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完整版

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完整版一、引言实验室生物安全是指在从事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中,采取一系列措施来避免实验室人员、环境和社会受到潜在的生物危害。
为了确保实验室的安全运行,保护实验人员的健康和环境的安全,特制定本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实验室所有涉及生物安全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实验研究、教学、检测、诊断等。
三、人员管理1、实验室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经过生物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新入职人员必须接受实验室生物安全培训,包括实验室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个人防护知识等。
3、实验室负责人应定期组织人员进行生物安全知识的更新培训和应急演练。
四、实验室布局与设施1、实验室应合理布局,分为清洁区、半污染区和污染区,并有明显的标识和隔离措施。
2、实验室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如生物安全柜、洗眼器、紧急喷淋装置、通风系统等,并定期进行维护和检测。
3、实验室的门窗应具备良好的密封性,以防止病原微生物的泄漏。
五、实验活动管理1、实验活动应在经过评估和批准的实验室内进行,不得在不符合要求的场所开展。
2、实验前应制定详细的实验方案和安全操作规程,并经过审核批准。
3、严格控制实验样本的来源、采集、运输和保存,确保样本的质量和安全性。
六、个人防护1、实验室人员应根据实验活动的风险程度,选择合适的个人防护装备,如防护服、手套、口罩、护目镜等。
2、个人防护装备应定期检查和更换,确保其有效性。
3、实验人员在离开实验室前,应正确脱下个人防护装备,并进行消毒处理。
七、废弃物处理1、实验室废弃物应分类收集,包括感染性废弃物、病理性废弃物、损伤性废弃物、化学性废弃物等。
2、感染性废弃物应进行高温高压灭菌或化学消毒处理后,再按照规定进行处置。
3、病理性废弃物应按照医疗废物的处理要求进行处置。
4、损伤性废弃物应放入利器盒中,进行专门的处理。
八、消毒与灭菌1、实验室应定期进行消毒和灭菌处理,包括环境消毒、设备消毒、实验器具消毒等。
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完整版

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完整版一、引言实验室生物安全是指在从事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中,为避免病原微生物对人员、环境和社会造成危害和潜在威胁,所采取的一系列预防和控制措施。
为了加强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保障实验室工作人员和公众的健康和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实验室从事与生物安全相关的实验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病原微生物的研究、检测、教学等。
三、管理职责(一)实验室负责人1、负责实验室生物安全工作的全面管理,制定和完善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2、组织开展生物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实验室人员的生物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3、定期对实验室生物安全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二)实验室安全员1、协助实验室负责人开展生物安全管理工作,负责日常的生物安全监督和检查。
2、对实验室人员进行生物安全技术指导,确保实验操作符合生物安全要求。
3、负责生物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和报告。
(三)实验室工作人员1、严格遵守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实验操作。
2、参加生物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自身的生物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
