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个税改革最新方案
2020年税率调整通知

2020年税率调整通知尊敬的各位纳税人: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最新通知,自2020年1月1日起,我国将对税率进行调整。
本通知将详细介绍有关税率调整的内容和注意事项,以便各位纳税人做好准备。
一、增值税税率调整2020年起,我国将对增值税税率进行调整。
具体调整如下:1.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1) 原15%税率降至13%;(2) 原13%税率降至11%。
2.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税率:(1) 原3%税率降至2%;(2) 原5%税率降至4%。
此次增值税税率调整旨在减轻企业负担,促进经济发展。
各企业应及时调整相关会计核算和发票开具工作。
二、个人所得税税率调整为了更好地调整收入分配结构,2020年起个人所得税税率也将进行相应调整。
调整内容如下:1. 级数调整:(1) 纳税起征点不变,仍为每月5000元;(2) 现行7级递进税率将调整为6级。
2. 税率调整:(1) 3%税率调整为3%;(2) 10%税率调整为10%;(3) 20%税率调整为25%;(4) 25%税率调整为30%;(5) 30%税率调整为35%;(6) 35%税率调整为45%。
新的个人所得税税率调整将有助于提高个人所得税制的公平性和透明度。
同时,为了避免对少数高收入人群产生过大影响,将适度调高高收入群体的税率。
三、关税税率调整2020年,我国还对关税税率进行了调整。
主要内容如下:1. 一部分进口产品关税降低:(1) 对于一些符合我国国内需求的商品,将适度降低进口关税;(2) 降低关税后,将增加进口商品的供应量,满足国内市场需求。
2. 部分进口产品关税上调:(1) 针对一些竞争激烈的行业,适度上调关税,以保护国内产业发展。
关税税率调整的目的是优化进出口贸易结构,促进国内产业的发展,同时也考虑了国际市场的竞争压力。
四、其他税种调整此次税率调整还涵盖了其他税种,包括消费税、企业所得税等。
具体调整内容如下:1. 消费税:(1) 部分高消费商品将适度调高消费税;(2) 适度调低一些生产生活必需品的消费税。
重磅!个人所得税新政策,2024全面实施

重磅!个人所得税新政策,2024全面实施
个人所得税现在有个人经营所得税、个人劳务报酬所得税以及个人薪金所得税区分,每种不同的税种缴纳的税率是不一样的。
其实,目前对于个人所得税上,也出现了相关的通知公告,这些信息都要了解到。
1.境内上市公司(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公司)授予个人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股权奖励。
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个人可自取得股权奖励之日起,在不超过36个月的期限内,缴纳个人所得税。
纳税人在此期间内离职的,应在离职前缴清全部税款!从2024年1月1日到2027年12月31日执行!
2.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对前海工作的香港居民,其个税包括综合所得、经营所得以及地方政府认定的人才补贴性所得,超过香港税负的部分予以免征。
从上述的个税相关政策来看,其实,针对性很强,并不适用于多数的个人。
那么,目前,在个人所得税上,我们现在一些优惠政策还是不适合多数。
目前,在关于个税上的优惠,其实,我们可以了解到现在很多的都是选择设立个体工商户,申请享受核定征收政策来减轻自身的税负压力!
当然,目前,政策主要就是个税可以申请享受到核定0%—1%的税率优惠,增值税就是按照减免政策,120万以下免征。
120万以上按照1%的税率征收,综合下来,个体工商户缴纳的税率就是在2%左右!申请享受这个优惠,要保证业务真实,保证三流一致或是四流一致,
合理合法的申请享受!
当然,现在还有很多的补贴和补助其实也是不属于征税项目的。
比如什么福利费、救助金、抚恤金、工伤保险待遇免税、生育津贴等,都是免税的!
