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委员会工作制度

合集下载

村民委员会各项规章制度和措施

村民委员会各项规章制度和措施

村民委员会各项规章制度和措施
村民委员会是乡村基层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需要建立一系列规章制度和措施来规范和管理村民委员会的工作。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规章制度和措施:
1. 村民委员会组织管理制度:规定村民委员会的组织架构、职责分工、人员任免和考核评价等方面的内容,确保村民委员会能够有效地履行职责。

2. 村民参与决策制度:明确村民参与村民委员会决策的方式和程序,例如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听取村民意见等,保证村民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地保障。

3. 村民事务管理制度:规定村民委员会在办理村民事务时的程序和要求,例如土地流转、低保申请、农村社区建设等,确保村民事务得到妥善处理。

4. 财务管理制度:确立村民委员会的财务管理规范,包括资金收支管理、财务报告和审计等方面,防止财务违规行为的发生。

5. 村民权益保障制度:确保村民享有合法权益的保护,例如规定村民投诉举报的途径和程序,明确处理投诉举报的责任和流程。

6. 公开透明制度:要求村民委员会将重要决策、工作计划、财务信息等公开于村民,提高决策的透明度和公众监督的效果。

7. 教育培训制度:建立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培训机制,提高村民委员会成员的组织管理能力和专业素养,推动村民委员会的工作更加专业化和高效。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村民委员会规章制度和措施,不同地区和情况可能会有所不同,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村民委员会工作制度

村民委员会工作制度

村民委员会工作制度村民委员会工作制度为加强对村委会工作的管理,促进农村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使村一级的工作取得成效,特制定本制度。

一、坚持以邓--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自觉接受党委和党支部的领导以及上级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工作监督指导,依法依规做好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

二、村民委员会成员应当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规定,办事廉洁公正、作风民主,积极主动为村民服务。

三、结合村的实际,制定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组织村民实施,发展本村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增加农民收入,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四、积极带领村民开展多种形式的学法、用法和科普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村民的法律意识和科学知识。

五、健全“两会制度”。

坚持每月召开一次村委会干部参加的村务办公会,研究处理重要村务工作。

每季度召开一次村民代表会议,每年度召开一次村民会议,由村委会主任向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报告工作,研究和通过村中的重大事项,研究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

对急需处理的村务工作,村委会应及时开会研究处理。

六、建立村委会干部值班制度。

村委会干部坚持轮流值班,处理村务工作。

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坚持交接班,若因故不能值班的,必须事先向村主任请假。

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要增派值班人员,并组织治安防范人员在各交通要道和重要地段进行巡逻。

七、健全民主生活制度,坚持每半年和年终召开一次村委会组成人员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八、健全村干部岗位责任制,明确干部岗位职责。

实行任期目标管理制度,按照年初确定的目标任务,年终进行考核评比,对完成目标任务成绩突出者,给予适当奖励。

九、坚持联系村民小组的工作制度,村委会成员要负责联系一至二个村民小组的工作,帮助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并负责联系帮助一至两户贫困户脱贫致富。

村民委会员会民主决策制度1、凡是与村民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必须实行民主决策。

2、民主决策的基本组织形式是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

村委会的规章制度

村委会的规章制度

村委会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农村自治管理,维护农村稳定、促进村民自治、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村委会是村民委员会的工作机构和执行机关,负责村民自治组织的日常管理和具体落实。

村委会全体成员必须恪守法律法规,服从村民委员会的统一领导,维护村民利益。

第三条村委会的成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保守村民秘密,提高工作效率,维护乡风民风,依法公正办理村级事务。

第四条村委会的工作应当坚持以人为本,积极服务农村居民,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

第二章村委会的组织第五条村委会设主任一人,副主任一人,委员若干人。

主任、副主任由村委员会选举产生,委员由全体村民选举产生,任期5年经确认,可以连任。

第六条村委会的成员应当是村民中的积极分子,并经过村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第七条村委会主任负责召集和主持村委会会议,领导和组织村委会工作,代表村委会签署文件和合同。

