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包工程结算试行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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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工程结算管理制度

分包工程结算管理制度

分包工程结算管理制度分包工程结算是指将主体工程施工中的一些工程内容交由分包单位进行施工,并进行相应的结算工作。

由于分包工程的复杂性和特殊性,为了规范分包工程的结算管理,保证结算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需建立分包工程结算(试行)管理制度。

一、总则1.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分包工程的结算工作,包括投标、初验、终验和竣工结算等环节。

2.结算工程范围包括分包单位自部分完工起,至全部工程验收合格为止。

3.本制度坚持公开透明、公正公平的原则,确保所有工程结算工作的合法性和准确性。

二、分包工程结算的程序1.投标阶段:招标单位应向投标的分包单位提供有关技术图纸、工程量清单等信息,并与分包单位进行面谈,明确分包工程的结算方式、结算办法等事项。

投标文件中应明确给出分包工程的结算单价和总价。

2.初验阶段:由分包工程的施工单位和业主单位共同组成验收小组进行初验。

验收小组根据分包工程的合同约定和实际施工情况,确保结算工作的科学、合理。

三、分包工程结算标准1.结算单价的确定:结算单价应按照合同约定和实际施工情况进行确定,确保合理性和准确性。

2.结算量的确定:结算量应根据实际施工情况进行测量,确保分包工程的工程量清单与实际施工情况相符。

3.结算支付方式:结算支付应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可选择一次性支付、分期支付或其他方式。

同时,应规定存款和合同款项支付的流程,确保资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

四、分包工程结算的流程1.提交结算资料:分包工程施工单位应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结算资料,包括结算申请书、结算清单、设计变更和调整、质量验收证明等。

2.审查结算资料:业主单位应组织验收小组进行结算资料的审查,确保结算资料的真实性和合理性。

3.结算核定:验收小组根据实际情况核定结算金额,并出具核定结算报告。

4.结算支付:业主单位按照核定结算金额进行支付,并开具相应的结算支付凭证。

五、分包工程结算的监督与管理1.监督责任:业主单位应设立专门的监督部门,加强对分包工程结算工作的监督和管理。

分包单位结算管理制度

分包单位结算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分包单位结算工作,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和结算的准确性、及时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我单位工程项目的分包单位。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明确分包单位结算流程、责任、权限和监督机制,确保结算工作的规范、公正、透明。

第二章结算流程第四条结算依据1. 依法签订的分包合同;2. 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工程量清单、技术规范;3. 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相关资料、凭证;4. 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

第五条结算流程1. 施工过程中,分包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报送工程量清单、变更资料等结算依据;2. 项目部对分包单位报送的结算依据进行审核,对不符合要求的,要求分包单位补充完善;3. 审核通过的结算依据,由项目部报送财务部门进行核算;4. 财务部门根据核算结果,编制结算报告;5. 结算报告经项目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报送单位领导审批;6. 单位领导审批通过后,财务部门办理支付手续。

第三章责任与权限第六条责任1. 分包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程任务;2. 分包单位应确保结算依据的真实性、准确性;3. 项目部、财务部门应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结算工作,确保结算的公正、透明。

第七条权限1. 项目部有权对分包单位报送的结算依据进行审核,要求补充完善;2. 财务部门有权对核算结果进行审核,对不符合要求的,要求重新核算;3. 单位领导有权对结算报告进行审批,对不符合要求的,要求重新编制。

第四章监督与考核第八条监督1. 项目部、财务部门应定期对分包单位结算工作进行监督检查;2. 对发现的问题,应及时通报分包单位,并要求整改;3. 对严重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应追究相关责任。

第九条考核1. 对分包单位结算工作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分包单位年度考核;2. 对考核不合格的分包单位,可根据情节轻重,采取警告、罚款、终止合同等措施。

第五章附则第十条本制度由我单位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

《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

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试行)【颁布单位】天津市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颁布日期】19990705【实施日期】19990705【章名】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本市建筑市场秩序,规范建筑业企业间的分包行为,保障其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结合本市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本市建设工程中进行综合总包的建筑业企业(以下简称总包企业)和分包的建筑业企业(以下简称分包企业),必须遵守本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分包是指在一项建设工程中的两个或两个以上建筑业企业间的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行为。

