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企业集团商业秘密保护体系
企业商业秘密保护措施

企业商业秘密保护措施商业秘密在现代企业经营中具有重要的价值和作用,它是企业竞争力的基石。
为了保护企业的商业秘密,各类企业都要采取一系列的保护措施。
本文将介绍几种常见的企业商业秘密保护措施,并着重强调了保密意识的培养及合同保密条款的重要性。
一、保密文化建设企业要加强对商业秘密保护意识的培养,形成全员保密的氛围。
通过定期的培训、会议以及内部宣传,让员工们深刻理解商业秘密的价值和意义。
同时,建立保密制度和管理规范,明确商业秘密的范围以及保密责任等,确保每位员工都严守保密制度,并对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二、安全管理体系建设企业应将商业秘密保护纳入整体安全管理体系,制定安全保密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通过建立完善的网络安全、设备安全和物理安全等方面的保密措施,确保商业秘密不会被未经授权的人员获取。
同时,建立访客管理制度、数据备份制度等,提高商业秘密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三、合同保密条款在与合作伙伴、雇佣员工和供应商等相关方进行合作时,企业应制定涵盖商业秘密保护内容的合同,并在其中加入合适的保密条款。
该条款明确商业秘密的定义、使用限制、保密责任、违约责任等,并规定了保密期限,为企业和相关方的商业秘密保护提供了法律依据。
四、技术保护手段企业可以通过应用先进的技术手段来加强商业秘密的保护。
例如,加密技术可以对商业秘密进行加密存储和传输,保证数据的安全性;水印技术可以对重要文件或产品进行标识,防止未经授权的复制和传播;安全监控系统可以对企业关键区域进行实时监控,防范内外部窃密行为。
五、员工保密教育企业要定期对员工进行保密教育和培训,强化保密意识。
培训内容可以包括商业秘密的定义、保密制度的具体要求以及商业间谍活动的识别等方面的知识。
同时,要加强对员工的监督和管理,建立激励机制,通过奖惩措施来增强员工的保密意识和责任感。
六、加强监督与保护企业应建立完善的商业秘密保护监督机制,加强对商业秘密的保护工作的督促和指导。
同时,在公司内部设置保密委员会或保密工作小组,负责商业秘密保护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建立细致完善的商业秘密管理制度,全面提升保护能力

建立细致完善的商业秘密管理制度,全面提升保护能力对于一个商业机构来说,商业秘密是其最重要的财产之一,同时也是生命线所在。
而商业秘密保护的重要性,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变得更加突出,因而建立一个细致完善的商业秘密管理制度,成为企业管理必不可少的一部分。
一、商业秘密的内涵商业秘密是指拥有者享有对其具有商业价值信息的独有知识、经验、技术、资料和资源等,包括但不限于技术资料、商业计划、客户名单、商业模式、前沿研究、营销方案、销售数据、产品设计、专利信息、市场趋势、供应链等,具有重大商业影响力和竞争优势,并且未经授权不能被公开披露或使用的信息。
二、商业秘密保护的原则商业秘密保护的原则主要包括:保密原则、使用原则、流程原则和维护原则。
(1)保密原则:商业秘密只有在确保保密的前提下,才能被使用或者在内部或外部共享。
保密原则要求执法部门、相关人员、外包合作公司等与商业机构有关的所有方面都遵循保密原则,与商业机构签订的协议也要有一个专门的保密条款。
(2)使用原则:商业秘密的使用应当遵循正当合法的要求,比如产品制造要求、市场分析要求等,同时也需明确商业秘密的使用范围,使用时间和使用条件等。
(3)流程原则:商业秘密的流程应当分为三个层次:内部流程、外部流程和合作流程。
并且,商业机构应当进行每个层次的流程监测,严防商业机密泄露。
