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档案管理制度及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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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档案管理制度及流程

更新档案管理制度及流程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为了适应新形势下的工作需求,提高档案管理的效率和质量,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特制定本更新后的档案管理制度及流程。

一、总则1. 目的:规范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为单位的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2. 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机关档案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3. 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单位的各类档案,包括纸质档案、电子档案、声像档案等。

二、档案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1. 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鉴定、统计、开发利用等工作。

2. 档案管理人员:负责具体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鉴定、借阅、销毁等工作。

3. 职责:- 档案管理部门:a. 制定档案管理制度及流程;b. 组织实施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鉴定、统计、开发利用等工作;c. 对档案管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d. 对档案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

- 档案管理人员:a. 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鉴定、借阅、销毁等工作;b. 严格执行档案管理制度及流程;c. 定期对档案进行整理和鉴定;d. 及时向档案管理部门汇报档案工作情况。

三、档案收集与整理1. 收集:- 收集范围:包括本单位产生的各类档案,如文书、科技、人事、财务、声像等。

- 收集要求: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真实性和时效性。

2. 整理:- 分类:按照档案的性质、内容、来源等进行分类。

- 编号:采用统一编号规则,确保档案编号的唯一性。

- 编目:编制档案目录,包括档案名称、编号、日期、页数、保管期限等。

四、档案保管与利用1. 保管:- 保管场所:档案库房应具备防火、防盗、防潮、防虫、防霉等条件。

- 保管设施:配备必要的档案柜、档案架、温湿度计、灭火器等设施。

- 保管期限:按照国家档案管理部门的规定,确定档案的保管期限。

2. 利用:- 借阅:办理借阅手续,填写借阅单,明确借阅目的、期限等。

档案管理制度及流程

档案管理制度及流程

档案管理制度及流程一、引言档案是组织中重要的资产,它们保存了组织的历史、发展轨迹、经验教训等重要信息。

因此,建立和执行有效的档案管理制度及流程对于组织的运作和发展至关重要。

本文将详细介绍档案管理制度及流程的相关内容。

二、档案管理制度1. 定义和目标档案管理制度是为了确保组织的档案能够得到有效的管理和保护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和制度。

其主要目标包括确保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可持续性和易访问性。

2. 法律法规依据设计档案管理制度时,需要考虑相关的法律法规依据,例如《档案法》、《保密法》等。

这些法律法规对档案的管理和保护提出了明确的要求,组织应当遵守相应的规定。

3. 组织架构档案管理制度应当明确档案管理的组织架构和职责分工。

通常会设立档案管理部门或者委员会,负责具体的档案管理工作。

同时,需要明确其他相关部门或人员在档案管理中的责任和义务。

4. 档案管理政策和流程档案管理制度应当包含档案管理的政策和流程,确保档案能够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管理。

其中,涉及到的具体内容包括:- 档案的创建和鉴定:明确档案的创建和鉴定标准,确保档案的真实性和可信度。

- 档案的分类和归档:制定档案的分类和归档规则,确保档案能够便于管理和检索。

- 档案的存储和保护:确定档案的存储方式和设施,并制定相应的保护措施,以防止档案的损坏和丢失。

- 档案的检索和利用:规定档案的检索和利用的方式和程序,确保档案能够方便地被相关人员获取和使用。

- 档案的销毁和移交:明确档案的销毁和移交程序,确保档案能够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

三、档案管理流程1. 档案的创建和鉴定流程档案的创建和鉴定是档案管理的起点,它包括以下步骤:- 根据档案管理制度确定档案的创建标准和要求。

- 根据标准和要求,相关人员创建档案,并填写相关的鉴定表。

- 鉴定委员会对档案进行鉴定,并签署鉴定结果,确认档案的真实性和可信度。

2. 档案的分类和归档流程档案的分类和归档是为了便于档案的管理和检索,它包括以下步骤:- 根据档案管理制度确定档案的分类规则和要求。

机关档案管理制度及流程

机关档案管理制度及流程

一、制度概述为加强机关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机关档案工作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档案管理职责1. 机关档案管理工作由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档案工作负总责。

