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招标管理办法(试行)定稿

劳务招标管理办法(试行)定稿
劳务招标管理办法(试行)定稿

劳务分包招标管理办法(试行)

1 总则

1.1 为了提高公司劳务分包资源建设和整体水平,推进劳务资源集约化利用,保证项目施工组织和施工生产有序进行,特制订本办法。

1.2 劳务招标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杜绝私招滥雇和利用职务之便私定劳务队伍的行为。

1.3 公司成立劳务招标管理中心(简称招标中心),建立招标平台,设置开标中心,序列分公司和直属项目部所有劳务招标必须通过公司招标平台和在指定的开标中心进行,各项招议标都应通过劳务招标中心监管和备案审核后实施。

1.4 劳务招标实行邀请招标和议标两种方式,由公司劳务分公司、项目所属的分公司和项目部共同推荐劳务队伍,招标小组进行审核后向审核合格的劳务队发出招标邀请书。其中分公司(及项目部)和公司劳务分公司推荐的有效劳务队伍均不得少于两家。

1.5 所有参与公司劳务招标的分包队伍必须是加入公司劳务资

源库(由公司劳务分公司构建)中合格的劳务分包队伍。

2 劳务招标机构及职责

公司劳务招标管理中心主任由公司主管生产的副总经理担任,日常工作由公司工程部负责,成员由公司工程部、劳务分公司、监审部相关人员组成。公司劳务招标中心主要职责是:制定和修订公司劳务分包招标管理的有关制度;指导和监督公司(分公司)劳务招标小组规运作;负责各级劳务招(议)标工作的审定;定期对各单位劳务招标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定期发布劳务招投标信息以及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等。公司劳务招标管理中心下设两级招标实施小组,分别

为:

2.1 公司劳务招标小组,组长由公司生产副总经理担任,具体工作由公司工程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和部专家实施公司级的劳务招标工作。

2.2 分公司劳务招标小组,组长由分公司经理或生产副经理担任,成员由公司劳务招标管理中心指定人员、分公司相关科室人员、项目经理及项目相关人员组成。分公司劳务招标小组的主要职责是负责组织分公司级的劳务招标议标工作。

3 劳务招标组织原则

3.1 公司所属的序列分公司和直属项目部所承接的新建、扩建和改建等施工项目劳务分包,均应依照本办法实行劳务招、议标。

3.2 劳务招标分为公司级招标、分公司级招标、分公司议标三种形式,具体划分按照3.3、3,4、3.5条执行。

3.3 符合以下条件的劳务分包项目实施由公司招标小组通过公司招标平台组织公司级劳务招标:

(1)劳务分包工作量(按照拟定劳务费用计算方式测定的劳务费总价)安装工程在80万元(含)以上、土建工程在500万元(含)以上的劳务分包工程。

(2)锅炉安装、汽轮机安装、滑模施工等专业性强的劳务分包工程。

3.4 符合以下条件的劳务分包项目由分公司招标小组通过公司招标平台组织分公司级劳务招标:

(1)劳务分包工作量(按照拟定劳务费用计算方式测定的劳务费总价)安装工程在80万元以下及10万元(含)以上、土建工程在500

万元以下及50万元(含)以上的劳务分包工程。

3.5 符合以下条件的劳务分包项目由分公司招标小组实施分公

司议标:

(1)劳务分包工作量(按照拟定劳务费用计算方式测定的劳务费总价)安装工程在10万元以下、土建工程在50万元以下的零星劳务分包工程;

(2)业主指定分包或由其他原因造成无法实施劳务招投标的。

3.6 项目所在地建设管理部门在劳务招投标上有特殊规定的,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按照地方规定执行。

3.7 招标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进行,由工程所属项目部、分公司和公司劳务分公司共同推荐劳务队伍(推荐的劳务队伍必须为公司劳务资源库中合格的劳务队伍),填写《劳务队伍推荐表》(附件3),经负责该次招标工作的招标小组预审后填写《劳务队伍投标资格审查表》(附件4),作为邀请对象参与招标。

3.8 参加投标的队伍原则上不少于4家。

3.9 所有经招标或议标选定的劳务队伍均需报公司招标中心认

可后方可使用。

3.10 项目主要管理人员的直系亲属作为负责人的劳务队伍不得

参与本项目投标。与投标队伍有利害关系的人员在招标过程中须回避。

4 劳务招标实施流程及要求

4.1 项目前期策划阶段,项目部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填写《项目部劳务需求计划表》(附件1),经分公司审核并签署意见,至少在劳务分包具备进场条件30天前报送公司劳务招标管理中心,审定劳务选择方式后反馈分公司及项目部,同时由公司劳务招标管理中心组织

公司、分公司劳务招标小组根据审定意见开始实施招标准备工作。

4.2 劳务分包具备进场条件20天(特殊情况不少于10天)前,项目部将详细的《劳务资源申请表》(附件2)和《劳务招标文件》(附件6)报公司或分公司劳务招标小组(具体根据公司劳务招标管理中心审定的招标方式报送),由对应的劳务招标小组组织实施招(议)标工作。

4.3 劳务招标小组在收到项目经理部提交的劳务需求资料后组

织相关部门对招标文件进行审核,重点对工程概况、工程量清单、人工单价、工期及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安全和文明施工、工程付款方式、工程履约保证金、标书密封要求、送标和开标时间、劳务分包合同等容进行确认。

4.4 劳务招标小组向邀请投标的劳务分包队伍发出《劳务招标邀请书》(附件5)。

4.7 劳务队伍在接到《劳务招标邀请书》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领取《劳务招标文件》(附件6)。

4.8 劳务队伍的《投标书》应按照《劳务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进行编制,在规定的时间提交至规定的地点及接受人。逾期不提交的,其投标资格自动取消。

4.9 《投标书》应加盖授权委托人的印鉴,按规定密封后提交。已提交的投标书如需更改,必须在送标截止日期前用授权委托人签署的书面函件更正或补充,密封后送达指定地点。

4.10 收到回标文件后,劳务招标小组应在公司开标中心(外地分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由公司劳务招标管理中心确定开标地点)组织召开开标、评标。

4.11 开标、评标的方法和程序:

(1)宣布本次招标评标小组组成部门及人员;

(2)介绍工程特点和投标劳务队伍情况;

(3)开启并宣读投标单位的投标书;

(4)各评委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5)根据投标书情况酌情安排标书澄清;

(6)标书澄清完毕,各评委按《劳务招标评分表》(附件7)制定的容,逐项打分;