(4)维护原则:商业秘密保护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其关键在于维护原则。
在维护商业秘密的过程中,商业机构应当设立相关的维护机构或工作组,实现对商业秘密的有效管理。
三、商业秘密保护的管理措施商业机构应当建立一套细致完善的商业秘密管理制度,并按照制度的要求认真执行。
1. 紧急管理预案对于发生商业秘密泄露或安全事故,商业机构应当建立紧急管理预案,指定专人负责执行,确保能够及时正确地应对紧急事态,并立即进行商业秘密的修复和保护。
2. 知识产权保护商业机构应做好知识产权保护,在必要时,申请专利和商标,以确保由其拥有的在商业活动中具有竞争优势的应用技术和模式属于其独有财产。
企业如何保护商业秘密

企业如何保护商业秘密
一个企业要构建安全屏障,不仅要依靠商业防泄密技术实现“技防”,更需要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把保密体系建立起来。
将公司管理、业务流程
及技术手段相结合,用制度约束人,形成新的安全运作模式。
保密体系建
设一般分为五个部分:
01
成立商业保密管理部门/小组
企业须先明确组织管理,成立专门的商业保密部门/小组,设专人负
责商业秘密的认定和保护措施的开发与实施。
02
制度性保密措施体系建设
制度体系是商业秘密管理体系中最为重要的部分,因为密级管理体系、法律性(保密合同)保密措施体系、技术性(物理性)保密措施体系也需
要通过制度进行规范并予以实施。
03
密级管理体系建设
04
法律性(保密合同)保密措施体系建设
企业以合同等契约方式对相关保密义务人员进行法律约束,是商业秘
密管理体系重要的组成部分。
保密合同不仅能够明确保密信息与保密范围,还可以通过合同方式也给企业提供了追究违约责任的保护与维权路径。
05
商业秘密内部培训体系建设
商业秘密的保护除了需要建立完善的制度性、法律性、技术性的管理体系,还需要加强员工的教育,不仅需要提高商业秘密管理人员的专业水平,还需要由员工自发地、主动地保护商业秘密。
因此企业有必要建立员工的商业秘密内部培训体系。
公司保密体系的构建及措施

公司保密体系的构建及措施保密对于任何公司来说都是至关重要的,特别是在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下。
一个强大的保密体系可以帮助保护公司的商业机密、客户信息和员工数据等重要信息,防止其遭受未授权的获取、使用或泄露。
本文将探讨如何构建一个有效的公司保密体系,并提出相应的措施。
第一步是制定保密政策和程序。
保密政策是一个组织内部保密实践的指导方针,应明确规定哪些信息属于保密范畴,员工对这些信息的处理方式以及处罚措施等。
保密程序则是为了确保保密政策的落实而制定的具体步骤和操作流程。
这些文件应被广泛传播给所有员工,并进行定期的培训和审查。
第二步是对员工进行保密教育和培训。
无论公司规模大小,保密培训对于所有员工来说都是必不可少的。
培训内容可以包括一些基本的保密概念、数据安全意识、保密政策以及如何识别和应对保密威胁等。
此外,员工还应该被教育如何正确使用公司的保密工具和系统,以确保信息的安全和保密。
第三步是建立分类和标记系统。
对于公司的各类信息,应该根据其重要性和敏感程度进行分类,并使用适当的标记进行标识。
这有助于员工在处理和传输信息时明确其保密级别和限制范围。
同时,建立一个权限管理系统,只给予有关人员访问和使用特定信息的权限,以减小信息泄露的风险。
第四步是加强物理安全措施。
除了网络安全外,公司还应加强对实体设施的保护,以防止未经授权的人员进入和访问敏感区域。
这可以通过采用门禁系统、监控摄像头和安全警报系统等来实现。
此外,还应采取措施保护重要文件和文档,如使用加密存储设备、安全锁柜和文件销毁服务等。
第五步是加强网络安全措施。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信息技术的发展,网络安全已成为公司保密体系中一个非常重要的部分。
公司应该采取措施保护网络系统和数据的安全性,如使用防火墙、入侵检测系统和安全认证等。
