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会规章制度
村委会的规章制度

村委会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农村自治管理,维护农村稳定、促进村民自治、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村委会是村民委员会的工作机构和执行机关,负责村民自治组织的日常管理和具体落实。
村委会全体成员必须恪守法律法规,服从村民委员会的统一领导,维护村民利益。
第三条村委会的成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保守村民秘密,提高工作效率,维护乡风民风,依法公正办理村级事务。
第四条村委会的工作应当坚持以人为本,积极服务农村居民,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
第二章村委会的组织第五条村委会设主任一人,副主任一人,委员若干人。
主任、副主任由村委员会选举产生,委员由全体村民选举产生,任期5年经确认,可以连任。
第六条村委会的成员应当是村民中的积极分子,并经过村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第七条村委会主任负责召集和主持村委会会议,领导和组织村委会工作,代表村委会签署文件和合同。
第八条村委会设立办公室,督促落实村级事务,保障村民利益,维护村民合法权益。
第九条村委会应当建立健全工作制度,确保工作效率,提高执行力,加强协调合作。
第十条村委会应当及时做好宣传工作,宣传国家政策,传达村民意愿,维护村民文明风尚。
第三章村委会的职责第十一条村委会负责组织和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制定村级规划和政策,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建设。
第十二条村委会负责组织和协调村内事务,解决村民之间的矛盾纠纷,维护村内和谐稳定。
第十三条村委会负责监督村级财务收支情况,保障农村经济建设资金的合理使用。
第十四条村委会应当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村级环境卫生工作,保障村民生活环境。
第十五条村委会应当做好教育宣传工作,提高村民文化素质,推动农村教育事业的发展。
第四章村委会的监督第十六条村委会的决策和行为应当受到村民群众的监督,村民有权向村委会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十七条村委会应当积极配合村民代表大会和自治组织开展监督工作,接受村民监督。
第十八条村委会应当接受上级村民委员会的领导和指导,配合上级大政方针政策的实施。
村委会规章制度

村委会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村委会规章制度的目的和依据为了加强村委会的组织管理,保障村民的权益,提升村庄整体发展水平,根据《村委会管理条例》,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村委会的全体成员,包括村委会干部和村民。
第二章村委会成员的权利和义务第三条村委会成员的权利1.参与村委会的民主管理,有发表意见和建议的平等权利。
2.在必要时参与集体决策,对村委会事务发表投票意见。
3.享有平等的机会参与村委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4.获取相关村委会信息的权利。
5.提出诉求和申请,接受村委会的服务和帮助。
第四条村委会成员的义务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村委会规章制度。
2.积极参与村委会组织的工作和活动,为村庄的发展贡献力量。
3.遵守村委会的决策,执行村委会的决定。
4.维护村委会的形象和利益,不得损害村委会的利益。
5.守护村庄环境和公共设施,积极参与环境整治和卫生保洁工作。
6.关心社区安全,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和安全防范活动。
第三章村委会组织管理第五条村民代表大会1.村民代表大会是村委会的最高机关,负责决定重要事务和选举村委会主要干部。
2.每年举行一次村民代表大会,重要事务可随时召开临时会议。
3.村民代表大会的决议由全体代表投票表决,多数通过即可生效。
第六条村委会主任和副主任1.村委会主任和副主任由村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三年,可以连任。
2.村委会主任负责村委会的日常工作,协调各部门的合作,代表村委会行使职权。
3.村委会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承担主任工作职责时,行使主任的职权。
第七条村委会工作组织设置1.村委会设立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农业发展部、社区管理部等职能部门,具体事项由主任提出提案,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2.村委会各部门负责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并报村委会主任审批后执行。
3.村委会可根据实际需要设立其他临时工作组织。
第八条村委会工作报告和决策公开1.村委会主任每年向村民代表大会作工作报告,主要内容包括村庄发展情况、工作进展、财务状况等。
村委会主要规章制度

村委会主要规章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村级自治,维护村民合法权益,保障村落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村委会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村委会组织架构、村民自治规则、村内事务管理等内容。
第三条:村民委员会是自然村的组织形式,由村民自主选择产生,代表村民行使民主管理、自治、监督职权。
