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单价合同的结算控制
采用固定单价合同的工程在结算阶段易产生的问题及应对措施-建议收藏

采用固定单价合同的工程在结算阶段易产生的问题及应对措施《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50500-2008) 4.4.3条文规定:“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宜采用单价合同。
”本条规定了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宜采用的合同形式——固定单价合同方式。
即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款中所包含的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在约定条件及范围内是固定的,不予调整,工程量允许调整,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在约定的条件及范围外,允许调整。
调整方式和方法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或在合同中约定。
在目前的工程实际中,大多数有关建设各方主体均能接受此项规定,在工程计价中采用固定单价报价方式,并能确立以下基本原则,即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建材的市场风险。
工程量的风险由发包人承担,价的风险在约定风险范围内的,由承包人承担,风险范围以外的按合同约定。
竣工结算的工程量按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应予计量且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确定,完成发包人要求的合同以外的零星工作或发生非承包人责任事件的工程量按现场签证确定等。
而从工程建设实际情况看,采用固定单价合同的建设工程对于价款调整的条文要求更为严格、全面和细致,部分建设工程业主与承包商尽管已经在招标文件或施工合同中基本明确了上述计价原则,但往往易忽视工程价款调整的有关内容,涉及工程价款调整的条文过于简单、片面,而一般工程建设过程中都会有大量的设计变更和不可预计的风险,所以这种不完整的价款调整条文会有可能给采用固定单价合同的工程在进入竣工结算阶段时带来大量隐忧。
因此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应针对有关问题签订合理的合同条款,才能从根源上避免工程结算时各种造价纠纷的产生。
一、关于工程风险分担问题。
目前部分业主潜意识里往往有把所有风险转嫁给施工企业承担的倾向,因此在确定合同条款时,会要求施工企业承担所有市场风险,此种做法在材料市场价格剧烈波动的工程建设实际中,显然是不够公平和明智的,在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旦出现材料价格暴涨的情况,施工企业往往无力承担其价格风险,有可能会采用停工等过激方式,也有可能会采用偷工减料等不正当方式确保企业盈利,从而在工期质量等方面影响工程建设的顺利实施;同时市场风险的承担往往是把双刃剑,材料价格有可能暴涨,也有可能暴跌,不采用合理分担价格风险机制的话,固定单价的工程业主单位同样需要承担价格暴跌的风险压力,即在价格高位时签订的施工合同,一旦价格暴跌,如无合理的价格风险分担机制的话,业主单位则没有机会受益,导致成本增加,无法控制造价;此外合同风险分担机制条款的可操作性不强,如合理分担风险的材料范围、幅度限值、价差计算方法约定不清时,也容易引起工程造价纠纷的争议。
实践经验告诉你——清单计价模式下如何做好工程结算

实践经验告诉你——清单计价模式下如何做好工程结算
程量,预算报价,施工资料(工程变更、现场签证)收集汇总,工程竣工结算。
工程能不能赢利,赢多少利,都和我们的工作密不可分,特别是工程结算,这是工程价款确认的最后一个环节,结算价款的多还是少直接关系到企业的利益,各单位领导都非常重视工程结算工作,那么作为一名工程造价人员如何才能做好结算工作?给单位带来理想的利润呢?认为要想做好结算工作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理清概念,对症下手
工程结算是指承包人按照合同的规定的内容完成所承包的全部工程,经竣工验收工程符合合同的要求后,向发包人进行的最终工程款结算,是承包人与发包人办理工程款的最终依据,是双方签订的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终结的凭证,是发包人编制竣工决算的主要资料。
工程结算的定义是我们结算工作的基础,指出了我们结算时需依据的各种文件,如合同文件,投标报价文件,工程量清单,工程所在省定额站发布的各种文件,当地的税收政策,设计图纸,双方确认的工程量,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清单计价办法,现场签证,工程变更文件,会议记录,双方的其他约定等。
