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医院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规范

医院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规范
目的:为确保医院实验室中生物实验的安全进行,保障医务人员和环境的安全,制定本规范。
:为确保医院实验室中生物实验的安全进行,保障医务人员和环境的安全,制定本规范。
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医院实验室内进行生物实验的各个环节。
:本规范适用于医院实验室内进行生物实验的各个环节。
一、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职责
1. 实验室主任负责生物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实验室内所有生物实验符合安全要求。
2. 实验室主任应指定专人负责生物安全管理,监督实验室内的实验操作和课题研究。
二、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措施
1. 实验室人员应接受生物安全培训,掌握有关生物安全的知识和操作规范。
2. 实验室内应配备必要的生物防护设施,如生物安全柜、洗手设备等,保障实验人员的安全。
3. 生物实验过程中,应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如佩戴实验服、戴口罩、戴手套等。
4. 实验室应定期检查和维护生物防护设施,保证其正常运行。
三、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的处理
1. 实验室内发生生物事故或存在安全隐患时,应立即上报相关部门,并采取措施控制风险,保护实验室人员和环境的安全。
2. 实验室应建立生物事故报告和处理的记录,并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完善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四、罚则
对于违反本规范的行为,实验室主任有权对相关人员进行纪律处分,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五、附则
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对以前实验室生物安全工作不符合要求的,应尽快进行整改。
以上为《医院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规范》的内容,希望能够确保实验室生物实验的安全进行,确保医务人员和环境的安全。
医院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医院生物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生物安全管理,预防生物安全事故,保护患者、医务人员和公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生物实验室、生物制药室、生物制品室、感染病区等涉及生物安全的场所和部门。
第三条医院生物安全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风险评估、分类管理、严格监督的原则。
第四条医院应设立生物安全管理机构,负责生物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二章生物安全组织管理第五条医院生物安全管理机构应由分管领导、生物安全管理人员、实验室负责人、医务人员等组成。
第六条生物安全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经过生物安全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七条实验室负责人应对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负责,确保实验室生物安全制度的落实。
第八条医院应定期组织生物安全培训和考核,提高医务人员和实验室人员的生物安全意识。
第三章生物安全风险评估与分类管理第九条医院应根据生物危险因素的性质、数量、潜在危害和风险程度,对涉及生物安全的场所和部门进行风险评估,并实施分类管理。
第十条医院应建立生物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定期进行风险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调整生物安全措施。
第十一条医院应根据生物危险因素的性质、数量、潜在危害和风险程度,对实验室进行生物安全分类,并采取相应的生物安全措施。
第四章生物安全实验室管理第十二条实验室应建立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实验室生物安全操作规程、生物安全管理规定、生物安全应急预案等。
第十三条实验室应配备符合生物安全要求的设施、设备和防护用品,确保实验室生物安全。
