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疟疾防治项目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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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计局2024年疟疾防治工作计划

卫计局2024年疟疾防治工作计划

本文由第一公文gongwen.1kejia m收集整理3卫计局2024年疟疾防治工作安排各医疗卫生单位:为做好我区的疟疾防治工作,巩固灭疟成果,严防疟疾死灰复燃,爱护广阔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遵照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全国疟疾监测方案》的通知]卫办疾控发〔2024〕x号文件及《xx消退疟疾安排(2024-2024年)》(x卫疾控发〔2024〕x号)的精神,依据《xx东部地区消退疟疾联防区2024年联防协议》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状况,特制定本年度工作安排。

一、目标依据自治区卫生厅规定到2024年,全区实现消退疟疾目标。

我区属于(三类)无本地感染病例报告的流行县,因此,2024年工作目标是:防止内源性病例出现,刚好发觉、根治输入病例和处理疫点,杜绝输入性继发病例发生。

仔细履行工作职责,完成防控各项工作任务。

二、任务指标(一)“三热”病人血检指标接着加强“三热”病人的血检工作,把“三热”病人作为医疗卫生单位的常规血检。

血检工作要做到“五刚好”,严把“三关”,按《xx消退疟疾安排(2024-2024年)》要求,以县(区)为单位年疟原虫血检的总人数不低于辖区人口数的‰,5—10月是疟疾传播高峰季节,血检人数必需占全年血检任务的80%。

(二)流淌人口疟疾监测和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务院五部委下发《流淌人口疟疾管理暂行方法》文件精神,对我区外出回来人员和流入我区的外来人员进行造册登记,并采血镜检。

100万以上的市流淌人口必需完成400人以上的血检任务。

(三)加强业务人员的技术培训加强业务人员的技术培训工作,不断提高疟防人员的业务水平。

拟在2024年择期举办一期疟防人员业务技术提高班,提高疟防队伍的素养。

力争乡级医疗机构门诊、内科、妇产科、儿科(每个科室至少1名)接受疟疾防治基本学问培训的比例达到100%。

(四)加强蚊媒密度监测当年查见本地疟疾病例或者输入性继发病人的病灶点,在蚊媒活动高峰季节进行3次亲密视察。

消除疟疾技术方案(征求意见稿)

消除疟疾技术方案(征求意见稿)

消除疟疾技术方案(征求意见稿)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卫生部•【公布日期】2011.05.25•【分类】征求意见稿正文消除疟疾技术方案(征求意见稿)(卫生部疾控局2011年5月25日)为加快我国消除疟疾工作进程,指导各地科学、规范地实施消除疟疾工作,确保到2020年全国实现消除疟疾的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国消除疟疾行动计划(2010-2020年)》、《疟疾诊断标准》、《疟疾控制和消除标准》和《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消除疟疾工作应贯彻预防为主、科学防治的方针;实行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

坚持突出重点地区,有效整合资源,完善工作机制,落实部门职责,加强能力建设,提高科技水平的工作思路,确保消除疟疾各项技术措施的落实。

各地应根据当地疟疾流行情况及变化趋势,适时调整消除疟疾策略和相关技术措施。

二、传染源控制措施(一)病例诊断。

1.诊断依据(1)流行病学史(或既往病史)曾有疟疾传播季节在疟疾流行区住宿、夜间停留史,或近二周内有输血史;或有既往病史。

(2)临床表现① 典型的临床表现:有周期性发冷、发热、出汗等症状,每天或隔天或隔两天发作一次,重症病例可出现昏迷等症状。

② 不典型的临床表现:有发热、发冷、出汗等症状,但热型和发作周期不规律,有类似感冒症状或伴有腹泻等胃肠道症状,也可有头痛、妄语和昏迷等中枢神经系统症状。

(3)实验室检查① 病原学检查(显微镜检查,简称镜检):血涂片查见疟原虫;② 免疫学检测(快速诊断试剂盒,简称RDT):疟原虫抗原检测阳性;③ 基因检测(聚合酶链式反应,简称PCR):疟原虫特异性基因片段检测阳性。