申明:文章来源转载自工一種一浩《税穗》了解详情可移步。
财税2020年13号公告

财税2020年13号公告尊敬的各位纳税人: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的要求,我国财税政策将进行调整和优化,以应对经济形势的变化和市场环境的挑战。
特此发布2020年第13号公告,具体内容如下:一、增值税政策调整针对新冠疫情给企业生产经营带来的影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对以下企业进行增值税减免:1.1 受疫情影响积极参与防控和抗疫工作的医药、医疗器械、防疫物资生产企业、物流企业等,免征增值税。
1.2 受疫情影响较大的餐饮、旅游、娱乐等服务行业企业,减按3%的简易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1.3 受疫情严重影响并出现连续不及预期增长的企业,减按1%的简易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二、个税政策调整根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的确定,从2020年1月1日起,调整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至标准月收入为5000元。
超过该标准的部分将按照调整后的税率进行缴纳。
三、营业税政策调整由于增值税率调整,为减轻企业负担,自2020年1月1日起,全面停征营业税。
四、企业所得税优惠措施在当前经济形势下,为促进企业发展和带动经济增长,自2020年1月1日起,对符合条件的新兴产业企业给予企业所得税优惠措施,具体如下:4.1 新兴产业企业在前5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
4.2 从第6年开始,新兴产业企业可享受50%的企业所得税减免。
4.3 对于科技创新型企业,年度研发费用可全额扣除。
五、个体工商户纳税优惠针对个体工商户的特殊情况,自2020年1月1日起,调整个体工商户纳税优惠政策,具体如下:5.1 个体工商户的日常生活必需品、设备购置等开支可以作为扣除项目,合理降低纳税金额。
5.2 对于个体工商户进行优质服务、创新科技等方面的支出,可享受额外的税收减免和优惠。
六、税务合规奖励为鼓励企业加强税务合规管理,增加税收收入,自2020年1月1日起,推出税务合规奖励政策,具体如下:6.1 税务合规得分高于90分的企业,可享受全年1%的税收优惠。
6.2 税务合规得分高于80分的企业,可享受全年0.5%的税收优惠。
个人所得税改革方案

个人所得税改革方案个人所得税是国家对个人所得收入征收的一种税收,是实现税收分配公平的重要手段之一。
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们收入水平的提高,个人所得税已经成为了一个亟待改革的问题。
针对当前个人所得税制度存在的问题,我提出以下个人所得税改革方案。
一、增加个税起征点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的起征点是指个人收入达到一定水平才开始征收个人所得税。
目前我国个税起征点较低,不符合经济发展和人们收入水平提高的实际情况。
因此,我建议适当提高个税起征点,以减轻低收入者的税负压力。
二、调整税率结构我国个人所得税税率结构分为7个等级,税率范围为3%至45%。
然而,当前税率结构有些过于单一,并未能充分反映出不同收入水平的差异。
我建议调整税率结构,采取分级税率制度。
即根据个人收入水平的不同,设立不同的税率。
比如,对于低收入者,可以设立较低的税率,并对高收入者增加税率。
这样可以进一步提高税收的公平性。
三、优化个税扣除项目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扣除项目较为丰富,但仍存在一定的不合理性。
对于某些扣除项目的设置标准较低,导致一些高收入者通过合法手段减少个人所得税的支付。
这种情况既损害了税收公平,也降低了税收的纳入率。
因此,我建议对个税扣除项目进行合理调整和优化。
可以适当提高某些扣除项目的标准,同时加强对扣除项目的审核和监管。
这样可以提高个税纳税人的公平感,并有效增加税收。
四、加强个税管理和征收个人所得税改革必然需要更加强化税务管理和征收能力。
我建议加强对个人所得税征收的监管和管理,加大税务稽查力度,严厉打击个税逃税行为。