所以要想做好工程结算,需要做的首要工作就是以上的各种证据资料的收集整理,这需要在平常进行分类整理,装订成册,结算时才能够有力的说服对方,才能够追加造价为本单位创造理想的利润。
二、欲多砍材,先磨快刀
工程结算是在投标报价,合同洽谈,现场签证,设计变更,索赔等前期。
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工程结算审核分析

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工程结算审核分析摘要:工程结算审核是工程竣工管理的核心。
从造价控制的角度来看,工程结算是造价控制的最终环节,工程结算的结果直接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经济利益相挂钩。
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工程结算审核也由传统的定额计价审核转变为当前的工程量清单结算审核,从工程结算审核工作的科学性、客观性与准确性上来看,这是很大的进步。
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工程结算审核相较于以往的定额模式工程结算审核,在结算审核内容和关注的要点上发生了一定的变化,本文就据此展开分析,旨在为新的计价模式下工程结算审核工作的有效开展提供一定的参考和借鉴。
关键词:工程量清单计价;工程结算;审核引言随着我国建筑市场的不断发展进步,在工程造价领域,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逐步代替了传统的定额计价模式。
工程量清单计价,作为一种国际通用的计价方式,该模式的应用能够确保投标企业的自主定价权,同时能够更好维护市场秩序,有效规避工程的造价风险,弥补了传统定额计价模式存在的不足[1]。
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工程结算审核更能够全面、综合、系统的反应施工单位的造价管理水平,提升工程结算审核的准确性、客观性和高效性。
一、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概述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主要就是指招标人自行或者是委托代理机构,依据建筑工程的施工设计图纸,按照国家及建筑行业有关标准来编制工程量清单,在招投标环节,投标方可以依据招标工程量清单、具体建设要求、有关规定和自身条件,进行工程报价[2],报价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等。
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相比于传统的定额计价模式,其优势主要体现为能够确保投标方的自主定价权,工程量清单计价采用量价分离的原则,投标方可以根据工程量清单,综合市场行情、材料价格以及自身施工技术水平等给出相应的报价方案,从而更好地发挥承包企业的价格优势、经验优势和技术优势。
对于招标方来说,工程量清单计价更有利于规范招标运作,提高工程招标的准确性,方便在工程实施过程工对投资进出把控。
工程量清单模式下固定单价合同的调整

工程量清单模式下固定单价合同的调整工程量清单模式下的固定单价合同是一种常见的合同形式,适用于工程建设项目中的各种任务。
根据这种合同的约定,承包商将按照清单上的单价对各项工作进行计价,而不考虑实际消耗的数量。
然而,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可能会发生各种原因导致工程量与清单项上的设计数量存在偏差,这就需要对合同进行调整。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调整合同的前提是必须存在合同条款允许进行调整的约定。
这些约定通常涉及到如何处理工程变更、增减数量、单位价格调整等事项。
如果合同中没有相应的约定,调整就是不合法的。
因此,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应认真审查合同条款,并明确约定调整方式和限制。
一般来说,工程量清单模式下的合同调整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情况:1.工程变更:在施工过程中,由于设计、监理、施工方的原因,可能会对工程进行变更,这时可以根据合同约定进行调整。
变更可以是增加工程量,也可以是减少工程量。
根据合同条款,双方需要协商确定变更的单位价格以及调整的数量,并进行书面记录。
2.增减数量:在实际施工中,可能出现实际消耗数量与清单项上的设计数量存在偏差的情况。
当承包商实际施工的数量大于或小于清单项上的设计数量时,可以进行数量的增减调整。
调整的方式可以是按照清单项单价进行计算,也可以是按照协商确定的单价进行计算。
3.单价调整:如果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了材料价格、劳动力成本、设备租赁费用等各种变化,导致工程量清单中的一些单价需要进行调整,可以根据合同约定进行单价调整。
