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机构官方微博管理与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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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政务考核细则

电子政务考核细则
电子政务考核细则(征求意见稿)
项目
考核分
子项
考核指标及要求
考核分
政府官方
微博工作
40
组织保障
各单位确定一位微博负责人,一位微博维护人员,建立本单位微博管理体系
3
单位主要领导开通个人微博,鼓励本单位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积极开通个人微博。
2
运维管理
1、开通单位官方微博,及时发布最新工作动态、政策信息等。各单位每个工作日有发布微博信息(包括转播)。
4
3、信息规范性。内容要求信息内容撰写要求提供基本要素。依照莲政办发[2010]80号附件
8
本单位子网站维护
网站首页主栏目至少1次/每周更新。
3
在国家或省市网站评比或奖的可加分。
2
省、市、区政府网站要求各项任务
及时完成各级政府网站要求的各项任务。
2
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在政府网站组织开展的活动。
2
相关专栏维护
12
组织活动情况
1、积极参加市、区政府官方微博合作组织开展专题微博活动。
4
2、参加市、区政府举办的微博比赛得奖的单位进行加分
4
政府门户
网站工作
30
网站信息报送
1、信息安全性。所报信息需要符合相关保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出现泄密事件;所报信息需经主管部门和主要领导审核,不得报送未经审核信息。
3
2、信息时限性。所报信息涉及主要领导和全区性的一般在2-3个工作日内报送;各部门自行公开信息由各单位按照要求时间上报;向其他新闻媒体报送的信息需在政府网站发布的需要同一时间报送。
5
信息安全
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做好本单位及下级接入单位的电子政务网络安全工作,防止失泄密事件发生。

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度全市政府网站暨政务微博微信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

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度全市政府网站暨政务微博微信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

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度全市政府网站暨政务微博微信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1.10•【字号】淮政办秘〔2018〕3号•【施行日期】2018.01.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度全市政府网站暨政务微博微信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濉溪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务新媒体工作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7〕13号)有关要求,结合政府网站和政务微博微信建设管理工作实际,决定开展2017年度全市政府网站暨政务微博微信绩效考核工作。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核时间2018年1月15日-—2月28日。

二、考核对象县区政府、市政府组成部门及政府直属机构、市委市政府派出机构等单位(详见附件1)。

三、考核方式2017年度全市政府网站暨政务微博微信绩效考核分为工作考核、市政府网站信息内容保障、专业机构评价(绩效评估)三部分,满分100分。

全年发生重大网络安全事故,工作考核不得分。

其中,工作考核(占50%)和市政府网站信息内容保障(占20%)由市政府办公室负责测评,专业机构测评(绩效评估)委托第三方机构测评,占30%。

本次考评采用网站自评、网站日常监测、网站数据采集与分析等方式进行。

考核结果作为评选政府网站工作先进单位的依据。

政务微博微信考核整体纳入工作考核,作为工作考核的有机组成部分,考核得分作为评选政务微博微信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依据。

四、结果运用全市政府网站暨政务微博微信绩效考核结果,纳入县区政府、各部门目标管理绩效考核。

五、相关要求1.、请各参评单位对照绩效考核指标(详见附件2)考核要点,实事求是、简明扼要地填报2017年度绩效考核自评表(详见附件3),并于2018年1月25日前发送至市政府网站邮箱(邮箱地址:***************)。

南昌市政务微博发布运营管理办法(试行)

南昌市政务微博发布运营管理办法(试行)

南昌市政务微博发布运营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央、省有关规定和《中共南昌市委办公厅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微博问政,构建“南昌发布”——政务微博集群平台的通知》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南昌政务微博是指我市各级党委、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以微博(群)为主架构,通过互联网面向社会和公众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回应社会关切,引导网上热点,服务人民群众的公共信息服务网络平台。

