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福州市闽清县秋季城区学校招考在职教师55人公告
闽清县2010年秋季教师进城竞聘工作的公告

闽清县2010年秋季教师进城竞聘工作的公告第一篇:闽清县2010年秋季教师进城竞聘工作的公告闽清县2010年秋季教师进城竞聘工作的公告根据《闽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同意2010年秋季教师进城竞聘工作实施方案的批复》(梅政办[2010]66号)和县人事工作领导小组2010年第5次会议精神,为了做好今年秋季教师进城竞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竞聘学校、学科岗位与计划人数注:1、参聘闽清一中男、女生管对象录用后必须从事生管工作,不能中途改任其他工作。
2、梅城镇中心小学单独增加特教教师编制1名,其对象派遣县残联从事特教工作,不能中途改任其他工作。
参聘对象为农村小学语文、数学、音乐、美术教师及参加特教培训并取得相应证书的教师。
二、参聘教师条件1、参加闽清一中、闽清高级中学学科岗位竞聘的教师必须具备国民教育序列相应学科本科及以上学历、在本县农村中学高中任教经历和具备高中教师资格证书;没有在本县农村中学高中任教经历的,必须具备高中教师资格证书和相应学科第一学历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参加闽清一中生管岗位竞聘的教师必须具备国民教育序列专科及以上学历,在本县农村中学任教满5年及以上经历。
以上年龄均要求在45周岁(含45周岁)以下。
2、参加闽清职业中专学校、城关中学学科岗位竞聘的教师必须具备国民教育序列相应学科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在本县农村中学任教满5年及以上经历。
以上年龄均要求在45周岁(含45周岁)以下。
3、参加实验小学、梅城镇中心小学学科岗位(不含特教)和参加县少体校竞聘的教师必须具备国民教育序列专科及以上学历和在本县农村小学(含农村初级中学)任教满5年及以上经历,以上年龄均要求在45周岁(含45周岁)以下。
参加任教工作后又调动到梅溪镇小学、梅埔学校小学的需再具备任教满5年经历。
4、参加梅城镇中心小学特教岗位竞聘的语文、数学、音乐、美术教师及取得特教培训证书的教师必须具备国民教育序列专科及以上学历和在本县农村小学任教满5年及以上经历,年龄40周岁(含40周岁)以下,女性。
2014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

2014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水平考试(初级)的通知各区教育局、市属中小学: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教人【2007】98号)和市教育局《关于开展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培训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11】6号)的精神,经研究,决定组织我市部分中小学教师参加2014年11月全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水平考试(初级)。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报名时间:1、思明区、湖里区、同安区、集美区、海沧区、翔安区应考教师在本区考点报名考试。
2、直属中小学的应考教师在厦门市教育科学研究院考点报名考试。
直属中小学请将所辖报考人员名单(附件一、加盖公章)于10月20日前集中报送市教科院信息技术中心(坑内路23号5楼),并发送电子邮箱至yancong@联系人:陈延聪电话:2665068,报名表须经市教科院信息中心确认后方可网上注册报名。
10月9――20日考生网上注册报名,网上报名流程见附件二;10月21――26日考生以学校为单位集中到考点(坑内路23号5楼)接受报名资格审核,审查合格后缴费确认并提交签名的报名表、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考生电子照片,照片像素为宽240*高320,大小不超过15K,文件格式为身份证号+姓名.jpg(如350XXXXXXXXXXXXXXX+XXX.jpg);样张如下(头部高度大体占照片高度的一半)。
二、考试时间:全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水平考试时间为11月15—19日。
三、考试对象:根据福建省教育厅文件规定,凡2007年之后参加过市级以上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的教师都必须报名参加考试。
四、考试费用:考试费用:每人90元,由各区教育局、各直属校从教师继续教育专项经费中统一支出。
请直属中小学于10月26日前将考试费用汇入厦门市教育科学研究院账户,请在转账栏目中写明“市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培训费用”、姓名、单位。
账户名:厦门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开户行:建设银行思明支行、账号:3510 1593 0010 5000 2258。
2014年福建教师招聘考试面试名单查询

2014年福建教师招考面试名单查询
福建教师招考面试群:276846167 福建教师面试名单查询地址:/html/2014/ggxx_0416/2588.html 福州市
福州市属鼓楼区属台江区仓山区晋安区马尾区长乐连江闽清永泰罗源
福清闽侯
厦门市
市属翔安区同安区海沧区集美区湖里区思明区技师学院海沧区(幼儿)面试简章
泉州市
永春县德化县安溪县惠安县石狮市南安市晋江市泉港区洛江区丰泽区鲤城区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
莆田市
市直仙游县仙游(幼儿园)仙游师范学校附属小学秀屿区秀屿区(高中教师)荔城区涵江区城厢区北岸开发区湄洲岛
南平市
市属政和县政和(选调)松溪县光泽县浦城县浦城(选调)建阳市建阳(选调)建瓯市武夷山邵武市邵武(选调)延平区延平区(选调)顺昌县