第四条:村民委员会应当依法开展工作,听取村民的意见建议,促进村庄的发展,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
二、村委会组织架构第五条:村委会设主任、副主任、书记等职务,主任为村委会的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协调、领导村委会的工作。
第六条:村委会设立办公室,负责日常文书工作和文件档案管理。
第七条:村委会设立监察委员会,负责监督村委会的工作,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
第八条:村委会设立财务部门,负责村内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三、村民自治规则第九条:村民应当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自主选择村民委员会的产生方式,保证村委会成员的代表性和权威性。
第十条:村民应当积极参与村委会的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集体讨论解决村内事务,维护村庄的和谐发展。
第十一条:村民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村委会的规章制度,不得损害村委会的利益,不得干扰村委会的正常工作。
第十二条:村民应当积极参与村级事务,配合村委会做好村庄的环境卫生、治安维护等工作,共同建设美丽乡村。
四、村内事务管理第十三条:村委会应当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明确各职能部门的责任和任务,保证村内事务的顺利进行。
第十四条:村委会应当建立村级公共设施管理制度,保障村民的基本生活需求,提高村庄的生活品质。
第十五条:村委会应当依法开展土地管理、农业生产组织等工作,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
第十六条:村委会应当建立社会服务体系,提供村民健康、教育、就业等方面的服务,保障村民的基本权益。
五、村委会规章的执行和监督第十七条:村委会规章应当公开透明,接受村民监督和评议,及时修订完善。
村委会成员规章制度

村委会成员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村委会成员的行为,维护村委会的正常运转,保障村民的利益,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村委会成员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村委会章程,履行职责,维护村委会的形象和权威。
第三条村委会成员应当以全体村民的利益为重,秉公办事,廉洁奉公,任人唯贤,不偏不倚。
第四条村委会成员应当严格保守村委会的机密,不得泄露村委会的重要信息,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
第二章村委会成员的权利和义务第五条村委会成员有发表意见和提出建议的权利,有参与村委会决策的权利,有监督村委会工作的权利。
第六条村委会成员应当积极履行职责,认真执行村委会的决策,不得擅自行使权力,不得违背村委会章程。
第七条村委会成员应当勤勉工作,尽职尽责,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不得敷衍塞责,不得违规拖延。
第八条村委会成员应当维护村委会的形象和权威,不得损害村委会的利益,不得造成不良后果。
第三章村委会成员的行为规范第九条村委会成员应当言行一致,言行得体,言行正派,不得言语粗鲁,言语暴力,言语诽谤。
第十条村委会成员应当诚实守信,言行一致,言必信,行必果,不得虚假夸大,不得欺骗欺诈。
第十一条村委会成员应当遵守纪律规定,不得违规违纪,不得打架斗殴,不得酗酒嫖赌。
第四章村委会成员的监督和处罚第十二条村委会成员应当接受村委会的监督,听取村民的监督,认真执行监督意见,不得怠于履职。
第十三条村委会成员如有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将受到相应的处罚,具体处罚办法由村委会自行制定。
第五章附则第十四条本规章制度由村委会成员认真研究讨论通过,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执行。
第十五条本规章制度如有需要修改的地方,需经过村委会全体成员的一致同意后修改。
第十六条本规章制度解释权归村委会全体成员所有。
以上即为村委会成员规章制度,所有村委会成员须严格遵守,如有违反者将受到相应的处理。
村委会成员应当以全体村民的利益为重,认真履行职责,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共同致力于村委会的建设和发展。
两委干部的规章制度

两委干部的规章制度第一条为提高村委会和居民委员会干部的管理水平,规范他们的工作行为,保障居民的利益,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两委干部应当具备一定的政治素养和专业能力,能够胜任本职工作。
第三条两委干部应当严格遵守村规民约和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党的纪律和规定,保持良好的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
第四条两委干部应当积极服务居民,认真履行职责,做到公正廉洁,依法执政,维护社会秩序,促进村庄的经济社会发展。
第五条两委干部应当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做到与时俱进,适应新形势下的工作需求。
第六条两委干部应当定期向居民报告工作情况,接受居民监督,开展民主评议,听取居民意见和建议,及时解决问题,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七条两委干部应当保守居民的隐私和机密,不得泄露居民的个人信息及家庭情况,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
第八条两委干部应当保护居民的合法权益,认真处理来自居民的诉求和投诉,不得敷衍塞责,要及时解决问题,让居民满意。
