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再就业优惠政策解读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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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扶持政策解读

就业扶持政策解读

就业扶持政策解读嘿,大家好!今天我要给大家带来一篇关于就业扶持政策的解读文章。

相信很多人对这个政策都有所耳闻,但是具体是怎么回事呢?别急,让我一步一步为大家揭晓。

我们要明白什么是就业扶持政策。

就业扶持政策是指我国政府为了促进就业,帮助失业人员、大学生、农民工等群体顺利就业而制定的一系列政策措施。

这些政策旨在降低就业门槛,提供就业机会,改善就业环境,帮助求职者找到合适的工作。

那么,这些政策都有哪些具体的内容呢?政府鼓励创业,推出了一系列创业扶持政策。

比如,提供创业培训、贷款支持、税收优惠等。

这些政策旨在激发创业者的活力,促进创业带动就业。

所以,如果你有创业的想法,不妨了解一下这些政策,说不定能给你带来不少帮助。

对于失业人员,政府提供了失业保险制度。

失业人员可以通过失业保险获得一定的经济补偿,缓解生活压力。

政府还提供了职业介绍、职业培训等服务,帮助失业人员提高就业竞争力,尽快找到新工作。

对于大学生,政府实施了“就业优先”政策。

这意味着,政府将加大对大学生的就业援手,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

政府还鼓励企业招聘大学生,给予企业一定的优惠政策。

对于高校毕业生,政府还提供了“三支一扶”、“村官”等基层就业项目,引导大学生到基层锻炼,提高就业能力。

对于农民工,政府实施了一系列措施,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比如,加强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确保农民工拿到应有的工资。

政府还提供了农民工培训、就业服务等,帮助农民工提高技能,拓宽就业渠道。

值得一提的是,这些政策并非一成不变,政府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因此,我们要时刻关注政策动态,掌握最新的就业信息。

就业扶持政策涵盖面广,旨在降低就业门槛、提升就业机会,让更多的人能够找到满意的工作。

对于失业人员,政府提供了失业保险,这不仅可以帮助他们度过生活困境,还能提供职业介绍和职业培训服务,帮助他们提高就业竞争力。

对于大学生这个群体,政府实施了“就业优先”政策,这无疑给广大大学生带来了更多的就业机会。

大学生就业创业支持政策解读了解政策获取支持

大学生就业创业支持政策解读了解政策获取支持

大学生就业创业支持政策解读了解政策获取支持大学生就业创业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之一。

为了促进大学生的就业创业,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的就业创业支持政策。

本文将对大学生就业创业支持政策进行解读,帮助大学生了解政策并获取相应的支持。

一、就业支持政策1. 就业培训补贴针对大学毕业生的就业培训补贴政策旨在提供更多的就业技能培训机会。

通过参加培训,大学生可以增强自己的就业竞争力。

政府将给予参加培训的大学生一定的补贴,帮助他们支付培训费用。

2. 就业创业咨询服务政府设立了就业创业咨询服务中心,提供就业市场信息、创业指导和职业规划等方面的咨询服务。

大学生可以通过咨询服务了解就业趋势,获取行业动态,并得到专业人士的指导,提升自己的就业能力。

3. 校企合作实习就业计划为了加强大学生与企业的联系,政府鼓励高校与企业建立校企合作实习就业计划。

这种模式可以帮助大学生更好地了解企业的需求,提前接触实际工作环境,增加就业机会。

政府会提供补贴和支持,鼓励校企双方积极参与。

二、创业支持政策1. 创业培训补贴政府为有创业意向的大学生提供创业培训补贴。

通过参加创业培训,大学生可以学习到创业的相关知识和技巧,增加创业的成功率。

政府将给予参加培训的大学生一定的补贴,帮助他们支付培训费用。

2. 创业担保贷款政府设立了创业担保贷款的政策,为大学生提供创业资金支持。

大学生可以凭借项目方案和个人能力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政府将为符合条件的大学生提供贷款担保,帮助他们顺利创业。