(7)评标小组将评分情况统计汇总后形成招标报告,填写《劳务招标结果推荐表》(附件8)将综合评分前三名推荐给公司劳务招标中心和工程所属项目部;

(8)由项目部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在推荐队伍中选择拟定分包队伍,填写《劳务选用报审/备案表》(附件9),项目部和分公司签署意见后报公司劳务招标管理中心。拟定分包队伍原则上选择综合评分第一名的劳务队伍,如因客观因素不能选择第一名时,须有项目部出具书面报告,分公司签署意见后报公司招标管理中心,经主管领导审核同意后方可作为中标单位,如不同意须另行选择。无论何种情况均不允许选择前三名以外的其他劳务队伍。

4.12 符合劳务分包议标条件的队伍选择由分公司组织项目部进行,可不编制招标文件和投标书,直接邀请意向的劳务分包队伍进行有关技术和商务方面的商谈,但是议标过程须填写《劳务议标记录表》(附件11),经议标确定分包队伍后填写《劳务选用报审/备案表》(附件9),经项目部和分公司签署意见后将附件9和附件11报公司招标中心。

4.13 《劳务选用报审/备案表》经审核合格,在工程部备案后由公司招标中心向中标劳务队伍发出《劳务中标通知书》(附件10)。

4.14 中标劳务队伍凭《劳务中标通知书》到公司劳务分公司办理准入手续和相关备案手续,然后在7个工作日与公司(分公司)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安全生产合同》、《廉政建设合同》、《治安合同》等各类合同后,持公司(分公司)开具的《进场通知书》进入项目。

4.15 公司(分公司)劳务招标小组要建立招(议)标的全部资料的专项档案,详细记录招投标的全过程,供公司劳务招标管理中心审查和劳务分包合同履约过程中相关容的追溯。

5 检查与罚则

5.1 公司招标中心对劳务招投标工作实行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

查相结合的检查监督制度。对于本办法实施之日起不能按照文件规定流程选用劳务队伍的分公司和项目部将予以罚款处理,每发现一支劳务队未按照规定选用,将给予分公司3000元和项目部2000元的罚款,并责令写出书面报告,经公司劳务招标中心对该劳务队资格和劳务合同进行评审合格,并经主管领导签字认可后方可继续使用,如果评审不合格,将责令分公司与该劳务队解除合同,重新按照规定招标选择劳务队伍。

5.2 对于经检查或举报查实的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要予以处罚,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6 附则

6.1 本办法自2013年6月5日起施行。

6.2 本办法由公司工程部负责解释。

7 附件及附表

劳务管理办法

劳务管理办法 Document number:PBGCG-0857-BTDO-0089-PTT1998

劳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管理职责 第一条公司部门职能 一、安全生产部:是劳务管理工作的主要监管部门,具体监督分公司对劳务分包方的评价与选用;劳务招投标的监督与检查;协调基层单位劳务纠纷问题。负责施工现场工人实名制的监督、管理、检查,以及劳务人员的入岗及转岗培训,职业资格证、特种作业人员等上岗证件的检查和审核工作。 二、人力资源管理部:负责有关劳动和工资方面法律法规的贯彻和监督;工人劳动合同签订方面的监督检查;劳动用工、工资支付管理(工资表、工资卡等);协调公司因劳务工资纠纷的投诉工作。 三、合约造价管理部:负责监督分公司对劳务分包合同的审核、管理和结算。 四、财务、资金管理部: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劳务费支付审核,按规定支付劳务费,建立应急周转资金。 五、权益管理部:负责农民工突发案件和上访事件的应急处理。 六、其它部门:按各部门职责负责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条分公司职能

分(部)公司为劳务管理办法的主要实施单位,负责本办法的具体运作,对所用劳务公司及劳务队进行管理与监督。工作职能主要有:劳务分包招投标工作的组织、实施,招投标各类资料的备案及上报;劳务公司资格审核,上报劳务分包方不良记录和有关报表;劳务合同评审、签订、备案和上报;落实、监督劳务分包合同履约情况,以及协调处理劳务分包过程中各种事宜等。 第三条项目部职能 项目部具体实施劳务分包合同的履约和劳务的日常管理,具体负责现场劳务人员的实名制管理,入场和转岗培训的组织实施,劳动合同的备案,工资支付卡管理,以及劳务使用、考核、结算等方面的工作。 第四条劳务公司职能 劳务公司主要配合分(部)公司和项目进行劳务管理工作,主要内容有: 一、按照分包合同要求及时组织劳动力进场,服从项目部的管理,并遵守项目部的有关规定,对各项目部的劳务作业层进行规范管理。 二、确保进入所辖范围的劳务作业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符合国家的劳动用工政策及行业、地方法规。 三、协助各工程项目完善在建筑市场需要办理的相关手续。

劳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三章准入评价与动态管理第四章劳务分包管理第五章劳务用工管理第六章风险预控及处罚 第七章附则 第八章制度流程 第九章表格附件

劳务分包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劳务管理工作,培育、凝聚可靠诚信的劳务分包队伍,确保工程项目合同工期、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预防劳务 纠纷,降低劳务风险,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地方政府现行有关法规并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工程事业部所属各项目部的劳务管理工作。 第三条劳务管理必须遵循统一管理制度、统一管理程序、统一管理标准、按市场与项目需求协调使用。项目部按本办法执行。 1、公正公开、诚实守信: 所有劳务分包队伍的准入及考核均按照公司标准统一条件执行;对于考核评价结果优秀的劳务队伍实行优先使用、积极培育,对于不合格、不诚信以及列入《不合格劳务分包方名册》的劳务队伍坚决予以清退。 2、合法规范、合作共赢: 公司、项目部及劳务分包方必须遵章守纪,规范行为、规范管理; 实现与劳务分包方和谐共赢,并培育和储备优良的分包队伍。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公司及各项目应建立健全劳务管理体系。公司劳务管理部门负责工程事业部劳务业务的统一监督管理和指导工作;项目部须设置专职劳务管理员并履行其职责。项目经理为该项目劳动用工的第一责任人。