此外,还可以通过提升税务信息化建设水平,采用现代化的税务征收手段,提高税收征管效率。
通过这些手段,可以更好地确保个人所得税的正常征收,提高税收的纳入率。
总之,个人所得税改革是一个复杂而又重要的问题。
改革个人所得税制度,需要考虑到当前经济发展水平和人们收入水平的变化,合理调整税率结构和扣除项目,加强税务管理和征收,使个人所得税更加合理、公平、有效。
个税改革新政策如何合法避免个人所得税漏税

个税改革新政策如何合法避免个人所得税漏税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个税改革已经成为一个备受关注和讨论的话题。
个人所得税是国家税收的重要组成部分,合理合法地避免个人所得税漏税是税收管理的基本原则之一。
本文将针对个税改革新政策,探讨如何合法避免个人所得税漏税。
一、了解个税改革新政策在谈论如何合法避免个人所得税漏税之前,首先需要了解个税改革新政策的具体内容。
我国个税改革的目标是提高个人所得税的公平性和透明度,确保纳税人依法缴税,并建立一个健康的税收环境。
根据最新的个税改革政策,个人所得税征收范围扩大,税率调整,减税优惠政策的覆盖面增加等。
纳税人需要了解和掌握这些新政策,确保自己的纳税行为符合法律规定,并优化个人所得税的负担。
二、合理规划个人财务个人所得税是以个人收入为计税依据的,因此合理规划个人财务可以有效地避免个人所得税的漏税。
首先,合理规划收入来源和结构。
将收入分散到不同的领域和渠道,避免大额收入集中在一处,可以降低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其次,合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
个税改革新政策中提供了多项减税优惠政策,如个人子女教育、住房贷款利息等专项扣除,纳税人应该合理利用这些政策,降低个人所得税的负担。
最后,合理规划个人财务结构。
通过合法的财务安排,如购买保险、进行个人投资等,可以实现财务收益最大化,从而降低个人所得税。
三、遵守纳税义务个税改革的目标之一是确保纳税人依法缴税,因此遵守纳税义务是合法避免个人所得税漏税的基本前提。
首先,及时了解个税法律法规。
纳税人应该了解个税法律法规的具体要求,知晓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清楚各项扣除和减免的条件与金额。
其次,及时申报纳税。
个税改革新政策规定,劳动报酬所得的纳税义务由所得支付人代扣代缴。
纳税人应该及时向所得支付人提供真实有效的信息,确保纳税义务得到履行。
最后,主动了解税务机关的政策解读和纳税指导。
税务机关会定期发布个税改革政策的解读和相关纳税指导,纳税人应该主动了解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的调整和申报。
2020年个人所得税改革情况

2020年个人所得税改革情况一、2020年个人所得税改革这次个税新法中添加了6个专项附加的扣除项目:1、子女教育支出。
首先是子女教育支出,个税新法规定,家中有接受学前或学历教育的(包括幼儿园(3岁以上)到博士研究生),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来扣除,夫妻双方共享这个额度。
2、继续教育支出。
纳税人接受学历继续教育的支出,按照每月400元的标准扣除;接受技能培训方面的继续教育支出,在拿到证书的年度里,按照每月300元的标准扣除。
3、大病医疗支出。
纳税人在一年之内自负的医药费用超过15000元的部分,可以进行税前扣除,每年有8万元的额度。
4、住房贷款利息支出。
纳税人夫妻双方的住房贷款利息支出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扣除,不过注意这里的住房贷款利息是首套房的贷款利息。
5、住房租金支出。
按照纳税人所居住的城市标准,每月拥有800元到1500元不等的额度。
目前的标准是直辖市、省会城市等大城市每月扣除1500元,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每月扣除1100元,人口小于100万的城市,每月扣除800元。
6、赡养老人支出。
对于家中有60岁以上的老人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扣除,非独生子女与兄弟姐妹共享这2000元的额度。
二、个税政策改革意义1、落实了国家党中央、国务院对公民个人所得税改革的举措和要求。
