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08完全版
湖北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08

一般性规定及说明一、《湖北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08)年》(一下简称本定额)是根据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建设部《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03]206号)、《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建办[2005]89号)、《湖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311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编制。
二、本定额适用于湖北省境内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的计价活动。
本定额适用于工程量清单计价和定额计价。
(一)各专业工程的适用情况如下:1、建筑工程:适用于工业与民用临时性和永久性的建筑物、构筑物。
包括各种房屋、设备基础、钢筋混凝土、砖石砌筑、木结构、钢结构及零星金属构件、烟囱、水塔、水池、围墙、挡土墙、化粪池、窨井、化室内外管道沟砌筑等及其单幢建筑物单挖、单填在6000m3以下的附属土石方工程。
2、装饰装修工程: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的建筑装饰装修。
包括地面工程、墙柱面装饰工程、天棚装饰工程、门窗和玻璃幕墙工程及油漆、涂料、裱糊工程等。
3、安装工程:适用于机械设备安装工程、电气设备安装工程、热力设备安装工程、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工业管道工程、消防及安全防范设备安装工程、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通风空调工程、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工程、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通信设备及线路工程、建筑智能化系统设备安装工程、长距离输送管道工程等。
炉窑砌筑工程适用于专业窑炉砌筑和一般工业炉窑的砌筑工程(不包括金属锚固体制作安装)。
4、市政工程:适用于城镇管辖范围内的道路工程、桥涵护岸工程、隧道工程、地铁工程、市政管网工程、拆除工程、小区内和厂区内的道路工程,及单挖、单填在6000m3以下的附属土石方工程。
5、园林绿化工程:适用于新建、扩建的园林建筑及绿化工程。
内容包括:园林绿化及养护工程、打桩、围堰、基础垫层工程、砌筑转、琉璃砌筑、石作砌筑、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楼地面工程、木结构工程、屋面工程、抹灰、油漆、彩画工程、园林建筑及小品工程单挖、单填在6000m3以下的附属土石方工程。
湖北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08完全版

鄂建文2008216号关于发布《湖北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的通知各市、州、省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建委(建设局),各有关建设、设计、施工、造价咨询等单位,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根据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和建设部《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03206 号)《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建办200589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我厅组织编制了《湖北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 )。
现予发布,并就执行中有关规定通知如下:一、本定额作为编制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以及工程预、结算的依据,适用于我省境内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市政、大型土石方工程发包与承包的工程造价计价活动。
二、本定额适用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和定额计价两种计价办法。
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时,招标控制价的编制执行本定额,并供投标人投标报价时参考;采用定额计价时,招标控制价和工程预、结算的编制均按本定额执行。
三、本定额与2008 年《湖北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湖北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单位估价表》、《湖北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湖北省土石方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配套使用。
四、园林绿化工程仍执行2003 年《湖北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鄂建2003 44 号)的有关规定,待颁发了新的《湖北省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时,再配套执行本定额。
五、2006 年《全国仿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湖北省统一基价表》、2006 年《湖北省建筑工程概算定额统一基价表》、2003 年《全国统一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湖北省统一基价表》仍分别按鄂建文2006 123号、鄂建文2006 122 号、鄂建2002 89 号文有关规定执行。