本办法所称分包企业指经市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建委)和本市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资质审查,或经外省市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资质审查,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专业承包、劳务分包建筑业企业。

第四条总包企业和分包企业必须具有法人资格和履行合同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其依法进行的建设工程施工分包行为,受国家和本市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的保护和约束。

第五条本市对分包企业实施许可证制度。

【章名】第二章机构与职责第六条市建委是本市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并颁发〈〈天津市分包企业施工许可证》(以下简称〈〈分包施工许可证》)。

市建委授权天津市施工队伍交流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市交流中心)负责建设工程施工分包管理的组织实施。

其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及本市有关建设工程承包、分包管理的法规和规定,制定建设工程施工分包管理的实施办法;(二)指导和监督检查本市各区(县)对所辖区域内分包企业的确认工作;(三)确认分包企业资格,核定承担分包范围,颁发〈〈分包施工许可证》;(四)为总包企业提供充足数量和适应我市工程建设的专业承包、劳务分包企业资源;(五)接受总包企业和分包企业的咨询,为进入交流中心的企业提供有关信息;(六)负责分包企业的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核发有关证件;(七)设置建设工程施工分包交易场所,为总、分包企业双方提供必要的办公设施和相关服务,办理合同登记;(八)调解总包企业和分包企业在履行工程建设分包合同中的争议。

施工企业分包工程结算制度

施工企业分包工程结算制度

施工企业分包工程结算制度施工企业在承接大型建筑工程时,往往会将部分工程任务分包给具有专业资质的分包单位。

为了保障工程质量和双方的合法权益,制定一套详尽的分包工程结算制度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详细介绍这一制度的核心内容,以便施工企业和分包单位在合作时能够遵循统一的标准和流程。

一、结算原则结算制度应坚持公正、公平、透明的原则,确保每一分工作的质量与价值得到合理体现。

所有的结算活动都应基于合同约定,严格按照工程量清单和相关法规执行。

二、结算周期结算通常分为预结算、进度结算和最终结算三个阶段。

预结算在工程开工前进行,主要用于确定预算基础;进度结算根据工程进度定期进行,以确保分包单位的资金流动性;最终结算则在工程完工后进行,以确定最终支付金额。

三、结算依据结算应依据合同条款、工程量清单、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有效文件进行。

任何变更或调整都应有书面记录,并经双方确认。

四、结算程序1. 分包单位提交进度报告或完工报告,附带相应的工程量清单和证明材料。

2. 施工企业审核报告和证明材料,确认工程量和质量符合要求。

3. 双方协商确定结算金额,签署结算协议。

4. 施工企业按照结算协议支付相应款项。

五、争议解决如在结算过程中出现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时,可依法申请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诉讼。

六、透明度要求施工企业应保证结算过程的透明度,允许分包单位查询与结算相关的所有信息。

同时,分包单位也应及时提供必要的结算材料和信息。

七、监督与管理施工企业应建立健全的内部监督机制,确保结算工作的规范性和合法性。

相关管理人员应接受专业培训,提升结算工作的专业水平。

八、法律适用本结算制度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有更新,应及时调整以符合最新的法律要求。

通过上述制度的实施,施工企业与分包单位可以在一个明确的框架下进行合作,减少因结算问题引发的纠纷,提高工程管理效率,确保项目的顺利完成。

结语:。

工程公司分包结算管理制度

工程公司分包结算管理制度

工程公司分包结算管理制度为了规范和加强工程公司的分包结算管理工作,保障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总则1.1 本制度适用于工程公司进行工程项目的分包结算管理。

1.2 工程公司项目部门及相关部门应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确保分包结算管理工作的规范性和及时性。

1.3 工程公司项目部门应当建立详细的档案和记录,保留相关的分包结算文件和材料,供查阅和审计。

二、分包结算管理流程2.1 分包结算的申请项目部门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实际需要委托分包商完成具体工作,分包结算前需先填写分包结算申请表,包括工作内容、工作量、单位工程量、执行标准、合同金额等内容,经项目负责人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分包结算的工作。