3、发现生物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四、实验室设施和设备要求(一)实验室布局1、实验室应合理布局,分为清洁区、半污染区和污染区,各区之间应有明显的分隔和标识。
2、实验室内应设置合理的人流和物流通道,避免交叉污染。
(二)实验室设施1、实验室应配备必要的通风、空调、消毒、灭菌等设施,确保实验环境符合生物安全要求。
2、实验室内应设置洗手池、洗眼器等应急设施,以便在发生生物安全事故时及时进行处理。
(三)实验室设备1、实验室应配备符合要求的生物安全柜、高压灭菌器、移液器等设备,并定期进行维护和校准。
2、设备的使用和操作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使用安全。
五、实验室人员管理(一)人员培训1、实验室人员在上岗前应接受系统的生物安全培训,包括生物安全知识、操作规程、应急预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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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完整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确保实验室人员的生命安全和健康,保护环境和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实验室内的所有实验人员,包括教师、研究人员、学生和实验室技术人员等。
第三条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标准。
第四条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应依据实验室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生物安全管理计划和预案。
第五条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应采取预防为主、综合管理、科学合理、协同配合的原则。
第六条实验室应设立专门的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机构,负责生物安全管理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
第七条实验室应配备必要的生物安全设施和装备,进行生物安全防护。
第二章实验室生物安全设施第八条实验室应设立生物安全防护区域,根据实验需要和生物危害性,分为不同级别的生物安全防护区域。
第九条不同级别的生物安全防护区域,应符合国家有关生物安全标准和规定的要求。
第十条实验室生物安全防护设施包括生物安全柜、实验室通风系统、污水处理设备等。
第十一条实验室生物安全防护设施的维护和保养应按照厂家要求和操作规程进行。
第三章实验室工作规范第十二条实验人员应遵守实验室工作规范,正确佩戴个人防护装备进行实验。
第十三条实验人员应接受生物安全培训,了解生物安全知识和操作要求。
第十四条实验人员应在实验前评估实验的生物风险,并制定相应的防护措施。
第十五条实验人员应按照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规定的流程和要求进行实验操作。
第十六条实验人员应妥善处理实验遗留物和废弃物,避免对环境造成污染和危害。
第四章生物事故应急处理第十七条实验室应建立生物事故应急预案,明确责任分工和处置流程。
第十八条生物事故发生后,实验室人员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采取控制措施。
第十九条生物事故发生后,实验室应向相关部门报告,并及时采取纠正措施和进行事故调查。
第二十条生物事故处理过程中,应做好事故记录和信息收集,及时总结和反馈教训。
第五章生物安全监督与评估第二十一条实验室应配备相应的生物安全监测和评估设备,定期对实验室进行监测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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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完整版一、总则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实验室对生物实验及相关活动的安全管理,保障实验室内人员和环境的安全。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实验室内进行的一切生物实验和相关活动。
二、实验室生物安全等级分类根据实验室进行的生物实验的危险程度,本实验室将实验室生物安全等级分为四个级别:1. 一级生物安全实验室(BSL-1):主要进行无害微生物实验,实验操作遵循基本的卫生和安全要求;2. 二级生物安全实验室(BSL-2):主要进行对人体有潜在危害的微生物实验,实验操作需要具备一定的实验室技能和防护要求;3. 三级生物安全实验室(BSL-3):主要进行对人体具有高度致病性的微生物实验,实验操作需要在高度控制的环境下进行;4. 四级生物安全实验室(BSL-4):主要进行对人体具有极高致病性和传染性的微生物实验,实验操作需要在极高的生物安全水平下开展。