第五条公司及各项目部劳务管理岗位职责。 一、公司劳务管理部管理职责 1、了解掌握并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公司有关劳务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条例,制定公司劳务管理制度。 2、严格控制项目部递交《劳务费计划成本》,并对项目部签订的分包合同做出评价和审核,减少用工成本和风险。 3、组织监督检查各项目劳务分包管理及合同履约情况,开展评比活动和经验推广、年度评审考核工作。 4、对项目部上报的劳务结算书、工资表进行审核;监督项目部与分包队伍的工资发放和支付行为,并建立支付流程和业务流程。 5、负责组织各项目部对合格劳务分包方进行年度评审;编制合格劳务分包名册。 6、负责组织劳务管理员的业务培训;处理严重劳务投诉;组织重大劳务事件的调查、分析、处理和上报工作。 7、掌握全公司劳务力需求动态,做好信息跟踪,保持与各项目部的沟通联络,确保劳务资源的正常输出和良好合作。 9、保持与地方政府劳务相关管理部门(劳动监察大队)建立信息沟通机制,负责本单位劳务投诉、劳动争议或劳务纠纷的处理工作。 10、做好本单位劳务管理信息与数据的统计工作,完善《劳务费支付台帐》,接受各级管理机构的监督检查。 11、及时了解本单位在建项目所在区域的建筑劳务市场劳务单价的变

公司招标管理办法(国有企业适用)

XX公司招标管理办法 (国有企业适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招标采购行为,确保采购质量,降低采购成本,提高招标工作效率,依据《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规章、规性文件和公司采购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招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非采购实施单位所能预见或非采购实施单位拖延造成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或公司紧急需要的以外原因等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第三条公司招标活动根据项目规模和特殊性可实行前置性评审管理,由招标主管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成立招标活动评审专家组对招标项目围、容、金额及准备情况进行审核评价并确定是否需对拟招标项目开展造价咨询工作,审核通过的,方可进入公司招标流程。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分公司和全资子公司以招标方式进行的工程、货物与服务采购活动。 第二章职责与分工 第五条公司XX部为招标管理职能部门,履行下列招标管理职责: (一)拟订招标管理办法; (二)对实施单位要求采用邀请招标采购的方式进行合规性审查; (三)组织公司采购实施单位等确定货物、工程或服务邀请招标的邀请投标人; (四)组织公司招标文件审查,督促指导项目具体实施单位安排现场踏勘、标前会

等; (五)协同有关部门对招标中的投诉或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六)主持或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主持公司招标项目开标、评标; (七)审查发布公司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评标结果公示、中标通知书,督促指导采购实施单位办理合同谈判与签署手续; (八)负责公司招标业主代表评标专家库的建立和更新管理; (九)负责招标项目熟悉招标项目情况的业主代表的选取; (十)其他招标采购管理职责。 第六条工程管理部在公司招标活动中履行下列职责: (一)对涉及工程的招标文件进行审查把关; (二)根据需要配合派出人员作为业主代表参与评审; (三)对相关工程合同的签约进行审查; (四)主持工程项目的验收活动; (五)其他招标采购管理职责。 第七条采购实施单位在公司招标活动中履行下列职责: (一)负责组织设计单位(或相关单位)及招标代理机构编制招标文件; (二)协助招标主管部门组织招标文件审查,具体负责安排现场踏勘、标前会等; (三)协助招标主管部门或招标代理机构组织招标项目开标、评标; (四)负责发起拟订、办理招标工作流程中的各类网上审批流程; (五)负责具体组织合同谈判与签署工作; (六)其他招标采购管理职责。 第八条法律事务主管部门在公司招标活动中履行下列职责:

中建三局项目劳务招投标管理办法(doc 42页)

中建三局项目劳务招投标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为了推行施工项目劳务招投标工作,提高劳务分包队伍的整体水平,有效控制劳务费用,特制订本办法。 实行劳务招标,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科学合理的选聘劳务队伍,防止私招滥雇和利用职务之便私定劳务队伍,杜绝不正当行为,保证企业的利益。 局属各单位所承接的所有新建、扩建和改建等施工项目劳务分包,应依照本办法实行劳务招投标,需要时还可在招投标的基础上进行议标。劳务招标可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进行。 特小型项目、甲方指定分包的,或由其他原因造成无法实施劳务招投标的,经公司领导批准,可实行议标。 企业所在地建筑管理部门在劳务招投标上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章管理职责 各单位劳务招投标工作在项目管理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各级单位均应成立项目劳务招投标办公室,负责项目劳务招投标工作的综合管理与实施。 局成立劳务招标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局领导担任,副主任由局人力资源部经理兼任,其成员由局人力资源部、工程部、财务部、经营部、科技部、纪检监察部等部门的人

员组成。局人力资源部具体负责招投标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是:制定局劳务招投标管理的有关规定、指导公司(分公司)劳务招投标机构进行规范运作、负责武汉地区劳务招投标工作的审定、定期对局属单位劳务招投标工作进行检查、定期发布劳务招投标信息以及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等。 公司应成立劳务招标办公室,其主要职责是:制订本单位劳务招投标管理的实施细则、指导本公司下属分公司劳务招投标的具体工作、定期对所属单位劳务招投标工作进行检查监督、组织公司特大型项目的劳务招投标、对招投标结果进行审核并上报局和政府有关部门备案、定期向局上报劳务招投标信息以及对所属单位违规行为进行处罚等。 分公司应成立劳务招标办公室,其主要职责是:按照管理权限主持本单位大型、中型和小型项目劳务招投标的具体工作、检查项目劳务招投标落实情况、接受上级的监督检查与奖罚、定期上报劳务招投标有关信息等。 项目经理部应认真协助上级单位实施项目劳务招标工作。项目经理可推荐部分劳务承包商参与其主持的项目的劳务招标。 第三章招标 项目经理部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书面向公司(分公司)提出本项目分部、分项工程的《劳务招标申请报告》(附件一)。 公司(分公司)劳务招标办公室必须在十天以内提出劳务招标计划,并初步确定参与招投标的劳务分承包商名

劳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劳务管理办法实施 细则 1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三章准入评价与动态管理第四章劳务分包管理第五章劳务用工管理 第六章风险预控及处罚 第七章附则 第八章制度流程 第九章表格附件

劳务分包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劳务管理工作,培育、凝聚可靠诚信的劳务分包队伍,确保工程项目合同工期、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预防劳务纠纷,降低劳务风险,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地方政府现行有关法规并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工程事业部所属各项目部的劳务管理工作。 第三条劳务管理必须遵循统一管理制度、统一管理程序、统一管理标准、按市场与项目需求协调使用。项目部按本办法执行。 1、公正公开、诚实守信: 所有劳务分包队伍的准入及考核均按照公司标准统一条件执行;对于考核评价结果优秀的劳务队伍实行优先使用、积极培育,对于不合格、不诚信以及列入《不合格劳务分包方名册》的劳务队伍坚决予以清退。 2、合法规范、合作共赢: 公司、项目部及劳务分包方必须遵章守纪,规范行为、规范管

