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消毒药械监督管理制度
消毒药械管理制度

消毒药械管理制度消毒药械是医疗机构中必不可少的设备,用于对医疗器械、器具、用具、空间和环境等进行消毒杀菌,以确保医疗工作的安全性和消防要求的满足。
为了有效管理和使用消毒药械,本文将介绍一套完善的消毒药械管理制度。
一、目的与适用范围消毒药械管理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医疗机构对于消毒药械的选择、购买、存放、使用、保养和报废等环节,保障医疗工作的安全性和患者的健康,同时满足卫生监督部门的要求。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医疗机构内涉及消毒药械的科室和人员。
二、基本原则1. 法律合规原则:医疗机构和相关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卫生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使用消毒药械,确保合法合规。
2. 安全第一原则:保障医疗工作的安全性和患者的健康是消毒药械管理的首要原则。
3. 责任明确原则: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责任和职责,建立健全的管理层级和责任制度。
4. 制度规范原则:以制度为依据,确保消毒药械管理的规范性和连续性。
三、消毒药械的分类和选择要求1. 分类要求:按照功能和应用领域分为常规消毒药械和特殊消毒药械。
常规消毒药械适用于常见的医疗器械和器具的消毒工作,特殊消毒药械适用于特殊要求或特殊环境下的消毒工作。
2. 选择要求:根据医疗机构的规模、科室设置和医疗服务类型等要求,科学选择适应的消毒药械,确保其质量、性能和有效期限符合相关标准。
四、购买、存放和保养要求1. 购买要求:医疗机构应根据需要,制定科学的采购计划,确保购买的消毒药械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法规要求。
2. 存放要求:医疗机构应建立专门的存放场所,确保消毒药械存放的环境符合要求,避免日晒、雨淋、高温和潮湿等不良环境对药械的影响。
3. 保养要求:医疗机构应按照消毒药械的说明书和要求进行日常保养工作,保证其正常运行和使用效果。
五、使用和操作要求1. 操作人员培训:医疗机构应对涉及消毒药械使用的操作人员进行相关培训,提高其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确保操作规范和安全。
2. 正确使用方法:操作人员必须按照消毒药械的说明书和要求正确使用,严禁擅自更改和随意调整药械的设置和参数。
消毒药械及一次性医疗卫生用品管理制度范本(3篇)

消毒药械及一次性医疗卫生用品管理制度范本____医院消毒药械及一次性医疗用品质量安全管理规定(定稿)为加强医院对一次性使用的无菌医疗用品及消毒药械的管理,保证产品安全、有效,进一步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的发生,保障医疗安全,依据____《医院感染管理办法》、《消毒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文件精神,特制定本规定。
一、医院规定由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医院的消毒药械及一次性医疗用品的院感进行管理。
医务部院感办负责具体工作的执行,各部门履行职责,定期向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反馈监督、检查、落实等情况。
二、医院应从具有供货资质的企业购进消毒药械及一次性医疗用品,并验明产品合格证明。
医院内各科室不得有下列行为:(一)从非法渠道购进消毒药械及一次性医疗用品;(二)使用小包装已破损、标识不清的消毒药械及一次性医疗用品;(三)使用过期及一次性医疗用品;(四)使用无《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无医疗器械产品合格证的消毒药械及一次性医疗用品。
三、院感办按照院感要求对已经到院的消毒药械及一次性医疗用品定期进行抽查,如发现产品有缺陷及质量问题报相关部门处理。
护理部及其他相关部门负责产品质量及使用情况的监督。
四、消毒药械及一次性医疗用品的保管部门应建立登记帐册,按产品要求进行贮存保管,不得将包装破损、失效、霉变的产品发放到使用科室。
五、科室使用前应检查产品的外观质量,包括是否失效、包装有无破损及不洁净等,高值耗材及植入物的使用及管理按照医院相关规定实施。
六、各科室如发现不合格产品或使用产品时发生热原反应、感染或其他异常情况时,使用者应立即停止使用、封存,并立即报告医务部(院感办)、护理部、采购部(节假日及非正常上班时间报告总值班);如为不合格的消毒药械及一次性医疗用品,交由责任部门处置,任何科室及个人不得擅自处理。
七、严格执行国家规定。
原则上禁止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具重复消毒再次使用。
消毒药械管理制度

