检验科,四川621000,中国)机动车查验是办理机动车业务时,查验员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确认机动车的过程。

机动车查验作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实施机动车安全管理的重要手段,在保证车辆运行安全性能、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打击盗抢走私、非法拼组装机动车违法行为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然而,近年来随着互联网产业的迅猛发展,二手车流通的范围出现了从区域性向全国性变化的趋势,其交易的数量也呈直线上升趋势。

随着新车注册登记数量和二手车交易量的快速增加,不仅导致查验员工作强度激增,而且也给查验工作带来了极大风险和挑战。

1 车辆查验工作面临的主要风险点当前机动车保有量快速增长,二手机动车交易流通越来越频繁,截至2019年6月,全国机动车拥有量达3.4亿辆,其中汽车2.5亿辆,私家车达1.98亿辆。

2019年上半年汽车新注册登记1242万辆,与2018年同期相比减少139万辆;办理转移登记1166万笔,与2018年同期增长144万笔,二手车与新车的比例达0.94:1,反映出二手车交易市场日益活跃。

与此同时,盗抢走私、非法拼组装等涉车违法犯罪行为也时有发生,同时还有一定数量的走私车、因经济纠纷而无正规手续的抵押车辆,往往采取转移登记、事故修复、重新打刻两号、抢注等方式进行身份“漂白”。

机动车查验岗主要依靠机动车查验员个人经验进行实车判定,手段较为初级,借助的辅助查验工具科技含量低,工作中面对极大的风险。

1.1 大中型客货车注册登记与公告不符的风险点《公告》,即《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的核心要件之一,是发现违规产品、预防和消除道路安全隐患的关键依据。

机动车查验工作风险点及防控措施

机动车查验工作风险点及防控措施

机动车查验工作风险点及防控措施作者:杨鸣来源:《汽车与安全》2020年第01期摘要:机动车查验工作是公安交管部门依法实施机动车登记管理、保障机动车安全性能的重要基础。

机动车查验是一项专业性和技术性极强的工作,同时具有风险高、强度大、责任重等特性。

为切实加强机动车查验工作,做好机动车查验风险点的防控,需要多角度、全方位的努力。

关键词:机动车查验;机动车登记机动车查验是办理机动车业务时,查验员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确认机动车的过程。

机动车查验作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实施机动车安全管理的重要手段,在保证车辆运行安全性能、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打击盗抢走私、非法拼组装机动车违法行为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然而,近年来随着互联网产业的迅猛发展,二手车流通的范围出现了从区域性向全国性变化的趋势,其交易的数量也呈直线上升趋势。

随着新车注册登记数量和二手车交易量的快速增加,不仅导致查验员工作强度激增,而且也给查验工作带来了极大风险和挑战。

1 车辆查验工作面临的主要风险点当前机动车保有量快速增长,二手机动车交易流通越来越频繁,截至2019年6月,全国机动车拥有量达3.4亿辆,其中汽车2.5亿辆,私家车达1.98亿辆。

2019年上半年汽车新注册登记 1242万辆,与2018年同期相比减少139万辆;办理转移登记1166万笔,与2018年同期增长144万笔,二手车与新车的比例达0.94:1,反映出二手车交易市场日益活跃。

与此同时,盗抢走私、非法拼组装等涉车违法犯罪行为也时有发生,同时还有一定数量的走私车、因经济纠纷而无正规手续的抵押车辆,往往采取转移登记、事故修复、重新打刻两号、抢注等方式进行身份“漂白”。

机动车查验岗主要依靠机动车查验员个人经验进行实车判定,手段较为初级,借助的辅助查验工具科技含量低,工作中面对极大的风险。

1.1 大中型客货车注册登记与公告不符的风险点《公告》,即《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的核心要件之一,是发现违规产品、预防和消除道路安全隐患的关键依据。

《车辆车速限制系统技术要求》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车辆车速限制系统技术要求》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车辆车速限制系统技术要求》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一、工作简况1、任务来源为进一步提高车辆安全技术性能,工信部和公安部于2011年12月31日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提高大中型客货车安全技术性能,加强车辆《公告》管理和注册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产业[2011]632号文),该文件对装备限速装置的车型及速度限值做了明确规定。

为有效落实有关要求,主管部门委托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研究GB/T24545-2009《车辆车速限制系统技术要求》中是否可加入最高限速指标的要求,保证限速装置在某些车型上的应用应不可调,并将标准属性由推荐性改为强制性。

为此,整车分技术委员会对GB/T24545-2009提出了修订计划并得到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的批复,计划号为20111449-Q-339。

