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种外贸付款方式风险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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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点外贸中几种付款方式的缺陷

盘点外贸中几种付款方式的缺陷

盘点外贸中几种付款方式的缺陷在贸易工作中,付款方式一直是令大家感到头痛且纠结的,因为收款安全至关重要,不容有失。

尤其是金额大的订单,一不小心甚至会拖垮整个公司。

因此,这就使得大家不得不谨慎再谨慎。

下面介绍几款付款方式:1、T/T电汇,又称wire transfer,是指汇出行应汇款人申请,解付一笔款项给收款人。

这是贸易中最常见的,也是被广大同行公认为最简单,中间程序最少,最直接的方式,类似于国内常规交易:一方交货,一方给钱。

但是也有一些缺陷。

缺陷一:尾款的收取尾款的收取有2种方法,第一种是客户在货生产完后验货,没问题就付款,然后供应商出货,也就是“贷款提货”;第二种是货完成后验货,出货,客户在收到提单复印件后付款,然后供应商提供正本或电放,供客户在目的港清关,收货。

这2种都有风险。

如果第一种供应商在收到钱后不发货怎么办?如果是FOB,客户在收到提单复印件后,通过制定货代将货私自取走,不给钱,怎么办?缺陷二:大订单的付款安排对于大订单,T/T的选择就更难了,主要涉及订单的问题。

如果一个订单100万美元,客户会接受30%的订金吗?估计很难。

2、L/C信用证,指的是开证行应申请人要求和指示,向第三方开立的载有一定金额的,在一定期限内符合规定的单据付款的书面保证文件。

信用证是国际贸易中最复杂的付款方式,也是安全系数相对较高的一种。

但是也存在一些缺陷:缺陷一:手续复杂繁琐因为里面至少涉及四个角色:信用证申请人、开证行、通知行、信用证受益人。

缺陷二:软条款的问题软条款很可怕,会给公司造成很大损失。

所以单证人员在审证过程中必须仔细又仔细,确保无误才可以安排生产,如果存在有争议的地方,必须事先跟客户提出,商量修改信用证。

缺陷三:不符点一般来说,都有不符点。

虽然理论上不符点可以避免,但是现实操作中,几乎很难碰到完完全全无任何不符点的信用证议付。

一般来说,单据和信用证规定的任何差异都可以称为不符点,比如一个字母或者一个标点,银行都有理由以此为不符点并扣款。

各种付款方式介绍及风险分析

各种付款方式介绍及风险分析

各种付款方式介绍及风险分析本文系转载。

各种付款方式定义D/A 和D/P的区别CAD和D/P的区别T/T和L/C的区别常用付款方式T/T、D/P、L/C、西联汇款的银行费用常用付款方式T/T、L/C、D/P的比较及风险防范案例部分国家地区买家风险等级供参考浅析外贸业务中选择最合适的付款方式各种付款方式定义D/P是付款交单,我们发货后准备好我们的议付单据,通过我方银行交单至客户方银行,客户银行提示客户单据已到,客户付款后银行交单。

D/A则是承兑交单,也是通过我方银行交单给客户银行,不同的是客人只需承兑我方单据,就可以拿走正本单据,到期后再付款。

CAD(CASH AGAINST DOCUMENTS)即交单付现,就是说,买方付款后,卖方交单。

买方付款是卖方交单的前提条件。

在卖方对买方资信不了解的情况下采用此种支付方式,对卖方具有保护作用。

T/T是电汇(单据一般是我方直接邮寄给客户,无需通过银行),一般让客收汇一定比例的deposit会安全得多。

(一般为30%)以保证在客人拒货时能保住材料及人工损失。

最好能在余款汇过来之后再出货(这一般适用于国内贸易商及港澳台地区),一般国外客人比较能接受余款在见B/L copy后付余款,以保证货已上船。

前T/T 款到生产Full payment in advance (A)收到款后给工厂传合同,工厂开始生产,发货,收到提单后,立刻寄单对我方最优,没有风险,不压资金。

但只适合小额贸易,也要考虑到这种做法很难为客户所接受。

而且这样做对快速交货不利。

风险提示:无风险前T/T 款到发货seller release the shipment after receipt buyer’s full payment (B)先给工厂传合同,安排生产,接到货款后,发货,收到提单后,立刻寄单适用范围同上风险提示:如果为国外客户生产的是定制产品或者是有保质期的产品,要考虑到由于客户迟迟不付款所导致的风险前T/T款到发单seller release the shipping documents after receipt buyer’s full payment (C)先给工厂传合同,安排工厂生产,发货,接到货款后,寄单据适用老客户间的小额贸易风险提示:产品不能是定制,特殊,易变质和滞销产品,而且运费比重不能过高。