消毒药械管理制度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消毒管理办法》的文件精神,加强消毒药械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药械科为消毒药械的采购科室,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临床需要进行采购和管理。
拟首次采购的消毒药械,药械科必须通知医院感染管理科。
(二)医院不得使用未经注册、无合格证明、过期、失效或者淘汰的消毒药械。
三、药械科首次购进消毒药械时,应当查验、索取下列资料,并建立采购档案,应索取的证件有:1、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者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复印件;2、《医疗器械注册证》(含进口)的复印件;3、省级《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的复印件;4、《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国产消毒药剂和消毒器械卫生许可批件》或《卫生安全评价报告》,进口产品《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进口消毒药剂和消毒器械卫生许可批件》的复印件;5、医疗器械产品合格证明的复印件;6、生产企业对经营企业的授权委托书;7、经营企业对销售人员的授权委托书及销售人员的身份证明;8、经过国家认证的实验室对产品的近期检验报告以上资料的复印件,应当加盖供货单位的印章。
(四)药械科购进医疗消毒药械,应当进行进货验收,详细填写消毒药械验收记录。
消毒药械验收记录应当包括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商、供货单位、生产批号(出厂编号或序列号或生产日期)、注册证号、有效期、数量、验收人签名等。
(五)消毒药械应妥善保管,储存货架符合要求。
药械科应定期清点库存消毒药械,保持合适的库存量及在有效期内,不得将损坏、超过有效期限的不合格消毒药械发放给临床。
(六)各使用科室应准确掌握消毒药械的使用范围、方法、注意事项;掌握消毒药剂的使用浓度和配制方法。
(七)消毒药械在使用中要经常检查有效期,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医院感染管理科予以解决。
(八)各种验收记录应妥善保存至少三年。
消毒药械管理制度

消毒药械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规范消毒药械的采购和使用,保障医疗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我院采购、使用和管理消毒药械的科室和部门。
三、内容
(一)消毒药械必须从取得卫生部《卫生许可批件》和《卫生许可证》的生产单位或有经营资格的销售单位采购,各种产品证件必须存档备查。
(二)医院感染管理科负责对向本院提供消毒药械的生产或经营单位的证件进行审核;对全院消毒药械的采购、使用和回收进行监督;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向主管院长汇报和向相关部门通报。
(三)药剂科负责全院消毒药械的采购、验收、储藏、发放和相关登记、统计工作。
详细记录每批产品的到货时间、生产厂家、供货单位、产品名称、数量、规格、单价、产品批号、失效期、出厂日期、许可证件号码、供需双方经办人姓名等情况。
查验并留存第三方(或每批次)检验报告,证件不全或有外观质量问题的产品不得入库。
(四)科室使用前应检查小包装有无破损、失效、产品有无不洁净等。
发现不合格产品或质量可疑产品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医院感染管理科和药剂科。
药剂科及时报告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不得自行作退、换货处理。
(五)消毒灭菌设备使用人员必须认真阅读使用说明书,掌握使用
方法、注意事项,按说明书要求进行操作。
卫生消杀药械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卫生消杀药械的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防止和控制疾病传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毒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涉及卫生消杀药械的采购、储存、使用、报废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科学管理、规范操作、安全有效、持续改进的原则。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四条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卫生消杀药械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第五条卫生管理部门负责卫生消杀药械的采购、验收、储存、使用、报废等环节的管理工作。
第六条采购部门负责卫生消杀药械的采购工作,确保采购的药品和器械符合国家规定标准。
第七条使用部门负责卫生消杀药械的使用,确保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第八条质量控制部门负责对卫生消杀药械的质量进行监控,确保其符合使用要求。
第三章采购与验收第九条采购卫生消杀药械时,应选择具有合法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合格证的企业,并签订采购合同。
第十条采购的卫生消杀药械应附有产品说明书、产品合格证、生产企业许可证等文件。
第十一条采购部门在收到卫生消杀药械后,应组织验收,验收内容包括: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家等。
第十二条验收合格的产品方可入库,不合格的产品应及时退回供应商。
第四章储存与保管第十三条卫生消杀药械应储存在通风、干燥、避光的环境中,避免高温、潮湿、污染。
第十四条储存区域应设置明显的标识,标明药品名称、规格、有效期等信息。
第十五条储存药品应分类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药品应隔离存放。
第十六条定期检查储存环境,确保药品储存条件符合要求。
第五章使用与操作第十七条使用卫生消杀药械前,操作人员应接受专业培训,掌握正确的操作方法。
第十八条使用卫生消杀药械时,应严格按照产品说明书和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第十九条使用后的卫生消杀药械应及时清理,并按照规定进行消毒处理。
第六章报废与回收第二十条卫生消杀药械过期、损坏或质量不合格时,应予以报废。
医院消毒制剂管理制度