第八条村委会设立办公室,督促落实村级事务,保障村民利益,维护村民合法权益。

第九条村委会应当建立健全工作制度,确保工作效率,提高执行力,加强协调合作。

第十条村委会应当及时做好宣传工作,宣传国家政策,传达村民意愿,维护村民文明风尚。

第三章村委会的职责第十一条村委会负责组织和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制定村级规划和政策,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建设。

第十二条村委会负责组织和协调村内事务,解决村民之间的矛盾纠纷,维护村内和谐稳定。

第十三条村委会负责监督村级财务收支情况,保障农村经济建设资金的合理使用。

第十四条村委会应当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村级环境卫生工作,保障村民生活环境。

第十五条村委会应当做好教育宣传工作,提高村民文化素质,推动农村教育事业的发展。

第四章村委会的监督第十六条村委会的决策和行为应当受到村民群众的监督,村民有权向村委会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十七条村委会应当积极配合村民代表大会和自治组织开展监督工作,接受村民监督。

第十八条村委会应当接受上级村民委员会的领导和指导,配合上级大政方针政策的实施。

村委会主要规章制度

村委会主要规章制度

村委会主要规章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村级自治,维护村民合法权益,保障村落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村委会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村委会组织架构、村民自治规则、村内事务管理等内容。

第三条:村民委员会是自然村的组织形式,由村民自主选择产生,代表村民行使民主管理、自治、监督职权。

第四条:村民委员会应当依法开展工作,听取村民的意见建议,促进村庄的发展,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

二、村委会组织架构第五条:村委会设主任、副主任、书记等职务,主任为村委会的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协调、领导村委会的工作。

第六条:村委会设立办公室,负责日常文书工作和文件档案管理。

第七条:村委会设立监察委员会,负责监督村委会的工作,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

第八条:村委会设立财务部门,负责村内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三、村民自治规则第九条:村民应当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自主选择村民委员会的产生方式,保证村委会成员的代表性和权威性。

第十条:村民应当积极参与村委会的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集体讨论解决村内事务,维护村庄的和谐发展。

第十一条:村民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村委会的规章制度,不得损害村委会的利益,不得干扰村委会的正常工作。

第十二条:村民应当积极参与村级事务,配合村委会做好村庄的环境卫生、治安维护等工作,共同建设美丽乡村。

四、村内事务管理第十三条:村委会应当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明确各职能部门的责任和任务,保证村内事务的顺利进行。

第十四条:村委会应当建立村级公共设施管理制度,保障村民的基本生活需求,提高村庄的生活品质。

第十五条:村委会应当依法开展土地管理、农业生产组织等工作,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

第十六条:村委会应当建立社会服务体系,提供村民健康、教育、就业等方面的服务,保障村民的基本权益。

五、村委会规章的执行和监督第十七条:村委会规章应当公开透明,接受村民监督和评议,及时修订完善。

村民委员会各项规章制度和措施

村民委员会各项规章制度和措施

村民委员会各项规章制度和措施村民委员会是乡村自治组织的基本形式,其主要职责是代表村民管理村级事务、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和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为更好地履行这些职责,村民委员会需要制定一系列规章制度和措施,以确保其工作的顺利进行。

以下是村民委员会各项规章制度和措施的具体内容。

一、村民委员会选举制度村民委员会的选举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进行的。

选举的主要步骤包括候选人推荐、候选人资格审查、候选人公示、选民登记、选民宣传教育、投票、计票和当选人公示等环节。

在选举期间,必须确保公正透明,杜绝各种选举作弊行为。

二、村民委员会议事规则村民委员会议事规则是村民委员会的内部管理制度,其目的是规范村民委员会成员的行为,保障会议的顺利进行。

具体规定包括会议的召开程序、议程制定、发言顺序、表决方式、会议记录和会议决议等内容。

三、村民权益维护措施村民委员会要加强对村民权益的维护,保障村民各项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具体措施包括:1. 定期开展村民代表大会,听取村民意见和建议;2. 加强对村民生产生活、土地承包、土地流转等方面的监管,保障村民正当权益;3. 组织村民开展文化、健康、体育等活动,促进村民身心健康发展;4. 定期开展义务植树、环境卫生等公益活动,提升村民的环保意识。