调整的方式一般是按照实际变化的比例进行调整,也可以是按照双方协商确定的方式进行调整。
需要注意的是,任何的合同调整都应该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并进行书面记录,以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保障。
在进行调整时,应当充分考虑到实际情况和公平原则,并尽量避免给对方造成不合理的经济损失。
此外,调整合同后,应当及时对变更项进行验收,以确保施工能够顺利进行。
综上所述,工程量清单模式下的固定单价合同调整是合同履行过程中常见的问题。
单价施工合同的造价控制

浅议单价施工合同的造价控制摘要:本文根据建设工程造价控制未来发展趋势,简要阐述了单价施工合同的优点及控制要点;从业主造价控制角度出发,以造价计价、招投标、合同签约履行为主线,重点分析了单价施工合同的造价控制措施,这也是项目建设投资控制的重点与难点。
关键词:单价;施工合同;建设工程;造价控制中图分类号:tu723.3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0前言根据合同计价方式的不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可以分为总价合同、单价合同和成本加酬金合同三种类型。
总价合同是指在合同中确定一个完成项目的总价,承包人据此完成项目全部内容的合同。
这类合同仅适用于工程量不太大且能精确计算、工期较短、技术不复杂、风险不太大的项目,要求发包人必须准备详细而全面的设计图纸。
1单价施工合同优点采用项目平行发包模式的大型石油化工项目或房地产开发项目,由于项目大、工期长、结构复杂,一般都采用单价施工合同。
其优点有:(1)大型项目的设计周期长,可以在完整的施工图出来之前进行具备施工条件的招标,来缩短整个项目工期,提前投产,如土石方工程、地下基础工程等;(2)大型项目地质情况及工艺流程复杂,必须采取动态设计的方法,使设计方案更符合工程实际情况,设计成果技术上可靠,经济上合理,如开山后根据岩土特征进行边坡加固设计,基础工程根据试桩成果进行桩基础设计等;(3)弥补客观存在的一些因素对工期的影响,如前期政策处理干扰、设计单位出图速度等;(4)相对于总价包干合同而言,单价合同更便于项目投资人对项目建设结算成果的监督检查及审计,如政府投资项目。
(5)单价合同有利于降低承发包双方的风险,正确引导建筑市场发展。
2单价施工合同造价控制要点2.1工程量的计量方法确定单价合同中所列的工程量是合同的估算工程量,不是承包人为履行合同应当完成的和用于结算的工程量,结算工程量应是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并按合同有关计量约定计量的工程量。
有些情况下,清单工程量与实际施工的工程量是相等的,如钢筋工程量;在另外一些情况下,如基础土方开挖,清单工程量是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基础垫层底面积乘以挖土深度计算,而实际施工时既要考虑边坡需要放坡,又要考虑加宽的工作面,清单工程量就与实际施工的工程量不相等。
单价合同的工程结算工程量

单价合同的工程结算工程量我们需要明确什么是单价合同。
单价合同是指承包商和业主约定,以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为依据,按照合同约定的单价进行结算的合同形式。
在这种合同下,工程量的计算就显得尤为重要,因为它直接关系到最终的支付金额。
我们来看工程结算工程量范本的基本结构。
一个典型的工程量结算范本通常包括以下几个部分:1. 工程基本信息:包括项目名称、地点、参与方信息、合同编号等基础数据,这些都是后续结算的前提条件。
2. 工程量清单:详细列出所有工程项目的清单,并标明每个项目的计量单位、工程量以及相应的单价。
这是结算的核心部分,需要根据实际完成的工作量来填写。
3. 变更与调整:在施工过程中可能会有设计变更或现场情况导致工程量的变动,这部分应该记录所有变更事项及其对工程量的影响。
4. 汇总表:将上述工程量清单中的所有项目进行汇总,计算出总的工程量和总价。
5. 附加说明:任何特殊情况或额外协议都应该在此部分说明,以确保结算时能够考虑到所有相关因素。
6. 签字盖章:双方负责人应在结算报告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以证明其有效性。
在实际操作中,工程量的计算应该由专业的工程量测量师进行,确保其准确性和客观性。
所有的计算结果都应该有相应的证明材料支持,比如施工日志、现场照片、材料进场记录等。
为了保证结算的公正性,建议业主和承包商共同参与工程量的审核过程。
这样可以减少争议,确保双方都能接受最终的结算结果。
在结算过程中,还应该注意以下几点:- 确保所有的工程量都是按照合同约定的计量单位来计算的。
- 对于隐蔽工程,应该在施工前就进行测量并记录下来,以防后续无法核查。
- 变更订单应该有明确的书面记录,并且双方签字确认。
- 结算过程中的任何疑议都应该及时沟通解决,避免影响工程的正常进行。
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单价合同的结算控制

