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检查管理制度
工程质量检查管理制度

工程质量检查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工程质量检查管理工作,提高工程质量,确保工程安全,保护施工人员和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相关管理人员。
三、工程质量检查管理机构1. 工程质量检查管理机构由发包方设立,负责监督和管理工程质量检查工作。
2. 工程质量检查管理机构成员由技术、质量、安全等相关专业人员组成。
3. 工程质量检查管理机构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进行工作。
四、工程质量检查管理职责1. 工程质量检查管理机构有权对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进行质量检查,对发现的质量问题进行整改督促。
2. 工程质量检查管理机构有责任宣传质量管理知识,提高全员对质量管理的重视和认知。
3. 工程质量检查管理机构要加强与相关单位的协作,共同推动质量管理工作的落实。
五、工程质量检查管理流程1. 工程质量检查管理机构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制定质量检查计划,明确质量检查的重点和计划。
2. 工程质量检查管理机构应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并制定相应的检查报告。
3. 工程质量检查管理机构要及时对质量问题进行督促整改,跟踪整改情况,确保质量问题得到有效处理。
4. 工程质量检查管理机构应定期对工程质量检查工作进行总结分析,形成经验和教训,持续改进管理流程。
六、质量问题处理1. 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在质量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经工程质量检查管理机构确认后方可继续施工。
2. 对于一些严重的质量问题,工程质量检查管理机构有权停止施工,并向发包方报告,由发包方和相关部门进行查处。
七、质量管理实施1. 工程质量检查管理机构应制定质量管理实施细则,明确工程质量检查的具体内容和要求。
2. 工程质量检查管理机构要建立质量检查档案,确保质量检查记录的完整和准确。
3. 工程质量检查管理机构要加强对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监督管理,保证质量管理工作的全面实施。
工程质检部管理规章制度(5篇)

工程质检部管理规章制度第一条确定质量目标:质检部在项目总工程师领导下,全面负责项目质量监督检查工作,主要对前期施工工艺、施工方案进行检查,并对技术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对进场原材料进行检测,以及在施工过程中对工程质量进行全方位、全过程控制。
1、创优目标:确保优良工程2、分项工程合格率为____%,其中优良品率为____%(且主要项目确保为优良)。
3、重大质量事故为____次。
4、工程外观质量确保优良。
第二条质量保证措施1、建立完善的检测体系,全面熟悉工程招标文件和施工技术规范编制工程项目的主体试验工作计划和分部实施计划,经甲方监理工程师审批后实施。
狠抓岗位责任制的落实,使整个施工过程始终处于受控状态。
2、为确保施工工程达到设计要求和规范标准,要严把检测关,并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和业务培训工作。
3、设立专职质检工程师岗位,加强内部质检工作,严格控制施工各工序质量,确保工程质量一次成优。
加强项目施工全过程的控制和各工序环节的监督与检查,严格施工过程中的经常检查、工序衔接或交接中的专职检查、工程质量评定及定期的工程质量大检查工作。
第三条施工过程质量控制1.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制定质量目标,分阶段对质量目标进行考评;2.复核测量队的导线点、水准点的测量数据,将复测成果报监理工程师审批。
3.推行“首件工程认可制度”①施工前,根据工程进度计划制定首件工程控制清单;②制定首件工程控制办法a、工艺控制开工前进行详细的技术交底并召开技术研讨会,制定切实可行的施工方案;b、原材料控制对进场原材料按照规定进行检测,杜绝不合格材料出现在施工现场;c、施工过程控制对施工过程进行检测,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杜绝出现问题再处理现象;d、施工总结首件工程完工后,____质检部、工程部、试验室及现场工程师,对工程质量进行全面检查,包括外观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内业资料等。
分析原因、总结经验,然后才能大面积推广施工。
③实行“三检”制度强化施工过程中各个环节、各道工序质量检验。
工程质量检验制度(6篇)

工程质量检验制度一、质量检验实施细则按照设计文件和施工方案进行质量管理控制,现场质量工程师负责工序的检查,分部、分项、单位工程的验收,工程检查,报验和监理签证工作,组织职工进行质量意识教育和技术、技能培训,及时发现质量隐患,提出改进意见并督促整改,把工程质量控制贯穿于施工的全过程。