医院消毒制剂管理制度为了确保医院环境的清洁和安全,预防医院感染传播,提高医疗保健质量,必须建立科学的消毒制剂管理制度。
消毒制剂管理制度是医院感染控制的基础,对于保障患者和医护人员的健康安全至关重要。
下面将详细介绍医院消毒制剂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
一、制度目的医院消毒制剂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医院消毒工作,确保消毒制剂的正确使用和储存,避免污染和误用,保障医疗环境的清洁和健康安全。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各科室、部门和人员使用的一切消毒制剂管理,包括医用酒精、次氯酸钠溶液、过氧化氢溶液等常用消毒制剂的使用和管理。
三、责任分工1.医院设立专门的感染控制科,负责医院消毒制剂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实施,负责统一管理医院消毒制剂的供应和使用。
2.各科室设立专门的消毒管理人员,负责本科室消毒制剂的储存和使用,定期对消毒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
3.医院设立消毒监督小组,定期对各科室消毒工作进行抽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纠正消毒制剂管理中的问题。
四、消毒制剂的采购和储存1.医院根据需要统一采购消毒制剂,确保消毒制剂的质量和有效期,不得购买过期或假冒伪劣产品。
2.消毒制剂储存在专门的消毒柜中,避免暴晒和受潮,定期进行清点和整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对于有毒、易燃或腐蚀性强的消毒制剂,要加强储存安全,避免发生意外事故。
五、消毒制剂的使用1.根据不同用途选择适当的消毒制剂,按照说明书正确使用,避免混用或误用。
2.对于医疗器械、病床、手术室等重要部位,必须按规定使用消毒制剂进行消毒,保证彻底和有效。
3.对于一次性使用的消毒制剂,要及时处理废弃物,避免成为污染源。
六、消毒制剂管理的监督和检查1.医院定期进行消毒制剂管理的内部审核和外部评估,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
2.对于消毒制剂管理中发现的问题,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保证医院环境的清洁和安全。
七、培训和教育1.医院要定期进行消毒管理培训,加强全员消毒知识的普及和学习,提高员工对消毒制剂管理的重视和注意。
消毒药械管理制度

消毒药械管理制度1. 引言消毒药械在医疗机构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对于预防和控制疾病传播具有巨大的意义。
为了保证消毒药械的安全、有效应用,以及防止交叉感染的发生,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的消毒药械管理制度。
本文将针对消毒药械管理制度的相关要点进行介绍,旨在加强医疗机构的消毒药械管理水平,提高医疗事故的防范能力。
2. 管理原则(1)法律法规原则:医疗机构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制定并执行相关消毒药械管理制度。
(2)科学性原则:医疗机构应根据科学的原理和方法,合理安排、使用和管理消毒药械。
(3)安全性原则:医疗机构应确保消毒药械的安全性,防止交叉感染的发生。
(4)持续改进原则:医疗机构应不断完善和提升消毒药械管理水平,不断改进管理制度和操作规范。
3. 职责分工为了确保消毒药械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医疗机构应明确相关职责分工。
(1)医务部门:负责制定、修订和推广消毒药械管理制度,对医务人员进行培训和教育,组织开展消毒药械管理工作。
(2)感染科:负责协调、监督和评估医疗机构的消毒药械管理工作。
(3)护理部门:负责具体实施消毒药械管理制度,保证消毒药械的正确操作和有效使用。
4. 消毒药械管理流程(1)采购管理:医疗机构应明确消毒药械的需求,并与合格的供应商进行合同洽谈,确保采购的消毒药械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2)验收管理:医疗机构应对新采购的消毒药械进行验收,包括查验数量、质量以及各项功能是否正常。
(3)存储管理:医疗机构应为消毒药械设立专门的存储区域,确保存放环境符合相关要求,避免日晒、潮湿等有损药械品质的情况发生。
(4)保养维护:医疗机构应制定消毒药械的保养维护计划,定期对消毒药械进行检查、清洁和维修,确保其正常工作状态。
(5)使用管理:医务人员应按照操作规程正确使用消毒药械,遵循使用注意事项和操作流程,确保药械的安全、有效应用。
(6)报废管理:医疗机构应根据消毒药械的使用寿命和性能状况,制定科学的报废标准和程序,对废弃的消毒药械进行分类、处理和记录。
2024年消毒药械及一次性医疗卫生用品管理制度