2.诊断标准(1)疑似病例:具有流行病学史或既往病史,且临床表现不典型者。

(2)临床诊断病例:具有流行病学史或既往病史,且临床表现典型者。

(3)确诊病例:具有流行病学史或既往病史,有典型或不典型临床表现,且实验室检查(镜检、RDT或PCR)阳性。

疟疾等其他寄生虫病防治项目实施方案(2020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疟疾等其他寄生虫病防治项目实施方案(2020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疟疾等其他寄生虫病防治项目实施方案(2020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为巩固消除疟疾成果,防止输入再传播,积极规范开展疟疾监测、土源性线虫和黑热病等重点寄生虫病防治工作,制订本方案。

第一部分 消除疟疾和黑热病防治工作一、工作目标1.开展传染源控制和管理,加强媒介防控,完善疟疾监测检测与处置网络,持续巩固消除疟疾工作。

2.做好黑热病监测与防治工作。

二、实施范围全省17个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和10个省直管县(市),149个县(市、区)执行该方案。

三、工作内容(一)发热病人血检1.发热病人血检。

加强从非洲、东南亚等疟疾流行区回国人员为重点人群的“三热”病人血检工作,全省年血检总数不低于9.9万人次。

2.血检复核。

县级疾控中心每年抽取辖区内所有阳性血涂片和不少于10%的阴性血涂片,进行质量复核。

市级疾控中心负责每年抽取辖区所有县(市、区)的全部阳性血涂片和复核后10%的阴性血涂片进行复核。

省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对所有阳性病例样本进行基因检测,并每年抽取各市所有阳性血涂片和市级复核后10%的阴性血涂片进行复核。

(二)病例诊断和治疗1.诊断及报告。

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均应根据实验室检测结果阳性(包括血检疟原虫阳性、快速诊断试剂疟原虫抗原检测阳性、疟原虫特异性基因片段检测阳性)来确诊疟疾病例。

对确诊的疟疾病例,应当在24小时内填写传染病报告卡,通过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疾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系统进行网络直报。

3天(72小时)内完成病例个案调查及专报系统中病例信息上报,并在病例完成治疗后一周内,完成患者服药情况和病情转归等数据的补报。

2.规范治疗。

输入性疟疾采用以青蒿素类药物为基础的复方或联合用药的口服剂型(以下简称ACT)进行治疗,其中间日疟、卵形疟在服用ACT的同时加服伯氨喹180mg/8日(总量)。

重症疟疾治疗首选青蒿素类药物的注射剂型,同时给予对症治疗和支持疗法。

待患者病情缓解后,可选用一种ACT口服。

3.休止期服药。

消除疟疾

消除疟疾

胡锦涛:

家宝、克强并陈竺同志:疟疾防治工作 关系人民群众的健康和安全。联合国峰 会提出了2015年消除疟疾死亡病例的目 标。我国疟疾防治工作有较好基础,应 继续努力,增加投入,依靠科学,扎实 工作,务求实现2015年的目标,并落实 好援非疟疾合作项目。
温家宝:

7月22日批示: 要坚决贯彻锦涛同志的要求,加大疟疾 防治工作力度,确保实现2015年的目标。 同时,认真落实援非疟疾防治合作项目。
国外消除疟疾的经验1

需要政府重视,多部门合作。 1927年联合国疟疾防治联盟的一份报告说: 本联盟认为抗击疟疾是一件非常复杂的工作, 它不是卫生部门能够单独完成的任务,它需 要得到政治、经济、卫生领域多方面的支持, 还要有政府的其他部门、民间组织的参与, 才能保证这项工作能够完成。
国外消除疟疾的经验2
从控制走向消除