第三条政务微博管理及信息发布应遵循统筹规划、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相互协作、整体联动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第四条我市政务微博建设和管理在南昌市互联网信息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建立“南昌市政务微博信息发布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组织开展工作,牵头单位市政府新闻办,成员单位为各县区(开发区、新区),市委各部门、市直各单位、市属企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各政务微博单位)。

第五条市政府新闻办负责“@南昌发布”的日常管理和运作;负责对全市各政务微博单位以及微博开通网站的联系与沟通;负责对微博发布、回复情况进行督办、考核与通报工作;对全市政务微博管理员队伍的组建、管理和培训;参与制定全市重大事件和热点问题发布、处理口径;定期向市委、市政府报告政务微博工作开展情况。

第六条各政务微博单位负责各自政务微博的日常运营和管理工作。

要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并根据自身情况设置工作团队或专门人员开展工作。

第七条南昌新闻网负责协助市政府新闻办管理“@南昌发布”日常运营;负责政务微博策划推广活动。

第八条各政务微博平台网站负责各自技术平台的搭建、维护和运行工作,定期向市政府新闻办通报我市政务微博第三方评估统计结果。

第三章规范管理第九条我市与全国主流新闻网站和门户商业网站合作,开设“南昌发布厅”政务微博集群作为工作平台。

各政务微博单位按要求注册开通,同时在新华、人民、新浪、腾讯四个微博平台发布信息、回应诉求,保证微博信息的统一性和完整性。

第十条全市各有关单位开设政务微博,须经市政府新闻办审批同意方可认证开通,并列入我市政务微博集群统一管理。

XX局政务微博管理办法

XX局政务微博管理办法

XX市XX局政务微博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充分发挥XX市XX局政务微博的对外宣传和信息交流作用,严格审核微博内容发布,建立舆情引导对应机制,规范管理政务微博,树立良好XX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XX市政务微博群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管理办法,结合XX市XX局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XX市XX局政务微博是面向社会,面向市民,宣传XX 形象,服务群众,加强信息沟通,促进交流的信息平台。

第三条本办法是对局政务微博进行管理的主要依据。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四条我局政务微博管理归口责任科室为办公室,负责政务微博的日常管理。

办公室设微博管理员为工作联系人,负责资料搜集,督促各科室以及相关下属单位及时递交汇总、核稿、回复新信息,报局领导审批;微博管理员负责我局政务微博的后台操作和信息发布。

第五条我局政务微博信息供稿实行分工负责制,即由局相关职能科室分别负责所属范围内的信息提供,定期对所分工职能进行拟稿组稿、资料(图片)编辑、报送回复等工作;协助科室要配合责任科室工作做好相关工作。

第三章政务微博内容要求及发布程序第六条我局政务微博名为:XXXX我局政务微博网址为:新浪:/u/88888888腾讯:/888888第七条一条微博字数最多为140字,各科室组稿时内容应简洁凝练,文字表达要清晰,力求图文并茂。

政务微博应每日更新,每日至少要发布1条信息。

如无特殊情况,每日最多发布10条信息,每条信息间隔应在10分钟以上,便于公众浏览。

第八条在我局政务微博发布信息应严格履行审核程序,未经审核的信息不得发布。

第九条发布、转载有关信息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

涉密信息不得发布。

第十条政务微博应重点发布以下内容的信息(一)设计本区域、本部门的各类党务、政务信息;(二)需要向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信息;(三)各类服务社会民生的消息;(四)各类有利于推进工作的宣传教育信息;(五)引导舆论的权威信息;(六)由各科室提出,经分管领导批准发布的信息;(七)其他非涉密、可以向社会公开的信息;第十一条各职能科室要确保信息的准确性、时效性和公开性,要注意信息能否公开发布,对于不能公开或公开后可能引起争议的信息不予发布。