2、主要工作过程2012年6月27日,GB/T 24545-2009《车辆车速限制系统技术要求》修订第一次会议在天津中国汽车技术中心召开。

来自重汽、一汽、上海通用五菱、陕汽、郑州宇通、丰田、戴姆勒以及欧洲汽车工业协会的代表参加了会议。

会议由中国汽车技术中心主持。

会议介绍了GB/T 24545-2009《车辆车速限制系统技术要求》修订的背景。

会议形成了标准的修订原则,讨论了现阶段存在的问题,并制定了下阶段工作安排。

2013年11月15日,GB/T 24545-2009《车辆车速限制系统技术要求》修订第二次会议在济南中国重汽技术中心召开。

来自重汽、上海通用五菱、陕汽、郑州宇通、柳州五菱、丰田、戴姆勒的代表参加了会议。

会议由中国汽车技术中心标准所主持。

会议对标准草案进行逐条分析讨论,并达成基本一致的修改意见,形成了《车辆车速限制系统技术要求》标准修改稿的征求意见稿(初稿)。

2015年8月27日,在包头举行全标委工作会议,会中对《车辆车速限制系统技术要求》标准征求意见稿(初稿)进行讨论,并收集到一些意见或建议。

以下相关议题需要进行进一步研讨、论证,包括:(1)标准适用范围是应具有限速要求的车辆,其限速系统或功能的具体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由本标准规定。

工信部联产业〔2011〕632号

工信部联产业〔2011〕632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文件关于进一步提高大中型客货车安全技术性能加强车辆《公告》管理和注册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产业〔2011〕632 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公安厅(局):近来,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频发,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巨大损失。

从事故调查情况分析,既有超员、超速、违规载货、疲劳驾驶等管理和操作问题,也有大中型客货车自身存在的安全技术性能问题。

部分大中型客车存在车身结构强度不高、乘员保护设施不完善、抗侧倾稳定性能不强等方面问题;部分卧铺客车存在车内易燃品多、逃生通道狭窄等安全隐患;大型货车及挂车存在超载、超长、超宽违规运输问题,违法改装商品运输车、低平板车问题突出。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有关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车辆安全技术性能,加强车辆注册登记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提高大中型客货车安全技术要求1有关客车和货车产品应当符合以下要求:公路客车、旅游客车均应装臵具有卫星定位功能的行驶记录仪,应装备限速装臵,且限速装臵设定的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00 公里,所有座椅均应装臵汽车安全带;H、皿级客车车身结构强度应符合GB/T17578《客车上部结构强度》标准的规定,B级客车车身结构强度应符合GB18986《轻型客车结构安全要求》标准的规定;车长大于9 米的公路客车、旅游客车应至少设臵两个乘客门,车轮装用子午线轮胎,装备缓速器或其他辅助制动装臵,前轮装备盘式制动器;车长大于11 米的公路客车、旅游客车车身应为全承载整体式框架结构。

危险货物运输车、总质量大于12吨的货车应装备缓速器或其他辅助制动装臵,其中危险货物运输车应装备限速装臵,限速装臵设定的最高时速不得超过80公里,前轮应装备盘式制动器;总质量大于12吨的货车、车长大于8米的挂车应设臵符合国家标准的车辆尾部标志板,厢式货车和厢式挂车应装备符合规定的反射器型车身反光标识;所有货车均应在驾驶室两侧喷涂总质量参数,半挂牵引车喷涂最大允许牵引质量参数,栏板货车和自卸货车还应喷涂栏板高度参数,罐式汽车和挂车还应在罐体上喷涂罐体容积及允许装运物品的种类,字体高度不小于80 毫米。

工信部联产业〔2011〕632号

工信部联产业〔2011〕632号

工信部联产业〔2011〕632号工业和信息化部文件公安部关于进一步提高大中型客货车安全技术性能加强车辆《公告》管理和注册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产业〔2011〕63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公安厅(局):近来,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频发,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巨大损失。

从事故调查情况分析,既有超员、超速、违规载货、疲劳驾驶等管理和操作问题,也有大中型客货车自身存在的安全技术性能问题。

部分大中型客车存在车身结构强度不高、乘员保护设施不完善、抗侧倾稳定性能不强等方面问题;部分卧铺客车存在车内易燃品多、逃生通道狭窄等安全隐患;大型货车及挂车存在超载、超长、超宽违规运输问题,违法改装商品运输车、低平板车问题突出。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有关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车辆安全技术性能,加强车辆注册登记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提高大中型客货车安全技术要求有关客车和货车产品应当符合以下要求:公路客车、旅游客车均应装置具有卫星定位功能的行驶记录仪,应装备限速装置,且限速装置设定的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00公里,所有座椅均应装置汽车安全带;Ⅱ、Ⅲ级客车车身结构强度应符合GB/T17578《客车上部结构强度》标准的规定,B级客车车身结构强度应符合GB18986《轻型客车结构安全要求》标准的规定;车长大于9米的公路客车、旅游客车应至少设置两个乘客门,车轮装用子午线轮胎,装备缓速器或其他辅助制动装置,前轮装备盘式制动器;车长大于11米的公路客车、旅游客车车身应为全承载整体式框架结构。

