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危重症患者优先处置制度与程序
22门诊急危重症患者优先处置的制度与程序

22门诊急危重症患者优先处置的制度与程序急危重症患者优先处置制度与程序是医院门诊部门为了保障病人生命安全和提高抢救成功率而制定的一种操作规范。
下面将详细介绍2211门诊急危重症患者优先处置的制度与程序。
一、制度概述1.1目的急危重症患者优先处置制度与程序旨在最大限度地降低急危重症患者的病情恶化风险,提高门诊急救的成功率,保障患者生命安全。
1.2适用范围该制度适用于所有门诊医生、护士以及与急救相关的医务人员。
1.3责任人院长、门诊医务处主任、门诊护理部主任共同负责该制度的制定、执行及监督。
二、程序说明2.1病人初诊急危重症患者的初诊时期非常重要。
医务人员在病人初次到达门诊时,需要以迅速而准确的手段对患者进行初始评估。
2.1.1三分钟初判医生对患者的主诉进行快速了解,对病情进行大致判断。
若初步判断为急危重症患者,则立即进入下一步程序。
2.1.2检查与诊断急诊医生将立即对患者进行必要的体格检查、相关的实验室检查以及必要的辅助检查,以快速明确诊断。
2.1.3请求协助医生在对患者进行初步处理时,若需要协助,可以随时向院内其他科室的专家求助,确保对急危重症患者进行全面而系统的治疗。
2.2急救早期处理医生在明确诊断后,需及时报告急救科,同时采取相应的救治措施,对病情进行干预。
2.2.1病情告知医生将及时向患者及其家属说明病情,告知患者自己的病情严重,并与患者签署知情同意书。
2.2.2病情评估医生将根据患者诊断和病情评估结果,制定合理的救治方案,并由相关医务人员操作。
2.2.3根据病情调配资源医生将根据急危重症患者的具体病情,调配急救设备、药品和医疗团队资源,确保救治的顺利进行。
2.3持续监测和治疗医生在开始救治后,要持续对患者的病情进行监测,并根据患者的病情变化进行调整治疗措施。
2.3.1定期复查医生要定期对急救患者进行复查,了解病情变化,根据实际需要调整治疗方案。
2.3.2持续救治医生要持续对急危重症患者进行救治,及时处理急发病情,保障患者的生命安全。
门诊急危重症患者优先处置的制度与程序

门诊急危重症患者优先处置的制度与程序急危重症患者是指因疾病或意外伤害而引起生命威胁,需要立即采取救治措施的患者。
急危重症患者的处理具有紧迫性和特殊性,必须迅速、准确、有效地进行处置。
本院门诊为了更好地保护患者的生命安全,特制定了门诊急危重症患者优先处置的制度与程序,以适应临床急危重症患者的需求。
一、急危重症患者的优先处置原则1.1 以患者为中心,倡导人性化服务门诊急危重症患者应该优先得到医院的照顾。
我们应该以人性化、个性化的服务,让患者在受到治疗的同时感受到温暖和关爱。
在急危重症患者入院后,要第一时间对其进行评估,为其提供恰当的治疗和关怀。
1.2 实施分类管理,分级诊疗对于急危重症患者,应当根据其病情严重程度和风险程度进行等级分类治疗。
不同级别的患者应当尽可能安排不同时间、不同区域进行医疗服务,以避免交叉感染和治疗延误。
1.3 遵循先来先服务的原则在急危重症患者的处理中,应该把先来先服务作为首要考虑的原则。
如果发现多个患者同时出现急危重症情况,应当根据患者的就诊时间,进行合理的分配和安排。
二、门诊急危重症患者处置程序2.1 急诊科接受病人当急危重症患者到达门诊时,首先将被急诊科接受,并进行初步评估。
急诊科医生会对患者的病情进行评估和记录,并向总值班医生汇报,然后进行相应治疗和护理。
2.2 总值班医生指导处理总值班医生需根据急危重症患者的病情严重程度,指导急诊医生进行相应的医疗处置,以快速控制患者的病情,降低风险。
2.3 进入急诊留观区当急危重症患者病情较重时,需要进入急诊留观区进行更细致的治疗和护理。
留观区的医生会对患者进行严密的监测,并及时调整处理方案。
2.4 快速通道就诊对于急危重症患者,还可以开辟快速通道,使患者能够尽快接受诊断和治疗。
快速通道需要安排专门人员负责,协调各方面工作。
2.5 专家组会诊对于特殊的急危重症患者,也可根据患者的需求和病情,安排相关专家组进行会诊,确保患者得到最好的治疗效果。
完整版)急危重症患者优先处置制度与流程