市气象局官方微博管理办法

市气象局官方微博管理办法

市气象局官方微博管理办法1. 引言市气象局官方微博作为宣传气象信息、提供天气服务的重要渠道,对于广大市民和气象部门之间的信息交流起着重要的作用。

为了规范市气象局官方微博的管理,保证信息的准确性和可信度,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 官方微博账号市气象局官方微博账号的名称为“市气象局”,账号ID为“@WeatherCity”。

官方微博账号通过市气象局官方网站进行注册,由市气象局微博管理团队负责管理和维护。

3. 内容管理3.1 发布内容市气象局官方微博账号发布的内容应当以天气预报、气象服务和气象科普为主要内容。

同时,还可以发布市气象局举办的活动、重要会议通知等相关信息。

发布的内容应当真实、准确、及时,并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

3.2 内容审核发布内容前,市气象局微博管理团队需对内容进行审核,确保内容符合规定要求。

审核内容包括文字、图片、视频等形式的信息,对于不符合要求的内容将及时予以删除。

3.3 转发和评论管理市气象局官方微博账号可以转发其他相关机构或个人发布的与气象相关的内容,但在转发前应对内容进行审查,并注明原作者。

对于评论,市气象局微博管理团队有权对违规评论进行删除和屏蔽。

4. 用户管理4.1 用户注册市民可以通过市气象局官方微博账号进行关注和注册。

用户注册需要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信息,并接受相关服务条款和隐私政策。

4.2 用户权益市气象局官方微博账号将保护用户的合法权益,用户有权利获取真实、及时、准确的气象信息和气象服务。

同时,用户也应遵守微博平台的规定,不得发布违法信息、淫秽信息、攻击性言论等言论。

4.3 用户互动市气象局官方微博账号鼓励用户进行互动,可以对用户的提问进行回复和解答。

对于用户的意见和建议,将及时进行了解和反馈。

5. 违规处理5.1 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行为: - 发布虚假信息; - 散布谣言和不实消息; -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言论; - 发布攻击性、歧视性言论; - 发布淫秽、恶俗的内容; - 其他违反管理办法的行为。

政务微博实施方案

政务微博实施方案

政务微博实施方案政务微博是政府部门利用微博平台向公众发布政务信息、开展互动交流的重要渠道。

为了更好地推动政务微博的建设和发展,提高政务信息的传播效率和互动效果,制定了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政务微博实施方案的总体目标是充分发挥政务微博的传播优势,提高政务信息的公开透明度和互动参与度,打造政务微博品牌形象,增强政府与公众的沟通联系,推动政务微博的规范化、专业化和品牌化建设。

二、具体措施。

1.明确政务微博主体责任。

各级政府部门要明确政务微博管理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政务微博管理机制,明确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职责,确保政务微博的规范运营和信息发布。

2.优化政务微博内容。

政务微博要以公众利益为宗旨,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及时发布政务信息、政策解读、公共服务指南等内容,增加互动交流和公众参与度,提高政务信息的传播效果。

3.加强政务微博管理。

建立健全政务微博管理制度,规范政务微博的注册、认证和管理流程,加强对政务微博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政务微博管理规定,确保政务微博的安全可控。

4.提升政务微博运营能力。

加强政务微博运营团队建设,培养专业化的运营人员,提升政务微博的传播能力和互动能力,不断提高政务微博的品牌形象和影响力。

5.加强政务微博技术支持。

政务微博要不断更新技术设备,提高信息发布的效率和质量,加强信息安全保障,确保政务微博的正常运行和信息的安全发布。

6.加强政务微博宣传推广。

政务微博要加大宣传推广力度,提升政务微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吸引更多的粉丝关注,扩大政务微博的覆盖面和影响范围。

三、保障措施。

为了确保政务微博实施方案的顺利推进,各级政府部门要加强领导重视,明确责任分工,加大投入支持,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及时总结经验,不断完善政务微博管理工作。

四、预期效果。

经过政务微博实施方案的落实,预期能够实现政务微博的规范化、专业化和品牌化建设,提高政务信息的公开透明度和互动参与度,增强政府与公众的沟通联系,推动政务微博的健康发展。