付款方式风险控制

付款方式风险控制

在做外贸过程当中支付方式的选择非常重要,为了让外贸的朋友更好地了解不同支付方式,笔者从风险这一块聊下,浅谈下不同支付方式的风险,这样的做的目的是让大家更好地运用好不同的支付工具来拓展自己的业务。

下面从最最常见的几种支付方式说起。

一,汇款(T/T)风险概述电汇的定义:汇款人要求当地银行以电报或电传方式委托收款人所在地银行付款给收款人。

此种结算方式是以买卖双方的商业信用为基础的。

这个T/T我相信大家做外贸的过程当中都会接触到的。

在进出口贸易当中,汇款如果使用在资信可靠或关系密切友好的贸易伙伴之间,能高效、安全、及时、低成本结汇。

对出口商来说。

如果能争取到预付货款方式对其极为有利。

但如果是货到付款方式的话,只要发运了货物就很难对进口商品进行有效控制。

在这样的情形下,出口商能否收到货款则完全取决于进口商的商业信用,如果进口商不守信用,出口商最终会面临钱货两空的风险。

汇款的风险主要体现在下面几个方面:1.最常见的就是“放长线钓大鱼”,先给出口几笔小单,并正常付款,骗的出口商信任,其后突然给一笔大单,以资金短缺,交货期紧为由,要求货到付款,货到后就了无音信,这种风险在欠发达地区最常见,比如尼日利亚、利比亚等。

2.进口货物到港后进口商以质量有问题、规格不符等为由,拒绝向出口商付款,并以此来压价,有的甚至要求先销售、后付款。

3.利用本国海关关于进口退货或转卖需征得进口商同意的规定,既不办理通关手续费也不付款,更不同意出口商退货或转卖,使货物长期滞港,以货物为砝码威胁出口商降价处理,这种风险在非洲、印度一些国家比较常见。

4.利用本地或者在我国设立的小海运公司或货代公司管理松懈的弱点,或与其勾结一起。

诱其无单放款。

从风险的分析来看,电汇的风险可控与可探程度都一般,但是发生的频率以及后果的严重性确实非常高的,之所以上面介绍了这么些风险,更多的是要让我知道风险然后使用T/T的话去规避风险。

下面介绍几点关于T/T的风险防控要点。

国际贸易三种常见收付方式的风险分析_[全文]

国际贸易三种常见收付方式的风险分析_[全文]

国际贸易三种常见收付方式的风险分析国际贸易支付就是国际货物买卖货款的收付。

它直接关系到买卖双方的切身利益,直接影响买卖双方的资金周转和融通,以及各种费用负担。

在交易的过程中,买卖双方应当尽量选择对收付双方都较为公平合理的支付工具和收付方式。

(一)三种收付方式简介在目前的国际贸易结算方式中,最基本的有三种:汇款、托收、信用证。

另外,还有一些延伸的结算方式,如银行保函、备用信用证等。

在实务中,现在还出现了一些比较新的结算方法,如电汇中加入第三方(船方)来控制风险。

汇付(Remittance),是指汇款人(债务人)主动将款项交给银行,委托其使用某种结算工具,通过其在国外的分支行或代理行,将款项付给国外收款人的一种结算方。

其分为:电汇(T/T),票汇(D/D),信汇(M/T),其中电汇使用较其余两种普遍。

托收(Collection),是指由债权人(出口商)开立汇票,委托银行通过其海外分支行或代理行,向国外债务人(进口商)收取货款或劳务价值的一种结算方式。

在国际贸易托收方式下大多采用跟单托收,跟单托收根据交单条件的不同,可以分为付款交单(D/P远期,D/P即期),承兑交单(D/A)。

33></a>.信用证(L/C),信用证支付方式是近年来国际贸易中最常见、最主要的支付方式。

信用证(L/C)是开证行根据买方(开证申请人)的请求,开给卖方的一种保证承担支付货款的书面凭证。

(二)结合案例分析常用支付方式下的风险1.汇付。

汇付的缺点是风险大,资金负担不平衡。

因为以汇付方式结算,可以是货到付款,也可以是预付货款。

预付货款的结算方式有利于出口商,对进口商不利,对于出口商来说,就资金而言,货物运出前已得到一笔货款或称之为无息贷款,出口商可以先收款后购货出运,主动权在出口商的手中,就风险而言,一方面,预付货款的支付对于进口商日后可能出现的违约行为起到了一定的制约作用;另一方面,一旦进口商违约,出口商预付货款抵扣部分货款及费用,减少其损失。