据说在党的大会当中就提出了改革个人所得税制度,今年党的十九大更是提出了强化税收制度的提议,并且今年我国政府在工作报告中也对个人所得税制度作出了有关部署。
这一些列措施体现了国家对于公民个人所得税深化改革要求和举措。
2、是国家现行税制的客观要求的完善。
我国在现行所得税制的过程中可能存在一些问题,例如不同的所得项目之间存在的税负平衡等等因素,多年来基本扣除费用没有调整,个税的中低档税率级距较窄等,所以修改个人所得税法是必然的、也是符合社会发展规律的。
3、公民的经济需求得到了改善。
近年来,我国居民收入差距较大,有完善税收制度,有助于降低居民中低收入者的税收负担,能够更好的调节收入再分配,缩减居民收入差距。
2020年最新个人工资所得税税率表

2020年最新个人工资所得税税率表个人所得税率是个人所得税税额与应纳税所得额之间的比例。
个人所得税率是由国家相应的法律法规规定的,根据个人的收入计算。
缴纳个人所得税是收入达到缴纳标准的公民应尽的义务。
2020年6月30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6月30日表决通过了个税法修正案,将个税起征点由现行的 2000元提高到3500元,适用超额累进税率为3%至45%,自2020年9月1日起实施。
【个税计算公式】工资个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工资薪金所得-“五险一金”-扣除数)×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个税起征点是3500,使用超额累进税率的计算方法如下: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实发工资=应发工资-四金-缴税。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四金)-3500扣除标准:个税按3500元/月的起征标准算在全体同事的共同努力下,在公司领导的全面支持、关心下,本着一切为客户服务的宗旨,围绕优化服务、拓展xxx和xxx的宣传和信息的功能,从客户的利益角度服务、业务管理、提高企业的知名度和利益最大化,通过扎扎实实的努力,圆满地完成了2020年的工作。
如果某人的工资收入为5000元,他应纳个人所得税为:(5000—3500)×3%—0=45(元)。
【税率表】税率表一:2020年9月1日起调整后,也就是2020年实行的7级超额累进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扣除标准3500元/月(2020年9月1日起正式执行)(工资、薪金所得适用)个税免征额3500元(工资薪金所得适用)注:1、本表所列含税级距与不含税级距,均为按照税法规定减除有关费用后的所得额;2、含税级距适用于由纳税人负担税款的工资、薪金所得;不含税级距适用于由他人(单位)代付税款的工资、薪金所得。
例如:某人某月工资减去社保个人缴纳金额和住房公积金个人缴纳金额后为5500元,个税计算:(5500-3500)*10%-105=95元税率表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融会贯通,学以致用。
个税改革的内容是什么

个税改⾰的内容是什么店铺⼩编了解到,《个⼈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出台后,由于其和每个⼯作⼈员都息息相关,都得到了重点关注。
那么,个税改⾰的内容是什么,⼤家关⼼的个税起征点变成多少了呢?下⾯,店铺⼩编就整理了最新个税改⾰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家有帮助。
⼀、减税纵览整个改⾰内容,可以⽤“⼀增⼀减”来概括。
其中,综合征税是将之前分类征收中的⼯资薪⾦、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费等四项合并。
对于有多处收⼊来源的群体来说,由于将多项收⼊合并,并且采⽤累进税率征收,这部分群体的税负可能是增加的。
其余三项,均是减税。
不同的改⾰内容,照顾不同的收⼊群体。
其中,起征点(实为基本减除费⽤标准)由3500提⾼到5000,照顾了⼤多数中低收⼊阶层,也是个税的重要纳税群体;专项附加扣除,在原来的基本费⽤扣除基础上,新增了教育、医疗和住房三⼤类,照顾了中产阶级群体;税率结构调整,特别是扩⼤低税率的级距,降低了那些依然要纳税的群体的综合负担,对于应纳税所得额在3.5万以下的群体来说都是利好。
