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版)设计文件审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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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文件校审管理制度

设计文件校审管理制度

设计文件校审管理制度文件校审是组织内部对文件进行审核、校对,确保文件的准确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的过程。

设计文件校审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文件校审的流程,提高文件质量和效率。

下面是一个设计文件校审管理制度的参考范文,供参考:一、制度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设计文件的校审工作,确保文件的准确性和规范性,提高文件质量和效率。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设计文件的校审工作。

三、校审组织(一)设置校审小组,由相关部门或项目组成员组成,包括但不限于设计部门、技术质量部门、项目经理等。

(二)校审小组成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充分理解文件内容和要求。

(三)校审小组成员应按照职责分工进行校审工作,确保全面覆盖。

四、校审流程(一)校审工作应在编制设计文件之前进行,确保及时修正和优化。

(二)校审流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环节:1.提出校审要求:校审小组根据文件类型和要求,制定校审要求,明确校审的内容和标准。

2.分配校审任务:校审小组根据成员的专业背景和工作负荷,分配校审任务。

3.校审过程:校审小组成员根据校审要求,对文件进行审核、校对,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并及时沟通讨论解决存在的问题。

4.修改和完善:校审人员根据校审意见和建议,对文件进行修改和完善,确保文件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5.再校审:校审小组成员对修改后的文件进行再次审核,确保修改的完整和准确。

6.完成校审:校审小组根据校审过程的要求和标准,对校审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价,并填写校审报告。

五、校审记录(一)校审小组应及时记录校审过程中的意见、建议和结论。

(二)校审记录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文件名称、版本和编制单位;2.校审小组成员及其职责;3.校审过程中的问题、意见、建议;4.文件修改和完善的情况;5.校审结果和总结。

六、校审报告(一)校审小组应根据校审记录,编写校审报告。

(二)校审报告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校审的文件名称、版本和编制单位;2.校审小组成员及其职责;3.校审的过程和方法;4.校审结果和问题总结;5.文件的修改和完善情况;6.校审意见和建议。

设计文件及图纸审查制度

设计文件及图纸审查制度

设计文件及图纸审查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熟悉设计文件,了解和掌握设计意图、设计标准、工程特点。

改善设计文件,及时发现和解决设计中遗留的问题,保证施工顺利。

提高或保证企业获得最佳经济效益。

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设计文件及图纸的审查第二条由项目部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工程技术部、安全质量环保部、测量队等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

对工程项目的重点工程、技术复杂工程和推广应用新技术工程,审查设计施工方案可行性,设计采用施工技术可靠性,采供物资可能性,设计概算编制原则、取费标准合理性等进行审查。

第三条由项目部总工程师负责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审查:一、审查重要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可行性。

二、审查设计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可行性。

三、审查工程设计主要工程数量、材料与设备的正确性。

第四条项目部总工程师组织工程技术人员对工程设计图纸进行会审:一、审查线路平、纵断面图等工程设计图,与设计说明书及各种工程件名、数量表是否相符;各种设计工程平面坐标、结构尺寸是否清楚、齐全、正确,各种建筑物设计标高与立面结构尺寸是否相符,与纵断面设计坡度是否一致。

二、审查设计工程数量是否与工程结构尺寸计算结果相符,土石方设计数量是否与实际数量相符;土、石、混凝土、砖石等结构材料类型、等级设计图标示与标准设计图、设计工程数量表及概算是否相符。

三、审核设计水文、地质是否与实际相符,设计征用土地界限及拆迁、补偿数量与实际是否相符。

第五条工程项目开工前审查工程设计文件发现的问题,应按专业分类登记,书面上报上级工程技术部门,由上级工程技术部门汇总,联系建设单位或设计部门派人研究处理。

第六条施工过程中发现工程设计文件与实际不符等一般问题时,由施工单位施工技术部门联系设计单位派驻工地配合施工人员处理。

第三章附则第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项目部安全质量环保部负责解释。

设计文件审核制度

设计文件审核制度

设计文件审核制度第一条设计文件审核目的审查工程设计文件是为了全面领略主要设计意图,了解建设规模、设计标准、工程特点,核对实物工作量,及早发现问题,并结合现场施工调查、核对、贯通复测及工程构筑物定位测量和路基横断面实测情况,及时对设计文件提出审查意见,以便制定可行的施工组织设计,确保工程施工顺利进行。