根据2006—2008年全国各县(市、区)的疟疾 发病率统计,在全国2 858个县(市、区)中, 97.38%的县(市、区)连续3年的发病率已降 至1/万以下或无当地感染病例,标志着我国的 疟疾防治已由控制进入消除。
2007 2006 2005 2004 2003 2002 2001 2000 1999 1998 1997 1996 1995 1994 1993 1992 1991 1990 1989 1988 1987 1986 1985 1984 1983 1982 1981 1980 1979 1978 1977 1976 1975 1974 1973 1972 1971 1970 1969 1968 1967 1966 1965 1964 1963 1962 1961 1960 1959 1958 1957 1956 1955 1954 1953 1952

江西省1955—2000年疟疾防治与流行态势

江西省1955—2000年疟疾防治与流行态势

综 合 措 施 , 用杀 虫 剂 作 室 内滞 留喷 洒 或 用 溴 氰 菊 采
4 王 忠 诚 主 编 . 经 外 科 学 、 汉 : 北 科技 出 版 社 ,9 88 0 8 神 武 湖 19 .0 - 41 5 何 锦 华, 金 海 . 管 内神 经 鞘 瘤 误 诊 4例 . 西 医 药 , 0 ,73 古 椎 江 2 23 :7 0
( 收稿 日期 2 0 — 7 2 02 0—0
2 岳 树 源 , 光 明 , . 段 哑 铃 形 脊 髓 肿 瘤 手 术 探 讨 . 华 神 经 外 科 郑 等 颈 中
杂 志 , 9 ,52 2 2 4 I 9 1 ,8 - 8 9
3 Jc by L Ma C ln M,o i Di.t a.x n S a nig fr a o B, c oi L us Ne 1E o c n n o
维普资讯

3 46 ・
江西医药
20 0 2年
第 3 7卷
第 5期
5 0例 , 8 %。病 程 早 期 因肿 瘤小 , 脊髓 受 压 , 占 0 无 神
经 系统 检查 正 常 , 人 仅 有 根 痛 , 别 是 根 痛 不 典 病 特
病 Ⅱ型 , 目前 手 术 不 能 彻 底 治 愈 神 经 纤 维 瘤 病 I 型 。提 高对 脊髓 神 经 鞘 瘤 的 早 期认 识 , 早 诊 治 可 尽
人用氯喹 、 氨喹宁 8 伯 d疗 法 进行 现症 根 治 , 行 休 流
止 期 对 复 发 病 人用 乙胺 嘧 啶 、伯 氨 喹 宁 8 d疗 法 进 行抗复发根治 , 疟疾 高 发 区流 行 季 节 用 乙胺 嘧 啶 全 民预 防 服药 。8 0年代 以后 , 根据 流 行程 度 和传 播 媒

