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业主管理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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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小区管理规约

物业小区管理规约

物业小区管理规约本规约是为了明确物业小区的管理范围、管理责任、管理规范等内容,规范小区居民的行为,维护小区的良好秩序和居住环境,提升小区的整体品质。

请小区居民严格遵守并配合执行本规约的各项规定。

一、管理范围本规约适用于小区内所有业主、住户以及租户等所有居民。

小区管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住宅楼、停车场、公共场所、绿化带、道路等各个区域。

二、管理责任1. 物业公司物业公司担负小区的日常管理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保安巡逻、维修维护、环境清洁等工作。

物业公司应确保工作人员的工作态度和服务水平,并及时响应居民的投诉和需求。

2. 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由小区业主组成,负责监督物业公司的管理工作,并协助居民解决涉及小区管理的问题。

业主委员会应定期召开会议,听取业主的建议和意见,为小区管理提供指导和支持。

3. 居民居民应积极主动地配合物业公司和业主委员会的工作,遵守小区管理规定,维护小区内的公共设施和环境卫生。

居民不得随意损坏或改动小区共用设施,并应保持小区内的安静和整洁。

三、管理规范1. 严禁乱扔垃圾居民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投放垃圾,并分类投放。

严禁在楼道、绿化带、车库等公共区域乱扔垃圾,以免影响小区的卫生和环境。

2. 尊重公共设施居民不得擅自挪动或损坏公共设施,包括但不限于花坛、儿童游乐设施、休闲座椅等。

使用公共设施时应保持干净整洁,不得产生噪音或影响他人休息。

3. 宠物管理居民如需养宠物,应在物业公司登记备案,并遵守相关规定。

在小区内遛狗时,应使用牵引绳,并及时清理狗的排泄物。

居民应保证宠物不对他人造成伤害或干扰他人的生活。

4. 车辆管理居民停放车辆时应遵守交通规则和小区停车管理的要求,不得随意占用他人的停车位或阻碍交通。

严禁在小区道路、绿化带等非指定区域停放车辆。

5. 安全防范居民应保持小区内的安全和秩序,不得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当发生火灾、泄露、爆炸等紧急情况时,居民应迅速报警并配合物业和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四、管理措施1. 违规处理对于违反本规约的行为,物业公司和业主委员会有权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扣除物业费用或其他合理的管理惩罚措施。

物业业主管理规约

物业业主管理规约

物业业主管理规约第一章总则1.1 目的本规约旨在对物业业主的行为、权益和责任进行规范管理,提高小区的居住环境。

1.2 适用范围本规约适用于小区内的所有业主及其家属、租户等居民。

1.3 定义1.3.1 物业业主:指小区内的业主,包括产权业主和租赁业主。

1.3.2 小区:指本规约所管辖的住宅小区。

1.3.3 物业公司:指小区的物业管理公司。

第二章业主权利与义务2.1 业主权利2.1.1 住户权利:业主享有安静、舒适的居住环境,有权按时缴纳物业费并要求物业公司提供合格的物业管理服务。

2.1.2 业主自治权:业主有权参与小区事务的决策,如选举业委会、审批规章制度等。

2.2 业主义务2.2.1 缴纳物业费:业主应按时足额缴纳物业费,用于物业管理维护小区设施设备。

2.2.2 遵守规章制度:业主应遵守小区的规章制度,如禁止在公共区域乱扔垃圾、禁止违规停放车辆等。

2.2.3 积极配合管理:业主应积极配合物业公司的管理工作,如定期参加业主会议、提供相关资料等。

第三章业主权益保障机制3.1 业主委员会3.1.1 选举方式:小区业主可以通过投票选举业主委员会,负责代表业主议事和协调小区内的各项事务。

3.1.2 职责:业主委员会有权制定小区规章制度、监督物业公司的工作,并代表业主与物业公司进行沟通和协商。

3.2 物业服务投诉与申诉3.2.1 受理机构:物业公司应设立投诉与申诉处理机构,接受业主的投诉和申诉。

3.2.2 处理程序:物业公司应及时处理业主的投诉和申诉,并给予合理解释和回复。

第四章小区安全管理4.1 出入管理4.1.1 门禁系统:小区应配备门禁系统,确保非业主无法进入小区。

4.1.2 业主通行证:业主应及时办理通行证,凭证件进出小区,并妥善保管通行证。

4.2 火灾防控4.2.1 安全通道:小区应设置合理的安全通道,确保居民在火灾时能够及时疏散。

4.2.2 消防设备:小区内应配备消防器材,且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物业业主管理规约