三、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责任1. 实验室主任:- 负责制定和完善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确保实验室内各类个人防护用品及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和维护;- 开展定期的生物安全培训和演习。
2. 实验室工作人员:- 遵守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 做好个人防护,使用必要的实验器材和装备;- 参与生物安全培训并定期进行健康监测;- 及时汇报实验过程中发现的异常情况。
四、实验室生物安全设施要求1. 实验室准入控制:- 对实验室区域进行限制性准入,确保只有经过培训并得到授权的人员才能进入实验室;- 对进入实验室的人员进行身体检查,特别是检查传染病情况;- 对实验材料和设备进行严格的准入和出库管理。
2. 实验室通风和排放:- 确保实验室内的通风设施正常运行,保持室内空气的流动;- 实验室应具备排放等级相匹配的排风系统。
3. 实验材料管理:- 对实验所用的生物材料进行分类储存和标识,确保易感染、高毒性物质与其他物质分开存放;- 严格控制实验材料的使用量和浓度,避免超标操作。
生物安全管理制度(通用12篇)

生物安全管理制度(通用12篇)生物安全管理制度(通用12篇)生物安全管理制度篇11、生物实验室、仪器室、标本室由生物实验室教师专职管理,任课教师及其他科组教师需要使用实验室做实验或上课的,要提前一至两天通知实验室教师,并进行登记。
2、每个实验室、仪器室、标本室都要配一个灭火器,每个楼层配有两个消防栓,实验教师掌握其使用方法,并定期检查。
3、实验教师每天下班前都要认真检查门、窗、水、电等是否关好。
4、实验教师按时上、下班,若碰上第一节课或最后一节课有时,必须提前或推迟15分钟上班或下班,保证任课教师能拿取和放回仪器、教具等。
5、实验教师必须掌握仪器设备的规格、性能、工作原理,熟悉材料、药品性能,负责做好仪器设备的保管、使用、维修,药品的'使用、回收、处理工作。
6、每学期开学初对学生进行一次实验安全教育,学生实验时,实验教师随堂辅导,督促学生严格遵守实验操作规程,注意安全,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7、生物科老师要配合实验教师管理好学生,共同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8、教师使用电教平台时进行登记,并严格遵守平台的使用操作规程。
生物安全管理制度篇21、实验室内各种设施要符合生物安全及其他相关规定,所使用的所有仪器应经过安全使用认证。
病理科科供电线路中必须安装断路器和漏电保护器。
2、科内大型仪器、设备、精密仪器由专人负责保管、登记、建档,仪器设备的使用者,需经专业技术培训,持证上岗、3、科内仪器设备应在检定和校准的有效期内使用,并按照检定周期的要求进行自检或强检,对使用频率高的仪器按规定在检定周期内进行期间核查。
4、主要仪器设备应建立使用记录,有操作规程,注意事项,相关技术参数和维护记录,并置于显见易读的位置。
仪器使用者必须认真遵守操作规程,并做好仪器设备使用记录,定期维护仪器设备。
5、仪器设备所用的电源,必须满足仪器设备的供电要求。
用电仪器设备必须安全接地。
电源插座不得超栽使用。
仪器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断路保护时,必须在查明断电原因后,再接通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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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完整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实验室安全,做好生物实验工作,保证实验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实验物品的安全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实验室生物实验的相关人员,包括实验室管理人员、实验室工作人员、实验室访问人员等。
第三条实验室应当配备专职生物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实验室的生物安全管理工作。
第四条实验室应当根据实验室内生物实验的危险等级,制定不同的生物安全管理措施,并严格执行。
第五条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应当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相一致。