四、村务公开制度村民委员会要建立村务公开制度,确保村民了解村务工作的具体情况和实际情况。

具体措施包括:1. 定期向村民公开村级财务收支、村务工作进展情况以及重大决策的实施效果等信息;2. 大力推广村民代表制度,使村民能够更直接地参与村务工作,对村务工作有更好的掌握。

五、村规民约村规民约是村级自治的基本法规,是村委会在村民代表大会的授权下制定的,与村民自治实践相结合的规范村民群众行为的法律文本。

村规民约要规定村民义务和权利的界定,维护村与村民的正常关系,保障村民权益能得到顺畅保障,详细列明村民行为的规范要求并约束村民行为。

村民委员会规章制度(全)

村民委员会规章制度(全)
七、村民会议一般每年召开二次。遇有重大问题或有十分之一以上村民提议,应当临时召开村民会议。
八、村民会议一般情况下应由村民委员会召集,村主任主持,并作好会议记录。遇审议村民委员会的工作和评议村民委员会成员等村民会议,尤其是罢免村民委员会主任的村民会议,应由村党组织书记主持会议。
村民代表会议制度
一、村民代表会议是代表村民开展村民自治,行使决策权、管理权和监督权,管理本村事务的民主决策机构。
二、村民代表会议由每个村民小组推选2-5人,或由村民按每5-15户推选1人,村民委员会成员、村民小组组长组成,必要时可邀请驻村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组成。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委员会主任或村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召集和主持。
三、村民代表会议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必要时或有三分之一以上村民代表成员提议,应当临时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村民代表会议成员参加。村民代表会议所作的决定应当经村民代表会议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方能有效。并不得与村民会议所作的决定、决议相抵触。
1、村民代表联户户数根据本村的具体情况确定,一般每位村民代表联系3-5户农户为宜。
2、村民代表应定期或不定期走访联系户,经常性地向联系户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传送致富信息,帮助联系户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
3、村民代表应把村里需要决策的重大村务事先告知联系户,广泛征求农民群众的意见,并将村民的合理意见或建议收集起来,再反馈到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
3、负责召开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抓好下属各委员会的组织建设,切实做好调解、治保、公共卫生、社会福利等工作,支持妇代会、共青团、协会等开展工作。
4、负责各项任务的分配和落实,发动和组织村民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认真抓好计划生育,切实控制人口增长,严格土地管理。

村民委员会工作制度

村民委员会工作制度

垤施村民委员会工作制度一、主要职责1、发展和壮大村集体经济,支持和组织村民发展各种形式的经济合作,维护以家庭承包为主、统分结合的双层经管体制,尊重各种形式的经济组织依法独立进行活动的自主权,承担本村的生产服务和协调工作,促进农村经济发展;2、依法管理本村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滩涂、水面、山林、水利设施和其他财产,教育村民爱护公共财物和设施,珍惜土地,合法开发利用自然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3、保障集体经济组织、村民、承包经营户、联户或合伙经营者的合法权益;4、制定本村经济、文教、科技、卫生及社会保障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5、制定本村建设规划、修建桥路、整顿村容、搞好公共卫生;6、促进村民团结和家庭和谐,照顾五保户和困难户,依法调解民间纠纷,教育村民加强团结,互相帮助,互相尊重,本村代表处理与邻里的纠纷,维护村与村之间的团结;7、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活动,提高村民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水平,移风易俗,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8、宣传贯彻宪法、法律和国家的政策,教育和推动村民履行纳税、服兵役、粮食征购等依法应尽的义务,执行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协助乡镇人民政府搞好社会治安,维护社会秩序、生产秩序和生活秩序;9、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10、负责召开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并报告工作,执行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决议。