第十四条实验室负责人应对实验室生物安全进行日常管理和监督,确保实验室生物安全制度的落实。
第十五条实验室人员应按照生物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做好个人防护,防止生物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五章生物安全药品和生物制品管理第十六条医院应建立生物安全药品和生物制品管理制度,对生物药品和生物制品的储存、使用、废弃等进行管理。
医院生物安全管理制度(5篇)

医院生物安全管理制度(一)人员管理1.科室主任为生物安全第一责任人,其指定专人监督检查实验室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的落实情况。
2.实验室除辅助工作人员外,从事实验室活动的相对固定的工作人员必须具备正规院校学或生物学教育经历,具有医师或技师等专业技术资格。
3.必须经过较系统的生物安全技术专业培训,并经实验室所在单位考核合格。
4.实验室要对固定的工作人员建立健康档案,定期进行必要的预防接种。
5.实验室工作人员在工作时应穿着工作服采取标准预防措施做好个人安全防护。
不应穿着实验室工作服离开实验室。
(二)环境、设施管理1.在实验入口处应粘贴"生物危害"警告标志,注明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等级和负责人电话。
未经许可,非授权人员不应进入实验室,实验室门应保持关闭状态。
2.实验室必须是独立的实验区域,实验室内严禁设立生活区和办公区。
3.实验室出口处应设立专用的感应式或手柄式开关的洗手池、干手器。
4.实验室内应设有适当的空气消毒装置,可进行良好的通风换气;配备合格并满足实验室需要的生物安全柜;配备高压蒸汽灭菌器,并按期检查验证合格。
5.实验室需配有专用的工作服,常备乳胶手套,消毒剂。
6.实验室需配备专用于保存标本和菌(毒)种的冰箱,保存明确含有病原微生物标本和菌(毒)种的冰箱需配备双锁。
(三)病原微生物的分类、采集、运输管理1.实验室按照《人间病原微生物分类目录》进行病原微生物分类。
根据实验室活动的性质、所涉及的病原微生物种类,从事与本实验室相当的实验活动。
2.病原微生物的才具应当具有:①与采集病原微生物样本所需的生物安全相当的防护水平;②掌握相关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工作人员;③有效地址防止病原微生物扩散和感染措施;④保证病原微生物样本质量的技术方法和手段;⑤采集过程中应当防止病原微生物扩散和感染,并对样本来源,采集过程和方法等做详细记录。
3.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在取得《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转运证》后方可运送,并严格按照要求进行运转。
关于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精选6篇)

关于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精选6篇)关于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篇1检验科生物安全管理制度1.严格按照“生物安全管理条例”中要求的相关规定进行日常诊疗和临床检验。
2.医院检验科只设置从事一般临床开展的检测和诊断的微生物室,不用于其他实验活动,不从事含第一类、第二类病原微生物等高致病性病原资料载入中...1.严格按照“生物安全管理条例”中要求的相关规定进行日常诊疗和临床检验。
2.医院检验科只设置从事一般临床开展的检测和诊断的微生物室,不用于其他实验活动,不从事含第一类、第二类病原微生物等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和临床检验项目。
3.从事微生物检测的工作人员经考核合格的,方可上岗。
4.所有临床实验检测一律在微生物室内进行,工作场所要持续卫生,各种操作排列有序,注意窗户密闭,防止污染,严格保管传染菌种。
5.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保证病原微生物样本质量的技术方法和手段,确保报告准确无误。
普通微生物标本要保留到出报告结果的两天后方可处理,特殊微生物标本经市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销毁。
6.发现和怀疑由第一和第二类病原微生物所致疾病时,立即对病人进行隔离,并在两小时内上报市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在市疾控中心的统一部署下治疗处理。
封闭被病原微生物污染场所,对密切接触者进行医学观察,进行现场消毒,对相关人员进行医学检查,并进行其他需要采取的预防、控制措施。
7.定期检查实验室的生物安全防护、病原微生物菌(毒)种和样本保存与使用、安全操作、实验室排放的废水和废气以及其他废物处置等的实施状况,并对有关生物安全规定的落实状况进行检查,对实验室设施、设备、材料等进行检查、维护和更新。
8.组织全院医务人员进行微生物安全知识培训。
9.医院每月对检验科的工作正常秩序和运行状况进行检查,并且定期对医院生物安全管理制度落实状况进行检查。