第二章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基本要求第六条实验室应当建立完善的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组织架构,并明确各级人员的责任。
第七条实验室应当定期进行生物安全管理培训,确保实验人员具备必要的生物安全知识和技能。
第八条实验室应当制定详细的生物实验操作规程,包括实验操作步骤、实验操作注意事项、实验操作风险评估等。
第九条实验室应当配备必要的生物安全设施和设备,确保实验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实验物品的安全使用。
第十条实验室应当定期进行生物安全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并解决生物安全隐患。
第三章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措施第十一条实验室应当严格按照生物实验的危险等级确定对应的生物安全措施,包括实验操作、废物处理、实验室清洁等。
第十二条实验室应当建立严格的生物实验操作规程,明确各项实验操作细节和注意事项,并严格执行。
第十三条实验室应当建立健全的废物处理制度,将实验产生的废物分类处理,确保废物不对环境造成污染。
第十四条实验室应当建立严格的实验室清洁制度,定期对实验室进行清洁消毒,保持实验室内卫生环境。
第十五条实验室应当建立实验风险评估制度,对每项实验进行风险评估,确定相应的生物安全管理措施。
第十六条实验室应当建立实验事故应急预案,确保在发生实验事故时能够及时有效地处理。
第四章实验室访问人员管理第十七条实验室应当对访问人员进行身份审核,确认其身份后方可进入实验室。
第十八条实验室应当向访问人员提供必要的安全培训,确保其了解实验室的生物安全管理要求。
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通用3篇)

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通用3篇)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篇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加强实验室科研管理,是实验室科学研究贴合生物安全规范,对实验室师生身体健康负责,根据卫生部“关于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和《南京医科大学生物安全管理办法》等,参照国际公认的生物安全原则,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中所述“生物安全”包括病原微生物、有毒有害化学品及相关废弃物等可能导致安全损害的资料。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三条:各课题组负责针对实验室的特点制定、维护和监督有效的实验室安全计划。
第四条:实验室负责人对所有研究人员和实验室来访者的安全负责。
第三章:管理制度第五条:实验室管理人员职责课题组负责人人应按照“生殖医学国家重点实验室生物安全操作规范”的要求,确保实验室设施、设备、个人防护设备、材料等贴合有关安全要求,定期检查、维护、更新,确保不降低其设计性能;及时阻止不安全的活动。
第六条:实验室员工安全管理所有人员上岗前均应系统地理解有关实验室生物安全的培训。
要求所有人员根据可能接触的生物理解免疫以预防感染。
人员的生物安全培训及免疫应包括运输和清洁员工的特殊工作人员。
第七条:实验环境的安全标记及要求实验室内应系统而清晰地标示出危险区,且适用于相关的危险;在某些状况下,宜同时使用标记和物质屏蔽标识出危险区;应清晰地标识在实验室或实验设备上使用的具体危险材料;通向工作区的所有进出口都应标明存在其中的危险。
应使涉及的非实验员工(如维修人员、合同方、分包方)明白其可能遇到的任何危险。
实验室的每个出口和入口应可辨别,入口处应有标记,标记应包括国际通用的危险标志(如:生物危险标志、火线标志和放射性标志)以及其他有关的规定和标记。
应设紧急出口并有标记以和普通出口区别。
应急撤离路线应有在黑暗中也可明确辨认的标识。
实验室入口应有可锁闭的门。
门锁应不妨碍紧急疏散。
第八条:实验室运作的管理程序实验室须根据实验对象、生物危害程度评估、研究资料、设施特点、设备具体制定相应的标准操作程序:1)员工的健康监护;2)实施危害评估,采取措施的安排;3)化学品和其他危险物品的确认(包括适当的标识要求)、安全存放与处置及监控程序;4)操作有害材料的安全行为的程序;5)防止高风险和污染材料失窃的程序;6)确认培训需要和教材的方法;7)获得、维护和分发实验室所有使用材料之安全数据单的程序;8)实验室设备安全去污染和维护的程序;9)紧急程序,包括漏来源理程序;10)事件记录、报告及调查;11)废弃物处理和处置。
生物安全实验室管理制度