2. 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鉴定、统计、编研、提供利用等工作。

3. 各部门应积极配合档案管理部门的工作,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档案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三、档案管理流程1. 档案收集(1)各部门在日常工作中形成的具有查考价值的文件、资料、图表、声像、电子信息等,均应归档。

(2)档案收集应遵循完整性、准确性、系统性的原则。

2. 档案整理(1)档案整理应按照《档案分类法》进行分类,做到层次分明、条理清晰。

(2)档案整理应遵循统一的标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3. 档案归档(1)档案归档应按照《档案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执行。

(2)档案归档时应附具归档说明,注明档案的形成时间、来源、内容、数量等。

4. 档案保管(1)档案保管应遵循防潮、防霉、防火、防盗、防虫、防鼠的原则。

(2)档案管理部门应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确保档案安全。

5. 档案鉴定(1)档案鉴定应按照《档案鉴定办法》执行。

(2)档案鉴定应定期进行,对已到期或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进行销毁。

6. 档案编研(1)档案编研应遵循真实性、准确性、全面性的原则。

(2)档案编研成果应经档案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发布。

7. 档案提供利用(1)档案提供利用应遵循公开、合法、便民的原则。

(2)档案提供利用应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四、档案管理要求1. 档案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档案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2. 档案管理人员应具备一定的档案管理知识和技能,提高档案管理效率。

3. 档案管理部门应定期对档案工作进行总结、分析,不断改进档案管理工作。

4. 档案管理部门应加强与各部门的沟通协调,确保档案工作的顺利进行。

档案管理制度及流程总则

档案管理制度及流程总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充分发挥档案在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单位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各类档案,包括文书档案、科技档案、声像档案、电子档案等。

第三条档案管理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 完整性原则:确保档案的全面、系统、连续,不得遗漏、损毁和伪造;2. 准确性原则:档案内容应当真实、准确,不得篡改、删减;3. 安全性原则:确保档案的物理安全和信息安全,防止档案的丢失、损毁和泄密;4. 利用性原则:充分发挥档案的作用,提高档案的利用率;5. 规范性原则:档案管理工作应当规范化、制度化。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本单位设立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鉴定、统计和利用等工作。

第五条档案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1. 贯彻执行国家档案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2. 制定档案管理制度及流程,并组织实施;3. 组织开展档案的收集、整理、鉴定、统计等工作;4. 负责档案的保管、保护和修复工作;5. 提供档案的查阅、复制、咨询等服务;6. 对档案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档案管理制度及流程的落实。

第六条各部门、各岗位应指定专人负责档案管理工作,协助档案管理部门开展工作。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七条档案收集工作应当遵循以下要求:1. 按照档案分类标准,全面收集各类档案;2. 对收集的档案进行审查,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安全性;3. 对收集的档案进行登记,建立档案登记簿。

第八条档案整理工作应当遵循以下要求:1. 按照档案分类标准,对收集的档案进行分类;2. 对分类后的档案进行编目,建立档案目录;3. 对档案进行装订、编页、装盒等整理工作;4. 对整理好的档案进行质量检查,确保档案的整理质量。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保护第九条档案保管工作应当遵循以下要求:1. 按照档案保管要求,选择合适的档案保管场所;2. 对档案进行定期检查,确保档案的完好;3. 对档案进行防潮、防霉、防虫、防鼠等保护措施;4. 对重要档案进行备份,确保档案的备份安全。

2023单位档案管理制度及流程

2023单位档案管理制度及流程

2023单位档案管理制度及流程2023单位档案管理制度及流程精选篇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各类档案的系统管理,实现档案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更好地为公司各项工作服务,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凡公司、各部门在工作中形成的,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必须集中管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据为已有。

第二章档案管理体制第三条1、统一管理原则:公司档案实行统一管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把公司档案资料据为己有。