关于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篇2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一.着装:1.进入实验室前要摘除首饰,修剪指甲,以免刺破手套。
医院检验科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医院检验科生物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确保医院检验科工作人员、患者及公众的安全,防止生物安全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检验科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管理1. 检验科成立生物安全管理小组,由科室主任担任组长,负责科室生物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
2. 生物安全管理小组负责制定、修订和完善检验科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并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3. 生物安全管理小组负责组织生物安全培训和考核,确保检验科工作人员熟悉生物安全知识,掌握生物安全操作规程。
4. 生物安全管理小组负责生物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和调查,及时向医院相关部门报告。
三、生物安全管理1. 检验科工作人员进入工作区,必须着工作服,戴工作帽,操作时戴乳胶手套,必要时穿隔离衣、胶鞋、戴口罩、手套。
2. 检验标本的容器,一般都用能密闭的,防止污染环境。
对不能密闭的,必须有防止溢洒的措施。
3. 检验科设立专用的样品接收区域,对样品进行分类管理,防止交叉污染。
4. 检验科配备必要的生物安全柜或其他物理遏制装置,确保样品处理和实验操作的安全。
5. 检验科工作人员在进行实验操作时,必须严格遵守实验操作规程,确保实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6. 检验科设立专用的废弃物处理区域,对废弃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消毒,防止废弃物对环境和人员造成污染。
7. 检验科工作人员在实验操作结束后,必须进行手部清洗和消毒,确保个人卫生。
8. 检验科定期进行生物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生物安全措施的有效性。
四、生物安全培训与考核1. 生物安全管理小组负责组织生物安全培训,内容包括生物安全法律法规、生物安全知识、生物安全操作规程等。
2. 生物安全培训采取集中授课、现场操作演示、案例分析等多种形式,确保检验科工作人员能够熟练掌握生物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
3. 生物安全管理小组负责组织生物安全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医院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医院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医院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篇一」1、实验室生物安全小组每月组织一次生物安全检查,检查内容包括:生物安全管理体系运行情况、生物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完善、是否落实、实验室设施、设备和人员的状态、应急装备、报警体系和撤离程序功能及状态是否正常、可燃易燃性、传染性以及有毒物质的防护、控制情况、废物处置情况等。
2、科室负责人负责实验室生物安全的全面管理,检查、督促生物安全监督员工作,每周进行科室生物安全工作检查,检查内容包括:生物安全监督员工作记录、样本的运输、保存、使用、销毁情况、生物安全实验室的消毒和灭菌情况以及感染性废物的.处理情况、生物安全设备的运行、维护情况、防护物资的储备情况。
3、生物安全监督员负责实验室日常工作的生物安全监督、检查,内容包括生物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个人防护要求执行情况、实验室人员的生物安全操作是否规范等,及时发现、纠正违规行为,避免生物安全事故发生。
4、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必要时制定纠正措施或实施整改,并进行跟踪验证。
5、按照资料、档案管理制度保存所有检查记录,及时归档。
6、将自查发现的问题作为实验室生物安全培训计划输出。
7、将自查结果上报医院相关部门。
8、为确保实验室生物安全制度、措施落实到位,避免生物安全事故,特制订本制度。
医院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篇二」一、目的明确实验室人员的资格要求避免不符合要求的人员进出实验室或承担相关工作造成生物安全事故。
二、范围适用于进入实验室检验科、病理科所有工作人员。