微博管理考核办法

微博管理考核办法

微博管理考核办法一、目的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微博的管理,更好地运营官方微博,明确宣传内容、审核发布和对微博评论的管理,并确保微博信息及时、准确、真实,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二、管理体制公司市场营销中心负责景区官方微博的管理和维护,并负责各经营单位微博工作指导、协调、监督、考核。

各经营单位有专人负责官方微博并积极配合协助景区官方微博的推进。

三、管理规定1.对于微博的使用必须遵守《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宪法》、《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微博信息的发布不得涉及以下内容:(一)危害公司安全,泄露公司机密的;(二)损害公司荣誉和利益的;(三)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四)散布谣言,扰乱公司秩序的;(五)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六)散布虚假的产品促销活动等宣传信息。

3.发布信息应遵循的原则(一)内容要真实。

微博信息要有实际内容,必须保证信息的真实、准确。

(二)发布要及时。

微博信息要及时发布,确保“鲜活”。

特别是在突发事件发生后,要第一时间发布权威信息,解疑释惑。

(三)回应要迅速。

对网民提出的、涉及到部门职责范围内的问题,要及时回应。

要正确对待网民的评论甚至是批评,不能随意限制、删除博友的评论。

(四)善用网络语言。

微博信息发布尽量口语化,使用具有亲和力的文字。

四、考核对象各经营单位官方微博。

五、考核周期每季一次。

年度考核在季度考核的基础上进行。

六、季度考核起评分为100分。

七、考核办法1.各单位微博每季度发布原创信息不少于100条,少一条扣1分;多一条加0.1分,配图多加0.2分;2.各单位微博每天应发布或转发黄山风景区天气预报,少一条扣1分;3.各单位微博每季度转发景区微博不少于100条,少一条扣1分;4.各单位微博每季度评论景区微博不少于100条,少一条扣1分;5.各单位微博粉丝作为加分项目,每季度粉丝量排名第一加5分,第二加3分,第三加2分;每季度粉丝增长量排名第一加5分,第二加3分,第三加2分。

新闻单位微博管理制度

新闻单位微博管理制度

##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新闻单位微博管理,规范微博运营行为,提高新闻传播效果,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新闻传播行业规范,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微博账号的运营和管理。

第三条新闻单位微博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新闻传播行业规范;2. 传播正能量,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3. 严谨求实,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客观;4. 注重互动,加强与用户的沟通交流;5. 保障信息安全,维护网络安全。

## 第二章微博账号管理第四条微博账号由我单位统一注册和管理,不得私自开设或使用其他账号。

第五条微博账号名称应规范、简洁,体现我单位形象和特点。

第六条微博账号密码应定期更换,确保账号安全。

第七条微博账号不得用于发布虚假、低俗、违法违规信息,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第八条微博账号应保持活跃度,定期发布新闻资讯、原创内容、互动话题等,提高用户粘性。

## 第三章内容管理第九条微博内容应遵循以下要求:1.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新闻传播行业规范;2. 传播正能量,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3. 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客观,不得歪曲事实;4. 避免使用可能引起误解或争议的词汇和表述;5. 尊重他人,不发表攻击性、侮辱性言论;6. 遵守微博平台相关规定,不得发布违规内容。

第十条微博内容发布前,应进行审核,确保内容符合要求。

第十一条对微博内容出现的错误或不当言论,应及时纠正或删除。

## 第四章互动管理第十二条积极回复用户评论,与用户互动,了解用户需求。

第十三条鼓励用户参与话题讨论,营造良好的互动氛围。

第十四条对恶意攻击、诽谤、骚扰等行为,应及时制止并采取措施。

## 第五章信息安全第十五条加强微博账号安全管理,防止账号被盗用。

第十六条定期对微博账号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第十七条严格遵守国家网络安全法律法规,保护用户个人信息安全。

