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小区管理规约(示范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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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小区管理规约范本

物业小区管理规约范本

物业小区管理规约范本第一章总则一、为保障小区居民的正常居住生活,维护良好的居住环境,制定本规约。

二、本规约适用于小区的所有管理对象。

三、物业公司负责本小区的管理工作,居民应当遵守并配合执行。

四、本规约的宗旨是为了实现“和谐、安全、整洁、文明”的小区管理目标。

第二章居住环境管理一、家庭装修1. 居民在进行装修前,需提出申请并经物业公司审核通过后方可施工。

2. 施工期间需注意噪音、安全等问题,并保持现场清洁。

3. 装修后的废物应负责清理,不得随意丢弃在小区公共区域。

二、小区卫生1. 居民应保持小区公共区域的卫生,不乱丢垃圾,不私拉乱扔。

2. 物业公司负责定期进行小区公共区域的卫生清扫和垃圾分类处理。

三、绿化管理1. 居民应爱护小区内的绿化植物,不得随意破坏或乱摘花卉。

2. 物业公司负责修剪绿化植物,及时清理落叶等杂物。

四、停车管理1. 居民停放车辆应按照小区规定的停车位进行停放,不得占用他人车位。

2. 物业公司负责维护停车场秩序,及时处理违规停放车辆。

第三章安全管理一、消防安全1. 居民应遵守消防安全规定,不得在室内乱堆乱放易燃物品。

2. 物业公司负责定期检查消防设施,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二、电梯管理1. 居民应正确使用电梯,不得超载、乱按楼层按钮。

2. 物业公司负责定期维修电梯,确保其正常运行。

三、安全巡逻1. 物业公司应定期进行小区的安全巡逻,加强安全防范工作。

2. 居民发现可疑人员或异常情况应及时向物业公司报告。

第四章社区文明一、遵守公共秩序1. 居民应遵守公共秩序,不得扰乱小区居民生活。

2. 物业公司应组织相关活动,提高居民的文明素养。

二、不扰民行为1. 居民应尊重邻里关系,避免发出噪音扰民行为。

2. 物业公司应及时处理居民提出的噪音投诉。

三、禁止违法行为1. 居民不得从事违法行为,如盗窃、赌博等。

2. 物业公司应与相关部门合作,共同维护小区的安全和秩序。

第五章违约责任一、居民如有违约行为,物业公司有权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包括警告、罚款等。

小区物业日常管理规约范文 (2)

小区物业日常管理规约范文 (2)

小区物业日常管理规约范文
尊敬的业主:
为了保障小区的良好秩序和安全环境,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我们制定了以下小区物
业日常管理规约,希望大家共同遵守并共同营造一个美好的生活环境。

一、小区公共区域的使用
1. 业主及其家属应遵守小区公共区域的使用规定,禁止私自占用和损坏公共区域的设
施设备。

2. 禁止各类车辆在小区公共区域内乱停乱放,严禁非法占用和封堵消防通道。

3. 小区公共区域内禁止高音喇叭、噪声扩音器等噪音设备的使用,尤其是在晚间应保
持安静。

二、小区环境卫生管理
1. 业主应保持楼道、楼梯、电梯等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不得乱扔垃圾或乱丢烟蒂等。

2. 业主应按时清理自家门前的杂物,不得私拉乱扯小区内的花草树木。

三、小区安全管理
1. 业主应密切注意小区内的安全状况,及时发现隐患并向物业管理部门报告。

2. 业主应妥善保管好个人财物,不得在公共区域放置贵重物品。

3. 禁止在小区内从事违法活动,如赌博、贩毒、聚众斗殴等,一经发现将立即报警处理。

四、小区车辆管理
1. 业主的私家车辆应停放在指定的停车位内,禁止在道路两侧随意停放。

2. 小区内禁止非业主驾驶的车辆进入,来访车辆应停放在访客停车位。

五、小区管道管理
1. 业主应妥善使用小区公共管道,不得私拉私占。

2. 业主应注意节约用水用电,不得乱倒垃圾和化学物品。

以上规约仅为初稿,欢迎大家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让我们一起共同改进和完善。

祝愿各位业主在我们的共同努力下,小区能够更加和谐、美好!
特此通知。

小区物业管理部门。

《物业管理规约(示范文本)》

《物业管理规约(示范文本)》

附件3管理规约(示范文本)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苏州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约。