第九条两委干部应当加强与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积极协助上级政府工作,配合开展各项工作,维护良好的政府与基层组织关系。
第十条两委干部应当热爱本职工作,勤勤恳恳,任劳任怨,切实为村庄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第十一条两委干部应当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组织纪律检查,遵守党的纪律,正确行使权力,不用职权谋取私利。
第十二条两委干部应当充分发扬忠诚、担当、廉洁、奉献的优良作风,做到心中有民、情系大众,时刻保持政治清醒。
第十三条两委干部如有违反本规章制度的行为,将受到相应的处罚,情节严重的将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第十四条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修订时由党组织和两委干部共同商议确定。
第十五条对于本规章制度规定以外的事项,由党组织和两委干部共同商议并确定处理办法。
以上规章制度经讨论通过,自立即生效。
村委会和居民委员会干部必须严格遵守,不得违反。
如有违规行为,将受到相应惩处。
规章制度一经颁布,需要全体两委干部签字确认,以示遵守。
村二委使用的规章制度

村二委使用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村庄的和谐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及《村民委员会章程》,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本村境内的所有组织、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村委会是村民委员会的执行机构,负责组织、协调、管理本村的各项事务,维护本村的和谐稳定。
第四条村委会遵循依法、公正、廉洁的原则,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平公正。
第五条村委会实行领导珲导制度,注重协调与合作,实现团结一致,共同发展。
第六条村委会成员应当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主动服务于村民群众。
第七条村委会应当加强组织建设,提高工作效率,不断提升服务质量。
第八条村委会应当积极开展宣传教育工作,提高村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
第九条村委会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
第十条村委会应当加强对村中各项事务的监督与检查,确保工作的正常运转。
第十一条村委会应当建立健全责任制度,明确分工,严格执行。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十二条村委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一名,委员若干名。
第十三条村委会主任由全体村民选举产生,任期三年,连续连选不得超过两届。
第十四条村委会主任主持村委会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村中各项事务。
第十五条村委会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兼任主任职务。
第十六条村委会委员由全体村民选举产生,任期三年,连续连选不得超过两届。
第十七条村委会委员协助主任工作,分工合作,共同推动村中事务的开展。
第十八条村委会设机构设置、编制及人员经费的管理由村委员会根据需要确定。
第十九条村委会设立办公室,办公室设主任一名,其他人员若干名。
第二十条村委会办公室主任由村委会主任提名,经委员会讨论通过后任命,任期三年,连续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第二十一条村委会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办公室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第三章权利与义务第二十二条村委会主任享有如下权力:1.组织、协调、管理村中各项事务;2.签订合同、协议和其他文书;3.作为村委会的代表进行外事活动。
村委会各项规章制度

村委会各项规章制度村委会是农村基层组织,其规章制度是为了管理村民事务,维护村民权益,促进乡村发展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则。
以下是村委会常见的一些规章制度,供参考:一、村民权益保障1.村民权益保护:村民享有公平、公正、公开的权益保护,禁止歧视、虐待和剥削村民。
2.村民自治:村民有权参与村庄发展决策,通过自治形式进行村民议事、选举村委会成员等事务。
3.村民投诉和申诉:村民有权对村委会及其工作人员的不公正或不当行为进行投诉和申诉,同时村委会应及时受理并妥善处理相关问题。
二、村委会组织与职责1.村委会成立:村委会依法成立,定期选举换届。
选举应公正、公开、公平,村民有权参与选举与被选举。
2.村委会职责:村委会是村庄自治的组织,负责管理村庄事务,代表村民行使自治权力,维护村民权益,推动村庄发展。
3.村委会成员责任:村委会成员应按职责履行自己的义务,维护村庄各项事务的正常运行,依法办事,任期内不得滥用职权,不得贪污、受贿等违法行为。
三、村庄管理规定1.基础设施建设:村委会应加强对村庄基础设施建设的管理,确保基础设施的完善和正常使用。
例如道路、供水、供电、通信等公共设施的建设与维护。
2.农田管理:农田是村庄的生命线,村委会应加强对农田的管理,配合农户进行农业生产,同时加强农田环境保护,防止污染。
3.生活垃圾处理:村委会应制定适当的生活垃圾处理办法,鼓励村民分类投放垃圾,保持村庄的清洁与环境的卫生。
4.安全与秩序维护:村委会应建立和完善社会秩序维护体系,加强对宗教、传销、赌博等违法活动的打击,确保村庄社会的安全与稳定。
5.村民教育与培训:村委会应组织开展农村文化教育及技能培训,提高村民的文化修养和职业技能水平,促进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
