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礼治思想分析

合集下载

儒家治国观念

儒家治国观念

儒家治国观念儒家治国观念是儒家学派在政治思想方面的核心主张,其核心理念是“仁政”和“礼治”。

首先,儒家强调“仁政”。

在儒家的观点中,君主应以仁爱之心来治理国家,关注民生福祉,以德治国。

他们认为,一个国家的繁荣与稳定,不仅依赖于强大的军事力量或经济实力,更在于君主是否能够实行仁政,以爱民、利民为先。

因此,儒家主张君主应当听取民意,关注民间疾苦,减轻百姓的负担,以慈爱和公正来治理国家。

其次,儒家强调“礼治”。

在儒家的观点中,“礼”是一种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是维护社会秩序和稳定的重要手段。

他们认为,“礼”不仅是一种表面的仪式,更是一种内在的道德修养和行为习惯。

因此,儒家主张通过教育、引导等方式,使人们遵守“礼”的规范,从而达到治理社会的目的。

此外,儒家还强调君主的自我修养。

在儒家的观点中,君主应当具备高尚的道德品质和人格魅力,以此来感化和引导百姓。

他们认为,君主的言行举止都会对百姓产生深远的影响,因此君主必须注重自身的修养和行为规范。

综上所述,儒家治国观念以“仁政”和“礼治”为核心,主张君主以仁爱之心治理国家,通过“礼”来规范社会行为,同时注重自身的修养和行为规范。

这种治国观念强调以人为本,注重道德建设和人民素质的提高,具有深远的现实意义。

然而,儒家的治国观念也存在着一些局限性。

首先,儒家的“仁政”思想过于理想化,难以在现实社会中完全实现。

他们过于强调君主的道德品质和行为规范,而忽视了社会结构和制度方面的因素。

其次,“礼治”思想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例如对于不同地区和文化背景的适应性等。

此外,儒家的治国观念过于强调君主的中心地位和权威性,忽视了百姓的主体性和自由意志。

在现代社会中,我们可以从儒家的治国观念中汲取一些有益的启示。

例如在制定公共政策时,政府应该关注民生福祉,以公正和公平为原则;在推进社会进步时,应该注重教育和文化传承的作用;在治理国家时,应该注重法治和制度建设等方面。

同时我们也需要警惕一些过度强调权威和中心化的思想倾向在现代社会中的负面影响。

浅析儒家礼治思想对当代中国法治建设的影响

浅析儒家礼治思想对当代中国法治建设的影响

浅析儒家礼治思想对当代中国法治建设的影响儒家礼治思想是中国古代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当代中国法治建设的影响也是不可忽视的。

本文将从儒家礼治思想的基本概念与原则、儒家思想对当代中国法治建设的启示以及儒家礼治思想在中国法治建设中的应用三个方面进行浅析。

一、儒家礼治思想的基本概念与原则儒家礼治思想主张社会按照礼义来管理,以建立稳定、有序、和谐的社会秩序,保障民众的福利,最终实现国家和社会的共同进步。

其核心理念是“仁爱、诚信、和谐、敬治、以礼治国”,这也是儒家思想对当代中国法治建设的关键理念。

其次,儒家礼治思想还有一系列的基本原则。

首先是“仁爱”原则,强调人在应对社会问题上应该满足人性的需求,并牢记对他人的关切与同情。

其次是“中庸”原则,强调人要避免过度的情绪波动,保持内心的平静,以达到思虑明晰的境界。

第三是“忠诚”原则,强调人要履行自己的社会义务,遵守国家的法律,做到不讲求个人私利而考虑大局。

二、儒家思想对当代中国法治建设的启示儒家思想对于当代中国法治建设具有重要的启示作用。

首先,儒家礼治思想强调“以德治国”,即强调道德是治理国家的核心原则。

在当代中国,立法应该注重道德教育,特别是应注重培养公民的社会责任感和法律意识,促进公民自觉遵守法律。

其次,儒家思想强调了“德治则治平”,即只有通过道德来规范人心,才能实现社会的安定和平衡。

在当代中国,法律的实施不应该局限于严惩违法者,而更应该注重培育人们的自觉遵守法律的习惯。

最后,儒家思想强调了“以礼制度”,即通过礼仪用法律来调整社会关系。

在当代中国,立法应该注重正义与法治的结合,让人们认知到法律的权威,从而达到法律影响力的最大化。

三、儒家礼治思想在中国法治建设中的应用儒家礼治思想在中国法治建设的具体应用有很多方面。

例如,法律的规定与立法的普及,应当充分考虑道德因素,以塑造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