完整版)急危重症患者优先处置制度与流程为了保障急危重症患者的连贯救治,最大限度地减少诊疗以外因素对救治的影响,提供快速、有序、有效和安全的诊疗服务,各部门、各科室应遵照执行急危重症患者优先处置制度。
该制度包括以下内容:1.建立“优先处置绿色通道”,提供绿色通道的部门包括急(门)诊科室、辅助检查科室、ICU或专科ICU、手术室、导管室、挂号收费室等。
2.凡进入“优先处置绿色通道”的病人,实行“先抢救,后付费”,不需先办理挂号、候诊等手续,相关科室应立即给予抢救、优先检查,提供全程服务。
3.符合以下条件者可进入“优先处置绿色通道”:各种休克、昏迷、心肺复苏、急性重要脏器功能衰竭、急性创伤、急性心肌梗死、急性心力衰竭、急性脑卒中、急性颅脑损伤、急性呼吸衰竭等重点病种患者。
4.“急危重症患者优先处置”的工作要求:1)急诊科必须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和24小时接诊制。
2)由急诊科值班医生根据病情决定患者是否进入“优先处置绿色通道”,并在住院卡或相关检查申请单上加盖“优先处置通道”章,上报医务处(8小时内)或总值班(8小时外)。
3)急危重症处置患者结束后,由执行科室护士协助患者家属缴费,并将加盖“优先处置通道”的检查单由检查科室领回至急诊科护理单元保存。
4)进入“优先处置绿色通道”的病人,各相关科室必须简化手续,优先提供救治、检查,各科室间应密切配合,相互支持。
5)当危重患者需入院抢救时,必须由急诊科医生、护士护送到相关科室。
6)各临床科室应每日预留1~2张床位以备急危重症患者救治。
7)在急危重症患者优先处置过程中,对推诿病人或呼叫不应、脱岗离岗的个人和科室,除按医院相关规定给予处罚外,还将按医院《医疗安全事件责任追究管理办法》给予责任追究。
5.急危重症患者优先处置流程:急诊医师根据病情评估,进入优先处置通道,进入急诊抢救室、辅助检查科室、ICU或专科ICU、导管室等科室,处置结束后,由执行科室护士协助家属补办缴费手续。
门诊急危重症患者优先处置制度

门诊急危重症患者优先处置制度为切实做好门诊急危重症患者的抢救及后续治疗工作,提供快速、有序、有效和安全的诊疗服务,尽最大可能保证患者的生命安全,让人们真正感受到“以患者的生命、健康、安全、满意”高于一切的服务宗旨,保证病情危重患者能够得到及时、有效地抢救治疗,制定优先处置制度:1、建立优先处置通道,符合条件者及时启动优先处置通道。
进入“优先处置通道”的病人:是指各种休克、昏迷、心肺骤停,严重心律失常,急性重要脏器功能衰竭垂危者。
2、“优先处置通道”的工作要求及诊疗程序如下:(1)接诊医师必须对门诊急危重症患者实行首诊负责制。
(2)门诊患者突发意外情况时,所在科室或就近科室就地进行抢救,并通知相关科室配合抢救。
(3)门诊患者是否进入“优先处置通道”,由接诊的当班医生根据病情决定,凡进入“优先处置通道”的病人,不需办理挂号、候诊等手续,立即给予抢救,提供全程服务。
(4)进入“优先处置通道”的病人,各有关科室必须优先诊治和简化手续,各科室间必须密切配合,相互支持。
(5)危重患者优先入院抢救,由首诊接诊医生、护士护送,后补办住院手续。
(6)各专业科室每日预留 1~2 张床位。
(7)全院职工必须执行我院设立门、急诊“优先处置通道”的决定,凡对进入“优先处置通道”的病人如有发现推诿病人或呼叫不应、脱岗离岗的个人和科室,除按规定处理外视对病人抢救的影响程序追究其责任。
门诊急危重症患者优先处置工作程序门诊急危重症患者所在科室或就近科室就地进行抢救,并通知相关科室配合抢救。
危重症患者先抢救后挂号缴费首诊医师对病人评估、必要的辅助检查危重症患者立即抢救、危重症患者的抢救进入ICU病房待抢救结束、病情稳定、导诊护士协助补挂号、缴费。
危急重症患者优先住院、处置制度