第二条本规约对业主、物业使用人均具有约束力。

第三条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基本情况:(一)物业管理区域名称:。

(二)坐落位置:。

(三)物业类型:。

(四)总建筑面积(平方米):。

(五)物业服务用房(平方米),其中物业办公及辅助用房(平方米),物业商业用房(平方米)。

(六)物业管理区域四至:东至:;南至:;西至:;北至:。

第四条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业主享有下列权利:(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人提供的服务,依法使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二)享有业主委员会成员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三)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和表决权;(四)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对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五)提出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的建议;(六)对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七)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和物业服务人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八)对侵害本物业管理区域公共利益的行为予以劝阻;(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五条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业主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管理规约,支持物业服务人按照物业服务合同和物业管理制度实施物业管理活动;(二)遵守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三)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四)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支付物业费;(五)按照有关规定交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六)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七)依法配合物业服务人,执行政府依法实施的应急处置措施和其他管理措施;(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六条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四)选(续)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人;(五)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六)筹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七)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八)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九)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小区管理规约示范本

小区管理规约示范本

小区管理规约示范本
合同/协议书
关键信息项:
合同双方
合同目的
权利与义务
合同期限
费用及支付方式
违约责任
争议解决
其他条款
:
1. 合同双方
甲方: [物业管理公司名称]
乙方: [业主委员会/业主名称]
2. 合同目的
明确小区管理职责与服务标准,维护小区秩序,保障业主权益。

3. 权利与义务
甲方负责小区的日常管理、维护公共设施。

乙方负责配合管理工作,遵守小区规章制度。

4. 合同期限
自[开始日期]至[结束日期],共计[年数]年。

5. 费用及支付方式
管理费: [金额]元/平方米/年。

支付方式: [支付方式],支付时间为[具体时间]。

6. 违约责任
甲方未履行合同条款,应支付[违约金金额]。

乙方未按时支付费用,应支付逾期付款利息[利率]%。

7. 争议解决
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交[仲裁机构/法院]。

8. 其他条款
合同变更与解除条件。

保密条款。

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

签署
甲方代表: 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 _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

物业小区管理规约示范文本

物业小区管理规约示范文本
2.物业管理单位应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3.业主、物业使用人应积极配合物业管理单位进行应急管理工作,共同维护小区的安全稳定。
十二、社区文化活动
1.物业管理单位应积极组织丰富多彩的社区文化活动,丰富业主的精神文化生活,增进邻里之间的交流与和谐。
2.社区文化活动应遵循健康、文明、积极向上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
2.物业管理单位应制定宠物管理制度,对宠物饲养进行指导和监督。
3.宠物饲养者应负责宠物的环境卫生,不得让宠物在公共区域随意排泄。
二十三、违约责任追究
1.对违反本规约的行为,物业管理单位有权采取相应措施予以制止,并追究相关责任。
2.业主、物业使用人有权向物业管理单位或其他相关部门举报违反规约的行为。
3.违反本规约造成损失的,责任人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及时处理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投诉和建议;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四、小区内的管理规定
1.小区内实行封闭式管理,外来人员进入小区需进行登记;
2.小区内禁止饲养家禽、家畜等影响环境卫生的动物;
3.小区内禁止乱贴、乱画、乱挂,不得在公共区域堆放杂物;
4.小区内禁止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外貌,不得损坏共用设施设备;
2.本规约在业主大会决定终止或依法被撤销时失效。
3.本规约终止或修改后,物业管理单位应在新规约生效前,向所有业主、物业使用人进行公告。
本物业小区管理规约旨在建立和维护小区内的秩序,保障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规定了业主、物业使用人、物业管理单位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小区内各项管理制度的实施细则。通过明确各方职责,规范行为准则,促进小区和谐稳定,实现共建共治共享的社区治理目标。全体业主、物业使用人及物业管理单位应共同遵守本规约,携手共创美好家园。