2024年全国疟疾日宣传活动方案

2024年全国疟疾日宣传活动方案

2024年全国疟疾日宣传活动方案宣传活动方案:2024年全国疟疾日一、活动目标1. 提高全国公众对疟疾的认知和了解,特别是疟疾的传播途径、预防方法和治疗技术。

2. 强调疟疾预防和治疗的重要性,促进全国范围内的疟疾防控工作。

3. 鼓励公众参与到疟疾防控工作中来,从自己做起,减少疟疾的发生和传播。

二、活动内容1. 疫情数据发布在疟疾日当天,全国卫生健康部门将发布最新的疟疾疫情数据和相关防控措施,以提醒公众对疟疾的关注和重视。

2. 疟疾科普宣传通过各类媒体平台(电视、广播、网络、手机APP等)开展科普宣传活动,介绍疟疾的病因、症状、预防和治疗方法等,提高公众对疟疾的认知。

3. 防治知识传播在公共场所(医院、学校、商场等)设立宣传展览板,展示疟疾发生的地区、预防措施和防治药物等信息,提醒公众注意个人防护。

4. 疟疾体验活动举办疟疾体验活动,让公众亲身体验疟疾的症状和影响,增强对疟疾的认知和警惕。

例如,让参与者戴上特殊眼镜或手套,模拟疟疾的视力障碍和手抖症状。

5. 专家讲座和义诊活动邀请疟疾防控领域的专家进行讲座,介绍疟疾的预防和治疗方法,解答公众关注的问题。

同时,组织义诊活动,提供免费的疟疾检查和咨询服务。

6. 手抄报和海报设计比赛面向学生和社区居民开展手抄报和海报设计比赛,以吸引更多人参与到疟疾防控宣传中来。

优秀作品将获得奖励和展示机会。

7. 疟疾防控宣传演出邀请专业的演出团队进行疟疾防控宣传演出,通过音乐、舞蹈、话剧等形式,向公众传递疟疾防控的知识和信息。

8. 社区义工活动组织社区义工开展疟疾防控宣传活动,例如发放宣传册和宣传品、走街串巷宣传等,提高社区居民对疟疾的认知和预防意识。

9. 疟疾防控培训班邀请专业的疟疾防控人员开展培训班,传授疟疾防控的基本知识和技能,提高相关人员的专业素养,推动疟疾防控工作的提升。

三、宣传形式1. 媒体宣传:通过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平台,播放疟疾防控的宣传片和相关专题报道。

消除疟疾资料——中国消除疟疾试点工作方案(试行)

消除疟疾资料——中国消除疟疾试点工作方案(试行)

消除疟疾资料一一中国消除疟疾试点工作方案(试行)附件中国消除疟疾试点工作方案(试行)为积累实现消除疟疾目标及应对输入性病例的经验,建立消除疟疾考核评估体系,推动全国消除疟疾工作,根据现阶段我国疟疾流行现状,在河北、上海、浙江、福建、山东、广东等6省(市)的部分地区,启动消除疟疾试点工作。

为加强消除疟疾试点工作的管理和指导,确保试点工作质量,特制定本方案。

一、试点县(区)的遴选(一)数量。

在河北、浙江、福建、山东、广东5省和上海市,各选择1—2个县(区)作为消除疟疾试点县。

(二)入选原则。

1.试点县(区)政府重视消除疟疾工作,有先行试点的意愿和积极性,基层专业机构有较好的疟疾防治工作基2.试点县(区)的疟疾疫情现状、地理环境、人口流行病学特征等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三)确定程序。

各省(市)卫生厅(局)根据上述原则组织试点县(区)的申报工作,国家和省级专家进行综合评估后确定,并报卫生部疾病预防控制局备案。

二、目标与工作指标(一)目标。

到2011年底,试点县(区)实现或证实无本地感染疟疾病例,建立、完善消除疟疾考核评估体系。

(二)工作指标。

到2011年底实现如下工作指标。

1.发热病人年血检总人数不低于辖区总人口数的2% , 其中,5月-10月份血检人数不低于年血检总人数的80%。

2.疟疾病例实验室检测率达到100%。

3.疟疾病例诊断后24小时内的报告率达到100%。

4.疟疾病例规范治疗率达到100%。

5.报告疟疾病例中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的比例达到100%。

6.疫点居民疟疾防治知识知晓率达到90%。

7.居民防蚊设施保护率达到90%以上。

三、工作内容(一)开展发热病人血检,最大限度地发现疟疾病例。

1.具备疟疾诊断能力。

试点县(区)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上医疗机构配备疟疾检测必需的显微镜和试剂,对“三热”病人(临床诊断为疟疾、疑似疟疾和不明原因的发热病人)开展显微镜检查疟原虫(以下简称“镜检”), 在开展镜检的同时可采用快速诊断试剂进行检测。

2024年江西省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项目实施方案

2024年江西省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项目实施方案

一、项目背景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要求,促进农村卫生事业的发展,提高农民的基本卫生保健水平,江西省制定了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项目实施方案。