此外,定期更新和检查系统的软件和硬件,及时修补漏洞和更新密码等。
第六步是建立保密文化。
保密工作不能仅仅依靠制度和技术手段,员工的保密意识也至关重要。
建立健全商业秘密保护机制的法律风险防范与化解方案

建立健全商业秘密保护机制的法律风险防范与化解方案引言商业秘密是现代商业活动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对企业而言,商业秘密的保护至关重要。
然而,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和市场竞争的加剧,商业秘密的泄露风险不断增加。
为了有效防范和化解商业秘密泄露的法律风险,企业需要建立健全的商业秘密保护机制。
本文将介绍一些在法律风险防范与化解方面的方案和建议。
一、建立保密协议建立保密协议是商业秘密保护的第一步。
企业在与雇员、合作伙伴、供应商等订立合同时,应明确约定商业秘密的定义和保护范围,并要求相关方签署保密协议。
保密协议可以规定商业秘密的保密期限、保密义务、违约责任等内容,以确保商业秘密得到充分的保护。
二、加强内部管理内部管理是商业秘密保护的基础。
企业应建立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包括访问控制、权限管理、信息安全培训等措施,限制员工对商业秘密的接触和使用。
企业还可以采用加密技术、安全存储设备等手段,将商业秘密有效地保护起来。
三、加强对外交流控制商业秘密的泄露往往发生在与外部合作伙伴的交流中。
为了防范泄露风险,企业应加强对外交流的管理和控制。
可以通过与合作伙伴签署保密协议、加强对合作伙伴的约束、建立信息交换安全机制等方式来保护商业秘密。
四、加强监管和执法在法律风险防范与化解方面,监管和执法的作用至关重要。
政府应加强对商业秘密保护的监管,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对泄露商业秘密的行为严厉打击。
企业也应积极配合执法机关调查商业秘密泄露案件,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五、建立维权机制一旦商业秘密泄露,企业应及时采取相应的维权措施。
可以通过采取行政诉讼、民事诉讼等方式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侵权方停止侵权行为、赔偿损失等。
企业还可以选择通过调解、仲裁等方式解决纠纷,以达到最佳的法律风险防范和化解效果。
六、加强员工教育员工是商业秘密保护的重要方面。
企业应加强对员工的教育,提高其对商业秘密保护重要性的认识,并加强对商业秘密的保护意识。
可以通过组织培训、发布内部通知等方式,提高员工的法律风险防范和化解能力。
商业秘密保护管理体系的构建

商业秘密保护管理体系的构建一、引言商业秘密是企业的重要资产,随着信息化时代的到来,商业秘密的泄露和侵权问题越来越严重,给企业带来了严重的经济损失和声誉影响。
因此,建立科学的商业秘密保护管理体系对于企业来说至关重要。
本文将主要阐述商业秘密保护管理体系的构建理念、组成和实现过程。
二、商业秘密保护管理体系的概述商业秘密保护管理体系是一种有组织的、系统化的商业秘密管理方法,包括了商业秘密保护的全过程,从商业秘密的识别、分类、评估、保护、监控、应对到追责。
其目的是保护商业秘密的安全性、保密性、完整性和可用性,确保商业秘密不被泄露、丢失或者遭受侵权。
商业秘密保护管理体系的构建要考虑到商业秘密的特殊性,采取相应的管理手段,确保商业秘密得到有效保护。
商业秘密的特殊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秘密性:商业秘密必须是与他人不公开的信息,泄露该信息将会对企业的经济利益造成损失。
2、替代性:商业秘密泄露后,信息可以被他人复制或利用,从而损失自身的经济价值。
3、稀有性:商业秘密是企业独特的资源,不能被其它人所拥有。
4、时效性:商业秘密具有时间限制性,即在一段时间内是有价值的,过时后可能就无法产生经济效益。