(物业管理)物业小区管理规约(示范文本)

(物业管理)物业小区管理规约(示范文本)

(物业管理)物业小区管理规约(示范文本) 物业小区管理规约一、综述本规约是为了规范物业小区的管理,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和安全保障而制定。

本规约适用于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居民以及进入小区的人员。

二、小区入口管理1、小区公共门禁应安装摄像头,录像实时传输至物业管理处,供后续查看。

进出小区的车辆与人员应登记,遇到可疑情况应及时通知物业管理处和相关部门。

2、未经业主委员会同意,禁止非业主进入小区内进行销售、宣传、散发广告等行为。

3、进入小区的车辆应停放在规定的停车位上,严禁占道、乱停乱放、接送学生等违停行为。

三、小区环境卫生管理1、业主应按时缴纳物业费并认真履行分担小区环境卫生管理的义务,禁止在小区内随意倾倒垃圾并限制废弃物流通。

2、业主应自觉保持小区清洁卫生,不得在楼道、电梯及公共场所乱丢烟头、口香糖等垃圾。

3、小区内应按规定设置垃圾桶,并定期清理和消毒。

四、小区安全管理1、业主委员会应与物业公司联系,对小区安全管理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

2、业主应自觉遵守消防安全规定,保证安全出口畅通,禁止在小区内设置私下摆放的车辆、物品等。

3、业主应自觉遵守电力安全规定,禁止乱接乱拉电线,以及在楼道等公共场所私拉电缆。

五、小区物业服务管理1、物业公司应向业主定期公布小区维修、维护的计划,并及时联系具备专业资质的维修单位。

2、物业公司应负责小区的安全、环境等维护管理,积极处理业主反映的问题,并及时通报业主委员会。

3、物业公司应对服务员实行定期培训、考核,提高服务质量。

附件:1、《小区环境卫生标准》2、《小区安全管理制度》3、《业主委员会成立管理办法》法律名词及注释:1、业主委员会:按《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由全体业主自行选举产生的居民自治组织。

2、物业费:指为小区的保洁、绿化、供暖、供水、供电、供气、物业服务及后勤管理等提供的费用。

3、消防安全规定: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

4、电力安全规定: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

物业小区管理规约示范文本

物业小区管理规约示范文本

物业小区管理规约示范文本一、总则为了保障物业小区的安全、卫生和和谐宜居环境,提高小区居民的生活质量,依法维护物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小区管理规约。

二、小区环境卫生管理1. 小区居民应保持自家门前的整洁和清洁,不得乱扔垃圾、乱涂乱画或丢弃杂物;2. 小区内设有专门的垃圾分类处置设施,居民应按要求投放垃圾,并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工作;3. 小区内有公共绿化带和花坛,居民应爱护花草树木,不得踩踏、摘取或破坏植物。

三、小区车辆管理1. 小区内设有停车位,居民应按照规定停放车辆,不得占用他人车位或乱停乱放;2. 居民应遵守交通规则,不得酒后驾车、超速行驶、争抢车位等违法行为;3. 未获得居民停车许可证的外来车辆不得进入小区,产生停车需求的外来客人须在小区门口停车。

四、小区安全管理1. 小区入口应设置门禁系统,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出小区,确保居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2. 居民应加强居家安全意识,确保家门、窗户的闭锁,不得随意开放进出;3. 在小区内举办各类活动时,居民应提前向物业公司申请,并遵守相关规定和安全操作要求;4. 小区内不得随意搭建私设摄像头或窃听器等侵犯他人隐私的设备。

五、小区设施设备管理1. 小区内的公共设施和设备应保持正常运行和良好状态,若有损坏或故障应及时向物业公司报修;2. 不得私自改动、拆除或损坏小区内的公共设施和设备;3. 小区内的游乐设施和健身器材仅供小区居民使用,父母应保护好未成年子女的安全。