各种付款方式介绍及风险分析

各种付款方式介绍及风险分析

各种付款方式介绍及风险分析本文系转载。

各种付款方式定义D/A 和D/P的区别CAD和D/P的区别T/T和L/C的区别常用付款方式T/T、D/P、L/C、西联汇款的银行费用常用付款方式T/T、L/C、D/P的比较及风险防范案例部分国家地区买家风险等级供参考浅析外贸业务中选择最合适的付款方式各种付款方式定义D/P是付款交单,我们发货后准备好我们的议付单据,通过我方银行交单至客户方银行,客户银行提示客户单据已到,客户付款后银行交单。

D/A则是承兑交单,也是通过我方银行交单给客户银行,不同的是客人只需承兑我方单据,就可以拿走正本单据,到期后再付款。

CAD(CASH AGAINST DOCUMENTS)即交单付现,就是说,买方付款后,卖方交单。

买方付款是卖方交单的前提条件。

在卖方对买方资信不了解的情况下采用此种支付方式,对卖方具有保护作用。

T/T是电汇(单据一般是我方直接邮寄给客户,无需通过银行),一般让客收汇一定比例的deposit会安全得多。

(一般为30%)以保证在客人拒货时能保住材料及人工损失。

最好能在余款汇过来之后再出货(这一般适用于国内贸易商及港澳台地区),一般国外客人比较能接受余款在见B/L copy后付余款,以保证货已上船。

前T/T 款到生产Full payment in advance (A)收到款后给工厂传合同,工厂开始生产,发货,收到提单后,立刻寄单对我方最优,没有风险,不压资金。

但只适合小额贸易,也要考虑到这种做法很难为客户所接受。

而且这样做对快速交货不利。

风险提示:无风险前T/T 款到发货seller release the shipment after receipt buyer’s full payment (B)先给工厂传合同,安排生产,接到货款后,发货,收到提单后,立刻寄单适用范围同上风险提示:如果为国外客户生产的是定制产品或者是有保质期的产品,要考虑到由于客户迟迟不付款所导致的风险前T/T款到发单seller release the shipping documents after receipt buyer’s full payment (C)先给工厂传合同,安排工厂生产,发货,接到货款后,寄单据适用老客户间的小额贸易风险提示:产品不能是定制,特殊,易变质和滞销产品,而且运费比重不能过高。

见提单付款风险

见提单付款风险

见提单付款风险见提单付款方式的风险[真实案例]见提单付款方式的风险[真实案例]付款方式:30%定金,余款见B/L COPY付款是外贸行业很正常的付款方式。

但是大家都知道这种付款方式是存在一定的风险的。

风险一:客户国家港口可以用B/L COPY 提货风险二:客户见B/L COPY后因市场变化迟迟不付款,等到货物到达对方港口后再要求降价,或要求放B/L,否则不付款。