2、保守秘密原则:员工都有保守档案秘密的义务,维护公司利益,任何人不得泄露或者非法利用所知悉的档案机密。

第四条公司档案分为:文书档案、财务档案、各项规章制度档案、工程技术档案各项目资料、图纸资料、建设工程、拆迁档案等其他资料。

1、与公司财务有关的资料由财务部保管。

未经董事长许可,任何人不可动用。

2、有关文书、各项规章制度方面的资料,由办公室保管。

3、设计方案、施工图、设计变更、监理、洽商、设备厂家的资质文件及其往来资料以及设计院、勘察单位之间往来资料、采购的设备、材料说明书、检验报告、质量保证书等,由工程部自行归档保管。

4、销售部方面资料:由销售部保管对外签定的广告、策划合同等。

销售人员在合同签署完毕后,办公室应保留一份售楼商品房合同样本,永久保存。

5、前期部方面资料:项目立项申报资料、征地、拆迁批复、国土规划、城市规划、政府及主管部门批文、复函、证件等前期技术资料,由前期部自行归档保管。

6、拆迁部方面资料:征地、拆迁批复等文件资料,由拆迁部自行归档保管。

7、各部门向办公室移交档案时,应同时移交相关文件的电子文档。

归档范围外的请示、报告、计划、总结及一些重要资料复印件等由各部门自行保管。

第五条各部门形成的文件材料等由本部门负责归档管理,办公室有责任对各部门的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第六条因工作变动或因故离职时,应将文件材料交接清楚,才能离职。

第三章档案的归档范围第七条凡是反映公司工作活动、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公文、图纸、合同、技术资料、簿册、图表、报表、凭证、声像、电脑盘片、荣誉实物等各种门类和各种载体档案均属归档范围。

人力资源部档案管理制度及流程

人力资源部档案管理制度及流程

一、目的为了规范人力资源部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安全,提高档案利用效率,特制定本制度及流程。

二、档案管理范围1. 人力资源部档案包括人事档案、培训档案、绩效档案等。

2. 人事档案包括入职及表单资料、协议资料、人事基本信息等。

3. 培训档案包括纸质档案、电子版档案、培训学习资料等。

4. 绩效档案包括纸质档案、电子版档案等。

三、档案管理制度1. 档案收集与整理(1)各部门负责将档案资料按照规定格式收集齐全,并及时上报人力资源部。

(2)人力资源部对收集到的档案资料进行整理、分类、归档。

2. 档案保管与维护(1)人力资源部设立专门的档案室,负责档案的保管工作。

(2)档案室配备必要的档案柜、防火、防盗、防潮、防虫等设施。

(3)档案资料应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消毒、防潮、防虫等维护工作。

3. 档案借阅与使用(1)档案借阅需填写借阅单,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借阅。

(2)借阅人需在规定时间内归还档案,并确保档案安全。

(3)档案借阅过程中,不得擅自复制、涂改、损坏档案资料。

4. 档案销毁与迁移(1)档案资料达到规定保管期限后,需进行销毁或迁移。

(2)销毁档案资料需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并做好销毁记录。

(3)迁移档案资料需确保档案安全,并做好迁移记录。

四、档案流程1. 档案收集(1)各部门将档案资料收集齐全,并上报人力资源部。

(2)人力资源部对收集到的档案资料进行审核、整理。

2. 档案归档(1)人力资源部按照档案分类标准,将档案资料归档。

(2)归档后的档案资料需编号、登记,并填写档案目录。

3. 档案借阅(1)借阅人填写借阅单,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借阅。

(2)人力资源部将档案资料借出,并做好借阅记录。

4. 档案归还(1)借阅人将档案资料在规定时间内归还。

(2)人力资源部对归还的档案资料进行检查,确保档案安全。

5. 档案销毁与迁移(1)档案资料达到规定保管期限后,需进行销毁或迁移。

(2)销毁或迁移档案资料需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并做好销毁或迁移记录。

纸质档案管理制度及流程

纸质档案管理制度及流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纸质档案的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纸质档案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纸质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完整性原则:确保档案的完整性,不得随意销毁或篡改档案;2. 准确性原则:档案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反映实际情况;3. 安全性原则: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档案的安全;4. 利用性原则:提高档案的利用率,为各项工作提供有效服务。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四条成立纸质档案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档案管理制度,监督、检查档案管理工作。