## 第六章责任与考核第十八条微博账号负责人负责微博账号的日常管理和内容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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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机构官方微博管理与考核办法(针对独立官博)政务微博是政府部门和公务人员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应对网络舆情、开展政民互动以及网络问政的重要手段和平台,在促进政府与民众沟通、改善政府形象和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等方面具有重要的作用。

为加强新浪政务微博的规范管理,促进政务微博健康发展,新浪微博现推出《政府机构官方微博的管理与考核办法》,“办法”分“针对独立官博”与“针对微博群”两个版本,此版本将详细解析独立的政务微博官博的管理与考核办法。

第一部分:政府机构官方微博管理办法一、明确组织机构1. 明确政务微博主管领导。

2. 成立政务微博工作小组,明确组长、小组成员。

3. 各部门(单位)分别确定一位微博事务主管领导和一名联络员,具体负责本部门(单位)的微博工作。

4. 建立网评员队伍,网评员为各区县乡镇、各相关部门(单位)的工作人员。

5. 建立专家队伍,专家队伍由行业相关专业人员组成。

6. 建立第三方服务团队。

二、明确各部门(单位)基本职责1. 政务微博主管领导:应当坚持每日阅读本单位政务微博博文,为微博工作总体规划把关,制定改进工作意见,审核涉及重大事件的微博。

2. 政务微博各管理(单位)主管领导:应负责策划针对本部门(单位)的微博话题、内容审核、审查敏感话题回应等。

3. 政务微博小组:负责搜集内容、撰写编排、策划活动、实时审查、发现舆情、掌握动向、问题督办、记录日志、存档备案、参与学习等。

并应同时设置专人专岗,安排内容编辑、形象设计、数据评估、活动策划专职人员。

4. 下属各处室、分局、委属单位联络员:需围绕本部门(单位)工作职责编写微博,协助监测舆情,根据政务微博小组的督办需求开展工作,与相关专家沟通等。

5. 网评员:对本单位已发布的微博进行点评、转发,积极参与各类讨论,并协助监测本单位相关舆情,及时回复。

6. 专家:需经常配合单位的微博及相关工作,参与微访谈,协助处理突发事件等。

7. 第三方服务团队:提供技术支撑,做好图片视频编辑、活动执行、后台技术维护等。

三、制定合理的工作机制1. 建立微博保密制度针对某些涉密行业、单位,如公安、检察、司法行业而言,需做好保密工作,严防泄密事件发生。

2. 建立微博发布审批制度实行三级审核制度,先审后发:一般内容由政务微博小组审核发布;敏感信息由各部门(单位)领导审核把关;重大新闻披露报请政务微博主管领导审批。

3. 建立网民回复与互动规范针对咨询、建议、举报、投诉、意见等不同类型的问题,制定不同的处理办法和程序。

4. 建立微博督办制度将需要各单位落实的微博工作任务纳入督办工作范畴,实行限时督办,以确保工作效率。

5. 建立舆情监测与通报制度定期搜集整理与本单位工作相关的舆情信息,制作“舆情监测报告”,反馈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

6.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和危机应对制度规范突发事件和危机应对时的信息发布工作,明确不同类型的事件发生后信息发布的流程、方式、时限、口径等;信息发布出现问题时,应当及时更正、公开致歉,并及时澄清问题和发布事实真相,以诚恳的态度修复形象、维系公众信任。

7. 建立工作情况汇报制度定期汇总微博工作情况,并上报至政务微博主管领导,通报各部门(单位)编发。

8. 建立微博考核制度将微博的发布数量、质量,问题督办落实情况和民众反馈纳入整体考核中,并根据考核成绩制定下一年度微博运营计划,同时将考核成绩与微博工作人员绩效成绩挂钩。