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单价合同的结算控制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是一种常用的工程项目计价方式,其特点是通过对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项工程量进行单价合同的约定,根据实际工程施工完成的工程量进行结算,其结算控制对于保证项目的质量、进度和经济效益具有重要意义。
以下将从合同签订、工程量计算、结算方式及临时工程的结算等方面进行详细探讨。
在进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单价合同的结算控制时,首先需要在合同签订阶段明确双方对单价合同的理解和约定。
合同中应详细规定工程量清单的编制方式、工程量计算方法、单价的设置以及结算规定等内容,确保双方对合同条款有清晰的认识,避免后期产生纠纷。
其次,在工程施工过程中,需要严格按照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清单进行计量,保证工程量的准确性。
施工单位需要配备专门的计量人员,采用准确的计量方法和设备,对每个工程量项进行实时监测和记录。
同时,应加强与监理单位的沟通和协调,协商解决工程量计量过程中的争议和矛盾,确保计量结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在结算方式方面,应根据项目实际需要选择合适的结算方式,常用的有现金结算、物资抵工、设备抵工等。
在进行结算时,需要对工程量进行准确计算,并按照合同约定的结算比例和时间节点进行结算款支付。
在结算过程中,应仔细核对各项数据,确保结算金额的准确性,同时积极与发包方进行沟通和协商,及时解决结算过程中的问题。
另外,临时工程的结算也是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单价合同的重要内容之一、临时工程的计价和结算规定应事先约定清楚,并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进行实时记录和计量,确保结算时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对于临时工程的结算,应按照合同规定的单价和施工单位完成的实际工程量进行结算,同时注意控制临时工程费用的支出,合理安排施工进度,避免因临时工程导致的成本超支和工期延误。
综上所述,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单价合同的结算控制需要从合同签订、工程量计算、结算方式以及临时工程的结算等多个方面进行综合控制。
只有在各个环节中严格执行合同约定,加强与相关方的沟通和协调,保证结算的准确性和公正性,才能有效控制结算费用,实现工程项目的经济效益最大化。
清单计价模式下建设单位工程结算控制要点

对以上资料要 熟悉 了解 , 尤其 是竣 工图 和相 关合 同, 要依 次
从 定, 一般以上几种调 整方法 在合 同或招标 文件 中都 有约定 , 果 识读 , 总体上把握工程。 如 1 2. 明确结算包括 的范 围 . 3 合 同中未约定 , 则工程量清单漏项或设计变 更引起新 的工程 量清 单项 目, 其相应综合 单价 由承包人 提 出, 经发包 人确认 后作为 结 根据结算 编制说 明 , 了解结算 包括 的工程 内容 。例如配套 设 室外管线 、 道路 以及会审 图纸后的设计变更等。 算 的依据 ; 由于工程量清单 的工程数量有误 或设计变更 引起 工程 施 、 量增减 , 属合同约定 幅度 以内的, 应执行原有 的综合单价 ; 属合同 2 工程 竣工结 算实施 阶段
・
22 ・ 4
第3 6卷 第 2 9期 2010年 10月
山 西 建 筑
S HANXI ARCHI TECTURE
Vo. 6 No.9 13 2 Oc. 2 1 t 00
文 章 编号 :0 96 2 (0 0 2 —2 20 10 .8 5 2 1 )90 4 —2
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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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 凌云 . 程造 价控 制 [ . 1 工 M] 北京 : 中国建筑 工业 出版社 , [ ] 陈文科 . 3 房地产开发项 目投资控制探讨[] 山西建筑,0 9 J.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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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风 山勇. 2 浅析工程造价控 制.E / L . [ B O ] 中国论文 下载 中心 ,
12 全 面 了解 结算相 关情 况 .