物业业主管理规约

物业业主管理规约物业业主管理规约一、背景介绍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物业管理成为了现代社会中一个重要的环节。

物业业主管理规约的制定旨在规范物业业主的行为,维护小区的良好秩序和环境,确保业主们的权益得到保护和维护。

二、管理条款1. 业主权利与义务业主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小区的相关规定。

业主有权利对小区的管理提出建议和意见。

业主有义务支付物业费用,共同维护小区的日常运营。

2. 收费标准与缴纳方式物业费用按照公式计算,公式中包含基础费用和按面积计算的费用。

业主应当按时足额缴纳物业费用。

物业费用的收费方式可以选择一次性缴纳或分期缴纳。

3. 小区秩序与治安业主应当保持小区内的公共区域整洁有序。

业主不得在小区内乱丢垃圾,不得在公共区域随意停放车辆。

业主应当积极参与小区的安全防范工作。

4. 建筑管理业主对房屋的维护和修缮负有责任,不得随意改变外观和结构。

业主在进行房屋装修时应当遵守相关规定,不得扰乱他人正常生活。

物业公司应当对小区内的公共设施进行定期巡检和维护。

5. 纠纷解决在小区内发生纠纷时,业主可以与物业公司进行协商解决。

如果协商无果,业主可以向相关部门申诉,寻求解决纠纷的合理途径。

三、违约与处罚1. 未按时缴纳物业费用的业主将会受到罚款的处罚。

2. 在小区内乱丢垃圾、乱停车等行为将会受到警告或罚款的处罚。

3. 改变房屋外观和结构、扰乱他人正常生活的行为将会受到警告或罚款的处罚。

4. 对于严重违约的业主,物业公司有权采取暂停服务、解除居住合同等措施。

四、其他事项1. 对于小区内的公共设施损毁情况,业主应当及时向物业公司报告。

2. 物业公司应当公开小区的管理工作,接受业主监督。

3. 物业公司有权对小区的规约进行修改和调整,但应当事先征得业主的意见和同意。

以上即为物业业主管理规约的内容,希望业主们能够遵守这些规定,共同维护好小区的和谐和良好秩序。

物业公司业主管理规约

物业公司业主管理规约

物业公司业主管理规约本文档是物业公司与业主达成的管理规约,旨在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建立良好的业主管理体系,保障小区安宁和谐的生活环境。

以下是具体的规章制度和管理要求:第一章总则1\1 目的本规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业主的行为,维护小区的安全和秩序,并促进业主与物业公司的良好合作关系。

1\2 适用范围本规约适用于所有小区业主及其家庭成员,均应遵守并执行其中的各项规定。

1\3 定义1\3\1 物业公司:指负责小区管理和维护的法人或组织。

1\3\2 业主:指购买或租赁小区房产,并拥有相关权益的个人或单位。

1\3\3 小区:指由物业公司管理的一片或多片房产组成的居住区域。

第二章业主权益与义务2\1 业主权益2\1\1 享有公共设施的使用权。

2\1\2 参与小区事务讨论和决策的权利。

2\1\3 提出对小区管理和服务的改进建议的权力。

2\1\4 了解小区的基本信息和公告。

2\2 业主义务2\2\1 遵守小区的管理规定和规约。

2\2\2 缴纳物业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2\2\3 维护小区的安全和环境卫生。

2\2\4 积极配合物业公司的管理工作。

2\2\5 爱护公共设施和设备,并妥善使用。

第三章物业公司的职责和义务3\1 小区管理3\1\1 维护小区的安全和秩序。

3\1\2 管理小区的公共设施和设备。

3\1\3 组织和开展小区的大型活动。

3\2 服务保障3\2\1 提供小区相关信息和公告。

3\2\2 及时处理各类业主的问题和投诉。

3\2\3 维修和保养公共设施和设备。

3\3 财务管理3\3\1 收取和管理物业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3\3\2 提供财务报表和相关明细账目。

第四章违规处理与纠纷解决4\1 违规处理4\1\1 对于违反规约的业主,物业公司有权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如警告、罚款等。