六、费用定额全省统一管理,各市如需增加费用项目,应送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审查,并报省建设厅及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后施行。
2008湖北定额编制说明

2008湖北建筑工程定额编制说明建筑工程定额编制说明一、本定额的主要作用:1.是编制招标控制价的依据,是合理投标标价的基础;2.是对设计方案进行技术经济比较,进行技术经济分析的依据;3.是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依据;4.是执行定额计价工程结算的依据;5.是施工企业进行经济活动分析的参考;6.是编制概算定额和估算指标的基础。
二、人工工日消耗量确定①工日消耗量包括基本用工、辅助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
人工幅度差率综合取定10%~15%不等。
②人工工日单价取定为:普工42元/工日、技工48元/工日、高级技工60元/工日。
注:工程计量与价款支付、索赔与现场签证、工程价款调整等规定详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08第一章桩与地基基础工程一、编制依据1.国家现行规程、规范及国家现行质量验收标准2.1985年《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工程劳动定额》3.2003年《湖北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4.2005年《湖北省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工程补充定额》5.2006年《武汉市建筑工程补充定额及基价》二、使用中应当注意的问题1.本定额为包括送桩后孔洞填孔和隆起土壤的处理费用,如发生另行计算。
2.本定额为包括施工场地和桩机行驶路面的平整夯实,发生时另行计算3.场内发生运方桩、管桩,套用运距400M以内子目,超过400M,按第三章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有关规定,套相应定额子目。
4.预制钢筋混凝土方桩、预应力管桩的价格包括模板、混凝土、钢筋价格。
5.预制方桩和灌注桩凿桩头和地下连续墙成槽挖土方,按土石方工程相关定额规定执行6.所有钢筋笼制安、吊焊、锚杆、钢管锚杆制安及H型钢焊接等均按第三章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相关规定执行。
基坑大型钢支撑安、拆,按施工技术措施项目相关规定执行7.人工挖孔桩(混凝土护壁)按设计桩芯加混凝土护壁的横断面面积乘挖孔深度以立方米计算(设计桩为圆柱体或分段圆台体)。
如设计混凝土强度等级及种类与定额不同时可以换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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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版〉湖北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版近年来,湖北省建筑行业发展迅速,各类建筑安装工程项目也大幅增加。
为确保工程质量和费用控制,湖北省制定了《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
本文将对湖北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版进行介绍和解析,以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该标准。
一、湖北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版本概述湖北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版是根据我国建筑安装行业发展需要制定的地方性工程标准,具有一定的适用性和借鉴性。
该版本主要包含了建筑安装工程的各项费用明细和计算方法,并考虑了当地的实际情况。
通过统一的费用定额标准,可以为建筑安装工程提供一个参考依据,规范工程建设过程,提高工程质量。
二、湖北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版内容概览湖北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版的内容主要包括建筑安装工程的各个工种和专业,如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暖通工程等,每种工种和专业都有相应的费用定额进行指导。
费用定额版按照工程的规模和复杂程度进行了分类,用户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相应的费用定额进行参考。
此外,还包括了费用按照项目和工程部位进行划分,使得费用计算更加准确。
三、湖北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版的应用湖北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版对于建筑安装企业和设计院来说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对于建筑安装企业而言,可以根据费用定额版的指导,制定合理的工程报价和预算,确保工程的经济性和盈利性。
对于设计院来说,可以根据费用定额版进行初步的工程费用预估和设计优化,提高设计方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四、湖北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版的优势湖北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版具有以下几个优势:1. 规范性强:该版本是经过长时间实践和总结制定的,具有较高的权威性和适用性。
2. 准确性高:费用定额版内容详细,涵盖了各项费用明细和计算方法,可以为工程预算提供准确的依据。
3. 可参考性强:费用定额版为用户提供了参考范围,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和修改,提高了操作的便捷性。
4. 适应性强:费用定额版考虑了当地实际情况,对于湖北省的建筑安装工程项目具有较好的适应性和可操作性。