二、工作制度1、对办事村民和来访者热情接待,材料、证件齐全的事务随来随办,对一时不能办理或需请示研究的要给予明确答复,做好解释工作,并限期办理。

急事急办,特事特办。

2、实行首问责任制度对确属非职责范围内的事务要主动介绍到其他村委会干部或部门。

3、对上级部门交办的事项,要自觉抓紧办理,按时完成。

做到遇有问题及时请示,办结后及时汇报,特殊情况无法办理或不能及时办结的必须提前汇报。

4、文件传阅及时,办理迅速,不得耽搁。

5、各类报表、报告、文件、调查、总结等都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和报送。

村委会工作制度

村委会工作制度
公开议事制度
实行政务公开是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实践“三个代表”重要 思想的具体体现;是实行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公开是民主的基
础。没有公开就不可能发扬民主,没有公开就难以进行有效的监 督。推行政务公开,让人民群众对政务工作有更多的参与权、知情 权、议事权、监督权,积极参政议政,这是实实在在的发扬社会主 义民主。为了切实加强政务、财务的公开和民主管理,体现公开、 公正、实效、实用的民主形式,使农村政务和财务管理走上民主科 学运行的轨道,让农民当家做主,让干部真心服务,让服务深入千 家,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每个村必须经村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9——15人组成的民主 议事小组,定期不定期地对全村政务、村务进行民主决策和民主管 理。 第二条 民主议事小组的具体职责是讨论制定本村的经济发展规 划,重大经济事项,涉及农民的水费、电费、水利工程、基本建 设、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大事宜,民主评议村组干部和服务单位, 参与村党支部、村委会的其它重大政务决策。 第三条 民主议事小组每月召开一次会议,研究具体工作听取村两 委对全村工作运行情况的通报,制定相关的制度和措施。每半年总 结一次,年终统一总评。
照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差旅费实行一程一报,按上级有关规定及时报销。
如无急事包乘出租车的费用不得报销,村财务负责人的差旅费由村 党支部书记审批。 第十八条 严格控制村接待费支出,严禁用公款吃喝送礼。 第十九条 支出发生后2个月内报销票据。
第二十条 违反规定擅自批付的,由审批人承担责任,造成集 体经济损失的,由审批人负责赔偿。
村委会工作职责
第一条 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第二条 村民委员会主要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 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向镇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 和提出建议。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村委会班子成员监督岗李忠芳主任负责村委会全面工作陈光安副主任负责治安、民兵、村建、国土工作陈奢副主任负责调解、农林工作李小玉委员负责妇女、文教、卫生工作一、村民委员会工作制度1、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自觉接受上级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工作的监督和指导,积极做好村委会各项工作。

2、村民委员会成员应当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规定,办事要廉洁公正、作风民主,积极主动为村民服务。

3、村委会村结合村情实际,制定村经济、文化教育、农业科学、公益事业等整体发展规划,村干部要落实工作目标和岗位责任制,组织村民逐项实施,按时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努力促进本村经济和各项事业发展。

4、积极带领村民开展多种形式的学法、用法宣传教育活动,搞好三个文明建设,不断提高村民的政治思想素质。

5、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村民代表大会,广泛听取村民对发展经济、村务公开和各项工作的意见,研究和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

6、坚持落实村干部轮流值班制度,方便村民办事。

7、实行首问责任制,对办事村民和来访者热情接待,材料、证件齐全的事务随来随办,对一时不能办理或需请示研究的要给予明确答复,做好解释工作,并限期办理。

二、村民会议制度1、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代表、村委会成员和居住本村的人大代表组成。

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委员会成员负责召集和主持。

村民代表会议向村民会议负责。

2、制定、修改本村的《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的草案,并提请村民会议讨论决定。

3、讨论决定本村的工农业生产计划及主要措施。

4、审查本村重要的经济合同及重大事宜。

5、审查本村年度工作报告、收支预算和上年收支决算。

6、讨论决定本村级建设规划和新上、扩建工业农业建设项目,以及兴办的各种公共福利事业。

7、审查集资款、义务劳动投工的收缴、安排及使用。

8、审查其他关系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

9、每季度召开一次村民代表会议,每年召开一次村民会议。

三、村委会干部廉政制度1、勤政为民。

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依法依章为村民办事,不准推诿属于职责范围的工作事项,实行办事“首问责任制”。

2、廉洁自律。

不准用公款赠送和收受“红包”,或索贿、受贿、行贿;不准接受有碍公务公正的宴请,或借各种名义用公款旅游和大吃大喝;不准用公款报销各种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挥霍集体钱财;不准以任何方式侵吞国家、集体和私人的财物;不准干扰各项经济项目和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