对危急重症患者进行优先抢救及后续治疗工作,提供快速、有序、有效和安全的诊疗服务。
为保证患者的生命安全,保证病情危重患者能够得到及时、有效地抢救治疗。
各临床科室。
4.1 临床医师:负责本制度的落实。
4.2 医务科:负责本制度的督查。
5.1.1按照优先分检原则,以病人病情轻重为依据实施优先诊疗,及时抢救急诊病人,办理入院时优先办理入院。
5.2.1发现急、危、重症患者,应优先实施救治,并执行首诊负责制。
5.2.2危重患者优先入院抢救,由急诊科医生、护士护送,后补办住院手续。
5.2.3实行首诊负责制,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推诿急诊患者,对需要住院急救的危重症患者按照“先及时救治,后补交费用”的原则救治,对凡无亲属及当时未带现金或经费手续的急症抢救病员,有关科室先抢救后补办经费手续,确保急诊救治及时有效。
5.2.4送入急诊抢救室的病人,是否进入“优先处置通道/绿色通道”,由抢救室的当班医生根据病情决定,凡进入“优先处置通道”的病人,不需办理挂号、候诊等手续,立即给予抢救,提供全程服务。
5.2.5急诊应当制定并严格执行分诊程序及分诊原则,按病人的疾病危险程度进行分诊,对可能危及生命安全的患者应当立即实施抢救,优先住院。
5.2.6进入“优先处置通道/绿色通道”的病人,各有关科室必须优先诊治和简化手续,各科室间必须密切配合,相互支持。
5.2.7医院应当建立急诊病人优先住院机制,各手术室设置急诊手术间,保证急诊手术顺利进行。
5.2.8急诊观察室、抢救室收住需要在急诊临时观察及抢救的患者,待病情明确或病情稳定后,需专科住院治疗的转专科住院治疗,急诊患者留观时间原则上不超过72小时。
5.3.1 各住院病房不得以各种理由拒收急诊患者住院,严禁院内各科室、各专业间相互推诿、扯皮而延误抢救时机。
5.3.2在收治病人中,如发生意见分歧时,双方应报告本科上级医师直至科主任,如仍得不到解决,则应汇报医务科或总值班,医务科或总值班根据病情有权确定收治科室。
医院急危重症患者优先处置制度及程序

医院急危重症患者优先处置制度及程序
一、我院建立优先处置通道,对各种休克、昏迷、心、跳呼吸骤停、严重心律失常、急性重要脏器功能衰竭障碍的患者立即启动优先处置通道。
二、优先处置通道的工作要求及处置程序如下:
1.急诊科实行24小时应诊制和首诊负责制,不得脱岗,推诿病人。
2.送入急诊抢救室的病人,是否进入优先处置通道,由当班医生根据病情决定。
进入优先处置通道的急危重症病人,不需办理挂号候诊手续,立即检查、处置、抢救。
3.进入优先处置通道的病人,先抢救后催费,各相关科室必须优先检查、治疗,密切配合,简化就诊手续,相互支持。
4.各专业科室每天对急救室的病人进行评估,不需住在急救室的病人尽量转至普通病房,急救室床位尽量预留。
5.对群体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患者,急诊科在积极抢救的同时,要立即上报医务科,节假日及休息时间上报至行政值班人员。
急危重症优先处置制度