理;实现与劳务分包方和谐共赢,并培育和储备优良的分包队伍。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公司及各项目应建立健全劳务管理体系。公司劳务管理部门负责工程事业部劳务业务的统一监督管理和指导工作;项目部须设置专职劳务管理员并履行其职责。项目经理为该项目劳动用工的第一责任人。 第五条公司及各项目部劳务管理岗位职责。 一、公司劳务管理部管理职责 1、了解掌握并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公司有关劳务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条例,制定公司劳务管理制度。 2、严格控制项目部递交《劳务费计划成本》,并对项目部签订的分包合同做出评价和审核,减少用工成本和风险。 3、组织监督检查各项目劳务分包管理及合同履约情况,开展评比活动和经验推广、年度评审考核工作。 4、对项目部上报的劳务结算书、工资表进行审核;监督项目部与分包队伍的工资发放和支付行为,并建立支付流程和业务流程。 5、负责组织各项目部对合格劳务分包方进行年度评审;编制合

建筑行业项目劳务招投标管理办法

项目劳务招投标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推行施工项目劳务招投标工作,提高劳务分包队伍的整体水平,有效控制劳务费用,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实行劳务招标,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科学合理的选聘劳务队伍,防止私招滥雇和利用职务之便私定劳务队伍,杜绝不正当行为,保证企业的利益。 第三条局属各单位所承接的所有新建、扩建和改建等施工项目劳务分包,应依照本办法实行劳务招投标,需要时还可在招投标的基础上进行议标。劳务招标可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进行。 第四条特小型项目、甲方指定分包的,或由其他原因造成无法实施劳务招投标的,经公司领导批准,可实行议标。 第五条企业所在地建筑管理部门在劳务招投标上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六条各单位劳务招投标工作在项目管理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各级单位均应成立项目劳务招投标办公室,负责项目劳务招投标工作的综合管理与实施。 第七条局成立劳务招标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局领导担任,副主任由局人力资源部经理兼任,其成员由局人力资源部、工程部、财务部、经营部、科技部、纪检监察部等部门的人员组成。局人力资源部具体负责招投标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是:制定局劳务招投标管理的有关规定、指导公司(分公司)劳务招投标机构进行规范运作、负责武汉地区劳务招投标工作的审定、定期对局属单位劳务招投标工作进行检查、定期发布劳务招投标信息以及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等。

第八条公司应成立劳务招标办公室,其主要职责是:制订本单位劳务招投标管理的实施细则、指导本公司下属分公司劳务招投标的具体工作、定期对所属单位劳务招投标工作进行检查监督、组织公司特大型项目的劳务招投标、对招投标结果进行审核并上报局和政府有关部门备案、定期向局上报劳务招投标信息以及对所属单位违规行为进行处罚等。 第九条分公司应成立劳务招标办公室,其主要职责是:按照管理权限主持本单位大型、中型和小型项目劳务招投标的具体工作、检查项目劳务招投标落实情况、接受上级的监督检查与奖罚、定期上报劳务招投标有关信息等。 第十条项目经理部应认真协助上级单位实施项目劳务招标工作。项目经理可推荐部分劳务承包商参与其主持的项目的劳务招标。 第三章招标 第十一条项目经理部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书面向公司(分公司)提出本项目分部、分项工程的《劳务招标申请报告》(附件一)。 第十二条公司(分公司)劳务招标办公室必须在十天以内提出劳务招标计划,并初步确定参与招投标的劳务分承包商名单,报公司(分公司)经理审批。 第十三条初步确定参与投标的劳务分包商应遵循以下原则: 1、参加劳务投标的单位原则上应是局劳务协会的会员单位,具有较好的管理水平和相对固定的劳务作业人员。 2、应在严格审查的基础上,每年引进一批新的劳务承包商进入招投标队伍。 3、年度综合评估不合格的劳务承包商不得参与投标。 4、参与投标的单位不得少于5家。 第十四条向初步确定的邀请投标的劳务分承包商发出《劳务招标邀请书》(附件二),要求其提供相关资料,参加资格预审。受邀

完整版工程劳务管理办法

工程劳务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对劳务队伍的管理,降低施工生产成本,提高劳动生产率,确保经济效益,按期优质地完成生产任务,充分发挥劳务队伍在施工生产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令、法规和集团公司有关文件,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使用劳务队伍必须遵循《劳动法》、铁道部制定的铁路施工企业使用劳务管理暂行办法、集团公司劳务使用有关规定和本办法。 第三条根据本工程实际情况,工程劳务用工可分为三种类型,一是劳务分包,二是自带劳务,三是劳动佣工(数量少、时间短的临时劳务 工)。 第四条劳务用工坚持“统一协调、分级管理”的原则。劳务队伍使用管理分两步,一是由指挥部负责牵头,由子公司(项目部)配合,进行劳务队伍的资格审查和报价审查,建立武襄线劳务队伍库和劳务佣工指导价格平台;二是根据施工组织计划安排,由子公司(项目部)择优选择施工劳务队伍,参照指导价格,签订劳务合同,报指挥部备案。 第二章劳务队伍管理 第五条各子公司(项目部)因电力、接触网、配电工程施工劳动力不足时,确需雇用劳务队伍施工时,根据施工组织人力资源安排计划,在武襄线劳务队伍库中择优选择队伍。

第六条各项目部成立雇用劳务队伍的选聘领导小组,负责对劳务队 伍的人员构成、信誉、营业执照和资格等级证书、施工业绩和施工能力的 复查工作。并负责佣工合同的签订和管理工作。 第七条使用劳务队伍施工,必须按照先签订合同,后施工的原则进行。合同由劳务队伍与项目部签订,作业队作为使用方在合同上也要签 认。合同中应对工程范围、数量、技术标准、工程质量、单价、工期、安 全等予以明确,并规定双方的权力和义务,对有可能涉及到的安全、人 身、机械事故应明确责任,以及违约的处理方法。 第八条劳务队伍施工前,作业队必须进行技术、安全、质量、责任心、法制等培训和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并做好培训记录,保存 好资料,以备检查。所有雇用的劳务工按企业职工管理,组织劳务严格按《安规》作业,按《施规》施工。劳务队伍负责人应参加作业队晚生产交 班会等会议和有关学习,要求劳务工必须参加由工程队组织的每周安全大 点名,若因条件限制,劳务队伍应自行组织,并做好记录。 第九条劳务队伍使用的小型机具,原则上自备;中、大型机 具可向作业队借用,并交纳500元?1000元的抵押金。使用中 的安全由劳务队伍自行负责,对损坏机具的,队如实上报,在劳务费结算 时扣回。 第十条作业队带工人员,应选择责任心强、懂技术、懂管理、作风正派的人员担任,严禁以包代管。带工人员对所管区段的工程数量、土 质情况、工程质量均应有书面资料,以备检查。 第十一条劳务队伍应服从施工负责人、工长及作业队、项目 部的领导。施工当中,带工人员应对劳务工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负有监督、