三明市
市直大田县尤溪县沙县将乐县明溪县明溪(调剂)泰宁县建宁县宁化县清流县永安市三元区梅列区
宁德市
市直屏南县古田县古田(选调)古田(农村生管教师)柘荣县周宁(中小学)周宁(幼儿园)周宁(代课教师)寿宁县霞浦县霞浦(农村)福鼎市福鼎(选调)福安市蕉城区蕉城区(中、幼函代课教师)东侨经济开发区
漳州市
市直诏安县平和县南靖县云霄县长泰县东山县华安县漳浦县芗城区龙海市龙文区常山华侨经济开发区招商局漳州开发区台商投资区
龙岩市
连城县长汀县武平县上杭县永定县永定(选调)漳平市新罗区儿童保育院龙岩一中
本文摘自:/html/2014/ggxx_0416/2588.html。
福州市教育局关于举办2014年新录用的中学教师岗前培训班的通知

福州市教育局关于举办2014年新录用的中学教师岗前培训班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州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14.07.21•【字号】榕教人[2014]119号•【施行日期】2014.07.21•【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福州市教育局关于举办2014年新录用的中学教师岗前培训班的通知(榕教人〔2014〕119号)各区教育局、闽侯县教育局、福州教育研究院、福州一中、市属各中学(含职业学校、市管民办中学):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对新录用的教师进行岗前培训,是教师资格认定和未来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依据之一。
为了帮助新任教师尽快适应教师岗位工作要求,更好地履行教师岗位职责,促其早日成为师德高尚、基本功过硬、符合时代要求的合格教师。
经研究,我局决定举办2014年新录用的中学教师岗前培训班。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培训对象2014年新录用的福州市、区属中学(含职业中学、市管民办中学)和闽侯县中学的新任教师。
二、培训时间、地点培训时间:8月7日至8月13日。
请新教师应于8月7日上午8:30前报到。
培训地点:福州二中(地址:光禄坊100号)。
公交:可乘坐16路、18路、27路、61路、77路、105路、109路、320路、121路等在白马路上南北向行驶的公交车,在“省电影公司”站下车,进入福州二中。
三、培训内容培训围绕教师职业道德修养,教育政策法规、教师礼仪修养、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优秀教师的专业成长、校园安全、板书,板画、教师行为规范。
四、考核办法1. 全程培训,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进行暑期岗前集中培训;第二阶段于今年9月至明年6月分学科开展教学实践跟踪培训一年,即见习期培训。
2.培训考核由以下几项综合评定:①出勤情况,②学习作业完成情况,③课堂笔记,④考试成绩。
五、培训经费根据《关于继续教育培训收费标准的复函的通知》(闽价费[2008]372号)文件的规定标准进行收费。
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4年福州市中等职业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榕教职成[2014]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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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4年福州市中等职业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正文:---------------------------------------------------------------------------------------------------------------------------------------------------- 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4年福州市中等职业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榕教职成〔2014〕3号)各县(市)区教育局、各中等职业学校:现将《2014年福州市中等职业教育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校实际,制定实施计划,切实做好2014年中等职业教育各项工作。
福州市教育局2014年2月13日2014年福州市中等职业教育工作要点2014年我市中等职业教育工作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针,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职成教工作部署,以加快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为引领,以“稳定规模、优化结构、改革创新、精细管理、提高质量”为工作重点,深化中等职业教育改革试点,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
一、确保中等职业教育办学规模1、保证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数量。
坚持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职业教育并重原则,积极采取措施,多方面拓宽招生渠道,力争2014年全市中职学校(含技工学校)全日制招生达到15000人,非全日制招生达到3000人,以稳定我市中等职业教育的办学规模。
二、深化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2、持续推进省市两级职业教育综合改革项目试点。