1、项目开工前,由项目总工程师组织工程技术人员,认真审核施工图纸、设计文件,认真详细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对审核中发现的问题、错误及必要的设计变更,应及时向设计、监理单位提出2、施工测量放线,放线实行“双检”制,大中型建筑工程由公司、项目部双检,一般工程由经理部采用不同人或不同方法测量、核对结果,测量记录要规范,字迹工整清晰,主测人员要签字。
3、水泥、钢筋、砂石料等各种原材料进场,应严格执行进货检验和试验控制程序,质量不合格或质量合格证明书,质量检验报告等凭证不全者,不得进场。
4、原材料应按指定地点设置,经试验人员检验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施工。
____年中考冲刺综合复习指导北京地区试题广东地区试题江苏地区试题5、对施工中的特殊过程、关键工序,必须事先编制详细的质量措施和技术操作标准,施工中必须派技术人员6、试验人员须认真做好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试验检测工作,做到各种试验数据齐全、真实、资料完整。
7、质检工程师根据建设单位和监理工程师要求检查程序,配合监理工程师及时认真进行工序,隐蔽工程检查、分项分部工程验收工作。
8、质检工程师认真阅读设计文件,掌握设计尺寸,每道工序完工后,会同技术人员及时进行自检,填写有关检查证,核定合格后报请监理工程师进行专项检查,并及时请监理工程师进行签认。
9、质检工程师该经常深入现场,发现违反设计、施工规范或技术操作规程的行为,除向当事人进行教育、帮助和提出纠正意见外,还应填写“工程质量问题通知书”责成限期整改。
对问题严重的应进行必要的处罚,对因质量问题及人身安全或对以后工程质量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的,有权决定停止其施工作业,并及时向领导汇报。
工程质量监督检查管理制度

工程质量监督检查管理制度前言:工程质量是工程建设的核心要素,对于确保工程安全和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加强对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制定和执行科学有效的工程质量监督检查管理制度至关重要。
本文将就工程质量监督检查管理制度进行详细论述。
一、制度背景工程质量监督检查管理制度是为了满足国家对于工程质量监督的相关要求,确保工程建设符合质量标准,促进工程质量提升而制定的基本管理制度。
该制度的实施可以有效防范工程质量风险,改进工程管理方式,提高工程质量监督的效率和效果。
二、制度目的1.确保工程质量合规:制度的主要目的是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各项质量管理措施得到有效执行,确保工程质量符合相关质量标准和规定,保证工程质量的合规性。
2.提升工程质量监督效果:通过规范工程质量监督检查的程序和要求,提高监督检查的科学性和专业性,确保工程质量监督能够发挥应有的作用,及时发现和解决工程质量问题。
3.优化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的实施有助于合理分工,明确责任,规范工程质量监督的管理流程,提高整体管理水平,优化工程质量监督的管理方式。
三、制度内容1.工程质量监督检查组成:明确工程质量监督检查组的成员构成,包括组长、副组长和成员的职责和权责,确保监督检查工作的全面性和专业性。
2.工程质量监督检查程序:规定监督检查的具体步骤和流程,包括前期准备、现场检查、取证及记录和整理报告等环节,确保监督检查工作的严谨性和规范性。
3.工程质量监督检查要求:明确监督检查的内容和标准,包括对工程质量进行评估和评价的指标和方法,确保监督检查工作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4.工程质量监督检查记录和报告:要求监督检查组对每次监督检查进行记录和报告,包括检查过程中的问题和整改要求,确保监督检查工作的可回溯性和信息化管理。
5.工程质量监督检查结果处理:制定对监督检查结果的处理方法和措施,包括对不合格工程的整改要求和责任追究机制,确保监督检查工作的实际效果和可操作性。
工程质量检验管理制度

工程质量检验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工程质量管理,提高工程质量,保障工程建设的安全和质量,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工程质量检验工作的组织和管理。
第二章工程质量检验组织管理第三条工程质量检验工作由专门负责的质量检验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第四条质量检验部门应当具备相关的人员和技术条件,能够独立开展工程质量检验工作。
第五条质量检验部门应当定期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处理存在的质量问题。
第六条质量检验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的质量检验制度和工作流程,确保质量检验工作的严谨和高效进行。