4\1\2 对于严重违规行为,物业公司有权向有关部门报案。

4\2 纠纷解决4\2\1 业主之间的纠纷,首先应通过协商解决。

4\2\2 如协商无果,可由物业公司协调处理。

小区业主物业管理公约

小区业主物业管理公约
5.决定对物业管理公司的续聘、解聘及奖惩。
第十七条(业主委员会)
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常设执行机构,代表业主行使以下职权:
1.组织召开业主大会;
2.监督物业管理公司履行服务合同;
3.定期检查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和维护情况;
4.处理业主的投诉和意见建议;
5.代表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协调解决重大物业管理问题。
1.定期举办文体活动,丰富业主业余生活;
2.鼓励业主参与,促进邻里和谐;
3.结合节日庆典,举办特色活动;
4.提供活动场地、设施等支持。
第三十一条(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
物业管理公司应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并及时整改:
1.对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检查;
2.发现安全隐患,立即采取整改措施;
3.定期开展消防演练,提高业主消防安全意识;
2.物业管理费的标准由业主大会审议确定;
3.逾期未缴纳物业管理费的,物业管理公司有权依法追缴,并按约定收取滞纳金。
第二十条(物业服务质量评价)
物业服务质量评价应遵循以下原则:
1.客观、公正、透明;
2.定期开展,至少每年一次;
3.评价结果作为物业管理公司续聘、解聘及奖惩的重要依据;
4.评价内容包括服务态度、维修及时性、环境整洁度等。
小区业主物业管理公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与依据)
本公约旨在规范本小区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的权利、义务及合作关系,保障小区的正常管理秩序,提高居住环境品质。本公约根据《物业管理条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公约适用于本小区内所有业主、物业使用人及物业管理公司。
2.尊重他人权益,不进行损害他人利益的行为;

业主管理规约示范文本

业主管理规约示范文本

业主管理规约示范文本业主管理规约是小区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业主权益、维护小区秩序的重要法规。

下面是一个业主管理规约的示范文本,供业主们参考。

第一章总则1.1 为了维护小区的正常秩序,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制定本规约。

1.2 本规约适用于小区内所有业主、租户及相关工作人员。

1.3 业主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小区规章制度,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小区环境卫生管理2.1 业主应当爱护小区环境,不得随地吐痰、乱扔垃圾,保持小区环境整洁。

2.2 业主应当按时清理自家门前的卫生死角,保持小区环境整洁。

2.3 业主应当积极参与小区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共同维护小区的整洁和美观。

第三章公共设施管理3.1 业主应当爱惜小区公共设施,不得私自损坏或挪用公共设施。

3.2 业主应当积极配合物业公司对公共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工作。

3.3 业主应当按规定使用小区公共设施,不得擅自改变用途或进行违法活动。

第四章安全管理4.1 业主应当加强对家庭安全的意识,做好家庭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

4.2 业主应当遵守小区安全管理规定,不得私自搭建违章建筑或占用消防通道。

4.3 业主应当积极参与小区安全巡逻和宣传工作,共同维护小区的安全稳定。

第五章社区和谐管理5.1 业主应当尊重邻里关系,不得干扰其他业主的正常生活。

5.2 业主应当积极参与社区活动,增进邻里友好关系,共同营造和谐社区氛围。

5.3 业主应当遵守小区的相关规定,不得在小区内从事违法活动或扰乱社区秩序。

第六章违约责任6.1 对于违反本规约的行为,物业公司有权对业主进行警告、罚款等处理。

6.2 对于严重违反规约的行为,物业公司有权向相关部门报告,甚至采取法律手段进行处理。

6.3 业主应当积极配合物业公司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理,共同维护小区的良好秩序。

结语本规约是小区管理的基本法规,希望业主们能够严格遵守,共同维护小区的良好秩序,共同营造一个和谐、安全、舒适的生活环境。

让我们携手努力,共同打造美好家园。

物业公司业主管理规约

物业公司业主管理规约

物业公司业主管理规约物业公司业主管理规约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的关系,保障业主权益,维护小区良好秩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本规约。