四、村民义务与责任1.村民参与自治:村民应积极参与村庄自治事务,参加村民代表会议、村级选举等,维护自身权益的同时,也要履行自己的义务。
2.村民资源保护:村民应保护村庄自然资源与文化遗产,不破坏和乱扔垃圾、乱倒废水等行为,共同维护村庄环境的整洁与美观。
村委会工作制度

村委会工作制度村委会工作制度是指对村民自治组织村委会的运行和管理进行规范和规定的规章制度。
村委会工作制度是村级组织的基本管理体系,要求村委会成员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职责,推动农村基层自治事业的发展和健康运行。
下面将从村委会的组织架构、工作职责、运行机制等方面详细介绍村委会工作制度。
一、村委会组织架构村委会组织结构一般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组成。
主任是村委会的领导人,负责统筹全村工作,协调组织村务活动,联系上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同时还要带领村委会成员进行村务工作。
副主任作为主任的助手,协助主任完成工作任务,具体负责村委会工作的分工。
委员是村委会的成员,负责监督和协助主任和副主任完成村务工作。
根据村级自治实际情况,村委会还可以设立办事处、科室和工作组等机构。
二、村委会工作职责1. 组织村民自治村委会根据村民的民意和需要,组织开展村内事务管理,促进村民自治,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推动村级事务的决策和执行。
2. 负责村务管理村委会负责村民经济、文化、卫生、教育、社会事务管理,组织和协调村内各项事务,维护村庄的良好秩序和环境。
3. 代表村民利益村委会代表村民向上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反映村内实际情况,争取政策扶持和资源支持,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
4. 宣传文化教育村委会负责开展宣传文化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各种文化活动,提高村民的文化素质和综合素养。
5. 经济发展规划村委会制定村庄的经济发展规划,组织协调村内的产业发展和资源整合,促进村庄的经济发展和农民收入增加。
6. 组织村民自治选举村委会负责组织和管理村民自治选举,推动村民自治事业的发展,保障村民的民主权利。
三、村委会运行机制1. 会议制度村委会定期召开会议,讨论村务工作、决策重大事项,分析村内问题和矛盾,并提出解决方案。
在会议中,各成员要积极发表意见,形成共识,统一行动。
2. 民主监督村委会成员要接受村民的监督,定期向村民公开村务工作情况,听取村民意见和建议,及时改进工作不足,增加村民自治的参与性和监督性。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大路村委会党务规章制度一、村委会的职责及任务二、村委会工作制度三、党员学习制度四、民主生活会制度五、组织生活会制度六、党员密切联系群众制度七、培养积极分子入党制度八、民主评议党员制度九、党员汇报制度十、党员教育制度村委会的职责及任务村委会是在村党支部的领导下,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实行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自治组织。
1、负责本村农业生产的服务和协调工作,组织村民发展生产,因地制宜地开展多种经营,巩固发展集体经济,带领村民走共同富裕的社会主义道路。
2、办理本村的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和其它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
3、调解民间纠纷,维护社会治安,增进村民之间、村际之间和民族之间的团结互助,保持农村的社会稳定。
4、依法管理本村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林木和其它财产,教育村民爱护公共财物和设施,珍惜土地,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5、维护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承包经营户、联户或合伙的合法的财产权和其它合法权益和利益。
6、教育和组织村民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落实计划生育的各项政策,积极履行纳税、服兵役等依法应尽的义务。
7、宣传贯彻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并教育村民遵守和执行。
8、对村民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和自力更生、艰苦奋斗教育,开展多种形式的精神文明活动,移风移俗,树立新的道德风尚。
9、充分发挥红白理事会作用,提倡红白简办,禁止大操大办,村里对白事丧主进行安慰,并帮助处理后事。
10、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11、村集体财务收支情况每月公开一次,半年、年终向村民代表会或村民报帐。
村委会工作制度1.认真履行《村委会组织法》所规定的各项职责。
2.村委会干部要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学习和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精神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热爱村民委员会工作。
3.村民委员会实行村务公开制度和财务公开制度自觉接受村民监督。
4.热爱群众工作,虚心接受群众意见,大胆工作,努力为群众排忧解难。
5.村民委员会决定问题,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和民主集中制原则。