1 2 1 现 场 观 察 . .
工艺简单的单位工程 ( 如维修工程 、 围墙 、 排水沟等 )各分项都增 、 在工程项 目结算前 , 应先深入 施工 现场 , 都 通过现 场观察 及 加少量工程量的单 位工程 以及报价单位技术力量薄弱甚至信誉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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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单价合同的结算控制摘要论文讨论了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单价合同的结算控制,单价合同大多用于工期长、技术复杂以及业主为了缩短工程建设周期,初步设计完成就进行施工招标的工程项目,在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中多被采用。
工程量清单是这种承包方式估价、计价体系的灵魂,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招投标的工程,合同价格根据中标价签署。
单价合同是承包人在投标时,按招投标文件就分部分项工程所列出的工程量表确定各分部分项工程费用的合同类型。
这类合同的适用范围比较宽,其风险可以得到合理的分摊,并且能鼓励承包商通过提高工效等手段节约成本,提高利润。
这类合同能够成立的关键在于双方对单价和工程量技术方法的确定。
在合同履行中需要注意的问题是双方对实际工程量计算的确认。
单价合同也可以分为固定单价合同和可调单价合同。
本文着重介绍工程量清单在固定单价合同结算的运用。
关键词: 1、固定单价合同 2、工程量清单 3、单价合同目录一、单价合同及其应注意的事项 (1)(一)固定单价合同 (1)(二)可调单价合同 (2)二、固定单价合同特点及其实行的意义 (3)(一)固定单价施工合同的特点和依据 (3)(二)实行固定单价施工合同的意义 (3)(三)固定单价施工合同操作和要求 (4)三、工程结算及其应注意的事项 (6)(一)清单工程量 (6)(二)综合单价及合同价款的调整 (6)(三)施工合同文件的组成及解释顺序 (6)四、工程结算中常见的问题及其应对措施 (8)(一)关于工程风险分担问题 (8)(二)关于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结算问题 (10)五、结论 (13)致谢 (14)参考文献 (15)一、单价合同及其应注意的事项工程量清单计价,是指投标人依据招标文件中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现场实际情况及相关说明,结合企业定额和企业自身所掌握的各种信息、资料,根据国家现行计价规范的要求自主报价。
其费用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
工程量清单是反映拟建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名称和相应数量的明细清单。
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招投标的工程,合同价格根据中标价签署。
单价合同是承包人在投标时,按招投标文件就分部分项工程所列出的工程量表确定各分部分项工程费用的合同类型。
这类合同的适用范围比较宽,其风险可以得到合理的分摊,并且能鼓励承包商通过提高工效等手段节约成本,提高利润。
这类合同能够成立的关键在于双方对单价和工程量技术方法的确定。
在合同履行中需要注意的问题是双方对实际工程量计算的确认。
单价合同也可以分为固定单价合同和可调单价合同。
(一)固定单价合同固定单价合同采用综合单价计价方式,综合单价中包含了完成分部分项工程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以及相关的各项费用、利润、税金、风险等计算出来的一个单价。
这也是经常采用的合同形式,特别是在设计或其他建设条件(如地质条件)还没有落实(计算条件应明确),而以后又需增加工程内容或工程量的情况下。
在每月(或每阶段)工程结算时,根据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结算,在工程全部完成时以竣工图的工程量最终结算工程总价款。