2.2 分包结算的审批分包结算申请经项目负责人审核通过后,提交给工程公司财务部门进行分包结算审批。

财务部门应及时审批并签字确认,将款项支付给分包商。

2.3 分包结算的核对分包结算完成后,工程公司项目部门应对分包结算文件进行核对,确保分包结算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2.4 分包结算的支付分包结算文件核对无误后,工程公司财务部门应及时将款项支付给分包商,并及时更新相关账目,确保财务状况的准确性。

2.5 分包结算的归档分包结算完成后,相关分包结算文件和材料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归档保存,便于日后查阅和审计。

三、分包结算管理的要求3.1 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执行工程公司项目部门在进行分包结算管理时,必须严格遵守合同规定,确保分包结算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3.2 严谨细致地填写分包结算申请工程公司项目部门在填写分包结算申请表时,必须严谨细致,填写准确清晰,确保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3.3 及时审批和支付分包款项财务部门对分包结算申请应当及时审批并支付相关款项,确保分包商的权益得到保障。

3.4 做好分包结算的记录和归档工作工程公司项目部门在完成分包结算后,必须做好相关文件和材料的记录和归档工作,便于查阅和审计。

3.5 加强对分包商的管理工程公司项目部门应当加强对分包商的管理,确保其按照合同要求履行分包工程,并定期对其工程质量和工作进度进行检查和评估。

电力工程分包结算管理制度

电力工程分包结算管理制度

电力工程分包结算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电力工程分包结算管理,保障工程质量和按时完工,提高工程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电力工程项目的分包结算管理。

三、分包结算流程1. 分包方出具分包结算单,并附上相应的材料、工程进度、质量验收报告等。

2. 分包方向总包方提交分包结算单,总包方审核验收,若符合要求则确认并签字。

3. 总包方将结算单提交财务部门审核,并进行付款。

四、分包结算标准1. 结算标准按照双方合同约定执行,以完成工程量和质量验收为依据。

2. 结算金额包括工程进度款、工程量款、材料费、人工费等。

3. 分包方需提供相关材料以证明结算金额的合理性和真实性。

五、结算周期1. 分包方提交结算单后,总包方需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审核确认,如有异议需及时沟通协商。

2. 完成审核确认后,财务部门需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结算款项的支付。

六、责任分工1. 分包方负责按时提交结算单和相关材料。

2. 总包方负责审核确认结算单并及时支付款项。

3. 财务部门负责审核结算单并进行付款。

七、结算方式1. 结算方式可以选择一次性付清或分期支付,双方需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2. 分包方若需部分预付款,需提供担保措施,并按照约定时间完工。

八、安全管理1. 分包结算过程中,双方需确保工程安全和质量,不得影响项目进度和质量。

2. 发现安全隐患或施工质量问题,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整改。

九、违约责任1. 若分包方未按时提交结算单或提供虚假材料,导致项目延期或影响质量,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 若总包方未及时确认结算单或未按约定时间支付款项,将需要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十、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执行,若有需要修改,需经公司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生效。

以上就是电力工程分包结算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公司更好的管理和执行电力工程项目,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

《工程分包结算管理制度》

《工程分包结算管理制度》

《工程分包结算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分包结算管理,加强合同管理,提高项目管理效率,保证项目质量和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施工项目的工程分包结算管理。

第三条工程分包结算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

第四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工程分包结算管理制度,明确分包方和总包方的权利和义务,加强监督和检查,促进合作共赢。

第五条工程分包结算管理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合理、透明的原则。

第六条公司应当建立完善的分包商评价体系,对分包商的信誉和资质进行评估,确保分包商的施工能力和信誉。

第七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工程分包结算中的问题,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第二章工程分包结算管理流程第八条工程分包结算管理应当按照以下流程进行:(一)分包合同签订:总包方和分包方签订分包合同,明确工程范围、工作内容、施工标准、价格、验收标准等内容。

(二)工程进度管理:总包方负责监督分包方的工程进度,确保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程。

(三)工程质量管理:总包方应当对分包方的施工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四)工程验收:工程完成后,总包方组织验收工程,确认工程质量和安全符合要求。