第五条档案管理部门负责以下工作:1. 制定纸质档案管理的具体实施办法;2. 组织开展档案收集、整理、鉴定、保管、利用等工作;3. 负责档案的数字化转换工作;4. 定期对档案工作进行总结、评估,并提出改进措施。

第六条档案管理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2. 熟悉档案管理业务,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3. 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服务意识。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七条档案收集:1. 收集范围:按照国家档案法规和本单位业务工作需要,收集各类纸质档案;2. 收集方式:通过移交、捐赠、征集、复制等方式进行;3. 收集要求:档案应完整、准确、及时,并符合档案标准。

第八条档案整理:1. 分类:按照档案内容、形成时间、载体形式等进行分类;2. 编号:采用统一编号,确保档案的唯一性;3. 立卷:将分类后的档案按照顺序立卷;4. 检查:对整理后的档案进行检查,确保质量。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九条档案保管:1. 保管条件:档案库房应保持恒温、恒湿、防虫、防霉、防盗、防火等;2. 保管期限:按照档案法规和本单位实际情况,确定档案的保管期限;3. 保管方式:采用纸质和电子两种方式保管,确保档案的安全。

第十条档案利用:1. 利用范围:单位和个人因工作需要,可向档案管理部门申请查阅档案;2. 利用程序:查阅档案需填写申请表,经批准后方可查阅;3. 利用要求:查阅者应爱护档案,不得随意涂改、损坏档案。

公司档案管理制度及流程最新

公司档案管理制度及流程最新

公司档案管理制度及流程最新公司档案管理制度及流程目的:本制度的目的在于加强公司档案管理,规范公司档案的收集、归档程序和方法,确保公司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和系统性。

同时,提供符合公司需求和保证管理体系有效运行的证据。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各部门档案的收集、整理、分类、利用及归档。

术语和定义:1.档案:指公司过去和现在各级部门及员工从事业务、经营、企业管理、宣传等活动中所直接形成的对企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账册、凭证、报表、电脑盘片、声像、胶卷、荣誉实物、证件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2.档案管理:指档案的收集、整理、鉴定、保管、统计、提供利用等活动。

职责:1.综合部:负责公司档案的集中管理和制度执行及检查工作,并负责督促指导部门档案管理。

建立健全公司档案管理制度,指导、监督和检查执行情况。

收集、整理、分类、鉴定、统计、保管公司的档案和其他资料。

负责公司档案的利用和销毁管理,监控档案利用和销毁的全过程,确保公司档案的安全。

提高档案信息的利用效率,促进信息传递和沟通。

负责组织研究和培训档案管理办法、使用知识。

2.其他各部门相关人员:负责在工作变动时,做好或协助移交工作,并及时通知综合部。

向综合部移交合同或文件资料原件或复印件。

负责本部门文件资料或合同复印件的日常收集、标识、贮存、保管、利用、归档。

财务部负责按国家财政制度规定独立建档保管财务档案资料。

3.各部门主管人员:批准对自己部门资料或合同复印件的处置。

4.各部门经理/副总:负责对档案管理监督检查报告的审批。

工作程序:1.档案资料的收集:各部门相关人员负责对本部门日常工作中形成的合同及文件资料进行收集,并编制部门《文件(合同)管理记录目录》。

各部门文件、合同等资料原件需要保存的,各部门分别进行整理,并编制《移交目录》每季度向综合部移交。

归档范围及移交时间。

档案资料的标识:综合部及各部门对各自保管的档案资料编号,编号规则见公司档案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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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管理制度及流程
目的:建立公司档案立卷、归档、整理、利用、销毁等程序,确保公司档案完整、齐全、有效利用。

