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理科 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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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理科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病理科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病理科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在医院病理科工作中,生物安全管理制度是非常重要的一环。

病理科是一个操作病理标本、病理诊断与病理研究的专业科室,涉及到病原微生物、毒性物质等,要求在操作过程中做好生物安全管理,以确保工作人员和患者的安全。

一、标本采集与储存在病理科工作中,标本采集是一个重要的环节。

医务人员需要根据病人的情况进行标本采集,如血液、组织等。

为了确保生物安全,医务人员需要正确佩戴防护用具,如手套、口罩等,避免接触到标本时造成交叉感染。

采集完成后,标本需要妥善储存,避免受到外界污染。

二、标本处理与工作区域清洁在进行病理标本的处理过程中,医务人员需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操作过程中不产生污染。

对于潜在感染性物质的处理,应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并遵循相应的处理流程。

同时,工作区域的清洁和消毒也至关重要,保持工作台面、设备和工作区域的清洁可以有效减少交叉感染的风险。

三、废弃物处理与环境监测在病理科工作中,废弃物的处理是一个重要的环节。

医院需要建立相应的废弃物分类制度,将不同类型的废弃物进行分类处理,确保有害废弃物不会对环境和健康造成危害。

同时,对工作环境进行定期监测也是必不可少的,确保工作环境符合相应的卫生标准,保障工作人员和患者的安全。

四、应急处置与培训教育在病理科工作中,应急处置是必须要重视的一环。

医务人员需要接受相应的培训,了解各类生物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流程,确保在发生意外情况时能够及时有效地应对。

此外,定期进行生物安全知识的培训教育也是必不可少的,提高工作人员的防护意识和操作规范,减少生物安全风险的发生。

综上所述,病理科生物安全管理制度是一个综合性、系统性的工作,需要医院、工作人员和相关部门共同努力。

通过建立科学的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应急处置和培训教育,可以有效提高病理科工作的安全性和可靠性,保障医院工作人员和患者的生命健康。

希望各个医院和科室都能高度重视生物安全管理,建立健全的制度,共同维护医疗环境的安全和健康。

病理科生物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病理科生物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病理科生物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一、目的与适用范围本制度的目的是确保病理科生物实验室的安全管理,保护实验室人员和周围环境免受生物危害。

适用于所有从事病理科生物实验的人员和实验室。

二、管理原则1.生物安全是首要原则,实验室安全永远放在首位。

2.防范风险是核心,每个实验都要进行风险评估,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3.全员参与,实验室人员都要了解并执行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4.持续完善,按需进行改进和更新,确保制度的有效性和实用性。

三、生物安全管理1.实验前准备:-确保操作者具备必要的实验技能和知识。

-确定实验目的、流程和预期结果,制定实验计划。

-评估实验所使用的生物材料的风险级别,并采取相应的生物安全防护措施。

2.实验室区域的管理:-实验室区域应按照生物安全等级进行划分,确保不同级别的实验进行分区操作。

-不同区域应设置明确的标识和标志,以示区分。

-实验室内应配备必要的生物安全设施和设备,如无菌工作台、生物安全柜等,保证实验操作的安全性。

3.生物安全设施和设备的使用与维护:-使用前学习和了解设备的操作原理和使用方法,确保正确使用。

-按照设备使用规程进行操作,不得随意拆卸和改变设备的工作状态。

-定期进行设备的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4.生物材料的管理:-生物材料的存储必须符合相应的规定,如不同温度要求、防爆措施等。

-严格控制生物材料的使用数量,避免浪费和交叉污染。

-在进行生物材料操作时,必须穿戴符合要求的个人防护装备,如实验服、手套、口罩等。

5.废弃物的处理:-将废弃物划分为不同的类别,进行分类存放和处理。

-按照规定的处理方式进行废弃物的处理,确保不对环境造成污染和影响。

6.事故应急处理:-建立完善的事故应急处理预案,明确各方的责任和职责。

-及时报告和记录任何发生的事故,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和修复。

-事故处理后要进行追溯和分析,总结经验教训,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结语本制度的制定旨在保障病理科生物实验室的生物安全,提高实验室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实验操作水平。