危险货物运输车、总质量大于12吨的货车应装备缓速器或其他辅助制动装置,其中危险货物运输车应装备限速装置,限速装置设定的最高时速不得超过80公里,前轮应装备盘式制动器;总质量大于12吨的货车、车长大于8米的挂车应设置符合国家标准的车辆尾部标志板,厢式货车和厢式挂车应装备符合规定的反射器型车身反光标识;所有货车均应在驾驶室两侧喷涂总质量参数,半挂牵引车喷涂最大允许牵引质量参数,栏板货车和自卸货车还应喷涂栏板高度参数,罐式汽车和挂车还应在罐体上喷涂罐体容积及允许装运物品的种类,字体高度不小于80毫米。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全挂车产品实施《公告》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全挂车产品实施《公告》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全挂车产品实施《公告》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日期】2012.07•【文号】工信部产业[2012]344号•【施行日期】2012.09.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正文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全挂车产品实施《公告》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工信部产业〔2012〕344号2012年7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车辆生产企业、检测机构:为进一步完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管理,规范挂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的准入管理,维护挂车产品市场竞争秩序,提高挂车产品的安全性能和生产一致性管理水平,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关于进一步提高大中型客货车安全技术性能加强车辆〈公告〉管理和注册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产业〔2011〕632号),决定对全挂车产品实施《公告》管理。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专用汽车和挂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则》(工产业〔2009〕45号公告印发,以下简称《准入规则》)中挂车的定义修改为国家标准GB/T3730.1-2001《汽车和挂车类型的术语和定义》中第2.2.1款、第2.2.2款、第2.2.3款所定义的全挂车(牵引杆挂车)、半挂车及中置轴挂车。

自2012年9月1日起,依照《准入规则》对全挂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实施准入管理。

二、申报《公告》的全挂车产品应经指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合格,符合国家相关强制性标准要求(全挂车产品检验项目及依据标准见附件)。

三、各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及时将本通知要求传达到辖区内有关企业,并做好宣传贯彻工作。