因此,商业秘密保护管理体系的构建必须顾及这些特殊性,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确保商业秘密能够得到真正的保护。
三、商业秘密保护管理体系的基本内容商业秘密保护管理体系应包含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商业秘密的识别和分类商业秘密是指具有经济价值,不为公众所知悉,其真实性对企业竞争力、市场占有率和利润水平具有重要影响的信息。
企业应对其商业秘密进行识别和分类,精细化划分商业秘密的安全等级,根据商业秘密的特点和价值,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2、商业秘密的评估和分级商业秘密评估主要是通过风险评估来确定商业秘密的价值和重要性,将商业秘密分为三个或四个级别,对不同级别的秘密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确保商业秘密得到安全保护。
3、商业秘密的保护和监控商业秘密保护和监控主要包括物理控制、之间加密、数据备份、网络安全、人员管理等方面的措施。
企业如何保护核心商业机密不被泄露

企业如何保护核心商业机密不被泄露在当今竞争激烈的商业环境中,企业的核心商业机密是其生存和发展的关键。
这些机密可能包括产品研发数据、客户名单、营销策略、财务信息等,一旦泄露,可能会给企业带来巨大的损失,甚至导致企业的破产。
因此,如何有效地保护核心商业机密不被泄露,成为了企业管理者必须面对和解决的重要问题。
一、建立完善的保密制度建立一套完善的保密制度是保护企业核心商业机密的基础。
首先,企业应该明确哪些信息属于核心商业机密,并对其进行分类和分级。
例如,可以将核心商业机密分为绝密、机密和秘密三个等级,不同等级的机密采取不同的保密措施。
其次,制定详细的保密规定和流程。
包括员工入职时的保密协议签订、在职期间的保密培训、离职时的保密审查等。
保密协议应该明确员工对企业核心商业机密的保密义务和违约责任,让员工清楚地知道泄露核心商业机密的后果。
另外,企业还应该建立保密管理机构,负责监督和执行保密制度。
这个机构可以定期对企业的保密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二、加强员工保密意识教育员工是企业核心商业机密的直接接触者,因此加强员工的保密意识教育至关重要。
企业可以通过定期开展保密培训、发放保密手册、举办保密知识竞赛等方式,让员工了解保密工作的重要性,掌握保密的基本知识和技能。
在培训中,要重点强调员工在日常工作中可能遇到的泄密风险和防范措施,比如如何正确处理机密文件、如何使用办公设备和网络、如何与外部人员交流等。
同时,还要通过案例分析,让员工深刻认识到泄露核心商业机密的严重后果,从而增强员工的保密自觉性。
此外,企业还应该对员工的保密行为进行考核和奖励。
对于遵守保密制度、表现出色的员工,给予一定的奖励和表彰;对于违反保密制度的员工,要及时进行处理,以起到警示作用。
三、强化物理和技术防护措施除了制度和人员方面的措施,企业还应该加强物理和技术方面的防护,防止核心商业机密被非法获取。
在物理防护方面,企业要对存放核心商业机密的场所进行严格的管理。
如何建立和完善公司商业秘密保护体系

如何建立和完善公司商业秘密保护体系随着我国当前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业间的竞争日益激烈,作为竞争手段之一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也在加强,国家更是提出了要加快建设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业发展战略规划。
在人们的观念中,一提到知识产权就仅将眼光局限于专利、商标、版权等这些传统的法律概念上,往往忽视了商业秘密也是在知识产权范畴之内的、它也可以得到知识产权法的保护。