加强统筹协调和过程指导,按照《福州市中等职业教育改革试点2013至2015年行动计划》和《福州市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程改革试行方案》,分阶段目标,采取分类指导,典型引路的方式,推进专业规范化建设试点、面向区域产业的专业改革试点,着力在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改革、教学质量评价、校企合作运行机制建设等方面取得新突破。
福州市教育局关于预拨2014年市属学校(含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除

福州市教育局关于预拨2014年市属学校(含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除学杂费补助资金的通知【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发文字号】榕教财[2014]38号【发布部门】福州市教育局【发布日期】2014.03.26【实施日期】2014.03.26【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福州市教育局关于预拨2014年市属学校(含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除学杂费补助资金的通知(榕教财〔2014〕38号)市属各有关学校: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14年义务教育阶段免学杂费及公用经费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闽财预[2013]169号)文件,现将2014年市属学校(含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学杂费资金3415万元预拨给你们。
义务教育阶段城市学生免除学杂费补助标准从2013年开始提高到小学每生每年610元,初中每生每年810元。
此次下达2014年资金按全年资金80%进行预拨,余下资金待10月份时再行拨付。
各非市教育局经费拨款的市属民办学校附拨款账号到市教育局计财处办理拨款手续。
专此通知附件:2014年预拨市直学校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免除学杂费补助资金安排表福州市教育局 2014年3月26日附件:2014年预拨市直学校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免除学杂费补助资金安排表合计1622340359 3415.0 一、公办学校 1462127906 2528.0 一附小 2081 610 102 二附小 1952 610 96 三附小 2369 610 116 四附小 1014 610 50 乌山小学2097610 102群众路小学 2065 610 101 金山小学3043610 149 三中金山校区1347 810 88 四中桔园洲分校1665 810 108 格致鼓山校区1347。
2014年福建教师招聘面试信息统计-6.11
幼教 幼教 特教 家居设计 服装设计 光电技术 历史 音乐 美术 语文 数学 体育 音乐 美术 幼教 特教-美术 音乐 体育 美术 英语 信息技术 科学 特教 语文 数学 幼教 土木工程 专业教师 工程造价 雕塑专业 汽车工程
72.33 79.33 无 77 44.33 56.6 64.47 63.8 64.06 50.06 64.4 71 无 60.27 65.27 72.53 78.33 74.8 67.27 68.73 63.67 60.2 67.27 50.33 51.33 64.67 无
取消
2 1
无 109.5
1 100 7 3 3 30 1
4月30日 洛江区
61.8
1
4月30日 洛江区
中学
政治
70.93
1
3
4月30日 洛江区
中学
地理
76.93
1
3
4月30日 洛江区
中学
音乐
66.2
2
1
4月30日 洛江区
中学
心理健康 教育 语文 语文(实 小洛江校 区Βιβλιοθήκη 数学 数学(实 小洛江校 区) 英语
5月29日 5月29日 5月29日 5月29日 5月13-16 5月13-16 5月13-16 5月13-16 5月13-16 5月13-16 5月13-16 5月13-16 5月13-16 5月13-16 5月13-16 5月13-16 5月13-16 5月13-16 5月13-16 5月13-16 5月13-16 5月13-16 5月13-16 5月13-16 5月13-16 5月13-16 5月13-16 5月13-16 5月13-16 5月13-16 5月13-16 5月13-16 5月27-28 5月27-28 5月27-28 5月27-28 5月13-15/ 递补5月22 日 5月13-15/ 递补5月22 日 5月13-15/ 递补5月22 日 5月13-15/ 递补5月22 日
2014下半年福建福清事业单位招聘面试工作的通知
2014下半年福建福清事业单位招聘面试工作的通知根据《关于2014年下半年福清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有关规定,我市2014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面试工作定于2014年9月27日进行,现将面试工作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面试人员名单及时间安排:详见附表。
二、领取面试通知书
1、领取时间:2014年9月25日(上午8:00到12:00,下午2:30到5:30)
2、领取地点:福清市向高街人才大楼2层。
3、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本人持身份证及笔试准考证到领取地点领取。
4、参加面试的考生应在附表或现场张贴的信息表上查询本人的领取号,并按领取号到领取处领取。