生物安全实验室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生物安全实验室的管理,确保实验室生物安全,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GB/T 27400-2008)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从事生物实验活动的各类实验室。
第三条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应当遵循依法依规、科学规范、安全可靠、环保节能的原则。
第四条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应当纳入实验室整体管理体系,明确责任,加强监督,确保实验室生物安全。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五条实验室应当设立生物安全管理组织,明确生物安全管理负责人,负责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生物安全管理组织应当制定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
第七条生物安全管理组织应当定期对实验室生物安全工作进行检查、评估和改进,确保实验室生物安全。
第三章实验活动管理第八条实验室应当根据实验内容、实验生物等因素,确定生物安全等级,并按照生物安全等级进行实验室设计和建设。
第九条实验室应当对实验人员进行生物安全培训,确保实验人员了解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
第十条实验室应当建立健全实验生物管理制度,加强对实验生物的管理,确保实验生物的安全。
第十一条实验室应当建立健全实验废弃物处理制度,对实验废弃物进行分类、收集、存放、处理,防止实验废弃物对环境和社会造成危害。
第四章设施设备管理第十二条实验室应当配备符合生物安全要求的设施设备,并定期进行检测、维护,确保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十三条实验室应当对设施设备进行定期检查、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设施设备的安全可靠。
第五章个人防护与健康监护第十四条实验室工作人员应当穿戴适当的个人防护装备,防止实验生物、实验废弃物对自身和他人造成伤害。
第十五条实验室应当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建立健全工作人员健康档案,确保工作人员的健康安全。
第六章事故处理与应急预案第十六条实验室应当制定事故处理和应急预案,明确事故处理流程、应急措施和应急资源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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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目录一、实验室人员准入制度二.设施/设备监测,检测和维护制度三、健康医疗监护制度四、生物安全实验室安全自查制度五、生物安全实验室资料档案管理制度六、生物安全实验室人员培训、考核制度七、意外事件处理及报告制度八、实验室工作人员个人防护制度九、实验室内务管理制度十、实验室废弃物处理制度十一、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十二、菌毒种、传染病生物样本管理制度一、实验室人员准入制度1、目的:明确实验室人员的资格要求,避免不符合要求的人员进出实验室或承担相关工作造成生物安全事故。
2、范围:适用于进入检验科实验室所有工作人员。
3、职责(1)检验科生物安全负责人负责实验室人员准入工作的监督和实施。
(2)进入检验科实验室所有人员所有必须以本规定规范自己的工作。
4、制度要求(1)所有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在接受相关生物安全知识、法规制度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才可以进入实验室。
(2)从事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进行上岗前体检,由单位生物安全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体检指标除常规项目外还应包括与准备从事工作有关的特异性抗原、抗体检测。
(3)从事实验室技术人员必须具备相关专业教育经历,相应的专业技术知识及工作经验,熟练掌握自己工作范围的技术标准、方法和设备技术性能。
(4)从事实验室技术人员应熟练掌握与岗位工作有关的检验方法和标准操作规程,能独立进行检验和结果处理,分析和解决检验工作中的一般技术问题,有效保证所承担环节的工作质量。
(5)从事实验室技术人员应熟练掌握常规消毒原则和技术,掌握意外事件和生物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原则和上报程序。