对实行固定单价合同的工程,除了要认真研读综合单价所包含的内容外,还要注意施工阶段,的增补项目和增减工程量。
对增补项目,首先应根据工程管理人员的签署意见对增补内容进行分析,区分该项工作是否有必要重新列项,是否已包含在合同中。
如果有必要重新列项,要注意从以下三个方面去确定其单价:(1)在工程量表中有同种工作内容的单价应以工程量表中的价格计算变更费用。
实施变更工作未引起工程施工组织或施工方法发生实质性变动,不应调整该项目的单价。
(2)工程量表中没有列出同类工作的单价但有可参考的项目,则其单价应参照类似项目的单价进行调整。
(3)在工程量表中没有同类或可参考的工作内容的单价,应按照与合同单价水平相一致的原则去审核该项目的单价。
也就是说人工、材料、机械的消耗量及各项费用等应参照中标时的标准调整。
尤其是企业管理费、利润,应执行中标时的承诺,不得任意调整。
如某水利血防改造项目,承包商中标时企业管理费、利润是分别按15%和1%计取的,但一些洽商增加项目在计算综合单价时,企业管理费、利润却是分别按47.6%和7%计取的,因此,按合同相关条款认真分析工程项目综合单价计算表尤为重要。
(二)可调单价合同合同单价可调一般是在工程招标文件中规定。
在合同中签订的单价,根据合同约定的条款,如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物价发生变化等,可作调整。
有的工程在招标或签约时,因某些不确定因素而在合同中暂定某些分部分项工程的单价,在工程结算时,再根据实际情况和合同约定合同单价进行调整,确定实际结算单价。
二、固定单价合同特点及其实行的意义固定单价合同是承包人在投标时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项目确定每个清单项目工程费用的合同类型。
这种合同类型将风险可以得到合理的分摊,并且能鼓励承包人通过提高工效等手段从成本节约中提高利润。
同时此合同形式需承、发包双方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单价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并约定超出风险范围时的风险单价调整办法。
从而可大大避免工程结算期纠纷。
(一)固定单价施工合同的特点和依据签订施工合同、约定合同价款时,按招标投标确定的人工、材料、机械等的单位价格(最好固定、封闭单价)和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计算工程造价,是固定单价施工合同的特点。
按照固定单价方式编制招投标文件,签订施工合同,是国际惯例按“FIDIC合同条件”的方法。
“FIDIC合同条件”是国际上工程项目管理科学和法律学的经验总结,内容完善,融工程专业技术、经济、管理、法律于一体,结构严谨,词语准确,业主与承包商的风险分担公平合理,义务和权利分明,为国际工程项目承包认可和推荐的合同文本,是可以借鉴的好模式。
我国颁布的统一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学习了国际惯例的FIDIC合同条件,结合我国国情,具有内容完整、全面,法律法规依据清晰,责任清楚,规范性强,固定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等特点。
更重要的是示范文本体现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机制的要求,使双方建立一种市场经济关系,规范双方合同行为。
示范文本的合同条件中规定了“根据确认的工程量、按构成合同价款相应项目的单价和取费标准计算,支付工程价款”(第22条),以及“工程量清单”的提供(第2条第5款)、工程量的核实确认(第21条)等,都表明了固定单价施工合同的方式和特点,是实际工程中实行固定单价施工合同的依据。
(二)实行固定单价施工合同的意义1、实行固定单价施工合同方式是开展招投标工作的需要一些工程由于施工图纸不齐等原因,在招标条件不具备,又急于开工的情况下,使招投标工作难以开展。
为了解决这样的问题,采用单价、费用报价的方式,也就是固定单价的方式,既坚持了招标方向,又结合了实际情况,节省了时间,加速了施工,保证了投资效果的提前实现。
作为发展市场经济的需要;市场科学竞争的需要;企业进入市场的需要;市场管理的需要,固定单价施工合同有独特的优势。