⼆、家庭差异此次改⾰,将家庭的实际固定⽀出也纳⼊抵扣,这样的纳税基础,是将收⼊扣除社保费⽤、扣除5000元基本费⽤、再扣除三⼤类固定⽀出,之后剩余的部分才是个税的征收对象。
个税也真正意义上回归了其“可⽀配收⼊”的属性。
因此,⼀些⾼收⼊、⾼负担的家庭,也会因此项改⾰⽽获益,从⽽对家庭之间的实际可⽀配收⼊进⾏再调节。
虽然此次改⾰还建⽴家庭联合申报制度,但是专项附加扣除的纳⼊,也在实质意义上迈向了家庭征收模式。
三、个体差异此次改⾰将⼯资、薪⾦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费所得等4项劳动性所得,统⼀并⼊⼯资薪⾦的7级累进税率,在很⼤程度上体现出个税的累进性。
其中,受影响较⼤的是在多处取得收⼊的群体,合并之后的税负会出现明显变化,有利于个⼈之间的收⼊再分配。
店铺提⽰:个税改⾰的内容是什么?个⼈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明确规定:对部分劳动性所得实⾏综合征税;优化调整税率结构;综合所得基本减除费⽤标准,即通常说的起征点,提⾼⾄5000元/⽉(6万元/年);⾸次增设专项附加扣除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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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个税改革最新方案新方案目前中国的个人所得税税目分为11类。
2020年1月1日起,市域范围全面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及其他所有户口性质区分,统一登记为杭州市居民户口,户口登记不再标注户口性质。
按照《个人所得税法》,这11类分别是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此次个税改革的第一步就是合并部分税目。
如果以前面所说的“大综合”方案来看,是将工薪所得、劳务报酬、稿酬等经常性、连续性劳动所得等,合并为“综合所得”;其他财产性所得以及临时性、偶然性所得仍作为“分类所得”。
不过,前述省级地税局所得税处人士认为,“小综合”的方案更为现实。
第二步则是完善税前扣除,即在合理确定综合所得基本减除费用标准的基础上,适时增加赡养老人支出、子女教育支出、住房按揭贷款利息支出等专项扣除项目。
第三部则是适时引入家庭支出申报制度,即在保持以个人为纳税单位的基础上,进一步允许夫妻联合申报家庭赡养老人、子女教育、住房按揭贷款利息等相关支出,并在夫妻之间分摊扣除或由一方扣除,夫妻双方分别纳税。
“比如,月收入按5000元计算,先减掉3500元扣除额。
剩下的1500元,如果按照分类申报,可以直接减掉利息支出,作为应税额。
如果按照家庭综合申报,在减掉利息支出的同时,还可以减掉赡养老人、子女教育的支出。
”前述省级地税局所得税处人士告诉经济观察报。
最后一步则是优化税率结构,即以现行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税率结构为基础,适度调整边际税率,合理确定综合所得适用税率。
上海财经大学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税收系主任朱为群说,个人所得税改革方向一直都很清楚,是建立“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制度,但具体从合并税目到费用扣除,从家庭申报再到税率调整,其实是一环扣一环、连续性的。
他认为,相对于中国的现实来说,调节收入分配、促进社会公平发展是个人所得税的首要功能,因此设计个人所得税制特别是税率的时候,必须将抽肥补瘦的功能放在第一位。
个税改革的目的是提高中低收入者收入更好地保障民生国务院近日印发《关于激发重点群体活力带动城乡居民增收的实施意见》,特别提出要推进个税改革,进一步减轻中等以下收入者的税负,同时适当加大对高收入者的税收调节力度,堵塞高收入者非正规收入渠道,发挥收入调节功能。
这本来是给大家发放了一个提高收入的红包,但是却被有的媒体给误读了。
在目前我国的收入结构中,按照有关部门个税改革的设想,年收入12万元的就可以成为高收入群体,这一标准引起了较大的舆论争议。
在网上,几乎是压倒性的意见认为,按照目前的物价水平,年收入12万元很难称得上是高收入。
其实,究竟什么样的水平是“高收入”,很难得出一个统一的结论,年收入12万元是否属于高收入,与前几年一直争论不休的个税起征点一样,并不是最重要的。