3. 创业创新基金政府设立了创业创新基金,用于支持大学生的创业项目和创新科研。

大学生可以通过申请基金来获取启动资金,开展自己的创业项目。

政府将根据项目的创新性和可行性来评估和审批基金申请。

三、政策获取途径1. 政府官方网站大学生可以通过政府官方网站了解就业创业支持政策的最新动态。

政府网站通常会发布相关政策文件和申请材料,大学生可以从网站上下载和查阅相关内容。

2. 就业创业服务中心每个地区都设有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大学生可以到当地的服务中心咨询政策细则、申请流程和相关政策文件。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和再就业收费优惠政策的通知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和再就业收费优惠政策的通知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和再就业收费优惠政策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辽宁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3.02.18•【字号】辽政办发[2003]12号•【施行日期】2003.02.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财政其他规定正文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和再就业收费优惠政策的通知(辽政办发[2003]12号)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有关收费优惠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02]57号)和《财政部关于贯彻落实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有关收费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综[2002]72号)精神,为进一步改善就业环境,支持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就业和再就业,鼓励企业更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我省贯彻落实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和再就业收费优惠政策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统一思想,高度重视,明确工作目标和原则当前和今后一个较长时期,我省就业形势仍十分严峻。

实施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和再就业收费优惠政策,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实际工作中的具体体现,是推进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的重要手段。

各级政府和有关收费管理部门,要站在促进改革发展、确保社会稳定的高度,着眼长远,立足当前,认真处理好发展经济与扩大就业的关系、壮大财源与实行收费优惠政策的关系,坚决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有关要求,将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和再就业收费优惠政策落到实处。

我省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和再就业收费优惠政策的工作目标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指示精神,充分发挥收费政策的宏观调控作用,改善就业环境,广开就业渠道,推动和促进全省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的顺利进行。

实现上述工作目标,应遵循以下基本工作原则:1.鼓励自谋职业的原则。

对涉及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从事个体经营的登记类、证照类和管理类等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国家限制的行业除外),要予以免收;对不合理、不合法的收费项目,要坚决予以取消。

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指南

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指南

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指南一、享受再就业税收政策扶持对象按照•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辽政发…2006‟1号)规定,下岗失业人员是指: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国有企业关闭破产需要安置的人员、城镇集体企业离岗职工和失业人员,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失业1年以上的城镇其他登记失业人员,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

二、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税收优惠政策(一)税收优惠政策的具体规定:1.对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外),自工商部门批准经营之日起3年内可以免交税务登记证工本费。

2.对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外),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包括地方教育附加,下同)和个人所得税。

纳税人年度应缴纳税款小于上述扣减限额的以其实际缴纳的税款为限;大于上述扣减限额的应以上述扣减限额为限。

纳税人实际经营期不足一年的,减免税限额=年度减免税限额÷12×实际经营月数3.对2005年底前核准享受再就业减免税优惠的个体经营人员,从2006年1月1日起按上述政策规定执行,原政策优惠规定停止执行。

(二)申请减免税所需资料: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领取税务登记证后,可持下列材料向其经营地主管地税机关申请减免税:1.纳税人减免税申请审批表(可到所在地办税服务厅、税务所领取或从沈阳市地方税务局网站下载);2.•再就业优惠证‣原件及复印件;3.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及复印件、再就业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

(三)申请地点:个体工商户的减免税申请由纳税人所在地税务所负责受理。

国家税务总局、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具体实施意见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具体实施意见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具体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06.01.18•【文号】国税发[2006]8号•【施行日期】2006.01.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就业促进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支持和促进就业有关税收政策具体实施问题的公告(发布日期:2010年11月23日,实施日期:2011年1月1日)停止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具体实施意见的通知(国税发[2006]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36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5〕186号)的精神,经国务院同意,现将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具体实施意见明确如下:一、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的认定、审核程序可申请享受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企业实体包括服务型企业(除广告业、房屋中介、典当、桑拿、按摩、氧吧外)、商贸企业、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以下简称“企业”)。

(一)认定申请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的认定工作由劳动保障部门负责。

企业在新增岗位中新招用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向当地县级以上(含县级,下同)劳动保障部门递交认定申请。

企业认定申请时需报送下列材料:1.新招用下岗失业人员持有的《再就业优惠证》;2.企业工资支付凭证(工资表);3.职工花名册(企业盖章);4.企业与新招用持有《再就业优惠证》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副本);5.企业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记录;6.《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本年度在企业预定(实际)工作时间表》(见附件);7.劳动保障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