1、档案定义及审批权限:
1.1档案:档案是指公司从事经营、管理工作中形成的,对企业和社会有利用与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实物等不同形式与载体的历史记录。

1.2借阅:本流程所指借阅为广义借阅,包括查询、借阅、复印等利用方式。

1.3档案管理部门:指行政人力部,项目公司办公室
1.4档案分级定义:
1.4.1一级档案:保密等级为一级,对公司经营或风险价值影响重大的档案资料
1.4.2二级档案:保密等级为二级,对公司经营或风险价值影响较大的档案资料
1.4.3三级档案:保密等级为三级,对公司经营或风险价值影响一般的档案资料
1.5档案使用审批权限:
1.5.1总经理:审批一级档案使用申请。

1.5.2行政人力部:分管领导审批二级档案使用申请及档案的跨部门使用。

项目公司经理:审批项目公司保管的一级和二级档案使用申请及档案的跨部门使用。

1.5.3申请人部门经理:审批三级档案使用申请。

1.6行政人力部:负责编制《公司档案分类分级管理目录》及档案管理要求;负责档案资料的分类、归档、鉴定与保管、借阅、保密、统计、销毁等管理,包含公司收发的各类文件、公司重要会议纪要等;
监督、检查各类档案的管理情况,对各部门的档案管理提供指导。

2.1档案分类分级
2.1.1行政人力部提出档案分类分级及归档管理要求,明确档案的分类、保管方式、期限、移交责任部门和密级等,编制《公司档案分类分级管理目录》,经行政人力部分管领导审批后,发各部门和项目公司执行。

2.1.2档案种类包括,但不限于:
2.1.2.1制度性文件: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等;
2.1.2.2会议性文件: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办公会及其他会议形成的材料、会议记录、会议纪要等;
2.1.2.3计划性文件:企业总体计划或规划、开发计划、项目计划、营销计划、财务计划等;
2.1.2.4证件性文书资料:法人营业执照、土地许可证、开发资质证、施工许可证、规划许可证、预售许可证、企业和产品获得各类荣誉牌匾和证书、达标证书和证明等;
2.1.2.5汇报性文书资料:企业上报各级主管部门的文件资料和相关统计表,以及公司领导相关发言及汇报材料等;
2.1.2.6声像资料:外出学习、考察或外部门提供的,以声像形式记录下来的各种资料,如照片资料、录音资料、影像资料等;
2.1.2.7题赠性资料:上级领导、友好单位或个人提供的题词、书画、工艺制品等。

2.1.2.8技术性资料:各类工程图纸、竣工资料、验收资料等。

2.1.3公司档案管理人员负责对各自保管的档案资料进行编号。

2.1.4保管期限:根据国家档案局发布的《关于机关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分为永久、长期、短期三种。

永久为50年以上,长期为15-50年,短期为15年以下。

2.1.4.1永久:凡是反映公司主要职能活动和基本历史面貌,对本公司有长远利用价值的档案,列为永久保管。

2.1.4.2长期:凡是反映本公司一般工作活动,在较长时间内对本公司工作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列为长期保管。

2.1.4.3短期:凡是在较短时间内对本公司有参考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列为短期保管。

2.2档案归档
2.2.1各部门及各项目公司依据《档案分类分级管理目录》,负责对本部门日常工作中形成的档案资料进行收集和管理,并编制部门《部门档案(文件/合同)管理记录目录》。

2.2.2对于需要移交档案管理部门的资料,各部门应按要求进行整理后,并编制《档案移交目录》,按《档案分类分级管理目录》的规定及时向行政人力部/项目办公室档案室移交。