2、固定单价施工合同,可以使建设单位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控制工程造价,实现经济效益是建设单位(业主)的追求目标。
建设单位通过招投标把单价固定后,签订了施工合同,就受到了法律的保护。
建设单位再在设计和工程量核实的环节上采取相应的措施后,就可以达到控制工程造价的目的。
3、实行固定单价施工合同可以使施工单位改善经营管理、节省物耗、降低成本。
施工企业推向市场,其生存主要靠参加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而投标竞争本质上是一种商业行为,目的就是为了盈利。
在日益激烈的竞争情况下,施工企业只有采取低标才能中标,而低报价的单位在施工合同中已固定的情况下,又要取得一定的经济效益,就必须采用先进的技术,提高工艺水平,改善经营管理,降低消耗和成本。
4、实行固定单价施工合同是完善施工合同管理的需要如不实行固定单价施工合同,在遇到图纸不齐的情况时,合同管理和签订时往往同意实行预算法的方式确定合同造价。
实际上,这仅是说明了确定造价的原则,并无控制造价的任何具体措施,最后容易形成“钓鱼工程”、“胡子工程”,敞口花钱的情况,失去了发挥施工合同,约束工程造价的意义。
采用固定单价施工合同的方式则弥补了施工合同管理的不足,完善和推进了施工合同管理工作。
(三)固定单价施工合同操作和要求1、工程量清单和核实工程量工程量清单是施工合同的组成部分。
工程量清单通常是以单位工程为对象,按照预算定额的分项及其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出的工程量,留出投标者填写单价和合价后的工程量清单称为“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作为招投标文件和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固定单价合同的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量只是估计数量,不能作为施工单位履行合同规定义务过程中应予完成的实际和确切的工程量。
示范文本合同条件第十九条关于合同价款及调整的第1款“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增减”,就说明了这一点。
但是施工单位报出的单价是不能变动的,因而实际合同价款的支付就是单价与实际工程量的乘积之和再加上费用、利税。
由此可见,核实工程量就是通过计算和测量,求得实际完成数量,然后按示范合同文本的有关条款来确定并支付实际合同价款。
2、固定单价的报价单价应与定额项目相同,包括人工费、机械费和材料费,一般可按预算定额中的规定执行;材料费以预算价格为准,与人工费、机械费共同组成直接费作为计算间接费等各项费用的基数外,其市场价格应作为固定单价的主要内容加以确定。
因此必须经常掌握分析材料市场价格信息、采购运输途径,并考虑物价上涨的风险因素,综合权衡后加以报价。
另外固定单价还应该包括间接费等各项费用的费率,这是固定单价概念和范围的延伸,也是固定单价施工合同需要。
只有明确了费率,固定了费率,固定单价施工合同的作用才是完整的。
3、固定单价施工合同价格的调整作为施工单位都会遇到物价上涨的风险,必须给予足够重视。
作为建筑单位则希望将风险考虑在单价中,由施工单位承担。
对那些工期较短的项目,其风险易于估测的,施工单位都能接受。
对那些工期较长,工程量较大而且复杂的项目,准确地估计风险往往难以做到,如加大风险因素,其报价缺乏竞争力,也加大建设单位建筑成本。
如将风险因素考虑过低,则遇到物价波动较大,势必造成施工单位施工成本的增加,严重时将影响整个项目实施,这也是建设单位所不愿看到的。
为了使施工单位因物价上涨和国家政策性调整(如人工、机械费用等)造成费用增加,能从建设单位得到合理补偿,而且建设单位又能有效地控制成本,一般的施工合同都有对合同价款进行调整的条款(FIDIC合同条件就是这样条款)。
固定单价施工合同仍然执行我国示范合同文本的合同,根据示范文本合同条件第十九条的规定,允许对合同价款进行调整。
这主要有:工程变更;政策性调整;施工条件的变化如停水、停电等;以及固定单价后新产生的风险承担问题等其他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