此外,我们应该培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的习惯,让人们从生活中发现法律,理解法律,突出法律规范的强制意义。

简述儒家思想的内容

简述儒家思想的内容

简述儒家思想的内容
“礼治”主义:
儒家的“礼治”主义的根本含义为“异”,即贵贱、尊卑、长幼各有其特殊的行为规范。

只有贵贱、尊卑、长幼、亲疏各有其礼,才,能达到儒家心目中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兄兄、弟弟、夫夫、妇妇的理想社会。

国家的治乱,取决干等级秩序的稳定与否。

儒家的“礼”也是一种法的形式,它是以维护宗法等级制为核心,如违反了“礼”的规范,就要受到“刑”的惩惩罚。

“德治”主义:
儒家的“德治”主义就是主张以道德去感化教育人。

儒家认为,无论人性善恶,都可以用道德去感化教育人。

这种教化方式,是一种中心理上的改造,使人心良善,知道耻辱而无奸邪之心。

这是最彻底,根本和积极的办法,断非法律制裁所能办到。

“人治”主义:
儒家的“人治”主义,就是重视人的特殊化,重视人可能的道德发展,重视人的同情心,把人当作可以变化并可以有很复杂的选择:主动性和有伦理天性的“人”来管理统治的思想。

从这一角度看,“德治”主义和“人治”主义有很大的联系。

“德治”强调教化的程序,而“人治”则偏重德化者本身,是一种贤人政治。

由于儒家相信“人格”有绝大的感召力,所以在此比基础上便发展为“为政在人”,"有治人,无治法"等极端的“人治"主义。

孔子把“仁”作为最高的道德原则,道德标准和道德境界。

他第一个把整体的道德规范集于一体,形成了以“仁”为核心的伦理思龙想结构,它包括孝(义)、诚(信)、弟(悌)、智(知)、忠、礼、勇、恕、廉、温、恭、宽、良、耻、让、敏、惠等项内容。

其中孝悌是仁的基础,是仁学思想体系的基本支柱之一。

儒家思想家及其主要思想解读

儒家思想家及其主要思想解读

(一)孔子与孟子政治思想的异同一、孔、孟政治思想的相同点:孔子是儒家是想的开创人,孟子是孔子的继承和发展者,所以孔子与孟子的政治思想从本质上讲是一致的,都主张“仁”的思想,其具体表现在:(一)、孔子、孟子政治思想基础是一致的,主要从“仁、爱、善”角度思考问题。

孔孟都主张“仁者爱人,人恒爱之”。

也就是说,他们二人不约而同的认为“仁”对一个人的情操培养是十分重要的。

他们认为:一个人只要具备了自身的“仁”,才能靠这种魅力影响和感化他人,也才能凭此效力于社会奉献于他人,否则“为人者难成君子,为王者难得天下矣”。

翻开《论语》,我们不难发现孔子在很多场合和自己的学生说教时都会涉及到“仁”的理念。

比如说,他曾针对对自贡提出的什么是“仁”时回答说“夫人者,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尔达人。