大家更应该关注的是,国务院《实施意见》中提出减轻中等以下收入者税负,同时适当加大对高收入者税收调节力度,将成为我国未来个税征收的重要方向。
这无疑值得高度肯定,但要让这个目标真正落地,还需要推进一系列的配套改革。
在太原市迎泽区、小店区、杏花岭区、万柏林区、尖草坪区、晋源区,大同市城区、矿区、南郊区、新荣区,具备合法稳定就业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同时按照国家规定参加城镇社会保险达到一定年限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目前,我国的个税征收基本上是通过在企事业单位工资发放的环节设置事前扣除的关卡来完成,这虽然减轻了税务部门的税收成本,但与市场经济环境下,人们的多元化收入途径已经不相适应,而能够通过多元化途径得到收入的往往又是高收入者,这部分人的收入渠道难以设立事前扣税的关卡,而成为了灰色收入。
几年前的报告显示,我国的灰色收入每年在6万亿元以上,约占GDP的12%,很显然,由此产生的个税流失是一个惊人的数字。
因此,个税改革要与货币流通体制的改革结合在一起推进,特别是要强化个人信用体系的建设,减少现金流通。
只有每一笔大额资金流通都有迹可循,让灰色收入成为阳光收入,也就是国务院《实施意见》提出的“堵塞高收入者非正规收入渠道”,个税对于收入分配的调节作用也才能真正体现出来。
确立至今30余年的个人所得税体制,终于要启动一次大改了。
而且,在新一轮财税改革的清单中,它将被安排到房地产税改革之前。
经济观察报获悉,个税改革方案在财政部内部已经完成,预计最快2020年上半年可以上报,下半年会选择部分方案实施。
2020年12月初,一位接近财政部的人士透露,上述方案中,住房按揭贷款利息纳入个税抵扣,可能会率先启动;未来随改革进一步推进,家庭赡养老人费用、子女教育费用以及房租等,也有望陆续被纳入个税抵扣。
与此同时,他还表示,个税的费用扣除额标准,即通常所说的起征点,基本上不会再提高了。
从2020年开始,几乎每隔三年,《个人所得税法》都会在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审议修改一次,而调整个税起征点是历次修法的主要内容。
目前,个税起征点已从每月800元提高至2020年确定的每月3500元。
但此后四年,再无动静。
直至2020年5月,国务院批转发改委《关于2020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提出要研究“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税改革方案,更深层次的改革轮廓才日渐清晰。
经济观察报从权威渠道获知,新一轮个税改革方案的基本思路已经敲定,长期来看将分四步走,包括合并部分税目、完善税前扣除、适时引入家庭支出申报制度、优化税率结构等。
最终目标是以家庭为纳税单位,按照劳务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和偶然所得进行分类征税,在确定合理的起征点后,对家庭赡养老人、子女教育等支出进行税前抵扣。
但这套理想的“大综合”方案,目前仍困难重重。
2020年12月11日,一位省级税务局所得税处人士对经济观察报说,2020年可能实施的个税改革,实行“小综合”的可能性很大。
不同于“大综合”的是,“小综合”仍以个人为纳税人,只是将原来的11项个人收入分类综合成若干大类,同时扩大一些税前抵扣环节,比如住房按揭贷款利息、房租等。
“现在对于个税改革的配套,比如银行信息等很多方面都有欠缺。
”上述所得税处人士说,尽管之前在实施个人年收入12万元以上须自行申报的政策时,相关部门已经进行了不少信息采集工作。
但是不改永远不知道有多少欠缺,不如开始改革。
推动力所谓个税综合征收,主要是指将个人部分应税所得综合计算,同时考虑个人的支出和家庭负担。
目前我国实行的是单一分类税制,即将个人各种来源不同、性质各异的所得进行分类,按不同的税率课税。
综合与分类征收相结合,代表着个税改革的重要方向。
我国的“十一五”“十二五”规划纲要,都把“实行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作为税改目标,党的十八届三中、五中全会也将其作为个税改革的重要任务。
个税改革的“插队”,似乎始料未及。
早在2020年财税改革全面启动之初,财政部就提出了六大税制改革,分别是营业税改增值税、资源税、消费税、房地产税、环境税和个人所得税。