3、作风民主。

深入群众,听取群众意见,办事公道,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

4、诚信坦诚。

不准伪造和销毁证据;不准隐瞒案件真相、歪曲事实、推卸和逃避责任;不准捏造事实和诬告陷害他人;不准对发表批评意见者、检举揭发者进行打击报复;不准拉帮结派影响团结。

5、严格守法。

不准参与、支持或包庇走私、骗税逃税、贩黄制黄、吸贩毒、赌博等非法活动。

四、村委会干部岗位责任制度1、干部要爱国家、爱集体、积极宣传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带领村民奔康致富。

2、深入群众,群众意见,关心群众疾苦,做到有事同群众意见,反映和解决群众的热点问题。

3、明确分工、团结协作,分片包干。

发挥本片党团员的作用,做好党团员联系户的工作。

4、忠于职守,爱岗敬业,积极完成本岗位工作任务。

5、立足本职,顾全大局,积极参加镇的中心工作,完成镇委、镇政府下达的各项任务。

6、因地制宜,挖掘潜力,发展壮大集体经济。

7、加强法制学习,对村民进行法制教育,做到村民不赌博,不盗窃,不参加宗族械斗和迷信活动,树立良好村风。

五、干部值班制度1、村委会干部实行轮渡值班制度,每天2人。

2、值班干部要在上午九时前到位,并做好如下工作:(1)负责上传下达和来访群众的接待;(2)处理当天事务;(3)搞好室内卫生,整理好当天的材料。

六、民主评议村委会、村干部制度1、每年年终,村委会召开一次党小组长和村委会主任会议,村民小组召开一次村民大会,对干部本年度的工作进行民主评议。

2、评议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档次。

凡连续两年被评为不称职的干部,应给予辞退。

七、村民组长工作制度1、积极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带领村民多风易俗,发展经济,走共同富裕道路。

2、配合党支部工作,督促村民执行计划生育政策,完成村委会分配各项任务。

3、调解村中纠纷,带领村民兴修水利和各种公益事业。

4、倾听村民呼声,反映热点问题。

八、村务公开制度1、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

2、财务收支公开。

每月10日前公布上月财务收支情况。

3、计划生育情况公开。

每年年初公布年度人口规划及生育指标情况,夏秋两季定期公布落实“四术”情况及计划外生育费的征收情况。

4、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费的收缴和开支情况公开。

5、征用土地和宅基地审批公开。

6、集体经济项目承包,经营情况公开。

7、村民代表会议认为需要公开的其他内容。

九、财务管理制度1、村委会要勤俭节约,严格控制非生产性开支,禁止奢侈浪费。

2、加强财务管理。

实行帐款分管和现金、存款分记;支票、印鉴分别保管,银行存折要设置密码,由两人以上分别保管存折和密码。

现金收付由会计制度,出纳收付款,并及时缴存银行;库存现金不得超1000元。

3、财务人员要严格执行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廉洁奉公。

4、财务人员要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做好记帐、算帐、报帐等工作,日清月结,定期公布、做到帐款、帐据、帐物相符。

按规定做好会计资料的装订、归档、保管工作。

5、上级拨款、群众集资款要专款专用,专帐核算。

代收的超生费、及时结算上缴,不得挪用。

6、健全村委会干部任期、离任审计制度。

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财务人员在任期内或离任时,由镇派人对其经济活动和责任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审计。

审计结果向村民公开。

十、民主理财制度1、村委会成立民主理财小组,成员由村民代表大会推选产生。

村委会成员、村村小组长及其亲属不得担任民主理由小组成员。

2、理财小组的工作是代表群众参与集体经济事务,有权提出献血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合理化建议,帮助完善财务管理制度。

3、每月5日为民主理财日,理财小组审查村委会、村民小组的财务收支帐目、重大基建工程、经济合同的执行情况,张榜公布,并做到公布形式专栏化、公布内容通俗化、公布地点公众化、热点问题专题化。

4、定期向村民汇报民主理财工作和集体经济情况。

十一、财务检查监督制度1、村委会对村民小组的财务收支帐目进行定期检查监督。

2、村委会年净收入10000元以上的村民小组,要接受镇审计站每年一次的财务审计。

十二、土地管理制度1、全村内的宅基地及集体的所有土地为集体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2、承包和租赁山岭耕地造林种果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和改良土地的义务,不得毁坏或搞掠夺性经营。