5、参加面试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领取,无故逾期未领取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原标题:关于2014年下半年福清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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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市公务员局
2014年9月16日
更多详情点击福建事业单位招聘网:/fujian/。
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4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
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4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州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14.09.10•【字号】榕教人[2014]151号•【施行日期】2014.09.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4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榕教人〔2014〕151号)根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以及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2014年秋季福州市教育局开展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认定的范围对象(一)具备《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教师资格条件的以下人员,可向福州市教育局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1.户籍在福州地区的中国公民;2.任教学校(指公、民办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下同)在福州地区的在职(岗)教师;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县(市)区教育局负责认定,具体认定时间、方式、对象及事项等由县(市)区教育局另行通知。
(二)教师资格种类及学历条件要求1.教师资格认定的有效学历是指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
2.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大学专科毕业后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可视为具备合格学历。
3.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大学专科毕业后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可视为具备合格学历。
4.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5.取得两个以上大学专科毕业证书的,不能等同于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不能作为本科学历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福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2014年福州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福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2014年福州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州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14.07.23•【字号】榕教综[2014]211号•【施行日期】2014.07.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福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2014年福州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榕教综〔2014〕211号)各县(市)区教育局、各中等职业学校:2014年我市高中阶段招生工作已暂告一个段落,截止7月21日,全市已录取普通高中32779人,录取中等职业学校20388人,普职招生比为61.7:38.3,普职比大体相当的有闽侯县和闽清县,其他县(市)区均未达到省教育厅提出的普职比控制在55:45左右的要求,具体招生录取进展情况通报详见附件。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闽教综【2014】13号)文件精神,加快我市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扩大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模,确保完成今年省教育厅下达的职业学校招生任务。
特提出以下几点意见,请认真贯彻实施。
一、采取有力措施,积极拓宽中职生源渠道。
坚持职业教育“面向社会、面向人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教育并重的原则,积极拓宽中等职业教育招生渠道。
至目前为止,我市有近5000名初中毕业生尚未录取各级各类学校,各县(市)区教育局要采取有力措施,努力引导他们接受中等职业教育。
同时,在做好中职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的基础上,继续把往届初高中毕业生退役士兵、残疾青少年以及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等城乡劳动者纳入中职学校招生范围。