而且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做好商业秘密保护的潜在价值可能会远胜过专利商标保护的价值。
也正因为如此,商业秘密常常成为不法之人猎取的目标,成为被侵害的对象。
而有的企业因在对商业秘密的保护方面无所作为或保护不当,逐渐失去了竞争优势。
因此,如何保护企业的商业秘密,就成为企业无法回避的重大问题。
该如何构建企业的商业秘密保护体系。
一、企业商业秘密保护的基本情况近几年来,随着科研技改的稳步推进、科研管理工作的逐步完善和产品开发力度的不断加强,企业的保密管理工作也有了长足的进步。
1、建立健全了保密管理机构,员工的保密意识整体加强(1)完善了保密工作组织领导机构。
根据企业领导班子的调整情况及时对保密委员会进行调整,确保了工作的延续性。
各生产和管理单位建立健全了保密工作管理机构,确定了主要负责人,落实了各项保密责任。
各单位均指定了兼职保密工作联络员,确保了各项具体工作的落实和保密开展工作情况的及时反馈,形成了保密管理的工作网络。
(2)加强了对具体工作的督察和指导。
在实际工作中,领导层经常过问、检查、督促保密工作开展情况,经常到保密办公室和各基层单位指导工作,认真听取保密工作汇报,切实解决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为基础设施配置、组织机构设置和保密工作管理经费等提供必要的支持,由于领导层的高度重视,有力领导,保密工作较好地做到了组织落实、人员落实、责任落实、措施落实,确保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3)全体员工的保密意识不断加强。
企业开始生产军工产品,保密管理有一定的群众基础。
深入开展了保密教育培训和宣传工作,员工的保密意识得到了增强,对保密工作起了积极地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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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知识经济的时代,于企业而言,商业秘密的重要性与日俱增,它不仅关乎企业的发展,甚至能影响企业的存亡。
企业规模越大,所涉商业秘密越多,保护商业秘密困难程度越成正比增加。
其中,尤以企业集团的知识产权商业秘密保护为难点。
根据《企业集团登记管理暂行规定》(下称《暂行规定》)第2条规定,企业集团是指以资本为主要联结纽带的母子公司为主体,以集团章程为共同行为规范的母公司、子公司、参股公司及其他成员企业或机构共同组成的具有一定规模的企业法人联合体。
其规模巨大,法律关系复杂。
针对集团企业商业秘密保护存在的问题,笔者梳理企业集团在商业秘密保护中的关键方面,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企业集团组织架构下商业秘密保护的特殊性根据《暂行规定》第4条,企业集团由母公司、子公司、参股公司以及其他成员单位组建而成。
企业集团内往往存在着大量母子法律关系。
而企业集团以集团母公司作为核心进行管理的制度,使得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存在密切关联,在管理上母公司颁布具体管理政策,由子公司具体实施该政策。
出于统筹发展的考虑,企业集团的各关联子公司往往会相互取用,分享彼此的商业秘密。
如此一来,子公司独立保护的商业秘密保护模式显得捉襟见肘,企业集团往往采取集团层面上统一保护的策略。
因此,子公司独立保护和企业集团统一保护相互交叉,是企业集团内部商业秘密保护的特殊模式。
在该模式下,企业集团常遇见如下问题:一是,就实施商业秘密保护的主体性质来看,母公司并非子公司商业秘密的权利人,但母公司往往在集团层面对内部商业秘密实施整体保护,其作为商业秘密保密人主体是否具有合法性;二是,如果母公司具备作为企业集团商业秘密保护中主体的合法地位,母公司对子公司商业秘密进行的统一保护是否能保证子公司的商业秘密不失密;出于精简制度的考虑,是否不再需要额外实施独立的保密措施;三是,在企业集团内部,为了促进发展,子公司之间常会相互取用商业秘密,而出于缩短流程,提高效率的目的,是否可以由母公司授权子公司取用其他子公司的商业秘密;企业集团内部子公司之间相互取用商业秘密的行为,是否具有正当性基础也需考虑。