劳务招投标管理办法讨论稿

中建三局一公司华南公司 劳务分包招投标管理办法(讨论稿) 第一章:总则 1、为规范分公司劳务分包招标评标活动,维护企业利益,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2、分公司范围内主体结构、二次结构及粗装修、临建劳务等所有劳务分包招标活动,均适用本办法。 3、招标评标过程应当遵循客观、公平、公正、科学、合理低价、优质优价的原则,评标议价过程严格保密,严禁泄露标底及串标行为。 4、分公司范围内劳务分包招标由分公司(经理部)劳务招标委员会组织,项管部牵头,招标项目全过程参与并予以配合,提供招标所需信息。 5、对经理部特大型项目或局、公司重点关注项目的招标工作,经理部需邀请分公司项目管理部劳务主管参加,且必须是由核心劳务层承担,对于超出分公司范围的(土建工程合同额3亿及以上)项目劳务招标,邀请公司项目管理部参加。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1、分公司成立劳务招标委员会 组长:夏元云 组员:梁永建刘纯旭陈卫华张鹏寇广辉贺小聪王飞

郭煜刘永刚周连超周晓东曾凤荣丁龙云黄佳李江招投标项目经理及项目商务人员。劳务招标委员会下设劳务招标工作小组。 劳务招标委员会职责:全面管理分公司劳务招标活动,监督及指导分公司劳务招标管理行为,对本办法进行修订。 2、经理部成立劳务招标委员会 经理部根据实际情况自行拟定劳务招标委员会人员及职责 3、招投标小组工作职责: 3.1、参与劳务招标开标、评标及议标工作; 3.2、维护招标过程的公平、公正; 3.3、对议标结果进行分析,给出中标候选单位报领导小组最终确定; 4、项目部职责: 4.1、参与投标队伍的考察,推荐投标队伍,负责编制招标文件,提供相关资料及信息,参与劳务开(评)标活动,对中标候选人给出建议。 4.2、项目经理必须参与劳务分包招标全过程。积极配合分公司(经理部)组织的相应劳务招标工作。在投标交底会上必须明确业主及项目自身的质量、安全、进度等履约标准和具体要求。 4.3、项目经理对参加招标的入围分包商有建议权,有否决权,但没

劳务管理办法(最终版)-27790058

劳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进一步完善中科集团对劳务公司和班组(以下简称劳务单位)的管理,提高劳务分包队伍的管理水平,促进双方的合作交流,保证工程质量、进度、安全和合同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全集团三级管理模式下的所有项目的劳务公司和班组的分承包管理,同时也适用于各专业分包的用工管理。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三条通过集团、公司(分公司)、项目经理部等层次对劳务分承包方实施管理。每一层次的劳务管理人员所在部门为劳务分承包方的归口管理部门,其余有关部门参与管理。 第四条集团对劳务分承包方管理的主要职责是:制定集团劳务分承包方管理的有关规定、指导集团劳务管理专员开展工作、对集团属单位劳务分承包方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监督与考核、对违规行为进行查处等。 4.1、招标采购中心职责: 4.1.1、负责制定和修改《劳务招标管理办法》,对分公司及项目在劳务招标方面予以指导。 4.1.2、负责集团公司劳务档案库的建立与维护,并将结果运用于劳务招标。 4.1.3、组织分包商满意度调查,制定并落实改进措施。 4.1.4、负责组建和组织考察小组,对劳务进行考察评估。 4.1.5、参与并监督指导各分公司劳务招投标工作,对中标候选人有一票否决权。 4.1.6、负责对分公司在劳务招标管理及过程报表报送方面予以考核。 4.1.7、负责劳务履约保证金、劳务合同签订的督促管理。

4.1.8、负责组织召开劳务供应商大会。 4.2、工程管理中心职责: 4.2.1、负责劳务入场后的管理制度的建立和落实。 4.2.2、参与劳务考察和招标工作。 4.2.3、负责向集团招标采购中心提交诚信或者不诚信的记录。 4.2.4、负责推动落实劳务实名制管理、劳务考勤、劳务工资发放监督。 4.2.5、落实集团劳务管理人员岗位培训。 4.2.6、负责审定各公司及项目部制定的劳务纠纷应急预案。 4.2.7、负责对分公司、项目部劳务管理方面予以指导,并对分公司的劳务管理予以考核。 4.3、商务合约中心 4.3.1、负责各项目驻地劳务市场价格的调研,制定劳务指导价,每季度第一月5号前公示。 4.3.2、负责劳务合同的价格、工作内容等审核。 4.3.3、负责劳务结帐管理。 第五条公司(分公司)对劳务分承包方管理的主要职责是:根据集团有关规定制定公司(分公司)劳务分承包方管理的实施办法;指导公司劳务管理专员开展工作;组织公司(分公司)劳务分承包方资质审查、劳务招标、考核、评比等工作;对项目劳务分承包方管理工作进行管理、检查、监督和审核把关,对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定期上报有关部门资料、信息等。 5、1、负责发布招标信息,组织分公司内劳务分包工程的招标工作。 5.2、具体落实劳务从招标、评标、施工过程到清帐退场期间的管理。 5.3、审核项目填报劳务与分包班组招标文件,组织劳务分包招标,并在限价范围确定分包价格及单位。参与劳务队伍的考察。 5.4、审核并严格履行施工分包合同,跟踪工程施工进度、质量和安全管理。审核劳务(含零星用工)结账。负责劳务维修期间维修工作的落实,负责维修费的代扣工作。