病理科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病理科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了加强病理科生物安全管理,预防和控制生物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医务人员、患者及公众的健康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病理科所有医务人员、进修生、实习生及工作人员。

三、职责1. 病理科主任:负责病理科生物安全工作的全面领导,组织制定和实施生物安全管理制度,监督各项生物安全措施的落实。

2. 生物安全管理员:负责病理科生物安全工作的具体实施,包括生物安全培训、个人防护、消毒灭菌、废弃物处理等。

3. 医务人员:遵守生物安全管理制度,执行各项生物安全操作规程,做好个人防护。

4. 工作人员:协助生物安全管理员做好生物安全管理工作。

四、生物安全培训1. 新入职医务人员、进修生、实习生必须参加生物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 定期组织生物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全体医务人员和工作人员的生物安全意识。

3. 培训内容包括生物安全基础知识、个人防护、消毒灭菌、废弃物处理、生物安全法律法规等。

五、个人防护1. 从事病理检查、诊断、治疗等工作的医务人员,必须佩戴防护口罩、手套、护目镜等个人防护用品。

2. 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避免直接接触病原体。

3. 检查和处置标本时,使用一次性手套、防护服等防护用品。

六、消毒灭菌1. 定期对病理科工作区域、设备、器械等进行消毒灭菌,确保生物安全。

2. 消毒灭菌方法包括物理消毒、化学消毒、生物消毒等。

3. 消毒灭菌效果进行定期检测,确保消毒灭菌质量。

七、废弃物处理1. 严格执行废弃物分类管理制度,按照生物安全要求处理废弃物。

2. 使用生物安全废弃物容器,分类收集、存放废弃物。

3. 定期对废弃物处理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废弃物得到妥善处理。

八、生物安全风险评估1. 定期对病理科进行生物安全风险评估,识别潜在生物安全风险。

2. 针对风险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预防和控制措施。

3. 对高风险操作进行重点监控,确保生物安全。

九、事故报告与处理1. 严格执行生物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及时报告生物安全事故。

病理科医疗废物、危险化学品和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病理科医疗废物、危险化学品和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病理科医疗废物、危险化学品和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1.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和《微生物和生物医学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准则》等规定,做好医疗废物、危险化学品和生物安全管理。

2. 每位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并定期进行危险化学品、生物安全防护知识培训;工作人员须掌握医院感染管理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

3. 每位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必须按医院感染管理要求,进入工作场所须穿工作服,取材时戴工作帽、口罩、手套,必要时穿隔离衣、胶鞋;取材或制片结束后应及时洗手,毛巾专用,定期消毒;各种器具应及时消毒、清洗。

4. 应当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妥善处理医疗废物,并按规定处理有害化学液体。

各种废弃标本应分类处理(焚烧、入污水池、消毒或灭菌)。

5. 保持工作场所清洁卫生,定期对室内空气、各种物体表面及地面进行常规消毒,在进行特殊传染病检验后,应立即处理,防止扩散,并视污染情况向上级报告。

6. 病理科的试剂配制、更换试剂必须详细登记。

化学试剂应通风、常温、避光保存,禁止接触明火及其他热源。

有毒、有害试剂应由专人专柜保管。

配好的试剂染料应盛于磨口瓶内,避光试剂必须用棕色瓶盛装,需冷藏的试剂应放置于冰箱。

各种备用试剂瓶签上应标明试剂名称、浓度和配制时间。

各类化学试剂应进行定期更换,更换
的时间应根据标本的多少进行量化。

病理科生物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病理科生物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病理科生物安全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依据】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病理科生物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医院及相关人员的生命安全和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控管理办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病理科的生物安全管理工作,包括实验室建设、设备管理、操作规范、废弃物处理等方面。

第三条【术语定义】本制度中的术语定义如下:1. 病理科:医院专门负责疾病诊断、病理解剖和病理检查等工作的科室。

2. 生物安全:指与人类健康和生命安全相关的生物学品、生物试剂、病原微生物、基因工程微生物等的管理和防护。

3. 实验室:病理科内用于进行生物学检测、病理解剖和病理学试验等工作的场所。

4. 废弃物:指在病理科工作中产生的废弃物,包括感染性废弃物、医疗废物和化学废物等。

5. 操作规范:指病理科工作中各项操作的具体要求和步骤。

第二章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第四条【实验室建设】1. 病理科实验室的建设必须符合国家相关的规范和标准,并按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的安全级别进行设计和配置。