3、农村住宅建设用地,要严格申报手续。

凡是需折旧建新和新建住宅需要使用土地的,应先向村委会提出申请,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村委会加意见盖章,上报审批颁发许可证方可动工。

4、集体或个人建房用地,必须充分利用原有宅基地、村内空闲地,严格控制占用耕地,严禁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建房。

十三、集体资产管理制度1、凡同时具备价值300元以上,使用年限一年以上的物品都属固定资产,必须登记明细帐。

2、固定资产的购建,清理报废,必须经理财小组或村民代表大会通过。

3、集体资产的承包租赁,实行投包招标,方案必须经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并于投标前十五天公布。

十四、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制度1、严格执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在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组织落实本村的计划生育和人口管理工作。

2、认真执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加强依法行政,规范服务。

3、人口出生计划指标要具体落实到人。

4、人口出生执行情况、四术任务以及完成情况、社会抚养费管理情况等要张榜公布,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群众的监督。

5、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

6、已婚育龄妇女(夫妇一方结扎一年以上除外)每季末要到村委会妇检一次。

7、人口出生、入户管理按公安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五、新型农村使用医疗制度1、以户为单位参加合作医疗,每人每年缴纳医疗保障金15元,办理时间为每年11、12月,受益时间为次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参加者凭医疗证享受合作医疗待遇。

2、参加者持本人医疗证到新寮镇卫生院门诊就诊,免收挂号费(含诊金),X光、B超、心电图检查享受八折优惠。

3、参加者因病到各级政府举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住院,每人每年累计报销住院医药费用3000元。

4、住院费报销标准(1)在新寮镇卫生院住院,起报标准为200元,200元以上部分的医药费用报销40%;(2)在徐闻县内其它正规医院住院,起报标准为300元,300元以上部分的医药费用报销35%;(3)到徐闻县以外各级非营利性医院住院,起报标准为500元,500元以上部分的医药费用报销30%。

(4)大病或特困患者可申请救助金救助。

(5)报销办法参加者因病住院采用先垫付后报销的办法,住院48小时内报告新寮镇合作医疗办公室,出院后30天持住院费用原始发票、疾病证明、合作医疗证、户主身份证等,填写《报销呈报表》。

到镇合作医疗办公室审核报销。

6、不予报销范围:(1)国家规定任何公费医疗不能报销的中西药及整容、矫形等手术;(2)报销手续不全者。

(3)参与卖淫、嫖娼活动而染上梅毒、艾滋病等传染病者;(4)交通事故、工伤事故者(自然灾害除外)(5)酗酒、打架(含夫妻打架)、斗殴、吸毒、服毒、自杀、自伤、自残患者。

(6)因不接受预防接种所致疾病的医疗服务费用;(7)违法被拘留期间、判刑者;(8)未经批准住院(包括不在医院住院的)、家庭病床、不按规定转院者;(9)县外单纯大型设备检查住院者;(10)凡属自然分娩、人流引产者(病理性除外)(11)医生认为可出院而本人拒绝出院者。

十六、殡葬管理制度1、做好殡葬改革的宣传工作,宣传殡葬管理有关政策法规,增强干部群众法制观念,树立推行火葬,文明节俭办丧事的新风尚。

2、村委会成立殡葬改革服务小组,各自然村设立殡改工作监察员(联络员),加强殡改工作的领导、服务和监督。

3、全村范围内死亡的人员,一律实行火葬,严禁土葬。

严禁搞“打斋做七”等封建迷信活动。

违法者依法处理。

4、做好自然死亡人员报告工作,各村对自然死亡人员要在12小时内报告镇民政办,同时报村委会登记备记录案。

十七、村规民约1、净化村风,杜绝“黄、赌、毒”现象。

凡参与黄、赌毒行为,情节较轻的,由村民小组给予警告;情节较重或屡教不改的,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2、人人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有关法律法规,实行一孩上环,二孩结扎。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村务“公开、公平、公正”,努力发展集体经济,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