就业再就业的新政策详析

就业再就业的新政策详析

就业再就业的新政策详析
一、新政策体系及框架
就业再就业政策体系国家的政策体系是“1+7”,即:1、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核心文件2、劳动保障部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监察部民政部建设部农业部商务部人民银行国资委税务总局工商总局统计局中央编办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通知若干问题的意见》3、财政部劳动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5、国家税务总局劳动保障部《关于下岗失业人员有关税收政策具体实施意见的通知》6、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对从事个体经营的下岗失业人员和高校毕业生实行收费优惠政策的通知》7、人民银行财政部劳动保障部《关于改进和完善小额担保贷款政策的通知》8、中宣部劳动保障部《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宣传提纲的通知》另外,国务院还下发了《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和《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这两个文件一个侧重职业教育和培训,一个侧重农民工进城务工,但都是以就业工作为中心,也是就业再就业政策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我省的就业政策体系是“1+8”,即:1、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核心文件。

河北省下岗职工再就业可享受那些税收优惠政策

河北省下岗职工再就业可享受那些税收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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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政策的解读与评估

就业政策的解读与评估

就业政策的解读与评估在当前的社会经济形势下,就业问题一直是备受关注的焦点。

为了适应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群众的就业需求,政府不断出台各种就业政策。

本文将对就业政策进行解读与评估,以期更好地理解其对就业市场的影响。

一、解读就业政策1. 就业政策的目标就业政策的首要目标是促进全社会的就业率提高,降低失业率。

其次,也包括提高就业质量,改善劳动者的就业待遇和工作环境。

2. 就业政策的主要内容就业政策的主要内容包括:鼓励创业和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提供职业培训和技能提升机会、加强就业服务和人力资源管理、稳定和优化就业结构、推动乡村振兴等。

3. 就业政策的实施途径就业政策的具体实施途径包括:政府提供财政资金来支持就业、建立完善的就业服务体系、加强与企业的合作、提供就业补贴和奖励、出台相关法律法规等。

二、评估就业政策1. 就业率与失业率通过对就业率和失业率的评估,可以初步判断就业政策的有效性。

如果就业率提高,失业率下降,说明就业政策对于促进就业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2. 就业结构评估就业政策还需要关注就业结构的变化。

如果政策能够促进就业结构的稳定和优化,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那么就能更好地满足劳动者和社会的就业需求。

3. 劳动者的就业质量和待遇关注劳动者的就业质量和待遇也是评估就业政策的重要指标。

政策影响下,劳动者能否获得良好的工作环境、合理的薪资待遇和稳定的职业发展,将直接反映出就业政策的效果。

三、对就业政策的建议1. 加强职业培训和技能提升为了适应经济的变化和技术的发展,政府应加大力度支持职业培训和技能提升,提高劳动者的专业素质和竞争力,以满足市场的需求。