其中,营业税改增值税正在继续推进,截至2020年末,只剩建筑业和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没有纳入其中;资源税与消费税的改革也正在进行之中,房地产税和环境保护税则已经开始立法。
今年,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已按要求全部调减到位,地方性加分项目从2020年的95个减少到2020年的35个,减幅63%。
个税改革原本排在房地产税改革之后。
但受限于立法程序和复杂的实际情况,房地产税改革目前进展并不顺利,致使财税改革的整体步伐并未完全达到预期,个税改革成为眼下最能救场的一个角色。
2020年12月初,在财政部的一次内部会议上,就有官员提出,由于立法的问题,房地产税的推动工作可能要延后,因此现在个税改革排在了房地产税改革的前面,并且要加快进度。
一位长期研究税制改革的专家也表示,现在来看最有希望进行改革的是个人所得税,毕竟房地产税涉及到的利益太过复杂。
更大的压力来自决策层。
前述接近财政部的人士告诉经济观察报,中央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在最近一次会议中,专门提及要加快财税改革进度,并且直接点出个税改革。
这让相关部门如履薄冰。
实际上,中国个人所得税改革从1980年开始到现在,已经持续了30余年。
山东大学财政系主任李华对经济观察报表示,这30余年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是个人所得税制的确立。
1980年9月,《个人所得税法》通过并公布,费用扣除标准确定为800元,由于国内收入较低,当时主要是针对涉外企业的个人所得税征管,并没有对国内居民征收个人所得税。
老百姓千呼万唤的个税改革方案终于要出来了,并且伴随着诸如“提高起征点肯定不是未来改革的方向”这样的表态。
这也意味着,如果这样的制度设计真的能走出纸面落到实处,那么个人所得税也就终于爬出了“工资税”、“穷人税”的烂泥潭。
到了1986年9月,国务院发布《个人收入调节税暂行条例》,规定对本国公民的个人收入统一征收个人收入调节税,纳税的扣除额标准调整为400元,而外籍人士的800元扣除标准并没有改变。
“内外双轨”的标准由此产生,中国居民也开始真正缴纳个人所得税。
这个阶段结束的标志是1993年10月《个人所得税法》的首次修改。
修正案规定,不分内、外,所有中国居民和有来源于中国所得的非居民,均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这一年,个人所得税制实现了内外统一。
在此基础上,翌年,对中国财税历史影响最大的分税制改革,开始实施。
很多要结婚的年轻人都十分关心产假婚假的事情,下面为大家搜集的一篇“北京2020年产假婚假最新规定”,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第二个阶段是个人所得税制随经济需要,进行了历次调整。
1999年8月,由于此前亚洲金融危机的冲击,国家出台了刺激消费政策,为引导存款转为消费,《个人所得税法》再次修改,原第四条第二款“储蓄存款利息”免征个人所得税项目被删去,由此开征了个人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
到了2020年,国家开始以提高个税费用扣除标准即起征点的方式,来减轻纳税人负担,促进收入公平分配。
个税起征点从当年的每月800元提高到后来的每月3500元,基本上是每隔三年调整一次。
并且从2020年起,年收入大于12万元的高收入者须自行申报纳税;2020年则调整了累进税率的档次。
现在,以确立“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新个税体制为标志的第三个阶段,即将到来。
影响明年下半年,部分改革方案可能陆续出台。
但建立一个新的个税体制,终非朝夕之功。
上述省级地税局所得税处人士说,由于中国家庭成员、家庭经济结构的复杂性,以及家庭收入来源的复杂性,以家庭为纳税单位的综合与分类税制面临巨大的挑战。
他表示,首先是中国居民收入的透明度不高,特别是存款实名制已经实行多年,但有一些个人的大量收入仍游离于征税之外;其次,股权的所得等财产性收入并未纳入征税范畴;最后,个人收入信息在各地之间不能共享,地方部门的信息与税务机构征收个人所得税的相关信息也不能相互共享等,也是一个巨大的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