第二条审核的基本要求(1)由项目部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全体技术及相关人员参加,要做到室内审核与现场核对相结合;(2)设计文件审核工作普通要求在接到文件后3—15天内完成,建设单位另行要求时,按其要求办理。

(3)审核步骤按照“先整体、后局部,先总体施工方案、后具体施工方法,先专业分工、后沟通衔接”的原则进行。

第三条审查内容(1)设计征用土地界限及拆迁、补偿数量是否与实际相符;(2)路基土石方调配及取弃土位置选择是否合理,审核特殊路基设计施工方案的可行性;(3)重点工程、技术复杂工程的地质资料、工程数量、暂时过渡工程及设计施工方案可行性。

(4)对重要结构的合理性、安全性及地基承载力进行评估。

(5)“四电”工程施工、配合方案。

(6)复核工程材料、设备的规格、型号、数量,建立工程总量台账(1503)及分工号主要物质需用数量明细表(1101);(8)大临工程或者施工措施项目数量和费用。

(9)设计采用的定型图、标准图、通用图、参考图是否配套。

(10)路线平、纵断面图,长短链、路线坡度、标高、联锁图表等是否正确;路线平面、纵断面与桥涵建造物位置、标高是否一致;实测路基横断面,计算其数量与设计数量是否相符;(H)不同设计单位设计的相邻工程的结合部控制点是否一致,采用高程系统是否相同。

(12)有无地质钻探资料、基础类型、孔跨(孔径)式样、结构尺寸、主要工程数量是否准确,位置与现场实际情况是否相符;(13)预留构件及预留孔、洞、沟槽的作用及位置、标高、数量是否正确;(14)各专业工程件名、数量是否清晰、齐全、正确;(15)影响安全、质量、工期、效益等方面需要变更的情况。

设计稿审核管理制度

设计稿审核管理制度

设计稿审核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设计稿审核流程,提高设计作品的质量和效率,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设计团队及外包设计团队,对于设计稿的审核过程进行规范和管理。

第三条设计稿审核是指针对设计团队提交的设计作品,在项目负责人和审核人员的监督下进行的审阅和评估工作。

第四条设计稿审核应当遵循客观、公正、严谨的原则,确保设计作品的质量和完整性。

第五条项目负责人应当对设计稿审核的结果负最终责任,审核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审核流程和规定。

第六条设计稿审核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和检查审核工作的执行情况,落实审核结果的奖惩机制。

第七条本管理制度经公司领导审定后生效,如有需要修改,须经公司领导同意并重新审定。

第二章设计稿审核的流程第八条设计稿审核流程包括设计稿提交、初审、修改、终审和归档五个阶段。

第九条设计团队根据项目要求提交设计稿,并填写设计说明和设计说明书。

第十条项目负责人负责初审,审核设计稿是否符合项目需求,如果不符合,需返回设计团队进行修改。

第十一条审核人员进行终审,审核设计稿的质量和设计是否合理,对于审批通过的设计稿完成归档工作。

第十二条设计稿审核流程应当明确设计稿的提交要求、审核标准和审核结果的处理方式。

第三章设计稿审核的责任第十三条项目负责人有权对设计稿进行初审,并对审核结果负最终责任。

第十四条审核人员应当遵守客观、公正、严谨的原则,对设计稿进行终审,并做出明确的审核意见。

第十五条设计团队应当按照审核意见进行修改,并重新提交设计稿。

第十六条设计稿审核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和检查审核过程中的违规行为,并对审核结果进行评估和奖惩。

第十七条设计稿审核的责任分工应当明确,任何违反审核规定和流程的行为都应当受到处理。

第四章设计稿审核的要求第十八条项目负责人应当具有一定的设计经验和审美能力,能够准确判断设计稿的质量和合理性。

第十九条审核人员应当具有专业的设计背景和审美能力,对设计稿能够进行深入的分析和评估。

设计文件审核制度

设计文件审核制度

设计文件审核制度第一条一般要求1.审核工作应在开工前系统、全面地进行。

施工过程中应根据实际情况对相关文件及时进行补充审核。

2.审核工作应与施工调查、施工复测相结合,通过对书面文件的全面阅读与现场核对,把握其准确性、完整性、可实施性。

有条件的可以邀请设计单位进行设计技术交底。

3.审核目的:熟悉设计文件、理解设计意图、发现纠正设计文件中的疏漏与错误,为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优化施工方案与设计变更提供依据。