能近去譬,可谓仁之方也已”。

在回答曾子提出的问题“仁以为己任”时,孔子解释说“志士仁人,无求生以害人,有杀身以成仁。

”这就是说,为了实现所谓的“仁”,人们可以赴汤蹈火义无反顾。

由此可见,孔子理解“仁”就是爱人,同情人,舍身处地的体贴人。

翻开《孟子-离娄》一文,孟子就明确提出了“君子所以易于仁者,以其存心也。

君子以仁存心,以礼存心。

仁者爱人,有礼者敬之。

爱人者,人常爱之。

敬人者,人常敬之。

”显而易见在这里分明强调了“仁”对一个人的情操培养的重要性。

孟子提出“性善论”从“人性本善”的角度去考虑问题。

而孔子直接说过一句“性相近也,习相远也”,从这句话看不出从皆有的那个“相近的”“天生”的人性是善还是恶,但加上他实际上认定了仁是每个人天生就有的品性,而仁的本质规定就是“爱人”,所以他心中本有“人性本善”的意思事实未予说明而已。

所以说,孔子与孟子都是从“仁、爱、善”的角度去思考问题的,其思想基础是一致的。

(二)、孔子与孟子政治思想的基本精神理念是一致的,主张“仁治”和“法治”。

孔子主张“德治”即“为政以德”。

孔子的政治思想中揭示了一个基本原则,即为人君者当以德治国,为政与为德是根本分不开的。

儒家孔子的政治思想是主张什么

儒家孔子的政治思想是主张什么

儒家孔子的政治思想是主张什么春秋后期伟大的思想家、教育家,是世界最著名的文化名人。

那么你知道这位著名人物他的政治思想是怎样的?如果你想知道可千万别错过了这篇文章哟!答:孔子的政治思想——德治主张。

【思想介绍】同孔子的仁说和礼说相联系,在治国的方略上,他主张"为政以德",用道德和礼教来治理国家是最高尚的治国之道。

这种治国方略也叫"德治"或"礼治"。

这种方略把德、礼施之于民,实际上已打破了传统的礼不下庶人的信条,打破了贵族和庶民间原有的一条重要界限。

孔子的仁说,体现了人道精神,孔子的礼说,则体现了礼制精神,即现代意义上的秩序和制度。

人道主义这是人类永恒的主题,对于任何社会,任何时代,任何一个政府都是适用的,而秩序和制度社会则是建立人类文明社会的基本要求。

孔子的这种人道主义和秩序精神是中国古代社会政治思想的精华。

旅游观念1、孔子的远游观和近游观孔子说:“君子怀德,小人怀土”,“士而怀居,不足以为士矣。

”意思是君子不要留恋故土,应该通过游学四方来增长见识,实现远大的理想和抱负。

由此可知,孔子“重游”,反对“怀居”、“怀土”等心理和行为,甚而把贪恋安居、留恋故土作为君子与小人的分野标志。

但是孔子也说:“父母在,不远游,游必有方”,明确表达了他提倡近游的思想。

“父母在,不远游”也是儒家提倡推行孝道、侍奉双亲、注重人伦思想的体现。

那么孔子既“重游”,又反对“远游”、提倡“近游”,岂不是自相矛盾?实则非也。

孔子的近游观和远游观并不矛盾,而是对立统一的,类似于“鱼和熊掌”的关系。

远游与近游,实际上反映了儒家的“忠”与“孝”、报效国家与侍奉双亲的对立统一。

孔子虽然提倡“近游”,但也不一味地排斥远游,虽然主张推行孝道,但更主张“治国平天下”。

到底适宜远游还是近游,取舍标准就是是否“有方”。

事实上,跟从孔子周游列国14年的弟子中就有不少双亲健在者。

孔子反对的只是无正当目的却超出合理程度的“远游”。

总结儒家礼治的含义-概述说明以及解释

总结儒家礼治的含义-概述说明以及解释

总结儒家礼治的含义-概述说明以及解释1.引言1.1 概述儒家礼治是儒家思想中的一个重要概念,旨在通过礼仪规范和道德教化来维护社会秩序和促进人们的道德修养。

在儒家礼治的理念中,强调了礼仪的重要性,认为通过遵循礼法规范可以实现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儒家礼治强调个人修养和社会规范的结合,旨在培养忠诚诚信、孝敬父母、仁爱他人的道德品格,从而构建一个健康、和谐的社会。