六、小区文明行为规范1. 居民应互相尊重、和睦相处,不得进行人身攻击、侮辱或言语谩骂;2. 小区内禁止吸烟,特定区域禁止放鞭炮、焚烧垃圾等危险行为;3. 喜欢饲养宠物的居民应保持其环境卫生,不得让其在小区内乱跑或乱拉乱撒。

七、违约与处罚1. 对于违反小区管理规约的行为,物业公司将视情节轻重,采取口头警告、书面警告、限制权益等处理措施;2. 严重违约行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物业公司有权向有关部门报案或采取法律手段解决。

物业小区管理规约范本

物业小区管理规约范本

物业小区管理规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小区物业管理秩序,保障住户权益,提升小区居住环境品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物业小区管理规约。

第二条本管理规约适用于本小区内所有住户和物业管理服务提供方,并具有约束力。

第三条物业管理服务提供方应当建立健全管理团队,提供优质的物业管理服务,并积极落实本管理规约。

第四条住户应当遵守本管理规约,自觉维护小区公共秩序,共同参与小区管理,共同营造和谐的居住环境。

第二章小区日常管理第五条住户应当尊重小区的公共设施和绿化景观,不得随意毁坏或污损。

第六条住户应当及时交付物业费用,并按规定使用物业服务和设施。

第七条禁止在小区内养宠物,如有需要,需提供养宠物申请并经物业管理方批准。

第八条住户不得在小区内擅自开展商业活动,除非取得相关部门的许可。

第九条住户不得在小区内设置临时建筑物,如需设置,需提前向物业管理方申请。

第十条住户应当保持小区整洁,不得随意乱扔垃圾,不得在公共区域乱涂乱画。

第三章小区安全管理第十一条物业管理方应当加强小区安全巡逻和监控设施的维护,保障小区内的安全。

第十二条住户应当保持门窗闭锁,不得将房门和窗户打开或者敞开。

第十三条住户不得在小区内放置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不得私拉乱接电线。

第十四条住户应当注意小区内的火灾防控措施,发现火灾隐患应及时报告物业管理方。

第十五条住户应当遵守停车规定,不得在消防通道、人行道等禁止停车的区域停放车辆。

第四章小区公共设施维护第十六条物业管理方应定期检查和维护小区内的公共设施,确保正常使用。

第十七条住户应当合理使用公共设施,不得滥用或者私自改造。

第十八条住户发现公共设施出现故障或者损坏,应及时向物业管理方报告并协助维修。

第十九条住户应当爱护小区内的绿化植被,不得随意破坏或者盗采。

第二十条住户不得占用小区的公共场地,如需使用应提前向物业管理方申请。

第五章纠纷处理第二十一条物业管理方应当及时处理住户的投诉和意见建议,并提供满意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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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物业小区管理规约
(示范文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本小区物业的管理,维护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环境和社会秩序,保障物业的安全与合理使用,根据《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业主大会规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约。

第二条本规约由业主大会通过,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须自觉遵守。

第二章业主的共有权
第三条本物业小区内物业的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
座落位置:
物业类型:
建筑面积:
建筑物区域四至:
第四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物业买卖合同,业主享有以下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共有权:
(一)住宅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户外墙面、门厅、走廊通道、楼梯间等;
(二)住宅小区或单幢住宅内,建设费用已分摊进入住房销售价格的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加压水泵、电梯、天线、供电线路、照明、锅炉、暖气线路、煤气线路、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三)其他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物业。

第三章物业使用原则
第五条为维护业主的共同利益,经业主大会同意,可授予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服务活动中行使以下权利:
(一)根据本规约制定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二)以批评、规劝、公告、法律诉讼等必要措施制止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本规约和规章制度的行为。

第六条物业服务收费采取()方式。

业主应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物业服务费用是物业服务活动正常开展的基础,涉及全体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积极履行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义务。