对实施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要及时上报我部。

四、中介机构要尽快升级完善公告管理系统,做好全挂车产品申报的准备工作,并组织好对企业的培训和咨询工作。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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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理公告 生产一致性检查
4.加 强车 辆注 册登 记工 作
项目
要求 自2012年2月1日至6月30日,开展为期5个月的商品车运输车集中整治 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对辖区内的商品车运输车生产企业进行集中 检查,对于《公告》内生产企业生产、改装违规商品车运输车的,工业和 信息化部要依法撤销其生产资质
影响
对于非法生产商品车运输车的企业,将通报有关执法部门,依法严肃处理。 各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办理商品车运输车注册登记和定期检验业务时, 5.加 要严格查验车辆的外廓尺寸,对存在超长、超宽、使用可伸缩式车身等不 强商 符合国家标准问题的,一律不予办理注册登记,不予核发检验合格标志 品车 运输 各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结合集中整治超速超员超载和疲劳驾驶专项行动, 车管 深入开展交通秩序整治,加大路面检查力度。重点加大辖区内汽车生产企 理 业发货区所在区域、路段的管控力度,在重点厂区设置检查点,从源头严 查使用违规商品车运输车从事运输的行为。加强省际协作,建立联勤协查 工作机制,充分利用省际、市际交通安全执法服务站,对商品车运输车实 行逢车必检
1.提高 大中型 客货车 安全技 术要求
项目
要求
影响
授权的车辆检验机构在对申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 (以下简称《公告》)的样车进行检验时,要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和 有关规定进行,不得减少检验项目、降低检验标准;对大中型客车 车身上部结构强度、车辆抗侧倾稳定性、座椅及固定件安装强度的 公告申报样车检验严格 试验,必须通过实车试验进行,不得采用计算方法替代。对在检验 工作中未按要求进行产品检验、弄虚作假的检验机构,一经查实, 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依法暂停或撤销其产品检验授权 2.规 范和 加强 《公 告》 管理 2012年2月29日前,对《公告》内全部车辆产品完成清理审查,重 点审查大中型客货车车辆产品,特别是公路客车、旅游客车、校车、 重型载货汽车、危险品运输车、低平板车、商品车运输车等是否符 合国家标准、《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一致性监督管理 和注册登记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产业[2010]453号)及本通知 关于大中型客货车技术条件的规定。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车辆产品, 清理公告,需要提前做好危 工业和信息化部暂停其《公告》六个月,并公告社会,暂停期内企 险货物运输车产品梳理工作 业不得生产、销售暂停《公告》的产品,对暂停《公告》的产品车 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予办理注册登记。暂停期满后,仍不 符合要求的产品,撤销《公告》。《公告》产品被撤销后,不得以 同一车辆型号再次申报《公告》,不得继续生产、销售,公安机关 交通管理部门不予办理注册登记 自2012年9月1日起,全挂车纳入《公告》管理;自2013年1月1日起,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照《公告》办理全挂车注册登记。有关管 专用车企业申报 理规定另行制定发布
2
车辆尾部标志板(符合GB 25990-2010) 3 总质量大于12吨的货车 厢式货车应装备符合规定的反射器型车身反 光标识(符合GB23254-2009)
制定统一规范或标准(没找到详细的标准) 4 所有货车
代理商根据需要按标准喷涂(合格证更换较 多,故主机厂不能预先喷涂)
需要提前做好危险货物运输车产品梳理工作
影响
3.加 强车 辆生 产质 量监 督管 理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将组成联合工作组,定期在生产和注册登记环节 对车辆产品生产一致性开展监督检查,严把车辆生产准入关
2012年3月1日前,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会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 门,依据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对已生产尚未出厂,或者已经出厂但未销 售的大中型客货车完成全面排查,重点检查客车类产品车身结构强度、座 椅安装强度以及货车类产品尺寸参数、质量参数、防护装置强度、车身反 生产一致性检查 光标识和ABS装置等。对各地查处的违规产品,依法责令生产企业立即停 止生产、销售,进行整改,并上报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工业和信息 化部、公安部将依照相关规定对违规企业及产品予以严肃处理 各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严格大中型客货车查验,重点查验客运车辆轮胎、 座位数、应急逃生装置、安全带、限速装置,以及货运机动车外廓尺寸、 车身反光标识、侧后部防护装置等项目。发现机动车主要特征和技术参数 不符合国家标准,或与《公告》数据不一致的,不予办理车辆注册登记, 不予核发检验合格标志,并采用复印资料、拍照等方式取证后,通过机动 车登记系统上报。省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每月汇总并向公安部交管局上 报违规机动车产品和生产企业名单,并经公安部交管局通报工业和信息化 部门。对不能办理注册登记的违规机动车产品,车辆生产企业应无条件进 行整改、更换或退货
工信部联产业【2011】632号文件解读
12月31日,工信部与公安部联合下发 “关于进一步提高大中型客货 车安全技术性能加强车辆《公告》管理和注册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 文件,现就其重点内容做以详细解读。
一.重点内容(客车略)
项目 车型 要求 实施日期 影响 1.缓速器或其他辅助制动装置二 危险货物运 者满足其一即可,解放有排气制 应装备缓速器或其他辅助制动装置,其中危险货 输车、总质 动(部分车型有发动机制动) 物运输车应装备限速装置,限速装置设定的最高 量大于12吨 2.危险品运输车限速装置及前轮 时速不得超过80公里,前轮应装备盘式制动器 的货车 盘式制动器应尽快在危险品运输 自2012年3月1日 车开发开发 起,新定型的上 述客车和货车均 1.车辆尾部标志板按照GB 25990总质量大于 设置符合国家标准的车辆尾部标志板,厢式货车 应符合以上要求; 12吨的货车、 2010执行 和厢式挂车应装备符合规定的反射器型车身反光 自2012年9月1日 2.反射器型车身反光标识按照 车长大于8米 标识 起,在生产的上 GB23254-2009执行 的挂车 述客车和货车均 应符合以上要求。 在驾驶室两侧喷涂总质量参数,半挂牵引车喷涂 各省的“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有 最大允许牵引质量参数,栏板货车和自卸货车还 相关要求(广东、甘肃等),需 所有货车 应喷涂栏板高度参数,罐式汽车和挂车还应在罐 要统一标准,代理商喷涂。 体上喷涂罐体容积及允许装运物品的种类,字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高度不小于80毫米 没有明确规定
注:全挂车又称牵引杆挂车,至少有两根轴的挂车,具有:一轴可转向;通过角向移动的牵引杆与牵引车联结牵引杆 可垂直移动,联结到底盘上,因此不能承受任何致性的责任主体,要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 和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建立完善生产一致性保证体系,确保批量生产的 车辆产品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对超过核定载质量的,要依法从严处罚并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对 查处的商品车运输车有加长、加宽等非法改装问题的,依法予以处罚,责 令恢复原状,并录入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通报注册登记地公安交通管 理部门,办理登记和定期检验时重点查验
二.相关工作
序号 1 车型 危险货物运输车、总质 必装排气制动装置 量大于12吨的货车 危险品运输车 1.梳理解放的危险品运输车型(车型码) 2.限速装置(最高时速不得超过80公里) 3.前轮盘式制动器 工作 负责单位 完成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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