儒家礼治的观念在古代中国得到了广泛传播和实践,并对其社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在今天,虽然儒家礼治的实践方式可能有所不同,但其强调社会规范和道德教化的核心理念仍然具有启示意义。

儒家礼治的思想在当代社会中依然具有指导意义,可以帮助我们构建一个更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因此,深入理解儒家礼治的概念与实践,在当今社会仍然具有重要的意义。

1.2 文章结构文章结构部分:本文分为引言、正文和结论三个部分。

在引言部分中,将概述儒家礼治的概念和意义,并介绍文章结构以及撰写此文的目的。

在正文部分中,将详细探讨儒家礼治的概念,包括其起源、内涵和特点;同时探讨儒家礼治在历史上的实践,比如儒家经典中的相关内容,以及在现代社会中的应用情况。

在结论部分中,将总结儒家礼治的重要性,强调其对社会的影响和启示,并对儒家礼治在当代社会中的应用提出建议。

最后以结语结束全文,呼吁读者思考和借鉴儒家礼治的智慧。

1.3 目的:本文的目的是深入探讨儒家礼治在古代中国社会中的重要性和影响,并探讨其对当代社会的启示。

通过分析儒家礼治的概念、实践和影响,我们希望能够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儒家文化的核心价值观,并思考如何借鉴儒家礼治理念来应对当代社会所面临的挑战。

同时,我们也将总结儒家礼治的重要性,探讨其在现代社会中的应用和价值,从而进一步推动儒家思想在当代社会的传承与发展。

2.正文2.1 儒家礼治的概念儒家礼治是儒家思想中的一个重要概念,指的是通过礼仪规范和道德规范来进行社会治理和管理。

在儒家传统中,礼义是社会秩序的基石,而礼治则是实现社会和谐稳定的一种方式。

儒家法律思想的主要内容

儒家法律思想的主要内容

儒家法律思想的主要容<一>、“为国以礼”的礼治论。

“礼治”是中国古代最早出现的法律文化思想。

“礼”最初是原始社会的习惯,起源于原始人的祭祀。

但一经儒家渲染之后,“礼”已不是最初始祭神、拜祖意义上的礼了。

而成为“治天下”的本,“礼,经国家,定社稷,序人民,利后嗣者也”“夫礼者,所以定亲疏,决嫌疑,别同异,明是非也”,这样的礼,实质上是法。

以礼为根据,衍生出各种行为规,老百姓必须严格遵守。

子产说“夫礼,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

”。

西周的“礼治”要求以“亲亲”、“尊尊”原则来立法,严格维护“礼”所规定的井田制、分封制、嫡长子继承制以及贵族的各种世袭特权,同时主“明德慎罚”,“罪疑惟轻”等等。

到了春秋时期,儒家坚持和发展了“礼治”思想,他们视“礼”为根本的国家制度和主要统治方法,作为制定法令的指导原则与基本纲领,从而;使“礼治”具有了法律的性质和容。

儒家的这种改造,经历了五个阶段:1,孔丘以仁入礼,突出了礼的伦理性和强制作用;孔子主“为国以礼”,实行礼治,使“君子”与“小人”各自遵守一定的行为规。

为了维护宗法等级特权,在法律上孔子主“为亲者隐”,“为尊者讳”,并反对使贵族的法律特权受到一定限制的“铸刑鼎”。

2,孟轲倡导仁政,使礼成为国家意志的表现;他认为,“无礼义则上下乱”,主君臣父子、兄弟、夫妇各守其礼,他的理想社会仍然是天子、诸侯、大夫、士、庶人宝塔式的等级森严的社会,强调维护封建贵族的特权。