湖北省2008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湖北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基础·结构·屋面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1、总则1.0.1. 为规范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面积计算,统一计算方法,制定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面积计算。
1.0.3. 建筑面积计算应遵循科学、合理的原则。
1.0.4. 建筑面积计算除应遵循本规范,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术语2.0.1.层高:上下两层楼面或楼面与地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2.0.2.自然层:按楼板、地板结构分层的楼层。
2.0.3.架空层:建筑物深基础或坡地建筑吊脚架空部位不回填土石方形成的建筑空间。
2.0.4.走廊:建筑物的水平交通空间。
2.0.5.挑廊:挑出建筑物外墙的水平交通空间。
2.0.6.檐廊:设置在建筑物底层出檐下的水平交通空间。
2.0.7.回廊:在建筑物门厅、大厅内设置在二层或二层以上的回形走廊。
2.0.8.门斗:在建筑物出入口设置的起分隔、挡风、御寒等作用的建筑过渡空间。
2.0.9.建筑物通道:为道路穿过建筑物而设置的建筑空间。
2.0.10.架空走廊:建筑物与建筑物之间,在二层或二层以上专门为水平交通设置的走廊。
2.0.11.勒脚:建筑物的外墙与室外地面或散水接触部位墙体的加厚部分。
2.0.12.围护结构:围合建筑空间四周的墙体、门、窗等。
2.0.13.围护性幕墙:直接作为外墙起围护作用的幕墙。
2.0.14.装饰性幕墙:设置在建筑物墙体起装饰作用的幕墙。
2.0.15.落地橱窗:突出外墙面根基落地的橱窗。
2.0.16.阳台:供使用者进行活动和晾晒衣物的建筑空间。
2.0.17.眺望间:设置在建筑物顶层或挑出房间的供人们远眺或观察周围情况的建筑空间.2.0.18.雨蓬:设置在建筑物进出口上部的遮雨、遮阳篷。
2.0.19.地下室:房间地平面低于室外地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的1/2者为地下室。
2.0.20.半地下室:房间地平面低于室外地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的1/3者,且不超过1/2者为半地下室。
鄂建文(2008)(214号文件)

鄂建文[2008]214号关于发布《湖北省建筑、安装、市政、土石方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单位估价表)》的通知日期:2008-12-29 17:04:00.0 【打印】【关闭】各市、州、省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建委(建设局),各有关建设、设计、施工、造价咨询等单位,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为适应建设工程造价改革的要求,满足我省工程量清单和定额计价的需要,指导建设工程招投标及工程预、结算工作,我厅组织编制了《湖北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湖北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单位估价表》、《湖北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湖北省土石方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以下统称本定额)。
现予发布,并就实施的有关规定通知如下:一、本定额既是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时配套的消耗量定额,同时也是实行定额计价办法时的湖北省统一基价表(单位估价表)。
二、本定额的消耗量为社会平均消耗量。
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时,是编制招标控制价的依据,并供投标人投标报价时参考;采用定额计价时,是编制招标控制价和工程预、结算的依据。
三、本定额中的人工消耗量按工程项目工作内容的需求分为普工、技工、高级技工。
四、本定额的统一基价表(单位估价表)是全省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市政、土石方工程计取费用的基数。
统一基价表(单位估价表)中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价格均为定额取定价,其中人工价差按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人工单价调整文件进行调整;定额中所有材料价格实行动态管理,实际价格高于或低于定额取定价格的,可按甲乙双方商定的价格或各地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市场信息价格结算正负价差;机械台班根据国家及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规定,调整机械台班单价中的人工费及燃料动力费,按价差处理。
五、本定额的统一基价表(单位估价表)中的机械是按2008年《湖北省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取定的。
实际工程中,若大型机械采用租赁方式的(需承发包双方约定),租赁的大型机械按价差处理。
湖北2008定额建筑工程定额章节说明及文件汇编

2、本定额规定应计取的项目,由于施工单位采取了技术措施,改变了生产工艺又能按工程质量
要求完成任务,保证安全操作,其项目仍按本定额计算。
3、山上施工,运输车不能直接到达施工现场而发生的运输,根据发生的数量另作补充,按实计
算。
4、定额中的人工工日及单价,各地不得调整。
5、定额中的机械类别、名称、规格型号、机型为统一划分,实际采用机械与定额不同时,不允
2术语