这时候出口商就像热锅上的蚂蚁,放单吧,有收不回余款的风险;不放单吧,货物一直在对方港口产生滞港费,超过30或60天的话对方海关就有可能拍卖货物。

外贸四年了,遇到二次这种情况,第一次的情况我有讲过,在这里讲这第二次。

此次遇到的情况是以上提到的风险二。

情况是这样的2008年的一次合作,客户是CHILE智利国。

去年经济危机导致他公司货币成倍地贬值。

以致于他们宁可不要定金,不提货,也不愿意或是没钱支付余款。

于是我们的货在智利港口积压了二个月之久,当时非常担心被海关拍卖,得知对方国家港口政策宽于二个月之后才放下心来。

客户提出的解决方案是:先放B/L给他们,他们收到货,二个月内他们有把握可以卖出好价钱,到时候再付70%余款给我们,另付1%的利息。

当时他们的上海办事处还与我们签定了法律合同。

这样做其实风险是很大的,任何做生意的人都只是谋利,所谓和气生财,没人愿意上法院,更何况这是国际纠纷。

所谓的合同,远没有付款水单来得有保障。

于是我们给出的解决方案基本上是一个缓兵之计:让客户再支付40%的余款,余下的30%可以延至二个月以后再支付。

法律合同我们签了,当时也是想着最差的结果就是这30%的余款收不回来罢了,总比全部70%收不回来要好得多。

再加上对方港口已经产生巨额的滞港费,已经刻不容缓了。

于是我们顺利收到40%的余款,寄B/L,客户收货。

问题是,收到货后二个月过去了,客户很礼貌地写来电邮说他们没钱支付余下的30%。

这也就是我们想象到的最差的结果了。

一年过去了。

各种外贸付款方式风险详解

各种外贸付款方式风险详解

各种外贸付款方式风险详解我们来看一下各种付款方式的风险程度,按照风险程度从低到高。

1、100% T/T advance100%款到生产。

注意这个是款到生产,还个方式不是款到发货。

这个付款方式意味着还没有开始生产,就收到全部货款了,对于出口方来说当然是风险为0的一个付款方式,但同样这个方式对于进口商来说风险是最大的。

一般只在样品单或者小订单采用这样的付款方式。

2、T/T定金+ T/T尾款发货前付清这个付款方式也是非常安全的。

并且是定金比例收得越高, 安全系数越高。

当然这里有些很极端的情况,客户付完定金之后弃货了,或者倒闭了,这个概率是非常非常小的。

只要没有发货,收到了定金碰到客户弃货的情况,可以转卖给其他客户或者降价处理。

应对方案还是比较多的。

不过付钱不要货的情况,我也碰到过。

曾经有个阿根廷客户,付了几千美金过来订货,钱付过来之后还没生产就说不要做了,钱留着买别的产品,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3> T/T定金+尾款即期信用证一般而言是30%T/T, 70%尾款信用证。

当然这时候T/T比例也是越高越好的。

实际上这个付款方式,跟第二个付款方式的安全程度几乎一样。

也是非常安全的一种付款方式。

区别在于采用这个付款方式,必须发货上船之后拿到提单之后才能交单。

信用证收款的最大风险在于出了不符点之后客户拒付。

收了T/T定金之后可以保证即时有不符点,客户基本上也都会接受不符点付款赎单,因为他己经付了那么多定金了, 不可能为了一点单据上的不符点不要货定金也不要了。

所以这个付款方式也是非常非常安全的。

这里需要注意,先收T/T定金,尾款即期不可撤销信用证,是个非常安全的付款方式。

但是一定要注意是先T/T收定金,尾款信用证。

有朋友跟我说做孟加拉的客户用过70%的金额信用证做定金,30%尾款见单据T/T这样的奇葩付款方式。

这个付款方式是非常不安全的,因为货物上船拿了全套单据之后,如果客户不付T/T尾款,出口方处境非常尴尬。

DP付款方式和FOB下控制风险

DP付款方式和FOB下控制风险

本帖最后由Elaine--Me 于2011-6-8 11:19 编辑内容好长,我估计没人能看完,只是自己留下备用,多学习学习,万一哪天能用到呢,嘿嘿请留下你的脚印吼吼D/P付款方式和FOB下控制风险(新人看看)D/P付款方式和FOB下控制风险D/P,即付款交单,系指出口人的交单是以进口人的付款为条件。

它是托收方式中的一种,属商业信用。

与其他有银行信用做担保的支付方式相比,具有手续简便,有利于扩大出口,但是收汇风险大的特点。

而采用FOB条件交运货物的通常做法是:由出口人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内将货物装上进口人指定的运输工具上,即完成了交货义务,然后凭其取得的运输单据连同其他商业单据向进口人议付,待进口人付款后,货物的所有权随同运输单据转移给进口人。

从上我们已可以看出,进口方资信的好坏和运输单据的真伪是出口人能否有效控制自己的货物并保证及时收汇的重要前提。

为了保护自己的权益,出口人应注意以下几点:出口人应对进口人的资信有充分的了解;出口人应对进口人指定的运输公司和运输代理进行必要的资信调查,对其签发的运输单据的真伪性进行必要的鉴别,避免不法商人以假运输单据骗取出口人的货物。