本规约适用于本物业公司管理的所有小区,包括住宅小区和商业小区。

在本规约中,以下定义适用:________1.物业公司:________指负责小区管理的专门公司或组织。

2.业主:________指购买或租赁该小区内房产的自然人或法人。

3.小区:________指由物业公司管理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特定区域。

4.公共设施:________指小区内的道路、照明、绿化、水电气设施等。

第二章业主权利与义务业主享有以下权利:________1.按时交纳物业费,并接受物业服务。

2.参与小区管理委员会的选举,并参与小区管理事务的决策。

3.要求物业公司提供安全、卫生、便利的居住环境。

4.形成合法业主组织,维护业主共同利益。

5.合法享有私有财产权和居住权。

业主应履行以下义务:________1.按时交纳物业费,保障物业公司正常运转。

2.遵守小区规定,共同维护小区环境和公共设施。

3.尊重物业公司和物业服务人员,并配合他们的管理工作。

4.保持良好的邻里关系,不干扰其他业主的正常生活。

5.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小区规定,不从事违法行为。

第三章物业公司职责与义务物业公司应履行以下职责:________1.维护小区内的公共设施和环境,确保正常运行。

2.提供安全、便捷的物业服务,包括安防、维修、保洁等。

3.接受业主委托,代表业主进行相关事务处理。

4.组织小区管理委员会的选举,协助业主开展管理工作。

5.向业主提供相关信息,协调解决业主意见和投诉。

物业公司应履行以下义务:________1.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物业服务,不得擅自变更服务内容。

2.保护业主的合法权益,如私密信息保护、居住权保障等。

3.保持与业主的良好沟通,及时回应业主的咨询和反馈。

4.做好物业管理工作的经费投入和物业费使用的透明公开。

物业业主管理规约

物业业主管理规约

物业业主管理规约为了维护小区内良好的社区环境,促进居民之间的和谐互动,特制定《物业业主管理规约》,以规范业主在小区内的行为举止。

请所有业主积极遵守以下规定:第一条公共区域使用规定1. 为了保持公共区域的整洁和安全,请业主爱护公共设施,并遵守相关使用规定。

2. 公共区域禁止擅自堆放杂物,损坏公共设施,如有发现需及时报修或移除。

3. 如有特殊需要使用公共区域或设施,请提前向物业管理处申请,并得到批准。

第二条住户安全及责任1. 业主需负责保管好自己的住房和个人财产安全,出门请检查是否关闭门窗,妥善保管贵重物品。

2. 严禁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如发现可疑人员或异常情况,请及时报警。

3. 责任清单:各业主需定期检查自家水电设施安全性,定期维修检查煤气管道,定期检查楼道灯、防火门、车辆通道等,确保安全隐患及时排除。

第三条噪音管控1. 居住区内需维持安静的环境,业主在家中进行噪音大的活动需尽量避免影响邻居。

2. 禁止高音量音乐、乐器演奏、大声喧哗、装修噪音等行为,尤其在夜间时段需特别注意。

3. 若邻居存在噪音扰民行为,请根据情况友好提醒或向物业管理处投诉,维护整个小区的宁静与安宁。

第四条停车场管理1. 按照规定的车位停放,严禁乱停乱放,无特殊情况禁止借用他人车位。

2. 车辆出入需遵循交通规则,保持车速适中,严禁闯红灯和不礼让行人。

3. 严禁无证驾驶、酒后驾车,车辆行驶过程中请注意安全,不超速、不打电话、不玩手机。

第五条小区绿化及环境保护1. 爱护小区内的绿化和花草植物,不得随意破坏、乱摘花草。

2. 禁止乱倒垃圾,应将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垃圾桶内,保持小区环境整洁。

3. 扔垃圾时务必将垃圾袋扎紧,以避免蚊蝇滋生,确保环境卫生。

第六条社区活动参与1. 小区将定期组织各种有益的社区活动,业主应积极参与,共同营造融洽的邻里关系。

2. 可以提议并组织小区志愿者服务队伍,共同参与社区服务和社区建设。

3. 举办各类文艺展览、座谈会等,促进邻里之间的交流和共同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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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规约xx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业主临时管理规约第一条为维护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本物业区域内物业的安全与合理使用,维护公共秩序,促进管理有序、安全舒适、环境宜人、文明和谐的新型社区建设,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结合本物业项目实际,制定本规约。

第二条如本规约的条款与有关法律法规相抵触,则该条款无效,但不影响本规约其他条款的效力。

第一章物业基本情况第三条本物业区域内物业的基本情况物业名称:文景国际小区座落位置:丰州路东、陕坝路西、解放街别、塞北街南建筑面积:35万平方米第四条本物业区域的物业服务用房建筑面积为300平方米。