行政人力部/项目办公室对档案进行审核后签字,并按规定对档案分类、编号、归档。

各部门及项目公司办公室须每月底将档案目录备份至行政人力部。

2.2.3项目公司解散前,项目办公室须将项目所有档案移交至公司行政人力部。

2.2.4档案移交要求:
2.2.4.1移交档案要填写移交清单,移交清单一式二份,双方签字后各执一份;
2.2.4.2归档的文件资料必须完整、真实、准确,请示和批复、印本和底稿、正文和附件必须立放在一起;
2.2.4.3立卷时应概括而简洁地写好案卷标题,编制好案卷目录,并装订整齐;
2.2.4.4填写案卷一律用碳素黑水钢笔或毛笔,禁止用圆珠笔或铅笔,字迹应清楚、准确;
2.2.4.5各种实物档案(奖品、奖杯、锦旗、奖章、证书、牌匾、馈赠品等)归档必须有原件,并保持其完好无损;
2.2.4.6声像档案的录制必须详细记录事由、时间、地点、主要人物、背景、摄录者,归档声像资料必须是原版、原件、清晰、完整。

2.2.5档案管理部门应对各部门档案管理情况进行日常检查、监督。

2.3档案资料的日常管理
2.3.1公司档案管理人员须按照国家档案管理规定对档案资料进行立卷、标识和保管。

2.3.2部门档案资料要登记详细信息,并编制《部门档案(文件/合同)管理记录目录》,以便检索利用。

2.3.3文件资料、合同要科学排列,按编号顺序存放于文件盒内,并加以标识,整齐排放在档案柜中。

2.3.4行政人力部或项目办公室负责除财务类各类档案资料的形成与归档、分类、鉴定与保管、借阅、保密、统计、销毁等管理内容。

2.3.5财务类的档案由财务部门负责归档与保管。

2.3.6其他部门负责相关档案资料的临时保管并及时移交行政人力部或项目公司办公室。

2.4档案的使用与保密
2.4.1借阅档案原件只限在档案室,不能带出,档案外借原则上只借复印件,档案使用申请部门须填写《档案借阅审批单》,按权限完成审批程序后,档案管理部门档案管理人员填写《档案借阅登记表》。

2.4.2借阅的档案交还时,必须当面点交清楚,如发现遗失或损坏,应立即报告直接上级。

2.4.3借阅档案用完后,应及时送还,如超过借阅时间,须重新办理
手续。

2.4.4借档人必须爱护档案,不得擅自涂改、污损、勾画、剪裁、抽取、拆卸、调换、摘抄、翻印、复印、摄影,不得转借或损坏。

2.4.5外单位借阅档案,应持单位介绍信,并按档案密级经相关领导批准后方能借阅,但不能将档案带离档案室。

2.4.6外单位摘抄档案的(1-2级档案不允许复印或摘抄),应经相关领导批准,对摘抄的材料要进行审查、签章。

2.4.7外单位摘抄档案的(1-2级档案不允许复印或摘抄),应经相关领导批准,对摘抄的材料要进行审查、签章。

2.4.8档案管理员和借阅人员,要负责做好档案的保密工作。

2.4.9对已到保密期限的档案,经行政人力部经理或项目办公室主任同意后解密,并对解密档案作一般档案管理。

2.4.10员工离职时,对已形成的档案资料或所借阅的档案应办理移交手续,经行政人力部经理或项目办公室审查无误签字后,才能离职。

2.5档案销毁
2.5.1项目公司办公室对保存的记录和档案在项目公司解散后进行系统清理,移交公司行政人力部存档。

2.5.2行政人力部对已失去利用价值的档案,申请销毁,销毁时,行政人力部必须写申请销毁报告,编制《档案文件销毁审批清单》,经部门负责人审核,行政人力部分管领导审批确定,一级档案须报总经理审批。

经批准销毁的文件应留存半年,确无保存价值后再销毁。

2.5.3执行销毁任务时,必须由行政人力部、法务主管和相关部门代表组成的监销人员监销,监销人不得少于三人,并在销毁目录上签字。

最后,把销毁目录和批准手续文件一并存档备查。

附件:相关表单
相关表单
序号表单或模板名称内容
1档案分类分级管理目录
2档案移交目录
3档案借阅审批单
4档案文件借阅登记表5档案文件销毁审批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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