出口人可在运输单据上加上适当的限制性条款,如在海运提单的收货人一栏中加注“凭发货人指示”或“凭XXX银行指示"等等,这样可以更加明确出口人对进口人的制约。

一旦出口人对进口人的诚意产生疑虑,出口人应在货物被提取前以发货人的身份果断通知运输公司扣留货物,待问题解决时再解除扣留令。

应当注意的细节问题:1、提单shipper栏必须打印出口公司的名称。

2、所配国外船公司必须在中国登记注册,并且有正规办事处。

3、国内的货代必须为经贸部批准登记的公司。

4、正本提单必须通过中国银行邮寄给对方客户的知名银行。

5、随时跟踪货物的运输情况。

6、所发货物的总值尽可能减少。

D/P付款方式签FOB出口七招目前,欧美企业贸易额的90%是采用非L/C方式进行交易,其坏账率不超过0.5%;亚太国家中许多企业亦采用托收或赊销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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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种外贸付款方式风险详解
我们来看一下各种付款方式的风险程度,按照风险程度从低到高。

1、100% T/T advance
100%款到生产。

注意这个是款到生产,还个方式不是款到发货。

这个付款方式意味着还没有开始生产,就收到全部货款了,对于出口方来说当然是风险为0的一个付款方式,但同样这个方式对于进口商来说风险是最大的。

一般只在样品单或者小订单采用这样的付款方式。

2、T/T定金+ T/T尾款发货前付清
这个付款方式也是非常安全的。

并且是定金比例收得越高,安全系数越高。

当然这里有些很极端的情况,客户付完定金之后弃货了,或者倒闭了,这个概率是非常非常小的。

只要没有发货,收到了定金碰到客户弃货的情况,可以转卖给其他客户或者降价处理。

应对方案还是比较多的。

不过付钱不要货的情况,我也碰到过。

曾经有个阿根廷客户,付了几千美金过来订货,钱付过来之后还没生产就说不要做了,钱留着买别的产品,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3、T/T定金+尾款即期信用证
一般而言是30%T/T,70%尾款信用证。