2. 实验室的标识、通风、照明、排水、消防等设施应符合国家相关的规范和标准。

第五条【设备管理】1. 实验室内的设备必须按照规定进行定期检测、维护和维修,并建立相应的台账记录。

2. 新购设备必须由专业的技术人员进行安装和调试,并按照操作手册进行操作。

3. 设备使用过程中如发生故障,应及时报修并停止使用。

第三章操作规范第六条【个人防护】1. 病理科工作人员必须佩戴防护口罩、手套等个人防护用品。

2. 严禁使用手套触摸个人的口鼻和其他部位,工作完成后应及时洗手。

3. 工作服必须经常更换和清洗。

第七条【生物样本管理】1. 生物样本必须按照规定的标识进行分类、存放和管理,禁止混存和交叉感染。

2. 生物样本的采集、运输和处理必须符合相关的操作规范,避免泄露和污染。

第八条【实验室操作规程】1. 病理科工作人员必须熟悉实验室操作规程,并按照规程进行工作。

病理科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病理科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病理科生物安全管理制度Ⅰ目的为保证病理科的生物安全管理,特制定此制度。

Ⅱ范围适用于病理科。

Ⅲ制度一、实验室人员准入制度(一)病理科医技人员必须具有良好的专业教育背景,需经过相应专业的系统理论学习和严格的技术培训,应持有相应专业的毕业证书。

(二)掌握基本的病理实验技能,有一定的病理实验理论知识,并能独立熟练操作常用的病理仪器和设备。

(三)病理科的相关工作人员必须经过生物安全培训并考核合格,方可进入实验室工作。

(四)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接受相应的免疫接种,如麻风腮、乙肝等,方可被批准进入实验室,以预防其可能被所接触的生物因子感染。

(五)未经批准的人员不得进入实验室工作区域,儿童不应被批准或允许进入实验室工作区域。

(六)实验室的门应保持关闭,门上应贴有生物危害标识,批准进入的人员应被告知所存在的潜在危险,与实验室工作无关的物品不得带入实验室。

(七)外来人员(研究生、进修生、实习生等)进入病理科实验室进行研究、学习、实习等医疗活动者,需经生物安全培训,科主任批准并经医务科批准并备案。

二、标本取材室生物安全制度(一)病理科参加取材的相关工作人员必须经过生物安全相关知识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必须遵守生物安全的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范。

(二)工作人员进入取材室工作时,必须穿戴工作服,取材人员必须穿戴隔离衣、手套、口罩、帽子和鞋套。

(三)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标本取材室。

参观人员等特殊情况须经科主任批准后方可进入。

(四)所有组织标本的处理统一在取材室中进行,切取标本必须在取材台上完成,不得将标本拿到取材室以外地方进行拍照或其他教学活动。

取材的剩余标本应全部放回该标本的标本瓶、袋中,并放入标本柜内保存。

(五)取材医师着隔离衣时,不得在取材室以外的区域穿行活动。

(六)取材台上的各种电器开关:排风、照明、聚光灯开关应在取材开始前开启。

(七)取材中每例标本取材完成后都要用流水清洗工作台面,方可进行下一例标本的取材。

(八)取材完成后应彻底清洗消毒取材台的工作台面、取材板、取材用具以及污染物溅出后污染的区域,具体方法参照“实验室消毒、灭菌措施”。

病理科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病理科生物安全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确保病理科工作人员的健康与安全,保护环境,防止病原微生物的传播和扩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病理科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病理科实验室、病理会诊室、病理切片室、病理档案室等与病原微生物相关的场所及其工作人员。