四、加强发布内容管理1. 发布内容1) 紧密结合行业重点根据各行业特点,重点发布行业相关内容,如动态工作信息、服务社会信息、行业观点信息等。

2) 重点发布业内活动选取行业中的重点活动,综合运用“微直播”、“微专题”“微访谈”等形式展现。

3) 随时跟进社会热点可结合最新社会动态发布与机构工作内容相关或提示类信息,如可跟进重大节假日、重点社会事件(如两会)、社会关注热点(如雾霾天气)、地区重点事件等话题。

4) 及时应对舆情针对与本行业有关的社会传言,及时调查并发布微博予以澄清。

5) 发掘微博讨论话题结合本行业特点,发起有共同价值的热点话题。

或发掘微博平台上已有的热点话题,从本行业角度参与讨论。

6)适当与网友进行互动对于网友私信、评论,选择自己工作范围内的进行回复或引导,如果数量太大,也可将网友的问题归类整理,选择典型性问题进行集中答复。

2. 发布形式。

采用网友比较喜欢的“文字+图片+视频”形式;内容较多的直接发长微博或者网络链接。

3. 发布时间1) 常规信息、回复信息、专题信息发布时间为每日工作时间。

2) 突发信息应及时发布。

4. 发布周期。

每个工作日至少发布5-8 条;节假日至少发布3—5 条;突发情况应实时通报事件进展。

5. 回复内容1) 咨询类问题:明确行业相关政策法规,讲述清楚基本情况或发展过程,耐心细致解答,与网民坦诚交流,积极传达行业理念。

2) 投诉举报类问题:讲清本单位工作职能,明确相关责任,理清工作环节,积极化解纠纷和矛盾。

3) 意见建议类问题:听取网民建议,具体分析,合理采纳。

无法采纳的建议,通过讲清不采纳原因,赢得理解和支持。

4) 敏感类问题:注重有针对性地化解矛盾,公开透明地解决矛盾,同时利用个人通讯工具向事件核心人物解释具体情况,平复其激烈情绪。

五、完善舆情应对机制1. 舆情应对五大原则:1) 态度诚恳,不否认不推卸2) 正视围观,认清民意诉求3) 改堵为疏,善于因势利导4) 公开透明,防范谣言发生5) 迅速回应,主动面对质疑2. 舆情应对七大机制1) 建立健全新闻发布机制:通过新闻发布会、记者招待会或新闻吹风会,发布新闻公报或主动提供消息,主动接受记者采访(包括组织记者随领导人出访),策划新闻、制造媒介事件发布新闻等方式发布消息。

2) 建立健全舆情监测机制:通过分析、研判、预警、评估方式监测舆情,同时运用监测日报和突发事件专报方式上报舆情。

3) 建立健全媒体沟通机制:注重与电视媒体、平面媒体、网络媒体日常的沟通交流,为突发事件的辟谣和澄清打下基础。

4) 建立健全培训学习机制:增强干部突发事件的危机意识和防范意识,从而有效提升突发事件的成功应对能5) 建立健全危机应对机制:利用新浪政务微博平台——舆情监测产品,每日进行常规舆情监测,并建立上报制度。

6) 建立健全对外宣传机制:利用权威传统媒体进行高端宣传,利用微博在网上进行有效宣传,引起网民的自发关注和认可。

7) 建立健全舆论引导机制:以微博为阵地,以网评员、意见领袖为队伍,以140字的微博为形式,以人性化表达方式为话语体系,以数秒乃至数分钟为引导时间,把握舆论引导的先机。

六、注重信息安全管理1. 帐号管理:建立健全的官方微博帐号管理制度。

一般只允许1-2 人管理帐号密码;管理人员离职、调任、辞职时及时更改密码;不使用自动登录,不使用帐号时及时退出登录。

2. 专业团队:邀请新浪专业人士对帐号管理员进行培训,提升微博应用和安全管理技能。

3. 信息审核:建立微博信息发布审批制度,一旦发现未经审核的信息,立即检查帐号安全。

4. 取缔冒名帐号:发现看似党政机关或公职人员的冒名帐号,立即联系新浪微博,及时予以取缔。

七、完善相关保障工作1. 设备支持提供互联网网络、计算机、打印机、移动通讯工具等设备支持。

2. 人员支持充实微博工作团队专职人员,提供团队支持。

3. 培训支持有针对性地组织业务培训、微博培训等;为微博管理人员提供业内交流机会。

第二部分:政府机构官方微博考核办法一、考核原则(一)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考核原则。