3,荀况对儒家的礼作了新的解释,赋予它以封建等级制的容。

他认为;礼是“强国之本”,人们都顺严格按照礼所规定的等级各分分享权利和物质利益。

“使有贵贱之等”,“使人载其事而各得其宜”。

他引法入礼,将礼治系统化、理论化、制度化。

4,董仲舒根据儒家君臣、父子的伦理纲常,仁义道德心及“阳尊阴卑”的理论,提出了一套维护等级制度的“三纲五常”论,董仲舒用阴阳学说对“三纲”加以附会和解释。

在他看来,“三纲五常”论是天意的体现。

浅谈孔子的礼治思想

浅谈孔子的礼治思想

浅谈孔子的礼治思想作者:刘毅来源:《青年文学家》2010年第07期摘要:如果我们将孔子意义上的礼理解为一种对人们的行为特别是社会行为进行规范的制度与文化,那么这种礼可以看作是“先贤的宪法”。

关键词:孔子礼治细想[中图分类号]:K0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2-2139(2010)-04-0242-01一、礼的涵义曾有学者指出,民主是“先贤的民主”。

意指在有民主传统的社会中,民主是作为一种集合历代哲人智者洞见的制度存在的。

如果我们将孔子意义上的礼理解为一种对人们的行为特别是社会行为进行规范的制度与文化,那么这种礼可以看作是“先贤的宪法”。

即一方面是历代人们对于理想社会中的理想人格进行想象的结果,另一方面也是实践理性的累积。

孔子提倡的礼就是这样一种规范社会行为,直至政治行为的一种根本准则。

孔子的礼在《论语》中(杨伯峻本)总共出现了74次,计有礼节、礼让、礼制、礼乐、礼仪、行礼、礼的本质、合理合法等近八种含义。

对这些含义进行分析,我们不难发现孔子的礼的概念首先具有双重性。

既包括以内省为重要方式的个人道德修养,也包括处理人与人之间关系的礼仪制度。

这种对礼的界定当然首先是孔子天才的创见。

但我们也不能忽视这与中国古代的社会结构密切相关的。

我国古代社会的一大特点就是家国同构,这部分导致了我们的私人领域与公共领域是合一的。

而作为社会根本规范的礼,当然必须同时具有两方面的涵义才能有效的发挥其效用。

当然,孔子的礼也具有鲜明的等级性,“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说明孔子的礼是有其适用范围的。

在等级社会,我们不必苛求古人,但是这其中透露出的信息确是不容忽视的。

虽然孔子认为礼是无法被庶人所熟练掌握的,但是礼制确实可以缓解不同等级间的矛盾的。

当然这种缓解的目的是为了保证传统贵族对于社会的绝对控制。

所以,礼治作为儒家治理的主要形式(德治可以看作是礼治的一个方面),能在数千年的社会运行中不断起到枢纽的作用。

也不是毫无道理的。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论文摘要】在中国传统文化中,最初的“礼”具有道德和法律的双重性质,从内在和外在两方面规范着社会生产和生活的秩序。

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礼”的外在强制逐渐减弱而内在规范却日益增强和完善。

提倡礼治的儒家通过以仁释礼,把礼从外在的规范约束解说成人心的内在要求,提升为生活的自觉理念,使人们依据礼义文化机制回归生命的意义世界,从而确立一种精神信仰。

在这种伦理规范与心理欲求合而为一的内在精神信念支持下,使以公平、正义为核心价值理念的和谐社会的内在和谐得以实现。

传统的中国社会,从政治学的方面看,是一个“人治”的社会;从社会学的方面看,是一个“礼治”的社会。

在这样一个社会里,社会秩序的维持主要靠传统的礼,这样的秩序自然要强调修身、提倡克己和注重教化。

一、礼治的历史渊源与内涵
“礼”起源于氏族社会末期的祭祀仪式。

西周时期,作为调整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秩序的重要规范,“礼”和“刑”共同构成了当时社会法律体系的基础。