二、项目目标1.提高农村居民的基本卫生水平:通过提供健康宣教、预防接种、卫生检查等服务,提高农村居民的健康素养和卫生习惯。

2.改善农村卫生服务网络:在农村建立完善的卫生服务机构和卫生服务网络,提高基层卫生防控能力。

3.推广新技术和新方法:引入现代化医疗设备和先进的卫生技术,提高农村卫生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三、项目内容1.建立农村卫生服务站:在每个乡镇建立农村卫生服务站,提供基本的医疗服务和卫生宣教。

2.提供免费预防接种服务:加大农村疫苗接种力度,提供免费的预防接种服务,保障农村儿童的健康。

3.开展健康宣教活动:通过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农民的健康意识和卫生知识,加强农村卫生习惯的养成。

4.建立卫生档案和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健康档案和信息管理系统,方便医生和患者进行信息查询和管理,提高服务的连续性和准确性。

5.推广现代化医疗设备和技术:引进先进的医疗设备和技术,提高农村卫生服务的水平和效率。

四、项目实施机构1.江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项目的总体策划和协调工作。

2.各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项目在本地区的具体实施和管理。

3.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负责项目的落地执行和具体服务。

五、项目实施步骤1.编制详细的项目实施计划:包括项目目标、具体任务和时间节点等。

2.加强宣传和宣教工作:通过各种渠道,向农民宣传项目的意义和目标,并提供相关健康知识。

3.设立农村卫生服务站:在每个乡镇设立农村卫生服务站,配备医生、护士等人员,提供基本卫生服务。

4.推行免费预防接种服务:加大疫苗供应力度,提供免费的预防接种服务,做好疫苗接种的宣传工作。

5.组织健康宣教活动:通过举办听课、讲座、培训等方式,提高农民的健康意识和卫生习惯。

6.建立卫生档案和信息管理系统:完善农村居民的健康档案和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健康信息的共享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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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2013年江西省疟疾防治项目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中国消除疟疾行动计划(2010-2023年)》和《江西省消除疟疾行动计划(2010-2023年)》,根据2013年中央补助地方疟疾防治项目要求,结合国家《消除疟疾技术方案(2011年版)》、《全国消除疟疾监测方案》等,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目标
在全省建立起规范和完善的疟疾防治与监测网络系统,及时发现疟疾病例,清除可能存在的传染源,阻断疟疾传播。

二、项目范围和内容
(一)项目范围
全省100个县(市、区)。

(二)项目内容
1、疫情报告。

全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检验检疫机构和采供血机构及其执行职务的人员和村医一旦发现疑似、临床诊断和确诊的疟疾病例,应当在24小时内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通过国家疾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系统进行网络直报。

暂不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责任报告单位应在诊断后24小时内向所在地的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送(寄)出传染病报告卡,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收到传染病报告卡后,应于2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

制机构应有专人负责每日浏览国家疾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系统和
寄生虫病防治信息管理系统,发现本辖区内报告的疑似、临床诊断和确诊疟疾病例后,应当立即与报告单位联系,对报告病例进行核实,并于病例报告后3天内完成个案调查,并按寄生虫病防治信息管理系统要求报告。

如病例诊断发生变更后,应及时在疾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系统中进行订正。

3、疫点调查和处置工作。

各县(市、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按照《消除疟疾技术方案(2011年版)》的要求,在病例网络直报后1周内,应开展疫点调查和处置工作。

并按寄生虫病防治信息管理系统要求报告。

4、不明原因发热病人血检。

按照《消除疟疾技术方案(2011年版)》的要求,全省各县(市、区)均应开展不明原因发热病人血检。

在二类县,以乡为单位,每年血检人数不低于辖区总人口数的1%。

,传播季节血检人数不低于血检总数的80%。

在三类县,以县为单位,每年血检人数不低于辖区总人口数的0.5%。

,传播季节血检人数不低于血检总数的80%。

对于血检发现的疟疾病例,应及时报告、开展个案调查。

各级临床医疗机构必须建立规范和完善的门诊日志和“三热病人”血检登记并妥善保管门诊日志、“三热病人“血检登记等原始资料,保留所有疟原虫阳性血片和阴性血片,以供血片复查。