第七条质量检验部门应当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作,共同推动工程质量的提升。
第八条质量检验部门应当根据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和要求,制定质量检验计划,确保质量检验工作的全面覆盖。
第三章工程质量检验程序第九条工程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应当向质量检验部门提交施工计划和相关文件,经质量检验部门审核通过后方可开展施工工作。
第十条工程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应当按照施工计划和相关要求进行工程质量检验,确保施工质量符合标准和规范。
第十一条质量检验部门在接到工程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质量检验申请后,应当及时安排人员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
第十二条工程施工单位应当配合质量检验部门开展工程质量检验工作,不得拖延或阻碍检验工作的进行。
第四章工程质量检验结果处理第十三条质量检验部门根据检验结果,对工程施工单位的质量问题进行整改和追踪,确保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第十四条质量检验部门应当对工程质量检验结果进行定期汇总和分析,为工程质量管理提供参考。
第五章工程质量检验记录和归档第十五条质量检验部门应当保存工程质量检验记录和相关文件,做到完整、准确和可追溯。
第十六条质量检验部门应当将工程质量检验记录和相关文件按照规定归档,保证文件的安全和完整。
第六章工程质量检验监督和评估第十七条质量检验部门应当加强对工程质量检验工作的监督和评估,发现和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工程质量管理制度(10篇)

工程质量管理制度为保证各项质量保证措施的落实,加强项目部对工程质量的监控力度,从而提高工程质量,特制定本制度:1、质量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施工过程中质量控制的措施是否执行,机械设备的使用状态是否会影响工程质量,工程实体质量检查和内业资料检查。
2、项目部安质部对工程质量实行日常检查,填写相关的检查记录。
3、项目部每月都要组织一次质量检查。
质量大检查由总工程师带队,工程部和安质部负责人以及各工区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组成检查组进行检查。
4、各班组和作业队要在施工过程中经常进行质量检查,并互相进行监督。
5、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安质部下发整改通知书,限定整改的期限,由施工作业队负责人签字确认。
6、整改完成后由施工队向安质部提出复查申请,由安质部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如在整改期限内没有进行整改或者整改部到位的要对该施工队进行经济处罚。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制度为保证质量事故及时有效得到控制,确保生产处于可控状态,结合本项目部的实际,特制定本制度:1、项目部安质部按时填报工程质量事故统计报表,上报公司安质部及相关单位。
2、施工班组发现质量事故,以书面形式报告项目经理、工程部,并在三天内以书面或口头(电话)报公司工程部。
3、工程事故发生后,项目部施工负责人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保护好事故现场。
4、项目部按照规定程序在____小时内向集团公司和业主单位报告,三天内向上级部门提供书面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发生的时间、地点、工程项目、发生的简要经过、损失情况、发生原因的初步分析、采取的应急措施、处理方案及恢复计划等。
5、对于工程质量事故,由上级单位进行处理,质量事故的处理根据集团公司有关文件进行处理。
6、发生事故隐瞒不报,应对主要责任者加重处罚。
7、对质量事故必须坚持“四不放过”原则。
即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有关人员没有受教育不放过;没有落实防范措施不放过;没有落实防范措施不放过;领导和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
工程质量检验制度(5篇)

工程质量检验制度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有监督管理责任。
监理人员检查工作中发现的工程质量缺陷应及时记入监理日记,指明质量部位、问题及整改意见,限期纠正复验。
对较严重的质量问题或已形成隐患的问题,应由监理工程师正式发出“不合格工程通知”,通知施工单位,同时抄报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应按要求及时做出整改,克服缺陷后通知监理工程师复验签认。