2.0.1 层高 story height 上下两层楼面或楼面与地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2.0.2 自然层 floor 按楼板、地板结构分层的楼层。 2.0.3 架空层 empty space 建筑物深基础或坡地建筑吊脚架空部位不回填土石方形成的建筑空间。 2.0.4 走廊 corridor gallery 建筑物的水平交通空间。 2.0.5 挑廊 overhanging corridor 挑出建筑物外墙的水平交通空间。 2.0.6 檐廊 eaves gallery 设置在建筑物底层出檐下的水平交通空间。 2.0.7 回廊 cloister 在建筑物门厅、大厅内设置在二层或二层以上的回形走廊。 2.0.8 门斗 foyer 在建筑物出入口设置的起分隔、挡风、御寒等作用的建筑过渡空间。 2.0.9 建筑物通道 passage 为道路穿过建筑物而设置的建筑空间。
为房间采光和美化造型而设置的突出外墙的窗。 2.0.24 骑楼 overhang
楼层部分跨在人行道上的临街楼房。 2.0.25 过街楼 arcade
有道路穿过建筑空间的楼房。
3 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
3.0.1 单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单层建筑物高度在2.20m 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高度不足2.20m 者应计算1/2面积。 2 利用坡屋顶内空间时净高超过2.10m 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净高在1.20m 至2.10m 的部位应
湖北省建设工程年取费定额

规定及说明一、《湖北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08)年》(以下简称本定额)是根据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计价规范》(GB50500—2008)、建设部《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03]206号)、《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建办[2005]89号)、《湖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311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编制。
二、本定额适用于我省境内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的计价活动。
本定额适用于工程量清单计价和定额计价。
(一)各专业工程的适用范围如下:1、建筑工程:适用于工业民用临时性和永久性的建筑物、构筑物。
包括各种房屋、设备基础、钢筋混凝土、砖石砌筑、木结构、钢结构及零星金属构件、烟囱、水塔、水池、围墙、挡土墙、化粪池、窨井、室内外管道沟砌筑等及其单幢建筑物内单挖、单填在6000m3以下的附属土石方工程。
2、装饰装修工程: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的建筑装饰装修。
包括楼地面工程、墙柱面装饰工程、天棚装饰工程、门窗盒玻璃幕墙工程及油漆、涂料、裱糊工程等。
3、安装工程:适用于机械设备安装工程、电气设备安装工程、热力设备安装工程、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工业管道工程、消防及安全防范设备安装工程、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通风空调工程、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工程、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通信设备及线路工程、建筑智能化系统设备安装工程,长距离输送管道工程等。
炉窖砌筑工程适用于专业炉窖砌筑和一般工业炉窖的砌筑工程(不包括金属锚固体制作安装)。
4、市政工程:适用于城镇管辖范围内的道路工程、桥涵护岸工程、隧道工程、地铁工程、市政管网工程、钢筋工程、拆除工程,小区内和厂区内的道路工程,及单挖、单填在6000m3以下的附属土石方工程。
5、园林绿化工程:适用于新建、扩建的园林建筑及绿化工程。
内容包括:园林绿化及养护工程、打桩、围堰、基础垫层工程、砖砌筑、玻璃砌筑、石作工程、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楼地面工程、木结构工程、屋面工程、抹灰、油漆、彩画工程、园林建筑及小品工程,单挖、单填在6000m3以下的附属土石方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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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建文2008216号关于发布《湖北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的通知各市、州、省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建委(建设局),各有关建设、设计、施工、造价咨询等单位,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根据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和建设部《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03206 号)《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建办200589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我厅组织编制了《湖北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 )。
现予发布,并就执行中有关规定通知如下:一、本定额作为编制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以及工程预、结算的依据,适用于我省境内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市政、大型土石方工程发包与承包的工程造价计价活动。
二、本定额适用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和定额计价两种计价办法。
