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作坊生产加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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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许可

辽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许可

辽宁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许可审查通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许可(以下简称食品小作坊生产许可)管理,规范食品小作坊生产许可审查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辽宁省食品安全条例》、《辽宁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制定本通则。

第二条本通则适用于我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对申请人的食品小作坊生产许可以及许可变更、延续等的审查工作。

食品小作坊生产许可审查包括申请材料审查和现场核查。

第三条对申请材料的审查,应当以书面申请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符合性为主要审查内容;对现场的核查,应当以申请材料与实际状况的一致性、合规性为主要审查内容。

第四条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标准对食品小作坊生产许可审查有特别规定的,还应当遵守其规定。

第二章材料审查第五条申请人应当具备申请食品小作坊生产许可的主体资格,取得工商营业执照。

申请人应当向所在地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食品小作坊生产许可申请。

第六条申请材料应当资料齐全、内容完整,符合法定形式和填写要求。

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申请材料一式三份,一份申请人留存、一份许可机关存档、一份由许可机关移交日常监督管理机构存档。

第七条申请人申请食品小作坊生产许可的,应当提交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许可申请书、营业执照、生产加工者的身份证明、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生产工艺流程、拟生产的食品品种说明、生产加工场所平面图、保证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八条申请变更的,应当向原发证部门申请办理变更手续,提交食品小作坊生产许可变更申请书、食品小作坊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生产加工条件是否发生变化的声明、与变更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第九条申请延续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 30 个工作日前,向原发证部门提出申请,提交食品小作坊生产许可延续申请书、食品小作坊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生产加工条件是否发生变化的声明、与许可延续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2022年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现场核查表

2022年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现场核查表
无各种污染源,不扣分;略有缺乏,扣1分;污染较重,不得分。
一般
4
3.生活区、生产区应当相互隔离;生产场地内不得喂养家禽、家畜。
生活区、生产区相互隔离较远,不扣分;生活区、生产区相互距离较近,有局部影响,扣1分;生产场地内喂养家禽、家畜,不得分。
一般
4
4.生产场地内垃圾应密闭式存放,并远离生产区,排污沟渠也应为密闭式,生产场地内不得散发出异味,不得有各种杂物堆放。
符合要求的,不扣分;
略有缺乏的,扣1.5分;
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重要
7
产品销售治理
应当建立出坊食品销售记录制度,建立台帐,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销售日期以及购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法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重要
7
4.申请人使用的食品包装材料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不得使用非食品用包装物包装或盛装食品,一次性使用的包装材料不得循环使用。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对人体安全、无害。
满足要求,不扣分;未按要求严格实施,扣1.5分;不符合规定要求,不得分。
重要
7
生产
用水
食品生产用水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用地下水但应有合格检验汇报,不扣分;用地下水无检测汇报或检测结果不合格,不得分。
重要
8
2.生产加工、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预防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湿度等特别要求,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贮存、运输。一次性使用的容器不得循环使用。
到达规定要求,不扣分;
略有缺乏,扣1.5分;
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加工记录制度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加工记录制度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加工记录制度
一、建立食品原辅料采购验证记录。

采购食品原辅料,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原辅料合格的证明文件。

应当建立食品原辅料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原辅料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二、建立食品添加剂使用记录。

食品生产小作坊应当建立食品添加剂使用记录,如实记录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名称、规格、使用数量等内容。

三、建立生产加工记录。

食品生产小作坊应当记录生产加工记录,如实记录生产所用的原料、生产产品的规格、数量、生产批号、生产品种。

四、建立生产产品检验制度。

食品生产小作坊生产的食品应当接受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抽样检验。

五、建立食品销售记录。

食品生产小作坊应当建立食品销售记录制度,记录销售的食品情况,并如实记录销售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销售日期等内容。

食品小作坊生产许可现场核查记录表

食品小作坊生产许可现场核查记录表

食品小作坊生产许可现场核查记录表食品小作坊名称:
食品类别:
品种明细:
地址:
核查日期:年月日
使用说明
1.本现场核查记录表适用于新开办食品小作坊及食品小作坊变更事项的现场核查。