(6)实验活动辅助人员;(废气物管理人员、洗刷人员等)应掌握责任区内生物安全基本情况,了解所从事工作的生物安全风险,接受与所承担职责有关的生物安全知识和技术,个体防护方法等内容的培训,熟悉岗位所需消毒知识和技术,了解意外事件和生物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原则和上报程序。
(7)外单位来检验科参观、工作人员进入实验室控制区域应有相关领导批准并遵守实验室的生物安全相关规章制度。
进入实验室的一般申请由实验室负责人的批准。
二.设施/设备监测,检测和维护制度1、目的:为保证实验室工作人员对各类检验仪器的安全使用,维护检验工作的正常运转,确保检验工作的顺利进行。
2、范围:适用于检验科内的各种检验仪器。
3、制度要求(1)检验科内各种设施要符合相关规定,所使用的所有仪器应经过安全使用认证。
检验科供电线路中必须安装断路器和漏电保护器。
(2)科内大型仪器、设备、精密仪器由专人负责保管、登记、建档,仪器设备的使用者,需经专业技术培训(3)科内仪器设备应在检定和校准的有效期内使用,并按照检定周期的要求进行自检或强检,对使用频率高的仪器按规定在检定周期内进行期间核查。
(4)主要仪器设备应建立使用记录,有操作规程,注意事项,相关技术参数和维护记录,并置于显见易读的位置。
仪器使用者必须认真遵守操作规程,并做好仪器设备使用记录,定期维护仪器设备。
(5)仪器设备所用的电源,必须满足仪器设备的供电要求。
用电仪器设备必须安全接地。
电源插座不得超栽使用。
仪器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断路保护时,必须在查明断电原因后,再接通电源。
不准使用有用电安全隐患的设备(如漏电、电源插座破损、接地不良、绝缘不好等)。
(6)使用直接接触污染物的仪器设备前,必须确认相应的安全防护装置能正常启用。
实验工作完成后,必须对接触污染物的仪器设备进行相应的清洗、消毒。
(7)科内应指定专人对安全设备和实验设施/设备维护管理,保证其处于完好工作状态。
仪器设备较长时间不使用时,应定期通电、除湿。
有记录,保持设备清洁干燥。
(例如每年应对生物安全柜进行一次常规检测,须特别关注高效过滤器。
定期对离心机的离心桶和转子进行检查)。
(8)冰箱应定期化冰、清洗,发现问题及时维修。
实验区冰箱内禁止放个人物品及与实验无关的的物品。
(9)所有仪器设备在维修和维护保养前运出实验室前必须进行消毒处理。
三、健康医疗监护制度制度要求(1)实验室人员体检制度对新从事实验室技术人员必须进行的上岗前体检,体检指标除常规项目外还应包括与准备从事工作有关的特异性抗原、抗体检测。
不符合岗位健康要求不得从事相关工作。
实验室技术人员要在身体状况良好的情况下从事相关工作,发生发热、呼吸道感染、开放性损伤、怀孕等或因工作造成疲劳状态免疫耐受及使用免疫抑制剂等情况时,需由实验室负责人同意从事相关工作,但不宜再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的相关工作。
检验科实验室可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对各类人员进行必要的临时性免疫接种和预防性服药,并记入健康监护档案。
发生实验室意外事件或生物安全事故后应根据需要进行必要的应急免疫接种或预防性服药,并记入健康监护档案。
发生实验室意外事件或一般生物安全事故后由医务科/医务科/人事科/检验科决定人员临时性或永久性调离岗位。
临时调离岗位的人员在重新上岗前必须进行体检,体检结果达到岗位健康要求后由医务科/检验科批准其上岗。
四、生物安全实验室安全自查制度1、目的:为确保实验室生物安全制度、措施落实到位,避免生物安全事故,特制订本制度。
2、制度内容(1)主任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生物安全全面检查,检查内容包括:生物安全管理体系运行情况、生物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完善、是否落实、实验室设施、设备和人员的状态、应急装备、可燃易燃性、传染性、放射性以及有毒物质的防护、控制情况、废物处置情况等。
(2)生物安全监督员负责实验室日常工作的生物安全监督、检查,内容包括生物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个人防护要求执行情况、实验室人员的生物安全操作是否规范等,及时发现、纠正违规行为,避免生物安全事故发生。
(3)按照资料、档案管理制度保存所有检查记录,及时归档。
五、生物安全实验室资料档案管理制度1、目的:为确保生物安全实验室各类活动记录、资料按要求归档、保存,特制订本制度。
2、制度要求(1)与生物安全相关的各类活动的记录均应按照本制度执行。
(2)生物安全实验室的记录、资料保存不得少于20年。
(3)生物安全实验室记录、资料应至少包括:生物安全手册、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分析处理记录、废物处置记录、实验记录、领用、销毁等记录、生物危害评估记录、消毒、灭菌效果监测记录等。