当然这时候T/T比例也是越高越好的。

实际上这个付款方式,跟第二个付款方式的安全程度几乎一样。

也是非常安全的一种付款方式。

区别在于采用这个付款方式,必须发货上船之后拿到提单之后才能交单。

信用证收款的最大风险在于出了不符点之后客户拒付。

收了T/T定金之后可以保证即时有不符点,客户基本上也都会接受不符点付款赎单, 因为他已经付了那么多定金了,不可能为了一点单据上的不符点不要货定金也不要了。

所以这个付款方式也是非常非常安全的。

这里需要注意,先收T/T定金,尾款即期不可撤销信用证,是个非常安全的付款方式。

但是一定要注意是先T/T收定金,尾款信用证。

有朋友跟我说做孟加拉的客户用过70%的金额信用证做定金,
30%尾款见单据T/T这样的奇葩付款方式。

这个付款方式是非常不安全的,因为货物上船拿了全套单据之后,如果客户不付T/T尾款,出口方处境非常尴尬。

不交单的话货马上到港了有滞港费,交单之后客户不付尾款没有有效手段约束。

果然不久之后他客户说让他们先交单,T/T部分他卖掉货之后再付…这样的付款方式风险很大需要规避掉
以上3种付款方式,可以说都是99.99%安全的。

如果你对风险控制得比较严格,那以上三种方式绝对是首选,基本上不会有任何的坏账和收不到货款的风险。

因为除了付款方式本身,还需要考虑当时的具体经济和
政治状况情况,比如碰到了塞浦路斯这样的金融危机的时
候,曾经把居民存款强制减计40%。

这个什么意思?也就是
说你本来今天有15W美金存在银行,明天只有9万了,那个6W哪去了,直接就没有了,这个叫强制减计。

在这样的系统性风险下,除非是100%货款到账开始做,其他任何付款方式都会有风险。

所以同样当时有一个塞浦路斯的项目28W美金,30%T/T定金,70%尾款45天信用证支付,单纯说付款条件还可以接受。

但是我考虑再三,在客户来中国看过工厂一切OK,一再要求我发PI的情况下。

并且花掉了几千块接待费用的情况下,还是毅然跟他say no, 我说另请高明吧。

4、部分定金,部分尾款见提单副本copy件
这个付款方式是最最常用的付款方式了。

最同行的比例是式是30%T/T,70%尾款见提单副本。

实际操作的时候,也会有些变化,比如对一些付款方式好的老客户,也可以
20%T/T,80%尾款见提单支付。

这个付款方式的安全程度是99%,也是非常安全的。

采用这种付款方式的风险点在于以下:
1. 客户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

无力付尾款。

这里的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主要可能是客户公司资金周转出问题了。

国外银行贷款利率很低, 有很多客户非常依赖银行贷款来周转资金。

有的甚至完全是自己没资金,有了订单之后再去申请贷款下单到国内。

当他资金的资金链条断掉的时候,可能会出现付了部分定金,无力支付尾款的方式。

针对这样的
情况,应该在确定付款方式之前就调查好客户的实力,经营状况各方面。

具体可以GOOGLE搜索一下客户背景或者跟国内其他他的供应商了解。

如果对信誉不是非常有把握的客户,可以采用要求提高定金比例的做法, 比如提高到50%定金,这样子客户弃货的风险就很大大降低了。

2. 国际环境发生突然剧变,比如客户国家的汇率突然大跌。

15年俄罗斯和巴西的汇率大跌三四十个点,这个时候如果有一些订单客户支付的定金比率比较少,10%-20%左右,客户是有可能直接弃货的,就是定金我也不要了,货你也别发给我了。

还有一些情况是战争影响,比如14年的乌克兰, 由于克里米亚冲突的影响,不少乌克兰的客户破产倒闭了。

这样的状况下,弃货的事情也是会经常发生的。

针对这样的情况,需要经常关注国际环境国际形势。

当碰到经济动荡地区的客户订单,也可以通过提高定金比例,或者要求发货前付清的方式降低收款风险。

3. 第三种情况就比较恶劣,或者叫诈骗。

以上两种情况属于客观条件的改变带来的弃货风险,很多情况下不是客户主观上想要弃货。

有一些比例非常非常小的无良货代,会跟客户勾结存在无单放货的情况。

当然99.9%的指定货代做事还是非常规矩的。

因为货代公司毕竟在国内,除非是他马上准备关门歇业了。

你都是可以找到他的。

4. 另外一个风险是南美有一些国家的法律规定,如果记名提单上的收货人是实际进口方,他可以凭提单副本提货的。

主要是南美的巴西,尼加拉瓜、危地马拉、洪都拉斯、萨尔瓦多、哥斯达黎加、多米尼加、委内瑞拉这些国家。

这种情况下, 我们需要把提单收货人尽量用To Order, 这个意思是收货人不确定,凭shipper发货人的指示。

我们在收到全款后可以对提单进行背书,也就是提单背面敲发货人的英文章,然后再寄正本给客户。

那我们总结一下,对于部分T/T定金,尾款见提单支付这样的付款方式。

有以下几个办法降低收款风险:
1. 尽量用To Order而不是实际收货人名称作为提单收货人。

To Order的意思是根据shipper的指示, 这样的提单只有shipper背书之后,才可以提货, 增加了货物控制权。

但是这样有一个弊端就是To Order 指示提单不能电放。

碰到需要提单电放的客户,必须要把收货人改成客户公司才能电放。

2. 尽可能的提高定金比例。

这样的作用是当进口国经济或者客户经营状况发生变化的时候,能够降低客户弃货的风险。

如果他已经付了一半定金,一般是不会轻易弃货的。

同样汇率也不太可能短短一两个月跌掉50%。

另外一方面,多收定金有一个好处是万一客户真的弃货,你收的定金是可以
覆盖掉把货拉回来和处理转卖的成本的。

这样处理弃货起来掌握主动权。

3. 明确见提单5日或者10日内支付尾款,这样是给客户一个付款的期限。

因为有的客户出于资金周转的考虑,喜欢拖拉直到货快到港才付尾款。

明确见提单5日或10日内支付尾款,给了他一个确定的期限。

这样如果碰到客户急需拖拉的情况,催收货款也名正言顺。

如果不规定清楚,有的客户会以为我到港前付掉就可以了。

甚至碰到一些恶意拖延的客户, 有钱故意不付。

因为延期支付货款会给我们带来汇率的损失,可以以此为依据索偿。

我曾经就用这样的方式向一个恶意拖延货款的客户索赔过。

这客户到港后找各种理由,拖延了十几天才付款。

货款到账之后,我没有电放提单,又要求他额外支付延期支付引起的汇率损失。

收到罚金后才电放,当然这样的客户以后就不打算继续合作了。

4. 密切关注国际形势,对有风险的国家严格把握付款方式。

比如看到有些汇率大幅下跌,或者是政治环境动荡,有战争风险等等。

碰到这样国家的客户,在接单之前尤其要严格审视付款方式带来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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