劳务管理制度

劳务管理制度 青岛安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劳务人员资格管理制度 为保证分包单位施工人员具备完成分包工程的能力,并能够对分包单位进行有效控制,确保工程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范围 本制度包括劳务分包队伍的选定,劳务分包合同管理,劳务队伍进场管理,现场劳务管理,人工费(劳务费)管理,质量、安全和环境管理,劳务分包队伍的考核评价,劳务队伍退场管理,监督检查与奖罚,劳务分包信息管理等内容。 第二章职责 项目经理是项目部劳务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同时,项目部必须设专(兼)职劳务管理员,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公司有关劳务管理的制度和规定,制定项目部劳务纠纷应急预案和农民工工资结算管理制度并实施; 2、配合公司选择使用劳务分包队伍,负责项目部专业工长和班组长人员的选聘、使用和管理; 3、负责对劳务分包队伍使用过程中的管理,加强劳务人员进、出场登记、考勤、工资发放(有声像记录)、离场结算、培训教育、竣工工程劳务资料移交等工作,对所使用的劳务分包队伍进行管理、考核和评定;

4、对拨付的工程款与劳务人员工资发放进行比对,掌握和协调劳务(专业)分包队伍对劳务工人工资发放工作; 5、负责本项目劳务工人工资支付的监督管理和劳务工人工资纠纷的接访、处理等工作; 按照合同约定时间,收集、审核工人月度工资计算表,并及时进行劳务分包项目的预、结算工作; 6、负责劳务队伍生活区的管理工作,改善工人生活条件,组织工人开展工地夜校培训、文体娱乐活动,并留有记录; 7、负责对施工现场务工人员实名制登记,劳动合同规范化签订。 第1 页共22 页 青岛平建建筑安装股份有限公司 劳务人员资格管理制度 为保证分包单位施工人员具备完成分包工程的能力,并能够对分包单位进行有效控制,确保工程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范围 本制度包括劳务分包队伍的选定,劳务分包合同管理,劳务队伍进场管理,现场劳务管理,人工费(劳务费)管理,质量、安全和环境管理,劳务分包队伍的考核评价,劳务队伍退场管理,监督检查与奖罚,劳务分包信息管理等内容。 第二章职责 项目经理是项目部劳务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同时,项目部必须设专(兼)职劳务管理员,其主要职责是:

工程类招标投标管理规章制度

招标投标管理规章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条中规定:“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这些原则是招标投标活动的基本原则,结合公司实际将工程劳务分包项目及公司大宗材料采购全部实行招标管理。其目的是控制存本,保证质量,提高单位工程的经济效益,特制定如下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章关于招标投标的主要规定 招标投标活动应根据已开工的工程、分项工程的劳务分包及大宗材料采购发布招标信息,发布信息为7个工作日。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无论是招标通知、资格预审还是投标邀请书都应当载明可供潜在投标人决定是否参加投标竟争所需要的信息,完整的招标文件。另外,开标的程序、评标的标准和程序、中标的结果等都应当公开,但是,信息的公开也是相对的,对于一些需要保密的事项是不可以公开的。例如:评标小组的名单、项目标的价格等在确定中标结果之前不能公开。 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平原则,要求招标人或评标小组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办事,平等地对待每一个投标竟争者,不得对不同的投标竟争者采用不同的标准。另外,招标小组成员应当公正,对所有的投标竟争者都应平等对待,不可有特殊。特别是在评标时,评标标准应当明确、严格、真实、并结合招标小组人员考察投标人的在建项目以及考评报告书、施工管理水平综合能力进行评标。对所有在投标截止日期以后送到的投标书都应拒收。 诚实信用是民事活动的一项基本原则,招标投标活动是以订立采购合同和专业劳务分包合同为目的民事活动,原则要求招标投标各方都要诚实守信,不得有欺骗、背信的行为。例如:在投标过程中,如果投标人假借别的企业资质,弄虚作假来投标,招标小组应拒绝。 第二章工程项目招标范围 一.各专业劳务分包部分:1、土方工程;2、深基坑支护工程;3、人工挖孔桩工程;4、钢筋制作与安装工程;5、模板制作与安装工程;6、主体工程;7、脚手架工程;8、装饰装修工程;9、防水保温工程;10、塑钢铝合金门窗工程;11、水电安装工程;12、金属构件制作安装工程;13、消防通风工程;14、市政配套工程;15、小区景观工程;16、小区绿化工程;17、小区智能化监控系统工程。 二.建筑机械设备部分:1、塔吊设备;2、电梯设备(施工)。 三.建筑材料部分:1商品混凝土;2、钢材;3、大面积施工花岗岩;4、大理石;5、饰面砖等建筑材料;6、水电暖通材料;7、发电机、电梯等设备。 四.其它部分:1、小区地下车库工程;2、小区健身器材等其它设备。 五.由公司决定某分部分包项目和大宗材料采购形成决定的可以不招标,但由总经理指定定标。 第三章招标投标、开标评标程序工作规定 招标程序:项目部计划核算部招标小组定标书考察评议招标投标签定合同采购入库报帐 二.对投标人资格预审及要求: 根据招标小组发布信息,投标人接到招标人信息后,提交项目预审资格文件,由招标小组开会商议决定,确立投标人后,招标小组组织有关人员对投标人在建工程或已建工程进行实地考察,对投标人项目施工的真实性,有无转包行为,了解撑握该投标人近几年来的业绩及施工的综合实力进行分析和摸底。按考察结果和资格预审的内容,考察人员必须在招标小组会议上通报,确定投标人参加工程项目投标。形成考察评议报告,作为定标文件。 三.招标小组确定投标人后,招标小组发售招标文件,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进行工程项目的投标。 四.确定投标人在预定的时间内领取招标文件,未按时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作为放

公司劳务费用管理实施细则

劳务费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加强**集团劳务费管理,同时为了充分发挥**公司总经理的主观能动性,完善劳务费审批和报销流程,特制定本细则。 一、定义 劳务费是指为了工作需要赠送给**体系外部人员礼品、礼金等劳务报酬,包括出差期间支付的上述劳务报酬。 二、总体原则 本着少花钱多办事、杜绝浪费的原则,要求所有劳务费的发生,必须遵守申请、签批、执行、报销的流程。集团总裁、**公司总经理负责控制劳务费。集团总部、各**公司应该注意严格保密。集团财务管理中心将根据各**公司劳务费实际发生情况上报集团财务总监、总裁。 三、流程 具备劳务费、礼品费申请权的只限于部门经理及以上层级人员,并实行双人请款制度。各**公司劳务费、礼品费限额以上实行集团审批制,未经集团相应签批程序,不得发生和列支。劳务费原则上不以现金形式支付。劳 1 / 6