第五条物业服务企业的基本情况机构名称:巴彦淖尔市恒铭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花岑资质等级及资质证书编号:[2015]L144邮编:015000联系电话:8788858第二章物业的使用、维护和管理第六条本物业区域内的业主依法享有以下权利:(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服务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三)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定、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四)参加业主大会,行使投票权;(五)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并享有被选举权;(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七)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八)对物业共有部分、共有设施设备使用、收益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九)监督物业共用部分、公用设施设备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第七条本物业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履行以下义务:(一)遵守物业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二)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三)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物业维修资金;(五)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六)配合物业服务活动;(七)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处理相邻关系,互助友爱,和睦相处;(八)出租、转让物业时,告知承租人、买受人遵守本规约;(九)参加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相关议案予以表决;(十)法律、法规规定的业主的其他义务。

第八条开发建设单位对于未售出的物业,享有业主的权利,履行业主的义务。

第九条业主对物业的专有部份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时,不应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也不应损害其他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条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按照有利于物业使用、安全、整洁以及公平合理、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的原则,遵守供电、供水、供热、供气、排水、通行、通风、采光、装饰装修、环境卫生、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相关规定。

第十一条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按规划用途使用物业。

确需改变物业规划用途的,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同时,告知物业服务企业、产权人或业主委员会。

第十二条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公共设施,不得改变用途。

业主依法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公共设施用途的,应当在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后告知物业服务企业。

第十三条业主不得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道路、场地,损害业主的共同利益。

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业主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

第十四条业主应当将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

第十五条业主或物业使用人需要装修房屋的,应告知物业服务企业,签定《装修管理协议》(附件1),明确相关的权利义务、服务内容及违约责任等内容。

第十六条因装修房屋影响物业共用部位、共有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应及时恢复;给其他业主或物业使用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七条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按照有关规定合理使用水、电、气、暖等设施设备,不擅自拆改。

第十八条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按设计预留的位置安装空调,未预留设计位置的,应与物业服务企业协商确定合理的位置,并做好噪音预防及冷凝水的处理。

第十九条机动车应在专用的地下车位停放,禁止在消防通道、井盖、人行便道和绿地等场所停放;车位只可作停放车辆用途。

第二十条非机动车应在专用的地下车位停放,车主自行负责保管责任。

第二十一条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在本物业区域内饲养动物的,应符合有关规定,并应遵守一下约定:(一)不得携犬进入商店、饭店、公共绿地、公共健身场所、游乐场、物业服务用房等公共场所;(二)携犬乘坐电梯时,应当征得同乘其他乘客的同意,并当避开乘梯的高峰时间,为犬戴嘴套,或者将犬装入犬袋、犬笼;(三)携犬出户时,应当为犬束犬链,由成年人牵领,携犬人应当携带《养犬证》,并应当避让行人;(四)携犬出户时,对犬在户外排泄的粪便,携犬人应当立即清除;(五)养犬不得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犬吠影响他人休息时,养犬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六)定期为犬注射预防狂犬病疫苗。

第二十二条本物业区域内禁止以下行为:(一)擅自拆改房屋承重结构、主体结构、改变房屋外观;(二)擅自改变房屋或者共用设施设备的用途;(三)擅自占用、改变、损坏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四)擅自搭建建筑物、构筑物,设置摊点、市场,张贴、涂抹、悬挂物品;(五)乱倒垃圾、乱堆放杂物、随意停放车辆;(六)违反有关规定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排放有毒、有害气体、液体、光、电磁波辐射等有害物质,堆放、抛撒废弃物,产生超过规定标准的噪音;(七)饲养家禽、家畜和违反规定饲养其他动物;(八)从事危害公共利益和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九)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二十三条物业保修期满后,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自行承担其物业专有部分的维修养护责任。

因维修养护不及时给其他业主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第二十四条各相关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当配合物业的维修养护。

因维修养护需要进入物业专有部分时,业主、物业使用人、开发建设单位或物业服务企业应事先告知,相关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给予配合。

因阻挠维修养护,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阻挠人应承担相应责任。

第二十五条物业存在安全隐患,危及公共利益或其他业主合法权益时,责任人应当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第二十六条发生危及公共利益或其他业主合法权益的紧急情况,必须及时进入物业专有部分进行维修养护时,应当事先通知相关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确实无法通知到的,物业服务企业可在公安部门、社区居委会和其他无利害关系业主的监督下,先行进行维修,事后应及时通知相关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并做好善后工作。