6.班子内部团结合作,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书记、主任全面负责,副书记、副主任、武装干事协助搞好本职工作。
7.实行坐班工作制,坚持每天上班两碰头,对于布置的工作按时完成,不得当面接受背后抵制。
8.村民委员会是群众性自治组织,在党支部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具体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
9.以身作则,事事走在群众前头,做群众的表率。
党员学习制度为使党员自觉坚持经常性学习,全面提高党员素质,始终保持党员的先进性,促进我校教育教学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上级有关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党员学习要本着有利于增强党员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的自觉性,有利于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有利于加强党的自身建设。
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学用相长,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学习的主要内容是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各项决议、决定和党的基本知识,以及上级党组织布置的有关学习内容。
使党员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坚定共产主义信念,提高党性修养,明确保持党员先进性的具体要求。
三、党员学习时间每周一般不少于2小时,其中集中学习不少于1小时,党课教育每半年不少于1次。
四、党员学习采取党课教育与专题辅导相结合、中心发言与集体讨论相结合、书面交流与口头发言相结合、书本教育与形象直观教育相结合等形式。
五、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展党员网上学习。
党支部可依托学校网站提出学习要求,提供学习资料,开展学习讨论。
六、党员学习应做到:1.有学习记录。
学习使用专门的笔记本,学习笔记情况作为对党员考评的重要依据。
2.有学习体会。
党员每年至少写出一篇有针对性的心得体会,交党支部审阅。
3.有学习小结。
党员每年对学习情况进行自我小结。
小结可与党员个人年度总结结合进行。
七、党组织在组织党员开展学习过程中做好以下工作:1.制定学习计划。
根据上级要求并结合学校的实际,认真制定年度学习计划,明确学习的目标要求、主要内容、时间安排和方法措施等。
2.布置学习任务。
根据学习计划,落实每一阶段学习的具体任务。
学习任务要落实到每一名党员。
3.进行学习考评。
一般每半年检查一次,每年考评一次。
对检查考评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加以解决。
对学习优秀的党员,要以适当的形式进行表彰。
考评结果,作为年度评选优秀党员的重要依据。
民主生活会制度健全并严格执行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是加强党的思想作风建设,有效地实施党内监督,改进作风,增强团结,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有效贯彻执行的重要途径。
为使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化、规范化,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特制定本制度。
1、党内民主生活一般每学期召开一次,根据实际需要,也可随时召开。
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
2、民主生活会前要根据当前形势、任务和存在的主要问题确定重点议题。
同时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积极开展交心谈心活动,为解决存在的问题创造良好的气氛和条件。
3、民主生活会的主要内容包括:检查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检查组织纪律观念、艰苦奋斗、廉政建设的情况;检查、总结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实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检查联系群众改进工作作风与方法的情况及其他重要问题。
4、民主生活会可邀请中层干部或有关人员列席会议,列席人员可以发言,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提出批评或建议。
5、党支部对民主生活会上检查和反映出来的问题,要积极制定改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组织生活会制度组织生活会制度是党组织与党员、党员与党员之间以交流思想、总结经验教训、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中心内容的组织生活制度,是为了加强党内监督和加强党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而制定的。
1、党员组织生活会一般每学期召开一次,根据实际需要,也可随时召开。
党员必须自觉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会。
2、组织生活会要确立一个中心议题,并提前通知与会人员,将收集到的群众意见通知支部成员或党员。
参加组织生活会人员会前要充分做好准备。
3、组织生活会主要内容包括:检查支部和党员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在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坚持党性原则、密切联系群众、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以及上一次组织生活会针对存在问题所制定的改进意见的落实情况等。