三、职责1.实验室生物安全负责人负责实验室人员准入工作的监督和实施。
2、进入实验室所有人员必须在身体状况良好穿戴好防护服(白大褂)的情况下方能进入实验室的工作区域工作。
但当身体出现较大的开放性损伤和处于较重的疾病感染状态或中毒疲劳状态不得进入。
四、制度要求1、所有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在接受相关生物安全知识、法规制度培训并考试合格。
2、从事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进行上岗前体检,由单位生物安全委员会组织实施。
医院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医院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一、工作间保持清洁,不得存放与工作无关的杂物。
二、工作人员上岗是要衣帽整齐,不得戴手饰品,染指甲,操作时戴口罩,接触血液操作时戴手套。
三、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静脉采血必须一人一针一管一巾一带,微量采血应做到一人一针一片,对每位病人操作前洗手或手部 75%酒精擦拭消毒,止血带要用250mg/L含氯消毒液浸泡消毒20分钟后,冲干备用。
四、无菌物品:如棉签、棉球等应在有效期内使用,开启后使用时间不得超过 24 小时,使用后的棉签应放在固定装置内,不可随意乱扔。
五、报告单应消毒后发放。
六、检验人员结束操作后应及时洗手,毛巾专用,每日消毒。
HIV 的检测在生物安全柜内。
七、采血室、体液室要备盛装感染性医疗废物的桶,采血室要备一个小桶盛装损伤性废物,桶上标识明显,每日下午值班人员将医疗废物清理后交与卫生员,要有交接登记。
八、化验室污染后的各种表面消毒(一)桌、椅等表面的消毒,每天开始工作前250~500mg/L消毒液抹布擦拭一次,地面用湿墩布擦拭一次,禁用干抹、干扫。
抹布和墩布等清洁工具各室专用,不得混用,用后500mg/L含氯消毒液浸泡20分钟后晾干备用,下班时地面、桌面擦拭一次。
(二)若被明显污染,如有传染性的标本或培养外溢,撒泼或器皿打破,洒落地面,应立即用100~2000mgL含氯消毒液喷洒于污染表面,保持30—60分钟再擦,墩布用后浸于消毒液中1小时。
(三)若已知被肝炎病毒或结核杆菌污染,应用2000mgL有效氯消毒30分钟。
九、用后的玻璃器皿用含氯1000mg/L的消毒剂溶液浸泡消毒30分钟,再清洗后,蒸馏水冲洗烤干。
十、细菌室用过的一切有菌物品均高压灭菌后再洗刷。
十一、无菌生理盐水24小时后更换,试剂定期更换。
十二、菌种、毒种按《传染病防治法》进行管理。
十三、特殊传染病检验后,应及时进行消毒,遇有地面、工作服或体表污染时,应立即处理防止扩散,并按污染情况向上级汇报。
医院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医院试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1. 目的和适用范围本规章制度的目的是明确医院试验室生物安全的管理要求,保障人员安全和试验室内生物料子的安全性。
适用范围包含医院内全部试验室,全部涉及生物料子的工作人员均需遵守本规章制度。
2. 安全责任与管理机构2.1 安全责任医院试验室生物安全的责任由试验室负责人承当,负责人需确保试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和落实。
2.2 管理机构医院设立试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委员会,委员会由医院领导、试验室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等构成,负责订立和维护试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并定期开展安全培训和演练。
3. 人员管理与培训3.1 人员管理3.1.1 全部试验室人员必需经过严格的招聘和培训,具备相关的岗位要求,并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合格方可上岗。
3.1.2 试验室内工作人员需按规定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包含试验服、手套、口罩等。
3.2 培训3.2.1 试验室负责人负责组织定期的生物安全培训和教育活动,确保试验室人员了解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范。
3.2.2 新进人员必需接受生物安全培训并通过考核,方可进行工作。
培训内容包含试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试验室安全操作规范、生物危害认得等。
4. 试验室物品管理4.1 试验室生物料子的采购和接收4.1.1 试验室生物料子的采购需经过试验室负责人审核批准,采购需与合作单位签署相关合同,并按合同要求接收。
4.1.2 试验室接收生物料子时需要严格检查包装完好、标签是否明确、相关证书齐全等。
4.2 试验室物品的分类和标识4.2.1 试验室物品依照生物安全级别进行分类管理,标识需清楚且不易脱落。
4.2.2 试验室内的不安全物品应采取专用标识,并设立特地存放区域,防止交叉感染和泄露。