三、组织机构病理科成立生物安全管理小组,负责制定和实施生物安全管理制度,组织生物安全培训和演练,监督生物安全管理措施的执行情况。

四、生物安全管理制度1. 病原微生物的储存和运输(1)病原微生物样本应储存于专门的样本库,并设有明显的标识。

(2)病原微生物样本的运输应采用安全的容器和运输工具,确保样本的密封和稳定性。

(3)病原微生物样本的接收、储存和运输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工作人员进行。

2. 实验室生物安全操作规程(1)实验室工作人员应遵守实验室生物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个人防护装备,如防护服、口罩、手套等。

(2)实验室应配备必要的生物安全设备,如生物安全柜、离心机、高压灭菌器等。

(3)实验室工作人员应定期进行生物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生物安全意识。

3. 实验室废弃物处理(1)实验室废弃物应按照分类、标签、密封、包装、储存、运输、处理等要求进行处理。

(2)实验室废弃物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确保废弃物的安全处置。

4. 实验室事故应急预案(1)实验室应制定事故应急预案,包括事故报告、现场处理、人员疏散、医疗救治等。

(2)实验室工作人员应熟悉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五、培训与教育1. 病理科工作人员应接受生物安全培训,包括生物安全法律法规、生物安全知识、个人防护装备的使用等。

2. 生物安全培训应定期进行,新入职人员在上岗前应接受生物安全培训。

3. 病理科应建立生物安全培训档案,记录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培训人员等信息。

六、监督与检查1. 病理科生物安全管理小组应定期对实验室生物安全情况进行检查,确保生物安全管理措施的执行。

病理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病理室生物安全管理,预防生物危害,保障工作人员和患者的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室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管理1. 病理室生物安全管理由实验室主任负责,建立健全生物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明确责任分工。

2. 设立生物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病理室生物安全工作的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和培训。

三、生物安全风险评估1. 对病理室进行的各项实验活动进行生物安全风险评估,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

2. 对可能产生生物危害的实验项目,进行风险评估,采取必要的生物安全防护措施。

四、生物安全设施与设备1. 病理室应配备生物安全柜、高压蒸汽灭菌器、消毒剂等生物安全设施与设备。

2. 定期检查、维护生物安全设施与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

五、生物安全操作规范1. 严格执行生物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生物安全柜、高压蒸汽灭菌器等设施与设备。

2. 进行生物安全操作时,穿戴适当的个人防护用品,如防护服、手套、口罩等。

3. 严格遵守无菌操作原则,防止交叉污染。

4. 处理废弃物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分类、包装、消毒和处置。

六、生物安全培训与教育1. 对新入职员工和实习生进行生物安全培训,使其掌握基本的生物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

2. 定期对全体员工进行生物安全知识更新和技能培训。

3. 加强生物安全意识教育,提高员工生物安全素养。

七、生物安全监督检查1. 定期对病理室生物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制度落实到位。

2. 对违反生物安全规定的行为,严肃处理,追究相关责任。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修订。

2. 本制度由病理室生物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病理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旨在加强病理室生物安全管理,预防生物危害,保障工作人员和患者的身体健康。

全体员工应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本制度,共同维护病理室生物安全。

病理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病理生物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病理实验室的员工和患者的生命安全,保护环境污染,规范病理生物安全管理,根据《生物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病理生物实验的实验室,包括临床检验室、科研实验室等。

第三条病理生物安全管理制度的宗旨是控制和预防病理生物实验室中可能造成的感染和污染,保护生命和环境,确保实验室运作的安全。

第二章病理生物安全管理的责任与义务第四条病理生物安全管理的主要责任是由实验室主任负责,具体负责实验室的病理生物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病理生物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病理生物安全管理相关工作的组织和监督,具体包括制定并完善病理生物安全管理制度、进行病理生物安全教育培训、组织落实生物安全级别管理等。

第六条实验室员工要严格遵守病理生物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实验室的各项安全规定,确保实验室的安全运行。

第七条实验室员工要接受病理生物安全教育培训,并不定期进行演练。

第八条实验室员工在发现实验室存在生物安全隐患时,应当立即向实验室主任或者安全管理人员报告,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第三章病理生物实验室的生物安全级别划分第九条病理生物实验室应当根据实验室的实验内容、设备设施等因素,划分不同的生物安全级别。