4.审核方法:分工负责,相互协作。

先总体后分部,先原则后细节,先分专业后沟通衔接。

5.审核重点:重点工程与项目总体平、纵断面的相对关系,构造物、特殊路基的技术安全要求及其设计图纸与施工方案的正确性;工程数量;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可行性;大临工程设计等。

6.设计文件审核记录样表格式附后,建设单位有格式要求的按照建设单位规定办理。

第二条组织分工1.公司技术中心负责指导项目经理部的审核工作,并提供相关技术标准、标准图,必要时派员直接参与现场审核。

2.审核工作由项目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实施。

收到设计文件与图纸后,由项目总工程师制定审核计划,组织相关技术人员进行,并明确审核目的、方法、内容与重点、审核任务的分工。

第三条审核程序1.技术人员按照任务分工、审核计划、审核要求进行审核;2.一名技术人员审核后,填写“设计文件审核记录表”并签字确认,再由另一名技术人员进行复核,复核后在“设计文件审核记录表”中填写复核记录并签字确认;3.审核没有问题的,在设计文件上加盖“已审核”章,交由项目总工在“设计文件审核记录表”上签字认可后将设计文件交付使用。

4.审核中发现问题的,在“设计文件审核记录表”中对问题进行详细记录,在设计文件上加盖“已审核”章,并在图上注明存在问题情况,交与项目总工审查。

审核合格的由项目总工在“设计文件审核记录表”上签字认可;对审核中发现的问题,安排相关人员提出修正意见,汇总后报至项目总工。

设计文件校审管理制度

设计文件校审管理制度

设计文件校审管理制度1目的工程项目校审工作是设计过程中不可缺少的环节,是保证设计质量的重要环节,为确保和促进工程设计质量、安全性能、经济合理性,使其符合相关的规程、标准的要求,特制订此规定;为了不断改进设计水平,提高设计图纸、技术文件的设计质量,向业主提供安全、可靠、质优、经济的工程项目设计文件,特制定本规定。

2范围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工程项目设计文件的校审管理。

工程项目设计文件包括:设计方案、估算及概预算、可研、报批图、基础工程设计、详细工程设计、答复变更等。

3设计文件校审管理制度的内容3.1设计校审管理制度为了更好的控制我院设计文件的质量,对于我院出具的所有设计文件必须经过设计、自校、校核、审核的环节后方可向外部发出,对于特殊项目尚应经过审定、会审环节。

3.2各级设计人员的职能职责3.2.1设计人(1)对所承担工程项目的有关专业的质量和进度负责,为本专业工程项目全部具体内容及质量的第一责任人。

(2)负责完成图纸、文件、计算书等的绘制和编写工作,安排好个人设计计划,精心设计,按时完成任务。

(3)掌握设计准绳,做好多方案的比较,公道选出尺度及尺度图集,积极采用新工艺、新资料、新手艺。

(采用新资料、新工艺、新手艺要有充分的理论按照或成功的实例或尝试验证,并提供详细计算书以备校审)。

(4)与有关专业密切配合,认真检查设计输出是否满足设计输入的要求,提供给外专业的设计条件要正确、完整、清晰,并按规定签署后及时提出。

(5)确保设计文件完整,符合技术标准、规范,便于施工、安装、操作、维修和使用。

(6)认真做好设计文件自校,设计文件经校审后认真进行修改并签署,使设计文件达到“设计文件深度”的要求。

(7)认真处理在采购、施工过程中出现的有关设计问题,参加方案会审、图纸会审、技术交底、工程各级验收以及工程总结和设计回访等工作。

(9)设计审核、审定时,设计人员须向审核、审定人提供校核人填写的《设计校审记录表》。

3.2.2校核人(1)对图纸、说明书、计算书等设计文件进行全面、细致的校核。

设计文件审核制度

设计文件审核制度

设计文件审核制度1、各级技术部门严格按照设计文件审核要求和审核程序对设计文件的内容进行审核,了解设计意图、设计标准,熟悉设计内容,对设计文件提出修改意见和优化建议,使其更加完善合理。