(五)结算申请:分包方按照合同约定提交结算申请,包括施工进度、工程量清单、材料清单等。

(六)结算审核:总包方负责审核分包方的结算申请,确认工程量、价格和材料清单等内容。

(七)结算支付:总包方在审核确认无误后,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分包款项。

第九条工程分包结算管理应当由专门机构进行统一管理,确保流程顺利进行。

第十条工程分包结算管理应当建立相应的档案管理制度,保存相关文件和资料,便于日后查阅和审计。

第三章工程分包结算管理责任第十一条公司董事会负责工程分包结算管理的决策和监督。

第十二条公司总经理负责工程分包结算管理的组织实施和监督落实。

第十三条项目经理负责工程分包结算管理的具体实施,包括协调总包方和分包方之间的关系,解决工程结算中的问题。

工程分包管理规章制度

工程分包管理规章制度

工程分包管理规章制度一、总则1. 本规章制度旨在规范工程项目分包过程中的各项活动,确保分包工作的合法性、合规性和高效性。

2. 所有参与工程项目分包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规章制度,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执行。

二、分包资格与选择1. 分包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等级,且在法律和行政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从事分包活动。

2. 选择分包单位时,应综合考虑其技术能力、管理水平、历史业绩和信誉等因素。

3. 分包单位的选定应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进行,避免任何形式的不正当竞争。

三、合同管理1. 分包合同必须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范围、质量标准、安全生产要求、工期限制、支付条款等。

2. 分包合同签订前,应进行严格的审查,确保合同内容合法、合规。

3. 分包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应严格遵守合同约定,任何变更或调整都应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四、质量管理1. 分包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执行质量管理,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2. 总包单位应对分包工程的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 对于重大质量问题,总包单位有权要求分包单位承担相应的责任,并进行赔偿。

五、安全生产1. 分包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

2. 分包单位应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3. 发生安全事故时,分包单位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并向总包单位报告。

六、进度管理1. 分包单位应根据合同约定,制定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并报总包单位备案。

2. 分包单位应按照进度计划组织施工,确保工程按期完成。

3. 如遇特殊情况需调整进度计划,应及时与总包单位沟通,并取得同意。

七、结算与支付1. 分包单位应根据合同约定和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提出结算申请。

2. 总包单位应对分包单位的结算申请进行审核,确保结算数据的准确性。

3. 分包单位在收到合法的结算款项后,应及时支付给下属工人和材料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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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工程结算(试行)管理制度
为更好落实分包工程(劳务)结算管理有序无误进行,制定本管理制度。

各项目部及公司各职能部门要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

一、操作流程
二、流程解释
1、工程完工:必须达到全部工作内容合格完成;
2、分包工程完工验收表:由项目部资料部门、技术部门、安全部门、采购/库管部门、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签字确认。

3、分包单位报审书:在《分包工程完工验收表》签字确认后由分包单位报项目部初审。

分包单位报送资料需附投标书、合同、签证等相关已签字确认资料,如未提供全将作为未发生不予再次接收,分包工程经济签证费用单,分包工程经济签证工程量单按附件执行。

4、项目部出具分包工程量计算表:由经办人、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签字确认。

《分包工程量计算表》需有详细工作内容,按分部分项方式填写工作内容,含数量、单位等。

项目部出具的结算初审书误差不得超过2%,超出2%部分对以上管理人员按30%:30%:40%比例罚款。

对于分包单位合同外增加部分需附项目部与建设单位确认的签证或变更。

5、公司出具分包工程结算审定单:由项目部报送《分包工程量计算表》,公司合同预算部审核,审核无误出具分包工程结算单,由分包单位、预算员、合同预算部经理、分管副总、总经理签字确认,一式三份,分包单位一份,
财务部一份,公司存档一份,项目部留存复印件。

三、本制度从2016年9月1日起执行。

附: 1、分包工程竣工验收单
2、分包工程量计算表
3、土石方工程施工计量表
4、分包工程经济签证费用单
5、分包工程经济签证工程量单
6、分包工程结算审定单
新疆昆仑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阿拉山口文化、体育、便民服务中心项目部分包工程竣工验收单
新疆昆仑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阿拉山口文化、体育、便民服务中心项目部分包工程量计算表
注:本表为分包单位报送结算资料后,由项目部初审后填写。

山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阿拉山口综合保税区汽车展厅项目部
土石方工程施工计量表
分包合同编号: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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