4.3 试验室物品的存储和处理4.3.1 试验室物品存放需符合相关规定,防止交叉感染和泄露。
4.3.2 生物废弃物需依照规定分类储存和处理,包含固体废弃物、液体废弃物、化学废弃物等,防止对环境和人员造成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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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一)人员管理
1.科室主任为生物安全第一责任人,其指定专人监督检查实验室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的落实情况。
2.实验室除辅助工作人员外,从事实验室活动的相对固定的工作人员必须具备正规院校学或生物学教育经历,具有医师或技师等专业技术资格。
3.必须经过较系统的生物安全技术专业培训,并经实验室所在单位考核合格。
4.实验室要对固定的工作人员建立健康档案,定期进行必要的预防接种。
5.实验室工作人员在工作时应穿着工作服采取标准预防措施做好个人安全防护。
不应穿着实验室工作服离开实验室。
(二)环境、设施管理
1.在实验入口处应粘贴“生物危害”警告标志,注明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等级和负责人电话。
未经许可,非授权人员不应进入实验室,实验室门应保持关闭状态。
2.实验室必须是独立的实验区域,实验室内严禁设立生活区和办公区。
3.实验室出口处应设立专用的感应式或手柄式开关的洗手池、干手器。
4.实验室内应设有适当的空气消毒装置,可进行良好的通风
换气;配备合格并满足实验室需要的生物安全柜;配备高压蒸汽灭菌器,并按期检查验证合格。
5.实验室需配有专用的工作服,常备乳胶手套,消毒剂。
6.实验室需配备专用于保存标本和菌(毒)种的冰箱,保存明确含有病原微生物标本和菌(毒)种的冰箱需配备双锁。
(三)病原微生物的分类、采集、运输管理
1.实验室按照《人间病原微生物分类目录》进行病原微生物分类。
根据实验室活动的性质、所涉及的病原微生物种类,从事与本实验室相当的实验活动。
2.病原微生物的才具应当具有:①与采集病原微生物样本所需的生物安全相当的防护水平;②掌握相关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工作人员;③有效地址防止病原微生物扩散和感染措施;④保证病原微生物样本质量的技术方法和手段;⑤采集过程中应当防止病原微生物扩散和感染,并对样本来源,采集过程和方法等做详细记录。
3.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在取得《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转运证》后方可运送,并严格按照要求进行运转。
(四)操作管理
1.实验室应围绕生物安全管理中病原微生物标本的接收、登记、保存、实验操作、生物安全柜、高压蒸汽灭菌器的使用与维护,菌(毒)种运输、保存等环节制定安全管理制度、操作技术
规范、应急预案。
2.指定专人对涉及含有致病性微生物标本、菌(毒)种的一切实验活动进行如实的、可溯源的记录。
记录内容应使用客观计量指标,记录者签字确认。
3.严格执行微生物实验室技术操作规范、规程,自觉参加有关知识培训,及时更新知识。
4.微生物室标本接种、培养、鉴定等有传染性风险操作必须在生物安全柜内进行,非本室工作人员严禁入内。
5.所有样本、培养物均可能有传染性,操作时均应戴手套,穿隔离衣,戴口罩,采取正确的自我保护措施。
在认为手套已被污染时应脱掉手套,马上洗净双手,再换一双新手套。
6.不得用戴手套的手触摸自己的眼睛、鼻子或其他暴露的粘膜或皮肤。
不得戴手套离开实验室在实验室来回走动。
7.严格禁止用嘴吸痰。
实验材料禁止放入嘴里。
禁止舔标签。
8.所有样本、培养物和废弃物应被假定有传染性,以安全方式处理和处置培养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应严防病原微生物的扩散,微生物实验室的废弃物必须高压灭菌后按感染性废物处理。
9.防治接触用于培养的塞子和胶带等可能含有高浓度的致病菌的一切物体。
所有的实验步骤都应尽可能使气溶胶的危险性上升的操作都必须在生物安全柜里进行。
有害气溶胶不得直接排放。
10.应尽可能减少使用利器和尽量使用替代品。
包括针头、
玻璃、一次性手术刀在内的利器应在使用后立即放在锐器盒内。
锐器盒应在内容物达到3/4前置换。
11.发生实验室生物安全事故时立即按生物安全事故处理预案执行。
所有溅出事件、意外事故和明显或潜在的暴露于感染性材料,都必须向实验室负责人报告。
此类事故的书面材料应存档。
12.实验室应保持整洁、干净、每天的工作结束后,应消毒工作台、生物安全柜台面。
13.所有弃置的实验室生物样本、培养物和被污染的废弃物在从实验室中取走之前,应使其达到生物安全水平。
14.发现可疑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时,必须立即封存标本及培养物,向院内感控处报告。
15.在进行可能直接或意外接触到血液、体液以及其他有潜在感染性材料的操作时应戴上合适的手套,脱手套后以及离开实验室前都应洗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