2、指挥部工程部组织各分部对设计文件进行整体性设计原则审核,负责各分部管段、各专业之间的技术衔接。

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设计施工技术交底会。

3、审核工作要与施工技术调查、施工复测相结合,对所管辖工程逐项审核设计文件,审核的同时比较施工方案,为优化施工组织设计创造条件。

审核工作完成后应对设计文件(图)进行标识,加盖“已审核”章确认有效性。

不存在问题只须审核人签字,标注日期,对发现的问题还应在图上简要注明情况并填写“图纸会审记录”。

设计文件“已审核” 章由指挥部及各分部根据需要刻制,并由资料管理人员统一管理与使用,其它人员不得使用。

具体格式如右,“已审核”为宋体小初红字,“记录编号”为宋体小四红字,具体审核记录编号用手写黑字。

印章尺寸5cm*3cm ,其中上部5cm*2cm ,下部2cm*1cm+3cm*1cm 。

4、对于存在问题的设计文件(图)应积极联系建设单位、设计单位进行修正,确认的修正意见要在原设计图上用红笔修改,加盖“订正”章相应标识,如有新图代替,原图加盖“作废”章。

5、审查的目的:通过对管段内各项施工设计、征地拆迁协议及其有关设计文件的审查,工程技术人员加深对国家基本建设方针政策的认识,深入理解设计意图,熟悉设计文件,以便发现存在的问题,在施工前得到解决。

提出变更设计建议,使设计趋于合理;优选施工方案,做好施工组织设计。

6、审核工作应在开工前系统、全面地进行。

施工过程中随着掌握情况的深入可再对其中重点重新审核。

未经审核的图纸禁止使用。

审核工作应与施工技术调查、施工复测相结合,通过对书面文件的全面阅读并与现场校对,把握其准确性、完整性。

7、审核程序:先整体后局部,先原则后细节,先分专业后沟通已 审 核 记录 编号衔接。

公司设计文件审核管理制度

公司设计文件审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设计文件审核工作,确保设计文件质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设计文件的审核工作。

第三条审核工作应遵循客观、公正、严谨的原则,确保设计文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公司规定及客户需求。

第二章审核范围第四条本制度审核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设计文件:1. 工程设计文件;2. 产品设计文件;3. 技术方案设计文件;4. 专项设计文件;5. 其他涉及公司业务的设计文件。

第三章审核流程第五条设计文件审核流程如下:1. 设计人员完成设计文件后,提交给审核部门;2. 审核部门接收设计文件,进行初步审查;3. 初步审查合格的设计文件,提交给相关专家进行专业审核;4. 专家审核通过的设计文件,返回给设计人员修改完善;5. 设计人员根据审核意见修改完善设计文件,再次提交审核;6. 审核部门对修改后的设计文件进行最终审核;7. 最终审核合格的设计文件,签署审核意见,提交给相关部门使用。

第四章审核要求第六条审核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相关专业背景和丰富的工作经验;2. 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3. 熟悉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公司规定及客户需求;4. 具备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第七条审核人员应严格按照以下要求进行审核:1. 仔细阅读设计文件,确保文件内容完整、准确、清晰;2. 对照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公司规定及客户需求,对设计文件进行审核;3. 对设计文件中的不合理、不规范之处提出修改意见,确保设计文件质量;4. 对设计文件中的重大问题,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处理。

第五章审核责任第八条审核部门负责设计文件审核工作的组织实施,确保审核工作顺利进行。

第九条审核人员对审核过程中的责任如下:1. 对审核意见负责,确保审核意见准确、合理;2. 对审核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设计人员;3. 对审核过程中出现的失误,承担相应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十条本制度由公司审核部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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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文件审核制度
第一节制定目的
第一条为了更好地熟悉设计文件、领会设计意图和设计标准、掌握工程特点及难点,规避设计风险,提前筹划变更设计,复核工程数量。

第二条熟悉设计内容,发现设计差错,使设计文件更加完善合理,达到正确指导施工的目的。

第三条对设计文件和图纸进行复核,检查设计文件、图纸是否齐全,结构的几何尺寸、标高等有无差错等。

第四条进行施工图现场核对,检查设计是否符合现场实际,保证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符合设计意图。