2. 创造良好的创业环境政府应加大对创业者的支持力度,提供更多的政策和金融支持,降低创业门槛,并提供相关培训和指导,为创业者创造良好的创业环境。

3. 完善就业服务体系政府应进一步完善就业服务体系,提供更加精准的职业指导和咨询,改善求职者的就业体验,同时加强与企业的合作,为企业提供人力资源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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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并按规定参加灵活就业基本养老保险 的人员,可享受灵活就业基本养老保险补贴。 • 补贴标准:原则上按自治区上一年度社平工资 的50%作为补贴基数,给予基本养老保险的全 额补贴,且不得高于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 会保险补贴标准; • 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 补贴方式:先缴后补,按季申报
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程序
办理程序
• 社区负责初审,主要对申领人填写的《就业失业登 记信息表》进行初审。并将申领人信息录入平台。初 审后报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所。
• 街道劳动保障所具体负责《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审 核发放,并建立专门台账,利用平台信息,及时准确 记录发放管理信息,做好就业失业相关政策落实工作。
• 《就业失业登记证》实行统一编号发放,并实行年度 审验。乌鲁木齐市不进行年审。
3次以上,非本人原因,仍未实现就业的城镇失业人员;连续失业一年 以上的低保户及”零就业家庭”中的城镇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 (五)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城镇残疾失业人员; (六)失去土地(指因政府征地)且符合前五款条件之一的农民; (七)城镇登记失业一年以上的部队复员、转业、退役人员、随军家属; (八)刑满释放、解除劳动教养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
注意事项
• 本地城镇户籍的劳动者到居住地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 站(所)办理。
• 允许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处于 无业状态的城镇常住人员(连续居住6个月以上),在常 住地的街道(乡镇)、社区进行失业登记。(提供参加社 会保险证明)
• 劳动者就业和失业状态以及个人基本情况(常住地址、 学历情况、职业资格、专业技术职务情况等)发生变化时, 应及时持证到社区办理相应的信息变更。
就业再就业政策
• 补贴期限: 补贴期限与劳动合同实际履行期限相同,最长为3年 • 补贴方式:先缴后补,按季申报的方式 • 补贴程序:由个人提出申请,所在企业分别造册汇总。采取捆绑补
贴的方式由大中专毕业生所在企业在申请企业社保补贴的同时按季 向企业所在地的区(县)劳动保障部门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审核, 由同级财政部门复核后,将社会保险补贴直接拨付至大中专毕业生 本人银行卡。
• 就业困难人员范围 (一)城镇零就业家庭、夫妻双失业家庭成员中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 (二)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 (三)女年满40周岁、男年满50周岁及其以上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以
下简称“4050人”员) (四)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一年内经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供职业介绍服务
• 外国人来疆就业,台湾、香港和澳门居民在疆就业, 其他法律法规有相关规定的从其规定。(引进国外智 力处开具证明)
就业状态下:
需要提供的资料
本人户口本或身份证、居住证。 毕业证、职业资格证。 被用人单位招用的,提供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从事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的,提供营业执照等相关证明。
失业状态下:
• 补贴期限:补贴期限与实际见习期限相同,最长不超过1年。见习 期未满,已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的,由人社部门将剩余期限的 生活费补贴一次性奖励给见习单位。
五、社区就业援助金(大中专毕业生创业鼓励金) • 申请条件:已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从事微利项目、灵活就业的,可
享受一定额度的启动资金补贴。 • 补贴标准:就业困难人员从事微利行业及实现灵活就业的提供就业
就业再就业政策
• 3、 新疆籍员工企业社会保险补贴 • (1)各类企业当年新招用新疆籍劳动者的社会保险补贴,按单位
实际为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部分的50%给予补贴。补贴基数最高 不超过自治区上一年度社平工资;
• (2)中小微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和困难企业当年新招用新疆籍 劳动者的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按单位实际为其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 费给予全额补贴;补贴基数最高不超过自治区上一年度社平工资;
申请条件:已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在乌鲁木齐 市从事灵活就,且在乌鲁木齐市缴纳基本养老 保险、医疗保险,可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补贴标准:补贴标准原则上按自治区上一年度 社平工资的60%作为补贴基数,给予基本养老保 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费之和的2/3,且不 得低于新疆籍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标准。
就业困难人员及灵活就业人员的认定
• 灵活就业范围
个人或自愿组织起来在社区从事修理、修配、再生资源回收、便民理发、保健按 摩、服务织补、果蔬零售、小百货、早夜市、小饭桌、家政服务等社区便民、利 民服务性工作的,个体工商户雇工在7人以下的以及不具备签订劳动合同主体资 格的其他灵活就业项目。个体工商户经营范围不包娱乐业及其它特殊行业;
再就业管理办公室)申请,由区(县)劳动保障部门负责审核;
就业再就业政策
2、企业吸纳大中专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政策: 对单位、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部分给予补贴政策 • 申请条件:各类企业当年新招用大中专毕业生,并按规定与大中专