如所发现工程质量问题已构成工程事故时,应按规定办理。
1.对进场材料进行检查,严禁不合格材料用于工程中。
2.如检查结果不合格,或检查所填内容与实际不符,监理工程师有权不予签证,并将意见记入监理日记内,待改正并重验合格后才能签证,同时继续下道工序施工。
3.特殊设计的或者与原设计图变更较大的隐蔽工程,在通知监理单位的同时,还应通知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工地代表参加,与监理人员共同检查签证。
4.监理人员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有监督管理的权力与责任。
5.监理人员在检查工程中发现一般的质量问题,应随时通知施工单位及时改正,并作好记录。
检验不合格时可发出“不合格项目通知”,并限期改正。
6.如施工单位不及时改正,情节较严重的,监理工程师可在报请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发出《工程部分暂停指令》,指令部分工程、单项工程或全部工程暂停施工。
待施工单位改正后,报业主进行复验,合格后发出《复工指令》。
7.监理工程师需要施工单位执行的事项,除口头通知外,可使用“监理通知”,催促施工单位执行。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制度1.工程中如发生事故,应严格按事故处理流程进行处理,调查事故原因(包括勘察现场、调查访问、资质部门技术鉴定)、认定原因、总结教训。
2.事故发生后,应立即采取紧急处理措施(包括暂停施工),同时填写事故报告单。
施工单位必须用电话或书面形式逐级上报,对重大的质量事故和工伤事故,应立即上报建设单位。
3.对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报请当地政府质检或安全部门共同作出处理意见。
4.凡对工程质量事故隐瞒不报,或拖延处理,或处理不当,或处理结果未经业主同意的,对事故部分及受事故影响的部分工程应视为不合格,不予验收,并按相关规定决定做出处罚。
建设单位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制度

建设单位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制度一、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在当今社会,随着建筑行业的不断发展,建筑工程的质量问题日益凸显。
为了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建设单位必须建立健全的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制度。
这不仅有助于提高建筑工程的质量,还能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因此,建设单位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制度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建设单位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制度的理论框架1.1 制度的目的和原则建设单位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制度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规范工程质量检测行为,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提高工程质量。
在制定制度时,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各方利益得到平衡。
1.2 制度的内容和结构建设单位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检测机构的选择和管理:明确检测机构的资质要求,加强对检测机构的监管,确保检测机构具备相应的技术能力和管理水平。
(2)检测任务的分配和管理:合理分配检测任务,确保各个环节的检测工作得到有效开展。
加强对检测任务的管理,确保检测工作的顺利进行。
(3)检测方法和技术的标准:制定统一的检测方法和技术标准,确保检测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4)检测数据的收集和处理:建立完善的检测数据收集和处理机制,确保检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5)检测报告的编制和审核:规定检测报告的编制流程和要求,加强对检测报告的审核,确保报告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6)检测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加强对检测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检测人员的专业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