急危重症优先处置制度
为切实做好急诊患者的抢救及后续治疗工作,提供快速、有序、有效和安全的诊疗服务,尽最大可能保证患者的生命安全,保证病情危重患者能够得到及时、有效地抢救治疗,制定优先处置制度:
1、建立优先处置通道,符合条件者及时启动优先处置通道。
进入“优先处置通道”的病人:是指各种休克、昏迷、心肺骤停,严重心律失常,急性重要脏器功能衰竭垂危者。
2、“优先处置通道”的工作要求及诊疗程序如下:
(1)急诊科必须对所有急诊病人实行24小时应诊制和首诊负责制。
(2)送入急诊抢救室的病人,是否进入“优先处置通道”,由抢救室的当班医生根据病情决定,凡进入“优先处置通道”的病人,不需办理挂号、候诊等手续,立即给予抢救,提供全程服务。
(3)进入“优先处置通道”的病人,各有关科室必须优先诊治和简化手续,各科室间必须密切配合,相互支持。
(4)危重患者优先入院抢救,由急诊科医生、护士护送,后补办住院手续。
(5)各专业科室每日预留1~2张床位。
(6)全院职工必须执行我院设立急诊“优先处置通道”的决定,凡对进入“优先处置通道”的病人如有发现推诿病人或呼叫不应、脱岗离岗的个人和科室,除按规定处理外视对病人抢救的影响程序追究其责任。
(7)、急诊科定期(每半年)与不定期对急危重症患者的流向情况进行分析总结,为主管部门协调、管理提供依据。
3、对群体伤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急诊科在积极救治的同时要上报医务部进行行政总值班。
急诊科急危重症优先处置制度和流程

急诊科急危重症优先处置制度和流程急诊科是医院中负责急危重症患者接诊和治疗的部门,目的是尽快诊断和治疗患者的急危重症状,以提高治疗效果和患者生存率。
急诊科急危重症优先处置制度和流程是为了合理安排急诊科资源和确保患者能够及时获得紧急治疗而制定的一系列程序和规定。
急危重症的优先处置制度和流程首先要求急诊科医务人员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迅速准确地判断病情的危险程度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此外,还需要急诊科与其他科室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合作,以便能够及时安排相应的检查和治疗。
急危重症优先处置制度和流程的具体步骤如下:1.急危重症患者到院后,由急诊科医务人员迅速接诊,了解病情和病史。
医务人员应主动询问病情的发生时间、症状以及既往病史等相关信息,并及时登记患者基本信息。
2.医务人员根据病情紧急程度将患者分为红色、黄色、绿色和灰色四个优先级别。
红色为急危重症患者,黄色为急病患者,绿色为一般患者,灰色为非急性或非急危重症患者。
3.医务人员迅速对红色和黄色患者进行初步的评估和处理。
包括测量体温、血压、心率、呼吸等生命体征,进行必要的辅助检查如心电图、血常规等,并及时输送至相应的检查科室。
5.医务人员对黄色患者进行进一步的评估和处理,根据临床需要决定是否需要入院治疗或其他相应的处理措施。
6.绿色患者和灰色患者根据病情轻重安排相应的治疗和检查。
如绿色患者可能需要进行血液化验、影像学检查等,灰色患者可能需要进行门诊治疗或休息观察。
7.医务人员应及时记录患者的病情变化、治疗过程、治疗结果等重要信息,以便后续的随访和评估。
总的来说,急危重症优先处置制度和流程主要是基于急诊科资源有限和患者病情紧急的特点,旨在尽快诊断和治疗急危重症患者。
医务人员应能快速准确地判断病情,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并积极与其他科室合作,以提高患者的治疗效果和生存率。
同时,医务人员还应进行及时的记录和总结,以为后续的治疗和评估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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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危重症患者优先处置制度与程序
一、建立急救“绿色通道”,在门诊及其他就诊显眼处做绿色通道方向标识,指导急危患者尽早进入绿色通道。
对危急重症患者及时开通院内救治“绿色通道”。
二、急救“绿色通道”病人范围:各种休克、昏迷、心肺骤停、严重心律失常、急性重要脏器功能衰竭、严重创伤等危及生命者。
三、急诊科必须对所有急诊病人实行24小时应诊制和首诊负责制。
四、送入急诊抢救室的病人,是否进入“绿色通道”,由抢救室的当班医生根据病情判定,凡进入“绿色通道”的病人,均执行“先诊疗、后付费”,不用挂号、侯诊、交费即实施必要的救治、检查工作。
一切手续、记录可于急诊救治结束后补办。
五、进入“绿色通道”的病人,各有关科室必须优先诊治和简化手续,各科室间必须密切配合,相互支持。
六、危重患者优先入院进行专科救治,由急诊科医生、护士护送,后及时补办住院手续。
七、各专业科室每日预留1~2张床位,保障危重症患者的专科救治。
八、对群体伤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病情危重者,急诊科在积极救
治的同时要上报行政总值班,值班领导亲临现场组织救治工
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