(4)生物安全实验室资料档案原则上不外借。
(5)因工作需要复制档案资料者需经批准。
(6)超过保存期限的档案资料、记录,应通过生物安全领导小组的讨论、鉴定,批准是否实施销毁,销毁应至少两人实施,做好销毁记录。
六、生物安全实验室人员培训、考核制度1.目的:为确保实验室全体员工熟悉生物安全法律、法规,建立生物安全意识,保证相关工作人员掌握开展工作必需的生物安全知识和技术,避免实验室感染,防止实验室事故,特制订本制度。
2、制度要求培训内容:生物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办法、标准、本实验室生物安全手册、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应急预案、紧急事件的上报和处置程序、生物安全操作规范、仪器设备的使用、保养、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运输、保藏、使用、销毁、实验室的消毒与灭菌、感染性废物的处置、急救等。
针对不同的工作岗位,在全员培训的基础上,组织开展专项生物安全培训。
对新上岗、转岗的员工进行生物安全相关知识、生物安全手册等的培训,明确所从事工作的生物安全风险。
进入实验室的外单位人员(包括进修、实习等工作人员)的由所在科室,根据所从事工作的生物安全风险进行必要的生物安全培训,所有工作均在带教教师指导下进行,学习期间不得从事危险性较高的工作。
七、意外事件处理及报告制度1.目的:规定实验室职业暴露处理程序,规范发生职业暴露时处理原则、报告和登记流程。
2.职责:实验室操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生职业暴露须按照本规定进行处理和报告程序;实验室负责人按照规定进行组织和控制职业暴露发生后的控制实施;实验室负责人负责组织试验人员职业暴露处理的培训和考核,并保存有关记录;实验室生物安全检查人员负责督察日常工作中生物安全工作的执行3.制度要求:(1)实验室发生职业暴露后按照既往进行的该种污染物的生物安全危害度评估结果,快速有效的对意外暴露人员进行紧急医学处置;对污染区域进行有效的控制,最大限度的清除和控制污染物对周围环境的污染和扩散;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和暴露人员的医学观察等原则和步骤进行处理;(2)根据既往进行的生物安全危害度的评估和暴露的程度即时进行现场紧急医学处置,消除或最大程度降低病原微生物对暴露人员的伤害;同时,有效的污染区域进行防控,最大限度的防止污染物对周围人员和环境的污染。
(3)一般性的小型事故可在紧急医学处置后,要立即向实验室负责人和实验室生物安全领导小组报告事故情况和处理方法,以及时发现处理中的疏漏之处,使处理尽量完善妥当。
(4)当重大事故发生时,在进行紧急医学处置的同时,要立即向实验室负责人和实验室生物安全领导小组报告情况;实验室负责人和实验室生物安全领导理小组要立即协调现场紧急处理和周围环境污染防控;协调医学专家评估职业暴露的危害性和对暴露人员的伤害程度;对药物可以治疗和预防该污染物感染的,力争在暴露后最短时间内开始预防性用药;留取暴露人员相应的标本备检,并同时进行医学观察。
(5)记录对暴露现场和周围环境防控污染的方法,实施形式,人员、范围,评估防控处理的效果;总结和评估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工作程序中是否存在不当,发生暴露人员试验操作等过程是否存在失误,整改措施和实行。
(6)意外事故现场处理方法:工作人员发生意外事故时,如针刺损伤、感染性标本溅及体表或口鼻眼内,或污染实验台面等均视为安全事故,应立即进行紧急医学处置(根据事故情况采用相应的处理方法)。
根据生物安全危害度和暴露程度,现场初步评估职业暴露危害程度和选择处理方式。
(一)、化学污染1.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被污染部位。
2.立即到急诊室就诊根据造成污染的化学物质的不同性质用药。
3.在发生事件后的48小时内向有关部门汇报并报告感染管理科。
(二)针刺伤1.被血液、体液污染的针头或其他锐器刺伤后,应立即用力捏住受伤部位,向离心方向挤出伤口的血液,不可来回挤压,同时用流动水冲洗伤口;2.用75%酒精或安尔碘消毒伤口,并用防水敷料覆盖;3.意外受伤后必须在48小时内报告有关部门并报告感染管理科、领取并填写《医疗锐器伤登记表》,必须在72小时内作HIV、HBV等的基础水平检查;4.可疑被HBV感染的锐器刺伤时,应尽快注射抗乙肝病毒高效价抗体和乙肝疫苗;5.可疑被HCV感染的锐器刺伤时,应尽快于被刺伤后做HCV抗体检查,并于4-6周后检测HCV的RNA;6.可疑被HIV感染的锐器刺伤时,应及时找相关专家就诊,根据专家意见预防性用药,并尽快检测HIV抗体,然后根据专科医生建议行周期性复查(如6周、12周、6个月等)。
在跟踪期间,特别是在最初的6-12周,绝大部分感染者会出现症状,因此在此期间必须注意不要献血、捐赠器官及母乳喂养,过性生活时要用避孕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