务费实行一笔一申报原则。每月1日,须根据上月劳务费实际发生情况分别**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部门填写劳务费支出汇总表并上报集团财务管理中心。劳务费支出原则上实行“谁支出,谁找票”原则。 集团总部每笔劳务费、礼品费的支出最终签批权为主管副总裁或总裁。 **公司劳务费限额和申请签批权限: 1、单笔或单次不超过5000元(含5000元),最终签批权为**公司总经理; 2、单笔或单次5000元—20000元(含20000元),最终签批权为集团财务总监; 3、单笔或单次超过20000元以上,最终签批权为集团总裁; 最终签批权限在集团层级的劳务费,各**公司财务部需要逐笔上报集团财务管理中心。签批下发后,由财务部通知相关人员办理请款手续。 针对同一性质的业务所发生的劳务费不得拆分,应合并算作一笔劳务费申请。如果因为主管业务繁忙或出差,必须先电话请示,然后补办申请手续,并注明已经电话请示。 未经审批,所有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到财务部门领款用于劳务费、礼品费的支出。 2 / 6

劳务招标管理暂行办法

劳务招标管理指导意见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劳务招标过程,明确职责权限,确保招标结果公平、公正,防止人为舞弊,防范经营风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活动的若干意见》,制定本指导意见。 第二条本指导意见所指劳务的内容涵盖:袋装水泥插袋、接包、码堆、转堆和装车、水泥包装袋出入库及转运;船运进厂物资卸船后的清仓;火车进厂物资的卸车、清底;发运火车袋装水泥、熟料的搭支架、盖蓬布、挂安全网等。本指导意见适用于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分)公司。 第三条招标方式 劳务招标原则上须通过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出现本指导意见第十七条情形的,可通过议标方式进行。 第二章职责与权限 第四条销售部负责组织制定公司劳务招标管理指导意见,指导、监督、检查子公司劳务招标工作开展情况,配合监察室对违反本指导意见的招标行为进行查处。 第五条监察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指导意见,对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对象实施监察,组织对违反本指导意见的招标行为进行查处。

第六条区域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区域)对子公司劳务招标过程进行统筹指导;审批子公司劳务招标结果;定期组织对子公司协议履行、装卸质量和效率进行检查;按照公司要求,组织或配合对违反本指导意见的招标行为进行查处。 第七条子公司成立专门的招标小组,负责依据本指导意见,审核投标人资质、评标、定标。招标小组由子公司分管领导及办公室(监察部门)、财务、装运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子公司装运部门(以下简称“业务部门”)负责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协调、跟踪、督促中标单位严格履行合同,评价履约情况;申请退还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及支付劳务费用。 子公司财务处负责发售招标文件,收取投标文件,检查招标文件的包装、密封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核实投标人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中标单位履约保证金缴纳情况;退还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按照合同支付劳务费用。 子公司办公室(监察部门)负责编制招标文件,发布招标公示,解释招标文件;监督开标、评标、定标及合同执行过程,确保公平、公正。 第三章公开招标 第八条市场调研 招标项目开展招标之前,子公司装运部门、财务部门主要负责人及分管领导共同开展专题调研,了解本地、周边地区劳务市场情况,调研周边海螺水泥子公司劳务执行情况,重点就劳务输出单位的数量、资质、能力以及价格等情况进行调研分析,测算

六公司劳〔2010〕113号附件-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劳务用工管理办法

附件2: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劳务用工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企业特点的劳务用工机制,有效利用社会劳动力资源,满足市场竞争和企业优质、安全、高效完成施工生产任务的需要,根据铁道部、建设部的要求及上级文件精神,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劳务用工指企业在施工中使用具有法人资质企业、劳务派遣公司输出的劳务人员及其他零散外部劳务人员。 第三条各单位使用劳务,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并依照本办法组织实施。 第二章管理组织机构 第四条集团公司成立劳务管理领导组。负责集团公司劳务用工管理重大事项决策。 组长:刘宝龙 副组长:易铁军杨林浩黄克学 组员:人力资源部、工管部、安质部、法律部、财务部,机械部、物资部、纪委,工会等部门负责人。 劳务管理领导组下设办公室,由以上各相关部门委派专人参加,负责集团公司劳务用工管理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人力资 -1-

源部,办公室主任由人力资源部部长兼任。 第五条集团公司各子分公司要把劳务用工管理纳入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做为“一把手”工程,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组长由总经理担任,统一负责和组织研究决定劳务用工管理中的重要问题。领导小组下设立办公室,办公室原则上设在人力资源部门。各单位劳务管理领导小组的具体名单要报集团公司劳务管理领导组办公室备案。 第六条集团公司直属项目部要成立劳务管理领导小组,成员由相关部门人员组成。负责协调和督促检查本项目的劳务用工管理工作、审核劳务队伍准入工作。 第七条各子分公司项目部(含局直属项目部管辖的工程队、工区等机构),要成立劳务用工管理办公室,凡工程项目合同价在5000万元以上或劳务人员达到200人以上的经理部必须设专职劳务管理人员,其他应设兼职劳务管理人员。 第三章职责分工 第八条集团公司主要负责劳务用工的宏观管理及指导、监督、检查工作。 (一)人力资源部 1、负责制订劳务管理办法; 2、负责对各级劳务管理组织的建立、管理细则的制订、规章制度建设及岗位责任制落实等情况进行指导检查; -2-

管理制度-劳务公司管理办法

劳务公司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1、编制劳务公司管理办法的目的。 为了保障公司承揽的各项工程建设有序开展,按照集团公司的整体要求完成工程建设任务,不断提高劳务公司的管理水平,使其逐步向标准化、规范化迈进,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建立劳务公司档案制度 1、资质预审 公司成立劳务队伍考察评审小组,在每项工程开标前,评审小组要严格审查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授权委托书,确认证件是否真实有效,法人委托的时间和营业范围有无超越。 2、对劳务公司进行考察 成立劳务队伍考察评审小组。管理小组进行明确的职责和权限分工,负责对劳务队伍进行全方位考察。对劳务分包队伍综合审查。评审小组在施工冬歇期间根据认证指标对劳务队伍信用等级进行考核评定。其步骤有以下几个方面: ①考评小组对劳务队伍做深入细致的调查。 ②对劳务队伍的技术力量、机械设备、资金保障、安全质量、履约信誉等方面进行评价,作出评审结论。 ③对经评价合格的劳务队伍建立《合格劳务队伍名册》,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并通报各项目部。