(二)考核结果纳入政府机构部门绩效考核指标体系。

二、考核对象政府机构官方微博及相关各处室、分局、委属单位三、考核项目(一)微博建设粉丝总数、日均发布量、工作连续性、影响力是否达标。

(二)信息发布与报送1. 微博信息发布情况原创数、转发数、评论数、被转数、被评数是否达标。

2. 基础栏目运营情况固有栏目发布数量是否达标。

3. 微博信息报送情况相关各处室、分局、委属单位的报送量和采用量是否达标。

(三)咨询与投诉受理:1.工作责任落实情况;2.咨询回复情况;3.投诉处理情况;4.对需协同处理问题的跟进处理情况。

(四)工作人员情况到岗情况、工作态度、工作效率、培训次数等。

(五)网友满意度服务态度、服务质量等。

(六)加分项目1. 传播有效性:所发微博被高粉账号转发。

2. 传播互动性:所发微博引发大量关注和讨论。

3. 媒体报道:根据媒体级别和报道数量加分。

4. 策划内容:策划的微访谈、微话题参与度与关注度较高。

(七)扣分项目1. 信息发布错误造成负面影响。

2. 重大突发信息发布滞后。

3. 延误提交“舆情监测”报告或“微博工作报告”。

四、考核方式(一)考核方式1. 考核采取百分制计分方式。

所有考核项目得分总和,为被考核微博最终得分。

2. 总分(100 分)=微博建设(15 分)+信息发布(30 分)+咨询与投诉(30 分)+工作人员(15 分)+网友满意度(10 分)3. 另有加分项目10 分与扣分项目10 分(二)各项目考核指标微博建设(15 分)1. 粉丝总数(3 分):达标(标准需在考核期开始前制定)得3 分;完成50%以上得2 分;完成50%以下得1 分。

2. 新增粉丝数(3 分):达标(标准需在考核期开始前制定)得3 分,完成50%以上得2 分;完成50%以下得1 分。

3. 日均发布量(3 分):日均发布5-8 条,得3 分;3-5 条得2 分;低于3 条不得分。

4. 工作连续性(3 分):连续发博25 天以上(含25 天)得3 分,25 天以下不得分。

5. 影响力(3 分):影响力超过上期或排名靠前得3 分,低于上期且排名不靠前不得分。

信息发布(30 分)1. 信息发布情况(20 分)=原创数(4 分)+转发数(4 分)+ 评论数(4 分)+被评数(4 分)+被转数(4 分)a) 原创数(4 分):原创数量超过原定指标(标准需在考核期开始前制定)得4分;完成80%以上得3 分;完成50%以上得2 分;完成50%以下不得分。

b) 转发数(4 分):转发数量超过原定指标(标准需在考核期开始前制定)得4分;完成80%以上得3 分;完成50%以上得2 分;完成50%以下不得分。

c) 评论数(4 分):评论数量超过原定指标(标准需在考核期开始前制定)得4分;完成80%以上得3 分;完成50%以上得2 分;完成50%以下不得分。

d) 被评数(4 分):被评数量超过原定指标(标准需在考核期开始前制定)得4分;完成80%以上得3 分;完成50%以上得2 分;完成50%以下不得分。

e) 被转数(4 分):被转数量超过原定指标(标准需在考核期开始前制定)得4分;完成80%以上得3 分;完成50%以上得2 分;完成50%以下不得分。

2. 基础栏目情况(10 分):每个栏目分值根据栏目数量和重要程度酌情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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