2.核查组应按照每一项核查内容和评判标准,填写核查得分和扣分原因。

3.本现场核查记录表共分为管理职责(10分)、原料管理(20分)生产加工场所(20分)、生产设施及工具(15分)、生产管理(35分)。

五部分共22个核查项目(其中加“※”为重点项,共2项,一般项20项)。

4.评分原则:现场核查实行评分制,评分时应按照评分标准进行评分。

5.现场核查结论判定原则:核查项目重点项全部合格且总得分80分以上(含80分)的,判定为通过现场核查。

当出现以下两种情况之一的。

判定为未通过现场核查:(1)有一项重点项目未通过的;
(2)重点项目全部通过,但总得分在80分以下的。

6.核查项目不适用时,视为符合要求,按最高分评分,并应在核查记录中注明“不适用”。

食品小作坊生产许可现场核查记录表。

食品小作坊日常监督检查表

食品小作坊日常监督检查表
食品小作坊日常监督检查表
食品小作坊名称:
生产地址:
序号
查容 检内
检查标准
是否符合 要求
分值
情况
描述
1
资质要 求
取得登记证
是。否O
5
取得营业执照
是()否()
1
2
场所及 周边环 境要求
生产场所应距离粪坑、污水池、暴露垃圾场(站)等 污染源25米以上,并设置在粉尘、有害气体等其他污 染源的影响范围之外
是()否()
是()否()
2
10
人员要 求
应取得健康体检证明后方可上岗。凡患有有碍食品卫 生的疾病的人员,应立即调离食品生产加工岗位,治 愈后方可调回。
是()否()
2
应保持个人整洁,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不佩戴
是()否()
2
外露饰物,在加工场所内应禁止吸烟和吐痰。
在食品加工操作时应穿戴洁净的工作衣、帽,头发应 置于帽内,进入生产区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
是()否()
2
应建立管理台账,包括原料进货来源及相关信息、各 类食品添加剂使用详细记录。进货凭证留存期限不得 少于6个月,生产加工记录不得少于一年。
是()否()
1
汇总
IOO
整改建议:
食品经营者签字:
时间:
2
根据食品原料和产品保存需要配备必要的冷藏、冷冻 设施
是()否()
2
5
设备、器 具要求
直接接触食品的生产设备、器具和生产用管道应采用 无毒、无害、耐腐蚀、不易生锈、不易于微生物滋生 的材料制造。
是()否()
2
直接与食品接触的设备、器具和生产用管道,在使用 前、加工后或因中断操作,应清洗干净,必要时消毒

压片糖果批生产记录

压片糖果批生产记录

XX有限公司
批生产记录
品名:
净含量:____________________ 生产日期:年月日
理论产量:
实际产量:__________________ 成品收率:__________________ 车间主任:
生产指令
原辅料领料单
内包装材料领料单
部门负责人: 发料人:
领料人:
粉碎过筛记录
操作人:复核人:质检员:
原辅料称量记录
操作人:复核人:质检员:
操作人:复核人:质检员:
中间产品请验单
中间产品请验单
压片岗位操作记录
操作人:复核人:质检员:
操作人:复核人:质检员:
内包装操作记录
操作人: 复核人: 质检员:
剩余物料退库记录
退库日期: 年月日
质量检查情况:
检查日期:年月日质检员
退库人: 车间主任: 仓库收
包装指令
包装日期:年月日
外包装材料领料单
领料部门:
领料日期:
剩余人:包材退库记录质检员:退库部门: 退库日期:
退库人:车间主任:仓库接收人:
成品请验单
成品请验单
成品入库单
成品入库单。