④项目部必须在《合格劳务队伍名册》中选择3—5家劳务队伍择优选用。对于资信不可靠,无设备等及公司内通报不准合作的单位,坚决拒绝使用。项目部如果违反公司的制度私自选择劳务队伍,并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对项目部将进行严厉处罚。 ⑤各项目部可以向公司推荐合作过的具有相当实力的劳务队伍,由评审小组对其进行考察评审。 第三章劳务招标管理办法 1、招标方式 ①公开招标:招标金额超过20万元及邀请招标和议标情形之外的工程,采取公开招标。 ②邀请招标:A)项目技术复杂或有特殊要求,只有少量几家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的; B)受自然地域环境限制的。 ③议标:不可预见的三边工程、临时工程、工期紧或招标金额在10万元(含10万元)至20万元(含20万元)之间的工程可采用公司内部议标。 ④招标金额在10万元以下的工程不进行招标。 2、按公司管理制度,大型劳务招标由工程执行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属项目部劳务招标的由项目执行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3、各执行委员会招标工作流程执行集团下发的《招标监督管理制度》。

劳务及劳动力管理规定

劳务及劳动力管理规定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劳务及劳动力管理办法 一、劳务管理流程 1 ( 1的按合同约定终止合同并保留相关法律追求权力。 2、项目部设立劳动力管理专员,对现场的劳动力进行真实有效的日统计,对农民工的考勤情况实行周核查。每月汇总提报全体施工人员考勤情况及劳务公司对农民工工资的发放情况。

3、项目部将项目的劳务履约情况按月进行上报,上报资料中要求包含考勤记录、工资表、工资发放记录及相关影像资料,并设置劳务宣传栏进行公布,让农民工了解自身工作情况,并可与班组长考勤记录相互印证,有问题及时核实补全,有效避免在工资结算时出现纠纷。 4、检查施工人员花名册、身份证复印件名册、备案通知书、岗位技能证书、现场人员劳动合同书、人员月度调整记录及人员增减台帐情况,做到人证合一。 5、公司(分公司)职能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各项目进行巡查。各项目部严格按照本制度对进入现场的所有工人实行入场教育、安全技术交底和三级教育;监督并收集班组对工人每天的班前讲话及交底记录。如公司(分公司)职能部门在巡查过程中发现无上述资料或资料不齐现象,除按规定补齐相关资料外,另对项目经理一次予以200元处罚,管理专员一次予以100元处罚。 6、检查有无备案手续、人员书面变更记录、增减、人员花名册、身份证、特种作业证书、劳动合同。抽查月度劳务分包企业人员考勤表、工资表、工资发放银行流水记录及公示资料,工人确认领取当月工资后在发放登记表上签字按指纹。 三、劳动力管理办法 1、劳务队伍进入施工现场,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工人必须与劳务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劳动用工合同中应明

[管理制度]劳务公司管理办法

【最新卓越管理方案您可自由编辑】 (管理制度)劳务公司管理办 20XX年XX月 寥年的企业咨询顾问经验,经过实战验证可以落地$丸行的卓毬管碎方案,嘀得您下戟拥肓

劳务公司管理办法 第壹章总则 1 、编制劳务公司管理办法的目的。 为了保障公司承揽的各项工程建设有序开展,按照集团公司的整体要求完成工程建设任务,不断提高劳务公司的管理水平,使其逐步向标准化、规范化迈进,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第二章建立劳务公司档案制度 1、资质预审公司成立劳务队伍考察评审小组,于每项工程开标前,评审小组要严格审查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授权委托书,确认证件是否真实有效,法人委托的时间和营业范围有无超越。 2、对劳务公司进行考察成立劳务队伍考察评审小组。管理小组进行明确的职责和权限分工,负责对劳务队伍进行全方位考察。对劳务分包队伍综合审查。评审小组于施工冬歇期间根据认证指标对劳务队伍信用等级进行考核评定。其步骤有以下几个方面: ①考评小组对劳务队伍做深入细致的调查。 ②对劳务队伍的技术力量、机械设备、资金保障、安全质量、履约信誉等方面进行评价,作出评审结论。 ③对经评价合格的劳务队伍建立《合格劳务队伍名册》,报公司总经 理审批,且通报各项目部。 ④项目部必须于《合格劳务队伍名册》中选择3 —5家劳务队伍择优选用。对于资信不可靠,无设备等及公司内通报不准合作的单位,坚决拒绝使用。项目部如果违反公司的制度私自选择劳务队伍,且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对项目部将进行严厉处罚。

⑤各项目部能够向公司推荐合作过的具有相当实力的劳务队伍,由评审小组对其进行考察评审。 第三章劳务招标管理办法 1、招标方式 ①公开招标:招标金额超过20万元及邀请招标和议标情形之外的工程,采取公开招标。 ②邀请招标:A)项目技术复杂或有特殊要求,只有少量几家潜于投标人可供选择的; B)受自然地域环境限制的。 ③议标:不可预见的三边工程、临时工程、工期紧或招标金额于 10万元(含10万元)至20万元(含20万元)之间的工程可采用公司内部议标。 ④招标金额于10万元以下的工程不进行招标。 2、按公司管理制度,大型劳务招标由工程执行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属项目部劳务招标的由项目执行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3、各执行委员会招标工作流程执行集团下发的《招标监督管理 制度》。 4、各执行委员会组织招标前,对所属成员进行通知和召集。 5、招标金额超过50万元或重要劳务,各执行委员会需通知公司招标委员会主任及副主任参加。

劳务派遣人员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北京市市政二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劳务派遣人员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劳务派遣人员的规范化管理,同时促进劳务派遣更好的发挥辅助性作用,依照《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和《市政集团劳务派遣人员管理办法》,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劳务派遣是劳务派遣公司按照公司所需招聘或派遣劳务人员的一种用工方式。劳务派遣人员是公司因工作需要,通过劳务派遣公司而使用的人员。 第三条劳务派遣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公司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服务协议,与劳务派遣公司存在劳务派遣服务协议关系,是劳务派遣人员的用工单位。 第四条公司组织人事部负责所属各单位劳务派遣人员的编制核定,并负责公司使用劳务派遣人员录用等相关事宜的办理。 第二章适用岗位、数量控制和条件要求 第五条劳务派遣人员适用于临时性、替代性、辅助性工作岗位。 一、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6个月的岗位; 二、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公司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 三、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结合公司的企业性质,为施工总承包企业,确定辅助性岗位主要包括以下或以下相近岗位: 1、行政后勤辅助岗位:一、二、三线的守卫、炊事员、保洁员、汽车驾驶员、锅炉工、勤杂工、服务员等辅助类岗位;二线、三线的电工、维修工等。 2、生产类辅助岗位:养护巡线工、摊铺工、筑路工、机械操作工、料具工、维修工、库工、管道工(管工)、吊装工、架子工、起重工、氩弧焊气割工、装卸搬运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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