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时,招标控制价的编制执行本定额,并供投标人投标报价时参考;采用定额计价时,招标控制价和工程预、结算的编制均按本定额执行。
三、本定额与2008 年《湖北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湖北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单位估价表》、《湖北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湖北省土石方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配套使用。
四、园林绿化工程仍执行2003 年《湖北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鄂建2003 44 号)的有关规定,待颁发了新的《湖北省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时,再配套执行本定额。
五、2006 年《全国仿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湖北省统一基价表》、2006 年《湖北省建筑工程概算定额统一基价表》、2003 年《全国统一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湖北省统一基价表》仍分别按鄂建文2006 123号、鄂建文2006 122 号、鄂建2002 89 号文有关规定执行。
六、费用定额全省统一管理,各市如需增加费用项目,应送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审查,并报省建设厅及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后施行。
七、本定额自2009 年1 月1 日起施行。
2009 年1 月1 日以后新开工的工程按本定额执行,2009 年1月1 日以前在建工程按原合同条款办理。
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意见,请及时与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联系。
二OO 八年九月二十二日第一部分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筑安装工程费由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组成(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表)。
一、直接费由直接工程费和措施费组成。
(一)直接工程费: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各项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和构件增值税。
1.人工费:是指直接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开支的各项费用,内容包括:⑴基本工资:是指发放给生产工人的基本工资。
⑵工资性补贴:是指按规定标准发放的物价补贴,煤、燃气补贴,交通补贴,住房补贴,流动施工津贴等。
⑶生产工人辅助工资:是指生产工人年有效施工天数以外非作业天数的工资,包括职工学习、培训期间的工资,调动工作、探亲、休假期间的工资,因气候影响的停工工资,女工哺乳时间的工资,病假在六个月以内的工资及产、婚、丧假期的工资。
⑷职工福利费:是指按规定标准计提的职工福利费。
⑸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是指按规定标准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的购置费及修理费,徒工服装补贴,防暑降温费,在有碍身体健康环境中施工的保健费用等。
2.材料费: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零件、半成品的费用。
内容包括:⑴材料原价(或供应价格)。
⑵材料运杂费:是指材料自来源地运至工地仓库或指定堆放地点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⑶运输损耗费:是指材料在运输装卸过程中不可避免的损耗。
⑷采购及保管费:是指为组织采购、供应和保管材料过程中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包括: 采购费、仓储费、工地保管费、仓储损耗。
⑸检验试验费:是指对建筑材料、构件和建筑安装物进行一般鉴定、检查所发生的费用,包括自设试验室进行试验所耗用的材料和化学药品等费用。
【不包括新结构、新材料的试验费和建设单位对具有出厂合格证明的材料进行检验,对构件做破坏性试验及其他特殊要求检验试验的费用】(建标2003_206 号文与费用定额差异)。
3.施工机械使用费:是指施工机械作业所发生的机械使用费以及机械安拆费和场外运费。
施工机械台班单价应由下列七项费用组成:(1)折旧费:指施工机械在规定的使用年限内,陆续收回其原值及购置资金的时间价值。
(2)大修理费:指施工机械按规定的大修理间隔台班进行必要的大修理,以恢复其正常功能所需的费用。
(3)经常修理费:指施工机械除大修理以外的各级保养和临时故障排除所需的费用。
包括为保障机械正常运转所需替换设备与随机配备工具附具的摊销和维护费用,机械运转中日常保养所需润滑与擦拭的材料费用及机械停滞期间的维护和保养费用等。
(4)安拆费及场外运费:安拆费指施工机械在现场进行安装与拆卸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和试运转费用以及机械辅助设施的折旧、搭设、拆除等费用;场外运费指施工机械整体或分体自停放地点运至施工现场或由一施工地点运至另一施工地点的运输、装卸、辅助材料及架线【(建标2003_206 号文与费用定额差异)】等费用。
工地间移动较为频繁的小型机械及部分机械的安拆费及场外运费,已包含在机械台班单价中。
(5)人工费:指机上司机(司炉)和其他操作人员的工作日人工费及上述人员在施工机械规定的年工作台班以外的人工费。
(6)燃料动力费:指施工机械在运转作业中所消耗的燃料【固体燃料(煤、木柴)、液体燃料(汽油、柴油)】(建标2003_206 号文解释)及水、电等的费用。
(7)养路费及车船使用税:指施工机械按照国家规定和有关部门规定应缴纳的养路费、车船使用税、保险费及年检费等。
4、构件增值税:是指施工企业非现场制作工程所使用的构件,应按构件制作直接工程费收取构件增值税。