支持鼓励中等职业学校和县级职教中心充分发挥校企合作平台,实行“入企办学”、“送教下乡”等方式开展非全日制学历教育。
二、规范招生行为,确保普职高中协调发展。
各县(市)区学校要严格遵守招生纪律,规范招生行为。
凡已被各级各类职业院校录取的考生一律不退档;严禁普通中学违规招收普通高中最低控制线下的学生,以及在择校生外以借读生、自费生、复读生等名义的超计划招生;严禁我市民办高中通过非正常渠道擅自组织普通高中线下生到外地市高中就读;严格禁止地方保护、争抢生源、“有偿”招生、委托中介招生等违规招生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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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福州市闽清县秋季城区学校招考在职教师55人公告
根据近年来城区中小学、幼儿园生源不断增加,教师编制严重缺编,师资力量紧缺的情况,为了确保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正常开展,经县人事领导工作会议研究,决定今年开展招考在编在职教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聘学校、学科岗位与计划人数
二、参聘教师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遵守师德规范,品行端正,敬业爱生。
2、近五年年度考核等级均为合格以上。
3、身份证与人事档案中的年龄不一致的,以档案认定的为准。
(二)资格条件
1、参加小学学科岗位竞聘的教师必须具备国民教育序列专科及以上学历和在本县农村中小学任教满5年(时间截止到2014年8月底,下同)及以上经历(在享受交通补贴的偏远山区的后佳学校、上莲中小学、省璜中小学、塔庄林洞小学、三溪中小学、下祝中小学、桔林中小学、雄江安岭小学、杉村学校的教师任教满3年及以上经历),年龄均要求在47周岁以下(1967年1月1日后出生)。
2、参加幼儿园学科岗位竞聘的非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的教师必须具备国民教育序列专科及以上学历和在本县农村中小学、幼儿园任教满5年经历,并有一定的音乐舞蹈技能;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的教师必须具备国民教育序列专科及以上学历和在本县农村小学、幼儿园任教满3年及以上经历。
以上年龄均要求在40周岁以下(1974后1月1日后出生)。
三、竞聘组织
由县政府、县教育局、县监察局、县人事局有关领导等组成闽清县城区学校招考在职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竞聘工作。
四、考试办法
采取笔试和面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
笔试工作委托参加福建省新教师公开招聘的统一笔试;面试工作委托上级主管部门进行。
1、时间安排:
3月17-23日,竞聘人员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
4月13日,委托参加福建省新教师公开招聘的统一笔试。
4月30日前向社会公布笔试成绩。
5月-6月,开展面试考核、体检及聘用工作(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2、报名方法:采取网上报名(登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在网络报名系统中点击“教师招聘考试”,选择“委托考试模块”报名)和网上缴费办法。
参聘各中小学或幼儿园各学科岗位的教师只能填报一个学科岗位,不得兼报。
3、笔试科目、内容
笔试科目、内容及成绩计算方法等按闽教人[2010]7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4、面试工作
(1)参加笔试对象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以拟录用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弃权面试的缺额按同一学科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五、资格审查
由闽清县监察局和教育局负责对报名对象进行资格审核,合格者发给准考证。
1、资格审查材料:提供报名表原件(网站下载的报名信息表原件1份)、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相片3张(相片装入自备信封,并在相片背面和信封封面注明姓名、任教学科),毕业证书(第二学历的需再提供网络证明)、教师资格证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相关证件各一份、计划生育证明原件。
2、现场资格审查时间: 5月4—5日。
3、资格审查地点:闽清县教育局人事科(教育局办公楼二层)。
六、录用办法
1、拟录用人选确定按各学科岗位报考对象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并根据拟录用学科岗位人数1:1比例确定拟录用人选。
弃权录用的缺额可按同一学科录用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2、拟录用对象以综合成绩60分为合格。
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60%折算,综合成绩遇到同分情况,取面试成绩高分者。
3、拟录用对象须参加体检,体检合格的方可录用。
有关体检的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4、拟录用人选的名单报县人事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并在闽清县教育局网上公示。
若在公示期间有发现拟录用人员弄虚作假或相关证件不符合条件的,经核实,即取消录用资格。
七、本公告解释权属闽清县教育局。