“礼”发挥积极主动的教化功能,“刑”则发挥消极被动的制裁功能。

“礼”对于社会成员的举止言行提出正面的指导性要求,明确应该做什么,应该怎么做;而“刑”则对社会成员背离‘礼”的行为进行必要的惩治与处罚。

儒家一贯主张礼是为政的重要基础,礼与治国密不可分。

“人无礼则不生,事无礼则不成,国家无礼则不宁……礼之所兴,众之所治也;礼之所废,众之所乱也。

国之治乱,全系于礼之兴废”。

在周代,道德就其形式来说,表现为大规模的、系统化的礼。

但三代之礼不下庶人,在春秋时已然崩坏,无恢复可能,在复杂的社会生活条件下,思想家们开始对道德规范加以理论的解释和宣传,并使道德规范明确化、系统化。

孔子主张维护周礼,想通过重建礼乐教化的努力,彻底转化现实政治的权力结构,让互信互赖的道德意识取代强制性的统治模式而成为社会稳定的基础,这正是孔子德治思想的出发点和归宿。

因此,孔子提出“为政先礼”,认为礼是国之所以昌、人之所以立的根本。

孔子把他的拥护礼的主张集中成为他所谓“正名”的理论,明确提出为政之道以“正名”为先,认为治理国家必须首先“正名”,“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事不成,则礼乐不兴;礼乐不兴,则刑罚不中;刑罚不中,则民无所措手足。

”因此,“正名”,是正礼治秩序之名,就是以礼来约束自己的行为。

但是通过“正名”建立的“礼”,仅仅是外在的强制性的制度,孔子认为,“礼”不仅应该是人们自觉地遵守的行为规范,也应该是人们内心的道德感情在外部的恰当表现。

二、礼治通过以仁释礼确立一种精神信仰
为了使礼反映人们内心的道德感情,孑L子提出“仁”的概念,以仁释礼,将礼的强制规定与仁的自我要求融为一体。

在孑L子那里,“仁”是道德的核心,是理想人格,是解决人际关系问题的最高准则。

按照孑L子的解释,“仁”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孝悌。

孑L子说,“弟子入则孝,出则悌”,并指出,“出则事公卿,入则事父兄”,把在家孝父从兄与在外尊君事公卿联系起来。

孑L子说“孝慈则忠”,孝亲与忠君的关系是同体异用,君臣如父子,对父能孝,对君就能忠,对君主的忠是对父孝的自然延伸,国家君臣关系是家庭父子关系的放大。

孑L子认为,能够实行孝悌,并把这种品德影响到他人身上,这也就是参与政治了。

“其为人也孝悌,而好犯上者,鲜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乱者,未之有也。


当政者应致力于孝悌这个根本的基础。

二是爱人。

孑L子认为:“仁者爱人”,“古之为政,爱人为大。

”孑L子主张从“亲亲”出发,由亲近爱敬自己的父母亲人,推而广之,到爱众人,即所谓“泛爱众,而亲仁”。

爱人实行起来有两个方面效果:在消极方面,“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就是说,我不愿意别人怎样对我,我也不怎样对别人,这就是孑L子所谓“恕”;在积极方面,“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就是说,我愿意别人怎样对我,我就怎样对别人,这就是孑L子所谓“忠”,这两方面合起来称为“忠恕之道”。

“忠恕之道”就是实行“为仁之方”。

从“仁”的内容可以看出,孑L子突出了“仁”作为个体生命的主体性特征,强调“仁”是完全内在于生命,与生命同在的。

由于人不是孤立的个体,是彼此互动成长的,需要礼来规范和调整,而这种规范又是以个体生命的道德修养为基础的。

孑L子认为,仁和礼的关系是统一的,仁是礼的基本精神,是内在的道德,礼是仁的现实体现,是道德的标准,仁以礼为客观的社会标准,礼以仁为实际内涵。

“人而不仁,如礼何?人而不仁,如乐何?”一个人如果不具备“仁”的观念和品质,是不能贯彻礼乐的,礼的种种规定,也就徒具形式,失去了意义。

孑L子认为,如果一个人努力克制自己的行为,加强自身的修养,使自己的行为符合礼的规范,就算有了仁德。

仁与不仁,要看视听言行是否符合礼的要求,如果违礼,也就是违仁。

孑L子通过把礼纳入克己的自我修养中,以礼作为克己的客观尺度,使这种克己不再是单纯的主观性活动,礼也由此成为仁社会化的一个中介,是个人从本能生活中超越出来,使自己成为一个社会人的重要中介。