企业集团商业秘密保护中主体合法性按照保护主体划分,企业集团的商业秘密保护有两种:母公司在集团范围内实行整体保护,子公司在本公司范围实施独立保护。
但母公司并非子公司商业秘密的权利人,故需要对其实施商业秘密保护的主体合法性进行分析。
笔者认为,母公司可以作为集团范围内商业秘密的保密人,其作为保密主体具备合法性。
母公司对集团内部商业秘密统一采取保密措施的,即使子公司没有对属于本公司的商业秘密采取适当保密措施,该商业秘密对企业集团外部仍处于保密状态,并不因此在企业集团外部失密。
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有三个:秘密性,保密性,价值性。
其中,虽然保密性要求权利人对商业秘密采取适当保密措施,但也有其特定的立法目的:一是,因保密性实质必然要求控制商业秘密的主体对受其控制的商业秘密采取保密措施,而权利人往往是控制商业秘密的主体。
因此,大部分情况下,都必然有权利人对商业秘密采取适当保密措施;二是,因为保密性实际上是商业秘密构成要件核心秘密性的具象化,两者互为表里,保密的最终目的仍然是维持商业秘密的秘密性。
如果权利人不对所有的商业秘密进行保护,大多数情况下无异于权利人默认向公众公开其商业秘密,公众处于可轻易获取商业秘密的状态。
在这种情况下,即使公众还未实际接触商业秘密,但商业秘密与公众之间的壁垒也是一触即碎,商业秘密核心性质秘密性荡然无存。
因此,出于以上两个目的,保密性构成要件要求对商业秘密采取适当保密措施的应当是权利人。
但是,笔者认为,对集团内部商业秘密统一采取保密措施的母公司,尽管不是权利人,但实际上却符合立法目的的保密人。
能对商业秘密进行统筹调度的母公司,是商业秘密的实际控制主体,由其来采取保密措施,有相对及时、完备的效果。
并且,这种情况下,权利人不对商业秘密进行保护,并非默认向公众公开了其商业秘密。
这种商业秘密保密模式与传统商业秘密保密模式不同,如果将商业秘密比喻成“水”,保密措施比喻成“水坝”的话,传统的商业秘密保密模式中,“水坝”之外就是公众,一旦开闸泄堤,“水流”则会立刻流向公众。
但在企业集团统一保护模式下,子公司的“小水坝”之外,还有母公司建立的“大堤”,即便子公司没有建立属于自己的“小水坝”,其“水库”的“水流”也不会直接流向公众,而是被母公司建立的“大堤”阻挡。
这种情况下,权利人不对所有的商业秘密进行保护,商业秘密和集团外部的公众之间仍然有坚强的壁垒,秘密性不因此丧失。
基于以上原因,子公司没有对本公司商业秘密进行保密,但母公司对集团内部的商业秘密采取统一保护的,不能盲目认定相关商业秘密不符合保密性的要求,而应当具体分析母子公司的关系以及母公司的保密措施是否足以阻挡“水流”流向公众,足以保证集团外部的相关公众不知悉相关商业秘密。
集团内部子公司商业秘密保护措施的独立性但是,即使母公司为子公司的商业秘密采取了适当的保密措施,子公司仍然有必要在集团内部采取独立的商业秘密保护措施。
因为在子公司不采取适当保密措施的前提下,即使相关商业秘密没有在集团外部失密,也并不意味着子公司的商业秘密得到了完全的保密。
商业秘密的秘密性具有相对性,企业集团在进行统一保护时,商业秘密对企业集团外部公众保持秘密性,但企业集团内部各子公司之间却不一定保持秘密性。
如果拥有商业秘密的子公司并未与其他子公司签订保密协议,则其他子公司仅需要依照集团母公司统一保护的规章制度接触、使用相关商业秘密,而并不需要对拥有商业秘密的子公司另外承担保密责任。
也就是说,如果子公司不自行采取保密措施,其商业秘密保护的程度就仅取决于集团母公司统一保护制度的规定,如果集团母公司统一保护制度也未要求各子公司之间相互保密,则相关商业秘密在集团内部就处于失密状态了。
因此,在企业集团内部,各子公司对集团外部公众保持秘密性的商业秘密,对于其他关联子公司可能不具备秘密性,也就不是商业秘密。