各县(市、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加强督导检查,抽取10%的阴性血片和所有阳性血片进行镜检复核,并于每月10日前通过寄生虫病防治信息管理系统上报上个月的血检和复核情况。

5、传染源治疗及人群预防服药。

对发现的疟疾现症病人要严格按照卫生部下发的《抗疟药使用原则和用药方案》进行规范治疗,在疟疾流行季节,对疟疾疫点的周围人群视情况开展预防性服药。

针对间日疟病人易复发的特点,在每年春季对上年的间日疟病人进行休止期治疗,减少传染源积累,防止疫情蔓延。

6.、开展媒介调查。

在全省设置进贤、龙南、南康、安远、永新、安福、井冈山、遂川、临川、黎川、彭泽、庐山、瑞昌、婺源、上饶、余干、铅山、宜丰、高安、上栗、分宜、浮梁、贵溪等23个哨点监测县(市、区),按照疟疾防治技术方案的要求采用诱蚊灯全通宵捕蚊法开展传疟媒介按蚊种群和密度调查,动态反映媒介种群和密度的消长变化趋势,为采取有效的媒介防治措施提供依据。

7、购置并贮备抗疟药物、实验室快速诊断试条和杀虫剂等疟疾防治相关药品和物品。

8、按要求筹建省疾控中心疟疾参比实验室,以提高我省疟疾诊断水平。

三、组织实施
(一)组织形式
1、省卫生厅和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项目的规划、
指导、组织实施和督导检查。

2、省疾控中心,各设区市和县(市、区)等各级疾控机构负责各项技术措施的实施、质量控制、信息收集管理、技术指导与考核评估。

3、各项目县(市、区)的乡(镇)卫生院和乡村医生应协助和配合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和疾控机构开展防治工作。

4、各项目县(市、区)卫生、财政部门应根据本项目方案和有关技术方案的要求,制定本地区的项目实施计划,报省卫生、财政部门备案。

(二)资金安排
2013年中央财政补助我省疟疾防治资金266万元,专项用于省、各项目县(市、区)开展不明原因发热病人血检、疫点调查处置、疟疾防治药品和诊断试剂采购、实验室建设等支出,各级地方财政应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安排必要的配套补助经费。

1、不明原因发热病人血检等110万元。

按下达给全省100个县(市、区)不明原因发热病人血检工作计划,分别补助各县(市、区)用于血检补助、耗材购置等项工作。

2、疫点调查处置59.77万元、病例溯源与基因确认6万元、镜检质控、督导服药补助费用等5.8万元。

下拨至各级疾控机构开展项目任务工作。

3、药品和试剂采购等51.43万元。

用于采购快速诊断
试剂条、抗疟药及杀虫剂等物资。

4、媒介监测与调查23万元。

此项经费用于补助全省23个媒介监测哨点县(市、区),用于传疟按蚊种群和密度调查的相关设备、器械、耗材、人员补助等。

5、疟疾参比实验室建设资金10万元,用于省疾控中心筹建
省级疟疾参比实验室。

(三)试剂条等采购。

全省100个县(市、区)疾控中心必须依据有关规定按计划数采购快速诊断试剂条,按时按量保质完成采购工作,专款专用。

各设区市疾控中心负责采购抗疟疾药物、杀虫剂等。

四、项目执行时间
各类项目活动应于2014年6月底完成。

五、项目监督与评估
(一)项目资金要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

(二)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疾控机构要加强监督检查,保证项目工作进度和质量。

省卫生厅将适时组织检查和督导。

(三)各项目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及疾控机构在项目完成后,应及时将项目总结、技术报告及相关数据资料报送省疾控中心。

(四)省疾控中心汇总分析全省项目数据,撰写全省项目工作总结和技术报告,报省卫生厅,省卫生厅审核后上报卫生部和中国疾控中心。

附表:2013年江西省疟疾防治项目工作量及资金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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