2.2 制度的实施和监督为了确保建设单位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需要加强制度的监督和管理。
具体措施包括:(1)设立专门的监督机构,负责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定期对制度进行评估和修订,以适应工程建设的新要求和新情况。
(3)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宣传教育,提高各方面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三、建设单位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制度的实际应用在实际应用中,建设单位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制度需要与具体的工程项目相结合,形成一套完整的管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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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检查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为确保xx石武铁路客运专线(河北段)项目经理部第七分部施工质量,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根据石武经理部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2、凡与工程质量相关的质量管理活动,均适用本制度。
二、质量管理工作职责
1、项目部质量管理领导小组应按照投标书和施工合同的要求,根据京石公司的质量方针,制定工程质量创优规划,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工程质量大检查和评比。
项目部要坚持定期对工程项目的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对每一阶段的工程质量状况、创优活动情况及时收集并通报。
2、各工区应按照要求,制定具体质量管理办法及创优规划,强化工程创优意识,大力开展全员、全过程的创优活动。
(1)严格队伍管理,对所使用的外部劳务应进行技能培训和质量意识教育,禁止转包或非法分包工程。
(2)单位工程开工前,要编制详细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优选施工方案,合理安排工序。
制定质量保证措施,提出质量控制要点。
(3)对工程使用的原材料、成品或半成品应严格按相关规定进行实物抽样检查或进行实验,经质检人员查验合格报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能使用。
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的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禁止在工程上使用或安装。
(4)所有隐蔽工程隐蔽前均同质检人员自检并办理规定手续,报驻地监理工程师现场检查,确认合格签署同意后,才能隐蔽。
(5)对施工中发现设计图纸与实地不符或差错时,应及时向有关
部门提出变更意见和建议,严禁擅自修改设计图。
(6)建立健全工程检测机构,配齐检测设备和仪器,配足与承包工程相适应的检测人员。
(7)积极配合设计、监理单位,大力组织攻克质量通病的技术攻关活动。
(8)积极开展创建优质样板(精品)工程活动。
充分发挥优质样板工程的带头作用和示范作用,以点带面,样板引路,提高整体质量管理水平。
(9)搞好安全生产,实施文明施工。
杜绝重大伤亡事故,确保环保、水保竣工验收达标。
(10)按现行“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时组织对已完单项、分部、单位工程的质量自检,按规定认真填报有关自检自评记录与报表,及时、准确、真实、完整地整理相关内业资料和施工日志。
三、质量管理工作制度
1、技术交底制度。
施工图完成后,由项目部负责组织有关人员参加建设单位主持召开的技术交底会议,明确工程的设计目的,了解设计内容和技术要求,各单项工程开工前,各工区对各工点进行技术交底,使施工人员了解施工步骤,质量要求。
2、施工图核对优化制度。
项目部组织各工区进行施工图核对优化工作。
3、隐蔽工程检查制度。
分项目部隐蔽工程检查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隐蔽工程检查。
4、工程质量检查制度。
局指挥部每月进行一次工程质量巡回检查,每季度组织一次质量全面检查,每半年进行一次检查评定和优质样板工程评定。
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将进行不定期的巡回检查。
5、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制度。
若工程出现质量事故,各工区部必须按规定及时上报,不得隐瞒。