第十条生物安全级别划分分为四个级别,分别是P1级、P2级、P3级和P4级,P1级为最低级别,P4级为最高级别。

第十一条不同级别的生物实验室应当具备相应的生物安全防护设施,确保实验的安全进行。

第四章病理生物实验室的安全管理措施第十二条病理生物实验室应当定期对实验室进行安全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三条病理生物实验室应当制定并实施生物安全管理方案,明确实验操作规程和应急处理措施。

第十四条病理生物实验室应当对实验操作中可能产生的污染做好防护,确保实验环境的洁净。

第十五条病理生物实验室应当定期对实验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五章病理生物实验室的危险废物处理第十六条病理生物实验室产生的危险废物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分类和处理。

医院病理科生物安全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医院病理科生物安全管理,预防生物危害,保障医务人员、患者及社会公众的健康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病理科所有工作人员、相关技术人员及在病理科进行实验活动的人员。

三、生物安全管理原则1.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2. 依法管理,科学防控。

3. 安全第一,责任到人。

4. 加强培训,提高意识。

四、生物安全组织机构1. 成立医院病理科生物安全管理小组,负责病理科生物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2. 病理科生物安全管理小组下设生物安全办公室,负责日常生物安全管理事务。

3. 病理科各实验室设立生物安全责任人,负责本实验室的生物安全管理工作。

五、生物安全培训1. 新进人员在上岗前必须接受生物安全知识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 在岗人员每年至少参加一次生物安全知识培训,提高生物安全意识。

3. 培训内容包括生物安全法律法规、病原微生物特性、生物安全操作规程、个人防护措施等。

六、生物安全设施与设备1. 病理科应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生物安全柜、消毒设备、防护服、口罩、手套等生物安全防护用品。

2. 生物安全柜应定期进行检测和维护,确保其性能符合国家标准。

3. 生物安全防护用品应定期更换,避免交叉感染。

七、病原微生物分类与管理1. 病理科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对病原微生物进行分类,并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

2. 对于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操作、储存和运输。

3. 病理科应设立专用实验室,对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进行操作。

八、生物安全操作规程1. 严格遵守生物安全操作规程,避免接触病原微生物。

2. 进行实验操作时,应穿戴适当的防护用品,如防护服、手套、口罩等。

3. 实验室应保持清洁、整洁,定期进行消毒。

4. 实验废弃物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处理,避免污染环境。

5. 实验室应设立生物安全警示标志,提醒工作人员注意生物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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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理科生物安全管理制度一、病理科生物安全管理体系、组织结构及人员职责 (一)总则……………………………………………………2 (二)病理科生物安全人员组成及各级人员职责…………3 二、病理科生物安全管理制度(一)、实验室人员准入制度 (5)(二)、感染性材料管理制度 (6)(三)、病理科员工健康管理制度 (8)(四)、生物安全工作自查制度 (9)(五)、实验室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11)(六)、生物安全管理及实验人员的培训制度 (12)(七)、意外事件处理与报告制度 (14)(八)、实验室安全保卫制度…………………………… 15 三、病理科技术操作规范(一)、工作人员防护规范....................................... 18 (二)、生物安全设备操作规范................................. 19 (三)、实验室标本安全操作规范.............................. 21 (四)、感染性物质操作规范.................................... 21 (五)、废弃物处理规范.......................................... 22 (六)、尖锐器具使用规范....................................... 23 (七)、消毒规范................................................... 24 (八)、紧急情况处理规程及应急预案 (26)1一、病理科生物安全管理体系、组织结构及人员职责(一)总则为加强医疗机构病理科生物安全管理,避免意外生物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要求病理科全体工作人员熟知本制度,在工作中严格按照相关操作规程执行。

1.根据国务院《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的要求,医疗机构成立《生物安全管理委员会》,委员会成员由医院主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各有关科室管理者、医学专家顾问等相关人员组成。

2.病理科应成立《生物安全管理小组》,科主任担任生物安全管理小组组长,病理科生物安全日常管理工作由《生物安全管理小组》负责。

3.病理科全体工作人员必须熟知生物安全设备、设施的使用操作规程,经过培训熟练掌握后方可从事相关工作。

4.日常工作中,上级职称工作人员有指导下级工作人员生物安全培训的责任。

5.实验室人员防护,环境消毒,标本收集、检测、储存、销毁和医疗废弃物的处理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80号,2003年6月16日)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 36 号,2003年10月15日)要求执行。