食品生产环节记录表格

食品生产环节记录表格

食品生产环节记录明细表表1:场所清洁消毒记录表(食品生产企业)表2:供应商评价表(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表3:合格供应商汇总表(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表4:到货通知单(食品生产企业)表5:采购物资检验/验证结果通知单(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表6:采购物资出入库台账(食品生产企业)表7:进货台账(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表8:配料记录表(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表9:内部学习培训记录(食品生产企业)表10:外出学习情况登记表(食品生产企业)表11: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档案(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表12:不合格品处置记录(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表13:机器设备维修清洗保养卡(食品生产企业)表14:投料记录表(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表15:领料单(食品生产企业)表16:成品出入库台账(食品生产企业)表17:产品销售台账(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表18:抽检产品留样记录(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表19:委托出厂检验登记表(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表20:成品检验报告单(食品生产企业)表21:食品安全风险分析记录表(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表22:不合格品销毁记录表(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表23:食品召回措施报告(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表24:食品召回阶段性进展报告表(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表25:食品召回总结报告(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表26:关键控制点记录表(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监利县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场所清洁消毒记录表企业名称:起止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监利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监制场所清洁消毒记录表备注:清洗消毒方式包括清扫、冲洗、杀虫、消毒等。

监利县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供应商评价表企业名称:起止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监利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监制供应商评价表备注:食用农产品的合格供应商应有近半年内由有检验资质的第三方出具的产品质量合格检验报告,其他原辅料的合格供应商还应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生产(流通)许可证(生产许可证仅针对已纳入生产许可证管理产品),否则不得列为合格供应商监利县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合格供应商汇总表企业名称:起止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监利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监制合格供应商汇总表监利县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到货通知单企业名称:起止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监利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监制到货通知单到货日期:年月日仓管员:填报日期:监利县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采购物资检验/验证结果通知单企业名称:起止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监利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监制采购物资检验/验证结果通知单编号:备注:1、产品合格证明文件主要包括出厂检验合格证和质量检验合格报告两类。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安全管理制度

ZD-01 为改善环境卫生,保证食品质量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清洁卫生要求。

场地做到每天一小扫,周末大拂拭,不许随地吐痰和乱扔脏东西,不许乱扔乱倒垃圾,随时保持清洁卫生。

二、生产场地要求。

1、各种原材料、工具堆放有序,场地、设备保持清洁卫生;2、通道不能堆放杂物,确保人流、物流畅通;3、卫生设施保持完好;4、任何设备上严禁堆放零件及其它杂物;5、交接班前必须做好设备周围的环境卫生,不得有积油和其它杂物。

三、库房要求。

1、产品入库前,出库后必须对库房进行清扫;2、随时保持库房清洁卫生,做好防尘、防蝇、防鼠、防虫等工作。

ZD-02 为提高从业人员个人卫生意识,对个人卫生要求进行控制,保证食品质量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从事食品加工的人员每年做一次全面的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从事食品加工。

二、新进作坊的人员必须经过体检合格后方可从事食品加工。

三、生产人员进入车间前,必须更换专用工作服、帽,并穿戴规范整洁,头发必须藏于帽内,不得外露;出车间须换下工作服、帽。

四、直接接触食品的加工人员必须戴口罩。

五、进入车间工作人员,不得携带任何私人物品,不得染、留长指甲,不得化妆和配戴首饰。

六、进入车间前,必须认真洗手、消毒。

七、生产加工人员手部有明显外伤,不得直接从事食品加工。

八、车间内不得有随地吐痰、挖鼻孔、掏耳朵等不卫生行为。

九、清洁度不同的生产区人员不得相互串岗。

十、工作人员应定期接受食品卫生教育和培训。

ZD-03 为采购验证原辅材料,保证食品质量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根据生产需要采购原辅材料,采购时应向供货方索取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等资料。

二、对每批原辅材料、包装物等外购件均应按要求经验收合格后方能入库,并建立相关档案记录。

三、发现不合格的原辅材料,不能投入生产使用。

四、若发现原辅材料质量有问题进入生产环节的,应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五、进货查验记录内容。

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或者生产日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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