4、组织生活会上,与会人员要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交换意见,沟通思想,相互帮助。
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改进意见和落实意见。
5、党支部对组织生活会上检查和反映出来的问题,要积极制定改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党员密切联系群众制度密切联系群众,是党的优良传统,是促进党员队伍的自身建设,更好地接受群众监督,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的有效措施,是密切党群关系,上情下达,下情上达,把党的方针政策化为群众行动的良好途径。
1、每位党员要联系1~2名入党积极分子或普通群众,经常与他们谈心,了解他们的需求,向他们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每学年两次向党支部汇报联系情况。
2、主动配合组织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耐心听取群众的意见,关心群众工作生活,努力解决他们在工作和生活中的困难,及时向党组织反映。
3、党员要谦虚、谨慎听取群众的批评意见,接受群众的监督,融洽与群众的关系,把群众团结在党组织的周围。
4、要教育群众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之间的关系,爱国家、爱集体、爱学校。
5、对入党积极分子要经常了解他们的思想、学习和工作等情况,向党组织反映其愿望和要求,以实际行动向入党积极分子言传身教,鼓励和帮助其积极上进,端正入党动机。
6、党支部每学期要对党员联系群众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总结经验,发扬先进。
7、党支部要采取召开群众座谈会和个别访问谈心等形式,听取群众对党员的思想、作风的反映,接受群众的监督。
培养积极分子入党制度一、支部要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做好党的基本知识培训,选好发展对象,搞好考察培养、考察记录,坚持个别吸收原则,把好党员的入口关、质量关。
二、支部对确定的党员发展对象,要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考察期,具备发展条件的要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
实施发展党员公示制度,进一步听取党内外群众对公示对象的意见,接受群众的监督,并将公示的情况向机关工委申报,机关工委审查同意后方可发展吸收。
三、党员发展对象经机关工委审查同意后,按照要求填写入党申请书,经入党介绍人介绍,支部党员大会通过,逐步上报机关工委审批。
四、预备党员被批准后,按党章规定,在一年的预备期内要进一步教育、考察,发扬优点,克服不足。
党支部对考察合格的预备党员应该严格按规定程序讨论、办理转正手续。
对考察不合格的应给予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1、民主评议党员是对党员思想、作风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通过民主评议,促进党员的自我教育,自我提高。
2、坚持把民主评议党员的工作列入党支部工作计划,并规范化、制度化。
3、民主评议前,要进行组织动员、布置,防止和反对形式主义,确保民主评议的实效性。
4、开展评议中的学习教育。
贯彻教育为主的方针,组织党员加强学习,提高思想觉悟和政治理论水平,引导党员积极评议、善于评议。
5、党员总结自评。
党员要对照党章的要求,认真总结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情况,认真找出自己存在的主要问题,做好总结自评工作。
6、党支部召开党外教职工代表座谈会,征询和听取对党员的意见,并将意见向支部通报。
7、召开支部大会,进行民主评议。
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对共性问题进行专题讨论,同志之间要以诚相待,客观公正地提出意见和建议。
8、党支部每学年召开一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对评议情况及时总结,并向党员反馈评议结果,同时开展评比表彰活动。
党员汇报制度一、为了密切党员同党组织的联系、沟通,加强党组织对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的管理和监督,特制订党员汇报制度。
二、思想汇报的对象凡是中共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都应要定期向所在的党组织进行汇报。
三、思想汇报的内容(一)对党的性质、纲领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认识;(二)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的体会;(三)参加党组织活动的体会与收获;(四)贯彻执行党的决议和党组织交给的任务,履行党员义务和行使党员权利过程的情况和问题,个人进步过程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五)个人当前的思想状况等。
四、思想汇报的形式(一)党员的日常思想学习和工作情况可在党的组织生活会上汇报,个别情况也可向支部书记、支部委员或党小组长口头汇报;(二)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及其转正的思想、学习、工作汇报要书面进行汇报。
(三)党员或入党积极分子向党组织汇报思想时,应当坦率、真实,勇于谈出自己的真实思想和遇到的矛盾问题,以争取党组织的教育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