(建标2003_206 号文无此条)(二)措施费:是指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准备和施工过程中技术、生活、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非工程实体项目的费用。
措施费分为技术措施费和组织措施费。
技术措施费包括的内容:1.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是指机械整体或分?遄酝7懦〉卦酥潦┕は殖』蛴梢桓鍪┕さ氐阍酥亮硪桓鍪┕さ氐悖⑸幕到龀≡耸浼白费用及机械在施工现场进行安装、拆卸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试运转费和安装所需的辅助设施的费用。
2.施工排水、降水费:是指为确保工程在正常条件下施工,采取各种排水、降水措施排除结构渗水(建标2003_206 号文无“排除结构渗水”)所发生的各种费用。
3.地上、地下设施、建筑物的临时保护设施费。
4.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是指竣工验收前,对已完工程及设备进行保护所需费用。
5.各专业工程的技术措施费。
组织措施费包括的内容:1.安全文明施工费:是指按照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购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以及施工企业为进行建筑工程施工所必须搭设的生活和生产用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临时设施的搭设、维修、拆除费或摊销的费用等。
该费用包括:(1)安全防护费:是指按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和有关规定,购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费用。
内容包括:楼板、屋面、阳台等临边防护、通道口防护、预留洞口防护、电梯井口防护、楼梯边防护、垂直方向交叉作业防护、高层作业防护。
(2)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费:是指按国家现行的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改善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所需要的费用。
内容包括:安全警示标志牌、现场围挡、五牌一图、企业标志、场容场貌、材料堆放、现场防火、垃圾清运。
(3)临时设施费:是指施工企业为进行建筑工程施工所必须搭设的生活和生产用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临时设施的搭拆、维修、拆除费或摊销的费用等。
临时设施包括:现场办公生活设施、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配电线路、配电箱开关箱、接地保护装置。
2.夜间施工费:是指因夜间施工所发生的夜班补助费、夜间施工降效、夜间施工照明设备摊销及照明用电等费用。
3.二次搬运费:是指因施工场地狭小等特殊情况而发生的二次搬运费用。
4. 冬雨季施工增加费:是指建筑安装工程在冬雨季施工,采取防寒保暖或防雨措施所增加的费用,包括材料费、人工费、保温及防雨措施费。
5.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是指施工生产所需的价值低于2000 元、不属于固定资产的生产工具及检验工具等的购置、摊销和维修费,以及支付给工人自备工具补贴费。
6.工程定位复测、工程点交、场地清理等费用。
二、间接费由规费、企业管理费组成。
(一)规费:是指政府和有关权力部门规定必须缴纳的费用。
内容包括:1.工程排污费:是指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环境噪音,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且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按照超标的分贝数缴纳的噪声超标排污费。
2.社会保障费(1)养老保险费:是指企业按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2)失业保险费:是指企业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失业保险费。
(3)医疗保险费: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4)工伤保险费: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工伤保险费。
(5)生育保险费: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生育保险费。
3. 住房公积金:是指企业按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4. 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是指按照建筑法规定,企业为从事危险作业的建筑安装施工人员支付的意外伤害保险费。
二企业管理费:是指建筑安装企业组织施工生产和经营管理所需费用。
内容包括:1.管理人员工资:是指管理人员的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职工福利费、劳动保护费等。
2.办公费:是指企业管理办公用的文具、纸张、帐表、印刷、邮电、书报、会议、水电、烧水和集体取暖(包括现场临时宿舍取暖)用煤等费用。
3.差旅交通费:是指职工因公出差、调动工作的差旅费、住勤补助费,市内交通费和误餐补助费,职工探亲路费,劳动力招募费,职工离退休、退职一次性路费,工伤人员就医路费,工地转移费以及管理部门使用的交通工具的油料、燃料、养路费及牌照费。
4.固定资产使用费:是指管理和试验部门及附属生产单位使用的属于固定资产的房屋、设备仪器等的折旧、大修、维修或租赁费。
5.工具用具使用费:是指管理使用的不属于固定资产的生产工具、器具、家具、交通工具和检验、试验、测绘、消防用具等的购置、维修和摊销费。
6.劳动保险费:是指由企业支付离退休职工的易地安家补助费、职工退职金、六个月以上的病假人员工资、职工死亡丧葬补助费、抚恤费、按规定支付给离休干部的各项经费。
7.工会经费:是指企业按职工工资总额计提的工会经费。
8.职工教育经费:是指企业为职工学习先进技术和提高文化水平,按职工工资总额计提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