2(二)病理科生物安全人员组成及各级人员职责: 1.人员组成:负责人: 科主任生物安全员: 班组长或其他人员科室其他人员:2.人员职责科主任:1)熟悉生物安全防护知识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度、规程。

2)负责实验室安全管理、实验技术和生物安全工作,对病理科生物安全负有直接责任。

3)负责本科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

4)负责对本实验室工作人员进行生物安全防护知识和有关法律、法规的培训。

5)对进入实验室的工作人员进行审核和授权。

6)负责监督有关法律、法规及生物安全制度的执行情况,并及时对违反规定的行为予以纠正。

7)负责实验室紧急情况及事故的处置并及时向生物安全委员会或主管领导报告。

班组长:1)本班组安全工作的负责人,负责科室安全保卫制度的执行并将安全工作落实到每一位职工。

2)在定期进行的安全检查工作中应认真负责,注意发现隐患,3及时向科主任汇报以便及时得以解决。

3)加强对各种电器、检测设备的管理和使用,由专人负责并作好使用记录。

生物安全员:1)熟悉生物安全防护知识。

2)随时检查实验室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的落实情况。

3)对于发现的严重问题及时向科主任报告或直接向生物安全委员会报告。

其他工作人员:认真贯彻“安全第一”和“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执行科室关于安全管理的各项规定,服从科主任、班组长、生物安全员的安排,认真落实科室的安全工作。

4二、病理科生物安全管理制度(一)、实验室人员准入制度1.病理科医技人员必须具有良好的专业教育背景,需经过相应专业的系统理论学习和严格的技术培训,应持有相应专业的毕业证书。

2.掌握基本的病理实验技能,有一定的病理实验理论知识,并能独立熟练操作常用的病理仪器和设备。

3.病理科的相关工作人员必须经过生物安全培训并考核合格,经生物安全委员会批准后方可进入实验室工作。

4.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接受相应的免疫接种,如麻风腮、乙肝等,方可被批准进入实验室,以预防其可能被所接触的生物因子感染。

5.未经批准的人员不得进入实验室工作区域,儿童不应被批准或允许进入实验室工作区域。

6.实验室的门应保持关闭,门上应贴有生物危害标识,批准进入的人员应被告之所存在的潜在危险,与实验室工作无关的物品不得带入实验室。

7.外来人员(研究生、进修生、实习生等)进入病理科实验室进行研究、学习、实习等医疗活动者,需经生物安全培训,一个月以内经实验室主任批准,三个月内科主任批准并经医务处批准并备案。

5(二)感染性材料管理制度一、目的为有效防止生物实验室感染性材料在收集、运输等过程中发生泄漏或扩散,引起相关人员的感染或环境的污染,特制订管理制度。

二、范围适用于实验室与感染性有接触的所有工作人员三、职责实验室负责人负责感染性材料管理的具体工作四、制度内容1、收集标本的容器最好为塑料制品,质地坚固,正确地用盖子或塞子盖好后无泄漏,在容器外部不应有残留物。

2、设有接收标本的房间或空间。

3、接收标本的工作人员了解标本对身体健康的潜在危害,做好标准隔离。

标本的内层要在生物安全柜内打开,并准备好消毒剂。

4、废弃的标本或培养物经高压灭菌后放入双层黄色垃圾袋内,扎紧后由专职垃圾收集人员收集后集中处置。

5、损伤性垃圾放入锐器盒内。

6、在准备及实验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定时、定点、安全、妥善放置;一旦发现污染情况,必须及时采取有效消毒措施,消除污染。