孑L子用仁来解释礼,从而给礼以新的思想内涵,注入新的生命力,礼因此获得了生机,同时也奠定了儒家以礼教为中心的传统思想的基础。

转孑L子通过以仁释礼,重新挖掘和弘扬了礼的真精神,使之建基于Et常生活情理,把礼的血缘实质规定为孝悌,又把孝悌建筑在日常亲子之爱上,这就把礼从外在的规范约束解说成人心的内在要求,把原来的僵硬的强制规定,提升为生活的自觉理念,把一种宗教性神秘性的东西变而为人情日用之常,从而使伦理规范与心理欲求融为一体。

正是这种合一,使个体的自我修养和人格完善成为孑L子德治思想的基础和出发点。

自我修养的目的是为了立身治国,而立身治国的基础或前提是修己,通过“修己以敬”,达到“安人”、进而“以安百姓”的目的,这就是孑L子的德治模式。

这一思想后来又被儒家经典《大学》进一步概括为“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内圣外王之道”。

秦汉已有“三礼”著述作为政统教育,儒家明确提出了“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道德实践步骤,并以此步骤归纳、阐发道德规范,使道德规范系统化、理论化,至宋明时期进一步强化为封建“道统”。

“礼”经过历代精英阐述而形成的“道”,构造了中国礼治社会的意识形态。

三、传统礼治构成社会内在和谐
“和谐”是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理念和根本精神。

“夫和实生物,同则不继。

以他平他谓之和,故能丰长而物归之。

”(《国语·郑语》)“和”,来源于作物生长所需要的阴阳调和,和谐就能生长万物,相同就难以持久。

用别的事物去协调另外的事物,叫做和谐,所以能丰厚增长并吸引万物。

“礼之用,和为贵。

”(《论语·学而》)“和为贵”是孑L子德治思想的重要内容,蕴涵着深刻的理性价值。

因此,“和”由原来阴阳调和之意,引申为指人际关系及不同事物之间的和睦、和谐、融洽。

在孑L子那里,“和”即“中和”,是处理人与人之间关系的一个基本准则。

孑L子解决社会问题的着眼点旨在调整人与人、人与社会各方面的关系,改变不良的社会风气,营造和谐的人际关系,维护社会稳定。

这种思维模式与
中国“家国同构”的政治模式和整体主义的伦理价值模式是合光相配的。

这种力求人际和谐社会稳定的思想,是传统儒家思想的核心,也是儒学源远流长、影响深远的关键。

礼治解决社会问题方法论的逻辑起点是个体修养,逻辑终点(最后的目标和归宿)是个体与社会群体的和谐。

在个体修养问题上,强调的是自我对道德规范和社会准则的遵从。

孔子以君子的道德人格为和谐的典范,以“智”、“勇”、“信”、“义”、“忠”等作为君子的基本人格要求。

个人要恪守礼法,自我控制,不得妄为,与社会的发展形成有机的协调。

在个体与社会群体的关系上,孔子认为,“仁者爱人”,人与人要互相爱护,强调的是人与人之间关系的道德准则。

这就要求人们社会生活中做到上下有义、父子有亲、夫妇有爱、兄弟有悌、朋友有信,以仁爱之心对待一切人,在人际交往中注重人的价值,把别人也当作与自己同类的人看待,以人为人,建立人与人之间的相亲相爱的和谐人际关系。

这样由内而外、由点及面,家庭和顺,国家有序,天下就会进入和谐状态。

依据礼义文化机制回归生命的意义世界,避免因礼义失范导致的精神萎靡与价值虚无,重新恢复生活、家庭、社会、文化、体制应有的人性化、人文化特征,乃是中国式的现代化建设能否成功的一大关键。

以礼为治是中国古代社会行之有效的治理方式,作为方法论意义上的礼治观对当代中国“以德治国”的治国方略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实施具有重大价值,必须予以高度重视。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