第七条业主对物业的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但不得妨碍其他
业主正常使用物业。

第八条业主应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有利于物业使用、安全、整洁、公平、合理、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的原则,在供电、供水、供热、供气、排水、通行、通风、采光、装饰装修、环境卫生、环境保护等方面妥善处理与相邻业主的关系。

第九条业主应按规划用途使用物业。

因特殊情况需要改变物业规划用途的,业主应在征得相关业主及业主委员会同意后,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告知物业服务企业。

第十条业主需要装饰装修房屋的,应事先告知物业服务企业或业主委员会,并交纳1000元装修押金给物业服务企业或业主委员会。

装修押金在装修完工后,经物业服务企业或业主委员会派专业人员检查合格后退还。

业主应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从事装饰装修行为,遵守装饰装修的注意事项,不得从事装饰装修的禁止行为。

第十一条业主应按设计预留的位置安装空调,未预留设计位置的,应按物业服务企业指定的位置安装,并按要求做好噪音及冷凝水的处理。

第十二条业主应在指定地点放置装饰装修材料及装修垃圾,不得擅自占用物业共用部位和公共场所。

装饰装修施工时间为早8:00至12:00、下午2:00至6:00,其他时间不得施工。

第十三条因装饰装修房屋影响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以及侵害相邻业主合法权益的,业主应及时恢复原状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业主应按有关规定合理使用水、电、气等共用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拆改。

第十五条业主及物业使用人使用电梯、扶梯,应遵守本物业小区电梯、扶梯的使用管理规定。

第十六条本物业小区内行驶和停放车辆,应遵守本物业小区的车辆行驶和停车规则。

第十七条本物业小区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损坏房屋承重结构,破坏房屋外貌,擅自改变房屋使用性质;
(二)违法搭建建筑物、构筑物;
(三)擅自改建、占用物业共有部分;
(四)损坏或者擅自占用、移装共用设施;
(五)未经业主大会同意及有关政府部门批准,擅自占用、改建、扩建小区内及周边市政道路;
(六)践踏、占用绿地,损毁树木、园林;
(七)存放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性物品,存放、铺设超负荷物品;
(八)排放有毒、有害物质;
(九)乱抛垃圾,高空抛物;
(十)发出超过规定标准的环境噪声;
(十一)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十八条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在本物业小区内饲养动物不得违反有关规定,并应遵守以下约定:
(一)不得在公共场所大小便;
(二)进入公共场所要使用绳索牵好,以防伤及他人;
(三)不得因喧叫妨碍他人休息。

第四章物业的维修养护
第十九条业主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维修资金。

专项维修资金属于全体业主所有,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有部分、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维修资金使用须经相关联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方可使用。

第二十条业主转让或者出租物业时,应当将管理规约内容、物业服务费用标准等事项告知受让人或承租人,并自物业转让合同或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五日内,将物业转让或者出租情况告知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

业主转让物业时应提供缴纳维修资金的相关证明。

第二十一条业主对物业专有部分的维修养护行为不得妨碍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二条因维修养护物业确需进入相关业主的物业专有部分时,业主或物业服务企业应事先告知相关业主,并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相关业主应给予必要的配合。

相关业主阻挠维修养护的进行造成物业损坏及其他损失的,应负责修复并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三条因维修养护物业或者公共利益,业主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业主委员会或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并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

第二十四条物业存在安全隐患,危及公共利益或其他业主合法权益时,责任人应当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第五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五条业主违反本规约关于物业的使用、维护和管理的约定,妨碍物业正常使用或造成物业损害及其他损失的,其他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可依据本规约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六条业主违反本规约关于业主共同利益的约定,导致全体业主的共同利益受损的,其他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可依据本规约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规约所称物业的专有部分,是指由业主独立使用并具有排他性的房屋、空间、场地及相关设施设备。

本规约所称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是指业主建筑物区域内业主专有部分以外的,属于多个或全体业主共同所有或使用的房屋、空间、场地及相关设施设备。

第二十八条业主转让或出租物业时,应提前书面通知物业服务企业,并要求物业继受人签署本规约承诺书或承租人在租赁合同中承诺遵守本规约。

某某物业小区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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