第二十七条住宅物业、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物业或者与单幢住宅楼结构相连的非住宅物业的业主,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资金余额不足首次归集数额的30%时,应当按规定续交。

第二十八条专项维修资金属于业主所有,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十九条符合物业维修资金使用条件的按照下列规定列支:(一)房屋共用部位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由该幢房屋的业主按照各自拥有的房屋建筑面积比例共同承担,从各自所缴存的物业维修资金中列支;(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由相关业主按照各自拥有的房屋建筑面积比例共同承担,从缴存的物业维修资金中列支。

第三十条已缴存物业维修资金的房屋产权转让时,买卖双方合同优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办理过户手续或者缴存手续;合同没有约定的,自动过户。

第三十一条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业主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第三章物业服务费用第三十二条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按其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的比例分摊,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

业主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之外的特约服务的,其费用由双方当事人另行约定。

第三十三条业主出租物业,约定由承租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负连带责任。

转让物业的,业主应与物业服务企业结清各项费用。

第四章小区公共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水暖设施使用管理规定(一)业主(使用人)不得对设计安装的给排水、供暖管道随意改动,确需变更应向供水、供暖管理部门申请。

(二)下水管道禁止倾倒剩余饭菜等生活垃圾,如已造成堵塞,物业服务中心可派人疏通维修,费用由业主(使用人)全部承担。

(三)公共给排水设施出现故障要通知物业服务中心维修,否则对继续使用或由此造成人身伤害及公共设施的损坏应负全部赔偿责任。

第三十五条电的使用管理规定(一)业主(使用人)对原设计电路不得擅自拆除和更改,要维护供电设施的完整性,如确需要变更应向供电管理部门申请,并将批准文件及改动部分图纸交物业服务中心存档。

(二)业主(使用人)欲安装家电设备(如空调、热水器等)或特别用电,需要增大用电量,必须向物业服务中心或供电部门申请增容。

(三)公共用电设施出现故障应通知物业服务中心检查、维修,不能私自触及公共配电设施,如因私自作业造成的公用电器设施损坏、人身伤害的,相关业主(使用人)应负全部责任。

第三十六条电梯管理规定电梯是业主的共有财产,也是所有共有财产中最为昂贵的设备之一,保护和延长其使用寿命可以节省房屋维修资金和大、中修费用,使物业保值、增值。

为使住户能合理、安全的使用电梯,特制定如下规定:(一)电梯允许运载物品的高度不超过米,宽度不超过米;电梯允许运载物品的重量上限为800公斤,超过上限尺寸和重量的物品严禁使用电梯运载。

(二)电梯严禁运载自行车、摩托车及整批货品。

(三)使用电梯应文明操作,严禁用钥匙等硬物按动或拍打显示按钮、轿箱内饰、电梯门及随意按动警铃按钮。

(四)不得超载运行,当超载信号铃声响时,站在门口的乘客应自觉退出,不得采取任何形式的强制关门措施。

(五)礼貌乘梯,礼让老人和儿童先行,学龄前儿童须由大人带领乘梯。

(六)不得在电梯内吸烟、吐痰、弃物和掀动损坏箱体内装饰物,不得在电梯轿厢门及轿厢内乱贴乱画。

(七)当电梯在运行中突然发生停运等故障时,乘客不必紧张,可按警铃报告,耐心等待维修人员的到来,不得采用拍打按钮、厢体以及强行撬门等急躁行为,以免发生意外。

(八)乘客看到停运标志时不得采取任何令其开启和移动标志牌的行为,以免发生人身、设备意外。

(九)严禁住户在电梯前室用水,电梯前室不得有积水情况,以防电梯进水,造成设备的损毁。

(十)如电梯因住户的非正常使用而造成损坏,由责任人自行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

第三十七条环境卫生管理规定(一)各住户倾倒垃圾时应将垃圾袋装并系好袋口,按照规定时间投放到园区内设置的垃圾箱内,由物业服务中心负责统一清运。

(二)禁止将生活(建筑)垃圾放于电梯前室、楼道等共用部分。

(三)任何单位和居民都不准乱倒垃圾、杂物、污水,不准随地吐痰和便溺。

(四)单位和住户装修时应遵循本小区的《装修管理协议》,装修垃圾按指定时间和地点堆放,装修时产生的建筑垃圾,由物业服务中心有偿清运,不准乱扔乱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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