这种情况可以称之为商业秘密的“局域失密”:在被统一保护的整体内部,商业秘密的秘密性可能受到了破坏,但就被统一保护的整体而言,商业秘密的秘密性仍然完备。
局域失密状态的出现要求企业集团制定出完善详尽的统一保护规章制度,保证子公司能安全、高效地分享彼此的商业秘密。
同时,也要求子公司不能懈于自我保密,应当谨慎从事,采取独立的商业秘密的保护措施,比如在必要时与其他子公司签订保密协议,以防止公司无形资产的流失。
企业集团内部互相获取商业秘密的正当性在可能存在局域失密的情况下,集团内部关联公司之间相互取用商业秘密的行为性质,也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如果集团内部统一保护的制度规定了各子公司之间商业秘密相互进行保密的义务,则不存在局域失密的情况,此时应当考虑关联公司取用商业秘密是否途径正当。
笔者认为,如果集团子公司是依照集团的保密制度接触其他子公司的商业秘密,则接触途径正当,不属于侵犯商业秘密的情况。
集团母公司采取统一保护的情况下,集团母公司掌握接触权限,实质上是子公司将该权利默认让渡给了集团母公司,那么其他子公司即使不向商业秘密的权利人直接要求接触商业秘密,而按照子公司均承认的统一保护制度接触商业秘密,手段也是正当合理的,不能视为商业秘密侵权行为。
如果集团内部统一保护的制度未规定各子公司之间商业秘密相互进行保密的义务,则存在局域失密的情况。
在局域失密情况下,商业秘密没有被在各子公司之间采取合理保密措施以进行保密,因此,对于各子公司来说,相关商业秘密已不符合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相互取用的行为自然不涉及商业秘密侵权。
在笔者接触的一个案例当中,子公司甲和乙的商业秘密都由其母公司统一管理,甲和乙之间没有签订保密协议。
子公司乙通过向集团母公司申请而获得,使用了子公司甲的商业秘密,在这种情况下,子公司甲对子公司乙提起知识产权侵权之诉获胜可能性不高,便是因为虽然有集团母公司的统一保护,但统一保护仅限于保证子公司甲的商业秘密不被企业集团外部公众知悉。
子公司甲在企业集团内部范围内没有采取其他保密措施,统一保护制度也未规定各子公司之间商业秘密相互进行保密的义务。
因此,对于子公司乙来说,子公司甲的商业秘密实际已经失密,故而子公司甲提起商业秘密侵权之诉难以获胜。
企业集团商业秘密保护体系的构建一要构建企业集团统一规划保护体系。
企业集团内部采取统一保护商业秘密的做法,高效便捷,有利于商业秘密发挥其最大商业价值。
但同时,也不可避免地会涉及局域失密问题。
因此,企业集团在对商业秘密采取统一的保密措施时,既应当尽可能地详尽完备,以求商业秘密对集团外部不失密,也要考虑集团子公司之间关系,防止出现“兄弟阋墙”的情况。
二要构建子公司商业秘密保护体系构造双重体系。
子公司既要按照母公司的要求对企业集团商业秘密采取保护措施,也要对其公司自有的商业秘密采取特定的保护措施。
三要划定子公司明确的商业秘密保护的范围。
既要明确企业集团的商业秘密保护范围,也要明确子公司的商业秘密保护范围。
在保护措施方面,子公司对访客需采取一定措施进行管理,事先向访客告知其访问的地域范围与行为规范。
同时子公司需注重员工管理,与员工签订保密协议,对相关员工进行商业秘密保护的培训,对商业秘密进行登记实施分类管理等。
在知识产权备受重视的知识经济时代,企业集团内部商业秘密的保护具备很多特殊要求。
而规模较大、架构复杂的企业集团,探索如何更高效、完善地保护自有的商业秘密不受侵权,需要经历一段很长的路程。
以上就是构建企业集团商业秘密保护体系的介绍,随着人们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增强,越来越多人懂得要做好知识产权的保护,但是知识产权中的商标、专利、版权注册业务坑太多,很多人怕中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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