每一阶段工作结束后,6清洁消毒工作区。

7、感染性材料由科主任指定专人负责保管;保管员应具有高度责任心和熟练操作技能,监控感染性材料外流。

8、建立感染性材料登记册,详细填写感染性材料名称、编号来源、使用、污染、销毁等情况。

7(三)、病理科员工健康管理制度为加强各医院病理科实验室人员健康监护管理,特制定如下规定:1.职工门诊负责实验室人员健康监护管理工作。

2.新毕业的学生或新调入人员上岗前要进行健康体检,合格者方能上岗,并留取本底血清,以备发生职业暴露后进行评估。

3.职工门诊负责安排实验室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全面体格检查。

4.职工门诊负责实验室人员的预防保健工作,根据岗前体检和每年进行的全员体检结果,安排相关人员进行各种有关传染病的预防接种工作。

5.职工门诊负责实验室人员遭受感染后的登记、备案、监测、给药(每月统计一次,并报医务部)。

6.医务部和院内感染科负责追踪职工遭受感染的原因并制定相应措施,防止类似事件的发生。

8(四)、生物安全工作自查制度1.责任分工:各医院的生物安全自查工作由院、科两级完成。

院级生物安全自查工作由生物安全委员会负责完成;科级生物安全自查工作由科级生物安全管理小组负责完成。

2.时间安排:院级不定期进行抽查(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检查);科级检查每月进行一次,并做相关记录。

3.自查内容:包括以下七方面。

(1)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和操作规范方面:?实验室安全记录;?实验原始记录;?设备条件监控及检测记录;?消毒记录;?事故(暴露)记录;?人员培训记录;?员工健康档案;?废弃物处理记录。

(2)检查实验室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的落实情况。

(3)设施布局及相关配置方面检查:检查实验区入口处是否有警示语提示,有无脱落;检查污染区与半污染区和清洁区是否分开,污染区和半污染区内是否有生活用品;实验室洗眼设施是否能正常使用;是否摆放适宜的灭火器具等。

(4)安全设备及个人防护方面的检查:检查实验室环境空气质量是否达标;实验室生物安全相关设备及设施相关记录是否齐全;个体防护设备是否齐备等。

(5)样本管理方面的检查:必须符合相关要求。

(6)感染控制方面检查:应急预案、职业暴露后的处理、健康检查的执行情况等。

9(7)废弃物的处理检查:按相关规定检查。

4.自查要求:每次应记录自查结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10(五)、实验室资料档案管理制度实验室所开展的活动过程应做详细的记录,所有的记录均应存档。

实验室资料档案包括检测申请资料、实验记录、SOP文件、质量管理文件及所有仪器设备的使用维护记录等,对于上述资料档案的管理规定如下:1.实验室应保管好所有检测项目的申请资料,将每个月的申请资料按时间的先后顺序装订在一起,便于查询。

2.仪器设备的使用保养记录,定期进行整理、归类,按时间顺序存放在文件柜中,长期保存。

3.所有资料档案都应爱惜,妥善保管,不得转借、损毁、污染及涂改等,注意保护患者的隐私权。

11(六)、生物安全管理及实验人员的培训制度1.培训方式:实行院科两级培训。

(1)一级培训:由医务部、科教科或院内感染科等职能科室共同完成。

(2)二级培训:由病理科独立完成。

2.培训内容:主要包括法律法规培训、生物安全培训、专业技能培训等。

3.培训分工(1)医务科和科教科对病理科人员,尤其是新毕业分配来的上述人员进行国务院《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和《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环境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

(2)院感科对病理科人员,尤其是新毕业分配来的上述人员进行《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及卫生部《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

(3)病理科对进入实验室的相关人员进行《医疗机构病理科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名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

(4)病理科依据各自的专业技术要求,定期进行专业技术培训,不断提高病理实验操作的熟练程度,预防和减少意外12事故发生。

4.培训考核:每年一次,根据需要和实际情况增加法律法规培训内容,培训之后要进行相关培训内容的考核,成绩合格者方能上岗,不合格者要再培训并补考,直到合格为止。

13(七)、意外事件处理与报告制度为保证实验室人员的安全和防止病原微生物扩散,当实验室发生意外事故时,能及时有效地进行自救和疏散转移人员,减少损失,特制定实验室意外事故处理与报告制度。

1.一旦发生意外事故,发现人应立即通知科主任或生物安全员,并上报至医院生物安全委员会,情况紧急者可直接拨打报警电话(如火警等),同时报告具体事宜: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人员的伤势情况及损失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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