6、工程质量情况报告制度。
各工区应每月对工程质量管理工作进行总结报告,以便检查质量管理工作的落实和进展情况,有利于发现工作中的问题,调整工作方法和重点。
四、质量缺陷与事故处理
1、质量缺陷的现场处理。
在施工过程或完工以后,如发现工程存在着技术规范所不容许的质量缺陷,质检部门应根据其性质和严重程度,按如下方式处理:
(1)当因施工引起的质量缺陷处在萌芽状态时,应及时制止,并要求立即更换不合格材料、设备或不称职的施工人员,或要求立即改变不正确的施工方法及操作工艺。
(2)当因施工而引起的质量缺陷已出现时,应立即发出暂停施工的指令(先口头后书面),待采取了能足以保证施工质量的有效措施,并对质量缺陷进行了正确的补救处理,同时得到了监理工程师认可后,再书面通知恢复施工。
(3)当质量缺陷发生在某道工序或单项工程完工以后,而且质量缺陷的存在将对下道工序或分项工程产生影响时,质量检查部门应在质量缺陷产生的原因及责任做出了判定并确定了补救方案后,再进行质量缺陷的处理或下道工序或分项工程的施工。
(4)工程完工后,发现工程质量缺陷时,应及时进行修补、加固或返工处理。
2、质量缺陷责任的判定:监理工程师对项目部提出有争议的质量缺陷责任予以判定。
判定时项目部应审查有关的施工资料、设计资料及水文地质资料,必要时还应配合监理工程师进行现场检测、钻孔
等,在分清技术责任的同时,还应明确质量缺陷处理的费用金额。
3、质量缺陷的修补及加固
(1)对因施工原因而产生的质量缺陷,应先对其产生的原因进行认真的分析并提出修补和加固方案,经监理批准后方可进行;对因其它原因而产生的质量缺陷,由监理、设计、施工单位共同提出处理方案,由各工区进行修补,同时由局经理部报建设单位。
(2)修补措施及方案应不降低质量验收标准,并应在技术规范所允许的范围内。
(3)如质量缺陷的严重程度危及安全和使用要求,必须推倒重来,彻底返工,并按质量事故进行处理。
4、一般质量事故的处理:
不论何种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低劣,如强度不够、结构尺寸或建安位置错误等,都属工程质量事故。
应按如下程序处理:
(1)立即指令暂停该项工程的施工并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
(2)尽快提出质量事故报告,报监理工程师。
质量事故报告应详细反映该项工程名称、部位、事故原因,应急措施、处理方案以及损失的费用等。
(3)经监理工程师对提出的处理方案予以审查、修正,建设单位审核同意后,方能恢复该项工程施工。
(4)工程质量事故的责任划分和处理,按铁道部现行规定执行。
(5)凡对工程质量事故隐瞒不报、拖延处理或处理不当及未经监理工程师同意的,对事故部分及受影响部分视为不合格,不予验工计价。
(6)凡因工程质量在处理时需要变更设计时,应按变更设计有关规定办理。
5、重大质量事故的认定:按国家及铁道部有关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处理的规定进行及时处理,重大事故应立即上报。
五、工程质量检查与考评
1、项目部每季度组织一次全面质量检查,每年进行一次质量检查综合评定和优质样板(精品)工程评定。
并不定期地组织质量检查和抽检。
2、检查的主要内容是:
(1)质量保证体系、质量控制程序、质量控制制度、创优规划、创优措施等是否建立、健全、规范运作。
(2)质量管理机构是否健全,质量管理责任是否落实到人。
(3)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是否建立并落到实处。
(4)内业资料是否齐全、真实,现场施工是否严格按质量保证体系正常运用。
(5)质量监控手段和方法是否科学。
(6)施工方案是否满足项目创优需要。
(7)质量检验评定结果是否达标。
3、工程质量综合考评程序如下:
(1)考评前,项目部工程部根据本细则及工程进展的实际情况,制定质量检查及考评方案,报项目部领导审批同意后组织质量检查。
(2)质量检查结束后10天内,工程部提出检查结果及质量考评初步意见,并向项目部领导汇报,审定质量考评初步意见。
(3)根据奖罚条款及考评方案对有关单位及人员进行奖罚。
4、工程质量的综合考评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5、综合考评的主要内容是:
(1)质量检验评定总指标的达标情况。
(2)现场施工管理。
(3)内业资料。
(4)质量管理水平。
6、综合考评方法是:对每个单位工程先依据上述考核内容的各个单项进行评定,再据此做出该工程施工质量的考评。
具体标准是:
(1)综合考评优秀:除质量综合考评主要内容的第一项必须是优秀外,其它三项中至少有二项优秀,余者为良好。
(2)综合考评良好:除质量综合考评主要内容的第一项必须是优秀外,其它三项中至少有二项是良好以上,余者为合格。
(3)综合考评合格:综合考评达不到良好条件,但综合考评主要内容的第一项达到合格,其它三项最多有一项不合格。
(4)综合考评不合格:凡达不到综合考评合格要求的为不合格。
六、奖罚
1、为了调动各架子队加强施工管理,提高工程质量,全面、持久、扎实开展创优活动的积极性,项目部将从奖励基金中设立质量奖励金,用于奖励为优质样板(精品)工程、综合考评为优秀、良好的做出贡献的有关人员。
2、对优质样板(精品)工程的奖励待定。
3、对单位工程优良率低于投票承诺工程优良率的,将从合同价款中扣罚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