第五条计算总工程数量,与合同量清单进行对比,作为数量总控,为项目管理提供依据。

第六条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提出优化设计的合理化建议。

第七条未经审核或审核问题未落实的图纸,严禁据以施工。

第二节审核方法
第八条设计文件内容包括设计交底、施工图纸、设计联系单、施工技术联系单及其他技术要求文件。

第九条项目工程部负责接受设计文件。

在收到设计文件后,对设计文件进行清理,逐份登记,建立台帐。

第十条设计文件审核由项目总工程师组织和主持,工程部、安质部、工经部、物机部等有关部门及相关人员参加。

注意各专业设计图之间的会审,尽量减少各专业图纸中的矛盾错误。

第十一条项目总工程师组织施工技术、计划合同、物资设备等
业务人员根据各自承担的施工任务对设计文件进行详细审核。

第十二条对于“重、大、特、新”项目,项目部邀请公司技术管理部门或专家指导协助审核。

第十三条专业工程师对设计文件审核后提出的问题及时汇总,总工程师进行审核;由项目工程部将问题集中形成《设计文件审核记录》,并向业主或设计院提出书面报告。

第十四条设计文件审核记录、图纸会审记录等有关资料应登记保存,建立《设计文件审核台帐》,跟踪处理结果;做好文件标识、技术交底,按处理结果组织施工。

第三节审核内容
第十五条审核设计标准、设计原则、主要技术条件、设计依据。

第十六条审核单项工程设计。

重点审查隧道工程、路基工程设计;工程地质及特殊、不良地质地段的个别设计。

第十七条复核设计工程量,并形成《工程数量复核台账》。

第十八条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

第十九条施工临时设施设计。

第二十条控制桩点、平纵断面及重要结构物控制测量复核。

第二十一条设计文件组成内容及依据的标准图、通用图、参考图、设计规范、施工规范等。

第四节审核步骤
第二十二条按照审核计划的任务分工,由一名或数名技术人员进行审核,审核中发现问题的,由审核人在“图纸审核记录”表中对问题进行详细记录并签字,同时在发现问题的图纸上简单注明存在问题的情况。

第二十三条审核完成后由另外一名或数名技术人员进行复核,复核后在“图纸审核记录”表中签字确认。

复核人应全面审阅图纸,对审核人发现的问题进行核实和补充。

第二十四条每页图纸审核后均应加盖图纸审核专用章,由审核人和复核人签字并注明日期。

图纸未经审核、复核且签字确认的,不得使用。

本页审核有问题的,在审核记录编号栏内填写“图纸审核记录”编号;无问题的,在审核记录编号栏内注明“无问题”。

第二十五条“图纸审核专用章”由各现场项目经理部刻制,并由专人统一管理与使用,其它人员不得使用,具体尺寸见图示。

“XX 项目部图纸审核专用章”为宋体二号红字,“记录编号”、“审核人/日期”及“复核人/日期”为宋体小三红字,框中刻印字体应上下左右居中,字体宽度可改变。

具体审核记录编号及审核人、复核人签字用手写黑色字。

第二十六条审核完成后,由项目经理部工程部长对审核结果进行确认,并对审核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书面汇总,建立“图纸审核台帐”。

审核合格的在“图纸审核记录”表上签字认可后将图纸交付使用;审核不合格则责令审核人重新审核或另行安排人员审核。

第二十七条项目经理部总工负责将汇总的问题及意见统一报至监理、设计单位与建设单位予以确认,并积极联系以尽快获得处理回复意见(书面回复)。

在问题未获得明确的处理回复并得到解决前,相关图纸内容不得交与施工。

第二十八条经建设、设计单位确认的修正意见,要在原设计图上用红笔修改,并在旁边加盖“订正”章以作标识。

如有新图代替,应在原图上加盖“作废”章予以作废。

“订正”章及“作废”章具体
尺寸如下,章中字体格式同“图纸审核章”。

“订正依据、作废依据”栏内应填写图纸订正或作废所依据的变更通知、业主图纸审核答复等的编号。

图纸作废后有新图纸代替的,在图纸作废章相应位置填写新图纸编号,没有新图纸的代替的,新图纸编号栏内划斜杠。

第二十九条项目经理部工程部负责对设计图订正工作。

订正后,应把订正内容以通知或交底形式下发。

第三十条图纸经审核需要进行变更设计的,应尽快以书面形式报至建设、设计与监理单位。

对于有问题的图纸设计变更后,对原图纸应加盖“作废”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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