毕业生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可按规定享受 社会保险补贴。 • 补贴标准:补贴标准按企业应为所招用符合规定条件的大中专毕业 生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单位和个人缴纳部分 之和计算,当年缴费基数补贴标准不超过自治区上年度社会平均工 资。
由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填写 《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金汇 总表》,报区(县)劳动保障经办机构进行审核,由区 (县)劳动保障经办机构审核后填写本区(县)《就业困 难人员就业援助金审批表》,报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 门进行审批,同级财政部门复核后,将就业援助金拨付至 乡镇(街道)财政所,由乡镇(街道)财政所直拨付申请 者本人。
援助金标准为5000元,且三年内不得重复申请。 补贴程序:由就业困难人员本人向从事微利行业及灵活就业所在地的
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提出申请,填写《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 补贴及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金申请表》,经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 进行初审,出具《大中专毕业生从事农牧业生产经营管和服务及从 事微利项目、灵活就业认定证明》,报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审核, 对就业困难人员情况、经营项目、市场潜力等进行综合评定并公示 后,
是指为娱乐活动提供场所和服务的行业,包括经营歌厅、舞厅、卡拉OK歌 舞厅、音乐茶座、台球、高尔夫球、保龄球场、网吧、游艺场、棋牌室等娱乐场 所,以及娱乐场所为顾客进行娱乐活动提供服务的业务。
包括货运或客运出租业、典当业、拍卖业、信托寄卖业、汽车租赁业以及 古玩、字画等贵重商品加工及销售业;
就业再就业政策
• 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对从事灵活就业并初次核定享 受补贴政策时“4050”的就业困难人员,其享受社会保险 补贴的期限不受3年期限制,最长可补贴至法定退休年龄。
• 补贴方式:先缴后补,按季申报。
个人灵活就业的社会保险补贴
二、新疆籍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 申请条件:具有新疆户籍、在乌鲁木齐市从事
• 补贴程序:从事灵活就业并申请社会保险补贴的,应持本人居民身 份证或户口本、《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等材料,按 季度到灵活就业所在地社区劳动保障工作机构提出申请,填写《灵 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大中专毕业生返乡从事农牧业生产经营管理 和服务的社会保险补贴、就业援助金申请表》。经核实后,由社区 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录入平台进行灵活就业网上认定,并上传至管委 会(街道、乡镇)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审核。管委会(街道、乡镇) 劳动保障工作机构汇总审核后,上传相关信息至区(县)人力资源社 会保障部门审批,由同级财政部门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 供的数据,将社会保险补贴资金直接发给申请人本人。
• (3)吸纳新疆籍劳动者就业的家政服务企业,按单位实际为其缴 纳的社会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给予全 额补贴。补贴基数最高不超过自治区上一年度社平工资。
就业再就业政策
• 补贴期限: 补贴期限与劳动合同实际履行期限相同,最长为3年。 • 补贴方式:先缴后补,按季申报的方式 • 补贴程序:按季到企业所在地区(县)劳动保障部门提出申请,由
• 补贴期限: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 补贴方式:先缴后补,按季申报的方式
大中专毕业生返乡从事农牧业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
• 大中专毕业生返乡从事农牧业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并申请社会保险 补贴的,应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 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等材料,按季度到 就业所在地管委会(街道、乡镇)劳动保障工作机构提出申请,填 写《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大中专毕业生返乡从事农牧业生产经 营管理和服务的社会保险补贴、就业援助金申请表》
• 注意:
• 对在2016年3月31日以前,经核准享受社会保 险补贴且期限未满的灵活就业人员,其剩余期限 的社会保险补贴仍按原办法执行。
• 乌鲁木齐市2018年第七次就业再就业工作例会纪要
• 会议明确本市初次核定为“4050”的就业困难人员转区从 事灵活就业,身份继续有效,其社会保险补贴期限不受3年 期限限制,最长可补贴至法定退休年龄。
就业再就业优惠政策解读
《就业失业登记证》 概念
相关就业扶持政策:企业社保补贴、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小 额担保贷款、企业贷款贴息、创业培训、技能培训、专项技 能培训、税收减免、就业援助金、创业鼓励金。
《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发放范围
• 进行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的劳动者。
• 被认定为就业援助对象的劳动者。
• 享受相关扶持政策的劳动者。
没有就业经历的。提供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居住证,大中 专毕业生提供毕业证。
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除了提供以上证明材料,还要 提供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
因停业、关闭、破产停止经营的个体工商户业主或私营企业 还要提供停止经营的相关证明。(公司营业执照注销登记)
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和非自治区户籍人员,要提供居住证明和 参加社会保险等相关材料。
• 1.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政策
• 申请条件:各类企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个体工商
户在
上招用了就业困难人员,并与就业困难人
员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可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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