2024年消毒药械及一次性医疗卫生用品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消毒药械及一次性医疗卫生用品的管理,保障医疗卫生工作的质量和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的适用范围包括医疗卫生机构和相关生产、销售企业。
第三条消毒药械以及一次性医疗卫生用品的生产、销售、使用等活动,应当遵循本制度的规定。
第四条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本制度的监督和管理。
第二章消毒药械管理第五条消毒药械的生产、销售等活动,必须符合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的相关标准和规定。
第六条消毒药械的生产企业必须具备相应的生产设备和技术能力,并且通过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的认证。
第七条消毒药械的销售企业必须获得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的许可,并且具备相应的销售资质。
第八条消毒药械在使用前应进行严格的检测和验证,确保其符合相关的标准和要求。
第九条消毒药械的使用单位应建立健全消毒药械的管理制度,并定期进行巡查和维护。
第十条消毒药械的报废应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的要求进行处理,不能随意丢弃或重新使用。
第三章一次性医疗卫生用品管理第十一条一次性医疗卫生用品的生产、销售等活动,必须符合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的相关标准和规定。
第十二条一次性医疗卫生用品的生产企业必须具备相应的生产设备和技术能力,并且通过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的认证。
第十三条一次性医疗卫生用品的销售企业必须获得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的许可,并且具备相应的销售资质。
第十四条一次性医疗卫生用品在使用前应进行严格的检测和验证,确保其符合相关的标准和要求。
第十五条一次性医疗卫生用品的使用单位应建立健全一次性医疗卫生用品的管理制度,并定期进行巡查和维护。
第十六条一次性医疗卫生用品的报废应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的要求进行处理,不能随意丢弃或重新使用。
第四章监督与处罚第十七条对于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有权进行监督和处罚,包括警告、罚款、暂停生产、销售资质等。
第十八条对于严重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有权采取停产、吊销许可证等措施,并将相关信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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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消毒药械监督管理制度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实施办法》和《消毒管理办法》(2002年3月28日卫生部令第27号发布),加强消毒药械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是医院感染管理工作的技术指导管理机构,医院感染管理科为其办事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具体负责对全院使用的消毒药械购入、储存和使用等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和指导管理,对存在问题及时汇报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
二、设备科为消毒剂、消毒器械、化学指示物、生物指示物、灭菌包装物的采购科室,应根据临床需要和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对消毒药械的监督管理意见进行采购和管理。
三、在采购消毒药械时应索取加盖供货方印章的如下证件并妥善保存:
(一)生产企业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有效期四年,每年复核一次)的复印件;
(二)卫生部颁发的消毒剂、消毒器械卫生许可批件(有效期四年)的复印件;
(三)经过消毒产品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后出具的检验报告(全国范围有效,有效期六个月)复印件;
(四)核准有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采购进口的消毒药械,应索取加盖经营企业印章的卫生部颁
发的卫生许可批件(有效期四年)的复印件。
五、医院自配消毒药剂,应严格按照无菌技术操作程序和所需浓度准确配制,并按要求登记配制浓度、配制日期、有效期等,以备查验。
六、为配合监督管理,设备科在新产品入库前必须及时通知医院感染管理科。
七、消毒药械的使用是保障消毒隔离工作的重要措施,为确保临床工作的顺利进行,一方面临床常用产品,设备科应按照消毒药械的质量管理要求,提前做好贮备工作;另一方面非常用产品,科室应根据需要提前制订计划送交设备科;同时医院感染管理科有义务提供相关产品信息。
八、设备科应严格采购、验收制度:
(一)采购:检查证件是否齐全有效、产品与证件是否相符、消毒剂的检验报告是否包括有效成分含量测定和杀灭微生物效果检测、消毒器械的检验报告是否包括消毒作用因子强度测定报告和杀灭微生物检测报告等;
(二)验收:对每批进入的消毒药械应按《消毒药械包装标识要求》随机抽样验收。
九、设备科必须做好相关产品的有效证件及资料的备案存档工作,认真填写《审核表》,要求一个厂家一个档案袋,再次购货前应重新审查证件的有效性,必须做到证件齐全、有效。
十、建立登记帐册,记录每次到货时间及产品名称、数量、规格
型号、批号、卫生许可证号、有效期等。
十一、严格保管,不得将损坏、超过有效期限等的不合格消毒药械发放给临床。
十二、各使用科室应准确掌握消毒药械的使用范围、方法、注意事项;掌握消毒灭菌药剂的使用浓度、配制方法、更换时间、影响消毒灭菌效果的因素等,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医院感染管理科予以解决。
十三、超过有效期的证件及验收记录应另外妥善保存至少二年。
十四、根据以上条款及其相关规章制度,医院感染管理科每季度监督检查一次,必要时随时检查,检查结果将与奖惩挂钩。
十五、本制度监督管理的消毒药械包括:
1.消毒剂:
2.消毒器械;
3.生物指示剂;
4.化学指示物;
5.灭菌包装物;
6.卫生部规定的纳入消毒剂、消毒器械管理的其他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